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医患纠纷形成的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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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和防范措施(2)

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和防范措施(2)

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和防范措施(2)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和防范措施2.2、提高自身素质,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技术和质量是医院生存与发展的条件。

在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方面,首先重视医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培训),其次是抓好医疗质量管理,完善各种医疗管理制度。

制定符合适宜的工作标准和制度,并且保证将这些制度落实到实处。

其宗旨是全面提高医护人员整体素质,建立起良好的心理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慎独精神,过硬的业务素质,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首诊负责制和首办负责制,最终树立起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2.3、履行告知义务的重要性医疗工作是一种高风险的职业,在法律上医务人员无法承担这种高风险的责任,应加强早告知,让患者明白既要接受医疗服务,就要接受可能受到损害的风险。

患者同意是医疗工作侵权行为的必要免责条件,是医疗工作行为合法性的前提下医护人员应将每项操作的目的、风险因素告知患者和家属,特殊治疗、护理、检查应征得患者的同意,必要时履行签字手续,这既是尊重患者的权利也是医疗人员自我保护的需要。

2.4、加强医患沟通,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提倡爱岗敬业精神,必须强化新医学模式的推行和人文精神的树立,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坚持不懈的医德医风教育,教育他们牢固树立“以患者为中心、患者至上”的思想,和尊重患者权利的观念,切实改善服务,主动与患者建立平等关系,加强医患沟通,是减少医疗纠纷,缓解医患关系的重要手段。

2.5、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就诊环境医务人员应把病人当亲人,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认真诊治,落实好各项便民措施,做到入院有人接,出院有人送,检查有人陪,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2.6、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强化法制观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或潜在的容易发生护理纠纷的问题和隐患,从法律的角度有的方式的进行教育,加强对《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的学习,使医护人员能够认识到新形势下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逐步增强,同时要懂得如何避免发生失职行为。

医患纠纷发生的原因

医患纠纷发生的原因

医患纠纷发生的原因医患纠纷是指医生和患者之间发生纠纷或冲突,主要是涉及医疗行为或医疗结果。

医患纠纷发生的原因如下:1. 信息不对称:医生作为医学专业人士拥有更多的专业知识,而患者对疾病和治疗的了解相对有限,导致信息不对称。

医生未能清晰地向患者解释病情、治疗方案和预期效果,患者因此可能对医生的决策产生怀疑和不满,从而引发纠纷。

2. 沟通不畅:医患沟通是解决医患纠纷的重要环节。

当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沟通不畅时,患者可能感到被忽视、不被重视或得不到关怀,产生不满情绪。

同时,医生也可能因为患者对治疗方案的不理解或质疑而无法有效沟通,加剧了纠纷的发生。

3. 医疗质量问题:医疗质量问题是导致医患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当患者对医疗结果不满意或出现不良后果时,往往会产生怨恨和不满,进而寻求法律救济。

医生的医疗技术和职业素养是影响医疗质量的重要因素。

4. 经济利益驱动:医患纠纷的背后往往有经济利益的纠葛。

医生可能被诱导或迫使提供不必要的检查或手术,为了获得更高的医疗费用而向患者推销高价药物或治疗方案。

患者可能因为医疗费用的负担过重而产生不满情绪。

5. 隐私和信息安全问题:医疗行为和个人健康信息的泄露是导致纠纷的另一个原因。

当患者的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被不当使用或泄露时,会引发患者的不满和不信任感,从而导致医患纠纷的发生。

综上所述,医患纠纷的原因复杂多样。

要预防和解决医患纠纷,需要医生加强与患者的沟通,积极传递信息,尊重患者权益;同时,患者也应提高对医疗知识的了解,积极参与医疗决策,维护自身权益。

医疗机构和机关领导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规范,推动医疗行业的良好发展。

当前医患纠纷成因和解决办法

当前医患纠纷成因和解决办法

当前医患纠纷成因和解决办法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随着人民群众法律知识的提高,维权意识的增强,医学知识的普及,人们对自己的就医权和知情权越来越重视,对医务人员服务的要求也愈来愈高。

目前人们对医疗工作高风险性认识不足,医患之间在沟通方法上缺乏必要的技巧,相互理解和尊重不够,在医护行为过程中,一旦医生和护士在治疗上、态度上、服务上、费用上不能令患者满意,投诉和医疗纠纷就易产生,甚至在某些地方由此而产生了一种新的职业,即所谓的“医闹”,这给医疗安全构成了威胁。

