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方案(土方回填)

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方案(土方回填)
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方案(土方回填)

土方回填旁站监理方案

1、目的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号文的规定,编制本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承揽所有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要进行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3、职责权限

3·1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旁站方案。

3·2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旁站方案进行审批。

3·3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排监理人员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

4、工作程序

4·2 旁站监理的范围按国家规定

4·2·1 地基与基础分部:土方回填:砼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它结构砼;防水砼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等8项。

4·2·2 主体结构分部: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砼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等7项。

4·2·3 业主要求的其它分部或分项工程。

本工程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4·3 旁站监理的工作内容

4·3·1 在土方回填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填方、桩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加填土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2、桩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其位置、尺寸、标高、边坡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3、填方、桩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和回填,必须分层夯实,取样测定压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8 KM/m3 ,且不能集中于某一区域,对桩基回填应从两侧对称进行。 4、挖土时,严禁放水浸沟后再开挖和回填粘土。 5、经常检查场地排水或降水情况,以防止基坑浸泡,塌方、滑坡。6、回填土的质量控制:(1)一般粘性土可用作各层填料:一般碎石类土、砂土和爆破石渣,可用作表层以下的填写料,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碎块草皮和有机质含最大于8%的土,仅可用于无压要求的填方;淤泥和淤泥质土不能用作填料.(2)水量偏高时,可采取翻松晾洒,均匀掺入于土的措施:含水量偏低,可预先洒水湿润,增加通数或用于大功率压实机械进行压等措施。含水量过小,夯压不实;含水量过大,则易成橡皮土。(3)石类土或爆破石渣作填料时,其最大料径不得超过每层填铺厚度的2/3(当使用震动碾压时,不得超过每层填铺厚度的3/4)。填铺时大块料不应集中在分段接头处或填方与山坡连接处.(4)填料为砂土或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时回填宜充分洒水湿润,可用较生的平板震动器分层振实,每层震动不少于三遍。(5)墙柱基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对称同时进行。两侧回填高差要控制,以免把墙挤歪。(6)混凝土、砖、石砌体挡土墙,必须在混凝土或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才能回填;并要编制护壁方案,以防止挡土墙变形。(7)管沟内填土,应从管沟两边同时进行回填和夯实。(8)对有压实要求的填方,在打夯或压碾时,如出现橡皮土,应将部分土挖除,加用砂土或砂石较大的土回填。(9)雨期施工时,应有防雨措施及方案,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或地坪内,以免基坑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10)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6.3节土方回填的要求。

4·3·2 做好旁站监理部位施工准备(人、材、机具、环境、安全)的落实;

A.检查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

B.施工作业班组操作水平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C.特殊工种施工人员是否有上岗证;

D.原材料是否合格,是否已按规定复试;

E.施工机具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F.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及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3·3 对工序施工情况进行质量控制。

4·3·4 做好旁站记录表的填写。内容要完整、简洁、明了、真实,有问题要如实而及时地向监理工程师汇报并作好记录,每天的记录表应有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4·4 编制监理方案依据

4·4·1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4·4·2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如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如有关专

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如原材料合格证或复试单、砼实验室配比设计、钢筋试焊和施焊复试报告);

4·4·3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4·4 建设部建市[2002]189号文规定。 4·5 旁站监理人员安排及主要职责

本工程拟派监理员(工程师) 担任 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旁站监理人员,其主要职责:

4·5·1 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村料准备情况; 4·5·2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4·5·3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5·4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程规范等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4·5·5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4·5·6 旁站监理工作台完成后,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完整、准确的旁站监理记录。 4

4·7 旁站监理方法

4·7·1观察巡视发现问题或隐患。

4·7·2 检查。

A 材料、构配件、设备、试验资料是否合格;

B 施工是否按设计图纸、规范、规程、工法和施工方案进行;

C 管理人员、质检、安全人员是否到岗;

D 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有无上岗证。

4·7·3 见证取样送样。

4·7·4 平行检验。

4·7·5 照相、摄像。

4·8 旁站监理记录及确认

4·8·1 旁站监理记录格式按照建市[2002]189号文件的格式

4·8·2 旁站监理记录确认

A 旁站监理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当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持续时间较长时,可进行旁站监理工作交接,要有书面的旁站监理交接记录,写明交接时的工程动态及遗留问题的情况,双方签字。

B 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确认。

C 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D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企业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

4·9 相关记录(旁站监理记录表)见附页

编号: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方案

土方回填分项(分部)工程

工程名称:

编制单位: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日期:年月日

送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抄送:建设行政主管单位: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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