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庭审技巧
庭审中刑事辩护律师的问话技巧有哪些

庭审中刑事辩护律师的问话技巧有哪些——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在庭审中,律师怎样利用好被告人的问话技巧呢?以下是小编整理了庭审中刑事辩护律师的问话技巧,供你参考。
律师的问话技巧1、庭审前充分准备(1)认真阅卷庭审中,律师对被告人充分、有效的发问是建立在对全部案件材料掌握的基础上的。
只有掌握了全部案件材料,律师才能知道哪些证据与被告人的辩解能够相互印证,同时,这些证据也需要被告人的辩解相印证,律师才有可能作为需要提出的问题在庭审中对被告人发问。
同样,只有掌握了全部案件材料,律师才能知道哪些证据与被告人的辩解相矛盾,律师才能向被告人发问,让被告人在庭审中作出辩解,并用这一辩解去质证与之有矛盾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
与被告人在庭审前的供述有矛盾的证据,也有助于帮助被告人在庭审中解释这一供述的虚假性。
其次,如果律师在庭审前没有认真阅卷并准确掌握案件事实,即使在庭审发问时律师向被告人提出了问题,被告人回答后律师也无从判断被告人的回答是不是事实、是不是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或是否与某些证据相矛盾,从而无法有效地与公诉人对抗和辩论。
在全部阅卷的基础上,律师应当在庭审前重点审查、分析与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有关的一些重要证据。
比如重点审查被害人的陈述、在场证人的证言等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直接证据,分析这些证据在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上与被告人的证明有哪些一致的地方,有哪些不一致的地方,是被告人的辩解能够得到更多的印证还是被告人的供述和被害人、在场证人的证言能够得到更多的印证。
比如重点审查鉴定结论、物证、书证等客观性较强的证据,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否有与这些证据有矛盾的地方,是否能够得到这些证据的印证。
(2)会见被告人,与被告人进行充分的沟通首先,律师应当给被告人具体解释庭审的程序,特别是被告人对起诉书异议的程序和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其发问的程序。
告诉被告人应当认真对待庭审、认真回答上述人员的提问,对自己不利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充分、合理、有依据的反驳意见。
律师论辩的策略与技巧

律师论辩的策略与技巧一、引言律师论辩是律师在法庭上为当事人辩护或代理诉讼时运用的一种重要技能。
它不仅要求律师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辩论技巧和策略。
本文将就律师论辩的策略与技巧展开讨论,以帮助律师在实践中取得更好的辩护效果。
二、律师论辩的基本原则律师论辩作为一种专业技能,有其基本原则需要遵循。
下面列举了几个重要的原则:2.1 理性与客观原则律师在论辩过程中应以理性和客观为准则,即通过逻辑和证据来说服法庭。
避免使用情感和主观偏见影响辩词,以免破坏自己的信誉和形象。
2.2 专业知识原则律师必须对案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最新的司法解释,以便在论辩中能给出有力的证据和法理依据。
2.3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作为律师,首要任务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应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并遵循法律和道德规范,不得采取欺骗、压制对方等不正当手段。
三、律师论辩的策略为了更好地进行律师论辩,律师需要掌握一定的策略和技巧。
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策略:3.1 证据策略在论辩过程中,律师应注重收集和运用证据。
