第四章 国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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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宪法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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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宪法知识点总结中考快要到的时候,是不是特别想抱大腿,那没有大腿抱的人,临时抱一下佛脚吧,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中考宪法知识点总结,希望大家喜欢!中考宪法知识点总结(一)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答:(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问题;(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

宪法规定的内容主要有:国家的性质、根本任务、国家制度、社会制度、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国家标志(国旗、国徽、国歌、首都)等。

为什么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答:(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2)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3)它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它法律更为严格。

为什么说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答:(1)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最高行为准则;(权大没有法大)(2)宪法是一切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3)宪法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最高行为准则的表现?答:(1)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禁止做的事;(2)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做宪法规定作的事;(3)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未授权的事。

有人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它可以不受宪法的约束。

这是错误的。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要以宪法作为最高行为准则?)答:(1)我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的法律化;(2)中国共产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执政党,它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就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3)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得不到党的遵守,也会削弱人民对党的信任和拥护。

因此任何团体和组织都必须模范遵守宪法,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青少年应怎样增强宪法观念?答:(1)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2)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和维护宪法的习惯;(3)以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并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时时处处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的尊严。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1.政治制度:是指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政权组织形式 及其有关制度的总称。 2.注意“根本”一词:主要的核心的制度。 3.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革命的创造性的产物,是马克思 主义关于政治制度的学说在中国的具体应用。它是适合中国国情的 一种政权组织形式。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的表现: ①、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原则,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 是实现这一核心内容的基本原则的组织形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都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较充分和比较全面地反映了 我国的阶级本质我国的政权具有广泛的阶级基础,各 阶级,各阶层,各党派,各民族在政权中都有一定的 地位。 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以其他制度为依据,可以创 立其他多种制度。它不是依据其他任何制度创立的, 是在社会发展实践中总结创立的,它一经确立,就成 为国家其他各项制度建立的基础和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统一体 系,是国家机构的核心。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它监督,对它负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委会 国家主席 国务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央军委
省级人大
常委会 省级人民政府 高级人民法院 省级人民检察院
10.民主党派要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因此在组织上是不能独立的。
第四章:我国政权组织形式
重点: (1)、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 (2)、政权组织形式的分类。 (3)、如何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 本政治制度。 (4)、如何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节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第四章 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与政治

第四章 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与政治

美国两大经济利益集团
经营传统工业中的钢铁、汽车、造船业
的大西洋集团(东部利益集团) 经营新兴工业中的航天、航空、电子产 业的太平洋集团(西部利益集团)
美国主要新闻刊物:
The Los Angeles Times《洛杉矶时报》 The New York Times《纽约时报》 Washington Post《华盛顿邮报》 The Wall Street Journal《华尔街日报》 The New York Daily News 《纽约每日新闻》 Chicago Daily Tribune《芝加哥论坛报》 USA Today 《今日美国》 New York Post《纽约邮报》 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 《国际先驱论坛报》 American Express 《美国快报》 Journal of Commerce 《商业日报》 Tribune 《论坛报》 American News 《美国新闻》 News Weekly 《新闻周刊》 The World Report 《世界报道》


第三,经济关系调整的力度加大,竞争中有协
第四,在分配制度上,以社会福利的形式对国 民收入进行再分配 第五,国家垄断资本同盟的发展
第一次调整:20世纪30年代初,强
化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调控(凯恩 斯主义) 第二次调整:20世纪70年代末80年 代初,是减少国家的干预,让市场 机制更多地发挥作用。(新自由主 义和新保守主义) 第三次调整:90年代中期 (第三条 道路)
(3)国家结构形式
1776-1787年的美国为邦联制国家。 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改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 在建立统一的联邦政权的基础上,各州仍保有相当广泛的自主权。 联邦设有最高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但有统一的宪法和法 律,是国际交往的主体。 各州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政府机构;若各州的宪法和法律与 联邦宪法和法律发生冲突,联邦宪法和法律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 美国宪法列举了联邦政府享有的权力,如征税,举债,铸币, 维持军队,主持外交,管理州际和国际贸易等。不经宪法列举的其 他权力,除非宪法明文禁止各州行使者外,一概为州政府保留。州 的权力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章 政治体系

