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执法有关问题的探讨
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精心整理浅议推进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务院自1988年提出“以法治税”到1998年3月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以来, 我国依法治税工作走过了一段艰辛曲折的历程, 通税收执深蒂固还存在官意志”办事, 以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少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力滥用等问题;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虽然有一定的认识, 但面对财政管理体制的制约和税收计划任务的左右, 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扰, 显得望而却步、裹足不前、不敢作为。
从税收执法者来看总是以管理者自处, “官本位”、“税老大”意识作祟, 习惯于居高临下, 缺乏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从而严重地侵蚀了我国初步建立起来的税务行政法律制度。
严重束缚着依法治税进程。
(二)岗责不分要求不明导致执法过错无法追究有些地方由于没有建立完整完善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或执行不力而造成岗责不, 端,,益或因财政包干税收收入量入为出与本位主义观念作崇等原因, 便出现诸如个别税务干部法制意识弱, 执法水平低而不顾税收政策规定为纳税人擅自乱开减、免税口子, 有的因税为私、以权谋利执法犯法现象;也有因税务执法不严、税务审核把关不牢被投机纳税人钻了空子。
如假外资、假下岗再就业优惠等;有的因税收执法不严而被纳税人假停歇业、假销户现象, 给纳税人钻了疏于管理的漏洞。
同时, 地方政府在当地财源有缺口而为了完成上级分配的财税任务时, 又不得不变着法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买税卖税、垫税, 收过头税或有税缓收或不收, 有的为了地方财力税款入库时擅自改变入库预算级次;有的以招商引资为名大搞地方保护主义, 有的甚至出台与上级税收政策法规相违背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的未严格履行执法程,短缺、权,角度看都有很大的欠缺, 从而严重地影响了税收刚性发挥。
同时, 考虑地税部门双重领导的特殊情形, 地税工作的开展还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协作, 在法制意识还不很健全的情况下, 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很好地支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 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党委政府领导干预税收等“权大于法”现象。
税收法律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税收法律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关系着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然而,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税收的征收和管理效果。
本文将探讨税收法律法规执行中常见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税收法律法规执行中的问题1.监管不力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需要有效的监管机制,但是目前存在监管不力的现象。
一方面,税务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缺乏及时、准确的纳税信息,难以有效发现和防范税收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监管机构之间协作不够紧密,信息共享不畅,导致不同部门间的纳税数据无法实时对接,造成信息断层,难以有效监管。
2.税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税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是税收执行中的一个问题。
税收领域的经济活动形式繁多,税收法律法规往往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求。
一些涉税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款,导致执行中存在漏洞和争议,给纳税人和税务部门带来困扰。
3.税务部门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税务部门的执法水平参差不齐也是税收执行中的一大问题。
一些税务人员专业素养不高,对税收法律法规理解不深,执法意识不强,因此难以对复杂的涉税案件进行准确判断和处置。
此外,有些执法人员存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问题,导致税收征管失去公信力。
二、税收法律法规执行的对策1.加强监管力度为了提高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效果,需要加强监管力度。
税务部门应加大对纳税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建立完善的信息数据库,实现不同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并加强与其他监管机构的协作,形成合力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同时,应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执法水平和职业素养。
2.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为解决税收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需要加强立法工作,及时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
税收法律法规应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及时对新的经济活动形式进行法律规制。
在制定税收法律法规时,应充分征求专业意见,确保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提升执法水平为了提高税务部门的执法水平,在招聘和培训人员时,应注重专业素质和执法意识的培养,同时加强对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和解读。
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在国家经济发展的进程中,税收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政策工具。
税收执法作为确保税收制度有效实施的手段,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税收执法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管效果和纳税人合规意识。
针对这些问题,有必要提出相应的建议来改进现行税收执法。
一、存在的问题1. 法律条文不完善当前我国涉及税务管理相关的法律体系尚未形成系统化或整体性文件,导致局部环节无法得到妥善解决。
“散漫立法”的状态使得宏观调控困难重重,同时也给办案机关带来了困惑和摸索。
2. 执法权责不明晰当前我国部分地区和部门之间出现了联防联控机制不够顺畅、职责不清等问题。
