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政策与法律的关系与冲突
论公共政策过程中的利益冲突

论公共政策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如何看待公共政策过程中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和妥协,如何正视公民的利益表达,如何扩大公民选择的机会和范围,并切实提高他们参与选择的权利,以提升各项政策的效果,是政府公共政策过程中必须严肃思考的问题。
标签:公共政策利益群体冲突1公共政策过程中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首先,一个国家或社会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利益群体,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甚至相互矛盾。
社会分化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的现象,在一定意义上讲,社会发展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进行社会分化的过程。
社会分化既是一个过程,也是一种结果。
社会分化的结果,产生了不同阶层、不同收入、不同职业、不同区域、不同教育程度等各种群体。
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社会分化将日益加剧,社会群体在社会地位、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差距日益加深,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变得更加错综复杂,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日益频繁。
其次,公共政策过程是进行社会价值权威性分配的过程,在打破旧的利益格局构建新的利益结构过程中,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必然会发生。
后行为主义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David Easton)从政治系统分析理论出发,认为“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做有权威的分配”。
也就是说“一项政策的实质在于通过那项政策不让一部分人享有某些东西而允许另一部分人占有它们。
从这里不难看出,公共政策的对象既有受益者也有非受益者(这是比较常见的情形,当然也有只有受益者或只有非受益者的情形),因此从本质上说,公共政策的目的是构建一种新的利益结构,即满足一部分人的利益需求的同时,抑制、削弱另一部分人的利益——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因此而发生。
2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利益冲突的平衡和妥协,决策者无法主观替代在经济主体独立化、经济利益多元化和微观经济决策分散化的趋势下,决策者仅凭自己偏好对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进行平衡的主观愿望变得越来越不现实。
自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政策科学”诞生以来,科学技术和数学模型被广泛运用到政府政策过程中,大大解决了以往社会科学研究“没有对改进政策制定和提高政策质量产生多大影响和意义”这个客观事实,大大提高了政策的有效度。
冲突法律关系(2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具有普遍性、确定性、规范性、强制性等特点。
然而,在现实社会中,由于各种原因,法律关系之间可能会出现冲突。
冲突法律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关系之间相互矛盾、相互对立,导致权利义务关系无法正常实现的法律关系。
本文将从冲突法律关系的定义、类型、原因、解决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冲突法律关系的定义冲突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关系之间相互矛盾、相互对立,使得权利义务关系无法正常实现的法律关系。
三、冲突法律关系的类型1. 同一主体内部冲突同一主体内部冲突是指同一主体在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权利义务关系冲突。
如:一个人在签订合同时,既想履行合同义务,又想逃避合同责任。
2. 不同主体之间的冲突不同主体之间的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主体在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过程中,由于各自利益冲突导致的权利义务关系冲突。
如:两个企业因合同纠纷产生的争议。
3. 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是指不同法律规范在调整同一社会关系时,由于规范内容相互矛盾导致的权利义务关系冲突。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在担保合同方面的规定存在冲突。
4. 法律规范与政策之间的冲突法律规范与政策之间的冲突是指法律规范与国家政策在调整同一社会关系时,由于政策调整导致的权利义务关系冲突。
如:国家为保护环境,对某些产业实施限制政策,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四、冲突法律关系的原因1. 法律规范的不完善法律规范的不完善是导致冲突法律关系的主要原因之一。
法律规范在制定过程中,可能存在漏洞、歧义或过时等问题,导致法律关系无法正常实现。