第四章  政治体系

共和制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皆由 选举产生并具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 共和制可以分为贵族共和制和民主共和制。
贵族共和制的典型是古罗马共和国。贵族共和制的最高国 家权力由奴隶主贵族担任的执政官掌握,执政官由民选产 生,并实行限定任期制。贵族组成元老院,掌握着国家立 法、行政、外交、军事等实际权力。 民主共和制是一种由集体掌握和行使国家最高权力而且这 一机关及其领导人都由选民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 组织形式。民主共和制是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的政权组 织形式。国家最高权力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人而是由民选 产生的代表机关集体来掌握和行使。选举制、任期制、代 议制和权力有限制是这种政体的主要特征。民主共和制依 据各国不同的形式,可分为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两种 主要形式。
三、国家机构
(一)国家机构的含义和设置原则 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实现和维护自己的 意志和利益,完成政治权力的职能而按照 一定原则组建的各种机关的总和,它是政 治权力的组织实体和规则制度体现。
国家机构的特点: 1.阶级性 2.实体性 3.严密组织性 4.特定职能性
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是指统治阶级在组织 国家机构时所确定的不同职能的国家机构 的相互关系原则,它是不同职能的政治权 力之间的关系在国家机构设置原则方面的 体现。国家机构设置原则的影响因素: 1.国体因素 2.政体因素 3.社会因素
第四章
政治体系
政治体系是政治关系的组织实体和制度体现,是 社会政治组织和政治制度的有机构成。政治体系 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政治组织,它是人们通过 或试图通过政治权力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和权利而 按照一定原则和规则结成的集合体。二是政治制 度,它是政治权力按照不同的利益要求,为实现 社会政治的有序运行而对各种政治力量之间的关 系和活动方式所作的法定规约。它包括根本政治 制度和具体政治制度及其构成原则。 社会政治组织和政治制度是人们有效地聚合政治 利益要求,形成和运用政治权力,实现政治权利 的重要途径、方式和工具。

政治学原理第四章

政治学原理第四章
1、国家的字面意义
国家(state)的概念很早就出现在中国古籍中。据考据,秦以前,“国”与“家”有不同 的含义,诸侯的封地称为“国”,大夫的封地称为“家”,而天子的统治区域则称为“天下”。
秦统一中国后,“国家”遂与“天下”通用。
在西方,古希腊国家大多为城邦,因而“国家”即是指城邦。在古罗马,“国家”意指共 和国,即由不同人群(贵族、君主、平民)组成的共同体。近代,欧洲人用拉丁文status指称 国家,意指由土地、人民、政府所组成的社会。
“防止把某些权力逐渐集中于同一部门的最可靠办法,就是给予各部门的主管人抵制其他部门
侵犯的必要法定手段和个人的主动”。 在政治现代化的国家,权力制约的原则主要表现为分权制衡原则,它是指把国家权力分成 几个不同的部分,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独立行使,这些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保持 一种相互牵制和相互平衡的关系。
2、若干国家定义分析
在政治学发展史上,国家一直是政治学家和思想家们研究的重要对象,因此,关于 国家的定义是形形色色、多种多样的。总起来看,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定义主要有: (1)社会共同体说 ①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国家是许多家族及村落的联合体,目的是为了达到完 美而自治的生活。 ②古罗马的西塞罗:国家是由许多社会团体,基于共同的权利意识及利益互享 的观念结合而成的组织体。 ③19世纪的德国哲学家康德:“国家是许多人依据法律组织起来的联合体”。 ④当代西方政治学家:国家通常都是被看作特定社会生活共同体。
首先,人民主权原则明确指出,国家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因此国家机关的 建立应该经人民的同意,一切政治权力应该属于人民。 其次,既然国家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人民就有权要求国家机关为人民服务。 只有通过人民全体的默契或表示,国家才能获得权力,也只有在为了全体人民的 利益时,权力才能给予国家。因此,权力总是归属于人民,总是服务于人民。

