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专项审计的方法及经验分享(精准扶贫)
调研报告:关于乡村振兴领域审计存在问题及建议

调研报告:关于乡村振兴领域审计存在问题及建议调研报告:关于乡村振兴领域审计存在问题及建议2018年8月,《审计署关于在乡村实施中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印发,明确提出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总体要求、审计监督重点和工作要求。
如何实施乡村振兴领域的审计监督?笔者结合工作,提出如下思考。
从审计重点内容上讲,笔者认为,应突出‘精准、安全、绩效’,重点揭示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以及财政惠农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加强和完善乡村振兴制度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的贯彻落实,助力乡村振兴,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重点关注惠农政策,关注产业扶持、惠农补贴、“一卡通”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问题,关注“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情况,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规范化。
关注涉农资金,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机补贴、财政奖补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严厉查处涉农资金拨付过程中截留挪用及使用过程中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绩效跟踪,确保涉农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
关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情况,突出政策和资金两条主线,着力跟踪监督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绩效、扶贫项目建设营运情况。
目前,对于基层来讲,乡村振兴领域的审计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审计力量薄弱,履职尽责不到位。
审计监督事项较多、任务繁重,致使乡村振兴领域审计主要依赖于上级统筹安排,审计监督的力度偏弱。
二是审计监督面较窄,全覆盖难以实现。
乡村振兴审计立项计划的制定,主要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专项审计(调查)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委托的村(居)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存在几年或多年审计一次的问题,而且审计的资金、项目和对象来看审计覆盖面较窄,有部分村、部分项目没有覆盖到,成了审计盲区和死角。
三是审计整改落实不彻底,问责力度不够。
审计问责机制尚未建立,就审计对象而言,重问题,轻整改,有些问题连年审计,连年出现问题,没有真正从体制、机制上整改落实。
吉林省精准扶贫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与绩效审计一体化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吉林省精准扶贫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与绩效审计一体化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GU Bing;WANG Ri-jun【摘要】根据吉林省精准扶贫工作的现状,将跟踪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从机制健全、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和资金管理四个方面出发,建立了吉林省精准扶贫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与绩效审计一体化评价指标体系,包括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和36个三级指标,并以吉林省ZL县为例,对指标体系的具体应用进行了实证分析.对精准扶贫审计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期刊名称】《通化师范学院学报》【年(卷),期】2019(040)007【总页数】7页(P48-54)【关键词】精准扶贫;跟踪审计;绩效审计;一体化;指标体系【作者】GU Bing;WANG Ri-jun【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39精准扶贫是党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旨在通过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和脱贫成效精准六个“精准”有效解决贫困问题。
吉林省通过开展“千个单位包村、万名干部包户和百万党员参与帮扶活动”等扶贫措施,帮助数十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2017年吉林省累计下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3亿元,8个国家级贫困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2亿元。
但是,精准扶贫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仍存在着很多问题,包括:扶贫机制不健全、扶贫政策落实不彻底和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不当等。
因此为了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对其落实情况实行强有力的监督审计措施。
精准扶贫工作审计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审计部门。
而跟踪审计和绩效审计在政府审计的核心方式,是一个国家政府审计机制健全的重要标志。
我国精准扶贫工作已经进入攻坚阶段,传统的政府审计模式存在很多问题,没有办法从根本上确保精准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和资金的正确使用,而跟踪审计和绩效审计一体化的审计模式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对其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研究现状综述寇永红(2014)等认为我国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强化绩效审计意识、将扶贫资金绩效审计与其他几种审计相结合、开展绩效审计监督和评价、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提高它的利用水平等[1]。
精准扶贫工作总结范文5篇

精准扶贫工作总结范文5篇篇1一、引言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作为精准扶贫工作的一员,积极参与并全身心投入其中。
本报告旨在全面总结过去一段时间内精准扶贫工作的成果、经验教训以及未来的工作计划。
二、工作背景与目标精准扶贫工作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针对我国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实施的一项重要战略。
旨在通过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等方式,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致富。
