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税收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基层税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范文(精选)

基层税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范文(精选)在基层税务执法中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税务执法的效果。
本文将就基层税务执法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基层税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1. 担当意识不强在一些基层税务部门,执法人员缺乏对自己工作的责任和担当意识,常常存在敷衍了事的情况。
一些税务执法人员对于负责单位的情况不够熟悉,对现场检查的工作也不够认真,这样往往会对检查工作产生不良的影响。
2. 执法行为缺乏规范化在实际执法中,一些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缺乏规范化。
例如,在税务稽查中,一些执法人员可能利用职权进行打压和威胁,不遵守法定的程序和机制,这种执法行为不仅违背了执法规范,也容易导致执法结果产生偏差。
3. 工作量过大一些基层税务部门的工作量过大,而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导致执法人员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检查工作。
在赶工期、年终稽查等时间段,执法人员往往需要连续加班,这样对于执法人员的健康和执法效果都有一定的影响。
4. 执法责任不到位在税务执法中,一些执法人员未能真正履行执法责任,对于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理不够及时,这种情况需要加强执法责任的责任制与考核机制,确保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能够真正履行自己的执法责任。
5. 合作配合不够在实际执法中,一些企业并不愿意配合税务部门的检查工作,这样就会导致税务执法的难度加大,而执法人员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检查。
为了加强合作配合,基层税务部门需要与企业建立更好的沟通和交流机制。
二、改进建议1. 加强执法培训为了提高基层税务执法的水平,需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
在培训中,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等方面的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素质。
2. 实行全员责任制在税务执法中,要实行全员责任制,让每个执法人员都能够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责任,不仅如此,还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跟踪和反馈。
3. 拓宽执法渠道为了提高税务执法的效果,需要拓宽执法渠道,以更多种方式对企业进行检查和监管。
税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税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税务执法是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然而,在实践中,税务执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税收征管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性,还对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了负面影响。
本文将就税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以期完善税务执法机制。
一、信息不对称导致执法效果受限信息不对称是税务执法中常见且关键的问题之一。
在税务执法过程中,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为稽查部门拥有大量的纳税人数据和内部资源,而纳税人却相对缺乏外部信息和透明度。
这种不平等导致了纳税人与稽查部门之间在交流上存在困难,并容易导致执法结果呈现片面、偏颇甚至错误。
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起多个政府部门之间、公共机构与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使得纳税人能够获取到更加真实、准确的信息。
2. 提升纳税人知识水平:通过开展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和执法程序的了解程度,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
3. 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建立起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税务执法结果的审核与评价,提高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执法资源分配不均导致工作质量差异在当前的税务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执法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
部分地区或部门在稽查人员数量、技术设备等方面相对优势,导致一些地区或部门在税务执法工作上处于劣势地位。
这种不平衡分配会直接影响到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平性和效率。
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实现资源统筹共享:通过建立全国范围内的稽查资源管理系统,统筹规划和调配各地区或部门间的执法资源,并加强协同合作,在保证公平性的前提下提高整体效益。
2. 健全考核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执法绩效评价制度,对各地区或部门的执法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排名,为资源分配提供参考依据。