律师需要先确定自己的证据是否充分和有效,然后根据对方的主张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和攻击。
通过合理运用证据,可以增加自己的说服力和争取胜诉的机会。
具体的证据策略包括: - 收集充足的证据材料,包括书面证据、证人证言和物证等; - 合理排列证据的次序,以形成逻辑严密的推理链; - 运用专家鉴定、调查取证等手段,进一步强化证据的可信度。
3.2 论辩策略律师论辩是一种辩证的思维活动,需要善于运用论辩策略。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论辩策略:3.2.1 演绎法演绎法是从一般原理出发,推理出特殊结论的论辩方法。
律师可以通过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从而支持自己的观点,并削弱对方的论证。
3.2.2 归谬法归谬法是通过揭示对方的谬误和矛盾来反驳对方的观点。
律师可以分析对方的论证过程中的逻辑漏洞和非法推理,指出其错误之处,并通过对比和对照,展示自己的正确观点。
律师如何在法庭上应对对手的法律战术和策略

律师如何在法庭上应对对手的法律战术和策略法庭上的争论是一个充满战术和策略的竞技场。
律师需要能够灵活地应对对手的法律战术和策略,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客户利益。
本文将探讨律师在法庭上应对对手法律战术和策略的几种技巧。
I. 准备充分在法庭上应对对手的法律战术和策略,律师首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研究案情、了解相关法律条款、搜集相关证据等。
只有准备充分,律师才能更好地应对对手的战术和策略。
II. 理解对手战术和策略的意图在法庭上,对手的战术和策略往往是有目的的。
律师需要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和分析,去理解对手的意图。
这样,律师才能更好地应对对手,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III. 保持冷静并掌握情绪法庭上的辩论往往非常激烈,对手可能采取一些激怒对方的战术,试图让对方失去理智。
律师应该保持冷静,不被对手激怒,掌握好自己的情绪。
只有冷静的头脑和稳定的情绪,律师才能够更好地应对对手的战术和策略。
IV. 争议点的把握和击破对手可能会采取一些战术,试图把争论点从关键问题上转移开来,以达到混淆焦点的目的。
律师需要能够准确定位争议点,并通过严密的论证击破对手的观点。
在发现对手试图转移焦点时,律师应果断地将争论点重新拉回到关键问题上。
V. 善于提问和追问在法庭辩论中,律师应该善于提问和追问,以获取更多的证据和信息。
合理且有力的询问可以迫使对手揭露其意图和真实情况,从而揭示对手的战术和策略,并进一步应对对手。
VI. 辩词技巧的运用辩词是法庭上律师与律师之间的辩论交锋,是展示自己观点和揭露对手观点的重要方式。
律师要善于运用辩词技巧,如用具体的事实和逻辑进行论证、采用恰当的比喻和例子等。
通过巧妙的辩词技巧,律师能够更好地应对对手的战术和策略。
VII. 团队合作与协调在法庭上,一个成功的律师团队是非常重要的。
律师需要与自己的团队密切合作,并保持有效的协调。
团队成员之间的密切协作和默契配合,可以在应对对手战术和策略时发挥出更强大的力量。
开庭怎么陈述技巧

开庭怎么陈述技巧开庭是法庭上的一个重要环节,被告和律师需要在这场辩论中展示他们的观点和证据。
以下是一些在开庭中陈述技巧的建议:1. 提前准备:在开庭前,律师和被告需要仔细阅读法庭议程,了解法庭将讨论的主题和问题。
然后,他们可以准备一份简明扼要的提纲,列出他们的观点和证据,以便在法庭上清晰、明确地表达。
2. 保持冷静:在开庭时,被告和律师需要保持冷静、沉着,避免激动或情绪化的表现。
如果需要回答问题或发表意见,他们应该以简明扼要、清晰明了的方式进行。
3. 尊重法庭:在开庭时,被告和律师需要尊重法庭的组织和程序,遵守法庭规则。
他们应该避免打断法庭进程或提出无根据的异议。
4. 使用证据:在开庭时,律师和被告需要提供证据支持他们的观点。
他们应该明确列出证据来源、证据名称、证据编号和证据复印件等细节。
在展示证据时,他们应该按照法庭的要求进行证据分组和出示。
5. 就案件进行辩论:在开庭时,被告和律师可以就案件进行辩论。
