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土地制度变迁对土地利用影响的简单分析

对中国土地制度变迁对土地利用影响的简单分析
对中国土地制度变迁对土地利用影响的简单分析

对中国土地制度变迁对土地利用影响的简单分析

姓名:闫辉

学号:125121008

专业:土地资源管理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土地制度也在不断为适应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土地制度的变化深刻影响着土地利用中的社会经济发展,更确

切地说土地制度和土地经济发展是相互影响的过程,土地制度的变化

就是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就要求土

地制度不断变化发展。在中国谈到土地制度,粗略的可以分为两个方

面来讨论,一方面是农村土地制度发展,另一方面是城市土地制度发

展。下面将围绕这两个方面分析,使对农村和城市土地制度发展有一

个基本全面的认识,同时指出各自发展中存在的不足,以及提出相应

的办法,来促使土地制度在发展中不断完善,更好为社会主义经济发

展服务。

关键词:土地制度土地流转机制

正文:(一)、首先我们来分析农村土地制度。

大体上中国农村已经经历四次土地制度变化,第五次正在发展着。第一次是土地改革(1949.9~1953年春)。土地改革是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关于农村土地问题的政策主张和根据地“分田分地”探索在夺取政权条件下的一次充分的实现,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延续、扩展和深化。第二次是互助合作运动中的土地制度变革(1953~1957) 第三次是公社体制下的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制度安排(1958~1978)。公社体制下实行农村土地三级所有。第四次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我个人定义的正在发生的第五次就是农村开始由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变为土地流转和家庭联产责任制并存,将来甚至土地规模流转将成为农村土地所有制主流形式。

30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农村改革始终是重中之重,而土地制度又是农村改革的核心。通过对中国农村土地物权制度三十年历史变迁的描述和分析,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农村土地物权制度在改革开放进程中的重要影响,以及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改革开放29年的实践和理论准备,终于在2007年制定了《物权法》,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土地物权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物权法》关于农村土地物权制度的规定,正是建立在总结我国农村土地物权现行立法的基础之上的。《物权法》第二编到第四编在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规定,详细规定了农村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用益物权和农村土地担保物权。除了规定地役权制度和在法律上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外,基本上是现行法规定的再现。第二编中对农村土地所有权的规定是对《宪法》、《民法通则》的重述;第三编第十

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基本上是对2002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重述,第四编“土地抵押权”更是1995年《担保法》的再现,仍然严格限制农村土地的抵押。总体来看,整《物权法》关于土地物权制度的规定与现行立法比较,并无根本的重大突破,但是它通过合现行《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担保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农村土地物权制度体系,并对其中一些法律概念上的冲突进行了调整,使现行农村土地物权制度的一些不完善的方面更加健全。

前三次的变革我在这里就不做重点讨论,有着实际意义的,我们来着重讨论第五次,目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深入,已经出现了部分地区存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土地使用权流转并存的现象,土地流转是适应时代经济发展的必要,有着很开阔的发展前景,但在初步探索中也暴露出很多有待解决的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不允许流通,势必影响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也会造成农民抛荒现象的蔓延,但是如果过度放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通范围,由此造成农村无地农民增多,则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土地对于农民而言不仅是基本的生产资料,还是基本的社会保障手段。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农民虽可以进城择业,但因缺乏必要的文化素质与专业技能等,只能做一些城里人不愿或者不屑从事的职业。即使如此,城市经济一旦出现问题或者城市居民就业紧张,农民时刻面临被“清退”或“排斥”的就业风险。而且城市居民下岗后,政府可给予“再就业”或救济金的帮助;失去劳动能力的还可以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到了一定年龄就能够领取养老金。农民工失业或者失去劳动能力后,就只能回到农村从土地获得生活保障。因此,在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之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制度必须保障土地作为农民基本社会保障的职能。而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制度还要考虑到限制实质上的土地兼并,因为如果出现大规模的土地兼并会打破目前的利益格局,社会冲突会十分激烈,有可能使改革开放中发展起来的生产力重新遭到严重破。

针对于此我们可以提出的解决措施有: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进一步完善。优化配置优化配置是土地流转的首要任务,土地流转机制构建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也就提高土地的资源配置效率。因此任何方式的土地流转与集中都必须立足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土地资源与其他生产要素的有效组合。让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结合市场机制是土地资源的主要流转机制,但单靠市场机制不可能达到土地流转优化配置的目标,不仅因为于市场机制运行存在的局限与缺陷,而且农户家庭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进行土地流转的原则与目标,将出现不一致性;况且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对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是以完全性竞争为前提的,这个前提条件在中国大多数地区尚不具备。。因地制宜中国地域辽阔,土地的自然因素和所处的社会经济条件表现出强烈的地域性差异,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因而决定了在不同地区采取完全相同的流转方式显然是不恰当的。只有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才能充分发挥不同地区土地资源的最大潜能。土地流自愿互利原则土地流转的主要任务是实行适度规模经营,但在实际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切身利益,不过分依赖行政强制手段,坚决防止和纠正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同时,宏观组织协调应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互利原则,不能以侵犯农户产权利益、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为代价。

二、完善流转方式。建立土地转让方式、土地租赁方式、土地抵押方式、土地入股方式、土地买卖方式等流转机制,满足不同发展需要。

(二)城市土地制度变迁较农村土地制度变迁而言,就相对简单一些,因为城市土地制度发展主线以共有为主,到目前依然是国有土地所有制,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但是这也并不是没有问题,国有土地所有制下,存在着土地闲置浪费现象,还存在着城市侵害农村集体土地的利益,城市发展扩大是必然,占用集体土地是我国发展趋势,但是征用集体土地差价太大,政府拿的多,土地使用者的农民拿的少,作为农民唯一的生产资料丧失,就显得农民很没有社会经济安全感。甚至有些地方政府大力支持商人大力开发集体土地,而获得地方财政收入保障,往往出现过度开发,土地征而不用,土地数年闲置现象,这不仅不利于经济发展反而是对资源的时间价值浪费,间接损害农民利益,强免将无土农民市民化,那么我想没有技能的他们也不会感觉到城市生活的幸福感。更调动不了广大农民的创造性,只会多一个机械为生活奔波的失地市民。