3. 推广先进技术设备:向所有地区或部门普及高效的税务执法技术设备,提升整体税务执法水平,并保障公民和纳税人的权益。
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精心整理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务院自1988年提出“以法治税”到1998年3月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以来, 我国依法治税工作走过了一段艰辛曲折的历程, 通税收执深蒂固还存在官意志”办事, 以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少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力滥用等问题;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虽然有一定的认识, 但面对财政管理体制的制约和税收计划任务的左右, 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扰, 显得望而却步、裹足不前、不敢作为。
从税收执法者来看总是以管理者自处, “官本位”、“税老大”意识作祟, 习惯于居高临下, 缺乏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从而严重地侵蚀了我国初步建立起来的税务行政法律制度。
严重束缚着依法治税进程。
(二)岗责不分要求不明导致执法过错无法追究有些地方由于没有建立完整完善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或执行不力而造成岗责不, 端,,益或因财政包干税收收入量入为出与本位主义观念作崇等原因, 便出现诸如个别税务干部法制意识弱, 执法水平低而不顾税收政策规定为纳税人擅自乱开减、免税口子, 有的因税为私、以权谋利执法犯法现象;也有因税务执法不严、税务审核把关不牢被投机纳税人钻了空子。
如假外资、假下岗再就业优惠等;有的因税收执法不严而被纳税人假停歇业、假销户现象, 给纳税人钻了疏于管理的漏洞。
同时, 地方政府在当地财源有缺口而为了完成上级分配的财税任务时, 又不得不变着法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买税卖税、垫税, 收过头税或有税缓收或不收, 有的为了地方财力税款入库时擅自改变入库预算级次;有的以招商引资为名大搞地方保护主义, 有的甚至出台与上级税收政策法规相违背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的未严格履行执法程,短缺、权,角度看都有很大的欠缺, 从而严重地影响了税收刚性发挥。
同时, 考虑地税部门双重领导的特殊情形, 地税工作的开展还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协作, 在法制意识还不很健全的情况下, 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很好地支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 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党委政府领导干预税收等“权大于法”现象。
2023年最新的基层税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范文(精选5篇)

2023年最新的基层税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范文(精选5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基层税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的文章5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第1篇: 基层税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依法治税是税务工作的灵魂,既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税收工作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其依法行政是否规范也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
笔者仅从对纳税人管理的角度,分析了基层税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就解决问题的途径作了初步探讨。
一、存在问题依法治税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税务机关内部的管理行为,即对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的征、管、查等行为的规范和管理;二是对行政相对人的管理行为,即对纳税义务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等行为的规范和管理。
近年来,为强化依法治税,省、市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如《关于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等,对税收执法工作的统一、规范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但在基层税务机关的具体贯彻落实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执法过程简化,缺乏人性化服务税务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税收执法权,而基层税务人员是税收政策的主要执行者。
但在传统观念中,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权利和义务上是不对等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面前永远都是唯命是从、俯首称臣,特别是在一些较偏远的农村,这种认识尤为根深蒂固。
于是,有些基层税务人员受这种偏爱影响,与纳税人疏远了距离,淡化了税企关系,具体表现在:其一,工作中虽然做到了严格执法,但执法过程中存在冷、硬、横现象,纳税服务缺乏人性化色彩。
譬如:各级税务机关虽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了纳税服务窗口,设置了便民服务台,统一了文明服务用语,但许多人还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定位不准等问题,没有把纳税服务放到与其他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导致服务制度落实不扎实、监督考核不严格、服务效果不突出、纳税人的满意度不高等问题。
