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建设标准资料

最新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建设标准资料
最新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建设标准资料

XX绕城快速干道建设项目路基桥涵工程工地试

验室建设标准

(试行)

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及招标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

1、工地试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独立开展试验检测活动,为工程建设提供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

2、工地试验室应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和规模进行设置,既要满足工程质量控制需要,同时要满足布局合理、安全环保、环境整洁等要求。

二、机构设置

1、施工、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单独设立。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应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2、母体检测机构应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数据,工地试验室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

3、母体检测机构应定期对授权工地试验室进行检查指导,确保授权工作规范有效;检查过程应有记录,检查结果应有落实和反馈。

4、工地试验室要通过榆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

三、驻地建设

1、工地试验室规划应遵循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组织协调顺畅的原则。

2、工地试验室应将工作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工作区总体上可分为功能室、办公室和资料室。功能室应根据工程内容和特点设置,分为土工室、水泥室、水泥砼室、力学室、标准养护室等。

3、工地试验室功能室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操作台,操作台应选用坚固、防滑、耐腐蚀材料,几何尺寸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外观应整洁、美观、方便操作。功能室地面应平整、防滑、耐磨。

4、工地试验室的面积应满足试验检测工作和环境条件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

5、工地试验室应有良好的采暖、通风、采光条件。水泥、水泥混凝土、标养室应配置空调。

6、工地试验室应采用独立的专用线路集中配电,并设置应急电源,保证试验检测工作正常、连续开展。电线、电缆的布设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保证使用安全。

7、工地试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防盗和环保设施,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8、标准养护室的墙体和屋顶应进行防潮和保温处理,地面应设置储水装置,方便养护水回流,防止地面积水。

9、各功能室、办公室和资料室应设置统一规格的门牌标识。办公室内应悬挂组织机构框图、主要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等,各功能室内应悬挂主要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上墙图表参照《榆林绕城快速干道

西段建设项目文明工地建设标准》执行。

四、人员、设备配置

1、试验室主任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全面负责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和试验检测活动。

2、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配备应能涵盖工程涉及专业范围和内容,试验检测人员配备不得低于4人,有桥梁施工合同段的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配备不得低于5人。

3、仪器设备应按照优化试验检测工作流程、整体布局合理、同步作业不形成相互干扰的原则进行布置,各功能室设备要求见附件2。

4、标准养护室应配置一定数量的试件存放架,其刚度、尺寸应满足使用要求,且方便存取。

XX绕城快速干道建设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1

办公室、各功能室面积表

序号分室名称

建筑面积

(m2)

备注

1 办公室20-30

2 土工室20-30

3 水泥室20-30 安装空调

4 水泥混凝土室20-30 安装空调

5 力学室20-30

6 标养室20-40 安装空调

附件2各功能室试验仪器名称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一土工室

1 液塑限联合测定仪台 1

2 多功能电动击实仪台 1

3 烘箱台 2

4 新标准土壤筛套 1

5 灌砂筒(15cm/20cm) 套 2

6 环刀及取土器套 2

7 电子天平台 2

8 电子秤台 1

9 电动脱模器台 1

10 风积沙振动台台 1

11 新标准石子筛(方)套 1

12 针片状规准仪台 1

13 压碎值仪台 1

14 游标卡尺台 2 二水泥室

1 水泥胶砂抗折试验机台 1

2 水泥净浆搅拌机台 1

3 水泥胶砂搅拌机台 1

4 标准稠度及凝结时间测定仪台 1

5 水泥标准养护箱台 1

6 雷氏沸煮箱台 1

7 雷氏夹测定仪套/个10

8 水泥胶砂试模组 4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9 水泥胶砂振实台台 1

10 负压筛析仪台 1

11 水泥胶砂流动度仪台 1

12 全自动比表面积测定仪台 1

13 30T水泥压力机台 1

14 李氏比重瓶个 1

15 万分之一分析天平台 1 三水泥混凝土室

1 砂浆搅拌机台 1

2 单卧轴砼搅拌机台 1

3 坍落度筒套 2

4 水泥砂浆试模套10

5 水泥砼抗压试模套10

6 砼振动台台 1

7 浸水天平台 1 四力学室

1 10T万能材料试验机及附件0-100KN 台 1

2 60T液压式试验机及附件0-600KN 台 1

3 200T液压式压力试验机0-2000KN 台 1

4 回弹仪台 1 五标养室

1 标准养护设备套 1

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指南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 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指南 目录 1 总则 (2) 2 术语 (4) 3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要求 (5) 4 仪器设备管理要求 (9) 5 办公及试验场所配置要求 (12) 6 标准规范规程配置要求 (32) 7 制度建设 (34) 8 检测报告与试验台账 (35) 9 样品管理 (36) 10 安全措施 (39) 11 备案申请与核查 (43) 附件1-18 (45)