近年来,医患之间的纠纷逐年上升,已严重地影响和干扰了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给医院声誉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并给广大医务工作者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压力。

如何正确认识、处理和解决这些矛盾,是医院管理者、全体医护人员共同面临的问题。

医患之间如何构建一个和谐的关系?这是我们各级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务工作者都要深深思考的问题,都在尝试着各种办法,试图寻求一个最佳的解决途径。

就当前医患纠纷,我们正努力分析发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医患纠纷发生的原因医患纠纷是指由于多种原因引发在医院各个科室、部门的患者或家属与院方之间发生的矛盾与争议。

形成医患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患方原因。

一是患者期望值过高。

由于患者不理解目前治疗手段所能达到的客观效果,产生过高的期望值,在治疗达不到期望值时而产生纠纷。

比如:一患者因肝硬化门脉高压上消化道大出血,术后肝衰竭死亡,患者家属不能接受现实。

二是由于患者维权意识增强,对医药知识及医疗工作的特殊性不够了解,认为只要进了医院,花了钱,就要得到等值的回报和达到期望的目的,一旦疗效不满意,或出现并发症、医治无效死亡时,就容易引发纠纷。

三是少数患者谋求不正当利益。

少数患者及亲属存有不良动机,动则就以大额赔偿要挟,肆无忌惮地扩大事态,自认为“小闹小得,大闹大得,无理取闹也得”。

坚持不认同医疗行为及诊疗结果,企图通过吵闹达到某种目的,特别是对一些非原则性的问题,容易小题大做,制造矛盾,抓住不放,天天到医院无理取闹,干扰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损害医院的声誉,在有些地方出现一些专门吃“医疗纠纷”的讨钱帮,他们主动介入医患纠纷,向院方索取高额赔偿,从中提取佣金。

导致医院检验科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与预防对策

导致医院检验科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与预防对策

导致医院检验科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与预防对策医院检验科是医院重要的技术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对患者的各种标本进行检验和诊断。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检验项目越来越多,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对临床诊断和治疗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医院检验科医疗纠纷时有发生,不仅影响了医院的形象,也损害了患者的利益。

本文将从常见原因和预防对策两个方面探讨导致医院检验科医疗纠纷的问题。

一、常见原因1. 检验结果误差:检验结果误差是导致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导致检验误差的因素有很多,如标本采集不当、标本运输和储存不规范、仪器设备故障、试剂质量问题、操作方法不当等。

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检验结果与实际值存在偏差,从而引发医疗纠纷。

2. 沟通不畅:检验科与临床科室之间的沟通不畅也是导致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

例如,临床医生对检验结果的解读有疑问时,未能及时与检验科沟通,可能导致误诊或漏诊。

此外,检验科在出具报告时,如果未能清晰地表述检验结果和临床意义,也可能导致临床医生和患者对检验结果产生误解。

3. 检验项目选择不当: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医生在开具检验项目时,未能根据患者的实际病情和临床需求进行合理选择。

这可能导致患者接受不必要的检验,增加患者负担,甚至引发医疗纠纷。

4. 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我国关于医院检验科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对检验科医疗纠纷的认定和处理存在一定难度。

这导致部分医疗机构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无法及时、公正地处理,从而加剧了医患矛盾。

5. 患者知情同意权未得到充分尊重:在检验过程中,部分医疗机构未能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如未能向患者充分告知检验项目的必要性、风险和费用等,可能导致患者对检验过程和结果产生不满。

二、预防对策1. 加强质量控制:医院应加强对检验科的质量控制,确保检验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标准。

具体措施包括: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试剂质量,规范操作流程,加强人员培训等。

2. 提高沟通能力:医院应加强检验科与临床科室之间的沟通,确保检验信息畅通。

医患关系原因及应对策略(详细剖析)

医患关系原因及应对策略(详细剖析)

医患矛盾现状成因及对策措施近几年来,各地医疗纠纷冲突案件不断增加。

不少地方医患矛盾急剧升级,演变成暴力事件,医患之间冲突已经成为一场两败俱伤的对抗,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并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社会议论的热点问题。