面对上面问题,我觉得应该采取一定的制度机制,来解决城市化过程中的不和谐问题。既保证城市化健康发展,有保障让广大农民真正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一、(1)控制土地供应数量,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在土地供应上面提高开发门槛,严把数量,建立土地储备资源。(2)合理规划城市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科学规划城市,不盲目,不滞后。实事求是。(3)完善土地市场,发挥宏观调控。运用价格竞争机制,确保土地有效利用;利用金融税收杠杆,调节土地收益分配;丰富土地供给形式,满足不同用地需求。

二、完善监督服务体系;完善土地法律体系,维护交易公正,充分发挥市场公平交易机制。建立有形土地市场,避免隐形交易,杜绝非市场的土地商业交易。严惩违法乱纪行为,推动经济阳光健康发展。

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土地制度变迁对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发展都是有利有弊,我们可以采取有效措施,趋利避害,发挥积极作用。改革代表历史前进的方向,是现有制度的自我完善,既改革生产关系中那些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环节与因素,又改革上层建筑中阻碍社会前进的部分,并通过改革,使现有制度增强活力,从而推动与保障生产力的发展。我相信通过有效改革,一定可以发挥土地制度变迁中的积极作用,克服消极作用,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参考文献:

[1] 李艳,王露. 促进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广东农业科学,2006年12月1日

[2] 王涿、许汉.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3]吴宜勇中国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经济分析西南财经大学2006年4月18日

[4]刘志伟曹明宏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动因及经济影响2007年第十期

[5]张里安中国农村土地物权制度的历史变迁2009年9月27日

[6]相焕伟集体土地流转的冷思考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

[7]江军民中国农地制度的绩效研究重庆大学2007年10月1日

[8]薛红霞中国农村土地资产化机制研究武汉理工大学2012年

[9]程学阳中国土地的反思与变革郑州大学2012年

[10]汪晖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制度研究浙江大学

[11]屠帆政府行为和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浙江大学2008年11月1日

[12]王景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世纪变革浙江师范大学2010年2月8日

[13]卢为民土地政策与宏观调控北京经济出版社2008年

[14]农村土地制度对土地流转的影响研究2012年6月10日

[15]中国城市土地制度变迁的社会研究-以建国以来上海市土地制度为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 [摘要]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三十年。本文解读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台的背景,全面介绍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演进过程,旨在总结其经验,从而探出一套适合我国现阶段农村实际的土地制度。其经验主要有: 土地制度的改革,必须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制度内的农民受益; 必须尊重农民的创造性选择; 必须循序渐进,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历史经验 200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这三十年,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三十年。三十年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成功转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发挥了巨大的制度效应,它极大的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彰显了中国农民的创造力,可以说,中国农民创造了世界的奇迹:用世界上7%的土地养活了22%还多的人口。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台的历史背景 改革开放前,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人民公社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它是伴随着上世纪50年代后期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大跃进运动”而诞生的,这种土地制度规定了我国农村土地是以生产队为基本所有单位,是以土地的集体所有为特征的,在当时生产力水平有限的国情下,这种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引导农民改变农业落后面貌的唯一的正确的制度选择。其在实施的20年间, 确实比那种“个体的、分散

的、落后的建立在个体私有制基础上的小农经济”有活力,为国家完成工业化原始积累,为了适应国家当时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历史过程中做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 1978年国家初步工业化的目标已经顺利实现,工业化原始积累已经完成,人民公社制已完成了其应有的历史使命,其弊端也日益暴露。 人民公社制本质上是高度集中的“政社合一”体制,由于受到“左”的指导思想影响,强调提出合作化运动高潮的到来,强行在全国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并建立以“一大二公”为特点的人民公社,实行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安排生产、统一调配劳力,彻底废除农村土地私有制,彻底剥夺农民对土地的私有权,从而使土地乃至农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都属公社共有,由公社统一经营。由于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严重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到1978年,全国尚有2. 5亿农民的温饱问题没有解决。因而,一轮新的农村土地制度变革迫在眉睫,一种新的农村土地制度安排呼之欲出。1978年安徽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的分田单干,包产到户,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土地政策的变革成为农村改革乃至中国改革的突破口。[1]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和演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且带有鲜明的渐进发展的特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一种新的农地制度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经历了两大历史时期:第一轮土地承包时期(1978-1993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期(1993年-至今),具体可分为四个阶段[2]:

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演变及启示

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演变及启示 摘要毛泽东主席说:中国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的问题是土地问题。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的土地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但土地问题至今仍在很大程度上困扰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研究我国土地制度,尤其是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历程及其影响,能为我国制定有关土地的方针政策提供借鉴和参考,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土地制度改革农村 一、土地制度与土地制度改革 1、土地制度 土地制度是反映人与人、人与地之间关系的重要制度。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是一种法权制度,是土地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是构成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 土地制度有广义和狭义的概念之分。广义的土地制度是指包括一切土地问题的制度,是人们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因土地的归属和利用问题而产生的所有土地关系的总称。广义的土地制度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规划制度、土地保护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土地税收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等。狭义的土地制度仅仅指土地的所有制度、土地的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上,习惯把土地制度理解为狭义的土地制度。改革开放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人们对我国土地制度含义的理解不断深化和发展。新的观点摆脱了旧的思想观念的束缚,更强调广义的土地制度,在重视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的同时,更增强了对新形势下由新的土地关系所产生的新的土地制度的关注程度,诸如土地利用制度、土地流转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等等。 本文所指的是广义的土地制度,但主要探讨的是土地的所有制度、土地的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 2、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制度改革,顾名思义,就是为了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推动经济社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主要内容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主要内容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主要内容: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查清城镇以外农村各级范围内各种地类的种类、面积、分布和利用现状;查清村(组)土地权属界线,居民点外的厂矿、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事、企单位的土地权属界线和村以上各级行政辖区范围的界线;查清土地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利用状况,满足土地统计的需要、编制国民经济计划的需要、编制土地利用图件的需要。 2.土地权属调查查清楚农村各级的、厂矿、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企、事业单位以及河流、湖泊、道路等的土地权属范围、界线和性质、查清各部分土地的归属情况,满足土地登记的需要,保障土地市场安全的需要。 3..特殊调查内容的调查例如,违法用地的调查、基本农田的调查、开发区调查等、确保社会安定、管理有序、政策到位的需要。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本程序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一般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即准备阶段、外业阶段、内业阶段和成果验收归档阶段。 准备阶段分为: 方案准备为了证明调查条件的基本具备,省级土地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 当依据国家的调查方案,报请国家级调查领导机构审查。 组织准备 1建立领导机构土地调查是一项工作量很大的调查工作,涉及到各 行各业、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同时所需的技术人员要十分专业,因此 在进行调查工作之前要解决领导和组织问题。 2 组织专业队伍因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一项技术性十分强的工 作,良好的专业队伍是保证调查质量的基本条件。 3 技术准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一项技术性强、质量要求高的 技术工作,要有规范的作业方案,详尽的技术规程或细则。 制定工作计划根据任务要求和技术规程,结合调查地区的实际条件, 拟定工作计划。 仪器及用品准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应配备必要的仪器、文具和文具用品。 资料准备其中资料准备包括地形图的收集、遥感资料的收集以及其他一些相关资料的收集。 外业调查是以地形图和航(卫)片等影像图片为底图利用收集到的有用资料,

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盐都市2007年度 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盐都市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十一月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国土资源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政府对土地实行跟踪监督治理的一项重要技术手段。我局多年来一直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之一。我们在收到省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后,迅速将部和省厅的精神传达下去,及时明确此次调查工作重点、总体要求和差不多程序及方法。并在深入学习《通知》精神和全面领会调查要求的基础上,制订了《盐都市200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方案》,对我市变更调查工作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局必须做到“月清季累”,年末及时变更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做到数据、图形、实地“三一致”,建立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方法,全面查清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和实际耕地变化情况。同时,加大了质量检查力度,确保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做到图、数、实地三者一致。 并先后三次组织各县(市、区)的分管局长、地籍科长和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对土地变更调查的资料预备、外业调查、内业

处理、统计汇总、县乡自查、市局检查和成果上报等工作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通过认真实施上述行之有效的措施,我市如期保质地完成了200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其成果差不多反映了2007年度土地变化情况。现将我市2007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利用现状及年内变化情况 截至2007年10月31日,全市农用地面积为16737972.2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455080.2亩,未利用地面积为5265579.6亩,合计总面积为25458632.0亩,折16972.42 KM2。土地利用结构见表1 表1 盐都市土地利用现状面积 单位:亩

中国土地制度的历史变迁

中国土地制度的历史变迁分析 摘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作为农村经济制度基础和核心的土地产权制度是农业经济增长的关键。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安排不仅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而且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从特定意义上说,农村土地及其产权关系问题的存在,制约着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乃至城镇化发展的步伐。本文以农村土地制度为研究对象,以农村土地的产权关系为主线,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及多学科综合分析的方法,较为系统地回顾了中国土地制度的历史演进过程,然后对改革开放以来的土地制度变迁进行了重点审视。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土地制度创新的现实基础与应当遵循的原则,对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未来的创新模式提出了初步构想。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制度变迁分析与启示 The history change analysis of land system in China Abstract:Agriculture is the foundation of nation economic,land peropertiy right institution is the key of agriculture economic growth.Under the circumstance of issues concerning agriculture, countryside, and farmers attracting more and more public attention, the author systematically analyzes and discusses the history, the reality and the future of rural land policies in China from the view of its innovation, striving to offer novel ideas to tackle issues concerning agriculture, countryside and farmers effectively. This paper takes rural land institution as an object of study,takes property rights relationship and management relationship of rural land as a main clue,uses the theory of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adopts the method of combining quantitative analysis and qualitative analysis,reviews systematically the developing process of rural land institution in China,especially since 1978.analyses the innovative mechanism institutive achievement and being faced with difficult position and gauntlet of the present rural land institution in China and defines the objective and following principles of rural land institution innovation proceeding from the actual conditions of our country,on the basis of these,constructs the innovative models by stages of rural land property rights institution and management institution. Key Words: rural land institution,institution change,analysis and enlightenment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及其演变