1 总则 1.0.1 为促进工地试验室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工地试验室的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保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特制定本指南。 1.0.2 本指南适用于国家及省审批、核准或列入国家及省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重点工程的工地试验室,国省道路网新建、改建、农村公路(含县乡路)、地方小型水运建设项目的工地试验室的可参照执行。 1.0.3 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工地试验室的检测能力、人员、仪器设备配备要求,并督促中标单位保证工地试验室的投入,加强对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 1.0.4 工地试验室应当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独立开展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准确。 1.0.5 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在工程现场可自行设立工地试验室,也可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均应具有相应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

构等级证书》。 1.0.6 工地试验室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不得超出母体授权的项目及参数范围。对授权范围以外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应经项目业主认可后委托具有公路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级,并通过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

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受控正式版

工地试验室 管理办法 受控状态:□ 受控□ 非受控文件编号: 受控号: XX中心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地试验室的管理,规范XX公路建设市场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公路建设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和XX省交通厅《XX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结合现场试验检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为完成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工作,在工地现场设立的临时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的工作期限从项目业主认定之日开始到该工程交工验收为止。 第三条 XX中心试验室负责对本公司承接的工地试验室及其检测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必须遵循《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必须遵循本公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报告。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的设立 第五条工地试验室由XX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母体试验室”)在项目现场设立。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

经项目业主同意,并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后,工地试验室工作可直接由母体试验室承担。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名称统一为“母体试验室名称+标段名称+工地试验室”。 第七条建立工地试验室前,应向母体试验室提交如下材料(1式3份)(部分材料格式采用XX省交通厅质量监督站统一表格,见附件1): 1、《工地试验室情况登记表》; 2、施工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委托母体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委托合同书(见附件2:委托合同书); 3、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4、本项目仪器设备清单及计量检定合格证书; 5、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文件清单; 6、对外委托试验参数需提供受委托试验检测机构的《等级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上述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原件。 第八条按照本办法规定,由母体试验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完全符合后进行现场核实,并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考核(见附件3:工地试验室验收记录表)。 母体试验室对考核合格的工地试验室提供资料如下: 1、本项目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见附件4)。 2、母体试验室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公司公章); 3、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工地版)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公路)

0总则 0.1目的:为确保京包高速公路(五环路~六环路)工程的工程质量,严格过程控制,为生产、技术提供过程与最终检测结果,京包高速公路(五环路~六环路)工程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中心试 验室)制订本制度,。 0.2本制度参照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318号 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北京奥科瑞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3年度) 北京奥科瑞检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第B/0版发布日期2008年1月1日)京包高速公路(五环路~六环路)工程中心试验室试验项目和工作要求 中心试验室在执行上述制度及文件基础上必须符合本细则 0.3适用范围:本中心试验室自建起到结束运营整个过程中。

1试验室组织机构 1.1概况 本试验室为工地临时性试验室,是北京奥科瑞(逸群)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试验检测中心”或“中心”)(交通部综合乙级试验检测机构)的派出机构。包括钢材试验、土工试验、集料、石料、砂浆、石灰、粉煤灰、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路面基层原材料及混合料、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路基路面结构物、地基承载力等13大类试验检测。属项目部自控工程质量的中心,试验报告具有自检效力。试验室共15人:试验室主任1人,技术负责人1人,试验工程师4人、试验员6人、后勤人员3人。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主任为工程师,本中心试验室人员除后勤人员外工程师以上职称持交通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员持交通部试验检测员证书; 组织机构图如下:

4对本项目必要的试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当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业主及上级试验室并同时上报质量监督部门。 5 制定试验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纪律 6进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其检测方法的试验研究,积极推广先进枝术和先进的测试手段。 2.2 试验室主任职责 1、主持制订并贯彻质量检验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2、负责工地试验室全面工作,管理配置的资源; 3、负责安排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计划,作出具体安排和实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确定试验检测工程师及各组工作分配,协调各方工作关系; 5、签发报告及文件,参加项目管理处及有关工程会议; 6、授权试验检测工程师处理相关业务; 7、组织人员培训,处理或上报违规事件; 8、配合公司中心试验室落实质量管理要求。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3技术负责人 1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试验室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计量法的规定,全面掌握本领域检测技术的发展方向。 3审批试验测试大纲、检验实施细则,检验操作规程、专用检测仪器设备的暂行校验方法; 4审查试验报告,主持解决检测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5组织人员技术培训,提高试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6主任不在岗时,履行主任职责。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4试验检测工程师 1、协助主任(技术负责人)工作,负责开展本业务组工作; 2、确定本组人员工作分配,协调本组内部工作关系; 3、审核报告,起草文件,参加项目管理处及有关工程会议;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指南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指南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 标准化建设指南 一、指导思想 工地试验室是工程质量控制和评判工作的重要基础数据来源,是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标准化工地试验室,促进工地试验室规范化管理,将有效提高试验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 围绕试验检测工作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交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主题,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检测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地试验室的综合能力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充分发挥工地试验室在施工质量控制中的重要作用,夯实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基础,制定本指南。 二、依据 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 2、《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的通知》(交质监发[2008]274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 4、《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质监发[2009]318号);

5、《关于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交质管[2009]47号); 6、《关于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的意见》(交质管[2010]42号); 7、《关于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交质管[2011]17号); 8、《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 三、机构设置 施工、监理单位和检测机构应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在工程现场设立与项目检测要求相适应的工地试验室;同一合同段内施工、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不得由同一家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设立;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须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母体检测机构应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工地试验室按照规定到项目质监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四、人员配备 (一)人员资质要求: 1、授权负责人须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三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验,并需经母体检测机构授权后方可签发工地试验室检测报告。 2、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需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置及配备标准

3.2 工地试验室 3.9.1工地试验室设置及配备标准 1)工地试验室设置 工地试验室应由取得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资质“等级证书”的母体机构授权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参数必须在母体试验检测机构等级参数范围内,并经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授权。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监理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的检测机构。监理单位不得与该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施工单位,同时委托同一家试验检测机构。 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接受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母体检测机构应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 2)人员配备标准 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负责人、检测工程师和助理试验检测师岗位。 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数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其中持有公路试验检测资格证书人员不得少于4人。检测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试验检测资格,具备现场操作能力。持证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工地试验室实行授权负责人责任制。授权负责人必须为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委派,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聘用人员。授权负责人及其他试验检测工程师必须在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局试验检测网络管理平台上注册。 试验检测报告签字人必须是持证的试验检测人员,报告由授权负责人签发。 3)管理制度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如:试验检测工作程序,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仪器设备、档案资料、样品管理、安全、环保、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应上墙。 3.2.2 工地试验室建设(具体布置见附件8) 工地试验室须在项目开工前建设完成,建设规模及标准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工地试验室实行登记备案制,由工地试验室提出备案申请,项目建设单位初审,项目质量监督机构登记备案。 试验室建设完成后,报建设单位验收。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规范工地试验检测行为,确保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国家、交通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章有关管理规定,并结合以前公司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是以现行国家、交通部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章等有关管理规定为依据而制定的,在施行过程中如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发生变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高速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有新的管理要求,则应按新的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二章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立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应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详见附件)、交通部质监总站《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05]547号)的规定,并按合同约定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 第五条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设规模、试验设备种类及数量、试验人员、交通工具等配备应能满足按规定的频率、时间和方法实施工程各项试验的要求。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在开展工作之前,人员、试验检测项目范围、用章等必须得到检测公司的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七条工地试验室建设完成后,由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编制《试验检测授权申请书》,经工地负责人审核后报检测公司第八条检测公司对工地试验室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到现场实地考察,确认符合要求后颁发《试验检测授权书》,对工地试验室及其负责人、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进行授权。授权书有效期为授权书颁发之日至工程结束。 第九条工地临时试验室各检测室、样品室和养护室的总面积(办公室除外,办公室不少于25m2),工地临时试验室不少于130m2,其中水泥室不少于15m2,水泥砼室不少于20m2,土工室不少于15m2,集料室不少于15m2,力学室不少于20m2,样品室不少于10m2,沥青室不少于20m2,沥青混凝土室不少于20m2,现场检测室不少于10m2,养护室不少于25m2。(供参考) 工地临时试验室对有温湿度标准要求的试验区域应添置必要的调控设备;不同试验项目区域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并合理设置工作台,且能满足使用要求,工作台应采用圬工砌筑,台面高度70cm~80cm、宽度60cm~80cm。 第十条工地临时试验室应配备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及经过交通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考试合格或经专门培训的试验检测人员。(人员数量根据投标书业主要求)