我们的目标是确保到2024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三、工作内容与成果1. 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我们通过建立完善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确保了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
通过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详细调查,我们建立了贫困人口数据库,为后续的帮扶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2. 精准帮扶贫困户针对贫困户的不同需求,我们制定了个性化的帮扶方案。
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教育帮扶等多种方式,我们帮助贫困户实现了稳定脱贫。
同时,我们还积极引导贫困户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其实现可持续发展。
3. 精准管理扶贫资源我们通过优化扶贫资源配置,提高了扶贫效率。
通过对扶贫资金的精细化管理,我们确保了扶贫资金的安全与有效使用。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对扶贫工作进行全程跟踪与监督,确保了扶贫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四、经验教训与改进措施在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部分贫困地区产业结构单一,缺乏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严重,缺乏自主脱贫的积极性和能力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 深化产业帮扶力度我们将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产业帮扶力度,引导贫困地区发展多元化产业,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
同时,我们还将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带动当地产业发展,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
2. 加强就业帮扶力度我们将继续加大对贫困人口的就业帮扶力度,通过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方式,提高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同时,我们还将积极协调企业吸纳当地贫困人口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其脱贫问题。
【最新精选】政府审计案例分析题

【最新精选】政府审计案例分析题政府审计案例题案例分析1.某市外环高速路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由市财政负责拨款、市高速路指挥部负责项目建设。
2008年9月,某路桥公司与建设单位签定了高速路A路段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完工后,市审计局依据审计法和市政府委托对建设单位实施工程决算审计,发现该单位被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多计工程量,从而多付工程款5 100余万元的问题后,依法做出《审计决定》,要求建设单位迅速追回多付的款项。
建设单位依据《审计决定》,多次催要款项而无果,便采取后期资金不付给的办法来达到落实审计决定的目的。
【要求】(1)如果施工单位对该审计决定不服,该施工单位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利益,(2)请指出工程决算审计的思路。
(3)若在工程决算审计中涉及到设计变更,请问设计变更审计的要点是什么, 2.某工程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了一个中标单位并准备签订施工合同。
该工程在施工图设计没有完成前,业主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家总承包单位承包该工程的施工任务。
由于设计工作尚未完成,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性质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签订固定价格的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合同签订之后,某审计小组对该施工合同进行了事前审计,审计发现合同部分条款规定如下:(1)乙方按业主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乙方不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3)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4)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5)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50年)内,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
【要求】(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类型是否合适,为什么,(2)请逐一指合同的条款有哪些不妥当之处,(3)审计人员发现合同条款的不妥当之处,如何处理,(4)分析合同签订前和合同签订后审计的利弊。
2024年脱贫攻坚专项审计整改方案范文

2024年脱贫攻坚专项审计整改方案范文2024年脱贫攻坚专项审计整改方案:
一、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
二、加强监督管理,完善脱贫攻坚专项审计机制,确保审计工作能够全面深入地开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和行政效能。
三、深化对脱贫攻坚政策的理解和贯彻,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措施,增强脱贫攻坚的信心和决心。
四、加大对脱贫攻坚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加强对脱贫攻坚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杜绝浪费和挪用现象的发生,保障资金的有效利用。
六、加强对脱贫攻坚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推进,切实改善群众生活条件,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可靠保障。
七、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绩考核的监督评估,建立健全脱贫攻坚绩效评价体系,激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的职责和任务。
八、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引导公众关注脱贫攻坚工作,共同努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九、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资金投入,优化资源配置,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十、积极探索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模式和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为其他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通过以上整改方案的实施,相信我国的脱贫攻坚工作将迎来新的突破和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扶贫领域审计开展情况汇报

