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造假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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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地财务造假分析

新大地财务造假分析

(三)、对企业的期间费用进行分析时: 1、应注意是否与企业规模相配比 2、是否与营业收入相配比 3、使用的合理性
(四)、对企业可能操纵利润的手段进行分析
公司实际经历概述:
(1)2011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受理广东新大地公司的发行申请
(2)2012年5月18日,新大地公司通过证监会创业板首发审核会
(3)2012年7月17日,因为媒体的质疑其财务造假,证监会开始对新 大地立案稽查
(4)2013年5月31日,证监会确认其有造假事实,对其进行处罚并取 消上市
(三)分析财务比率 会计报表中的数据有许多是存在内在勾稽关系的,同时在 实际经营活动中也反映出一定的数量对应与约束要求。比 率分析就是依据报表中数据之间的内在联系。比率分析应 用广泛,可以对企业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获利能力、 获现能力进行评估。 (四)计算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不良资产)/年 度末普通股总数。不良资产为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待摊 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及待处理财产损失。调整后的每股净 资产剔除了不良资产因素,使计算所得的数据更贴近实际 情况。
新大地财务造假事件分析报告
制作人:
1
公司背景
财务虚假记载 漏报的具体类容 启示
2
3 4
公司背景
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平远 县长田镇油茶工业园,始建 于2004年,于2008年变更 为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 术企业。公司主营业务是油 茶及其深加工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导 产品是精炼山茶油、茶皂素 天然洗涤用品。
漏报的具体内容:
第一,新大地最近3年前十大客户涉及到的22家客户中,居然有近十家客户 被查出包括关联交易、可能存在虚假交易等问题,甚至还指向了新大地董秘赵罡 、验资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合宇以及实际控制人黄运江的多位亲属 第二,作为连续3年贡献突出的北京市场“主力军”,北京和风大地商贸有 限责任公司等3家重要客户,则离奇地指向了赵罡和赵合宇 第三,作为连续3年贡献最为突出的核心客户和最大的茶油客户,梅州市曼 陀神露山茶油专卖店2010年曾为黄运江的侄女黄双燕所持有,招股说明书却虚 假记载。同时,这家专卖店的出资人邹琼,原来不过是没有决策权的新大地公司 员工,看似毫无关联的背后,巨额销售暗藏“自买自卖”的嫌疑 第四,作为连续3年贡献最为突出的一批核心客户,梅州志联实业有限公司 、梅州市维顺农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和梅州市康之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 公司,则指向了另一起蓄意隐瞒的关联方——黄运江的亲戚黄娴娴及其背后的 “马家军” 第五,赵合宇作为新大地的验资签字注会,同时担任新大地第三大股东— —大昂集团的总裁。大昂集团持股633.46万股,将因新大地上市获得数千万甚 至上亿元的财富增值,存在重大利益冲突;而赵合宇在挂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的同时,竟兼任北京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这已涉嫌违反《会计法 》禁止兼职执业和持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

ipo造假案例分析

ipo造假案例分析

ipo造假案例分析【篇一:ipo造假案例分析】(4)2012年7月17日,因有媒体质疑其造假上市,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南京证券向证监会提交了终止发行上市的申请,证监会根据相关规定,已决定终止对新大地发行上市申请的审查,并要求中介机构对媒体报道涉及的问题进行核查,同时请地方证监局进行核查。

监管部门将根据核查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5)2012年8月28日,证监会对新大地立案稽查。

(6)2013年5月31日,证监会通报对新大地查处结果,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已进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阶段。

下一步,证监会将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正式处罚决定)。

二、违规事实1、招股书财务数据造假新大地通过资金循环、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固定资产等手段,在2009-2011年年度报告中虚假记载。

虚增2011年利润总额2,042.36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48.52%;虚增2010年利润总额305.82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1.52%;虚增2009年利润总额280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6.53%。