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在国家经济发展的进程中,税收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政策工具。
税收执法作为确保税收制度有效实施的手段,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税收执法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管效果和纳税人合规意识。
针对这些问题,有必要提出相应的建议来改进现行税收执法。
一、存在的问题1. 法律条文不完善当前我国涉及税务管理相关的法律体系尚未形成系统化或整体性文件,导致局部环节无法得到妥善解决。
“散漫立法”的状态使得宏观调控困难重重,同时也给办案机关带来了困惑和摸索。
2. 执法权责不明晰当前我国部分地区和部门之间出现了联防联控机制不够顺畅、职责不清等问题。
这种情况下容易产生权责逐级甩锅、互相推诿等现象,并且容易造成少打击违规者、多罚纳税人等问题。
3. 执法资源有限且分散税收执法机关在人力资源和物质技术方面的投入相对有限,无法满足日益复杂多样的征管需求。
同时由于职责明确不清晰等原因,一些执法手段与现实工作间缺乏紧密衔接,使得税收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4. 行政审批事项过多当前我国仍存留着较多行政审批环节,这些环节意味着更多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以及资金成本。
这就为纳税人增加了繁琐的办理程序,并给纳税人心理带来压力与困惑。
二、建议改进1. 完善税收立法体系应加快完善相关税务管理法规,逐步构建起科学合理的法律框架和监管体系。
一方面可以加强上位条款制定中对权责明晰化要求的锲约;另一方面要注重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与相互制约。
2. 优化社会治理机制相关部门应积极推动执法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交流合作,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强联防联控,减少权责逐级甩锅的现象。
同时,通过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和奖惩机制来激励税收执法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
3. 调整资源配置要注重完善与现实需求相贴近的税收执法手段,合理配置执法资源,确保其高效利用。
鉴于目前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在税务管理中应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对纳税人信息的快速获取和分析。
税务工作问题及对策总结

税务工作问题及对策总结税务工作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保障,也是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税务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旨在对税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提高税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税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税收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在某些方面存在不够完善的情况。
例如,部分税收政策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理解和操作上的差异。
此外,税收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有时跟不上经济形势的变化,使得一些新兴经济领域的税收征管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税收征管手段相对滞后在信息化时代,税收征管手段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部分地区的税务部门仍然依赖传统的手工操作和纸质文件,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数据准确性难以保证。
同时,税收征管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存在障碍,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难以有效整合和利用。
(三)税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税务工作的专业性较强,需要税务人员具备扎实的税收知识、财务知识和法律知识。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部分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一些税务人员对新的税收政策和法规掌握不够及时、准确,影响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四)纳税服务质量有待提升纳税服务是税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纳税服务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例如,纳税咨询渠道不够畅通,纳税人在遇到问题时难以得到及时、准确的解答。
办税流程繁琐,增加了纳税人的时间和成本。
此外,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需求了解不够深入,纳税服务的针对性和个性化不足。
(五)税收执法不规范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现象。
个别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随意、执法不公的情况,损害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税务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