《政治学基础》第四章 国家与政府

《政治学基础》第四章 国家与政府

二、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1、国体与政体 所谓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 位,即哪个阶级处于统治地位,哪个阶级处于 被统治地位。所谓政体,就是国家政权组织形 式。 2、政府形式(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政治学家根据政府的不同特征,运用不同 的标准对政府进行分类,形成了政府形式的不 同理论。
第四章 国家与政府 教学目标
了解:国家的组织机构; 理解:“国家”的不同含义、“政府”概念的 不同理解、国家的类型、政府的构成、政府职 能; 掌握:宪法与国家组织原则、国家权力关系及 结构形式、政府形式及政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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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家与政府的概念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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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的涵义 在国家的所有特性中,主权是至关重要的。所 谓主权就是一定地域之内的不受限制的绝对的 政治统治权。 其次,“公共性”也是国家的一个重要特性。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 :国家是“公意”的体现, 国家也被认为是一国公共利益的代表。国家的 “公共性”正是它合法性的来源和基础。 最后,国家也是实施统治的工具。 国家是如何产生的?政治学在这个问题上形成了 不同的理论解释,其中主要包括:暴力论、社 会契约论、自然演化论和阶级对立论等。
一、国家的涵义
简单地说,国家(state)作为一个政治概念,就是指一定地域之内建立主权并通过一 系列持久的制度实施权威的政治共同体。以往,人们通常用国家构成三要素,即人 民(population)、领土(territory)和主权(sovereignty)来概括国家的特点。英国伦敦经 济学院帕特里克· 邓利维(Patrick Dunleavy)将国家的特征归纳为以下11个方面: (1)它是互相联系的一系列有组织的制度,通常用“统一”来描述其行为特点; (2)它的各项制度在一定的居民组成独特“社会”的地域空间之内得以运转; (3)它的各项制度的功能在于制定有关“社会”成员事务的决策并使成员共同服从; (4)它的存在形成了—个“公共”领域以区别于“私人”领域的活动或决策; (5)它拥有凌驾于其他社会制度之上的主权(sovereignty),有效地垄断了在该地域之 内合法运用武力的权力; (6)它以其所辖地域为基础,界定社会成员和非社会成员,控制人口的进出; (7)它提出强烈的意识形态或道德诉求,以促进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或普遍意志; (8)它得到了社会主要团体或成员的合法性认可; (9)它掌握官僚资源以便能够征集税收,推动政务有效运转; (10)它通过法律手段约束社会行为,通过宪法手段规制政府活动; (11)它得到了其他国家的承认。

马工程《政治学概论》04政治民主

马工程《政治学概论》04政治民主
在世界近现代历史上,英国革命、美 国革命和法国革命这三次重要的资产阶级 革命,催生了资本主义民主
资本主义民主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 制基础上,由资产阶级实行政治统治的国 家形态
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制度
资本主义各国普遍形成了以议会制、 选举制、政党制为主体的制度安排,并随 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不断演变
第一,议会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及其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 民当家作主
社会主义在政治生活中的民主化、经 济管理中的民主化和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化 是一个有机整体,相互联系、相辅相成, 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丰富内涵,体 现了人民当家作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及其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既反映了社 会主义国家的根本性质,又适合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体现了中国人民的 伟大创造,具有明显的特色和优势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 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第三,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有 效的途径和可靠的保障
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 主要内容
第一,扩大人民民主,充分保证人民当 家作主
第二,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 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第三,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第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政党制度
政党制度是当代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另 一重要实现机制,是西方民主制度不可或 缺的要素
现代西方民主政治,又被称为政党政治
选举通常是由政党组织的,是政党之间 的角逐与竞争,政权的执掌也主要在不同 的竞争性政党之间交替
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制度
推动资本主义民主发展的主要原因: 一是工人运动及各种社会运动的推动 二是社会主义的压力和影响 三是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

