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气声渣四类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类型分析
环境污染事故类型可以分为哪些

环境污染事故类型可以分为哪些现在很多地⽅的环境都是⽐较恶劣的,特别是空⽓污染和⽔资源污染,有的河⽔都是变了颜⾊的。
那么对于环境污染有哪些类型分类呢?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环境污染事故类型可以分为哪些主要类型有⽔污染事故、⼤⽓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线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动植物与⾃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
分类按环境要素分⼤⽓污染、⽔体污染、⼟壤污染、噪(⾳)声污染、农药污染、辐射污染、热污染。
按属性分显性污染,隐性⼤⽓污染污染。
按⼈类活动分⼯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
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波污染等)固体废物污染、液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
陆地污染:垃圾的清理成了各⼤城市的重要问题,每天千万吨的垃圾中,很多是不能焚化或腐化的,如塑料、橡胶、玻璃等⼈类的第⼀号敌⼈。
海洋污染:主要是从油船与油井漏出来的原油,农⽥⽤的杀⾍剂和化肥,⼯⼚排出的污⽔,矿场流出的酸性溶液;它们使得⼤部分的海洋湖泊都受到污染,结果不但海洋⽣物受害,就是鸟类和⼈类也可能因吃了这些⽣物⽽中毒。
空⽓污染::是指空⽓中污染物的达到或超过了有害程度,导致破坏⽣态系统和⼈类的正常⽣存和发展,对⼈和⽣物造成危害。
这是最为直接与严重的了,主要来⾃⼯⼚、汽车、发电⼚等放出的⼀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每天都有⼈因接触了这些污浊空⽓⽽染上呼吸器官或视觉器官的疾病。
⽔污染:是指⽔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导致其化学、物理、⽣物或者放射性污染等⽅⾯特性的改变,从⽽影响⽔的有效利⽤,危害⼈体健康或者破坏⽣态环境,造成⽔质恶化的现象。
噪⾳污染是指所产⽣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扰他⼈正常⼯作、学习、⽣活的现象。
放射线污染是指由于⼈类活动造成物料、⼈体、场所、环境介质表⾯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
环境保护刑事案件调研报告

环境保护刑事案件调研报告环境保护刑事案件调研报告一、背景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日益突出,给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为了保护环境资源,各国纷纷采取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在保护环境不力的情况下,往往会出现环境保护刑事案件。
二、调研目的本次调研旨在了解环境保护刑事案件的现状,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深入研究如何加强环境保护,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三、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取了多种方法,包括实地调研、案例分析、文献研究等。
通过这些方法,我们对环境保护刑事案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四、调研结果1.案件数量根据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环境保护刑事案件逐年增加。
这些案件主要涉及到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
2.案件原因环境保护刑事案件的发生原因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点:(1)监管不力:环境保护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漏洞,对违法行为监管不力,导致环境污染问题严重。
(2)利益驱动:一些企业为了获得经济利益,忽视环境保护,长期以来破坏了生态环境。
(3)法律缺陷:现行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的监管并不完善,缺乏明确的刑事责任和处罚措施。
五、建议与措施鉴于以上调研结果,我们提出如下建议与措施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减少环境保护刑事案件的发生:1.加强监管: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者。
2.完善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应修订完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处罚措施,提高违法成本。
3.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引导企业和个人树立环境保护的理念。
4.建立奖励机制:对有效的环境保护行为给予奖励,激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六、结论环境保护刑事案件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对于维护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对环境保护刑事案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措施。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力度进行整改,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污染环境罪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环境污染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也制约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我国刑法设立了污染环境罪。
本文以一起污染环境罪案例为切入点,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例简介2018年5月,某化工厂因排放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导致附近居民生活用水受到污染,造成严重后果。
经调查,该化工厂在未取得相关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含有重金属的废水排放至附近的河流中。
当地环保部门对该化工厂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同时,当地检察机关以污染环境罪对该化工厂法定代表人王某提起公诉。
三、法律分析1. 案件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在本案中,某化工厂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擅自排放含有重金属的废水,严重污染了环境,符合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2. 犯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案侵犯了国家环境保护制度,破坏了生态环境,符合污染环境罪的客体要件。
(2)客观要件:某化工厂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含有重金属的废水,严重污染环境,符合污染环境罪的客观要件。
(3)主体要件:本案中,某化工厂法定代表人王某作为直接责任人员,符合污染环境罪的主体要件。
(4)主观要件:某化工厂法定代表人王某明知其行为会污染环境,仍故意为之,具有污染环境罪的主观故意。
3.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污染环境罪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由于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严重污染环境,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故当地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
四、结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污染环境罪案例,充分体现了我国刑法对环境污染犯罪的严厉打击。