他们应该就案件的事实、法律和证据提出观点,并就法庭的判决提出异议。
在辩论时,他们应该保持逻辑性和连贯性,避免使用攻击性语言。
6. 听取法庭意见:在开庭时,法庭通常会询问被告和律师的意见。
被告和律师应该认真听取法庭的意见,并根据法庭的要求回答问题或发表意见。
7. 总结陈述:在开庭结束时,律师和被告需要总结他们的观点和证据,并重申他们的立场。
他们应该确保陈述简明扼要、清晰明了,避免遗漏重要细节。
在开庭中,律师和被告需要清晰、明确地表达他们的观点和证据,并尊重法庭、使用证据、辩论观点和听取法庭意见。
通过准备充分、冷静沉着、清晰明了的陈述和尊重法庭,律师和被告可以在法庭上成功地展示他们的观点和证据,为自己的案件争取公正的判决。
原告代理律师开庭流程及话术 简短

原告代理律师开庭流程及话术简短我呀,作为一名原告代理律师,开庭前那可得做足准备,就像运动员上场前得苦练一样。
我得把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反复查看,一丝一毫都不能放过。
比如说,要是合同纠纷,那合同上的每个条款我都得弄得门儿清,像日期啊、双方的权利义务条款啊,就跟数自己兜里的钱一样仔细。
一到开庭那天,我先得在法庭门口调整好自己的状态,这时候我心里就会给自己打气:“加油,今天一定要给我的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走进法庭,我会向法官、书记员等工作人员礼貌地打招呼,这就像到别人家做客得有礼貌一样。
然后开庭了,我先做自我介绍:“尊敬的法官,我是原告的代理律师[名字],今天代表原告来参与这个案件的审理。
”这声音得响亮又自信,就像敲响战斗的战鼓一样。
陈述诉讼请求的时候,我会清楚地说:“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请求被告赔偿[具体金额]元,因为被告的行为给我的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这损失就像洪水冲垮了房子一样,让我的当事人在经济和精神上都遭受重创。
”我一边说一边会拿出相关证据展示给法官看,就像厨师展示自己精心准备的菜肴一样。
在法庭质证环节,要是对方律师拿出一份证据,我会毫不客气地质疑:“这个证据来源合法吗?怎么感觉像是无根之水呢?这能证明他们的说法吗?”然后针对证据中的漏洞进行反驳。
要是法官问我问题,我得快速又准确地回答,不能有丝毫犹豫。
比如说法官问:“你能解释一下这个损失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吗?”我就会有条有理地说:“法官大人,这个损失是根据市场行情、当事人之前的经营数据以及遭受的直接损失综合计算出来的,就像盖房子需要一块一块砖头堆砌一样,每一个数据都是这个计算结果不可或缺的部分。
”辩论环节,我会全力为我的当事人争取权益。
我会说:“对方的行为明明就是违背了契约精神,就像答应了人家的事情却反悔一样,这怎么能行呢?我的当事人是完全按照规定行事,却遭受这样的对待,这公平吗?”我的语气会充满激情,就像为了保卫自己的家园而战斗的战士一样。
律师在税务法庭上的表现技巧

律师在税务法庭上的表现技巧在税务法庭上,律师的表现技巧起着关键的作用。
他们的职责是代表客户,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为了能够在税务法庭上表现出色,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技巧和策略。
本文将介绍几个律师在税务法庭上的表现技巧。
第一,深入了解案件。
在出庭前,律师需要仔细研究案件的背景和相关法律。
了解案件的细节和相关法规,有助于律师在法庭上提供正确的论点和辩护。
律师需要详细了解客户的纳税情况、税务争议的核心问题以及相关证据。
只有通过深入了解案件,律师才能在法庭上自信地陈述观点并回答法官的问题。
第二,准备充分的辩护材料。
在税务法庭上,律师需要提交辩护材料以支持自己的观点。
这些材料应当准确、全面地反映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律师在准备辩护材料时,需要认真筛选有力证据,并以简洁明了的方式予以呈现。
此外,律师还需要预测可能的对手观点,并准备适当的反驳材料,以应对可能的质询和挑战。
第三,善于口头辩论。
律师在税务法庭上的表现技巧还包括善于口头辩论。