2. 利益冲突在现实社会中,人们之间的利益往往是相互矛盾的。
当个人或集体在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时,由于自身利益与他人的利益发生冲突,导致法律关系冲突。
3. 法律意识淡薄法律意识是公民依法行事的基本素质。
法律之间冲突产生的后果(3篇)

第1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调节社会关系的重要工具。
然而,由于立法、司法、执法等环节的复杂性,法律之间可能会出现冲突。
这种冲突不仅会影响到法律的权威性和实施效果,还会对社会秩序、公民权益、国家利益产生一系列负面后果。
一、法律冲突的表现形式1. 立法冲突:指不同法律法规之间在立法目的、调整对象、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矛盾和冲突。
如同一事项在两部法律法规中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导致在实践中难以抉择。
2. 司法冲突:指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或法官对同一法律问题作出相互矛盾或相反的判决。
这种冲突可能导致司法不公,损害司法权威。
3. 执法冲突:指在执法过程中,不同执法部门或执法人员对同一法律问题作出相互矛盾或相反的执法行为。
这种冲突可能导致执法混乱,损害政府形象。
二、法律冲突产生的后果1. 影响法律权威和实施效果法律冲突会导致法律权威受到质疑,使人们产生对法律的信任危机。
当人们在面对冲突的法律时,往往难以确定应该遵循哪一部法律,从而降低了法律的实施效果。
2. 加剧社会矛盾和纠纷法律冲突会导致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加剧。
一方面,人们在面临冲突的法律时,容易产生误解和矛盾;另一方面,不同利益群体可能会利用法律冲突为自己谋取利益,进一步加剧社会矛盾。
3. 损害公民权益法律冲突可能导致公民权益受到损害。
当公民在法律冲突中处于劣势地位时,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此外,法律冲突还可能导致公民在司法实践中陷入困境,无法获得公正的裁决。
4. 影响国家利益法律冲突会损害国家利益。
一方面,法律冲突可能导致国家在国际社会中失去信誉;另一方面,法律冲突可能导致国家内部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的混乱,影响国家的发展和稳定。
5. 加大执法成本法律冲突会导致执法成本加大。
在处理法律冲突时,执法部门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协调和解决,从而增加执法成本。
6. 增加司法不公的风险法律冲突会增加司法不公的风险。
在处理法律冲突时,法官可能会受到来自各方利益的压力,导致判决不公。
论法律与政策的关系

论法律与政策的关系/1989loveinuyasha近代国家一般实行政党政治,无论是一党制国家还是多党制国家,国家政策体现出的是执政党的意志或者是多党意志的妥协。
法律通说是体现国家意志、人民意志。
一政党必定标榜代表某一人民群体或者全体人民的利益,执政党更是宣称代表国家利益。
在代议制民主下,执政党往往控制立法部门或者行政部门,可以将其政策表现为国家意志——法律。
任何一部法律的背后,都可以看到政策导向性;然而政策必然不同于法律,否则法律亦失去其存在必要性。
法律与政策是既相通又差异,相互作用又相互制约的关系。
一、法律与政策的相通性现代立法程序一般是先形成草案或者议案,然后由立法机关审议通过,最后由国家元首签字颁布。
草案或者议案的形成过程便是政策植入过程,之后便是不同政策的博弈、修改与妥协过程。
在法律实施中,也离不开政策的辅助与补充。
(一)政策是制定法律的依据在我国,在制定法律时,以政策为依据,通过法律形式把党的政策国家意志化。
我国党委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中,中国社会主义具体实践与探索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往往先经党的代表大会讨论分析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再由全国人大以法的形式予以公布。
关于政治方面和重大经济方面的立法,在制定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应将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呈报中共中央审批。
在议会民主国家,一般由单个或者多个议员提出议案,经议会辩论、修改、通过。
除却非党派议员,提出议案的议员必在其议案中植入其所在政党奉行的政策,否则不可能得到议会中同党派其他议员的支持。
议员提出的议案亦可能是党内讨论的结果。
可见,若说法律是河,政策便是源。
草案或者议案的形成一般都是政策推动的结果。
法律不可能是无因之果,往往依据于现行政策或者为了将来政策的执行。
甚至法律有时直接冠以政策之名,如美国的国家环境政策法。
(二)政策指导法律实施法律制定与实施有与之对应的立法程序、司法程序,这些程序无不复杂而耗时耗力,因为法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与滞后性。
公共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执行

公共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执行在现代社会中,公共管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保障社会稳定和公民权益的重要力量。
而公共管理中,法律法规与政策执行是不可或缺的环节。
首先,法律法规在公共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法律法规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