这种情况下容易产生权责逐级甩锅、互相推诿等现象,并且容易造成少打击违规者、多罚纳税人等问题。
3. 执法资源有限且分散税收执法机关在人力资源和物质技术方面的投入相对有限,无法满足日益复杂多样的征管需求。
同时由于职责明确不清晰等原因,一些执法手段与现实工作间缺乏紧密衔接,使得税收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4. 行政审批事项过多当前我国仍存留着较多行政审批环节,这些环节意味着更多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以及资金成本。
这就为纳税人增加了繁琐的办理程序,并给纳税人心理带来压力与困惑。
二、建议改进1. 完善税收立法体系应加快完善相关税务管理法规,逐步构建起科学合理的法律框架和监管体系。
一方面可以加强上位条款制定中对权责明晰化要求的锲约;另一方面要注重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与相互制约。
2. 优化社会治理机制相关部门应积极推动执法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交流合作,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强联防联控,减少权责逐级甩锅的现象。
同时,通过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和奖惩机制来激励税收执法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
3. 调整资源配置要注重完善与现实需求相贴近的税收执法手段,合理配置执法资源,确保其高效利用。
鉴于目前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在税务管理中应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对纳税人信息的快速获取和分析。
关于规范税收执法的几点思考

关于规范税收执法的几点思考新的《税收征管法》颁布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和干部依法治税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和能力有了一定提高。
但是,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税收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
为此,必须大力强化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牢固树立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严禁越权执法,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使依法治税得到有效实现。
一、规范税收执法的必要性(一)规范税收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
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税收事业发展的根本方面既是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也是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规范的执法行为是依法治税有效实现的根本保证,只有抓住规范执法这个关键,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有序进行,才能促进依法治国的健康发展。
因此,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领域中的具体体现,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内在要求,规范税收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是基础和前提。
(二)规范税收执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
建设和谐社会首先必须实现民主法治的要求,税务部门享有国家赋予的征税权力,必须依法征收,严格管理,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同时,税务部门也承担着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依法保护好纳税人的权利,合理行政,公正执法,为纳税人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使征纳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建立一套适合税务管理特点的科学、合法、规范、高效的管理考核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以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国家税法的正确实施。
(三)规范税收执法是规避执法风险的客观要求。
加强税收执法

加强税收执法税收执法作为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保障和税收制度的完善具有关键作用。
加强税收执法是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公平竞争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就加强税收执法的意义、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之策进行分析和探讨。
首先,加强税收执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税收执法是国家税收制度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到财政收入的实现和税收政策的落实。
只有加强税收执法,才能有效打击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此外,加强税收执法还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障公平竞争的环境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然而,当前税收执法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执法力度不够强劲。
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和手段,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逃税行为,严重损害了税收的合法权益。
其次,执法手段不够先进。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型税收违法行为不断涌现,而现有的执法手段和技术无法应对这些新形势。
再次,执法机构协同不畅。
税收执法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但目前协同合作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导致执法效果不佳。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的应对之策。
首先,加大执法力度。
通过加大对逃税行为的检查和惩处,形成对违法者的震慑力度,保障税收的合法权益。
其次,增强执法手段。
应广泛采用现代科技手段,比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提高执法的精准性和效率。
同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形成多部门联动的执法格局。
最后,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
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确保他们能够适应和应对新形势下的税收执法工作。