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

工地试验室建设设置原 则 一个施工或监理标段原则上设置一个工地试验室,驻地办管理跨度超过50km、一期土建工程施工单位线路跨度超过15km、二期路面工程施工单位线路跨度超过40 km,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分试验室。工地试验室应设置在监理、施工项目经理部驻地或集中拌和场内,其周边场所、交通通道均应硬化。 选址基 本要求 交通便利,尽量靠近公路。通信畅通,满足信息化管理要求。严禁设置在泥石流、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避开取土、弃土场、坍方、落石、危岩等地段。必须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外。 硬件设 施要求 工地试验室采用院落式封闭管理,功能区设置科学合理,办公区和功能室各功能区面积满足规定要求,区内场地及主要通路应做硬化处理,排水设施完善,庭院适当绿化,环境优美整洁。 办公区内应设试验室主任办公室、技术负责人办公室、试验员办公室、资料室等;功能室应根据工程内容和规模分设样品间、土工室、集料室、水泥室、水泥砼室、力学室、沥青室、沥青混合料室、标准养护室等功能室。办公室和功能室门口应挂设名称牌。管理图表均应装裱上墙。办公桌应放置桌牌,包含姓名、照片、职务、所属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办公室应设置防暑降温、取暖设施。 砼压完试件应划定集中区域,集中管理。如需设置生活区和厕所,生活用房和厕所参照施工驻地或监理驻地相关要求。 办公室和功能室用房门窗齐全,通风、照明良好。房间净空高度应控制在2.6m以上。采用板房结构必须吊顶,砖混结构墙面抹灰刷白,地面硬化,镶贴地板砖。 具体要 求 功能室名称面积(≥m3)备注 1 样品间 20 应按照样品状态分区;2 土工室 30; 3 集料室 25 ;4 水泥室 25 应配置温湿度控制设备; 5 水泥砼室 30 应配置温湿度控制设备、完善排水设施; 6 力学室 30 应配置温度控制设备; 7 沥青室 25 应配置温湿度控制、大功率排风设 备;8 沥青混合料室 30 应配置温湿度控制、大功率排风设备; 9 检测室 20 ;10 标养间 30 应配置温湿度控制设备、完善排水设施;11 办公室 40 应设置防暑降温、取暖设施;12 资料室 15 ; 备注: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应设置不小于30 m2 会议室,驻地办工地试验室如与监理驻地不在一起,应设置不小于30 m2 会议室。 办公室:①各部门办公室应单独设立,办公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并排列整齐。各部门办公室宜统一配备组合办公桌。 ②室内必须将有关制度图表上墙,文件资料归档整齐。③人均办公面积不小于6m2。④办公室要配备必要的信息化硬件,以满足施工信息收集、 整理、传送的要求。⑤办公室内统一设置防暑降温、取暖设置。 试验室应备有专门的发电设备(功率≥15kW),保证试验检测工作正常、连续开展。试验室电路应为独立的专用线,在总闸及力学室、标准养护室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对工作电压要求380V的仪器设备应接地线。试验室应至少配备1辆专用汽车。 1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资料全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资料-----------------------作者:

-----------------------日期:

附件五: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资料 附表1: (工地试验室检查认定批文格式) 主送单位(工地试验室): 根据《云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我司(指挥部)对你单位在本项目(标段)设立工地试验室的申请进行了资料审查和实地核查,根据检查结果,该工地试验室已具备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的条件,现根据工地试验室的环境条件、仪器设备配备以及对试验检测人员业务考核结果,批复有关内容如下: 一、工地试验室名称为: 二、允许在工地现场开展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 三、允许在工地试验室上岗的人员及岗位职务: 你单位应重视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确保工地试验检测工作开展的独立性,提供数据的真实性,保持试验检测人员的稳定性。另要求你单位每年对工地试验室进行不少于次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我司(指挥部)。 指挥部(章) 年月日