环保案件_疑难法律问题(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环保案件作为维护环境正义、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司法实践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环保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仍存在诸多疑难法律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将从环保案件的概念、类型、法律依据以及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环保案件的概念与类型1. 概念环保案件,是指涉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案件,包括环境侵权纠纷、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等。
环保案件旨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2. 类型(1)环境侵权纠纷:指因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原因,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如大气污染侵权、水污染侵权、固体废物污染侵权等。
(2)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指环境保护部门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
(3)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维护公共利益,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环保案件的法律依据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的基本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制度、措施和法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针对不同污染领域,分别规定了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和法律责任。
2. 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3)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适用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三、环保案件中的疑难法律问题1. 环境侵权纠纷案件的证据认定问题(1)环境污染损害鉴定难:环境污染损害鉴定涉及多学科、多领域,鉴定机构专业性要求高,鉴定过程复杂,导致鉴定结果难以认定。
(2)因果关系认定难:环境污染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难以确定,特别是慢性环境污染,损害发生与环境污染之间的时间、空间关系难以判断。
环境犯罪案例

环境犯罪案例环境犯罪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破坏、污染或其他破坏性影响的行为。
环境犯罪不仅危害着自然环境,也直接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健康。
以下是一些环境犯罪的案例,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 水污染案例。
在2014年,中国河北省的一家化工厂非法排放废水,导致当地的水源受到污染,大量鱼类死亡,居民的饮水受到威胁。
该化工厂为了降低成本,违法排放废水,严重破坏了周边的生态环境。
经过调查,该化工厂被依法关闭,相关责任人也被追究刑事责任。
2. 森林砍伐案例。
在巴西亚马逊雨林地区,非法砍伐行为频发。
一些非法砍伐者为了获取木材和土地,大规模砍伐雨林,导致大片植被被破坏,动植物栖息地丧失,生态平衡被打破。
政府加大了对非法砍伐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了对雨林的保护力度。
3. 空气污染案例。
印度首都新德里是世界上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一。
工厂排放、交通尾气、焚烧垃圾等行为导致了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
在2019年,新德里市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如限行、减少工厂排放等,以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市民健康。
4. 土壤污染案例。
在美国,一些工业区域的土壤受到了严重的化学物质污染,这些化学物质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了长期的污染。
政府对这些工业区进行了清理和修复工作,以减少土壤污染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
5. 垃圾倾倒案例。
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垃圾倾倒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
一些城市的垃圾处理设施不足,导致大量垃圾被随意倾倒在郊区或河流旁,严重污染了土壤和水源。
政府加强了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以减少垃圾倾倒对环境的破坏。
以上是一些环境犯罪案例,这些案例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环境保护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我们应该共同努力,保护好我们的地球家园。
希望通过对这些案例的了解,能够引起更多人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环境。
污染环境罪类案分析报告

污染环境罪类案分析报告作者:边小娟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20期摘要环境状况关系着社会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护环境,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已经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热点。
法律法规对于污染环境犯罪的规定日益详细和严格,近年来本院办理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逐渐增多,本文就该类案进行分析,以期对以后的工作有所裨益。
关键词污染环境犯罪行业特点入罪标准缓刑作者简介:边小娟,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助理检察员。
7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7.07.202近年来,雾霾、水污染等污染环境现象频发,生态问题日益严重,环境污染已经逐渐影响社会公众的工作、生活,人民日益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迫切要求司法机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
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污染环境罪修改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污染环境罪。
2016年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于“严重污染环境”、“有毒物质”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天津市出台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主观故意的认定、外环境超标的认定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解释。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国家为污染环境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立法的完善客观上促进了污染环境案件数目的提升。
本文以2015年至今,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污染环境案件为蓝本,分析该类案件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以期对污染环境案件的办理提供参考。
一、污染环境案件的基本情况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2015年受理污染环境案件2件5人,2016年受理6件6人,2017年第一季度受理4件7人。