注:财务造假数据图表年度虚增利润总额(万元)实际利润总额(万元)虚增比例2009年度280.001414.5719.79%2010年度305.822349.6413.02%2011年度2,042.362167.3094.23%针对新大地造假,媒体(每经)于2012年6月28日集中提出了质疑,相关质疑包括:1、经销商身份:新大地唯一一家自营销售公司去年8月19日才在广东梅州注册成立,梅州之外没有设立任何销售分支机构,剔除6位无法确认身份的自然人外,30家经销商有将近70%都在公司所在地广东梅州,对于茶油这样的消费品,没有一张强大的销售网络,新大地巨额的收入又是如何实现的呢?2、客户身份:在新大地最近3年的前十大客户中,找不到一家大型商超卖场(仅2009年出现了唯一一家当地的小型ka卖场——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但后者在当年仅实现57.48万元的茶油销售后便没了下文),反而是个人大户频频出现,还有一批神秘的法人客户走马灯似的换人。

企业利润质量——以新大地财务造假为例

企业利润质量——以新大地财务造假为例
2020/8/20
• 二、未按规定披露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 2011年12月凌梅兰向天津久丰股权投资基金合作企业转让新大 地股份应收的股权转让款300万元,经新大地控制使用的梅州志 联实业有限公司账户,分别转款30万元、23.19万元、20.44万元 至梅州市梅江区伟梅商行、梅州市鸿隆实业有限公司和嘉阳贸易, 以上3家公司于收款当日转出等额资金至新大地。新大地据此确 认销售回款,虚增2011年营业收入646920.66元,虚增营业成本 341016.8元,虚增利润总额305903.86元。
财务造假的共同点
• 一、未按规定披露股东的关联关系 • 二、未按规定披露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 三、虚假披露公司资产与主营业务收入 • 四、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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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对外担保事项属于企业的或有负债事项,极易导致相应的资产流出企业。
一旦因对外担保出现企业的资产流出,这类资产很难安全收回,从而转化为
• 经营范围:
茶皂速系列产品及山茶油加工、油茶培植及油茶基地开发; 洗发护发、沐浴液化妆品及生物有机肥生产、销售; 货物的进出口。
公司的主导产品:
精炼山茶油、茶皂素天然洗涤用品。
2020/8/20
• 一、未按规定披露股东的关联关系
2020/8/20
隐瞒关联交易:
外部信息使用者如投资人、贷款银行等对关联交易难以了如指掌,只 能依赖上市公司在报表附注中的披露。正式因为关联方交易难以被发 现,所以一些上市公司基于此原因,瞒报关联方交易并拆解及占用关 联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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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
凌梅兰
天津久丰股权投资基 金合作企业 300万元
制作虚增营 业收入、营 业成本、利 润总额

财务舞弊与审计失败——以广东新大地为例

财务舞弊与审计失败——以广东新大地为例

财务舞弊与审计失败——以广东新大地为例[摘要]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上市公司越来越多,与此同时便出现了一系列与此相关的财务造假事件,财务造假是企业领导和财务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做假账和编制虚假会计报表的行为.而IPO 财务造假是指公司为了上市而进行的非法财务手段,其主要的手法有关联交易非关联化、隐蔽的非关联方利益输送、明显的关联方利益输送以及开发性支出资本化。

它给市场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财务造假危机经营主体的自身生存,严重侵害了会计资料使用者利益,也直接影响了相关会计人员的信誉问题.本文以新天地为例,通过对其造假案例进行描述分析,指出其财务舞弊的手法,以及在审计阶段产生的失误,并针对这一现象提出了相应的防范策略以及治理建议,希望能够作为更过公司的借鉴,使财务造假现象减少甚至消失.[关键字]商品经济财务造假防范借鉴Financial fraud and audit failure — in guangdong newearth, for example[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ommodity economy,more and more listedcompanies, at the same time there is a series of related financial fraud,financial fraud is the enterprise leaders and accounting personnel in the process of accounting, in violation of state laws,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system, the behavior of the accounting fraud and the preparation of false accounting statements。