在公共管理中,法律法规起到了规范行为、保障公民权益、确保公平正义的作用。
例如,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社会行为和政府行为的范围和边界,为公共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政策执行在公共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
政策执行是政府实施决策并实现政策目标的过程。
在公共管理中,政策执行是将政策转化为实际行动的关键一环。
政策执行需要政府部门按照政策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推动政策的有效实施。
政策执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公共管理的效果。
只有政策得到切实的执行,才能真正实现公共管理的目标。
此外,公共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执行之间存在着相互关系。
法律法规不仅为政府提供了政策制定的法律依据,也为政策执行提供了对限制和要求。
而政策执行又是对法律法规的具体运用和实施,通过政策执行,法律法规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法律法规制定了政府的权力和责任,而政策执行则是政府行使权力和履行责任的具体过程。
然而,在实际的公共管理中,法律法规与政策执行面临着一些挑战。
一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可能存在不合理、不科学的问题,导致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受到限制。
另一方面,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着行政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导致政策实施的效果不佳。
因此,加强法律法规的科学制定和政策执行的有效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提升公共管理中法律法规与政策执行的效果,可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流程,注重公众参与和专家意见的征求,确保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其次,加强对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政策执行的效率和效果。
同时,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加强执法部门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公共法与私法的协调与冲突

公共法与私法的协调与冲突公共法与私法是法律体系中两个重要分支。
公共法是指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等;私法则是指调整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如民法、商法等。
这两个领域的法律规则往往会在实践中产生协调和冲突。
首先,公共法与私法之间存在协调。
公共法规定了人们在社会中的行为规范,保障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而私法则是调整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保障了私人权益和合同自由。
这两个领域的法律规则在某些方面是相互依存的。
例如,在市场经济中,私法规定了财产权的保护和合同的自由,为经济活动提供了基础。
而公共法则通过监管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因此,在这一方面,公共法与私法是相互协调的,共同构建了一个有序的社会。
其次,公共法与私法之间也存在冲突。
公共法追求社会公共利益,强调对整体的管理和控制,而私法则注重保护个人权益和自由。
这两个领域的法律规则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发生冲突。
例如,在环境保护方面,公共法可以规定一些限制产业活动的规则,以保护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而私法则允许个人或企业拥有财产权和经营自由。
在这种情况下,公共法与私法可能产生冲突。
又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公共法可能规定一些限制知识产权的规则,以促进创新和发展。
而私法则保护个人或企业的知识产权。
这就需要权衡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寻找适当的平衡点。
在协调公共法与私法的关系上,需要权衡不同法律规范的优先级。
一般来说,公共法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具有绝对优先权。
这意味着,当公共利益需要优先考虑时,私法的规则可能会受到限制。
例如,当卫生安全需要考虑时,个人在公共场所必须遵守公共卫生规定,而私人利益可能会受到限制。
但也要注意,权衡公共法与私法关系时,不应削弱私法对个人权益的保护。
个人权益是民主社会的重要基石,必须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此外,在协调公共法与私法关系时,还需要强化法律制度的统一和协调。
这包括加强法律体系的内部一致性,以及提升法律规范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
区域公共政策冲突现象、原因和解决对策
区域公共政策冲突现象、原因和解决对策虽然区域公共政策冲突难以避免,但是它给地方政府治理带来的消极影响却不容小觑。