环境资源类案件范围概览
环境资源类案件范围概览 标题:环境资源类案件范围概览 摘要:本文将深入探讨环境资源类案件的范围,分析其中各个方面,从简到繁地探讨不同类型的案件和相关问题。通过本文的阅读,读者将获得对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全面、深刻和灵活的理解。
正文: 第一部分: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定义和背景 - 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定义和分类 - 环境资源类案件的重要性和背景 - 环境资源类案件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
第二部分:环境资源类案件的类型及其分析 1. 水资源类案件 - 水污染案件的范围和影响 - 水资源合理利用案件的模式和挑战
2. 大气环境类案件 - 大气污染案件的范围和影响 - 大气污染治理案件的进展和挑战 3. 土壤污染类案件 - 土壤污染案件的调查和评估方法 - 土壤污染治理案件的实践和挑战
4. 野生动植物保护类案件 - 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案件的范围和影响 - 野生动植物保护案件的法律和实践探索
第三部分: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 环境资源类案件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 环境资源类案件应对的法律、政策和技术措施
第四部分: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前景和展望 - 环境资源类案件的趋势和挑战 - 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前景和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
结论:从本文可以看出,环境资源类案件具有广泛多样的范围,涵盖了水资源、大气环境、土壤污染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各个领域。这些案件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但也推动了法律、政策和技术的创新和发展。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我们需要采取更加综合和创新的方法来处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并加强国际合作以解决全球性的环境问题。 观点和理解: 在这篇文章中,我深入探讨了环境资源类案件的范围,并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讨论。通过对水资源、大气环境、土壤污染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案件类型的介绍,读者可以获得对这些问题的深入了解。我相信,通过更好地了解环境资源类案件的背景、类型和应对措施,我们可以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环境资源类案件是一个复杂的领域,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合作才能有效解决。通过加强法律、政策和技术手段的应用,我们可以为改善环境资源管理和保护做出努力。我提倡全球范围内的合作和知识交流,以便更好地应对环境资源类案件带来的挑战,并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环境污染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
为了加强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打击力度,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环境污染案例为切入点,分析环境污染法律案件的适用和执行。
二、案例简介2018年,某市一家化工厂因长期违法排放废水,导致周边水体严重污染,附近居民生活受到影响。
当地环保部门接到举报后,对化工厂进行了调查,发现其存在多项违法行为。
随后,环保部门依法对化工厂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要求其整改。
然而,化工厂在整改过程中仍然存在违法行为,导致污染问题持续恶化。
最终,当地法院依法对化工厂及其负责人进行了刑事审判。
三、案例分析1. 案件定性本案中,化工厂的行为已构成环境污染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法律适用本案中,环保部门依法对化工厂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要求其整改。
然而,化工厂在整改过程中仍然存在违法行为,导致污染问题持续恶化。
此时,环保部门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最终,当地法院依法对化工厂及其负责人进行了刑事审判。
在法律适用方面,本案主要涉及以下法律法规:(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2)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关于环境污染犯罪的规定。
(3)行政处罚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
3. 执行与判决在本案中,当地法院依法对化工厂及其负责人进行了刑事审判,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此外,法院还责令化工厂对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环境犯罪的定义与分类
预防策略制定
完善环境法规
建立健全的环境法规体 系,明确环境犯罪的定 义、分类和处罚标准, 为预防环境犯罪提供法 律依据。
加强环境教育
普及环境保护知识,提 高公众对环境犯罪的认 知度和环保意识,形成 全社会共同预防环境犯 罪的氛围。
强化环境监管
加大对环境污染和破坏 行为的监管力度,及时 发现和制止环境犯罪行 为,防止其对社会和环 境造成进一步危害。
环境犯罪特点
环境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其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资源的管理制度、公民的环 境权益以及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此外,环境犯罪还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复 杂性和国际性等特点。
未来研究方向展望
跨国环境犯罪研究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跨国环境犯罪日益猖獗,未来应加强对跨国环境 犯罪的预防、打击和合作机制研究。
跨部门合作与协调机制建立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环保、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打击环境 犯罪的合力,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加强信息共享
相关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交流环境犯罪案件 的线索、证据和处理结果,提高打击环境犯罪的效率和准 确性。
推动公众参与
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环境犯罪治理工作,建立举 报奖励机制,激发公众对环境犯罪的监督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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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ING
国际合作与援助
各国在国际组织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的协调下,加强环 境犯罪领域的合作与信息交流,共同打击跨国环境犯罪。
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刑事法院对环境犯罪的审判和定罪具有里程碑意义,推动了国际 社会对环境犯罪的重视和惩治。
国内立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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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
我国刑法中设立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专节 ,对环境犯罪进行定罪和量刑。
环境问题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污染事件频发。