中囯古代土地制度概论 原始社会土地是公有的,随着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土地制度也开始发生了变化,由原始社会的氏族、村社公有转为奴隶主国家所有。夏朝的建立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开端,经过商、周的进一步发展,土地成为以井田制为标志的奴隶主国家所有。随着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和奴隶制的逐渐解体,社会各阶层对土地私有的要求日趋强烈,进入春秋战国之时,土地私有战胜土地国有而蓬勃发展起来了。 我国封建土地私有制产生于春秋战国,到秦汉最后形成,为封建土地私有制发展的早期阶段。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由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三种形式组成,并在不同的历史时一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阶级斗争的涨落,在比重上迭有升降,然而地主土地所有制总是占着支配地位。 春秋时期,社会生产力有了重大发展,铁器得到广泛使用,逃往的平民和奴隶纷纷开垦荒地,这些新垦之地,为开荒者隐瞒下来,成了私田。私田的产生,土地国有观念动摇了。春秋中期,私田土地急剧增长,到末期出现土地买卖,此时奴隶主也更热心于私田的扩大和经营,各国先后进行了税制改革,放弃土地国有的井田制,承认了土地私有制。 战国时期各国都实行改革和变法,商缺两次变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它标志着占统治地位的井田制宣告结束,土地私有制已经形成。这一时期,地主阶级虽已形成,但人数还不是很多,所占土地数量也不大。 秦汉时期地主土地所有制得到充分发展。公元前216年,秦政府颁布命令:“使黔首自实田”,私有土地得到了封建政权的确认和保护。秦灭六国后,对于地主占有大量土地没有干预,虽下令迁徙各国旧贵族和豪富,但他们占有的土地状况并未改变,到秦末依然是“官者田连降陌,贫者亡立锥之地”。秦末农民大起义推翻了秦王朝,给地主阶级以沉重打击。 西汉政权建立后,采取一系列与民休息的政策,使农民占有少量土地。但封建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土地兼并,至西汉末年土地终于引发了绿林、赤眉大起义,颠覆了西汉政权。东汉政权建立后,为了限制豪强大族兼并土地,公元三十九年下令度田,地方豪强竟发生武装暴动,度田不了了之。以后东汉政府再也没有推行干预地主私有制的政策,东汉的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在不断发展,出现了战国秦汉时期又一次土地兼并高潮。 魏晋南北朝至隋、唐前期为封建土地所有制发展的中期阶段。这一时期是历代封建王朝对土地所有制关系进行国家千预极为频繁时期,然而地主大土地所有制仍在向前发展,土地日益集中。 三国长期战乱,中原地区出现了大量“既不在官,亦不在民”的无主荒地,曹操为了解决急需的军粮和普遍存在的饥荒间题,将这些无主荒地转化成国有土地,实行屯田。西晋建立后,屯田制罢废,贵族官僚争相侵占官田,豪强地主兼并土地益盛,国有土地在削弱,私有土地在发展。十六国时期,使北部中国遭受严贡破坏,豪门大族趁机大量占有土地和人口,规模庞大的田庄,这不利于封建政权的巩固和皇权的集中。孝文帝于太和九年(485年)下令均田,试图将所有权不同的各类官私土地最大限度地纳入国家统一分配的轨道,但却没有撼动地主土地,魏末年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受到破坏。后来北齐、北周虽重新颁布了均田令也多流于形式了。 随唐两朝基于建国之初荒闲土地大量存在,为使流亡的农民回到土地上进行生产,实行赋役制度,继续推行了均田制。随唐两朝的均田制对于地主的土地兼并多少给予限制,农民也得到了一点土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不合理的土地占有情况,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但是始于太和九年的均田制,随着土地兼并的愈演愈烈,至唐中叶彻底崩溃。总之,魏至唐前期土地制度有着与过去明显不同的特点,这一时期政局变动大,土地制度随着也几次变动,可以说是秦汉至明清土地制度变动最大的时期,也是国家对土地占有进行干预最频繁的时期。从唐后期至明清(1840年前)为封建上地所有制的后期阶段。这一时期地主土地所有制逐步摆脱国家法权的强力扭曲,土地自由买卖已冲破了汉唐间政治上的干预和社会传统的制约;:仁地兼并由非法到合法,由隐蔽到公开,以更大的势头向前发展着。均田制弛坏后,封建国家采取“兼并者不复追正,贫弱者不复田业”的政策,以庄田制经济为特点的大土地所有制得到普遍发展,并且延续到明清。两税法的实行,标志着均田制为庄田制所代替,这是地主土地所有制发展中又一转扳点。北宋建立之初,自耕农有所发展。但赵宋政权认为“富室连我汗陌,为国守财尔……兼并之财,乐于输纳,皆我之物”,因而采取“不抑兼并”的政策,土地买卖无任何限制。土地兼并较之前朝有过之而无不及,地主田庄迅速发展,土地迅速集中。北宋以来长期积累的土地兼并和集中的问题,经过元末农民大起义得到了调整和缓和。但明中叶后“毋许兼并”又变成一纸空文。土地兼并产生的流民问题,最终引发了明末农民大起义。清统治者鉴于明朝灭亡的教训,对官僚地主的特权加以限制,除了用暴力手段在华北大规模圈地外,更多的用经济手段通过买卖占有土地。 综上所述,中唐以降,“两税法既立,三代之制皆不复见”,这一变化,不但彻底结束了长达三百牟之久的均田制,而且标志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已摆脱“三代之制”田土的授受、买卖、转移、继承的法杖限制,以一种较为自由发展的形式进入新的里程。在“田制不立”、“不抑兼并”的新时期,地主阶级千方百计购置田产,形成了累千上万亩的大地主,实通绝了地主阶级独占夭下田土的愿望。在土地所有权转移方式上,几随着唐宋以来商品经济的发展,自由买卖渐成地权流动的主要方式。虽曹一度以圈占、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 1、先秦: 西周实行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是一种土地国有制(实际上是周天子土地私有),它规定:一切土地周王所有;受田诸侯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买卖;要向周王交纳贡赋;奴隶在井田上集体耕种。 春秋时期,齐国的“相地而衰征”指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鲁国的“初税亩”实行按亩收税,它们不再区分公田、私田,都促使土地由国有制向私有制转化。 战国时秦国的商鞅变法,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 2、秦汉:秦朝开始实行土地私有制,按亩纳税;当时土地兼并严重,农民承担的徭役繁重、赋税沉重。西汉实行编户制度,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百姓(编户齐民)依据资产多少承担赋税、徭役、兵役; 3、隋唐:实行均田制(仅按人口分配国家掌握的土地),它是府兵制和租庸调制的经济基础。隋和唐朝前期实行租庸调制。隋朝农民年满五十,可纳绢代役。唐朝时,“租”指成年男子向官府交谷物,“庸”指纳绢或布代役,“调”指每年缴纳定量的绢或布。 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盛行,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大为减少,唐德宗时实行两税法,即两种征税标准(资产、田亩)和两个交税时间(夏、秋两季)。其意义在于:税制得到统一,保证国家财政;改变人丁为主,放松人身控制;扩大税源,增加收入,减轻负担;是封建赋税制度的重大改革。缺陷是: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赋税转嫁农民身上;加派许多苛捐杂税。 4、宋元:北宋初在各路设转运使,规定地方赋税大部分转运中央,消除了地方割据的物质基础;中央设三司使管理财政收入。北宋“不抑兼并”,土地兼并严重;王安石变法的理财措施包括:青苗法、募役法(纳钱代役)、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和市易法。 5、明清:明初,地方设布政司,统管地方民政和财政。明神宗时推行“一条鞭法”:多税合一,折成银两,役银分摊,人田分担。意义:减