那么,医患之间纠纷冲突不断升级的成因为何?其防范对策何在?本文结合我市实际,试作一些分析。

一、医患纠纷的现状及特点当前,由于诸多因素,出现了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加、医疗纠纷升级为暴力事件的现象。

众多事例有力地说明当今的医患关系存在许多不和谐,患者就诊心存疑虑,医生行医如履薄冰,医患双方诚信的缺失,给社会稳定带来了较大影响。

就我市市区而言,医患纠纷呈以下特点。

(一)数量逐年递增,参与人员众多。

近年来,医患纠纷冲突有加剧的趋势,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疗机构的外部环境也日益恶化,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社会各界反响强烈。

外省、市发生的医患激烈冲突的个案教训十分深刻。

据我们不完全统计,2008年,盐城市区先后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冲突事件14起;2009年,发生21起;2010年24起;今年已发生9起。

患方聚集人员众多,最多的的达到近千人围观。

(二)表现形式激烈,目的利益化。

患者家属普遍采取了“三不、一闹”的态度,即:不鉴定、不尸检、不起诉、闹事。

大多通过在医院公共场所停尸、纠缠围攻医护人员、围堵医院大门、拉横幅、设灵位烧纸、祭拜等方法,引来大量群众围观,大造社会影响,扰乱就医环境,从而达到给院方施加压力,以满足自身要求;而且目的利益化明显,当院方满足其经济要求后,立即停止“医闹”。

(三)持续时间长,处置难度大。

因现行医疗政策法规和现实解决能力之间存在的矛盾,院方不能满足患方所提赔偿数额,或问题难以及时解决,使得患方频繁闹访、上访,导致事件起伏性、反复性较大,处置难度也加大。

医疗纠纷出现后,大多数患者家属有一定正当理由,情绪激动,对公安等部门的介入有抵触情绪,造成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困难,问题处置十分困难。

一旦未得到及时处置,有的患方就会在互联网上以论坛发帖等形式发布信息,扩大影响。

医疗纠纷原因分析

医疗纠纷原因分析

医疗纠纷原因分析引起医疗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呢?据报道,⼤部分纠纷并⾮真正由医疗事故、差错造成的。

今天店铺⼩编就为⼤家整理了有关医疗纠纷原因分析的⽂章,欢迎⼤家阅读了解!医疗纠纷原因分析1.医疗纠纷产⽣的原因1.1医务⼈员法律意识淡薄医务⼈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淡薄,对医疗⾏为缺乏从法律层⾯去认识和思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医疗⾏为操作常规是导致医疗纠纷的⼀个重要因素。

1.2责任⼼不强,业务不熟练医护⼈员因责任⼼不强⽽引发的医疗纠纷在临床上很多见。

医⽣不按时查房,未及时发现患者病情变化,不按病历书写规范及时下达病危通知书,延误最佳抢救时机;外科医⽣在为患⼉实施⽪脂腺囊肿摘除术,由于主⼑医⽣、⼿术室巡回护⼠不仔细查对,误做包⽪环切术;⼉科医⽣对药物剂量掌握不清楚,将长春新碱注射液⼤于正常剂量10倍⽤在患⼉体内;护理⼈员业务不熟练,未严格执⾏查对制度,⽤75%酒精为患者做清洁灌肠;发药时未向患者交待清楚,患者误将坐浴⽤⾼锰酸钾⼝服。

1.3忽视患者的权益,缺乏与患者的沟通临床上相当⼀部分医务⼈员缺乏沟通观念、知识和技巧,对医患沟通不重视,只重技术操作,⽽轻沟通和理解,不太关注患者及家属的情感要求,不重视对患者进⾏健康教育,忽略患者的⼼理健康需求。

医务⼈员对病情的发展、转归估计不⾜,没有及时向患者或家属通报病情,预后交待不清。

⼀旦出现紧急情况时,应急能⼒差,以⾄于⼯作处于被动状态,服务得不到患者及家属的理解,影响患者及家属对医护⼈员的信任度,从⽽导致由于沟通不良或沟通障碍引发的医疗纠纷。