新大地财务造假

新大地财务造假
营业收入(元) 利润总额(元) 净利润(元)
2011年 208,533,181.47 123,560,505.11 42,096,620.56 35,834,026.42
2010年 158,389,291.08 87,737,998.35 26,554,693.56 22,585,260.03
近几年的财务舞弊案件:
万福生科、绿大地、新大地、阳煤化工、紫光古汉、天能科技、ST浩物、 海联讯、甬成功、国能集团
第8次IPO暂停: 1、从2009年8月开始,A、B股一路下跌,连续3年成为主要经济体表现最差市场。 2、监管层开展了号称史上最严的IPO公司财务大检查,以挤干拟上市公司财务上的“水分”。
创业板上市流程:
第一步,对企业改制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步,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与辅导。 第三步,制作申请文件并申报。 第四步,对申请文件审核。 第五步,路演、询价与定价。 第六步,发行与上市。
新大地公司2010年启动创业板IPO,保荐机构为南京证券,虽然其在业内默
默无名,但在中介机构的护航下,新大地一路过关斩将、成功过会,成为“茶油第 一股”,随后便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一步步揭开了新大地的造假谜团。
即为邹琼实为虚假记载,刻意隐瞒了该专卖店 原为黄双燕所有的事实。
邹琼
梅州市曼陀神露山茶油专卖店
没有决策权
现出资人
错综复杂的人员交 织背后,这些“马家军” 与黄运江之间是否存在 其他关联?如果一家公 司的销售集中于狭小的 市场,而主要客户之间 都有圈子或血缘的联系,
马家军
那么其获得的销售收入
和利润是否可信?招股 书是否靠得住呢?
2009年 116,403,486.71 47,970,122.29 16,945,747.63 14,353,477.17

新大地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1)

新大地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1)
新大地虚增利润占比分别为: 14.87%, 10.89%,36. 13%。
虚增利润
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列
2009
2010
2011
Q1 Q2 Q3 4 Q4 Q1 Q2 Q38 Q4 Q1 Q2 12Q3 Q4
16000000
1
14000000
12000000
0.8
10000000 8000000 6000000
0.6 15210789
0.4
4000000 2000000
0
2319084 0
2891506 0
0.2
0
0
4
8
12
历年数据分析
虚减成本难以被发 现,相对于虚增收入 容易留下造假证据, 因此越来越多的上市 公司多次采用这种手
段。
新大地在2009, 2010, 2011三年里,虚减的成本
分别为:1, 223, 110. 93 元、4, 256, 610. 71元、
虚增资产
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列
2009
2010
2011
Q1 Q2 Q4 3 Q4 Q1 Q2 8 Q3 Q4 Q1 Q122 Q3 Q4
700
1
600
500
400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300
200
100
227.68
648.73
0.8
0.6
0.4
264.5
0.2
0
0
4
0
0
0
8
12
历年数据分析
隐瞒关联方交易
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列
2010
2011
Q1 Q2 Q3 4 Q4 Q1 Q2 Q83 Q4 Q1 Q2 12 Q3 Q4

大地审计失败案例研究

大地审计失败案例研究
二、 “新ຫໍສະໝຸດ 地”案例描述(一) 公司简介
广东新大地科技公司成立于2004年,原名为“梅州新大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08 年经过重组更名为“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平远县长田镇油茶工业园 。新大地科技在市场上主销的产品是“曼陀神露”牌高山茶油,还在洗护用品、化妆品等领域占有一定比例 ,在生物有机肥生产、销售方面也占有一定份额。2012年4月12日在创业板预披露,此后便成为茶油制造业内的佼佼者,发展速度也是不断提升。但好景不长,正当“新大地”公司享受即将上市的喜悦时,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证监会便收到了源源不断的检举信,而各大媒体记者也开始纷纷质疑“新大地”科技的真实经营情况。2012年6月28日,媒体记者通过在“新大地”的深入调查,揭露了该公司的财务存在与招股说明书不一致的实情,并指出新大地涉嫌虚增营业收入、低估生产成本、虚增固定资产、隐瞒关联方及其交易等。随后,证监会便展开了一系列对“新大地”公司的立案稽查工作。在短短数月时间内,新大地经历了从云端到谷底的境遇转换,并成为了创业版历史上首例被终止上市的企业。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长期以来,在全球范围内,各个国家的监管机构以及相关专业的研究领域方面 ,对财务舞弊行为都非常重视,但是这类问题至今都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理,相反,近年来发生的财务造假事件更是屡屡出现,其恶劣程度一次又一次地刷新了历史记录 。“绿大地”、“万福生科”这些财务舞弊案例已是家喻户晓的案例,“草原兴发”、“中水渔业”等这些早期财务舞弊企业更是数不胜数,其造假频率及性质恶劣程度,无疑 使得农业上市公司在财务审计方面成为被关注的重点。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大多 大小型企业选择通过公司上市等渠道来融资,公司上市意味着该公司在未来会有大量的资金来支持公司的发展及扩大, 而通过一系列的财务造假伪造财务状况并不能让该公司以假乱真 ,反而引发了大量问题,误导投资者,扰乱投资市场; 公司本身会面临重大罚款、甚至破产倒闭;与该公司有业务来往的机构也会受其牵连。为此,本文从“新大地”上市公司造假问题入手,找出舞弊行为不断的根源问题 ,不仅对农业行业的财务造假行为提出治理方案,也对研究其他行业相关的治理提出参考对策。