(六)税收流失问题依然存在尽管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征管,但税收流失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一些企业通过各种手段偷逃税款,如虚报收入、虚列成本等。
税务执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税务执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在现代社会中,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稳定经济发展、保障公共服务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税务执法作为实施税收管理和维护税收秩序的重要手段,对于确保税收公平、提高纳税人合规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税务执法过程中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这就需要我们深入剖析并寻找改进的路径。
一、执法部门力量不足导致监管缺位首先,目前我国的基层税务部门普遍存在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纳税人增多、业务量增大等原因,个别纳税人可能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监管和服务,导致了一些违法行为的滋生。
此外,在一些地方性企事业单位以及特定行业领域也可能存在涉及灰色地带甚至偷逃漏报等问题,并且这些问题由于资源分配上的缺失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解决。
二、部分执法措施与规范操作存在差距其次,在税务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执法措施与规范操作之间的差距。
例如,部分税务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时缺乏程序性的约束和制度性的约束,导致了执法实践中的随意性和主观性问题。
有时候会出现一些税务案件处理过程不公平、违反了诉讼权益保护原则等情况。
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条文以及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显得尤为重要。
三、纳税人信息互通渠道有限另外一个问题是纳税人信息互通渠道有限。
目前,在我国税收系统中各个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并不够顺畅,这导致了在税务执法过程中无法获取到其他机构或者企业单位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记录和处罚结果。
这种信息孤岛局面下,极大地增加了取证难度,并且可能给一些恶意逃税者提供漏洞。
四、粗放型管理模式对合规监管形成制约最后,由于长期以来采用粗放型管理模式,我国税务执法在监管方式上存在着一些问题。
税务执法部门在工作中更多地注重了纳税申报的结果而不够注重过程的监控,这导致了纳税人合规意识和自觉遵守法律的减弱。
同时,也存在着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足、绩效考评方式不完善等弊端。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之处,我们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大人力物力投入首先,在基层税务部门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并提供专业培训,以保证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
当前税收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税收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一篇:当前税收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税收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立足实际,强化措施,开展税收执法监督,使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及时的落实和执行,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税进程,树立了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税收执法监督常常被忽视或者弱化,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一、当前税收执法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思想上重视不够,行动上被动应付。
不少同志甚至包括一些基层分局的负责人认为,经过这几年的规范执法及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水平与以前相比有了较大提高,现在执法基本规范,运转比较正常,一些问题的存在不足为怪;还有部分同志认为执法监督是上头的事,且难度大,思想上存有依赖和畏难情绪等;有的单位行动迟缓,推一推、动一动,做一些表面文章,执法监督工作往往达不到预期目的。
2、缺乏计划性,执法监督工作陷于盲目。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基层分局只是惯例性地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至于如何才能把执法监督工作搞的有声有色,缺乏统筹安排,计划性差,执法监督工作不能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时间上得不到保证,今天打鱼、明天晒网,执法监督工作的效果往往“事倍功半”。
3、业务人才匮乏,监督工作处在较浅层次上。
目前,基层分局中熟悉税收业务的专业型及复合型人才较少,有相当一部分同志不能很好的适应当前的税收执法工作,对税收执法文书、执法程序不熟悉,对税收政策不掌握,绝大多数分局都缺少税收执法把关人员。
税收执法业务人才的缺乏,严重制约了税收执法监督的质量,人浮于事,执法监督工作不能深入开展。
4、职责不清、考核不严,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基层分局的税收执法监督工作中还存在着分工不明确、岗责不清晰的情况,导致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执法考核工作无从着手,奖惩无法兑现,执法监督工作达不到预期效果。