总之,加强税收执法是当代社会经济发展和税收制度完善的必然要求。
只有加强税收执法,才能有效保障税收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在加强税收执法的过程中,应重点解决执法力度不够强劲、执法手段不够先进和执法机构协同不畅等问题,采取应对之策,确保税收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实现税收的正常征收和国家财政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税收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税收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一篇:当前税收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税收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立足实际,强化措施,开展税收执法监督,使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及时的落实和执行,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税进程,树立了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税收执法监督常常被忽视或者弱化,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一、当前税收执法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思想上重视不够,行动上被动应付。
不少同志甚至包括一些基层分局的负责人认为,经过这几年的规范执法及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水平与以前相比有了较大提高,现在执法基本规范,运转比较正常,一些问题的存在不足为怪;还有部分同志认为执法监督是上头的事,且难度大,思想上存有依赖和畏难情绪等;有的单位行动迟缓,推一推、动一动,做一些表面文章,执法监督工作往往达不到预期目的。
2、缺乏计划性,执法监督工作陷于盲目。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基层分局只是惯例性地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至于如何才能把执法监督工作搞的有声有色,缺乏统筹安排,计划性差,执法监督工作不能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时间上得不到保证,今天打鱼、明天晒网,执法监督工作的效果往往“事倍功半”。
3、业务人才匮乏,监督工作处在较浅层次上。
目前,基层分局中熟悉税收业务的专业型及复合型人才较少,有相当一部分同志不能很好的适应当前的税收执法工作,对税收执法文书、执法程序不熟悉,对税收政策不掌握,绝大多数分局都缺少税收执法把关人员。
税收执法业务人才的缺乏,严重制约了税收执法监督的质量,人浮于事,执法监督工作不能深入开展。
4、职责不清、考核不严,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基层分局的税收执法监督工作中还存在着分工不明确、岗责不清晰的情况,导致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执法考核工作无从着手,奖惩无法兑现,执法监督工作达不到预期效果。
二、产生当前税收执法监督困境的主要原因1、认识不到位。
税收执法能力建设思考

税收执法能力建设思考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税务管理的日趋严格,税收执法的能力建设愈发成为税收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针对当前税收执法能力建设的现状和问题,本文将从三个方面进行思考,旨在提供一些思路和建议,有利于税收执法能力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一、加强税收执法制度建设税收执法制度是税收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税收执法制度与税收管理实践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制度的执行缺乏足够的明确性和规范性,导致执法不规范、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因此,加强税收执法制度的建设,既可以规范执法,又可以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首先,应加强税法的制订和修改。
税法是税收执法制度的基础,税法的制订和修改应该要求严谨、科学,遵循法治的原则,尊重纳税人的权益,确保法律的实施效果。
需要完善的税法包括缴纳税款的程序、税务机关的执法权力、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标准、涉税争议解决的程序等。
其次,应加强税务机关的内部管理制度。
税务机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是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
税务机关应该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规范行政行为,保证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再次,应加强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的规范化建设。
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是评判税收执法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
为加强执法标准和程序的规范化建设,税务机关应根据税法制定执法标准和程序,明确执法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管,做到执法标准和程序的统一和规范。
二、强化税收执法队伍建设税收执法队伍是税收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保障,税收执法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着税收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因此,应该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从源头上保障税收执法质量和效率。
首先,要建设专业化的税收执法队伍。
税收执法人员的专业化是税收执法队伍建设的核心。
税收执法人员应具备扎实的税法实践和经验,开展业务培训和提高考试,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其次,要加强税收执法队伍的管理和监督。
税收执法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是税收执法队伍建设中的关键环节。
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笔不可忽视的支出。
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着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文将就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进行分析与探讨。
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之一是税收监管不严。
由于税收监管体系的不完善和执法力度的不足,导致了一些企业存在逃税和偷税等行为。
这不仅损害了国家财政利益,也给正常纳税企业带来了不公平竞争的环境。