律师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清楚、有逻辑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他们应当避免使用复杂的法律术语,而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向法官和陪审团解释事实和法律依据。
此外,律师还需要学会与法官和对方律师进行有效的互动,包括提问和回答问题。
在口头辩论过程中,律师需要保持镇定、自信,并能够应对突发状况和对手的挑衅。
第四,展示专业知识和经验。
律师在税务法庭上的表现技巧还包括展示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律师需要向法官和陪审团证明自己有能力处理复杂的税务案件。
他们可以通过引用相关法律、判例以及相关知识点来展示自己的专业素养。
此外,律师还可以通过向法官提问、就法律问题进行讨论等方式与法官建立联系,进一步展示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保持专业道德。
律师在税务法庭上的表现技巧还包括保持专业道德。
律师需要遵守法庭规则和法律道德规范,不得采取欺骗、误导或不正当手段。
律师应当保持诚实、正直的表现,并尊重法官和对方律师。
此外,律师还应当对客户保持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不断提醒客户案件的风险和可行性。
律师的民事诉讼技巧
律师的民事诉讼技巧民事诉讼是指个人或组织之间因民事纠纷而向法院申请解决的法律程序。
作为一名律师,掌握有效的民事诉讼技巧对于成功代理当事人的案件至关重要。
在本文中,将介绍几项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应该掌握的技巧。
一、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首要任务是了解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只有对案件有全面的了解,律师才能准确地制定诉讼策略和进行辩护。
因此,律师需要详细地与当事人沟通,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相关判例和司法解释。
只有通过充分了解案件,律师才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建议。
二、制定有效的诉讼策略在了解案件的基础上,律师需要制定适用的诉讼策略。
诉讼策略的制定应当基于律师对案件的全面评估和分析,包括案件的背景、当事人的权益和利益、双方的证据和证人等。
律师还需要考虑案件的可行性和风险,并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策略。
有效的诉讼策略能够为案件的胜诉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准备充分的证据和材料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和材料的准备是非常重要的。
律师需要与当事人充分合作,收集、整理和保存相关证据和材料。
在准备证据和材料时,律师需要注重证据的合法性和充分性,并确保证据所能证明的事实与案件的相关法律依据相符合。
此外,律师还需要准备书面材料,如起诉状、答辩状、证人证言等,以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四、善于辩护和论证民事诉讼中,律师需要善于辩护和论证。
在庭审过程中,律师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用恰当的辩护方法和技巧,为当事人进行有效的辩护。
律师要善于运用法律知识和逻辑思维,对诉讼对手的观点提出有力的反驳,以达到维护当事人权益的目的。
此外,律师还需要注重语言表达和沟通技巧,在庭审过程中清晰地陈述自己的观点,以与诉讼对手和法院进行有效的沟通。
五、注重调解和妥协律师在民事诉讼中也需要注重调解和妥协。
调解和妥协是解决民事纠纷的常用方法,不仅可以减少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还可以维护当事人的关系。
法庭的辩论技巧
法庭的辩论技巧
法庭辩论技巧是律师为了赢得案件而采用的策略和技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庭辩论技巧:
1. 诉诸逻辑:律师使用逻辑推理和论证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并揭示对方观点的漏洞或矛盾之处。
2. 证据引用:律师通过引用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并解释如何证明事实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3. 追问交叉:律师在交叉质询时精心设置问题,以揭示证人的不一致或对案情的理解错误,并引导证人对自己有利的回答。
4. 论证技巧:律师使用比喻、对比、排比等修辞手法,以使自己的观点更具说服力。
5. 引证先例:律师引用类似案例的判决结果,以证明自己的观点符合法律法规。
6. 对辩方证人的盘问:律师会对对方的证人进行详细的盘问,以揭示证人的偏见、误解或不准确的记忆。
7. 议论风格:律师会采用自信、冷静和有说服力的辩论风格,以获得法官认同
并影响陪审团。
8. 反驳对方观点:律师会针对对方观点提出有力的反驳,并解释为何对方观点是不可取或错误的。
9. 控制庭审:律师会努力掌控庭审的节奏和氛围,以确保自己的观点得到充分的阐述。
10. 听证技巧:律师会通过研究证人背景和交叉质询技巧,有效地驳斥对方的证词,从而支持自己的主张。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法庭辩论技巧,律师在实际辩论中可能还会运用其他技巧,取决于具体案件和辩论策略。
律师实务之刑事案件法庭论辩技巧(1)
3、关于庭前会议。《刑诉法》第182条第2款规定:在开庭前, 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 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此阶段被有的检法作为套取辩 方证据及观点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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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重点不突出,胡子眉毛一把抓,效果会 较差。对有两个律师的可协商分一下主次,或分工 一下辩论的问题,比如有实体辩、程序辩之分,总 之,第一位发言的辩论内容,第二位发言时不要重 复,但两位律师之间要注意互补,而不要为了表现 自己在发言时互争互抢。
7、对证据不足的辩护。
在质证阶段已简要提出质证意见,在辩论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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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取保候审难。
辩护律师提出申请后,由于法律上没 有设定答复的限制或救济条款,所以,办 案机关一般不予理睬,至多口头答复“案 情需要不予取保候审”。
• (3)调查取证难。
法律本身的设定就限制律师,律师调 查取证需征得证人同意,证人对司法机关 作证是法定义务,对律师调查则变成了权 利——可以拒绝;律师对被害方证人调查 则需要办案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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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选择合适的辩论方式。
律师辩论的方式,往往采取“演绎式”或“归 纳式”,一般案件采用演绎式为宜,先明确提出 自己的观点(无罪或罪轻),然后从几个方面分 述理由,这样的方式简单明了,观点易被法官了 解和接受;对一些复杂案件(例如多罪名、多罪 犯、多起犯罪以及部分无罪部分罪轻辩护的), 采取归纳法则比较适宜,把存在的问题一个个提 炼出来,层层剖析,最后提出自己的意见,显得 很有条理,很有说服力。
原告代理律师开庭流程及话术 简短
原告代理律师开庭流程及话术简短作为一名原告代理律师,走进法庭那刻就像战士奔赴战场。
我得先整理下自己的仪容,这就好比登台表演前的演员,得有个精气神儿。