深圳市土地利用变化机制分析_史培军

收稿日期:1999-05-20;修订日期:1999-10-16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39899374);教育部跨世纪青年培养基金(1998);日本全球环境战略所 (IGES )项目[Foundation I tem :National Natur 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 ina,No.39899374;Trans -cen tu ry Foundation for Youth Development,M inistry of State Education of China (1998);Project of In stitute for Global Environmental S trategy,UE ,J apan.] 作者简介:史培军(1959-),男,陕西靖边人,教授,理学博士。E-mail:spj@https://www.360docs.net/doc/c54144295.html, 文章编号:0375-5444(2000)02-0151-10 深圳市土地利用变化机制分析 史培军1 ,陈晋2 ,潘耀忠 1 (1.北京师范大学资源科学研究所,教育部环境演变与自然灾害开放研究实验室,北京 100875; 2.日本九州大学工学院环境系统研究所,九州,日本) 摘要:利用1980、1988、1994年的遥感影像,通过应用最大似然法和概率松弛法对深圳市土地利用进行了测量。在此基础上,运用分类结果比较法求得研究区土地利用变化的转移矩阵,据此分析了深圳市15年来土地利用变化的空间过程。结果表明:深圳市土地利用变化主要表现为原有农田、果园用地显著减少,城镇用地沿海岸和主要公路干线迅速增加。这一土地利用变化的驱动力主要是深圳经济特区的开放政策、城镇人口迅速增长、外资大量涌入和以房地产为主的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关 键 词:遥感图像;土地利用变化测量;驱动力;中国深圳中图分类号:F 301.24 文献标识码:A 区域土地利用变化的研究目前已成为“全球环境变化的人文因素计划(IHDP)”的重要组成部分[1] ,土地利用/土地覆盖(LU CC)作为IHDP 的核心科学计划经过90年代以来的努力,目前已见到一些研究成果陆续发表[2] 。其中对土地利用/土地覆盖的测量一直作为土地利用/土地覆盖研究的重要基础,受到IHDP 组织者的高度重视[3]。土地利用变化的驱动力主要取决于经济、技术、社会以及政治的变化[2],因而受到研究者的高度重视[1]。区域土地利用积累性的变化对全球变化的影响极为深刻,即通过影响地表净第一性生产力的变化,并通过生物地球化学循环过程,影响大气中的化学成分变化,进而导致全球或区域性的气候变化[4]。因此,通过利用遥感对地观测技术,揭示其空间变化规律,分析引起变化的驱动力,建立区域土地利用变化驱动力模型,已成为当前国际上开展土地利用、土地覆盖研究的最新动向[5]。 随着我国沿海开放战略的逐步深入[6] ,沿海开放城市的土地利用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变化。其中深圳市高速度的城市化进程,引起了快速的土地利用变化[7,8] 。 深圳市总面积2020.5km 2 。自1980年成为特区以来,15年间由一个人口33万、国内生产总值1.5亿元的沿海渔村小镇发展成为1994年拥有336万人口、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46.5亿元的大城市,人口与国内生产总值分别比1980年增加10.18倍和297.67倍,城市化水平由1980年的10%达到1994年的74%,增加7.4倍[7] 。深圳市高速的城市化过程为 第55卷第2期2000年3月 地 理 学 报 ACT A G EOG RAPHICA SINICA V o l.55,N o.2M ar.,2000

中国土地产权制度变迁:1949-1998(1)

认为能够遵照人的意愿而控制社会进化过程,这似乎是一种 奢望。 [1]、分析框架 本文用制度经济学的概念和分析框架,对 1949— 1998 年 50 年间中国土地产权制度 [2] 变迁作以系统的分析和阐述。 制度变迁理论告诉大家,制度安排 ( institutionalarrangement )总是由起始时的均衡态势向非均衡态势过渡的,即均衡是暂时的,而非均衡则是常态; 非均衡的出现预示着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制度变迁 ( institutionalchange ) 分 为 诱 致 性 制 度 变 迁 (inducedchange )和强制性制度变迁 ( compulsivechange )。 结合我们讨论的主题——土地产权制度,每次土地产权制度 非均衡都会引起产权的重组。制度非均衡( institutionalnon-equilibrium )及变迁 理论构成了 本论文的主要架构。我们将 1949— 1998 年以来的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看作是由制度均衡到非均衡而引起变 迁的过程。 1949 年前的土地制度安排相对于新掌握政权的共 产党要“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政治意志来说,是非均衡的, 于是便开始了 中国土地产权制度变 迁: 1949-1998(1)