针对此类问题,政府部门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加强税收执法部门的组建与培训,提高他们的税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大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是完善税收监管机制,加强税收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提高对涉税企业的监管效能。
三是建立企业纳税信用评级制度,对纳税行为良好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对纳税行为不良的企业进行惩罚。
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之二是税收政策不透明。
由于税收政策的频繁调整和变化,一些企业往往难以及时了解到新政策,导致了其未能享受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或因不清楚具体操作规定而带来了纳税风险。
针对此类问题,政府部门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读,通过各种渠道向企业广泛推送新政策,及时解答企业的相关问题。
二是加强对企业的税收政策咨询服务,设立专门机构或平台,帮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提供税务咨询和服务。
三是加强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减少频繁调整和变化,给企业提供更稳定和可预见的税收环境。
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之三是税收负担过重。
由于税收政策对于企业的税率和税种设置不合理,一些企业的税收负担过重,给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针对此类问题,政府部门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减少税负,通过降低税率和减少税种,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是优化税收结构,建立合理的税收政策体系,注重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是加强税收预算和支出的监督,确保税收收入的使用合理和透明,增加财政支出对税收减免的支持力度。
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税收监管不严、税收政策不透明和税收负担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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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执法环境的形势分析
(二)社会法治进步对税收执法工作的殷切期盼
近期司法实践
2019年1月17日,最高项人目民一检察院院发布了首批涉民营企业司 法保护典型案例。
“吴某、黄某、廖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3人无货虚开专票 税额336万余元,价税合计2314万余元,目的就是偷逃税款,系虚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应当打击的行为,检方考虑到企业生产经营 需要,对其中两人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
Part
一、税收执法环境的形势分析
(一)全面依法治国对税收执法工作的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 “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党的十九大报告: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 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因此,在稽查实践中,要根据纳税人补缴税款、滞纳金和接受 行政处罚的情况判断案件是否应移送公安机关,所以逃避缴纳税款 往往是在稽查执行环节发生的,此时案件已完成稽查审理程序并已 下达决定性文书,是否移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2、相关规定——重大税务案件范围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2、相关规定——稽查局的工作职责
提请审理时应提交的材料:对外制作文书主体和组织听证主体
《宁波埃斯科光电有限公司、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终审判决书):……参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第15条第一款规定提请重 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需提交的材料中包含有听证材料。本案中,被告举行 听证的时间是2017年9月5日,而原宁波市国税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于 2017年8月14日就已经做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意见书》故存在先 集体讨论后进行听证,此举势必使听证流于形式,应认定为重大程序违法。
提请审理时应提交的材料:对外制作文书主体和组织听证主体
稽查局应当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制作 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等相关文书,加盖稽查局印章 后送达执行;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由稽查局组织听证。听证 结束后,稽查局应将听证结果报审理委员会,审 理委员会须重新进行书面审理或者重新召开会议 作出审理结论。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具体审查内容为:(1)案件事实是否清楚; (2)证据是否充分、确凿;(3)执法程序是否 合法;(4)适用法律是否正确;(5)案件定性 是否准确;(6)拟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2、相关规定——稽查局的工作职责
提请审理时应提交的材料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 34 号)第十五条 稽查局提请审理委员会审理案件,应当提交以下案件材料:
因此,在受理稽查局提请审理委员会审理案件时, 对应当提交的(三)-(六)案件材料,实际操作上即 为《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选案、检查、 稽查内部理环节要求立卷归档的材料。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2、相关规定——稽查局的工作职责
提请审理时应提交的材料:处罚告知的环节
全省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
级别
处罚标准
省局
≥500万元
武汉市局
≥300万元
其他市、州局 直管市、林区局 县(市、区)局
≥100万元 ≥50万元 ≥1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重大税 务案件标准的通知》(鄂税发〔2018〕17号)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2、相关规定——重大税务案件范围
