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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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生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门诊医生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门诊医生处方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医生处方审核管理工作,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提升患者满意度,依据医院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门诊部全部医生的处方审核工作。

第二章门诊医生处方审核岗位职责第三条门诊医生处方审核岗位的职责如下:1.依据本医院相关规定,对门诊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规范性;2.对处方中的药品种类、用量、疗程、用药频次等进行审核,以确保患者用药安全;3.对处方中可能存在的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等问题进行评估,提出必需的建议和看法;4.准确记录审核看法,及时反馈给相关医生,并帮助医生解决问题;5.统计和分析处方审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四条门诊医生处方审核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医生执业证书;2.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药物知识,熟识常见病症和用药规范;3.具备良好的沟通本领和团队意识,能够与医生、药师等科室人员协作。

第三章门诊医生处方审核流程第五条门诊医生处方审核流程如下:1.医生开具处方后,将处方交给处方审核岗位负责人;2.处方审核岗位负责人对处方进行初步审核,包含核对患者基本信息、药物种类和用量等;3.初步审核通过后,处方审核岗位负责人将处方交给专职处方审核医生;4.专职处方审核医生对处方进行认真审核,同时评估患者的用药情况和可能的不良反应;5.审核完成后,专职处方审核医生将审核看法注明在处方上,并将处方交还给医生;6.如有需要,专职处方审核医生和医生进行进一步沟通,解决问题;7.审核看法和问题记录归档,供后续统计分析使用。

第四章处方审核质量管理第六条为提高门诊医生处方审核质量,门诊部应开展以下工作:1.定期进行处方审核质量评估,对审核质量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2.针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订立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及时实施;3.组织开展处方审核培训,提高门诊医生的审核水平;4.加强与临床科室、药剂科室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提高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5.设立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及时处理因处方审核问题所引发的医疗纠纷。

处方审核工作制度

处方审核工作制度

处方审核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物治疗效果,规范医师处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处方审核工作制度。

本制度遵循合法、规范、适宜、经济的原则,对处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急诊电子处方及病区用药医嘱的审核工作。

三、组织机构成立处方审核工作组,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委员、医务部、药学部、信息科及软件厂家工程师等组成。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委员负责牵头组织形成各项决议;医务部负责各部门之间协调;药学部负责设置和维护用药规则,开展人员培训和前置审方;信息科和软件厂家工程师负责审方系统与信息系统的对接及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系统问题。

四、人员要求从事处方审核的药学技术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 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

3. 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审核内容处方审核工作组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适宜性审核。

具体内容包括:1. 处方权的合法性:审核处方医师是否具备相应的处方权。

2. 处方内容的规范性:审核处方格式、签名、日期等是否符合规范。

3. 处方用药的适宜性:审核药品品种、剂量、用法、用量等是否适宜,是否存在配伍禁忌、不良反应、重复给药等情况。

4. 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审核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 皮试药品:审核处方中是否含有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六、审核流程1. 医师开具处方后,将纸质处方提交给药房。

2. 药房审核药师对处方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方可进入收费环节。

3. 收费完成后,处方转入调配窗口进行药品调配。

4. 在调配过程中,药师对处方进行再次审核,发现不适宜用药时,通过电话方式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实行医疗处方审核制度

实行医疗处方审核制度

实行医疗处方审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的处方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全部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院的医疗处方审核制度包含处方审核的组织机构、审核程序、审核标准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医疗处方审核的组织机构由医院的药学部门负责,设立药学处方审核组。

第五条药学处方审核组由主任药师和相关药学专业人员构成,负责医疗处方审核工作。

第六条药学处方审核组应当具备相关药学专业知识和临床实践经验,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术沟通,不绝提升审核水平。

第三章审核程序第七条医疗处方审核应当在医院医师完成处方后进行,审核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医师。

第八条医师在开具处方后,应当及时将处方送交给药学处方审核组进行审核。

第九条药学处方审核组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核: 1. 对处方进行信息录入和医学数据分析,并进行初步审核; 2. 如有必需,与开具处方的医师进行沟通,了解处方开具背景和目的; 3. 依据医学准则和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核; 4. 针对存在问题的处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与医师进行讨论; 5. 审核结束后,将审核看法及时反馈给医师。