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为例,根据区域公共政策冲突产生的原因,即公共政策主体因素、体制、环境的影响、利益的驱使和信息量的不足等来找到解决这些现象的路径,包括统一区域公共政策、充分发挥北部湾经济区的地理优势、加强组织合作、建立政策价值观和信息交流平台,以期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能健康、平稳的顺利发展。
标签:公共政策;公共政策冲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治理1 基本概念界定“政策”一词在中国被公开使用始于梁启超,之后便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沿用至今。
我国学者袁明旭把公共政策按照广义和狭义理解,广义的理解是把执政党、国家公共权威机构、非政府组织等所制定的行为准则都称之为公共政策,狭义的理解是只把行政机关(狭义上的政府)所制定的政策称之为公共政策,政府是公共政策的直接主体。
本文从狭义上理解公共政策。
有的学者将政策冲突理解为政治冲突的一种形式(钱再见,2010),有的学者将政策冲突看成是在社会冲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吴光芸,2014),而有的学者则认为在当今我国社会中,政策冲突与政治冲突、阶级冲突没有必然的联系,它和政策冲突存在明显的不同却又具有一定的联系(袁明旭,2008)。
本文认为,从广义上来看,政策冲突与政治冲突和社会冲突存在交集,但是从狭义的角度看,政策冲突既不同于政治冲突也不同于社会冲突,它是在社会领域产生的局限于政府管辖范围内的冲突。
我国学者胡象明针对我国现存的政策体系中政令相互矛盾的现象把公共政策冲突比喻为“文件打架”。
袁明旭认为,公共政策冲突是指在政策网络系统之中由各级官僚组织和官僚所制定的公共政策之间的相互矛盾、相互抵触、相互对立的一种表面化的态势和现象。
由此可知,公共政策冲突与政府主体、利益矛盾、体制等存在着必然联系。
本文认为公共政策冲突是公共政策制定主体所制定的政策之间由于利益矛盾而产生的对立现象。
公共事业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公共事业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公共事业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的基本需求而由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提供的服务,如水、电、气、交通、教育、医疗等。
在公共事业管理中,法律法规与政策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们为公共事业的运行提供了规范和指导。
本文将对公共事业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解读。
一、法律法规的作用与意义法律法规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在公共事业管理中,法律法规起着约束和规范的作用。
首先,它们明确了公共事业提供者的权责义务,规定了其行为的范围和限制,保证了公共事业的正常运行。
其次,法律法规也保障了公众的合法权益,对公共事业提供者的服务质量、价格、安全等方面进行了监管。
因此,公共事业管理中的法律法规是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众权益的重要保障。
二、公共事业管理中的法律法规1. 公共事业管理法公共事业管理法是我国对公共事业管理进行综合规范的法律,它包括了公共事业的组织、运行、监管等方面的规定。
该法明确了公共事业提供者的主体地位和责任,要求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供服务,并规定了公共事业的价格、质量、安全等标准。
此外,该法还强调了公共事业提供者应当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参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 相关行业法规除了公共事业管理法,还有一系列与公共事业相关的行业法规。
以电力行业为例,电力法、电力工程与管理条例、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等法规对电力行业的运行、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这些法规明确了电力企业的经营范围、服务质量、价格机制等,保障了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公平性。
3. 政府文件和规划政府文件和规划也是公共事业管理中的重要法规。
政府文件如发展规划、政策文件等,对公共事业的发展方向、目标、政策进行了规定。
例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水价综合改革方案》明确了水价改革的目标和步骤,促进了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三、政策解读的重要性政策解读是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析和阐释的过程。
在公共事业管理中,政策解读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论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利益冲突与协调