从资料(五)听证材料,可以看出,稽查局在提请 审理前,应制作和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如果在重审中改变了稽查局的拟处理意见,经书面审 理或者会议审理,拟给予行政处罚的,稽查局应依法 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即行政处罚“二 次告知”。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2、相关规定——稽查局的工作职责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2、相关规定——重大税务案件范围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第十一条 (1)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 单列市税务局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制定,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督办的案件; (3)应司法、监察机关要求出具认定意见的案件; (4)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 (5)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审理的案件; (6)其他需要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
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组织协调重大税收案件审理; 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 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负责公职律师和
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法制 综合
目录
Contents
1 税收执法环境的形势分析 2 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3 稽查执法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1 税收执法环境的形势分析
审理重点即为该案件是否符合移送标准。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2、相关规定——重大税务案件范围
特别注意:特殊情形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的审理
观点二
“案情简单、涉案金额较小的虚开拟移 送案件是否有进行重案审理必要”
VS
法规处意见
移送案件重大与否不能仅从金额进行判 断,该类案件之所以纳入重案审理范围,是 因为其与相对人权益有重大关联,确有审理 的必要。
“江苏A建设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及其经营者虚开发票系列案” ,7家涉案单位虚开普通发票金额达到3亿元,检方认定7家建筑公 司系从犯,在其补缴税款等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项目一
1212
一、税收执法环境的形势分析
(二)社会法治进步对税收执法工作的殷切期盼
骗取1、税目款的、犯造与成结税果款犯损—失—的项最目目高一的法和以结典果型。案例形式认定本罪需要具有 2、国家税款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所保护的刑事法益,而不是
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征管秩序——最高法以典型案例形式认定无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系严重犯罪, 如将该罪理解为行为犯,只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侵犯增值税专 用发票管理秩序的,即构成犯罪并要判处重刑,不符合罪刑责相适 应原则。(法研【2015】58号)
1313
一、税收执法环境的形势分析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1、全省重案审理工作基本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
重案审理维持率居高不下。
•
复议程序综合纠错率较高。
•
少数单位重案审理违规决策。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2、相关规定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 √《关于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通知》(鄂税发[2018]120号) √《关于明确重大税务案件标准的通知》(鄂税发[2018]17号)
关于税收执法有关问题的探讨
政策法规处 胡清艳 2019年2月19日
政策 综合
政策法规处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 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等综合性政策文 件会办工作,并牵头开展有关综合性政策的研究分析;; 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等综合性文件的 起草及落实工作; 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 等工作;
1010
一、税收执法环境的形势分析
(二)社会法治进步对税收执法工作的殷切期盼
近期司法实践 2018年12月4日,最高项人目民一 法院发布了第二批人民法院充分发 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张某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最高人民法院在该案中明确:” 以其他单位名义对外签订销售合同,由该单位收取货款、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未造成国家税款损 失,其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本案不应定罪处罚, 故未核准一审判决,并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最终, 本案一审法院宣告张某强无罪。
2
案件情况日趋复杂
3
穷尽救济意愿强烈
99
一、税收执法环境的形势分析
(二)社会法治进步对税收执法工作的殷切期盼
3、从法律法规调整变化来看
2018年2月6日发布该司法解释,全文 分为十三个部分,共163条,是对《行政 诉讼法》的最新全面司法解释。
调整内容中税务机关应重点关注,如对 行政机关在掌握证据规则基础上应有相应 的程序制约,明确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必 须出庭的情形,提升行政复议纠错率和发 挥复议机关的内部层级监督作用等等。
一、税收执法环境的形势分析
(二)社会法治进步对税收执法工作的殷切期盼
1、从社会关注来看
1 触点广
税
收
舆 情
2 起点低
四
大 特
3 热点多
点
4 燃点易
一、税收执法环境的形势分析
(二)社会法治进步对税收执法工作的殷切期盼
2、从工作实践来看
(1)复议案件
120
114
102
100
80
55
60
48
40 17 12
观点一
特别注意:特殊情形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的审理
对于纳税人涉嫌逃避缴纳税款情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七 条规定“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 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 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交接单; (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 (三)税务稽查报告; (四)税务稽查审理报告; (五)听证材料; (六)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