第十条医师应当依据药学处方审核组的审核看法,在必需时调整处方,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四章审核标准第十一条药学处方审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和医院内部规定,采取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审核标准。

第十二条药学处方审核的重要内容包含: 1. 医学合理性:对处方中所选药物的适用性、剂量和疗程进行评估; 2. 药物相互作用:对处方中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分析; 3. 药物副作用:对处方中药物的副作用及风险进行评估; 4. 用药安全:对处方中药物的用药安全性进行评估; 5. 经济合理性:对处方中药物的费用合理性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药学处方审核应当结合临床实际,重视个体化用药,避开滥用药物或过度使用药物。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医院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处方管理,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药剂科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医院处方审核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确保患者用药安全;2. 规范处方行为,提高处方质量;3. 强化监督管理,防范用药风险;4. 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审核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医院设立处方审核小组,负责处方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处方审核小组由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处方审核、调剂、核对等工作。

第六条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 具有三年以上门诊或病区调剂工作经验;3. 接受过处方审核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审核内容与标准第七条处方审核内容包括:1. 处方合法性:医师是否具有处方权,处方是否符合规定格式;2. 处方规范性:处方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字迹是否清晰;3. 药物选用合理性: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是否符合临床诊疗规范和药品说明书;4. 药物配伍禁忌:是否存在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5. 用药指征: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6. 用药安全性:是否存在潜在的用药风险。

第八条处方审核标准:1. 处方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晰;2. 药物选用合理,剂量、用法用量符合临床诊疗规范和药品说明书;3. 无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4.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相符;5. 无潜在的用药风险。

第四章审核流程第九条处方审核流程:1. 医师开具处方后,由药师进行初步审核;2. 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如有疑问,及时与医师沟通;3. 审核通过后,药师进行调剂、核对,确保药品质量;4. 药剂科将处方及药品清单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核对、签字;5. 审核通过的处方,由药剂科发放药品。

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处方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处方审核管理行为,提高处方审核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临床科室的处方审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处方审核是指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审查其合理性、规范性,并提出质疑或改进建议的工作。

第四条处方审核工作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公正的原则,确保审核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处方审核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工作流程,明确审核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处方审核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第二章处方审核人员的要求和权限第六条处方审核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熟悉药物使用规范和相关政策法规。

第七条处方审核人员应当接受医疗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了解最新的药物信息和治疗方案,提高审核能力和水平。

第八条处方审核人员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核,不得受医院、药商等利益主体的影响,保护患者用药安全,维护医疗机构的良好声誉。

第九条处方审核人员对于审核出问题的处方有权利向开方医生提出质疑和建议,并及时向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第十条处方审核人员有权利对不合理、不规范的处方进行退回或拒绝审核,并向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第三章处方审核的程序和标准第十一条处方审核应当按照医疗机构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每张处方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处方审核应当针对处方的合理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药物配伍、用药剂量、用药时间等方面的审核。

第十三条处方审核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不得拖延处理,确保患者用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处方审核应当采用科学、客观的标准进行,不得凭个人主观意见进行审核,确保审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十五条处方审核应当完整记录审核的过程和结果,包括审核人员、审核时间、审核内容等信息。

第四章处方审核的监督和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审核的监督和管理机制,设立相应的管理岗位,加强对处方审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医院药房处方审核制度范本

医院药房处方审核制度范本

医院药房处方审核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提高药房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审核原则(一)合法性审核:检查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药品管理政策及医院相关规定。

(二)规范性审核:检查处方是否符合医学、药学的规范及标准。

(三)适宜性审核:根据患者病情、年龄、体质、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判断处方是否适宜。

三、审核内容(一)处方格式:检查处方是否采用医院规定的格式,包括患者信息、医师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