2.管理对策2.1加强法制教育医院各级领导要⾼度重视防范医疗纠纷⼯作,使⼴⼤医务⼈员养成⾃觉遵守法律法规的习惯,以减少由于法制观念不强引发的医疗纠纷。

如举办法律知识讲座、邀请专家讲学等。

做到⼈⼈知法、懂法,从法律⾓度讲解职业责任,强化法律观念,明确⼯作职责与法律责任的关系,以约束⾃⾝⾏为。

2.2建⽴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树⽴风险意识,强化责任⼼。

医疗纠纷的原因分析与防范对策

医疗纠纷的原因分析与防范对策

医疗纠纷的原因分析与防范对策近年来,随着《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医疗法规的颁布实施,以及公民对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和对医疗服务需求的逐渐提高,医患之间对医疗服务认识上的偏差和误解正在增大,使得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处理难度越来越大,成为困扰医院的难题之一。

现就结合我院近二年来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医方方面1、随着新农合等医疗保障面的不断扩大,我院患者大幅度增加,医院承担医疗救治工作任务明显加重,主要承担着90%以上的全县危重病人的救治,不可预知的风险增加,易发生医疗纠纷。

2、医护人员紧缺矛盾,人才断层。

各级医护人员工作繁重,超负荷运转,年轻医务人员的基础不牢,一些医务人员不认真执行诊疗规章制度,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不熟悉,医疗工作中不够细心,不够严谨、不虚心、不请示,对诊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估计不足,准备不充分,导致意外造成医疗纠纷。

3、医患沟通欠缺。

一些医务人员缺乏与患者沟通的能力,说话缺少艺术和技巧,手术前谈话交待不清,正常治疗说明不详,对病人咨询的回答过于简单或绝对,一旦不能达到病人或亲属所期望的目的,往往引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据估计全国85%左右的医疗纠纷都是由于医患沟通欠缺或不畅而引发的。

4、对危重病人和疑难患者预估不足。

有些医师对危重病人随时可能发生呼吸、心跳停止或其他并发症导致生命危险缺乏预知,对疾病(包括一些手术病人)的复杂性或特异性估计不足,与病人或家属交待不明,当发生意外或病情急剧恶化时,病人或家属不理解,酿成医疗纠纷。

5、医疗文书不规范。

有些医务人员工作不够尽心,病历书写不及时,病史采集不全面,不能按要求认真及时完成相关医疗文书,有的病历记录不完整,分析不清楚,诊断不够确切,语句不通顺,用词不妥当,甚至写错字,涂改字迹,让人容易产生歧义或更改病历嫌疑,做各种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反复输血时,没有严格履行签字手续,病人一旦对治疗效果有异议,就引发纠纷。

临床实践中的医患纠纷及其预防策略

临床实践中的医患纠纷及其预防策略

临床实践中的医患纠纷及其预防策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服务的普及,医患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

在临床实践中,医患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给医生和患者都带来了诸多困扰和不良影响。

本文将从医患纠纷的原因分析入手,探讨临床实践中的医患纠纷及其预防策略。

一、医患纠纷的原因分析医患纠纷的发生原因多种多样,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医患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患者对疾病和治疗方案的了解可能相对医生较少,而医生传递给患者的信息未必能够被患者充分理解和接受。

这种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患者对医疗过程和结果的期望与实际情况不符,从而引发纠纷。

2.沟通不畅医患之间的沟通不畅也是导致纠纷的重要原因。

医生可能因为时间紧迫或者其他原因而无法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患者可能因为语言障碍或者患病状态等原因而无法清晰地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想法。

这种情况下,医患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可能受到影响,从而引发纠纷。

3.医疗风险和不良事件医疗领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不良事件时有发生。

如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遭遇到医疗事故或者治疗效果不佳,可能会引发不满和不信任情绪,进而发展为纠纷。

4.社会因素社会因素也是医患纠纷的潜在原因之一。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医疗保障制度、医疗资源分配等问题都可能对医患关系产生影响。

例如,医疗资源紧张、医疗服务不公平等问题可能导致患者的不满情绪,从而加剧医患纠纷的发生。

二、预防医患纠纷的策略为了降低医患纠纷的发生,提升医患关系的质量,以下是一些预防医患纠纷的策略:1.加强沟通与信息共享医生应该注重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尽可能解答患者的疑问,对疾病和治疗方案进行详细解释,避免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产生。

同时,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如线上问诊、电子病历等,增加医患之间的信息共享,提升医疗过程的透明度。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医院和医生应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