抄送:质量监督机构、母体试验室、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现场机构 附表2: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 登记表 工地试验室:(章) 备案日期:年月日

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统一采用A4尺寸纸张,内容必须打印,检测机构对填表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负责。 二、本表可复印,填写的内容受表格限制时,可按本表格格式增加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第页,共页。 三、“所属法人机构”指的是工地试验室母体检测机构,若母体检测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则填写其所属的法人机构。

一、工地试验室综合情况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岗位职责

贵州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三都至独山段建设项目总承包TJ-5合同段项目部工地试验室 岗位职责 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试验室工作职责 (1) 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2)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岗位职则 (3) 试验室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4) 试验工程师岗位职责 (5) 试验员岗位职责 (6) 试验资料员岗位职责 (7) 样品保管人员岗位职则 (8) 现场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职责 (9) 设备、仪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0) 试验人员工作守则 (11)

试验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部有关试验和计量认证工作的标准、规范、 规程、方法及规章制度。 2、负责钢材、水泥、砂石料、沥青、路基填料等的一般项目试验 和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砂浆、路基填筑压实质量检测。 3、参加工地砂石料场及取土场的选择与质量检验,按规定频率和 方法进行材料取样自检,把好原材料质量关。对有出厂合格证或技术证件的原材料要抽检,经试验合格后再使用。 4、了解有关工程数量、施工进度及已完工工程数量,根据工程进 度及时安排有关试验工作,组织试验人员交流经验,学习业务和试验工作中的新技术、新工艺。 5、协助物资部门做好有关材料的验收工作,掌握砂、石、水泥、 沥青、外加剂、外掺料、钢材等储存数量和质量情况。 6、参加有关工程质量检查及事故分析。 7、负责试验检测的原始记录、报告的填写、整理、保管和发送, 归档保存并按要求对试验检测资料进行评定汇总及资料交验. 建立各种试验台帐。 8、参加有关试验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9、根据配合比选定报告换算砼及砂浆施工配合比,填发施工配 料单。 10、按现行施工规定、规则的要求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如发现违 背操作规定而影响质量时,有权制止施工并及时向领导反映。 11、会同工地施工负责人负责砼、砂浆检查试件的制作和养护, 并按规定进行检验。 12、负责路填筑、构造物回填的施工控制及压实度检测,并作好 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13、对砼、砂浆检查试件、路基密实度、节约水泥情况及工程质 量进行统计分析并定期提出报表上报。 14、试验仪器设备按规定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定、校验、维护、 保养,并填写设备履历书及仪器运转记录。 15、建立标准、规程、技术资料台账。

云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云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云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检测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及其它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从事公路工程工地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在公路工程现场设置的对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工程实体质量和技术指标进行自检和抽检的临时试验检测机构。本办法所称母体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母体机构”)是指承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对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并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是指具备相应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知识和能力,持有“试验检测人员证书”或“上岗证书”,并承担相应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实行登记备案制。项目质监机构负责对监督项目工地试验室进行登记备案和日常监督管理。项目业主负责对本项目工地试验室能力核验及日常管理。 第五条工地试验室未经能力核验或经核验未通过的,以及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均不得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的设立 第六条项目业主应当按照《云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通过招标或委托方式确定具有《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作为母体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开展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 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现场可由所属母体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也可委托其他检测机构作为母体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均应具有相应的《等级证书》。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工地试验室独立、客观地开展试验检测活动。 第七条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应当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根据工程现场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填报“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详见附件一)。 第八条母体机构授权的工地试验室,应按照母体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和健全以下规章制度: (一)组织与管理机构图; (二)工作程序与质量及安全管理制度; (三)母体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办法; (四)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 (五)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制度; (六)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制度; (七)试验室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八)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九)试验室、养护室管理制度; (十)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等技术文件;

山东省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指南

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 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指南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机构设臵与人员配备要求 (3) 4 仪器设备管理要求 (4) 5 办公及试验场所配臵要求 (5) 6 标准规范规程配臵要求 (6) 7 制度建设 (7) 8 检测报告与试验台账 (8) 9 样品管理 (9) 10 安全措施 (10) 11 备案申请与核查 (11) 附件1 (12)