一进法庭,我会快速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然后把案件相关的材料在桌上摆放整齐。
这时候眼睛就开始像雷达一样,搜寻被告方律师和法官的身影。
就像在寻找比赛的对手和裁判一样,心里还会有点小紧张,毕竟这关系到我的当事人的权益呢。
法官进来后,庭审就正式开始啦。
我会先站起来,大声且清晰地介绍自己,“尊敬的法官,我是原告方代理律师[名字]。
”这就像是在新的社交场合主动介绍自己,让大家知道我是谁。
接下来陈述诉讼请求的时候,那可得条理清晰。
比如说,“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就像有人弄坏了您心爱的东西,您肯定希望他赔偿一样。
这个损失是有明确依据的,我们提供的发票、合同等证据就像拼图的碎片,一块一块拼凑出完整的损失金额。
”在举证环节,我会拿起一份份证据,像展示宝贝一样向法官和陪审团(如果有的话)展示。
“法官,这是我们和被告之间的通信记录,您看这上面明确提到了某些关键内容,这就像在黑暗中找到的明灯,直接指向被告的过错。
”而且在解释证据的时候,我会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话,就像给朋友讲故事一样。
当面对被告方律师的反驳时,我可不能慌。
我会冷静地回应,“您这么说就好比颠倒黑白,我们的证据确凿,就像盖房子有坚实的地基一样,不是您几句反驳就能动摇的。
”交叉询问环节也很关键。
我会向被告或者证人提问,“您说您当时不在场,那您怎么解释这个有您签名的文件出现在现场呢?这就像您说自己没吃饭,可是嘴上还沾着饭粒一样可笑。
”在庭审快结束的时候,我会再次强调我的诉讼请求和观点。
“法官大人,我们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就像白天之后必然是黑夜一样明确,希望您能公正判决。
”在我看来,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开庭就是一场全方位的“战斗”,每一个环节、每一句话术都要精心准备。
要像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用坚定的信念和充足的准备去应对法庭上的一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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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庭审技巧律师在法庭审理中应当注意适当运用一些技巧,提高庭审的质量。一、庭审技巧是什么我认为的“庭审技巧”,是律师在参与法院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为提高庭审质量而采取的具有共性和可操作性的技能。二、庭审技巧的重要性庭审是当事人评判律师工作成果的重要标准,也是律师展现个人魅力的舞台。如果将诉讼比作考试的过程,庭前的准备工作就是考试前的学习和复习,庭审就是律师向自己的当事人交的答卷,判决就是法官打的分数。庭审技巧最直接的作用是提高开庭质量,让法官更容易接受律师提出的观点,让当事人更加认可律师的工作能力,同时,律师在这一过程中也实现了自我的价值。三、庭审技巧的基础庭审技巧当然要建立在对案件的透彻分析和充分论证之上,如果只强调技巧而忽视对案件本身的调查、分析、研究,那么所谓的技巧只会是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因此,在庭审之前,至少在这几个方面已做了充分的工作:1、就案件事实和纠纷形成过程已充分询问过当事人,特别是庭审中法官有可能向已方询问的事实。2、就案件已做了充分的调查取证,对双方所提交证据的内容、证明力和证据间的关系有了充分的认识。3、对方有可能对证据提出的异议,反驳观点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依据。4、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类似案件的判例。5、已方所依据的法律原理、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及学理解释。6、法官有可能提出的问题和对案件产生的意见。