扶贫领域审计开展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在扶贫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为了全面了解扶贫工作的开展情况,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我部门积极开展了扶贫领域审计工作。
现将审计开展情况进行汇报。
一、审计范围和对象。
本次审计主要针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的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重点关注扶贫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审计对象包括相关扶贫资金管理部门、扶贫项目实施单位等。
二、审计内容和重点。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扶贫项目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
重点关注扶贫项目资金是否按规定拨付到位,是否用于项目建设和扶贫对象的帮扶上,以及资金使用是否合理、高效。
三、审计发现和问题整改。
经过审计发现,一些地区存在着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不透明的问题,部分资金被挪用或浪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情况。
对此,我们已经向相关部门提出了整改建议,并要求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四、审计成果和建议。
在本次审计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也取得了一些成果。
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程序,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展的跟踪和督促,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五、后续工作展望。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扶贫领域的审计力度,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工作的真实、透明和有效开展。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扶贫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总之,扶贫领域审计是一项重要的监督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全面深入地开展审计工作,为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监督保障。
希望各级部门和单位能够重视我们的审计建议,认真整改问题,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推动扶贫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是指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目标是突出脱贫成效,强化监督管理,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原则:(一)聚焦精准、突出成效;(二)科学规范、公正公开;(三)分类分级、权责统一;(四)强化监督、适当奖励。
第五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依据:(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和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二)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部门制定印发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管理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统计部门公布的有关扶贫统计数据,财政、扶贫部门反映资金管理的有关资料,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有关信息;(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上年度扶贫开发计划执行情况总结;(五)资金拨付文件及相关资料;(六)审计部门出具的有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报告;(七)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出具的有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结果;(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的情况。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依据评价内容设定。
(一)资金投入。
主要评价省本级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总量、增幅及分配的合理性、规范性等。
(二)资金拨付。
主要评价中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的时间效率。
(三)资金监管。
主要评价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包括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等。
(四)资金使用成效。
主要评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效果。
包括年度资金结转结余率、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成效(只适用于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所在的中西部省)、贫困人口减少、精准使用情况等。
做好新形势下精准扶贫审计工作的思考

经济与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精准扶贫审计工作的思考梁荣耀(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广西 南宁 530022)【摘要】党的十九大对脱贫攻坚提出了新部署、新要求,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干部应紧扣新形势下脱贫攻坚工作新变化,围绕精准扶贫审计的复杂性和全局性,找准审计的着力点和切入点,采取切实有效地举措,加强精准扶贫审计,全力保障扶贫政策的贯彻落实执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关键词】精准扶贫;审计工作;对策分析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脱贫攻坚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的基本方略、工作机制、重点任务和总体目标。
审计署高度重视扶贫审计工作,陆续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的意见》《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进一步加强扶贫审计的意见》,强调此项工作的意义,明确原则、目标、重点和措施。
彰显扶贫审计的重要性,突出扶贫审计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的工作定位。