本文以XX地区水污染事件为例,从法律角度对环境问题进行分析,旨在探讨环境问题的成因、法律责任的划分以及环境保护的法律途径。
二、案例背景XX地区水污染事件发生在2018年,该地区某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未经处理将含有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废水直接排放至附近河流,导致河流水质严重恶化,周边居民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
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迅速介入调查,并对涉事企业进行处罚。
然而,该事件引发的环保问题及法律争议仍然值得我们深思。
三、环境问题成因分析1. 企业环保意识淡薄。
涉事化工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能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忽视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导致废水直接排放。
2. 监管不到位。
当地环保部门在监管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企业的违法行为,导致污染事件发生。
3. 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立法过程中,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企业违法成本较低。
四、法律责任分析1. 企业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环境污染。
涉事化工厂在废水处理方面存在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环保部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当地环保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政府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当地政府在环保工作中存在不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环境保护的法律途径1. 强化环保法律法规。
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企业违法成本。
2. 加强环境监管。
环保部门应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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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气声渣四类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类型分析本文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天乐。
作者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为依据,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对环境污染案件进行了分类,并对常见污染行为类型进行了分析,以期为环境污染犯罪提供参考、借鉴。
目前,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类型大致可分为四类:直接排放污染物罪、间接排放污染物污染环境罪和环境污染、环境犯罪的共犯。
其中仅直接排放污染物罪是最严厉的污染环境罪类型。
直接排放污染物罪是指行为人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排放污染物、违法倾倒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质行为。
一、直接排放污染物罪
直接排放污染物罪的对象是国家规定的排放污染物的标准,即“国家规定的排放污染物标准”。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直接排放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水”属于刑法规定的“国家规定”的排放污染物。
同时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等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三条等规定以及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排放污染物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或地方大气、水等环境质量标准。
因此实践中司法解释对直接排放污染物罪所侵害的客体范围进行了限定与规定,即包括国家或地方大气、水环境质量标准等直接约束污染物排放数量和类型、污染物危害性以及行为方式等。
另外实践中直接排放污染物罪在犯罪构成上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未经处理擅自排放;二是倾倒或者填埋;三是排放污染物数量大、种类多且严重超标。
这一条件在司法实践中不存在争议、不容易被忽视、难以准确把握;但是现实中确实存在少数行为人对环境违法行为拒不纠正或者长期存在违法排污甚至犯罪嫌疑的情形;还有一些是不具有相应处理经验和能力而采取违法行为或者犯罪嫌疑进行判断的。
二、间接排放污染物污染环境罪
在司法解释中,间接排放污染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非特殊主体。
司法解释对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排污等直接排放行为并没有明确区分。
在司法实践中,多数情况下环保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企业有排污行为就将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例如:《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规定了发生突发性环境事件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如“停止生产”、“异地搬迁”等。
应急预案还规定了发生突发性或群体性事件时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防止环境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内容。
因此,在实践中有不少企业采取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所采取措施与直接排污行为相类似。
三、环境污染等其他犯罪的共犯
环境污染犯罪中,通常存在数个行为人共同实施的行为类型,如帮助他人污染环境、非法转让、倒卖矿产资源。
笔者认为,行为人对自身行为负刑事责任是其最大的过失,其虽未直接实施犯罪,但与环境污染等其他犯罪存在共同故意或共谋。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犯本罪的,应当按照处罚较重的一方定罪处罚。
因此如果行为人系在主观上具有放任或者过失的故意的话,可以成立本罪的共犯;如果系在客观上为他人实施污染环境行为或者非法转让、倒卖矿产资源行为的话,也可以成立间接正犯。
例如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了王德辉等三人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中就存在帮助企业实施大气二次污染犯罪和非法排放、倾倒危险废物两项行为类型。
被告人王德辉伙同他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罪、非法排放二次污染物罪、违反危险废物管理法规倾倒废物罪三项共犯之四种不同情形。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德辉等三人明知他人实施刑法规定的污染环境行为而予以提供帮助,造成严重后果的结果,其行为均已构成共同犯罪。
四、结论
环境污染犯罪主要包括水污染犯罪、大气污染犯罪和固体废物污染犯罪三类。
其中,水污染犯罪是最为严重的污染环境犯罪类型,也是环境污染犯罪最难攻克的难点问题之一。
水和大气
是人体主要的体液之一,人体要通过对水和大气等体液进行吸收、代谢和排泄才能维持生命活动的正常进行,从而使得人在自然环境中不会因为水的大量排放而导致严重不适症状。
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将水和大气二项犯罪规定为环境污染罪构成要件之一,体现了对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负责态度,这也是我国刑法谦抑性原则的体现。
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也有不同情况、不同情形下适用“三个不得”原则限制犯罪分子的自由裁量权以及对法律适用理解不一致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