四、庭审技巧的表现庭审技巧至少表现在这几个方面:1、质证对证据的质证是庭审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在一般的案件中,法官在质证结束后基本上就会产生倾向性的意见,所以质证不仅是双方展示证据的过程,还是感知法官审理思路的过程。法官看待证据,有点象在做拼图游戏,一份份证据就象一块块零碎的图版,法官将这些图版衔接起来,就出现了一幅完整的图画,也就还原出了案件的事实。质证就是拼图的过程。质证是围绕双方提供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来展开的,双方对证据的争议往往会集中在证据的关联性上面。在陈述证据的关联性时,律师很容易将其与已方的主要观点联系起来,但是,有的法官将质证理解为是对证据本身的意见而不应涉及最终的观点,所以有时会打断律师的发言,要求在辩论阶段再陈述。对此,我认为质证与辩论不能截然分开,因为证据要证明的是存在什么样的客观事实和这些客观事实在整个案件事实中处于什么地位的问题,这都需要在质证时就提出来,以便法官将证据与证明对象加以联系,所以律师此时就应当将主要观点溶入质证过程,但考虑到法官审理案件的习惯,这种“溶入”应当言简意赅,点到即止,提出观点稍加论证则可,不应过多展开,详细的论证可放到辩论阶段进行。王嵘律师认为辩论的先机在质证过程中就体现出来了,对此我深有同感。2、发问和回答问题庭审中会涉及到向对方发问和回答法官和对方的发问。在向对方发问时,对方很可能为逃避问题而回答“这个问题与本案无关”,如果律师认为问题是重要的,应当提醒法官所问问题的重要性,由法官来向对方发问,这时对方就必须明确回答了。而法官的发问,代表了法官对案件的审理思路。法官询问的事实可能是记载在判决书中的事实。因此,仔细研究法官的发问,很可能就会感受到法官对案件的倾向性意见。这将会成为辩论和写作代理意见时的工作重点。故而,在回答法官问题时要特别谨慎,如果暂时还拿不定主意的话,不妨说还不清楚,待了解之后再回答。3、语言法庭上所用的语言,当然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但如果当事人参加庭审或旁听,则不宜使用太多,而应照顾到当事人的要求,尽量通俗易懂。比如,提到对方时用不着每次都要称“被告”或“被上诉人”,引用法律法规时也用不着将法律法规的全称和是第几条第几款都说出来,更用不着将所引用的条文全读一遍(这些都可以在书面的代理意见中写出来),而只要说出主要的意思即可。这样做并不是为了迁就当事人,而是因为当事人有权听懂他所聘请的律师在法庭上讲的是什么,如果缺乏当事人的参与,哪怕只是心理上的参与,庭审将是不完整的。4、声音节奏和重音:节奏和重音是根据语言的内容和人的情绪自然体现的。有丰富庭审经验的律师,他的声音必定饱满而富有表现力,能自如运用语速的快慢和重音的强弱去感染人和表达观点。如果语速始终如一又缺少重音变化的声音,可能就象和尚在读经文,即使讲得再有道理,也会让人昏昏欲睡。当然,为使书记员便于记录,在陈述事实时最好使用稍慢的语速。发声:演员训练时,要求站在台上表演,第一排观众听起来不觉得震耳,最后一排观众仍然听得清脆,要求将每一个字“送”到每个观众的耳朵里。语言的艺术都是相通的,律师在庭审中使用的声音也应当清晰地送到审判室内每一个人的耳朵里去而不觉得刺耳,庭审不 是表演,但可以向表演借鉴。当然演员受过专门的训练才能达到那种效果,对律师来说,运用一点朗诵发声的方法,可以让声音更有力、更清晰,还能在长时间的开庭之后嗓子不会太累。比如,采用胸腹呼吸法呼吸,胸腹呼吸法是指吸气后两肋扩大,横膈膜下降,小腹微收,呼气时注意气息深、匀、细、长。如果喜欢到卡拉ok唱歌的话,可以有意识地使用这种呼吸方法练声,相信长此以往会对庭审时的音色有所帮助。5、形体律师在庭审中可以适度运用形体的语言,比如手势、头部的转动、眼神注视的方向。运用形体的语言,可以对律师表达观点起辅助作用,使之更有感染力和说服力,同时还体现出律师的自信心。我认为用眼神和法官、对方、旁听人员进行交流最为重要,比如,可以用眼神向法官和对方表明自己坚定的立场,用眼神影响到对方的自信心,还可以通过观察法官了解法官对自己所述内容的关注程度,从而判断法官的观点。和旁听人员也有必要用眼神交流,这会获得旁听人员的支持,特别是在当事人旁听时,眼神能满足当事人的心理需要。眼神的交流,主要是和法官,其次是和对方,最后才是和旁听人员。6、 辩论法庭辩论是系统陈述双方观点的阶段,此时律师应当将证据和事实联系起来,并结合相应的法律进行缜密论证。在这个阶段,由于已对证据进行了质证,所以辩论的重点应当放在证据的证明力、证据间的关联和适用法律上。