(二)处方权限:检查处方医师是否具有相应处方权限。

(三)药品选用:检查处方中药品选用是否合理,包括药品种类、剂量、剂型等。

(四)用药适应症:检查处方中的药品是否适用于患者诊断的适应症。

(五)药物相互作用:检查处方中的药品是否存在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

(六)剂量与用法:检查处方中的药品剂量是否适宜,用法是否正确。

(七)特殊人群用药:针对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检查处方是否考虑其特殊性。

(八)药品不良反应:检查处方中的药品是否可能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反应。

(九)处方点评:对处方进行点评,提出改进意见。

四、审核流程(一)药房工作人员在接收处方时,应首先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审核,确保处方符合基本要求。

(二)药房工作人员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如发现疑问,可与处方医师沟通,必要时向药师咨询。

(三)药房工作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不合理用药、用药错误等情况,应拒绝调配,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要求其重新开具处方。

(四)药房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处方进行点评,分析处方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审核人员要求(一)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药房工作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门急诊或病区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六、审核结果处理(一)对于审核通过的处方,药房工作人员应进行调配、发药,并记录处方相关信息。

处方审核制度

处方审核制度概述:处方审核制度是指在医药行业中,通过对处方进行审核和评估,以确保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的制度。

本文将从处方审核制度的背景、目的、实施主体、审核内容以及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处方是医生开具的用于患者治疗的药物指导单,负责医疗用药的依据。

然而,由于医生的水平和经验各不相同,以及一些不良的医疗习惯和经济利益驱动,部分处方可能存在用药不合理和不安全的现象,给患者带来健康风险。

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的处方审核制度,提高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二、目的:1. 提高用药合理性:通过对处方进行审核,及时纠正不合理的用药行为,避免盲目使用药物、滥用抗生素等现象的发生。

2. 保障用药安全:对处方进行审核评估,减少患者因药物不良反应、不当用药等引起的不良事件发生,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3. 提升医疗质量:借助处方审核制度,以科学的医疗知识和实践指南为依据,规范医生的用药行为,提高医疗质量。

三、实施主体:处方审核制度的实施主体包括医疗机构和相关管理部门。

1. 医疗机构: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在内部设立药学部门,并配备专业的临床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负责处方审核工作。

2. 相关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药品监管部门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管理处方审核制度,并对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监督和考核。

四、审核内容:处方审核的核心是对处方中的药物使用、剂量、用药时间等方面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具体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药物选择:审核药物是否符合疾病诊断和治疗的要求,是否存在临床禁忌或不良反应风险。

2. 用药剂量:审核药物剂量是否恰当,是否超出推荐范围,避免用药过量或过低。

3. 药物相互作用:审核处方中的药物是否存在相互作用风险,以免加重患者病情或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

4. 用药时长:审核用药时长是否合理,避免过长或过短的用药时间对患者产生负面影响。

5. 合理用药建议:针对患者的特殊情况,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如联合用药、分次用药等。

医院处方审核制度

医院处方审核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医院处方审核工作,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医院处方审核制度》。

二、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2019年12月1日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3.《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 2007年5月1日4.《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5.《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国卫办医发〔2018〕14号)三、名词定义1.处方:是指由医院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具有处方调配、审核资格的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包括病区用药医嘱单)。

2.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

审核的处方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病区用药医嘱单。

四、内容(一)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药师具有处方审核资格。

(二)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

(三)处方审核应以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临床诊疗规范、指南,临床路径,药品说明书,国家处方集等为依据。

(四)处方审核内容包括合法性审核、规范性审核、适宜性审核。

1.合法性审核(1)处方开具人是否根据《执业医师法》取得医师资格,并执业注册。

(2)处方开具时,处方医师是否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在医院取得处方权。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抗菌药物等药品处方,是否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

医院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审核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防止滥用和过度使用药物的现象,本医院制定了医院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加强处方审核过程,提高药物使用管理水平,确保患者的合理用药需求得到满足。

二、处方审核的原则和目的1.原则1.1 合理用药原则:药师应根据医学知识和药物性质对处方进行评估,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合理。

1.2 审核标准一致原则:药师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药品管理要求和本医院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核。

1.3 严格保密原则:药师应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情保密,严禁非工作需要的泄露和使用个人信息。