1952 年的土地改革。而此后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相对于工业化等的制度安排,又显得非均衡。于是,强制性制度变迁——集体化便随之而到。1958 年以后的人民公社制度安排,并没有使它的创制者如愿以偿。制度的非均衡依然显现,60 年代初大饥荒的痛苦经历教育了农民及政府必须在现行制度安排之外寻找生存机会,来自底层的制度创新——“包产到户”又引起短暂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然而由于意识形态、统治者的有界理性和政治偏好等的作用使得这一短暂调整的流产,于是强制性制度变迁得以重演:人 民公社体制得以保留。低下的n 集体经济效率的长期徘徊,引起农民的再次“反抗” ,在现存的制度安排下,已不能满足农民收益的要求,他们不得不在现存的国家认可的制度安排的边界之外寻找能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利益要求的制度安排。有了60 年代初期的经验,“包产到户”作为制度选择集合中一个又应运而生,于是又一波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到来,即70 年代末始于安徽凤阳小岗梨园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然而,故事并不因此而结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安排又引起新的非均衡、制度创新及产权的重组。 二、土地改革:强制性制度变迁及其社会、经济绩效 一)强制性制度变迁及其经济社会绩效

土地利用变化报告

土地利用变化报告

1 前言 经过一学期对《土地利用与植被覆盖变化研究》课程的学习,使我对这门课程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为了巩固所学内容,灵活的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本次研究特选取西安市临潼区2000、2009年的tm影像,利用所学理论知识,结合软件操作,完成土地利用分类、动态度计算、土地利用转移矩阵、土地利用程度综合指数计算和马尔科夫预测等工作,并对研究结果进行分析总结。本次研究旨在掌握土地利用变化研究的基本流程,从而加深对遥感与土地利用基本理论的理解,着重培养我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研究过程 2.1 土地利用分类 土地利用分类是区分土地利用空间地域组成单元的过程。这种空间地域单元是土地利用的地域组合单位,表现人类对土地利用、改造的方式和成果,反映土地的利用形式和用途(功能)。分类提供土地覆盖以及土地利用中涉及的人类活动类型等信息。它也可能有助于环境影响评价,以及潜在的土地利用多样性。本研究采用监督分类的方法对临潼区2000年和2009年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分类,以分析研究区的土地利用分布格局。 2.1.1 影像分析及样本选取 根据已有的影像资料分析判别,可将研究区地物类别划分为四类:建设用地、耕地、水体和林地。在ENVI中利用ROI Tool来定义训练样本,也就是将感兴趣区当做训练样本。根据人工经验知识和影像波段组合,可确定影像中白色有尖锐颗粒的呈片状分布地区为建设用地,影响颜色呈浅绿、深绿,并且纹理清晰,分布在城市着农村周围的平缓区域的为耕地,水体的分布呈现出带状或颜色均一的片状,

一般为蓝色或浅蓝色,而在影像东南地区的山上则分布着大量的林地,颜色为墨绿,色泽均一或有浅绿色颗粒。根据上述的解译特征,在ENVI软件中的Region of Interest中选择土地类别的样本,并按照3、7的规则分为验证样本和训练样本。如图所示: 图1. 样本选取过程 对于选好的训练样本在Options下的Compute ROI Separability 中计算可分离度,一般可分离度大于1.8,则表示训练样本的可分离性较好。本研究所选的分类样本分离度均大于1.6,表明可分离性较好。 2.1.2 监督分类 根据分类的复杂程度和精度要求,本次研究选择最大似然法分类器。最大似然法分类器假设每一个波段的每一类统计都呈正态分布,计算给定像元属于某一训练样本的似然度,像元最终被归并到似然度最大的一类当中。 在ENVI软件菜单中选择Classification——Supervised——Likelihood Classification功能,对2000年和2009年的遥感影像进行土地利用分类,制作成专题地图如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未来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未来趋势 中国实行土地制度改革主要经历两轮高潮。一个出现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是以农村土地权属改革和城市土地收归国有的改革为主要内容,其手段是进行土地的没收、征收和分配。另一个出现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以农村土地联产责任制和城市征收合资企业土地使用费为主要内容,其手段是土地使用权的下放和有偿使用。 一、改革开放以前的土地制度演变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一部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形成了旧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特征,一是行政划拨,二是土地无偿使用,三是无限期使用,四是不准转让。其实质就是土地资源的计划配置制度,属于计划经济体制。 这种土地使用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农村人民公社的建立和城市经济和人口规模的扩大,这种土地制度的弊病日益显现。主要问题是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出现浪费和资产价值的流失;另一方面大量的单位又无法获得土地资源,对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功能分布和合理布局形成体制障碍;企业成本失准,难以准确衡量经济效益;城市的房地产业无法进入良性循环,连简单再生产也无法维持。 二、改革开放以后的土地制度演变 过时的土地制度严重制约了中国大陆的经济发展,导致文革结束不久中国实行了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而土地制度改革又成为大陆改革开放的先声和贯穿整个过程的主要内容。从那时开始对土地使用制度的