论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利益冲突与协调论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利益冲突与协调和谐社会建设论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利益冲突与协调论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利益冲突与协调杨茜刘颖(大连民族学院文法学院辽宁大连l16600)【摘要】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必然伴随着众多利益主体的博弈.因此,必须考虑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正视利益冲突与矛盾,合理分配公共利益.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协调,要求在政策制定时找到利益的重合点,以实现公共政策的有效性,并建构公共利益平衡的有效机制.【关键词】公共政策制定;利益主体;利益冲突;协调政策制定是公共政策过程的首要环节,也是重要部分,它往往是与政策制定部门认定的社会公共利益一致或者相关的几种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的妥协产物,从这一点来看,政策制定过程就是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的过程,是政治系统对社会利益结构中各方利益的发现,确认,协调,分配和最终确定过程,由此可以看出,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从而达到政策制定的目的. 一,参与政策制定过程的各利益主体及其利益所谓利益就是基于一定生产基础上获得了社会内容和特性的需要.l_2利益起源于人的需要,反映着一定阶段上人们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并反映特定历史阶段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因此,制定公共政策时必须要考虑到利益对人的行为所起的作用,考虑各个方面的价值取向, 探究不同社会主体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基于此种考虑,我们将这些利益主体的利益分为两类:政策制定主体利益和政策制定客体利益. 1,政策制定主体的利益就目前中国国情来看,政策制定的主体主要是政府,严格地说,政府应该是社会公正,公平的象征,所代表和维护的应该是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这也是政府的责任所在.但"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行为组织,政府是由若干成员组成的,每个成员的利益以及他们的总体利益是借政府的机构来实现的"oE43在我国,政策制定主体的自利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政府组织中个人的自利.政府官员在法律制度不健全或有漏洞存在的情况下会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扩张性地满足自己的利益需求,甚至会做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法乱纪的事. 其次,政府职能部门的自利.作为一个利益共同体,政府职能部门是其成员的共同利益代表者,可能会为了部门的利益而与国家或足地方争利益,其实质是实现职能部门的利益,落脚点是个人利益,表现形式是以权谋公.再次,地方各级政府的自利.表现在横向的不同地区政府利益之争;纵向的上下级政府的利益之争;地方政府为了实现政府目标而为本地企业争利等.政府的自利性,必然会导致其制定的公共政策不同程度地由公共利益偏向政府利益,而使得公共政策失去公共性特征. 2,政策制定客体的利益公共政策客体是指政策发挥作用时所指向的对象,它包括了三个层面的内容.首先,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所要改变的状态,即社会问题.其次,公共政策执行中所要直接作用的对象.再次,公共政策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即人们之间的利益矛盾.我们从第二个层面即人"的角度来谈公政策制定客体的利益: 一是个人利益.人们的一切努力都与自身的利益有关,这些利益就是供人们生存,享受和发展的社会资源.二是所在组织的利益.每个人都依靠于特定的组织得以生存和发展,因此他所代表的不仅是个人自身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所在组织的利益.二,利益主客体间的冲突与协调1,利益主客体之间的冲突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促成了利益关系的形成,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有时无法兼得.一方面,政策制定利益主体政府和政策作用客体公民之间有各自不同的利益,使得政策本身就存在着政策制定主客体之间的矛盾与中突.另一方面,利益主体之间由于利益差别和利益矛盾,在实现各自利益的过程中发生利益争夺,是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激发的一种状态.因此,政策制定者要充分考虑到利益主客体之间的矛盾,努力寻找利益共同点.2,利益平衡——不同利益主体协调的结果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并非完全处于对立的关系,有时可以相得益彰,互蒙其利,所谓"大私至公"便包含其理.要保证公共政策的有效贯彻与执行,买现公共政策制定的目的,保护每个人的合法利益,进而维护公共利益以实现大多数人对公共利益的共享,就需要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减少冲突.政策制定就是利益分配的过程, 从政治合法性的角度来看,政府要做的是反映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又要兼顾保护少数人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政策制定者在制定公共政策时首先不仅要考虑自身利益,更重要的是重视政策对象的利益.