1 总则 1.0.1 为促进工地试验室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工地试验室的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保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特制定本指南。 1.0.2 本指南适用于国家及省审批、核准或列入国家及省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重点工程的工地试验室,国省道路网新建、改建、农村公路(含县乡路)、地方小型水运建设项目的工地试验室的可参照执行。 1.0.3 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工地试验室的检测能力、人员、仪器设备配备要求,并督促中标单位保证工地试验室的投入,加强对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 1.0.4 工地试验室应当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独立开展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准确。 1.0.5 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在工程现场可自行设立工地试验室,也可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均应具有相应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1.0.6 工地试验室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不得超出母体授权的项目及参数范围。对授权范围以外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应经项目业主认可后委托具有公路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级,并通过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

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

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 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规范交通建设工程现场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地试验室是指交通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临时组建在工地现场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试验室,依据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在施工现场对交通建设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工程制品、工程实体的质量和技术指标进行自检或抽检。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指公路、桥梁、隧道、港口、航道、通航建筑物等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养护改造工程。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工地试验室的检测能力、人员、仪器设备配备要求,并督促中标单位保证工地试验室的投入,加强对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的要求开展对工地试验室和试验检测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

第五条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在工程现场可自行设立工地试验室,也可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均应具有相应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 第六条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应制定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管理制度,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应加强对授权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和指导,根据工程现场管理实际需要或合同约定,配备合格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并对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体系内审每年不少于1 次。 第七条工地试验室应在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授权的范围内,为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服务,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 第八条工地试验室应当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独立开展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准确。 第九条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具体负责国家及省审批、核准或列入国家及省基本建设计划的交通建设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的管理、业务

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的建设要点

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工地试验检测活动,根据《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7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等有关要求,部质监局组织制定了《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指导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行现代工程管理,推进工地试验室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建设,不断提高试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客观性,有效发挥试验检测在控制工程质量和指导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范围及内容 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以高速公路新建、改扩建项目为主,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具体内容见《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 三、有关要求 (一)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是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的重要举措,其核心是质量管理精细化、检测工作规范化、硬件建设标准化和数据报告信息化。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监机构及项目参建单位要正

确理解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内涵,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将提高工地试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作为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将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及费用标准等纳入招标文件,保证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有序开展。各参建单位应将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纳入日常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营造有利于工地试验室独立规范运行的外部环境。 (三)母体检测机构应加强对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的管理和指导,按照合同要求为工地试验室配齐人员、配足设备、选好场地。母体检测机构应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切实敦促工地试验室将标准化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试验检测工作中。 (四)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应按照工地试验室管理和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对工地试验室运行和试验检测活动负起责任,切实履行好配置试验室资源、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管理制度、监督制度执行等各项职责,确保工地试验室人员、设备、环境等满足工地试验检测工作需要,使相关试验检测工作有效开展。 (五)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监机构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标准化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细化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相关标准、细化工作职责,做到有要求、有落实、有反馈、有总结,推动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2年9月3日 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

最新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制度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 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公路项目C01项目经理部 目录 1 试验室组织机构 (4) 1.1 概况 (4) 1.2 业务培训 (4) 2 职责范围 (4) 2.1 试验室的职能 (4) 2.2 试验室主任职责 (5) 2.3 技术负责人职责 (5) 2.4 试验检测人员职责 (5) 2.5 其他试验人员职责 (6) 4 试验工作管理 (6) 4.1采用标准:. 6 4.3 试验原始记录、报告的规范、整理及归档 (6) 4.4 试验程序:. 6

4.5 资料管理制度: (7) 4.6 试验检测工作制度 (7) 4.6.1 样品的检验、复验制度: (7) 4.6.2 原始数据记录 (7) 4.6.3 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保证制度 (8) 4.6.4 测试数据校验制度与校验方法 (8) 4.6.5 检验报告的填报、审批及发放制度 (8) 4.6.6 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的保密制度 (9) 4.7 报表制度 (9) 5 仪器设备管理 (9) 5.3 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9) 5.4 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制度 (10) 5.5 仪器设备的标志管理办法 (10) 5.6 仪器设备封存、报废制度 (10) 6 试验室管理 (11) 6.1 试验室管理制度 (11) 6.2 环境卫生制度 (11) 6.3 测试中断处理办法 (11) 6.4 化学试剂及低质易耗品管理制度 (12) 6.5 保密制度 (12) 7 关于本管理办法的说明 (12)

