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顶板支护管理规定(5篇)

顶板支护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一)采煤方面第1条:采煤工作面要根据相邻工作面的矿压观测数据,严格按规定进行支护设计。
确定的支护方式、支护参数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2条: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在工作面投产前____天完成编制、审批、贯彻工作,并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室备查。
第3条:工作面初采、末采、过地质构造、切眼扩刷、安装和回撤都必须制定顶板管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4条:工作面初采必须按规定进行矿压观测工作,工作面结束后____天内必须写出生产技术工作总结,并存档备查。
(二)开掘方面第5条:每一开掘工作面设计前地质部门必须提供总工程师审查的地质说明书,生产技术部门依据地质报告、支护技术规范、已掌握的支护监测资料进行支护设计,报总工程师批准。
第6条:生产设计部门在进行支护设计时,锚杆支护巷道顶部锚杆必须使用树脂锚杆,高应力区必须采用左旋螺纹钢全锚锚杆,帮锚杆回采侧推广使用玻璃钢锚杆,巷道两肩角锚杆推广使用多功能(调心)托板或楔形托板,巷道净断面尺寸必须按支护量最大允许变形后断面计算。
第7条:施工队组(区)技术员在开工____天前要编制好符合实际条件的作业规程。
作业规程要依据巷道断面、地质条件、采动影响、服务年限和其它具体情况综合验算支护设计参数,进一步确定支护形式。
支护相关参数如锚杆(喷)支护的形式、规格、间排距、扭矩(紧固力)安装角度、锚固剂的规格及锚固形式、混凝土标号、配比、喷厚、金属网(梁)及托板的规格形式,架棚支护的规格、形式、棚距、以及永久(临时)支护到迎头的距离等均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凡不包括有支护设计的作业规程一律视为不合格规程,严禁使用。
第8条:施工期间队组技术员要经常及时地生产地测部门反映本工作面的地质条件变化情况。
遇到断层、无碳柱、顶板破碎、顶板风氧化、含水层或淋水加大、小煤窑、煤层坡度变化、空巷、大断面等特殊情况应及时调整支护参数,调整支护参数必须有支护变更设计,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山西_顶板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山西省顶板管理,预防顶板事故发生,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山西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煤矿企业的顶板管理。
第三条顶板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制度,加强顶板监测、预报、预警、治理和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五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顶板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对顶板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顶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顶板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顶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开展顶板管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顶板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鼓励和支持顶板管理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的顶板管理技术和设备。
第二章顶板管理职责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顶板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顶板管理人员,负责顶板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顶板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山西省有关顶板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二)编制和修订顶板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顶板管理措施;(三)组织编制顶板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顶板管理措施;(四)开展顶板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掌握顶板变化情况;(五)组织编制顶板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六)组织顶板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七)开展顶板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八)其他与顶板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顶板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在顶板管理中的职责。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十四条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和修订顶板管理制度;(二)审批顶板管理计划;(三)协调解决顶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四)组织顶板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五)其他与顶板管理相关的工作。
煤矿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5篇)

煤矿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一、总则(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煤矿顶板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顶板管理、防止冒顶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和煤矿企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二)顶板管理工作必须纳入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煤矿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贯穿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在安全监管和煤矿生产规划、实施、检查过程中,必须同时规划、实施、检查煤矿顶板管理工作。