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同日寸必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决定的.其次,要考虑社会各成员之间的利益相关性.作为政策客体的社会成员之间也存在利益;中突,为解决由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所产生的矛盾,政策制定者要提供一种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来规范社会成员间的利益冲突.再次,不仅要考虑当前利益,更要重视长远利益.政策制定应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保证政策的持久性和稳定性.三,政策制定中利益平衡实现的有效机制利益;中突不可避免,需要从制度设计上为公共政策的制定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框架和公共政策决策机制,从而实现具有社会分享性的公共利益,具有组织分享性的共同利益和具有私人分享性的个人利益的有效协调.1,构建完善的政策制定机制(1)制定政策,要充分考虑到各方的利益.政策制定部门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各方的利益,尽量将损失的利益降到最低, 对利益损失者要加以抚慰,给予一定的补偿,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稳定社会秩序;要及时与政策执行等其他部门商讨,确保政策能够贯彻执行;政府在制定和执行政策的过程中,要积极听取各方意见,综合各方利益,争取做到对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2)通过政府体制改革,建立法治政府.进行政府体制改革,努力建立币场化,透明化,民主化的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通过政府体制改革,建立法治政府,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政府的公共政策制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2,建立和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建立和完善各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是实现公共政策公共利益取向的关键.首先,要确实保障政府的基本利益.应该保障政府及其 (下转第2O页) 一18一《新西部}2011.03期和谐社会建设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刍议信息沟通不畅的原因之,另外,个别政府官员的再意阻扰也不利于信息及时传递.5,没有充分发挥社会力量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政府的社舍职能不断的弱化,只有有效的组织社会力量,调动社会各界民众参与救灾行为,而不是被动的过分依赖政府,才能更快更好的战胜危机.目前我国没有健全的社会救助机制,政府只能以行政命令的方式,通过各个单位,各个系玩一层层的去组织和动员,费时费力.四,提高各级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能力的措施1,增强各级政府及其整个社会的危机管理意识危机意识是危机预警的起点,在和平稳定B寸期,人们往往缺乏危机意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已进入了危机频发时期,在这}芏的时期,增强各级政府及整\社会危机管理意识是十分必要的. 我国政府应强化危机教育,增强人们应对危机能力,建立起全国性的危机管理教育,训I练系统.舆体采说,应从思想和实践两方面在公务人员,职工,学生,普通民中进行危机教育,让其了解危机的特征,危机爆发的规律,危机的巨大危言性和应对危机的一般经验等等,培养他们的危机意识和防范意识.另一方面进行危机应对情景训练,政府模一些典型的危机事件,让公务人员,职工,学生,普通民众参与其中, 让他们在实践中直接感受到危机的破坏力和处理好危机的重要性.通过实践所带来的压力,促使他们提高危机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各类学校应将反危机模拟训{练列入教学计划,强化对学生的反危机教育,同日对公众开放,使他们也能接受教育和训I练.2,建立政府危机管理控制体系要提高政府应对危机的效率,必须建立系统的危机管理机制,建立以中央政府主导,地方政府扶助的危机管理控制中心.目前,我国有些地方已经开始设置专门的危机管理机构,将危机管理作为政府的重要工作.但这些工作只是部分经济发达的中大城市在做,对于我国中央政府及广大中小城市和西部地区来说仍没有建立起常设性的,具有决策功能的应急管理综合协调部门.3,建立健全危机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制定危机管理方面的法律,统一规定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的明权和职责,确定依法应对危机的原则,有利于增强政府处理危机的能力,也有利于维护政府的公信力,权威性和合法性.根据我国危机管理立法的现状,目前应该把涉及危机管理的不同部门的法律进行汇总,出台一部全国统的,居于核心地位的应对危机管理的法律,明确危机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地位,力责任以及经费来源,其构成要件应涵盖:突发危机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突发危机事件应急报告制度,突 (上接第l8页)发危机事件的举报制度,突发危机事件的信息披露制度,突发危机事件的应急预案启动制度.4,构建完备的危机信息收集和处理机制在信息收集中,信息是通过自下而上的行政级别来层层收集的,中央,地万,部队系统都有各自的信息渠道,统计口径不一致,统计数据不完全,致使信息得不到全面汇总以及造成信息不准确.