为确保公路C01合同段的工程质量,严格过程控制,为生产、技术提供过程与最终检测结果,制订本制度。 适用公路项目C01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的管理。 1 试验室组织机构 1.1 概况 本试验室为工地临时性试验室,包括土工试验、结构物试验和沥青试验。属项目部自控工程质量的中心,试验报告具有自检效力。试验室共4人:试验室主任1人,技术负责人1人,试验员2人、试验工2人。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都有工程师证书;工地试验室为本试验室的分支机构,目的在于方便施工。试验室人员配置见表1-1。 1.2 业务培训 试验室人员接受指挥部的业务培训,并由试验室主任对员工采取讲座培训形式进行业务与技术培训,提高员工技能。 2 职责范围 2.1 试验室的职能 (1) 接受上级试验室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从事具体试验检测工作。

标准化工地试验室建设图集

标准化工地试验室建设图集 众所周知,工地试验室是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部门,试验检测工作是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的有效保障手段,客观准确的试验检测数据是反映工程项目实体质量和指导现场施工的重要依据。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数据是工程实体质量最基础的数据,其真实性、准确性极其重要。 建设标准化工地试验室,能够促进工地试验室规范化管理,从而有效提高试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在此,公司设计院特别整理出了中水四局兴泉铁路工地试验室的标准化建设内容,有图有真相,快来看看吧! 近年来,随着铁路建设的加速发展,中心试验室的标准化程度越来越高,不仅要求外好、实用、布置合理,还要求具备硬件配套设施齐全,信息化程度高,人员技术水平强等点。中心试验室应有相对独立的试验场地及生活、办公区域,布局合理,且经济适用。 一 建设试验室的依据

1.1)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应遵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 号)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 1.2)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应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 (Q/CR9024- 2015)设置成立。 1.3)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应遵守相应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 二 试验室人员配备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第九条、第十五条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条款4.2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用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1)建设单位人员配备

建设单位应具有对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进行管理的能力,应配备专职试验管理人员,其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一定的业务素质(工作五年以上)。 2.2)管理人员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主要负责人如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应由母体试验室正式聘用的合同制员工。 试验室主任、主要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应履行审批手续(中心试验室经母体试验室确认,并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试验分室主要人员变更向监理单位等主管部位提出书面申请)。 2.3)技术人员 铁建建设项目要求技术人员必须取得铁路试验人员上岗证,其他行业的上岗证可参考,但不能替代铁路试验员上岗证。试验室人员配备要求见下表。

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试行) 福建省交通厅 二OO八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02)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的设立 (03) 第三章工地试验室的认定 (05) 第四章试验检测工作要求 (06) 第五章监督管理 (09) 第六章附则 (10) 附表一《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1) 附表二《工地试验室场所面积一般规定》 (11) 附表三《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申请表》 (12) 附表四《母体试验室授权书》格式 (19) 附表五《代理母体试验室授权书》格式 (20) 附件一工地试验室检查认定批文格式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保证工地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促进公路水运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第12号令)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工程施工或监理单位为完成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工作,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的临时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的工作期限从项目业主认定之日开始到工程交工验收为止。 第四条省交通质监站负责对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管理,设区市质监站负责对辖区内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各项目业主负责本项目工地试验室的检查认定和日常监管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承担工程项目的标准试验、验证试验和工艺试验。 二、承担原材料的检验工作。 三、提供控制施工质量所需要的试验检测数据。 四、进行各工序和各单位工程完工后的试验检测,并为工程质量评定和交工验收提供试验检测资料。 第六条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日常监管。

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建设规划方案

试验室建设规划方案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第一合同段 工地试验室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试验室建设规划方案 一、工程概况 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工程起点桩号K98+858,路线起于三门县六敖镇,接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终点