法庭辩论是律师最容易出彩也最容易失败的时候,还是当事人最盼望的时候(因为法庭调查对当事人来说可能比较生硬、专业性太强,当事人的观点不能得到充分的表达),为此,有的律师做了充分的准备,撰写了很详尽的代理意见,等宣判长宣布开始进行辩论后,就拿出来宣读(电视台播出的法治节目里这种情况也很多,盖因电视录相,律师压力增大所致)。我认为,法庭辩论的魅力之一就在于这是在法庭调查之后双方观点真刀真枪的交锋,是“亮剑”的时候,而拿着判决书宣读,相当于按事先设定的套路和对手过招。任何事前准备好了的书面意见都不可能将庭审中随时出现的情况全部包括进去,即使在读完之后再补充,也会影响现场效果。读代理意见还会让法官认为与其现在听还不如庭后再看书面意见,法官对陈述内容的关注程度会降低。另外,任何写好的文字难免会出现较多的书面用语,远不会有即兴的语言来得生动,哪怕即兴的语言不甚流畅。因此,在辩论阶段宣读代理意见的做法只会使庭审效果大打折扣。但是,开庭前准备一份辩论的提纲是很有必要的。法庭辩论所使用的句式尽量用短句少用长句,还可适度用排比句、反问句、设问句,这会增加语言的感染力。多用归谬法,顺着对方的逻辑,得出错误的结论,这会增加说服力。另外,辩论时应当说些什么这也是一个问题。证据很有利时,律师说话当然会理直气壮,但是律师不可能只做占上风的案件,有的案件的确处于下风,那该说点什么?有人说:法律对你有利说法律,事实对你有利说事实,如果都不利,那就说感情吧。这话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尽然。因为有利和不利是相对的,除了极个别案件,绝大多数案件中任何一方都存在有利和不利的地方,律师在下风案件中首先要说服自己,这种说服不光是心理暗示,更是基于对证据、对法条法理的不断研究探寻,得出真理在手的结论。律师唯有说服了自己,相信自己是真理在手的,才能在庭审良好发挥。如果在心理上已经认同对方的观点,就难免会理不直气不壮了。但是,这里面仍然有一个“度”的问题,这种“真理在手”的状态不是强词夺理,更不是颠倒黑白,而是基于法律和法律事实本身的弹性和不确定性,是解释方法的不同。法官最怕遇到口若悬河、言之无物、强词夺理的律师,这不仅对案件的审理无益,延长庭审时间,更重要的是,法官会担心律师不告诉当事人不利的情势,反而提升当事人的预期,增加调解的难度。7、 写作代理意见开庭结束之后,律师撰写一份代理词提交给法官,全面系统地阐述自己的意见,这也是强化庭审效果的做法。但是,并非每一个法官都会将双方提交的代理意见仔仔细细地看上一遍,这有可能是由于法官的工作比较繁忙没有时间,也有可能是因为法官认为自己对案件已有了明确的意见而不用受到影响,因此,法官对律师提交的代理意见可能只会浏览一遍。律师要想在法官有限的阅读时间对其施加影响,首先代理意见不应写得冗长,除非案件特别重大复杂,一般案件的代理意见建议不要超过五页A4纸。而且,由于不能肯定法官会仔细阅看代理意见里面的每一句话,所以最好借鉴倒金字塔的结构。所谓“倒金字塔”的结构是指写作新闻里的消息时,将最重要的五个“W”(WHO,WHAT,WHY,WHERE,WHEN)和一个“H”(HOW)写在第一句里,先将重要的事实告诉读者,然后再写次重要的一段,以此类推,这种结构能让读者在第一时间里了解新闻的基本事实,然后再根据兴趣决定是否看下去。借鉴到代理词的写作上,律师应当将最重要的观点放在大标题里,大标题下面的小标题是次重要的观点,观点在前,论证在后。先写最重要最有力的理由,再写次重要次有力的理由。而且,考虑到一般人阅读的习惯,最好将这些重要的观点以黑体字或下划线标注出来,引起法官重视。如果代理意见里引用的法律条文较多,最好不要在代理意见正文中引用,因为这会影响到阅读的速度,让法官觉得冗长,建议在代理意见的尾部统一引用,法官认为有必要的话可以自己查找。8、当事人我认为律师学对当事人的研究还远远不够。当事人委托律师之后,往往被认为处于被动的地位,律师对案件所做的努力,所写的文件可能并不完全被当事人所理解,因为当事人缺乏专业知识,他无法用专业的眼光去评判律师的办案思路和专业水平,而律师的工作成果最重要的一个评判标准却是当事人的评价。当然案件结果很重要,但也有不少当事人在胜诉后却对律师并不满意,因为当事人对律师的评价除了案件的结果外还有一些非法律的因素,包括一些细节,比如,律师写的法律文书是否有错别字,律师是否主动与当事人联系报告案件进展,还包括律师在庭审中的表现。当事人对律师庭审表现的评判是朴素的和直观的,他可能更看重的是律师说话的时候声音是否响亮,眼神是否坚定,是否有志在必得、胸有成竹的气势,是否能将观点用通俗的话说明白,尽管也许这些并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