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制定规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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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篇1为了加强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定义(一)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是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
(二)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电气焊工、尾矿库工、安全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等符合本制度基本定义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工作认真负责,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经安监部门进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和实践经验。
3、矿对特殊工种人员要建立档案、登记、培训、考试、考核相关内容,并由矿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特殊工种人员定期进行复审。
4、复审内容:(1)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2)进行体格检查。
5、对特殊工种的奖惩:(1)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复审不合格者要没收特殊工种资格证,不得继续独立作业,直至调离工作岗位,并给予相应的处罚;(2)对工作认真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技术知识,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复审合格,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特殊工种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种设备特种作业即属危险性大的生产设备和作业工种。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有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三产、项目部。
第二章特种设备范围第三条特种设备范围为:一、锅炉;二、起重机械;桥式起重机;三、厂内运输机械、铲车、翻斗车等。
第三章特种设备的一般安全管理第四条锅炉。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危险等级

一、引言为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将公司所有危险等级划分为四个等级,即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以便于各部门和员工对危险等级进行识别和防范。
二、危险等级划分标准1. 一级危险:指可能导致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以及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危险。
2. 二级危险:指可能导致人员重伤或中度伤害,以及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危险。
3. 三级危险:指可能导致人员轻伤或轻微伤害,以及造成一定财产损失的危险。
4. 四级危险:指可能导致人员不适或轻微伤害,以及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危险。
三、危险等级识别与防范措施1. 一级危险(1)识别:公司内存在易燃易爆物品、高压电器、高温高压容器、高空作业、大型机械操作等。
(2)防范措施: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②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③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安全;④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⑤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
2. 二级危险(1)识别:公司内存在有害气体、粉尘、噪音、电磁辐射、腐蚀性物质等。
(2)防范措施:①加强通风换气,降低有害气体、粉尘浓度;②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防护;③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有害因素的识别和防范能力;④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等;⑤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3. 三级危险(1)识别:公司内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如电气线路老化、设备磨损、地面湿滑等。
(2)防范措施:①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②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工作环境整洁;③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安全;④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人为因素导致事故发生。
4. 四级危险(1)识别:公司内存在一般性不适因素,如室温过高、光照不足等。
(2)防范措施:①加强室内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流通;②调整照明设备,提高室内光照;③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不适因素的适应能力;④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电厂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了确保电厂高处作业安全,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内所有高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检修、维护、安装、拆除等。
二、高处作业的定义与分类2.1 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位置有可能坠落进行的作业。
2.2 高处作业分为以下几类:(1)一般高处作业: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高处作业。
(2)特殊高处作业: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三、高处作业审批3.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
3.2 进行高处作业前,需向生产部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
3.3 《登高作业许可证》应包括以下内容:(1)作业单位、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2)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
(3)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验收。
四、高处作业安全措施4.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高处作业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2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等。
4.3 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4.4 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梯、脚手架等设备,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5 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应随时关注作业人员的安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制止作业。
4.6 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清理作业现场,确保安全。
五、高处作业事故处理5.1 发生高处作业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
5.2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3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维护管理办法(试⾏)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维护管理办法(试⾏)第⼀章总则第⼀条为建⽴以客户为中⼼的运维管理体系,实现运维⼯作的专业化、⾼效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条维护⼯作应遵循如下原则:(⼀)客户导向原则:以客户需求为驱动,保障站址设施运⾏质量,努⼒为客户提供7×24⼩时优质服务。
(⼆)集中管理原则:按照“能集中不分散”的原则,实施集中化管理。
(三)成本最优原则:利⽤信息化⽀撑⼿段,通过规模化⽣产、标准化作业,提升运维成本使⽤效率。
(四)安全⽣产原则: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强化安全⽣产责任落地。
第三条维护⼯作⾯向公司负责运营的资产,主要包括:铁塔、基站机房、动环配套设施、室分系统(以下统称“站址设施”)等,各专业维护范围如下:第四条本办法适⽤于公司各级维护单位。