2.目的2.1 保障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避免药物滥用和过量使用的现象。

2.2 提升医师和药师的药物管理水平,避免处方错误和不合理用药的发生。

2.3 优化药物使用流程,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处方审核的程序和要求1.处方接收和初步审核1.1 药师应及时接收患者处方并核对处方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1.2 药师应根据处方上的相关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包括患者信息、药物名称、用药剂量、用药频次等。

1.3 若在初步审核中发现处方存在问题,药师应与医生联系沟通,协商解决药物使用问题。

2.处方审核和审方意见2.1 药师应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对处方进行严格审核。

2.2 药师应标注审方意见,如需要修改处方、更换药物等,应明确解释原因和提出建议。

2.3 若处方存在疑问或不合理之处,药师应与医生进行沟通,共同制定合理的药物治疗方案。

3.处方执行和记录3.1 药师应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处方执行药物发放,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信息。

3.2 药师应与药房工作人员进行配合,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四、审核结果的追踪和评估1.追踪药物使用效果和不良反应:药师应及时跟踪患者使用药物后的疗效和不良反应情况,以便在审核中提供更好的建议和指导。

2.监测医生开具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药师应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监测和评估,以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意见。

人民医院处方审核制度

(1)处方开具:医务人员可根据患者病情在线开具处方,系统自动生成规范的处方格式;
(2)处方审核:药剂人员通过系统对处方进行在线审核,实现处方审核的实时性、准确性;
(3)处方调配:药剂人员根据审核合格的处方,通过系统进行药品调配;
(4)处方核对:发药前,药剂人员通过系统对处方进行再次核对,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10.1医院应加强对患者的用药教育,提高患者对合理用药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0.2药剂人员应在发药时向患者详细解释药品的使用方法、剂量、可能的副作用及注意事项。
10.3建立患者反馈机制,鼓励患者就用药问题与医务人员进行沟通,及时解决患者用药中的疑问和问题。
十一、内部管理与协调
11.1医院内部应建立完善的协调机制,确保处方审核工作与其他医疗活动有效衔接。
人民医院处方审核制度
一、总则
1.1为加强人民医院处方审核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人民医院所有开具处方的医务人员、药剂人员及处方审核相关人员。
二、处方审核原则
2.1处方审核应遵循安全、合理、有效的原则。
(4)积极参与处方审核质量控制活动,为改进处方审核工作提供支持。
八、处方审核记录与档案管理
8.1处方审核人员应详细记录处方审核过程,包括审核时间、审核结果、发现问题等。
8.2处方审核记录应归档保存,保存期限自处方开具之日起不少于五年。
8.3处方审核档案应实行分类管理,便于查询和追溯。
八、处方审核的培训与考核
15.3加强与司法机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十六、宣传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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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审核制度
Ⅰ目的
规范处方审核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Ⅱ 范围
适用于药学部。

Ⅱ 制度
一、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

二、从事处方审核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临床科室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处方审核常用临床用药依据: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临床诊疗规范、指南,临床路径,药品说明书,国家处方集等。

四、处方审核流程:
(一)药师接收待审核处方,对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适宜性审核;
(二)若经审核判定为合理处方,药师在纸质处方上手写签名(或加盖专用印章)、在电子处方上进行电子签名,处方经药师签名后进入收费和调配环节;
(三)若经审核判定为不合理处方,由药师负责联系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再次进入处方审核流程。

五、审核内容:
(一)审方药师接到处方后,应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
(二)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六、处方审核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其中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龄、月龄的;
4.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5.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6.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7.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8.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9.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0.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1.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2.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3.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4.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1.适应证不适宜的;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7.重复给药的;
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9.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1.无适应证用药的;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七、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刷卡(划价)计费,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八、对审核发现的不规范处方,应及时告知相关医生,修改处方并再次签上姓名和日期。

九、药师应及时记录处方差错,并登记处理结果。

十、建立处方审核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对处方审核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等进行评价。

至少包括处方审核率、处方干预率、处方合理率等。

十一、处方审核药师应积极参加药学继续教育,不断更新、补充、拓展知识和能力,提高处方审核水平。

Ⅳ参考依据
1.《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6〕第53号)
2.《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国卫办医发〔2018〕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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