宪法复习知识点整理

宪法复习知识点整理

宪法复习知识点整理●第一章:宪法总论●宪法的概念: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占据最高位置,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特征●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加严格●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重点宪法的分类与渊源●分类●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近代宪法(《大宪章》)和现代宪法(《苏俄宪法》《魏玛宪法》)●渊源●√宪法典(我国宪法的主要渊源)●宪法性法律(不是我国宪法渊源)●√宪法惯例(违反宪法惯例通常不构成违宪)●宪法判例(只存在于有宪法审查机制的国家,我国无)●√宪法解释(存在于宪法判例中)●国际条约(不属于我国宪法渊源)●#重点宪法的修改→程序●提案→主体:代议机关、国家元首或行政机关、混合主体●先决投票●公告:公布宪法修正案草案●议决:全国人大代表全体代表2/3以上的多数通过●公布→方式:国家元首、代表机关、行政机关我国由全国人大主席团以全国人大公告的方式公布●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标志性文件●资本主义宪法●1215年【英】自由大宪章●1776年【美】独立宣言: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1789年【法】人权宣言:主权在民、天赋人权●1919年【德】魏玛宪法●社会主义宪法●1924、1936年【苏联】苏联宪法●1949年【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1954、1975、1978、1982●第三章: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民主原则●社会主义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历史和人民的选择●由我国国体决定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崇高目标和国家根本任务决定的●人民主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人民当家作主原则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实现对国家权力的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各种自治制度●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及其保障措施,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社会主义法治●尊重和保障人权●权力监督与制约●人民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国家机关之间的制约和监督●民主集中制●第四章: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国体与政体●国家性质:国体,集中反映了社会各阶级、阶层在社会中的不同地位●我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工人阶级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结合●爱国统一战线●分类●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形式:政体,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依据一定的原则建立的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国家统治和管理职能的政权机关的组织与活动体制●我国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国家最重要的外在表现形式●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国家政权机关组织和活动的系统体制●分类●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议会内阁制●总统制●半总统制●委员会制●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公社制●苏维埃制●人民代表会议制●区别●经济基础不同●阶级本质不同●组织原则不同●民主的范围和形式不同●国体与政体的内在联系●国家性质决定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对国家性质具有一定的反作用●第五章:国家基本制度→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途经和最高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国家的各种具体制度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作用(优越性)●使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得到充分落实●保证了人民权力的统一性●组织形式适合我国国情●既能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又能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概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民族自治地方,设立民族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自治权的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第六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基本权利●#重点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概念:人作为人所应享有的固有权利●特征●公民个人所享有的权利而非集体或组织的权利●个人对国家的权利而非司法关系中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个人针对国家的防御性权利,国家不得在没有法律根据或者授权的情况下干预或者限制个人权利●基本权利需要通过一定途径予以救济●分类●自由权、受益权和参政权●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免于国家干预的自由、参与国家事务的自由以及国家给予的自由●具体权利和抽象权利●保障●绝对保障方式:对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其他法律法规不能加以任何限制或规定例外情形●相对保障方式:允许法律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加以限制●折中保障方式:宪法采用了一定范围的法律保留●限制●限制类型:内在与外在●限制主体:国家机关●限制目的●限制方式:宪法限制、法律限制●基本权利的限制:相对性●审查:合宪性审查●基本权利●平等权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权利●政治权利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地权利和自由的统称●宗教信仰自由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地自由●人身自由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社会经济权利公民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与经济利益相关的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公民按照宪法的规定,在文化与教育领域享有的权利●监督权与请求权监督权: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国家赔偿请求权: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权而受到损失的公民,按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基本权利的合宪性审查●第七章:国家机构→我国国家机构体系和组织活动原则●●组织活动原则●党的领导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为人民服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精简和效率原则●法治原则●第八章: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性质: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享有高度自治权并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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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国家形式  