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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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

(2015—2020年)

配电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近年来,我国配电网建设投入不断加大,配电网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用电水平相对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供电质量有待改善。建设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配电网络设施和服务体系一举多得,既能够保障民生、拉动投资,又能够带动制造业水平提升,为适应能源互联、推动“互联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贯彻《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切实落实稳增长、防风险的重大措施,结合当前我国配电网实际情况,用五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加大建设改造力度。以满足用电需求、提高可靠性、促进智能化为目标,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城乡、协同推进,着力解决城乡配电网发展薄弱问题,推动装备提升与科技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监督落实,全面加快现代配电网建设,支撑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民生。

二、行动目标

到2020年,中心城市(区)智能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大

幅提高,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小时,供电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城镇地区供电能力及供电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供电可靠率达到99.88%以上,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0小时,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乡村及偏远地区全面解决电网薄弱问题,基本消除长期“低电压”,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有效保障民生。

加快建设现代配电网,以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和优质高效的供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提升供电能力,实现城乡用电服务均等化。构建简洁规范的网架结构,保障安全可靠运行。应用节能环保设备,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推进配电自动化和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实现配电网可观可控。满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及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发展需求,推动智能电网建设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通过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有效加大配电网资金投入。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其中2015年投资不低于3000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预计到2020年,高压配电网变电容量达到21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101万公里,分别是2014年的1.5倍、1.4倍,中压公用配变容量达到11.5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404万公里,分别是2014年的1.4倍、1.3倍。

表1 配电网建设改造指导目标

指标单位2014年2017年2020年

1.供电可靠率% 99.35 99.69 99.82

其中:中心城市(区)% 99.95 99.97 99.99 城镇% 99.80 99.85 99.88

乡村% 99.16 99.45 99.72

2.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小时57.0 27.0 15.7

其中:中心城市(区)小时 4.4 2.6 1.0 城镇小时17.5 13.2 10.0

乡村小时73.6 48.0 24.0

3.综合电压合格率% 95.88 97.53 98.65

其中:中心城市(区)% 99.94 99.96 99.97 城镇% 96.92 97.95 98.79

乡村% 90.77 94.69 97.00

4.110千伏及以下线损率% 6.2 6.1 6.0

5.高压配电网容载比 2.01 1.8-2.2

6.乡村户均配变容量千伏安 1.55 1.8 2.0

7.配电自动化覆盖率% 20 50 90

8.配电通信网覆盖率% 40 60 95

9.智能电表覆盖率% 60 80 90

注:1.中心城市(区):指市区内人口密集以及行政、经济、商业、交通集中的地区。

2.城镇:包括城市的建成区及规划区,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的城区以及工业、人口在本区域内相对集中的乡、镇地区。

3.乡村:除中心城市(区)、城镇以外的地区。

4.2014年数据源于配电网普查中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电网企业上报数据的加权平均值。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统一规划,健全标准体系

强化配电网统一规划。统一规划城乡配电网,统筹解决

城乡配电网发展薄弱问题,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均等

化发展。配电网与市政规划相协调,在配电网规划的基础上,

开展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将规划成果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和土

地利用规划,实现配电网与城乡其它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

步建设。电网电源统一规划,优化电源与电网布局,加强规

划衔接,促进新能源、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

多元化负荷与配电网协调有序发展。实现输配电网、一次网架设备与二次系统、公共资源与用户资源之间相衔接。

专栏1:配电网统筹规划行动

统一开展配电网规划,以5年为周期,展望10-15年,必要时可展望到20-30年,近细远粗、远近结合,适时滚动修编。增强规划的透明度,规划在充分征求公众和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后,由同级人民政府发布。

1.统一规划城乡配电网。统筹城乡发展,解决界面不清、条块分割等问题,提高管理效率,实行城乡配电网统一规划。规划范围覆盖市(州、盟)的市区、郊区、县改区,以及县(县级市、旗)及以下区域(包括乡、镇、村)。电压等级涵盖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包括110(66)千伏、35千伏、10(20、6)千伏以及380(220)伏。

2.将城乡配电网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以国民经济和城乡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以配电网发展规划为基础,统筹考虑电源、用户,以及土地、环境、站址廊道等公共资源,合理布局配电网设施,依法依规保护配电网站址路径,促进配电网项目落实。地方政府建立电网与市政规划相衔接的管理机制,2016年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发布地区试点开展配电网设施布局规划,2020年中心城市(区)完成配电网设施布局规划。

健全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可靠性需求,整合和优化已有标准化成果,完善技术标准,明确发展重点,科学指导规划、建设与改造,全面推行模块化设计、规范化选型、标准化建设。

专栏2: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构建及宣贯行动 对现有配电网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及时修订完善,逐步建立完备的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2015年着手修订《中低压配电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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