二、产生当前税收执法监督困境的主要原因1、认识不到位。
当前税收执法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当前税收执法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最近几年来,基层国税机关围绕中心工作,大力推动税收法制建设,踊跃构建教育、防控与惩处相结合的风险防控体系,税收执法管理进一步规范,税收法治环境不断优化。
但随着纳税人维权意识的增强和社会监督作用的发挥,国税部门面临的执法风险防范任务会随之加大。
因此,持续提升基层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落实加倍有效管用的风险防范办法,不断提高国税机关的执法管理水平,将是咱们需要长期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税收执法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执法不严现象仍然存在。
在税收征管工作中,个别人员不能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处理涉税事宜,客观上给一些不法分子的涉税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机会。
如个别人员在办理资格认定时不到纳税人经营场所实地查看,对一些申请资料核对调查不仔细,对一些不符合认定条件把关不严格;有的日常巡查走形式,调查走访不深入,工作蜻蜓点水,甚至敷衍应付,给纳税人偷逃骗税留下机会;个别人员发现税收违法行为,以简易程序代替一般程序,打击力度不足,对纳税人未形成应有的约束力;在优惠政策上,有的纳税人以假合同、假协议弄虚作假,虚开虚抵,钻政策的空子,达到少缴税款或让相关联企业多抵税款的目的;核定双定户税额,不按照核定程序进行,靠以往经验核定,甚至无核定税款通知书;税收监控不严格,税收政策宣传不及时,日常纳税辅导不细致,造成纳税人少缴税款,也给不法分子偷逃骗税留下可乘之机。
(二)执法管理水平仍需提高。
部分税收执法人员仍存在业务水平不足、职业道德观念淡薄、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等执法能力不足的情形。
态度不认真,执法欠规范,律己不严,疏于防范,监督不全面,导致执法过错时有发生。
主要表现在:少数人员思想觉悟不高,缺乏爱岗敬业意识,工作态度不认真;有的适应能力差,学习浮漂,不愿钻研,对新税收政策一知半解,跟不上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个别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经不住威逼利诱,为不法分子遮风挡雨开绿灯,甚至参与违法活动;有的业务能力差,对纳税人的涉税违法活动不会监管;有的责任意识差,逃避税收执法监控和考核,对不好控管的纳税人不纳入正常管理,对该处罚的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在造成税款流失的同时埋下了风险隐患。
浅谈财政税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财政税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财政税收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税收体制存在着诸多问题,如税负过重、税收征管不规范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通过改革税收体制、加强税收征管和优化税收政策来提高税收效益。
改革税收体制可以从完善税法法规、简化税收程序入手;加强税收征管则需要提高税收征管人员素质、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而优化税收政策可以通过调整税收结构、降低税负来提升税收公平性。
通过这些对策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当前税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税收征收质量,为财政税收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财政税收、问题、对策、改革、征管、税收政策、重要性、研究目的、展望未来、总结。
1. 引言1.1 财政税收的重要性财政税收对于国家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只有建立健全的税收体系,合理调节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才能更好地实现国家的财政收入增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经济需求,保障国家财政的长期稳定。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讨财政税收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能够促进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通过深入分析税收体制和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揭示其中的根源,并提出相应的改革策略和建议。
本研究旨在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可行性建议,以便更好地引导和管理税收,实现财政收入的合理增长和有效利用。
本文将通过对税收政策的分析,探讨降低税收负担、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完善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对策,为促进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通过对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的研究,可以使财政税收更加合理和公平,促进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财政支持。
.2. 正文2.1 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1.税制复杂繁琐:我国税制由多个税种构成,税率、税基不统一,税收征管难度大,容易出现漏税和逃税现象。