新大地财务造假案列分析—1

新大地财务造假案列分析—1

3 案例描述3.1 案例背景3.1.1 证券市场背景创业板市场作为新兴的股票市场,是伴随着证券市场发展的产物。

从世界范围来看,较多数资本市场发展成熟的国家,主板市场(Main Board)之外的资本市场都相继建立,达到来自于中小高科技企业的进行特殊融资的目的。

这种新兴市场,学术界将其称为创业板市场(Growth Enterprise Market)。

创业板市场的名称,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存在不同的叫法,如:美国称为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也就是大众熟悉的NASDAQ股票市场;在欧洲,称作新市场(Euro NewMarket);在英国,称作另类投资市场(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而我国内地设立的创业板市场,一开始称作“高科技板块”,也称“高新技术板市场”,再后来则称作“二板市场(The Second Board)”,最终称为“创业板市场”,培育发展较快的高新技术企业是该市场的目的。

2009年10月30日,我国的创业板正式上市。

随着创业板市场的设立,我国股票市场体系将进一步被完善,股票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将进一步提高。

我国股票市场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已进入成熟期的大中型企业,股票市场融资体系长期排斥的是具有较高发展潜力企业。

拥有高科技或新商业模式、具有较高的发展潜力,是这类企业的共有特点,这个群体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最具有活力,它们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创业板市场的建立符合我国的国情,对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我国股票市场体系的完善产生积极影响,提供了融资渠道给正在发展的新兴企业。

自主创新是我国的创业板市场的自我定位,所做的制度安排要努力满足创业型企业实现投融资需求以及对风险管理的要求。

我国的创业板市场,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提速、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的推进,城乡与区域协调发展的规划、经济质量的整体提升的推进,对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经济持续发展能力的提高,作为其长期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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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造假案例分析目录一、背景介绍 (1)二、媒体关注的焦点 (1)三、新大地的会计责任 (3)四、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4)五、对案例的思考 (5)(一)外部治理之媒体的监督 (5)(二)控股股东带来的代理成本 (5)(三)法律法规之上市审核制 (5)(四)公司治理之内部控制 (6)(五)对执业质量的思考 (6)参考文献: (8)一、背景介绍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11日,主营如下:茶皂素系列产品研发及山茶油加工、油茶苗培植及油茶基地开发;洗发护发、沐浴液化妆品及生物有机肥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

虽然其在业内默默无名,却在中介机构的护航下,一路过关斩将,于2012年5月18日成功过会(创业板发审委2012年第36次会议),成为“茶油第一股”。

随后便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一步步揭开了新大地的造假谜团。

创业板自2009年10月开板以来,尚未发现重大造假上市案例。

新大地暴露出的种种乱象,涉嫌造假情节如此严重、手段如此丰富,着实令人震惊,堪称创业板造假上市第一股!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10月15日分别公布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53、54、55和56号文分别对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和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处罚。