改革,主要是在不改变国家对土地的所用权的前提下,变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变无限期使用为有限期使用,变无流动使用为流动使用,沿着土地市场化的道路摸索前进。 1.开始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收取土地使用费 1979年颁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首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之先河,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打破大陆延续了将近30年的国有土地无偿使用制度。该法规定:“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在那以后,为了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长期短缺问题,1982年深圳按城市内不同等级的土地向土地使用者收取不同标准的使用费。1984年广州和抚顺部分土地(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项目、涉外项目)进行了按土地等级开征土地使用费的试点工作。1986年上海对三资企业使用的土地收取土地使用费。这些尝试虽然对旧的土地使用制度触动不大,但却是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 2.对城市经营性土地实行使用权有偿转让 1987年深圳在大陆率先试行土地使用有偿出让,出让了一块五千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限期50年,揭开了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序幕。当年12月深圳市又用公开拍卖的形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987年上海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用地方法规的形式确保土地有偿转让的规范化实施。 上述举措使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从理论探索阶段走向实践探索阶

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1 研究区概况 武汉是湖北省省辖市,湖北省省会。位于江汉平原东缘,长江与汉水交汇处。北距首都北京1190公里。介于东经113°41’~115°05’,北纬29°58’~3l °22’之间。东与黄冈市、鄂州市、大冶市接壤,南与咸宁市、嘉鱼县、洪湖市相连,西与仙桃市、汉川市毗邻,北与孝感市、红安县、麻城市相接。南北最大纵距155公里,东西最大横距134公里,辖区总面积8549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2718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460平方公里。现辖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汉南区、黄陂区、新洲区13个区。总人口838.91万人,其中城市人口533.21万人。 地形属残丘性河湖冲积平原,山丘、湖泊与平陆相间,其中北部小片山地为大别山余脉。海拔19.2~873.7米。江(河)湖水面占总面积的25%。主要河流有长江、汉水、滠水、府河、倒水、举水、金水、东荆河等。较大的湖泊有梁子湖、涨渡湖、汤逊湖、东湖等。呈东西向的两列低矮山系与南北向的长江在市区形成垂直轴线。长江、汉水把市区分割为武昌、汉口、汉阳三部分,形成“三镇鼎立”的独特城市格局。 武汉市属典型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降水量1284毫米,降水相对集中于6~8月,年平均气温16.4℃。 2 土地利用数量分析 2.1 武汉市各土地利用类型数量概况 据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2008年武汉市农用地面积为556733.21公顷,占武汉市土地总面积的65.12%,其中耕地面积为338344.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58%;园地面积为13455.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7%;林地面积为87971.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29%;牧草地面积为184.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建设用地面积为148273.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34%,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11712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70%;交通用地面积为15378.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0%;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5774.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5%。未利用地面积为149901.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53%,其中可利用土地(包括草地、滩地、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为31329.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6%;难利用土地(冰川、永久积雪、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田坝等)为1635.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9%。 2.2 武汉市各土地利用类型变化速率分析 武汉市辖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汉南区、黄陂区、新洲区等13个区,现研究武汉市各个辖区主要的土地利用类型在1996到2008年间土地利用变化的速率,土地利用变化速率可以用单一土地利用类型动态度来表示,即 %1001 ??-= T V V V K a a b 式中:K 为土地利用类型动态度;V a 、V b 为基期和报告期末某一土地利用类

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趋势分析专题研究

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趋势分析 专题研究 黄陵县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趋势分析专题研究 黄陵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导论 (3) 1.1研究对象 (3) 1.2研究方法 (3) 1.3研究内容 (4) 1.4研究意义 (4)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5) 2.1黄陵县基本情况概述 (5) 2.2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分析 (11) 2.3土地利用程度分析 (27) 2.4土地利用效益分析 (32) 2.5土地利用特点 (33) 第三章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分析 (35) 3.1农用地动态变化分析 (36) 3.2建设用地动态变化分析 (41) 3.3未利用地动态变化分析 (45) 第四章土地利用动态变化趋势预测 (47) 4.1农用地变化趋势预测 (47) 4.2建设用地变化趋势预测 (49) 4.3未利用地变化趋势预测 (63) 第五章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64) 5.1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64) 5.2合理利用保护土地资源的途径及建议 (66)

第一章导论 1.1研究对象 本专题的研究对象是自1996年至2005年黄陵县辖区范围内各类土地利用状况,尤其是要重点研究2005年黄陵县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利用情况,将耕地和基本农田变化情况作为本专题研究的重中之重。 1.2研究方法 通常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方法有静态分析法、动态变化分析法、对比分析法、指标分析法、图上分析法等。 1.静态分析法:是分析对象在某一时期或时刻的状况与特点。 主要用于对基期年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进行分析。 2.对比分析法:将不同地类的面积、构成与同类型地区或与有 关更大一级区域平均值进行比较。 3.动态分析法:(目前比较强调的部分)运用多年土地统计资 料,分析土地类型变化情况、特点规律和成因。 4.指标分析:即是用特定的指标,反映土类利用的特点和状况, 主要用于土地利用程度、效益的分析。 5.图上分析法:既是用图表的形式直观的反映出土地利用的特 点及变化规律。