要求全国各级审计机关科学谋划、全面统筹精准扶贫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审计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一、新形势下扶贫审计监督面临的挑战(一)复杂性自2016年起,全国各地试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扶贫领域。
专项扶贫资金分布在各部门,包括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等;扶贫开发项目的范围包括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危房改造、乡村旅游扶贫、教育扶贫、贫困村信息化等多个方面,涉及扶贫办、财政、发改、民委、农林畜牧业、残联、金融机构等多个部门。
这些都说明审计监督对象分布更广、范围更大,特别是在扶贫审计全覆盖的政策性要求下,审计部门需要整合更多的资源、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
(二)全局性当前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中面临着农村情况错综复杂、致贫返贫情况复杂、项目扶贫资金整合难度大等各方面问题,需要多措并举去实现精准扶贫施策,基础建设和产业发展要两手抓,眼前收益和长远发展要两头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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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专项审计的方法及经验分享(精准扶贫)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扶贫资金的专项审计的方法及经验分享(精准扶贫) 一、确定工作目标 对扶贫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扶贫领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等问题,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体制机制性问题的审计力度。
二、确定审计目标 (一)摸清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的底数及构成和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
(二)重点审计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截留、滞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及侵占贪污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
(三)对部门和单位在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审计。 (四)对扶贫领域专项资金安排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专注审计内容和重点 以资金流向为主线,以项目为载体,以政策落实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重点审计扶贫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补助项目、申请程序、资金拨付、管理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建设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及侵占贪污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一)审计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识别”情况。 对贫困户的“精准识别”重点需要审计核实“不该纳入的纳入和该纳入的未纳入”的情况,即:进入建档立卡户中的贫困人口是否符合国家贫困人口标准,是否存在贫困人口应纳入而未纳入的情况。
1.审计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真实。通过对公安、交警、房管、工商等部门的数据筛选比对,看有无将非农村户籍人员、财政供养人员、农村运输大户、家庭成员中有注册公司或经营商铺、在县区购买商品房、购买消费性小轿车等纳入贫困户。对经审计核实的非贫困人口享受了建挡立卡贫困人口优惠政策,如享受优惠利率贷款或贴息、享受雨露计划扶持等要予以追回财政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审计是否存在贫困人口应纳入而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审计是否存在应纳入贫困人口的农村低保人员、五保户(尤其是农村低保对象中的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特困人口或因病因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未纳入建档立卡户的情况。
(二)审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情况。 “精准脱贫”重点审计脱贫目标任务是否完成,是否存在电子档案中已标注完成,实际一户一档的纸质档案未按规定程序完成的现象。
1.重点审计是否及时将脱贫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乡镇、村组。 2.审计脱贫任务完成的数据是否真实,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数字脱贫”的现象。
3.审计贫困户的退出程序是否规范。通过审计筛选已退出的建档立卡户电子数据,抽查核实部分建档立卡户的纸质档案,看贫困户的退出程序是否规范,即:是否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看是否存在电子档案已销户而纸质档案未变更的“虚假脱贫”或 “被脱贫”的现象。
(三)审计扶贫资金的来源及分配管理情况。 1.摸清扶贫资金基本情况。在摸清我县2016年扶贫资金收支规模、资金来源、类型结构、资金投向的基础上,对各类专项扶贫资金的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确定拟重点抽查乡镇。要重点关注农工部所属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交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部门用于贫困村村组公路的整合资金,看是否存在资金来源多于资金使用,从中揭示和发现乡镇或村组套取、骗取、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
2.审计“精准帮扶”情况。 一是扶贫资金计划是否安排在国家规定的贫困村。 二是是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有无滞留、截留扶贫资金,或因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的问题;有无将扶贫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偿还债务、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等问题。
三是看扶贫资金分配过程是否存在分配不公的行为,看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的现象。
四是财政部门是否专户管理、专账核算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报账资料是否存在不真实、不完整、不合规等问题。
五是扶贫领域是否存在“雁过拔毛”,超标准超范围向贫困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或拖欠钱款的问题。