二、媒体关注的焦点(一)研发环节1.新大地并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稿显示,新大地2009年至2011年的研发费用占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仅为5.86%、2.42%和1.91%。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对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如是规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比例不低于3%。

按此规定,新大地显然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2.核心专利为低价外购。

这家标榜“研发能力突出”的企业,其核心专利却与公司主营产品并无多大的关系。

公司招股书显示,在2005年5月3日,发行人与自然人吴煌发签署《专利转让合同》,约定发行人以3.8万元受让吴煌发的发明专利“纯天然洗洁液”。

另外,还有两项专利则分别是山茶油在化妆品和洗发液方向的利好。

(二)生产环节1.产能严重不足。

据申报稿披露,新大地目前年产精炼茶油1500吨。

竞争对手湖南金浩年产4.2万吨,江西青龙高科也已建成年产1.6万吨冷榨茶油生产线、年产2.1万吨浸出生产线、年产1.8万吨精炼茶油生产线各一条,新大地的产能规模不及龙头企业的十分之一。

2.原材料价格上涨,但毛利率很高且远远高于竞争对手。

申报稿披露,新大地的主营产品为茶油与茶粕,2011年两个产品的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高达75.77%,但茶油与茶粕的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正在不断攀升。

2009年至2011年,茶籽的平均采购价已从5528.99元/吨上涨到8573.08元/吨,涨幅达55.06%;茶饼的平均采购价也从1528.72元/吨上涨到2044.14元/吨,涨幅达33.72%。

主要原材料的大幅上涨必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毛利率。

而就在原材料涨价下,其毛利率水平不仅远远高出食用油加工行业的上市公司,甚至超出全国规模以上茶油加工企业80%~142%!招股说明书显示,新大地公司最近3年的茶油毛利率分别高达60.66%、43.50%和36.19%。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从事食用油加工业务的主要有东凌粮油(000893,SZ)、西王食品(000639,SZ)、金健米业(600127,SH)等上市公司,最近3年对应的食用油加工业务毛利率普遍在6%上下波动,除了以加工玉米油为主营业务、毛利率相对较高的西王食品最近两年的毛利率分别为20.86%、18.57%,其他几家基本上维持在5%~7%之间。

显然,同属于粮油食品加工行业的新大地公司,最近3年毛利率指标均远超精炼食用油行业平均水平。

尽管新大地公司解释称,茶油加工业的平均毛利率高于食用植物油加工业的平均毛利率,但是其毛利率还是远高于全国规模以上茶油加工企业的平均水平。

据招股说明书,近几年全国规模以上茶油加工企业的平均毛利率在20%~25%,而新大地公司的毛利率最高却达60%。

对此,招股说明书未给出任何合理的解释。

(三)品牌及营销环节1.品牌与竞争对手相比知名度不高。

新大地的主打品牌——“曼陀神露”系列商标,2009年10月底至2011年初才陆续注册生效。

大众消费品的核心资源就是品牌,从普通商标到品牌认知刚刚起步的新大地,如何与湖南金浩等行业龙头竞争。

2.销售地域集中于本省。

申报稿显示,新大地的销售主要集中在广东省内,2009年至2011年广东地区的销售金额占比分别达到96.52%、83.03%和81.05%,全国销售渠道仍未建成。

目前新大地的主要竞争对手主要集中在江西和湖南,包括江西青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等,而且竞争对手已经建立起全国性渠道。

3.第一大客户为自然人。

新大地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2011年的第一大客户竟然是一位名叫林昭青的自然人。

与自然人进行交易存在诸多舞弊的机会。

三、新大地的会计责任媒体的广泛关注的同时,证监会也对新大地进行了调查。

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53号,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12年4月12日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及上会稿中存在重大遗漏,且在2009年至2011年年度报告中虚假记载。

具体事实如下:1.新大地通过多种手段虚增2011年利润总额1,521.07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36.13%。

新大地2011年捏造向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等9家客户的商品销售,共计虚增2011年营业收入2,246,928.38元,虚增营业成本1,169,434.58元,虚增利润总额1,077,493.8元。