政权组织形式,又称政体,是指一国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建立起来的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国家统治和管理职能的政权机关的组织与活动体制。  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的关系:国家性质决定政权组织形式,政权组织形式必须与国家性质相适应,并服务于国家性质。  我国宪法在规定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的同时,又明确规定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权组织形式。  政权组织形式的类型: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 1. 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① 君主立宪制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A. 在君主立宪制的政权组织形式下,君主虽然名义上掌握最高国家权力,但实际上不在有专制政体下的无限权力,其权力行使要受宪法和议会的限制。一般来说,君主立宪是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想妥协的产物,也是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的表现。(英国1868) B. 二元君主立宪制,主要产生于封建残余势力比较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二元制君主的权力虽然在一定意义上受到宪法和议会的限制,但君主扔保持很大的实际权力,在国家生活中占有主导地位。(日本1868明治维新后一段时间) C. 议会君主立宪制,主要产生于资产阶级势力强大,封建势力仅有一定影响或出于特定目的而保留君主地位的国家。(英国、比利时、日本) ② 共和制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 共和制,指国家的最高权力实际上或名义上都不属于一人所有,而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机关掌握的政体。资本主义国家的共和制政体,按其特点可分为议会制、总统制和委员会制三种形式。 A. 议会制,也成为责任内阁制,是资产阶级共和政体中以议会为国家最高机关的政权组织形式。(意大利、德国)  特点:议会在国家生活中占主导地位;内阁由议会产生,向议会负责;总统由选举产生,一般不掌握实际权力,只为名义上的国家元首。  总统制,以总统为国家元首兼政府首脑的政权组织形式,最早实行于美国,其后其他一些国家也模仿美国采用了总统制,实践中有美国式总统制和法国式总统制两种典型形式。  美国式:总统由民选产生,对选民负责,即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在国家生活中占有主导地位;军事、内政、外交等行政权由总统实际掌握,各部长经议会同意由总统任免,重大决策由总统作出;总统不对议会负责,也无权解散议会;总统对议会和法院有一定的制约权。  (续上)议会行使立法权,对总统行使一定的制约权,可以依法对总统提出弹劾并予以定罪,但无权罢免总统。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对议会立法和总统行使职权实行制约。  法国式:兼有议会制特点的总统制,“半总统制”。 a. 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主宰行政大权,同时还设有政府总理; b. 政府对议会负责,议会可以谴责政府,当议会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或否决政府的施政纲领时,总理必须向共和国总统提出政府总辞职; c. 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统除享有召集议会特别会议、公布法律、发布命令、赦免和外交等一般国家元首的权力外,还享有任命总理和政府部长、主持内阁会议、不经总理部署直接颁布紧急命令、发布总统咨文、否决议会的议案、解散议会以及统率军队等特别权力。 C. 委员会制,是瑞士采用的一种证券组织形式,自1847年由瑞士宪法确认。独树一帜,是共和制政体中的一个特别典型。  联邦委员会是瑞士的最高行政机关,委员会由联邦议会参、众两院联席会议选出7名委员组成,任期4年,可以连选连任。委员会选举正、副主席各1人。主席兼任联邦总统,任期1年,不得连任,期满后由副主席升任主席,再另选出新的副主席。 2.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① 建立的经济基础不同:社会主义国家的共和制政权组织形式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服务的;而资本主义国家的共和制政权组织形式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之上,并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服务的。 ② 组织活动原则不同:社会主义,人民代表制;资本主义,“三权分立”。 ③ 民主的范围和形式不同:社会主义,绝大多数人享有的民主;资本主义,少数人的民主。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 《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普选方法产生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民政府为行使各级政权的机关。”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指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照法定的程序,首先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再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组织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的各级其他国家机关,组成统一协调的国家政权机关体系,共同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一种特定政治制度。  民主集中制,就是既有民主,又有集中,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在集中的指导下实行民主,将民主与集中有机结合的一种原则。  主要表现: A. 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 B. 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 C. 在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实行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二、国家结构形式