3.审计扶贫资金结转结余情况并分析其产生原因。 一是审计核实截至2016年末财政扶贫资金的结存情况; 二是分析存量资金的产生原因,其中重点核实超过2年以上未使用的扶贫资金。 4.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扶贫的政策执行情况。 一看是否出台具体的整合涉农资金用于扶贫的政策文件; 二看财政资金整合情况。主要核实整合资金的类别,金额,整合资金是否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四)审计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是否规范和使用效益情况。 1.审计扶贫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违规建设(维修装修)楼堂馆所、职工住宅、发放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购置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以及对外投资等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问题;有无将扶贫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安排参观旅游景点和高消费娱乐,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挥霍浪费问题。
2.审计金融扶持政策(产业扶贫贷款、光伏贷款等)执行是否符合规定。重点审计扶贫贷款是否与贫困农户增加收入密切相关;贷款对象是否属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贷款银行或信用社是否执行国家基准利率,是否存在利用贷款搭售保险、理财产品或变相收取办卡等费用增加贫困人员负担的问题。
3.审计雨露计划资金是否按照规定使用。看是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职业培训,是否向不属于建档立卡的对象子女发放学费等补贴;培训机构是否存在编造虚假培训实施方案等方式套取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以及使用虚假合同或人员名单虚报冒领、套取侵占、贪污私分扶贫资金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4.审计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看项目是否及时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是否存在建成后因管护不到位导致设施毁坏、重复投入维修,造成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二是看是否存在将国家安排的扶贫项目资金用于做公示牌、广告牌及“穿衣戴帽”形象工程等损失浪费行为。
5.扶贫贷款贴息,贷款合同、贷款到账及相关利息清单是否真实,贴息申报资料、项目备案资料、信贷资料内容是否一致,贷款是否用于百企千村龙头企业特色农产品支撑项目,项目同期是否享受过其他农业项目的贴息扶持。
6.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补助对象,是否为经扶贫开发和农村最底生活保障两项制度识别出的对象相符,搬迁项目地点是否和实施方案相符,是否真实,资金拨付是否和预算文件一致。有无擅自变更搬迁地问题,是否实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发放”公示公告制度。
(五)审计扶贫项目施工管理情况。 1.是否按规定组织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是否存在违规挂靠,用扶贫资金支付挂靠管理费或转包工程的行为。
2.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用虚假项目或报大建小套取或私分项目经费。
3.项目建设是否按实施方案实施到位,项目的变更是否报有关部门审批。 4.项目建设是否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决算。项目实施是否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或造成损失浪费的现象。
(六)上级对县扶贫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附:扶贫专项资金的具体审计方法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 1.资金分配依据、分配方案? 2.经审核批准的资金预算文件? 3.资金来源结构表? 4.单个项目档案资料(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采购、验收等) 5.年度决算报告? 6.审计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审计内容重点?(重点关注三个环节) 1.分配环节? (1)审查资金分配是否坚持重点使用的原则,有无平均分配和“撒胡椒面”的现象;
(2)专项贴息贷款的发放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手续是否齐全,利息计算是否正确,贷款是否跟着项目走;
(3)是否坚持资金有偿和无偿使用的原则 2.使用环节? (1)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真实、合法性情况:
一是审查各种扶贫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有无用扶贫资金弥补企业亏损、财政赤字或用于收购农副产品的周转金,有无用于修建楼堂馆所或用于大中型基本建设投资;
二是审查各种贷款是否能按期收回,不能收回的原因何在; 三是审查是否按上级批准和媒体公示的项目计划执行,有无擅自改变项目计划或不按上级批准的要求执行的问题,有无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虚报冒领等问题;
四是审查扶贫贷款的投放情况,看贷款计划是否落实,有无改变贷款投向,用新贷还旧贷以及擅自提高利率等问题;
五是审查工程决算情况,看施工单位编报的工程决算是否真实、准确、合规、有无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虚报冒领等问题,项目建设单位有无故意多付工程款,然后再由施工单位返还,套取国家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2)扶贫资金使用的效果、效率情况?
一是审查扶贫资金拨付到位率,中央、省、市安排的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有无截留、挤占和挪用问题;
二是审查真正用于扶贫项目资金比率。通过审查得出真正用于扶贫的比例和结构是否合理,针对当前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偏宽倾向,反映到底有多大比例的资金发挥了经济效益,还有多少资金没有发挥扶贫效益,甚至被挤占挪用;
3.管理环节? 一是检查评价扶贫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各级扶贫办、财政、发改委、农行之间的分工是否合理,工作中有无推诿和“扯皮”现象。如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中有偿资金收回后,是否建立了专项发展资金进行单独设账核算;银行部门对扶贫资金是否按规定设立专户进行核算,利息计算是否正确;各种扶贫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的问题;资金投放是否及时,结转下年的资金是否继续使用;
二是检查扶贫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主要审查扶贫资金项目法人负责制、咨询论证制、招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公告公示制等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项目申报审批过程中有无重复申报、多头虚假申报,有关部门项目论证不规范,概算批复内容不详细,项目单位概算调整与执行不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擅自提高或降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