2.税收体制碎片化:各级政府在税收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权,导致税收分散管理,征收难度增加,不利于统一规划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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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税收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论文摘要从我国的税收实践来看,税收执法还不尽人意,不同程度地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我国税收法规的贯彻实施和依法治税的进程。
依法治税要求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按照税收法律、法规严格进行征收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在对国家履行职责义务的同时,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但在现实税收执法中,依法治税原则的贯彻落实却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干扰。
主要表现为: 税收计划管理与推进“依法治税”之间的矛盾;“地方政策”代替税收法律的问题严重;税务机关执法存在的问题;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偷逃税普遍等方面。
通过对税务执法问题成因的分析,我们会发现,税务执法依据不完备;尚待建立健全的税务司法保障体系,难以为税务执法提供强有力的后盾;征收管理力度不够;税收环境不够理想都是影响税收公正执法的羁绊。
清除依法治税的障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将其放在依法治国的高度来认识和解决。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税收立法,健全税收法律体系;二是提高全民纳税意识和护税观念;三是改进征管,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四是完善机制,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关键词:; 依法治税; 税收执法; 税收环境; 税收立法; 征收管理从我国的税收实践来看,税收执法还不尽人意,不同程度地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我国税收法规的贯彻实施和依法治税的进程。
一、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税收计划管理与推进“依法治税”之间的矛盾目前制定税收计划任务的主要依据是上年税收完成数和计划年度预计的经济增长速度。
税收计划指标的确定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与客观经济发展和税源变化很难保持协调和一致。
税收计划的指令性使各级税务机关把完成收入任务作为至高无上的奋斗目标。
出现任务“紧张”时,政策服从于任务;任务“宽松”时。
藏富于地方;任务“适中”时,区别对待。
更为严重的是在一些经济发展速度较慢,税源不充足的地区,大量存在“收过头税”、“寅吃卯粮”、“税收附征”、变相包税的现象。
①这种“任务治税”的指导思想,已完全偏离了“计划指导税收”的宗旨,背离了依法治税的基本原则,成为我国税收执法中“人治”现象不能得到根治的主要原因。
(二)“地方政策”代替税收法律的问题严重新的经济形势下。
一些地方政府从本地区的利益出发,往往超越法律的权限,对税收执法进行干扰。
例如,以支定收,加重税负;为保证税收收入不致滑坡,政府要求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承包,使所得税名实不符;随意批准“缓税”,增加了税务机关的执法难度,妨碍了税收征管基本目标的实现。
②所有这些,都极大地干扰和阻碍了依法治税。
(三)税务机关执法存在的问题1.重人治,轻法治。
越权、滥用权力与随意处置的现象同时存在。
有的收“人情税”、“关系税”,把个人行为凌驾于法律之上,一人说了算,致使该征的不征,该免的不免,该罚的不罚;有的擅自变通税法,改变法定的税基、税率、处罚标准;有的权限范围掌握不准确,越权处罚等等。
归根到底,还是执法人高高在上的思想观念问题,是一个根深蒂固的“人治”问题。
2.重实体法,轻程序法。
许多税务人员对各税种的税收政策法规掌握得很熟练,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的运用却相对生疏。
特别是《行政处罚法》实施以后,对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进行了规范,许多税务干部因怕引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在执法中畏首畏尾。
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税法的刚性。
在执法过程中有重口头告知,轻执法文书现象。
现行的税收法律对每一个执法环节都规定有相应的执法文书。
这些文书不仅是检验税务人员是否正确执法的凭证,更是税务机关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最直接、最有力的执法证据。
我们常说“口说无凭”,但在执法中却仍然存在口头告知现象。
特别是在催缴税款、个体户定税、督促办理税务登记证等事项上,更是“一说了之”,为今后解决涉税问题埋下隐患。
在日常税收活动中,许多基层单位和税务人员不重视税收执法程序,凭感觉和经验办事,随意简化税收执法手续,尤其是对于所作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和理由,应当告知相对人的却不告知;按程序要求应当填写税收处理决定的,却以税收检查报告或以罚款缴款书来代替;对于应当登记备(立)案的资料不登记备(立)案,有的不按规定的程序步骤执法,造成先罚款后补税,有的因时间一长不了了之;对于一些税务违章行为,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不采取,却以扣押保证金的形式来代替,甚至尽量不处罚,造成执法失误。
(四)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偷逃税普遍由于历史的原因、现实制度设计的缺陷和管理上的问题等诸因素影响,我国税源流失非常严重,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差偷逃税普遍的存在,这种现象一旦在社会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必然会使税务执法失去公平和公正。
二、税务执法问题的根源分析依法治税中暴露出的问题,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几点:(一)税务执法依据不完备盂德斯鸠指出:“一切法律并无绝对的优劣或价值;凡是适合国情的法律就是最好的法律”。