各煤矿必须成立以矿长为首的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结合本矿实际,制定顶板管理工作目标和实现计划,推广运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提高顶板控制技术水平。
二、顶板管理责任制(一)矿长(业主)对本矿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负责及时作出加强顶板管理工作的决策和决定,全面落实好顶板管理工作的人、财、物。
(二)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的技术责任。
负责对顶板管理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贯彻和补充完善,并组织研究先进的顶板管理方法,积极推广运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
(三)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对全矿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负责顶板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负责顶板管理措施的现场落实。
(四)采掘队长(班组长)对本队(班组)工作头面管辖区域的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认真贯彻执行“三大规程”和顶板管理的有关技术政策和技术措施,及时处理现场安全隐患,全面落实上级的顶板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指令。
三、强化矿井技术管理工作(一)确保《作业规程》合格、管理制度有效。
一是《作业规程》的编制能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结合实际选择先进适用的采、掘、支等技术,能有效指导现场生产(施工)作业,确保生产(施工)作业人员安全。
二是有健全的编制、审批和贯彻《作业规程》的管理制度,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作业规程》复查,形成复查结论性意见。
三是《作业规程》应结合矿压观测及地质资料(地质说明书),对支护进行设计。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编制目的煤矿顶板是指煤矿工作面上的煤层局部的顶板,它是煤矿工作面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顶板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工作面顶板的稳定性,防止发生顶板事故,有效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一、煤矿顶板管理的原则(一)安全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充分认识煤层顶板的危险性,采取措施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二)科学原则:顶板管理根据煤矿地质、工作面布置、工作制度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三)综合原则:顶板管理要充分综合考虑地质、机电、安全、职业卫生等各方面因素;(四)先进原则:借鉴国内外煤矿生产装备管理先进经验,推进信息化管理。
二、煤矿顶板管理的基本要求(一)顶板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证矿井及工作面稳定;(二)根据煤矿工作面地质条件,制定合理的顶板支护方案,并确保支护措施的稳定可靠;(三)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掌握顶板变化的动态;(四)定期进行顶板稳定性评价,及时修补破损的支护设施;(五)加强顶板支护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六)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顶板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三、煤矿顶板管理的具体措施(一)地质勘探和预测:在开采前进行综合地质勘探,预测顶板状况和变化趋势;(二)顶板支护设计:根据地质勘探结果制定合理的顶板支护方案,并编制相应支护设计文件;(三)支护施工:按照支护设计文件要求进行顶板支护施工,确保支护质量和稳定性;(四)地质灾害监测:确定科学合理的监测点位,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及时了解顶板变化情况,并进行预警;(五)顶板稳定性评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顶板稳定性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加以处理;(六)支护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加强对支护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七)员工培训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员工参加顶板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顶板管理的认识和技能。
四、煤矿顶板管理的责任划分(一)矿山企业应建立并健全顶板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二)矿山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顶板管理工作,确保资源、设备和资金的保障;(三)煤矿员工应遵守顶板管理制度,严禁违规操作。
某煤矿顶板管理规定(3篇)

某煤矿顶板管理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防护措施:煤矿顶板管理规定明确了在开采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使用支护设备、加固措施等,以确保矿井顶板的稳定和安全。
2. 顶板检查与评估:规定了对矿井顶板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的频率和方法。
这些检查和评估主要包括勘察、测量、观察矿井顶板的变形、裂缝和其他异常情况。
3. 风险评估与控制:规定了针对矿井顶板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评估的方法和标准。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明确责任人和管理措施。
4. 支护设备与技术要求:规定了矿井顶板支护设备与技术的要求,包括支柱、锚杆、绳网等的使用规范。
要求保证支护设备的质量和完好性,并对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更换进行管理。
5. 紧急应急预案:规定了矿井顶板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包括矿井事故的报警、疏散和抢救等应急措施。
要求矿井管理单位进行定期演练和培训,及时更新和修订应急预案。
6. 责任与管理措施:明确了矿井顶板管理的责任主体和管理措施,包括责任人的职责、权力和义务。
要求建立顶板管理制度,加强顶板管理的组织、协调与监督。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作业环境的安全稳定。
煤矿应严格按照这些规定进行顶板管理,确保矿井顶板的稳定和安全。
某煤矿顶板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某煤矿全体从业人员。