所以,政府应健全信息收集机制,简化沟通层级,扩大信息覆盖面,充分利用政府自上而下的行政组织系统在各省,币,县,乡或街道设置专职,专门人员负责各种与危机有关信息的收集,加工,分析,只要有重大危机信息,他们可以直接反馈到决策层,不必层层上报.同时,建立一个全方位的信息网络,覆盖各级政府部门,基层组织,科研机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有效的政府信息收集网络.信息的收集是建立信息厍的基础,在政府收集信息过程中,政府要重新定位,转变管理理念,扩信息的来源,把传统管理方式不被承认,无法有效利用的一些信息来源和渠道确立为公共危机信息的组成部分,扩大信息来源,提高信息的获取能力0155,加强社会参与动员全社会参与危机治理,可以缓解危机在公众中的影响,使公众了解真相,起到稳定社会,恢复秩序的作用.有效的组织社会力量,让公众积极参与到政府的救灾行为中,而不是过分依赖政府,才能更好的战胜危机.加强危机治理的社会参与需要政府积极培育和发展公民社会组织,形成政府和社会共同管理危机的治理结构.【参考文献】[1]张国庆.公共行政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2]麻宝斌,王郅强.政府危机管理理论与对策研究[M].长春: 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3]吴江.公共危机管理能力[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2005.[4]杨实俊,李冰水.强化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中的政府管理 [J].当代经济管理,2005.12.[5]朱立言,陈宏彩.论危机管理中的行政信息公开[J].新视野, 2003.4.【作者简介】宋菇(1979一),河南省人,助教,研究生学历宋红伟,河南省人,助教,本科学历工作人员合理的自身利益诉求,满足其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资源和条件. 其次,要完善各利益群体参与机制.这就要求公共政策制定主体在政策问题界定,信息收集等方面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积极鼓励各个阶层的利益表达.3,建立和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就是对社会利益重新力配的过程,利益分配既能便部分人获得利益,也可使部分人失去利益,这种矛盾和中突不可避免.因此,需要政府有一套完善的利益协调机制,能够在对公共利益总体把握的基础上,对各种利益有一个综合的考量,对直接利益与间接利益,现实利益与未来利益,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既得利益和既失利益有一个全面整体的认识和把握,协调各种矛盾,从而保证公共政策的有效制定,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4,建立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当政府行为逾越本身的职能界限,利益界限眄,就会侵害到国家, 社会,人民的利益,因此政府的作用必须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且公政策的制定也要放在法律的框架内;充分发挥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大众媒体的监督制约作用,以保证公共政策行政机构内部,公民个人的制定符合公共利益.每项公共政策都有一定的弹性空间,这些弹性空间的存在为政策主体的偏差行为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 总之,公共政策制定中始终贯穿着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 通过利益分析能制定出更符合公益的政策,从而使公共政策更好地反映大多数民众的利益.使公共政策更具有合法性,更有利于公共政策的贯彻执行.【参考文献】[1]杨丽丽.我国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政府利益分析[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5.4.[2]王浦劬.政治学基础(第二版)[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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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策的关系 (2)
法律与政策是现代社会调控和治国互为补充的两种手段,在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各自发挥着其独特的作用。
政策是国家或政党为实现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目标任务而确定的行动指导原则与准则,具有普遍性、指导性、灵活性等特征。
法律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具有普适性、规范性、稳定性等特征。
政策与法律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政治现象,它们的区别表现在意志属性不同、规范形式不同、实施方式不同、稳定程度不同。
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极为密切,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具有功能的共同性、内容的一致性和适用的互补性。
本文以“乱收费”为例,从传统的思维惯性造成了重政策轻法律、制度上缺乏权力制衡机制、法律本身的缺乏需要政策的优势弥补三个方面分析了当前重政策、轻法律现象的原因。
