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接待日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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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经理接待日工作制度

一、接待人和对象:

1、经理接待日接待人为物业经理;

2、所有业主均可与接待经理面对面反映情况,提合理化建议。

二、接待时间和地点:

1、经理接待日每月二次,定于每月的第一个周五以及第三个周五,遇节假日时间顺延。接待日由物业总经理负责接待。如遇有特殊情况,物业副经理可代理接待,但不得延误;

2、接待时间:10:00——12:00;

3、接待地点:经理接待室

三、接待流程:

1、经理接待日活动由客户服务部负责组织。接待对象为小区业主

2、经理接待的人员,其反应的问题应先由项目客服部进行审核,在接待记录表内该客户所反映问题应有项目客服部、涉及各责任部门、主管逐一签批后,方可受理为经理接见的客户

3、根据预约登记反映事项,由接待领导确定每次接待陪同部门。客服负责接待日组织准备工作,并通知陪同接待各部门负责人。

5、在确定接见人员前,项目客服部应安排人员将来访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在《接待来访登记表》上。涉及责任部门负责人、项目客服部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在《接待来访登记表》上签名并批注具体处理意见,明确承办部门及期限。

6、需要给予来访人答复的,应及时作出决议,由客户服务部将处理意

见和督办结果及时反馈给来访人。

四、几点要求

1、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经理接待日活动,注意掌握业主提出的各项问题,及时反映汇报,对反映突出的问题要找准原因,协调沟通,做好各种预案。

2、对总经理接待中承诺要求办理的事项,公司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限期完成,对推诿扯皮、上交矛盾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接待来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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