第⼆章运维体系与职责分⼯第⼀节运维体系第五条构建集约型运维管理体系,采取“集中管理”与“属地维护”相结合的⽣产组织模式,集中优势资源,缩短⽣产调度链条,实现⾼效运维。
运维体系架构如下:建维部管理考核集中监控服务⽀撑服务⽀撑管控管理考核⼯单管控现场维护⼈员⽀撑(⼀) 职能管理1.总部、省公司建设维护部负责对下级单位的管理考核与服务⽀撑。
2.地市分公司建设维护部负责对本地区域经理与合作单位的管理考核与服务⽀撑。
(⼆) ⽣产维护1.总部建设维护部设⽴响应中⼼,负责集中监控、告警处理、⼯单派发与管控。
2.省公司建设维护部设⽴维护中⼼,负责集中组织站址设施维修与存量改造。
3.地市公司建设维护部划分⽣产区域,设置区域经理,负责属地维护。
4.各级建维部门负责在突发场景下进⾏应急指挥、调度。
第六条集中管理(⼀)集中监控总部响应中⼼对全国站址设施进⾏集中监控,统⼀实施故障派单;⼯单直派地市公司现场维护⼈员与区域经理,进⾏现场故障处理;故障处理结束后,总部响应中⼼进⾏故障⼯单归档与质检。
(⼆)集中⽀撑总部建设维护部制定统⼀的维护作业标准与故障处理流程;协同信息技术研究院,建设集中化的运维⽀撑系统;省公司建设维护部统⼀组织流程落地。
检修公司各岗位红线及预防措施

04
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和管理规定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 管理。
设备管理预防措施
1 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设备使用和维护流
程。
2 加强设备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和安全
隐患。
3 建立设备档案和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提高设备管理
效率。
4
加强员工设备操作和维护技能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设备
检修公司各岗位红线及预 防措施
汇报人: 2023-12-02
目录
CONTENTS
• 岗位红线概述 • 岗位红线内容 • 红线预防措施 • 红线案例分析 • 红线管理制度优化建议 • 结论与展望
01
岗位红线概述
定义与意义
岗位红线是指检修公司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特定岗位或工种,明确定义和划分的危险源和安全隐患的临界 值,是岗位人员必须遵守的底线。
01
决策失误
由于缺乏对市场、行业或专业知 识的了解,导致决策错误,给企 业带来损失。
02
03
04
违反法律法规
违反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导致企业面临法律风险。
安全环保岗位红线
安全制度不落实
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导致事故发生。
违规操作
未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污水等,导致环境污 染或生态破坏。
岗位红线的设定意义在于,明确各岗位或工种在工作中所面临的重大风险和危险源,以便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设备安全。
红线分类与级别
岗位红线根据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一般分 为一级红线、二级红线和三级红线。
二级红线是指涉及一级红线以外,仍可能对 员工生命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和环境安全造
成较大影响的危险源和隐患。
2024年设备检修及费用管理办法(二篇)

2024年设备检修及费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股份公司设备检修及费用管理工作,提升设备检修技术与费用管理水平,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实现修理费用的科学性、合理性、计划性与经济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检修旨在维持或恢复设备规定的性能,采取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包括维护和修理两个方面。
第三条设备检修的目标是以合理经济的费用,消除设备缺陷,保持设备良好性能,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第四条修理费用指设备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为恢复或维持其原有性能和能力所发生的、直接计入成本费用的资金。
修理费用的支付范围涵盖大修理、维修(中、小修理)、维护(保运)等工作中产生的劳务费、材料费、检修工程结算费及检测费。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各单位的设备检修管理和检修费用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设备管理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检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中石化有关检修管理工作的要求。
(二)负责制定设备检修管理方面的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负责编制年度设备检修费用预算,分解各单位年度设备检修费用指标,审核设备检修费用的结算,对年度设备检修及费用的使用控制负责。
(四)检查、评估各生产中心、部门执行设备检修管理办法的情况。
(五)审核、审批各类设备检修计划,组织各单位系统停车检修工作。
(六)负责组织检修过程的HSE管理。
(七)组织对检维修承包商施工资质的评定、管理和考核工作。
(八)组织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和应用现代设备检修管理方法及先进技术。
第七条经营计划部职责:(一)负责编制各装置生产经营计划。
(二)负责编制各装置停车检修安排。
第八条资产财务部职责:(一)负责编制年度修理费预算指标。
(二)负责监督修理费用开支情况。
第九条监察部职责:(一)监督检修项目外委的招投标或询比价活动,确保全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原则。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具体要求是:(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
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
内容包括: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范围内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根据GB30871-2023《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重新修订。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进入本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亦应遵守本规定。
3名词术语A)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能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气体、蒸气、粉尘等介质环境以及在高温、受热、摩擦、撞击、自燃等情况下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场所。
B)固定动火区:在非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划出的专门用于动火的区域,应设置明显标志。
我公司机修间及总配电楼南侧场地为固定动火区。
C)禁火区:本公司二道门以内除固定动火区外全部属于禁火区D)动火作业: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等进行的作业。
(化验室使用的电炉、酒精灯、加热套等,焚烧炉开车点炉等,不作为动火作业管理。
)E)动火作业分级: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三个级别;节假日、公休日、夜间(当日晚17时至次日晨7点30分时)等非正常工作时间段或其他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安排一级和特级动火作业,如确需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并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F)特级动火作业: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处于运行状态下(包括停车但未置换、吹扫、清洗)的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以下:a)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b)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c)在运行的可燃气体、液化烃、甲类液体罐区(包括防火堤内及附设的泵区、装卸区等)的动火作业。
d)涉及可燃液体、气体的污水井排气管口周围15m范围内及污水池动火作业。
化工厂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厂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 生产部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2.1 对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生产办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填写《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清单》和《环境影响评价表》。
认真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消减措施,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
2.2 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