③税收法律制度表现尤为明显,税制先进是必要的,但过于超前和追求理想化模式不仅不能促进经济发展,而且有碍依法治税。
税制具有可操作性是依法治税的前提,如果税制脱离本国国情,无法操作或操作中漏洞百出,要做到依法治税就很困难。
现行税制总的看来是基本符合我国国情的,但不合理的因素也不少。
主要表现在:1.税收实体法中很多要素不确定,难以操作。
现行的各税收实体法松散排列,法律地位不明确,税法优先权缺乏保障。
现行的单行税种税法立法层次低,且平行并列,重复因素较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效力。
④对许多税种的税制要素,税法没有作出具体规定。
使税务机关很难对实际问题作出准确的判定。
运用“自由裁量权”时,容易出现有失公平的现象。
2.税收程序法中有关规定不严密,《税收征管法》一方面表现出法律条文的弹性大,可操作性差。
另一方面漏洞多,税收执法中许多主要问题没有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
例如,《税收征管法》中尚未对税收稽查诸多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妨碍了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的运行。
3.税收法律与其它法律不衔接,影响了税收法律的实施效力。
近几年我国相继出台的《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都与税务执法有一定的联系,而现行的《税收征管法》中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诉讼和税务行政复议的内容,有许多与上述各法律不相衔接之处,致使法律执行中出现许多矛盾的地方。
(二)税务司法保障体系不健全,难以为税务执法提供强有力的后盾税务司法保障体系是发挥国家司法力量的强制、威慑作用,严厉制裁破坏国家税收秩序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保证税务执法严肃性的重要方面。
我国现行税务司法保障体系并没有表现出其保障税务执法的基本功能。
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个体私营业主税法意识相对薄弱,偷骗抗税行为发生频繁,税务执法的难度相应增大。
税务司法保障体系的功能发挥尚未到位。
在税收犯罪案件处理中,由于以罚代刑的问题普遍存在,致使打击力度不够,造成税务违法犯罪活动猖撅,降低了税务执法的水平和质量。
(三)征收管理力度不够依法治税的载体是税收征管,对什么征税,按什么标准征税,在什么环节征税,怎样征税等都是法定的,必须依法进行。
但制约征管质量的内在因素也很多,包括征管手段、征管方式、征管模式、考核标准及税务人员素质等。
1.征管手段。
现行《税收征管法》及《刑法》对保护依法征税作了不少规定,但是,确保税务机关强制征税的手段仍显不足。
比如运用暂停支付保全税收,银行不配合,税务机关就没有措施对其制裁;扣押物资遭拒绝,税务机关只能请求其他部门协助;遇到暴力抗税者,税务机关应对的手段明显乏力。
税务机关的征管条件也明显落后,一些纳税人在交通、通讯设备方面明显优于税务机关。
夜晚交易、非市场交易等如果财务账簿没有反映,税务机关就无法控管。
2.征管方式。
随着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原国有企业的市场份额被改制后的个体私营企业及其他经济形式所取代,但其税收份额却被吞食,原因就在于税务机关仍在沿袭过去查账征收、双定征收的老方式,“账外经营”、“额外收入”大量存在,缺乏相应的控管措施。
3.征管模式。
对现行的申报纳税、优化服务、集中征收、重点稽查、计算机监控模式的理解存在许多偏差,直接影响实际征管。
申报纳税在纳税人缺乏自觉纳税意识的情况下,形成漏征漏管;优化服务体现在税务代理上被扭曲为创收谋利,安置富余人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在一些地方只是把过去的专管员更名为稽查员,所从事的仍是过去的管理工作,仅仅是将开票征收职能集中到办税服务厅了,与过去相比,反而造成了征与管的脱节;目前的稽查,检查与审理并未真正分开,从取证到执行由一人或两人包办的现象屡见不鲜;企业信息是由税务机关凭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录入计算机的,信息来源的单一性和非可靠性,使计算机监控的力度大打折扣。
在这种模式下推行依法治税,其结果不言而喻。
4.考核标准不完善。
组织财政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因而从上到下的考核标准主要就是收入计划完成得如何。
全国工商税收连年超经济增长,这种考核方式功不可没。
但它也必然导致税务机关以任务为中心,税源好的地方怕计划递增,完成计划后搞“藏富于企业”,有税不收;税源差的地方为保计划,寅吃卯粮,借税入库。
⑤依率计征、照章纳税只能是纸上谈兵。
5.税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总的看,全国税务系统职工基本上能适应依法治税的要求,但也有明显差距:一是部分人员责任意识差,缺乏爱岗敬业精神,工作懒懒散散,不求上进。
二是部分人员适应能力差,缺乏勤奋好学、只争朝夕的精神,不愿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难以适应新形势。
三是少数人员法纪观念淡薄,执法违法,知法犯法,经不起诱惑,为偷抗骗税开绿灯,甚至直接参与涉税犯罪。
(四)税收环境不够理想1.文化渊源。
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使人们对苛捐杂税深恶痛绝。
新中国成立后,又走向另一极端,片面追求税制简化,严重淡化了人们对税收的认识,不少人对税收的含义产生了曲解,这是当今公民纳税意识淡薄的历史渊源。
⑥我们的公民习惯于接受政府救济,却对依法收税、政府组织收入不理解。
2.法治环境。
涉税犯罪得不到应有的追究,许多偷骗税案件都是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与司法部门或个别司法人员利益冲突的税案久拖不决,重案轻判或不判的现象时有发生;司法人员不熟悉税收政策及管理程序,税案误判的也不是没有。
这种法治环境难以维护依法治税,有时甚至削弱了依法治税。
3.行政干预。
目前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够规范,少数地方行政领导干预税收执法,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出多门。
管工业的领导要让,管财政的领导要收,弄得税务机关无所适从。
二是先地方后中央。
在组织入库时,地方税先入,共享税居中,中央税居后。
地方税可一超再超,中央税则只能保基数,不准多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