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椎病的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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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颈椎病的定义

颈椎椎间盘组织退行性改变及其继发病理改变累及其周围组织结构(神经跟、脊髓、椎动脉、交感神经等),出现相应的临床表现为颈椎病。

二、一般原则

1、临床表现与影像学所见相符合者,可以确诊。

2、具有典型颈椎病临床表现,而影像学所见正常者,应注意除外其它疾患后方可诊断颈椎病。

3、仅有影像学表现异常,而无颈椎病临床症状者,不应诊断为颈椎病。

各型颈椎病诊断原则:

除上述原则外,各型颈椎病的诊断依据分别为:

1、颈型:

(1)主诉头、颈、肩疼痛等异常感觉,并伴有相应的压痛点。(2)X线片上颈椎显示曲线改变、或椎间关节不稳等表现。

(3)应除外颈部其它疾患(落枕、肩周炎、

风湿性肌纤维组织炎、神经衰弱及其它非椎间盘退行性变所致的颈肩部疼痛。

2、神经根型:

(1)具有典型的根性症状(麻木、疼痛),且围与颈脊神经所支配的区域相一致。(3)影像学所见与临床表现相符合。

(4)痛点封闭无显效(诊断明确者可不作此试验)。(5)除外颈椎外病变(胸廓出口综合征、网球肘、腕管综合症、肘管综合症、肩周炎、肱二头肌腱鞘炎等)所致以上肢疼痛为主的疾患。

3、脊髓型:

(1)临床上出现颈脊髓损害的表现。

(2)X线片显示椎体后缘骨质增生、椎管狭窄。影像学证实存在脊髓压迫。(3)除外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脊髓肿

05a26、脊髓损伤、继发性粘连性蛛网膜炎、多发性末梢神经炎。

4、椎动脉型:

关于椎动脉型颈椎病的诊断问题是有待于研究的问题。(1)曾有猝倒发作、并伴有颈型眩晕。(2)旋颈试验阳性。

(3)X线片显示节段性不稳定或钩椎关节骨质增生。(4)多伴有交感症状。(5)除

外眼源性、耳源性眩晕。(6)除外颈动脉Ⅰ段(进入颈、横突孔以前的椎动脉段)受压所引起的基底动脉供血不全。(7)手术前需行椎动脉造影或数字减影椎动脉造影(DSA)。

5、交感神经型:临床表现为头晕、眼花、耳鸣、手麻、心动过速、心前区疼痛等一系列症状,X线片有失稳或退变,椎动脉造影阴性。

6、其它型:颈椎椎体前鸟嘴样增生压迫食管引起吞咽困难(经食管钡剂检查证实)等。

颈椎病手术适应证(修改方案)一、一般原则:

1、一般而言,颈椎病的手术指征是相对的。颈椎病手术比较复杂,有一定风险,因此手术指征应严格掌握。

2、目前认为:颈椎病手术治疗主要达到减压与重建稳定的目的,对于脊髓本身不可逆转的病损没有治疗意义。

3、在选择手术治疗时应考虑患者的职业、年龄、患者机体状况对手术的耐受性,以及患者对手术的态度。

4、颈椎病的病理机制及临床表现比较复杂,应根据不同的病情选择适当的手术方式。

二、各型的手术适应证

1、颈型:原则上不需手术,只有极个别病例经长期非手术疗法无效、而且严重地影响正常生活或工作者,可考虑手术。

2、神经根型:原则上采取非手术治疗。(1)正规而系统的非手术治疗3-6个月以上无效,或非手术治疗虽然有效但反复发作,而且症状比较严重,影响正

常生活或工作者。(2)由于神经根病损导致所支配的肌肉进行性萎缩者。(3)有明显的神经根刺激症状、急性剧烈疼痛、影响睡眠与正常生活着。

3、脊髓型:原则上脊髓型颈椎病一经确诊、又无手术禁忌症,应手术治疗。对于椎管较宽而症状较轻者,可以采取适宜的非手术治疗,并定期随诊,无效或加重则手术治疗。

4、椎动脉型:具有下列情况者可考虑手术。 (1)颈性眩晕有猝倒史,经非手术治疗无效者。(2)颈选择性椎动脉造影或DSA证实者。

5、交感神经型:症状严重影响病人生活,经非手术治疗无效且证实为节段性不稳或椎间盘膨出者可考虑手术。

6、其它型(目前主要指食道受压者):如因骨赘压迫与刺激食管引起吞咽困难,经非手术疗法无效者,应将骨赘切除。

颈椎病的诊断标准及治疗原则(第二颈椎病专题座谈会纪要)一、颈椎病的定义及诊断原则二、关于颈椎病的分析三、关于颈椎病的手术治疗问题四、关于非手术治疗问题五、关于颈椎病病情

及疗效评价的标准问题中华外科杂志、解放军医学杂志编委会联合主办的"第

二届颈椎病专题座谈会",于1992年10月5日至10日在举行。来自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310个医疗单位的代表参加了

会议。与会代表各抒己见,气氛非常活跃。

第一次颈椎病专题座谈会(1984年,)至今已有8年,颈椎病的诊断水平及治疗技术均有很大发展。与会代表包括神经外科、神经科、放射科、理疗科、中医科等多学科的同道,从而使座谈会的讨论更加广泛、深入。这对于今后颈椎病的进一步研究及诊断、治疗水平的提高,

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座谈会根据近年来颈椎病的研究及大量临床实践,从五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讨论,现将讨论容概述如下:

一、颈椎病的定义及诊断原则

经过讨论,多数代表同意第一次座谈会确定的有关颈椎病定义的基本容。即:颈椎椎间盘组织退变性改变及其继发病理改变累及其周围组织结构(神经根、脊髓、椎动脉、交感神经等),并出现相应临床表现者为颈椎病,其英文名称为Cervical Spondylosis。在文字表述上,有代表主将"椎间盘组织退变"改

为"椎间关节退变"或"椎间盘退变"。改而研制,这个定义包含了三个基本容,(1)颈椎间盘退变或椎间关节退变;(2)累及其周围组织;(3)出现相应的临床表现。

经过激烈的争论,最后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确立颈椎病的诊断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颈椎病的临床表现;(2)影像学检查显示颈椎间盘或椎间关节有退行性改变;(3)影像学改与临床表现相对应,即影像学所见能够解释临床表现。各种影像学征象对于颈椎病的诊断具有

重要参考价值,但仅有影像学检查所见的颈椎退行性改变不应诊断为颈椎病。放射科医师可根据X线表现对颈椎的退行性变进行描述,而颈椎病的诊断则应由临床医师作出。

二、关于颈椎病的分析

经过激烈讨论,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第一次座谈会的临床分型方案仍然适用。即根据不同组织结构受累而出现的不同临床表现,将颈椎病分为颈型、神经根型、脊髓型、椎动脉型、交感型及其它型(目前主要指食道压迫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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