桩号K201+239,终点与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相接,路线全长。PPP-1合同段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浙江省公路水运监理有限公司(K99+000-K119+500)和杭州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K199+500-K131+100)共同监理,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管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监督。PPP-1合同段桩号范围K99+000~K131+100,里程长度,包含一般路基、软土路基、桥涵、隧道、服务区及改河改路等施工内容。 根据业主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工程施工建设的实际情况,对我部工地试验室进行了合理、有效、标准的规划。我部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符合规定和满足施工需要的工地试验室,依据(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及浙江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试验室建设 1、试验室的位置及基本情况 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第一合同段工地试验室选址为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珠光工业园二区。交通便利,通信便捷,满足办公、试验检测工作有效开展。试验室具有足够的建筑和使用面积,办公区设有主任办公室、办公室、资料档案室,试验区主要分为样品室、水泥室、土工室、集料室、混凝土室、养护室、力学室、化学室、比表面积室、留样室、外检测等。试验室总占地面积约为640m2,安全通道面积约为56m2。具体见附图1。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试验检测工作需要分别在大型构件预制场、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的质量管理举措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的质量管理举措 对于公路工程建设而言,试验检测具有重要的地位,是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的主要手段,因此做好工地试验室的质量管理,有着现实的意义。需要做好基础数据填写与处理工作,充分的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工程原材料技术指标与配合比等检测项目数据,做科学的处理与分析,实现科学化决策,提升工程管理工作效率,确保检测数据的科学性以及及时性。 1工地试验室概述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指的是: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为加强质量与检验工作的管控,在公路工程现场所设置的临时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运作周期是工程施工全周期,按照交通运输部门相关规定,授权执行,即由工地试验室申请检查认定,由项目业主认定,并且将工地试验室认定结果,报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要具备乙级以上资质,具备工程检测资质,以确保工地试验室的质量管理水平。 2工地试验室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工地试验室工作效率低下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工作需要和其它部门相互配合,比如质检部与工程部等,就管理实际来看,多数工地试验室存在着部门脱节问题,各部门之间配合不畅,使得工地试验室工作效率低下。除此之为项目

经理部对工地试验室的行政干扰程度较大,使得工地试验室难以独立运行。 2.2信息化水平较低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发展,现代化设备与技术等被广泛的应用到公路管理工作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多数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尚未具备信息化管理能力,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使得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效率得不到保证,极大程度上制约着工地试验室作用的发挥。除此之外部分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存在漏洞,存在着金钱利益和权力的制约影响。 2.3工地试验室制度利用率低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制度的运用效率较为低下,尤其是县乡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制度的全面落实,需要施工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等共同做好工地试验室检查工作,当检查合格后,向上级交通质量监督部门报备。若能够采用工地试验室制度,则极大程度上提升工地试验室工作效率,及时反应施工现场情况,做好工程质量的实时检测,进而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控制,做好施工纠偏工作。 3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的质量管理措施 3.1 落实工地试验室制度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的质量管理工作效率的提升,需要加强对工地试验室制度的落实与管理。以往大中修公路工程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通过采取的是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用工地试验室的方式,而监理单位只是负责现场控制,因为施工单位多为本地企业,因此多采取母体实验室。近年来,随着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带动着大中修项目的增加,工程资金投入较大,

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

大山包一级公路建设项目 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大山包一级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推进工地试验检测活动标准化、规化,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7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及我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相关要求,大山包一级公路建设指挥部组织制定了《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指导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 ,一、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的意义 工地试验室是工程质量控制和评判工作的重要基础数据来源,是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指导现场施工及客观、准确反映项目实体质量的重要职责。建设标准化工地试验室将有力促进试验室部管理水平和试验检测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从而为项目质量管理提供更加有效的保障。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是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的重要举措,其核心是质量管理精细化、检测工作规化、硬件建设标准化和数据报告信息化。 二、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行现代工程管理,推进工地试验室管理标准化、规化和精细化建设,不断提高试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客观性,有效发挥试验检测在控制工程质量和指导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工地试验室建设标准化的基本要求

工地试验室应根据招标文件及工程项目容、规模进行设置,既要满足工程质量控制需要,又要满足合理布局、安全环保、环境整洁等要求。工地试验室必须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规程,遵循科学、客观、谨、公正的原则,独立开展试验检测活动,为工程建设提供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 试验室建设与驻地同时布局,除了要有便利的交通条件、通电、通水、通外,还应具备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工地试验室选址应符合驻地建设选址要求,选址工作由项目部或驻地办在进场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安全和管理要求进行调查,确定选址案后,报指挥部备案。 第二章机构设置 工地试验室应由取得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或甲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母体机构”)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母体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 工地试验室应按项目部单独设立,工程规模过大时应设立分试验室。同一项目部施工、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不得由同一家母体机构授权设立。 母体机构应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围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上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下的检测机构不宜作为授权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 工地试验室通过指挥部现场考核并按照规定到项目质监机构登记备案,通过质监机构备案考核后,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工地试验室应在母体机构授权的围,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数据,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 第三章工地试验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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