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演变及启示知识分享

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演变及启示

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演变及启示 摘要毛泽东主席说:中国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的问题是土地问题。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的土地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但土地问题至今仍在很大程度上困扰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研究我国土地制度,尤其是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历程及其影响,能为我国制定有关土地的方针政策提供借鉴和参考,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土地制度改革农村 一、土地制度与土地制度改革 1、土地制度 土地制度是反映人与人、人与地之间关系的重要制度。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是一种法权制度,是土地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是构成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 土地制度有广义和狭义的概念之分。广义的土地制度是指包括一切土地问题的制度,是人们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因土地的归属和利用问题而产生的所有土地关系的总称。广义的土地制度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规划制度、土地保护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土地税收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等。狭义的土地制度仅仅指土地的所有制度、土地的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上,习惯把土地制度理解为狭义的土地制度。改革开放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人们对我国土地制度含义的理解不断深化和发展。新的观点摆脱了旧的思想观念的束缚,更强调广义的土地制度,在重视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的同时,更增强了对新形势下由新的土地关系所产生的新的土地制度的关注程度,诸如土地利用制度、土地流转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等等。 本文所指的是广义的土地制度,但主要探讨的是土地的所有制度、土地的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 2、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作业:对你所在村的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可有所侧重)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土地利用现状是自然客观条件和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综合作用的结果。它的形成与演变过程在受到地理自然因素制约的同时,也越来越多地受到人类改造利用行为的影响。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和不同的社会需求以及不同的生产科技管理水平,不断改变并形成新的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是对规划区域内现实土地资源的特点,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利用程度、利用效果及存在问题作出的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只有深入分析土地利用现状,才能发现问题,作出合乎当地实际的规划。因此,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必须对土地利用现状作深入调查,分析土地利用现状资料,找出土地利用存在问题,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P1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P2示例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P1 土地利用现状评述内容(所有小点为超连接) 一、土地利用的自然与社会条件分析 二、土地资源数量质量的动态变化分析 三、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分析 四、土地利用程度与效益分析 五、土地利用生态条件分析 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的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分析 主要对气候、地貌、土壤、水文、植被、矿藏、景观、灾害等自然条件、自然资源和人口、城市化、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主要农产品产量与商品化程度、基础设施等社会经济条件进行分析、比较、明确本规划区土地利用的有利与不利因素。 二、土地资源数量、质量的动态变化分析:

根据土地详查、变更调查、土壤监测和人口、土地、农业、城乡建设统计年报,分析、比较规划区域各类土地面积、人均占有量和质量,以及土地利用近10年的变化情况,研究引起土地利用变化的原因,评价土地利用变化对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 三、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分析: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是研究各种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和未利用地占全规划区总面积的百分比,分析各类土地比例关系及各类土地在全区范围内的分布是否合理,总结土地利用的特点和规律。 四、土地利用程度与效益分析: 1、土地利用程度分析 主要有以下计算指标: 土地利用率=[(土地总面积-未利用土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农业利用率=农业用地(农林牧渔业用地)/土地总面积*100% 水面利用率=已利用水面面积/水面总面积*100% 建设用地率=建设用地(居民点、工矿、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等)/土地总面积*100% 土地垦殖率=(耕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耕地复种指数=(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耕地面积)*100% 土地复垦率=(废弃土地复垦利用面积/废弃土地总面积)*100% 人均城镇用地=城镇用地/城镇人口(平方米/人) 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农村人口(平方米/人) 路网密度=公路里程/土地总面积(公里/百平方公里) 2、土地生产率分析: 单位土地经济密度=国民生产总值/土地总面积 单位面积产量(产值)=某作物产量(产值)/某作物播种面积 单位农业用地总产量=农、林、牧、渔总产值/农业用地面积; 单位耕地面积产量(产值)=作物产量(产值)/耕地面积; 单位水面水产品产量(产值)=水产品产量(产值)/水面面积; 五、土地利用生态条件分析 建立有人工调控的自然、社会和经济复合的土地生态系统,并在其运转过程中使自然结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相互促进,从而使土地发挥最大、更好的利用效益。 六、土地利用存在问题和建议分析 (1)人均耕地拥有量、耕地增减状况、原因,如何保护耕地; (2)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生产率与利用率与同类地区比较处何种水平,

土地利用变化报告..

土地利用变化报告..

土地利用变化报告

1 前言 经过一学期对《土地利用与植被覆盖变化研究》课程的学习,使我对这门课程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为了巩固所学内容,灵活的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本次研究特选取西安市临潼区2000、2009年的tm影像,利用所学理论知识,结合软件操作,完成土地利用分类、动态度计算、土地利用转移矩阵、土地利用程度综合指数计算和马尔科夫预测等工作,并对研究结果进行分析总结。本次研究旨在掌握土地利用变化研究的基本流程,从而加深对遥感与土地利用基本理论的理解,着重培养我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研究过程 2.1 土地利用分类 土地利用分类是区分土地利用空间地域组成单元的过程。这种空间地域单元是土地利用的地域组合单位,表现人类对土地利用、改造的方式和成果,反映土地的利用形式和用途(功能)。分类提供土地覆盖以及土地利用中涉及的人类活动类型等信息。它也可能有助于环境影响评价,以及潜在的土地利用多样性。本研究采用监督分类的方法对临潼区2000年和2009年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分类,以分析研究区的土地利用分布格局。 2.1.1 影像分析及样本选取 根据已有的影像资料分析判别,可将研究区地物类别划分为四类:建设用地、耕地、水体和林地。在ENVI中利用ROI Tool来定义训练样本,也就是将感兴趣区当做训练样本。根据人工经验知识和影像波段组合,可确定影像中白色有尖锐颗粒的呈片状分布地区为建设用地,影响颜色呈浅绿、深绿,并且纹理清晰,分布在城市着农村周围的平缓区域的为耕地,水体的分布呈现出带状或颜色均一的片状,

一般为蓝色或浅蓝色,而在影像东南地区的山上则分布着大量的林地,颜色为墨绿,色泽均一或有浅绿色颗粒。根据上述的解译特征,在ENVI软件中的Region of Interest中选择土地类别的样本,并按照3、7的规则分为验证样本和训练样本。如图所示: 图1. 样本选取过程 对于选好的训练样本在Options下的Compute ROI Separability 中计算可分离度,一般可分离度大于1.8,则表示训练样本的可分离性较好。本研究所选的分类样本分离度均大于1.6,表明可分离性较好。 2.1.2 监督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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