 国家结构形式,指的是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什么原则、采用何种形式来处理国家内部组成,以及调整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实质在于中央和地方或组成单位之间的权限划分问题。  国家结构形式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有着密切的联系。 A. 国家结构形式解决的是领土结构内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即体现政权体系纵的方面。 B. 政权组织形式侧重解决的是权力机关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权力机关同人民之间的关系,体现政权体系横的方面。  国家结构形式的分类: 1. 单一制,以普通行政单位(省、县、乡等)或同时包括自治单位的形式来划分其国家内部组成。  特点:国家设有统一的立法机关和统一的中央政府;全国只有一个宪法;按行政区域划分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 2. 联邦制,是以州、邦或成员国的形式来划分其国家内部组成的。  特点:除有整个联邦的宪法、法律和最高国家机关以外,各组成单位还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以及最高国家机关,根据联邦宪法的规定,行使自己的国家权力。美国是世界上首先建立现代联邦制的国家。  国家整体与其组织部分之间不同的权力划分,是联邦制与单一制最重要的区别。  美国宪法规定的联邦制度权限的划分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则: 1. 联邦政府与各州的权力,以联邦宪法定之,双方在宪法确定的权限内行使自己的职权; 2. 各州政府在联邦宪法确定的权限内,对其政治机构有自主组织权,无须经过联邦政府的授权; 3. 为保证这种权力的稳定性,宪法的修正须获得双方的同意; 4. 为保证联邦宪法确定的权限,各州对联邦有参政权。  宪法为列举的权力归于各州。  单一制和联邦制最关键的区别在于国家权力的来源不同。  单一制下,地方权力来自中央;在联邦制下,联邦中央权力来自各成员单位。  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特点: 1. 通过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解决单一制下的民族问题; 2. 通过建立特别行政区制度解决单一制下的历史遗留问题。  宪法规定的行政区域划分(宪法第30条) 1. 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省、直辖市、市、市辖区、县、乡、民族乡、镇。 2.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3. 特别行政区: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宪法第31条) A. 全国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B. 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 a. 省、自治区一般分为设区的市、自治州;某些省、自治区下设有地区或者盟;个别省(如海南省)也直接领导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 b. 直辖市分为区、县、自治县。 c. 地级划分:地级(即设区的市、自治州、地区或盟)划分为县级(即县或旗、自治县或自治旗、区、不设区的市)。 d. 县级划分:县级划分为乡级(乡、民族乡或镇),街道办事处的级别相当于乡级政府。 e. 四个经济特区:深圳、珠海、厦门、汕头。 f. 行政区划建置和区域划分的权限(《宪法》第62条第12项、第89条第15项) 全国人大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国务院 批准省级的区域划分 批准地级、县级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省级政府 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划分 根据国务院授权审批县、市、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

 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 1. 处理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第6条) 2. 边界争议处理程序(《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第11、12条) ① 边界争议,由争议双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当将各自的解决方案并附边界地形图,报双方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 ② 争议双方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受理的边界争议,由其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解;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③ 争议双方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受理的边界争议,由其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解;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④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 ⑤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指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在国家统一领导下,按照宪法规定,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实现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 ⑥ 党的民族政策是:巩固民族团结的政策,民族平等的政策,全面落实和加强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 ⑦ 宪法在序言和有关条款中规定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是:各民族一律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 1. 民族自治地方 ① 只有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不包括民族乡(《宪法》第30条第3款) ② 自治区的行政地位相当于省,自治州的行政地位相当于设区的市,自治县的行政地位相当于县。 2.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只包括人大和人民政府,不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宪法》第112条) 3. 自治机关人员的民族要求 ①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中,应当有实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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