第三条顶板管理应坚持防治结合、科技兴矿、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对顶板的检查、监测、预警和处理,确保矿井顶板稳定,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顶板管理应全员参与,各部门、岗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顶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顶板管理应科学规划,合理布置,强化工程措施,优化的技术手段并加强设备维护。
第六条本规定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第二章顶板管理组织机构第七条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顶板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八条设立顶板管理小组,由煤矿唯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安全管理部门主管副职为副组长,矿长、生产车间负责人、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等为成员。
2024年某煤矿顶板管理规定(2篇)

2024年某煤矿顶板管理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抓好我矿的顶板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顶板管理规定:一、组织机构:1、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生产副矿长和总工程师担任,组员由生产科科长、技术科长、安监站副站长、各采煤、掘进工区的区长组成,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调度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各采煤、掘进工区要成立相应的顶板管理和工程质量验收小组,由主管区长担任组长。
二、管理制度:1、矿每季度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办公会,每旬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分析会,检查顶板隐患,解决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测、布置下部顶板管理重点,并做好会议记录。
2、各采煤、掘进工区每天要对所管辖区域的顶板进行一次分析,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矿有关领导和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备查。
3、各单位要明确领导的责任,奖罚要落实到人。
4、矿每旬组织一次采掘工程质量大检查,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查出的顶板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坚决消灭不合格品。
三、防范措施和规定:1、把好设计和作业规程编制关,在设计和作业规程中,对支护形式、材料规格质量、暂时支护和永久支护、悬顶距与控顶距及特殊规定都要明确规定。
2、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国有重点煤矿质量标准化要求抓好班组、区队及全矿工程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3、对长壁回采工作面的规定:⑴长壁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跳面、收脚、回料、过断层、过老巷时,都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并成立专门领导组织,三班盯住现场,统一指挥。
⑵加强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的管理及两巷维修,两巷高度要符合规程规定,工区要安排专人负责,长壁工作面使用溜子运输时,上下出口处坚持使用好双楔梁。
⑶长壁工作的支柱的设置、木垛的位置、数量及工作面内的托棚、戗柱等特殊支护的布置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按规定架设,留有足够的备用材料。
煤矿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
煤矿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
煤矿顶板管理有许多规定,以下是其中的一些:
1. 顶板支护措施:煤矿顶板必须进行支护,以防止顶板塌落事故的发生。
煤矿经营者应根据矿井的地质条件和采矿方法,采取适当的支护措施,确保顶板的稳定。
2. 定期检查:煤矿经营者应定期检查矿井的顶板情况,发现顶板存在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3. 安全预警:煤矿中应设置顶板稳定监测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
一旦发现顶板存在不稳定的迹象,应立即向矿井工人发出警报,确保他们的安全。
4. 禁止过载:在煤矿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车辆和设备的负荷,不得超过顶板承载力的范围。
5. 安全培训:煤矿经营者应对矿井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顶板管理意识和技能,以保障工人的安全。
6. 顶板事故报告:煤矿经营者必须对任何与顶板稳定相关的事故进行详细的报告,包括事故原因、影响范围和采取的措施等,以便学习和改进顶板管理措施。
以上是煤矿顶板管理的一些规定,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矿工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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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4篇)
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为了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依法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提出以下若干规定:一、煤矿顶板管理责任制1.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顶板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并将其纳入考核体系中。
2. 设立煤矿顶板管理部门,完善职责分工,确保顶板管理工作专人负责。
3. 建立煤矿顶板管理档案,记录各类文书资料,包括顶板检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等,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二、顶板检查制度1. 煤矿企业要建立完善的顶板检查制度,明确检查频次和责任人,确保按时进行顶板检查。
2. 严禁矿工在未进行顶板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进入作业面。
3. 建立顶板检查记录表,对每次顶板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