通过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医疗事故问题,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降低纠纷的发生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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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医患纠纷形成的原因及对策
作者:孙晓菁
来源:《祖国》2019年第03期
摘要:“医闹”是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随着刑法对“医闹”现象的态度调整,国家日益重视完善医患纠纷处理制度,力图推动医患双方通过和平途径解决纠纷,社会各方也积极参与进来,履行自身职责义务,为缓解医患矛盾、减少医闹现象做出贡献。

关键词:医患纠纷法律对策“医闹”入刑公力救济
一、医患纠纷的高发现象及成因
由于暴力伤医事件频繁发生,“医闹”问题逐渐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

实践中,“医闹”现象高发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一是社会客观原因。

随着我国居民物质生活水平显著提升,人们对高质量医疗的需求逐渐增多,但国内优质医疗资源分布并不均衡,难以满足全部患者需求。

二是患者自身原因。

在暴力伤医和其他类型的医患纠纷案件中,多数患者缺乏与医生之间的沟通,缺少对医生的信任,也有部分患者受利益驱使,故意制造“医闹”事件,上述现象反映出我国民众基础医学素养和法律意识有待提升。

三是院方管理问题。

我国大部分医院缺乏专门的医患纠纷预警机制,无法及时处理突发状况,控制“医闹”事件影响,并且,部分医院秉持“不闹不赔”的错误态度,间接助长了“医闹”现象。

四是执法力度问题。

我国医患纠纷领域的立法起步较晚,尽管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日益健全,但民众的法律观念尚不成熟,如果执法机关不能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便无法督促民众遵守社会及医疗秩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减少医患暴力冲突[1]。

二、关于医患纠纷的法律规范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标志着“医闹”行为正式入刑,最高可惩处七年有期徒刑,体现出国家对医闹问题的重视。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一条规定,将“致使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这项行为添加进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中,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以犯罪论处。

从上述刑法修订可以看出国家从源头治理医患纠纷高发现象的决心[2]。

事实上,医患纠纷的处理需要各部门法之间彼此配合,单纯刑事领域修订无法达到最佳效果。

我国有关医患纠纷的法律法规相对匮乏,现存的法律法规在规定范围上过于狭窄,无法适用于现实中的所有情况,部分条款缺少明确指引,无法为现实问题的处理提供解决方案。

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仅适用于发生医疗事故的前提下,对其余情形缺少适用性,并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生及院方的处罚较轻,无法对部分在医疗事故中受严重损害的患者做出足额补偿。

如医患纠纷的民事诉讼证明规则,最早医疗事故证明责任完全由患者一方承担,随着我国证据规则日益完善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出台,转变为由医院承担证明医院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

《侵权责任法》又对医疗侵权诉讼中特殊情形下的举证责任
进行规范,若院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诊疗规定、无合理原因不提供或伪造、销毁、篡改相关病例材料,便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减轻患者的举证责任,意味着在患者恶意寻求不当利益的医疗纠纷案件中,医院处于不利地位。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在医患纠纷的立法领域,尤其在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现实可行性、医患双方举证责任的公平分配上依旧需要做出改进措施。

三、现行(传统)处理医患纠纷的途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行政调解和司法裁决三种途径和平解决。

(一)自行协商
除公力救济外,医患双方也可以通过自行协商的方式和平解决医患纠纷,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能够体现医患双方的真实、自由意志,没有繁琐的程序负担。

但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缺乏强制约束力,未必得到有效履行,这使得选择自行协商的医患双方最终仍难免走上公力救济道路,浪费了被侵权者宝贵的救济时间,容易引发诉讼时效届满等一系列问题。

(二)行政调解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介入医患双方之间,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是性价比相对较高的医患纠纷处理途径。

较自行协调而言,行政解决途径更为公平公正,不易激化医患之间的矛盾冲突,节约司法成本。

但当前政府没有主动向院方提供此类解决方法且对民众的相关宣传力度也很小,导致知之者甚少。

此外,由于行政调解规定的第三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与医院的“血缘关系”十分密切,民众易对调解结果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综合上述原因,目前行政调解在医患纠纷处理中的普及程度不高。

