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处罚措施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我院生产顺利进行,制定了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凡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各工部操作工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操作设备。

2、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叉车驾驶员、行车工)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3、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两次。

4、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

5、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设备安全技术的要求,取得岗位操作证书,持证上岗,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我院实行月检和不定期日检相结合的检查制度,主要检查各工部的设备使用状况和现场安全隐患。

2、我院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生产主任和车间安全员负责组织。主要检查设备安全、休息室、办公室水、电、火的使用情况,及乱拉乱接临时线的情况。

3、班长和班安全员负责组织每天的安全日检。主要检查和工部的设备安全和依然医保物品的存放使用、员工的劳保用品穿戴情况

4、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題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或予以处罚。

5、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6、定期对重点设备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检查负责人要及时汇报,上报

车间主任,车间能进行处理的应及时安排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上报安技部门。

7、车间所有设备推行点检、定修、一、二、三级保养。

8、车间安全员每天对车间进行巡视检查,制止违章操作。

9、车间对及时发现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和处理整改隐患项目作出贡献的人或班组实行奖励,

对不按时完成隐患整改的班组或个人实行经济考核。

三、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前由班长组织召开交接班务会,强调在生产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坚持班前讲话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2、班长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车间,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3、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的检查维修。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全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

四、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制度

1、车间与各班组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2、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文明生产现场必须达到的标准。

五、劳保用品使用制度

按规定领取劳动保护用品

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六、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为确保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增强员工安全生产的意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为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产现场,特制定本处罚制度。

1、违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对班组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20元,(以下行为属违反规定)

1.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的。

1. 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戴护具的。

2、现场吸烟或未在规定区域内吸烟、现场地面存留烟头的,对违章单位班组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30元。

3、班组未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活动的,对班组长罚款50元,班组成员无故不参加班组安全生放活动的罚款20元,连续两次不参加的罚款50元。

4、各工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对于张贴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文本,班组成员要爱护,不得损坏,如损坏或缺失对班组长罚款50元,对小组长罚款20元。

5、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无故不进行整改,对班组长罚款50元,因有关人员不负责任,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6、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或操作,对班组长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指派着罚款100元。

7、擅自拆卸、挪用或损坏安全标志、防护信号,对工序负责人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并赔偿。

8、职工饮酒后上岗操作设备的,对班组长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9、有违章、违纪行为,不接受检查批评,无安全意识、无理取闹者,对责任人处罚50-100元,对班组长处罚100元,情节严重上报中心。

10、检修设备不挂牌,对维修班长罚款50元,先检修,后挂牌,对维修班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1、出现安全事故,部门负责人两年之内不得提职加薪。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