三、顶板稳定评估和支护方案1. 煤矿企业要对矿井顶板进行稳定性评估,确定相应的支护方案。
2. 建立煤矿顶板稳定性监测系统,实时监测顶板的变化情况,并进行相应的预警和处理。
3. 定期组织专家进行顶板稳定性检测和评估,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调整和改善支护方案。
四、培训和教育1. 煤矿企业要定期组织煤矿顶板管理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煤矿管理人员和矿工的顶板管理意识和技能。
2. 培训内容应包括顶板稳定知识、顶板检查方法和支护技术等,培训方式可以包括理论教学、现场演示和实际操作等。
3. 建立煤矿顶板安全教育档案,对参加培训和教育的人员进行记录和奖惩。
五、事故应急管理1. 煤矿企业要编制顶板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应急管理责任人,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库存体系。
2. 严格按照预案进行应急演练,提高煤矿顶板事故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3. 对发生顶板事故的煤矿要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监督和检查1. 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煤矿企业按规定履行顶板管理职责。
2. 对违反顶板管理规定的煤矿企业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责令停产整改、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煤矿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
煤矿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煤矿顶板管理是指对煤矿井下工作面顶板进行监测、评估和控制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煤矿顶板是指地下煤矿工作面的上方岩层,它承受着地表和井下运动的压力,一旦发生顶板事故,将给矿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
因此,煤矿顶板管理的规定至关重要,下面是一些相关的规定和措施。
一、顶板监测要求1. 定期监测:煤矿顶板应定期进行监测,以了解其稳定性和破坏状况。
监测的时间间隔应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通常为每天、每周或每月一次。
2. 监测方法:顶板监测可以使用传统的人工测量方式,也可以利用现代的仪器设备,如变形测量仪、彩色差异仪等。
监测时应选择合适的位置和方法,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3. 监测数据记录和分析:监测的结果应及时记录下来,并进行数据分析。
分析结果可以用来评估顶板的稳定性,为后续的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二、顶板支护要求1. 顶板支护方案:煤矿应制定顶板支护方案,明确采用的支护措施和材料,并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支护方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并及时更新。
2. 支护材料选择:煤矿应选择合适的支护材料,如钢材、木材、锚杆等,并注意其质量和规格。
同时,应对支护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3. 支护安装和调整:支护材料安装时应严格按照支护方案进行操作,确保其稳固可靠。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应根据顶板变形情况及时调整支护材料的位置和参数,以保持顶板的稳定性。
三、顶板管理要求1. 顶板管理责任:煤矿顶板管理工作是煤矿负责人和矿工的共同责任,煤矿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岗位,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2. 顶板事故预防:煤矿应加强对顶板事故的预防和控制。
如建立健全的顶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岩层探查和预测工作,定期开展顶板稳定性评估和模拟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 事故应急处理:煤矿应制定有效的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培训。
在发生顶板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救援和控制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撤离和事故的快速处置。
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5篇)
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掘进操作规程》及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我公司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拆除、安装工作面及在用巷道都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做好顶板管理工作。
二、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1、为确保本规定的严格执行,公司成立顶板管理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顶板管理的各项工作,检查、落实、考核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成员: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通风队主管以上人员,各采掘队队长2、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公司巷道支护设计及顶板支护管理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探放水及顶板岩性取芯鉴定工作。
3、生产技术部技术组负责井下巷道支护及矿压的监督管理,同时,贯彻执行公司和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有关巷道支护设计、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指导施工巷道各类作业规程、补充措施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支护问题。
4、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顶板管理措施的贯彻执行,并组织各业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顶板事故进行分析和责任认定。
第二章、顶板检测分析制度为掌握矿压的基本规律,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标准化意识,突出支护质量是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的保证,杜绝支护事故的发生,综合分析矿山顶板控制问题,建立健全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和处理责任制,特制定制度如下:1、监测组织成立以副总工程师为组长,生产部技术主管为副组长,综采队队长及带班队长为成员的支护质量领导小组。