(三)司法裁决
相对上述两种救济方式,司法裁判在医患纠纷处理中最具公平性、合法性和权威性,有利于调动执行监督力量、落实裁决结果、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但司法裁判诉讼流程长、消耗时间多,对医患双方而言都意味着较高的精力和金钱成本,因此,争议较小或侵权程度较弱的医疗纠纷案件很少进入司法流程,多数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3]。

四、多元化的应对医患纠纷法律对策
(一)完善公力救济渠道
医患纠纷的根源在于院方和患者的权益遭受侵害时缺乏公平、及时的救济渠道。

目前我国关于医患纠纷领域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尽管刑法修正案(九)已将医闹入刑,但缺少更为详尽的刑罚衡量标准和配套的民事赔偿方案,若医患纠纷仅限于民事领域,又存在现行法律规范
彼此冲突、医患双方利益保护不统一等问题。

因此,为处理好医患纠纷,我国立法机关应制定更为系统、全面的法律规范,使醫患双方在争议解决的过程中有法可循,维权有据可依。

各地政府作为执法机关也应配合起来,积极向民众普及医患纠纷的和平处理方式及行政调解方案,接受民众和上级政府的监督,打造公平、权威的医患纠纷第三方行政调解平台。

司法机关作为医患纠纷最权威的裁判者,需要承担起对社会的引导责任,推动司法流程的规范化、便捷化,给予民众公正的裁判结果,对民众的自行调解和其他案件判决产生良好借鉴意义。

(二)依法打击医闹行为
医闹是民众采取暴力方式进行私力救济的违法途径,对医闹现象进行控制,需要提高医闹成本。

对此,我国在立法领域已将医闹入刑,在执法领域还需公检法机关联合协作,通过大量的实地调研并结合案例对法律法规的完善提出具体建议,帮助立法机关做好做实立法工作,提高约束医闹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灵活性、合理性、可靠性。

对于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暴力袭医、造谣、传谣或侮辱诽谤院方等违法犯罪行为,执法机关必须坚决果断制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做好教育工作,加大对民众的普法力度,鼓励社区定期举行关于医疗纠纷的普法活动,在医院门口或内部设置普法宣传栏,引导人们依靠法律武器而非暴力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事故处理机制
当下,医院在医患纠纷的处理问题上缺乏健全的院内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体系,没有专设部门或人员与患者进行交涉,缺少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为减少医闹现象,推动医患纠纷和平解决,医院应当加强自身管理体制建设,在医闹多发地带,如急诊室、手术室周围,增设安保措施,第一时间控制事态,争取将伤害降到最小。

同时,医院应当健全医疗责任保险体制,分担医疗事故发生时患者及医生的人身及财产损害,减轻双方的压力,从而缓解矛盾,降低医闹事件发生的概率[4]。

(四)深化卫生管理体制改革
2005年以来,我国医疗改革已经步入了“以病人为中心”、“强调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的发展时期。

针对医患纠纷高发的现象,我国可以继续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培养基层医疗人才,提升医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建设更为合理的诊疗制度和阳光透明的收费制度,取消以医补药,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使老百姓真正地受益于医疗保障体系。

同时,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主动自查自省并接受社会公众和政府监督,配合国家监管力量,坚决打击一切违法违规行径。

五、结语
降低医患纠纷、减少医闹事件不能单靠一方力量,而是需要社会各方协调配合,遵守法律规范,推动和平解决进程。

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要当好秩序这艘船的掌舵人,妥善预防好、管理好、调节好医患关系。

立法机关要完善立法,积极普法,公检法机关要严格执法、打击违法,为船的航行保驾护航,维护良好的法治氛围。

患方应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了解相关法律和医学常识,依法维权,做遵纪守法的好乘客、受益者。

医生及院方要做好船的摆渡人,敬业奉献,体谅病患,不断提高自身诊疗技术和职业道德,力争为患方提供最优质的医疗服务。

参考文献:
[1]汤啸天.从中美医患纠纷调解看医患关系的实质[J].医学与法学,2017,(07):36-40.
[2]雷林靜.从医闹入刑谈化解医患纠纷的新思路[J].管理观察,2015,(11):168-170.
[3]汤立伊,吴登勇.论医患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J].法制与社会,2014,(03):46-47.
[4]伍德志.论医患纠纷中的法律与信任[J].法学家,2013,(05):1-175.
(作者单位:安徽省淮北市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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