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科研机构经费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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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科研机构经费管理经验

国内科研机构历来与其他行政单位不同,因为它们在承担国家科研任务的同时,还对关系到国计民生、有关社会经济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同时还要参与国防科技等战略性研究部署,同时对国家的基础建设以及经济建设,都有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在传统政策下,科研单位的经费一般由国家财政支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我国非营利科研机构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唤醒,科研经费的管理也具备了更为规范的模式,并且在多年实践管理中不断发展完善,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管理模式。

一、国内科研机构的财务管理模式

我国非营利科研机构在遵循国家有关部门的法规、方针、财务制度以及政策的前提下,对资金进行有计划的筹集、运用和分配,将财务监督、控制以及核算的工作融入到单位的经济活动中,使得各项科学事业计划和科研经营活动的任务和计划能够顺利进展,而且为科研管理和经营活动提供有效的保证,这是非营利科研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它是非营利科研机构经济管理的核心,同时也是非营利科研机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国内科研机构财务管理的原则

将勤俭当做办事业的坚持方针;工作中要遵循国家的有关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将资金供给和事业发展所需的关系处理得当;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以及个人、单位和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

三、国内科研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在真实反映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前提下,对预算进行合理编制;在依法组织收入的情况下,完整、准确地对决算进行编制以及执行预算,支出的管理也应当遵循严谨的原则,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产管理和负债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济行为,防范财务风险。

四、国内科研机构的预算管理办法

国家对非营利科研机构实行超支不补、核定收支、结余留用以及定期或者定额补助的预算管理办法。在单位负责人的引导下,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进行良好的配合,将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参考,支出预算的测算编制需要依据事业的财力可能性和发展需要,而收入预算的测算编制依据则是预算年度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收入的增减因素。以收定支、统筹兼顾、收支平衡以及保证重点是编制收支预算需要践行的原则。要注意避免赤字预算的编制。首先根据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再经财务主管部门审核后进行核定预算数的汇报,这是非营利科研机构工作流程的体现。单位在进行预算的编制时,要根据财政部门所要求的数目,并且执行的前提是要获得财务主管部门的审批。非营利科研机构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予调整。

美国、英国、日本作为世界主要科技大国,其政府科研机构在承担基础性、战略性公共研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的还担负重要的资助、管理和培训职能。科研机构的经费管理政策涉及经费获取、使用和监督等不同方面。

一、美国国立科研机构的经费管理

美国联邦实验室经费的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预算拨款,企业和其他经费来源所占比例较小。机构内部的各实验室、课题组以项目形式竞争科研经费,这种竞争体现在机构预算的编制与层层审批的过程中:

首先由科研机构所属的研究所或实验室以机构使命为基础,提出若干研究课题,在所或实验室层面竞争,而后由室主任或所长审批确定优先项目,并打包形成此领域的研究项目,提交至本机构项目审批和预算的部门。在机构层面上以机构使命为基础审批各项目、确定预算优先项目这一环节中,对某些项目进行调整或淘汰,也体现出机构内部科研经费的竞争。最后,机构将所有项目打包,向总统和国会申请机构科研预算。NASA等科研机构的经费几乎全部来自这种预算拨款。此外国家实验室也可承担其它政府机构的任务,获取竞争项目经费,也可与企业合作研究,接受企业提供的研究经费或付给企业合作研究的经费。

经费配置和控制也是以项目为主线。以DOE及其国家实验室为例:

国家实验室没有稳定的机构运行经费,DOE的科研经费到实验室、课题组分解为项目经费,实行项目合同制管理——DOE提出目标及其战略方向后,与承担项目的课题组协商年度绩效标准和考核办法,并签订合同。机构运行经费实际包含于项目经费中,以管理费的形式体现——DOE总部和实验室从承担的项目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具体比例由项目双方协商确定,可能达到总经费的40%左右,具体的管理与使用方式由机构自主确定。实验室科研人员的薪酬全部来源于项目经费,以稳定的基本薪酬为主,不存在可变薪酬,如果业绩突出,可以绩效加薪,但是在基本薪酬的基础上增加,属于稳定性报酬。争取不到项目的项目组或实验室将被解散或关闭,以项目经费配置为手段实现科研方向与科研人才的优胜劣汰。

二、德国国家科研经费的管理

德国公共科研机构通常由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在协议的基础上共同予以资助,政府对研发的资助方式主要包括短期项目资助以及中长期的机构资助。此外,公共科研机构的经费还有小部分来自于企业以及自身研究成果的商业化利润。各科研机构的资助比例根据协议以及自身性质而不尽相同。政府提供的机构资助并不用于特定项目研究,而是以一般性资金的形式拨付给相关科研机构。提供给公共科研机构的机构资助具有严格的使用要求,并受到严格的问责制度的约束。如果对研究成果没有具体要求,被资助机构在上财年的研究活动报告将为资金使用情况提供监测依据。机构资金预算主要取决于研究组织的需求,但同时也受到机构评估结果的影响,如德国科学委员会开展的评估。这些评估结果将会作为对机构资金占全部资金的比例、研究所的关闭或调整等提出建议的依据,从而对联邦或州政府的相关机构资金预算造成影响。项目资助主要是来自教育研究部、经济产业部以及联邦环境、自然和核安全部的项目资金,通常以一般或专门的资助计划形式提供定期项目。项目资助分为直接项目资助和非直接项目资助。直接项目资助通常提供给那些具体的研究领域,其目的是协助该领域的研究与发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直接项目资助则用于支持企业或其他科研机构。大部分资助计划接受来自项目管理机构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支持。

德国公共科研机构内部的经费配置表现出不同的方式,各有特色。

(1)马普学会实行的是基于人的经费配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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