成立以综采队技术主为组长,安全班长和质量验收员为成员的支护质量监测执行小组。
由采煤队主管技术员抽调和培训测压人员组建测压组,对工作面支护质量进行监测。
特殊条件下由总工程组织召开支护质量会议,研究因顶板岩层变化加强支护管理的措施,并提出改善支护方式的建议,监督支护质量的班监工作,采煤队主管技术员对支护质量监测资料进行收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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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顶板管理办法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提高我矿顶板管理水平,防范顶板事故发生,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顶板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我矿采煤、掘进、维修等工作.一、一般规定第一条煤矿企业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顶板管理工作,矿确立以安全矿长负责分管此项工作,安监科具体负责顶板管理的监督执行工作.第二条矿技术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考核标准等.第三条矿技术部门要加强地质勘查和地质资料收集和分析,加强矿压观察,掌握煤层赋存情况、地质构造、顶底板岩性、矿压显现规律,做好各作业点、各时段的地质预报工作,为顶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第四条矿生产技术部门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根据煤层顶底板岩性和矿压显现情况,制定采掘工程支护设计方案,确定相应的支护方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调整.同时应加强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第五条加强对作业人员顶板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防范顶板事故的意识和能力.第六条每个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工程都要制定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遇过老巷煤柱、地质构造破碎带、断层及巷道贯通、采煤工作面初采收尾、托伪顶开采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审批,组织作业人员学习贯彻后方可组织实施.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明确顶板管理方法、控顶距、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的特殊支护方式,以及初采放顶和临近停采线时的顶板管理措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明确永久和临时支护方式,最大空顶距、循环进度、爆破参数等内容.所制定的措施必须根椐围岩性质、井巷现状和明确组织措施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现场监管负责人制定临危应对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隐患未消除不组织作业.第七条生产技术科必须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建立专门井巷维修队伍,并选用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队长班组长加强井巷的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正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安全.巷道失修率不得高于7%,严重失修的不得高于3%.第八条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在施工前和施工中要及时敲帮问顶,摘除危岩悬矸.敲帮问机时,必须根椐巷道高度使用规格相符的长柄工具,且有专人观察顶板,掘进工作面和巷道维修点必须配备足够的长工具至少保证3米、4米、5米、的钢钎各一根.第九条矿按要求配备足够的顶板专管员,每班每个采掘工作面配备一名专管员对拉工作面不少于2名顶板专管员按照作业规程负责当班工作面现场顶板监管工作.并做好顶板监管记录,填写顶板管理牌板及煤矿顶板管理现状评价登记表.第十条各采掘作业点必须实行顶板管理挂牌制度.每一采、掘工作面均应悬挂顶板管理牌板.牌板主要内容包括柱距、排距、最大控顶距、最小控顶距、采空区处理、巷道支护形式、煤口支护形式、安全出口支护形式等以及检查时间地,地点、检查人等.第十一条每月由矿长组织矿级领导、科室和采掘队进行一次顶板管理专项办公会.针对顶板安全隐患状况,所采最的措施、处置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煤矿顶板安全隐患,并预测、布置煤矿顶板管理重点,做好记录.第十二条积极推进支护方式改革,推广应用顶板支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采掘机械化,坚决淘汰落后的工艺及支护方式.二、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第十三条掘进巷道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必须紧跟碛头.施工要在临时支护的掩护下进行.爆破前最大空顶距不得大于一个支护排距加循环进度,且按规定进行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应使用前探梁支护,前探梁及配件要匹配.在进行上下山施工时必须对前探梁采最防滑措施.第十四条半煤岩巷道掘进采用挂钩支护时,巷道宽带小于1.8m时,支护间距为1.2m;宽度在1.8—2.6m时,支护间距为1.0m;宽度大于2.6m时,支护间距为0.8m;第十五条特殊地点及巷道交岔点必须加强支护采用特殊支护及加强支护措施其支护范围应延伸至巷道正常段起点以外5~10m.巷道交岔点的位置尽量选在岩性好、地挂账要件稳定的地点;巷道交岔点要有专门的设计,对支护方式、支护材料、巷道断面、施工方法等进行规定.第十六条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第十七条掘进巷道严禁使用木支柱、砌筑花碹令干缝齐缝支护和裸体支护,优先采用锚索、网+钢带、钢筋喷砂浆或砼支护.第十八条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应及时修复便换、修复支架前,应先处理掉危石、活矸,架好临时支护,扶棚或更换支架,应从外向里逐架进行.第十九条使用锚杆支护时,锚杆预紧力不得低于10KN.锚杆应采用快速安装工艺,保证锚杆安装质量.锚杆的杆体及配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结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所选用锚固剂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并具备煤安标志、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严禁使用过期、硬缩、破裂等变质失效的锚固剂.