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2.3 施工单位对每一项施工作业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装置检维修安全管理内容3.1 装置检维修前,必须作好装置停工检维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维修临时组织机构,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机构中必须包含安全组,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总结,车间各检维修现场都必须派专人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3.2 停工检维修项目应作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3.3 负责检维修的人员应对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零件及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与配备,根据检维修任务布置检维修现场,保证各通道畅通,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各种设备、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等要进行修复或更换。
3.4 装置停工检维修必须制定停工、检维修、开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生产、技术和安全人员讨论后,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5 装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艺要求绘制出盲板图和盲板拆装表,盲板加装完毕后,由生产办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
3.6 参加检维修的人员(包括外委项目的检修人员)在进入现场之前,检维修组织机构要召开动员会,对参加检维修的所有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保护以及预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落实停工检维修的安全措施。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基本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次序,保证广大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厨电生产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贯彻执行国务院提出的“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指导思想,坚持区域(专业)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参与,全方位保证,达到对厨电生产、安装、维修全过程的安全进行不断监控、逐级调整、及时反馈和有效激励。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应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编制,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全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五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安全运营、安全服务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指定本制度。
第六条安全生产和运营贯穿于公司运营和服务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区域(专业)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生产(运营、服务)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的原则。
第七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运营。
第八条公司产品部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分别对其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公司客服部经理是公司厨电安装与维修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范围内的安全作业(安装与维修)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各岗位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作业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作业方面的义务。
第十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作业方面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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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检修作业(包括大修、项修、计划检修、临时检修、日
常维修)的安全管理,确保检修作业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安全事故发
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名词解释
(一)大修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生产系统停机并进行全面检修或
设备维护,检修时间一般在15天以上。
(二)项修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生产系统停机并进行局部检修或
全面设备维护,检修时间一般在2--15天。
(三)计划检修指根据生产情况,一个生产系统有计划的停机并
进行局部检修或设备维护,检修时间一般在1--2天。
(四)临时检修指单台设备或设施出现故障后进行的维修。
(五)日常维修指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或设施的完好日常进
行的检查、维修、保养等。
(六)动火作业指在存在火灾爆炸危险并确认为禁火的区域内或
需要在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路上进行的动火作业。
(七)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
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
的设施及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八)高空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
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九)交叉作业指一个区域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影响的作
业,如一个区域内存在空间上的交叉作业或不同单位人员的交叉作业,
一个区域可能受到相邻区域的送电、水、气(包括氧气、氮气、天然
气、蒸汽、压缩空气等)影响的作业。
(十)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指作业过程中存在动火作业、受限空间
作业、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吊装作业以及可能出现触电、倒塌、中
毒、窒息等危险的作业。
(十一)检修单位指需要进行检修的设备、设施所属的单位。
(十二)检修主体单位指在检修作业过程中以其人员为主进行检
修作业的单位。
第二条检修作业组织的安全管理要求
(一)大修、项修安全管理要求
1.检修单位在大修(项修)前10天制订大修(项修)安全管理方
案,经生产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审批。批准后,将大修(项修)安
全管理方案书面版和电子版报到生产部。如需要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
司完成的项目,检修单位应在开始检修前3天将检修项目清单通知动
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
2.大修(项修)安全管理方案的内容包括:
①大修(项修)安全管理网络,内容包括安全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分工、大修(项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②大修(项修)项目清单,包括内部检修项目和外协施工项目,
项目要齐全,不得遗漏。
③危险性分析:根据大修(项修)项目,分析检修环境和检修作
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害和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
④根据大修(项修)危险性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安全措施要切合
实际,具有针对性,科学、严密,便于执行,并层层把关。
3.大修(项修)期间,需进行交叉作业的项目,各作业单位必须分
别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现场监护,检修单位派专职人员负责各作
业单位之间安全作业的协调。
4.大修(项修)的安全宣传、教育要求:
①大修(项修)开始前,检修单位应在检修区域悬挂安全宣传横
幅、张贴安全管理方案,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点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利
用黑板报等载体宣传检修安全知识,鼓励班中采用喇叭广播安全注意事
项等方式营造检修安全氛围。
②大修(项修)开始前,检修单位对参与大修(项修)的管理人
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检修过程中存在
的所有不安全因素、大修(项修)的安全管理制度、各个检修项目的
具体安全措施、突发事故时的应急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