并结合实际提出从加强法律建设、对政策运作进行规范两个方面正确处理政策与法律的关系,确保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沿着民主与法制政策指导、法律保驾的轨道前进,确保党的十六大精神得到全面地贯彻落实。
关键词:政策;法律;相互关系;依法治国二、政策与法律的区别政策与法律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政治现象,虽然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但在制定主体和程序、表现形式、调整和适用范围以及稳定性等方面,都有各自的特点。
具体而言,它们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意志属性不同。
法律是由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加以制定的,它是国家意志和公共意志,是全体公民之间的契约性文件。
而政策有所不同,党的政策是党的领导机关依党章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是全党意志的集中,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2)规范形式不同。
法律必须具有高度的明确性,每一部法典或单行法律和法规,都必须以规则为主,而不能仅限于原则性的规定,否则就难以对权利义务关系加以有效的调整。
而政策则不同,有些政策文件主要或完全由原则性规定组成,只规定行为方向而不规定具体的行为规则。
(3)实施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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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政策与法律的关系与冲突在当今社会,公共卫生政策和法律在维护社会健康和安全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它们旨在促进公众福祉,但有时也可能发生冲突。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公共卫生政策和法律之间的关系及其可能引发的冲突。
一、公共卫生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公共卫生政策和法律密切相关,它们相互依存且相互促进。
公共卫生政策依靠法律来规范和执行,而法律则以公共卫生政策为基础来确保公众安全和健康。
首先,公共卫生政策提供了法律制定的依据。
在制定法律时,政府通常会参考公共卫生政策的指导方针和建议。
例如,在疫情期间,政府可能根据卫生部门发布的指导意见来制定相关的法律措施,如封锁措施和旅行限制等。
其次,公共卫生政策需要法律的支持和执行。
公共卫生政策的实施需要法律的支持和执行力量。
政府可以通过颁布法律来确保公共卫生政策的有效执行。
例如,法律可以规定个人在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或接种疫苗,以减少传染病的传播。
最后,公共卫生政策和法律共同维护公众的安全和健康。
公共卫生政策旨在预防疾病、促进健康和保护公众免受危害。
法律通过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惩罚措施,来确保规定的卫生标准得到遵守,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从而维护公众的安全和健康。
二、公共卫生政策与法律可能引发的冲突
尽管公共卫生政策和法律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有时它们之间也可能
存在冲突。
首先,公共卫生政策可能限制了个人的自由权利。
为了保护公众的
安全和健康,政府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如限制公众集会、实行强制
隔离等。
这些措施可能侵犯了一部分公民的自由权利,引发争议。
其次,公共卫生政策可能与某些特殊群体的权益相冲突。
有些公共
卫生政策可能对某些特殊群体造成不利影响。
例如,某些传染病的预
防措施可能会与个体的宗教信仰或文化习俗相抵触,导致冲突的产生。
此外,公共卫生政策可能存在执行难题。
一些公共卫生政策在执行
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困难和挑战。
例如,监管和管理人力、物力等方
面的问题可能导致公共卫生政策的实施效果不佳,甚至引发一系列的
法律纠纷。
三、解决公共卫生政策与法律冲突的途径
为了解决公共卫生政策与法律冲突,必须采取一些途径来平衡双方
的利益。
首先,政府应该积极与法律机构和公众进行沟通和协商。
在制定公
共卫生政策时,政府应该与相关的法律机构和专家进行充分的沟通和
协商,以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其次,公共卫生政策应该尽量遵守法律和法规。
政府在制定公共卫
生政策时,应该尽量考虑法律和法规的限制,以免引发冲突和争议。
最后,舆论监督和司法审查也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
公众和媒体应该对公共卫生政策的合法性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寻求保护权益的救济。
综上所述,公共卫生政策和法律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它们共同促进社会健康和公众福祉。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它们之间也可能发生冲突。
为了解决这些冲突,政府和社会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平衡双方的利益,以确保公共卫生政策和法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