通过自卖自买方式,共虚增营业收入6,150,129.86元、虚增营业成本3,811,340.55元、虚增利润总额2,338,789.31元。

2.新大地通过多种手段虚增2010年利润总额289.15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0.89%。

新大地2010年多记向喜多多超市等6家客户的销售业务,虚增2010年营业收入1,297,533.83元,虚增营业成本625,420.2元,虚增利润总额672,113.63元。

通过自卖自买方式,虚增营业收入320,748.49元、虚增营业成本154,075.59元、虚增利润总额166,672.90元。

3.新大地通过多种手段虚增2009年利润总额251.9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4.87%。

新大地2009年财务账册多记向喜多多超市、梅州市林业局、平远金利和平远县财政局等4家客户的销售业务,虚增2009年营业收入405,310.92元,虚增营业成本194,131.97元,虚增利润总额211,178.95元。

通过自买自卖虚增2009年营业收入207,345.12元,虚增营业成本76,713.01元,虚增利润总额130,632.11元。

4.2008年,新大地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业务约定书》,约定分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用,新大地将已支付的20万元中介服务费用记录为预付账款,少计2009年管理费用20万元,多计预付账款20万元。

5.虚增固定资产。

新大地2009年至2011年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划款至平远二轻建,由此形成在建工程,并最终计入固定资产项下,而平远二轻建并未为其实施工程建造,由此,新大地2009年虚增固定资产227.68万元,2010年虚增固定资产648.73万元,2011年虚增固定资产264.5万元。

6.新大地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上会稿中遗漏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曼陀神露及其经营者与新大地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以及新大地可能或已经为曼陀神露及其经营者提供了利益倾斜,新大地报告期前十大客户之一的曼陀神露为新大地的关联方。

2009年至2011年,新大地与曼陀神露交易金额分别为19.89万元、122.13万元和104.31万元。

该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均未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及上会稿中披露。

7.新大地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上会稿中遗漏控股股东股份转让情况。

四、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54号,大华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在为新大地IPO 提供审计鉴证服务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核查意见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违法事实如下:1.在审计新大地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项目的过程中,大华所对新大地2009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进行了统计,并将统计结果记录于工作底稿,但未对毛利率巨幅波动(3月份为-104.24%,11月份为90.44%)做出审计结论,也未对异常波动的原因进行分析。

在审计新大地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项目的过程中,在12月份毛利率与全年平均毛利率偏离度超过33%的情况下,未保持适当的职业审慎,得出全年毛利率无异常波动的结论;且在审计当年应收账款过程中,也未保持适当的职业审慎,未发现2011年12月新大地现金销售回款占当月销售回款43%的异常情形,也未对上述两项异常进一步查验。

2.大华所工作底稿显示,2011年10月21日,大华所在深圳对梅州市绿康农副产品经营部经营者陈某进行了实地访谈,访谈笔录中记载新大地对梅州绿康2010年度销售金额与新大地账面数相同。

经查明,大华所等中介机构及其人员当日并未对梅州绿康进行实地访谈,且2010年新大地向梅州绿康虚假销售34.48万元。

而大华所在关于新大地有关举报问题的核查意见中称,大华所与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三家中介机构对梅州绿康进行了实地访谈,其向新大地采购茶油情况与发行人2010年度茶油销售情况一致。

大华所未按照行业标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其做法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2006年)第1313号——分析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2010年)第1313号——分析程序》等相关规定,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核查意见等文件有虚假记载,违反了《证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所述违法行为。

五、对案例的思考(一)外部治理之媒体的监督据证监会2013年10月统计数据,境内上市公司数(A、B股) 2489家,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107家(1)。

面对这么多的上市公司,监管部门显得力不从心;普通公众势单力薄,无时间也无精力。

媒体此时则充分发挥自身长处,不仅有记者还有行业专家和财务专家,充分挖掘公司背后的秘密,本案例更是首先被媒体揭发出来的。

李培功和沈艺峰(2010)分析了媒体在我国公司治理和投资者保护中的作用,发现媒体在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并且随着媒体曝光数量的增加,上市公司改正违规行为的概率也随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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