第二十条对于断层破碎带、煤层松软区、地质构造变化带、地应力异常区,动压影响区等围岩支护条件复杂区域,必须采取加密锚杆、点柱及架棚等加强支护措施.第二十一条在锚杆支护作业时,如遇放煤炮,顶底板及两帮移近量显着增加,底板出现较在底鼓,顶板出现淋水或淋水加在,围岩层节理发育,突发性片帮掉渣,巷道不易成形,钻眼速度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加强支护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第二十二条任何作业地点,不得使用作为永久支护的锚杆、锚索、钢带、金属网起吊设10架备用金属支架及相应的复合支护材料,以备或其它重物.锚杆支护作业场所必须备有5~备改变支护方式和抢险之需.第二十三条锚杆支护巷道应进行定期检查.对失效的锚杆应及时补打,对松动的螺母应及时紧固.采用锚杆、锚喷等支护形式时,应遵守下例规定:一锚杆、锚喷等支护的端头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锚杆的形式、规格、安装角度混凝土标号,砂浆标号,喷体厚度,挂网所采用金属网的规格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规定.二第二条锚杆支护巷道必须保证锚杆锚固长度不小于600mm,顶锚锚固力不小于70KN,帮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0KN;巷道一侧超宽大于0.4m必须补打锚杆.三锚杆间排距误差不超过设计值的±50mm,孔深度不小于锚杆有效长度,锚杆的托盘必须紧贴岩面,锚杆外露托盘长度不超过50mm.四采用钻爆法掘进的岩石巷道,必须采用光面爆破.五打锚杆眼前,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将活矸处理掉,在确保安全条件下,方可作业.六使用锚固剂固定锚杆时,应将孔壁冲洗干净,砂浆锚杆必须灌满填实.岩帮的涌水地点必须处理.七锚杆必须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板紧贴巷壁.软岩使用锚杆支护,必须全长锚固.八采用人工上料喷射机喷射混凝土、砂浆时必须采用潮料,并使用除尘机对上料口、余气口除尘.喷射前,必须冲洗岩帮.喷射后应有养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处理堵的喷射管路时,喷枪口的前方及其附近严禁有其它人员.三、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第二十四条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和收尾工作,必须由生产矿长亲自组织,并指定人员现场指挥,确保各项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第二十五条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便换、清挖.采煤工作面的伞檐不得超过0.3m第二十六条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木支柱和金属摩擦支柱,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支柱.第二十七条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必须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第二十八条采煤工作面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柱距为0.75米,排距为1.2米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不得小于90KN.对于软岩条件下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采取“穿鞋”或带帽,帽,柱,鞋尺寸符合规定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碰倒或损坏,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便换.移动输送机头,机尾需要拆除附近的支架时必须先架好临时支架.第二十九条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进行压力试验,在工作面回采结束和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的必须进行检修,检修好的支柱必须进行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条炮采工作面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检查工作面支护情况,在支护完好情况下方准放炮,放炮后必须由班组长检查工作面支护情况,必须支护完好后方能进行其它工作第三十一条煤壁必须平直,且与顶底板垂直.伞檐长度超过1.0m时,其最大突出部份,不得超过150mm.第三十二条回采工作面一次放炮距离必须在采煤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放炮后及时挂梁,破碎顶板要掏窝挂梁,悬臂梁到位,端面距煤壁不得大于300mm.第三十三条移动输送机机头,机尾需要拆除附近的支架时,必须先架好临时支架.第三十四条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保砂冲填并回柱放顶.回柱放顶间距采用“三·四”排控顶,最大控顶距离4.5m最小控顶距离3.3m.回柱放顶前必须对安全工作地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时,禁止采煤.四、巷修顶板管理第三十五条井巷大修或巷道维修,必须由矿级领导带领专业人员现场鉴定顶板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加强人员培训,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井巷大修或巷道维修必须有矿级领导现场跟班,协助指挥.第三十六条井巷维修和更换支护时,必须随时检查顶帮及支护情况,先架好临时支护.扩大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护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人员能撤退的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分段整修,边掘边修,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第三十七条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第三十八条维修倾斜井巷,应停止行车;需要行车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第三十九条维修、改造旧巷,严禁采用木支柱、砌筑花碹含干缝,齐缝支护.第四十条:修复旧巷,必须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要求才能作业.第四十一条:报废巷道必须封闭.报废的暗井和倾斜巷道下口的密闭墙必须留泄水孔.报废的井巷,必须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明.从报废的井巷内回收支架和装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五:罚则各施工单位凡违背本办法任何一项规定、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发生顶板事故,将按照矿管理制度、处罚办法加倍进行处罚.六:施行本办法自2018年1月23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