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特殊工种工作制度汇编范本

一、总则为保障特殊工种员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特制定本汇编。
本汇编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
二、适用范围本汇编适用于以下特殊工种:1. 高空作业工种:如电工、焊工、维修工等。
2. 化学品操作工种:如实验室技术人员、化学品搬运工等。
3. 机械设备操作工种:如挖掘机操作手、叉车司机等。
4. 特种作业工种:如爆破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
5. 其他特殊工种:根据实际情况,经公司认定需要遵守特殊工作制度的其他工种。
三、基本要求1. 特殊工种员工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熟悉并掌握相关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2. 特殊工种员工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特殊工种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4. 特殊工种员工应主动报告作业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四、具体规定1. 高空作业工种(1)高空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2)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3)高空作业区域下方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高空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清理现场,确保无安全隐患。
2. 化学品操作工种(1)操作前,必须了解化学品的性质、用途和危险特性。
(2)操作过程中,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3)化学品存放、使用和废弃,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4)发生化学品泄漏或中毒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3. 机械设备操作工种(1)操作前,必须熟悉机械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3)机械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相关部门。
(4)机械设备操作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 特种作业工种(1)特种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
(2)特种作业过程中,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确保作业安全。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特殊作业的操作流程,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作业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特殊作业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特殊作业是指对有创伤、有放射性、有毒性、有腐蚀性、易爆性等危险因素存在的工作场所进行的、有一定风险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特殊作业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控制风险、遵章守纪、综合治理。
第五条本制度的基本要求是:制定特殊作业计划、配备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装备、以及特殊作业的应急措施等。
第六条特殊作业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章特殊作业计划第七条特殊作业计划应由特殊作业负责人编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八条特殊作业计划应包括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风险评估、作业要求等内容。
第九条特殊作业计划应由特殊作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参与编制,确保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特殊作业计划应在作业开始前至少三个工作日报批或备案。
第三章特殊作业的人员配备第十一条特殊作业的人员配备应根据作业类型和风险等级确定。
第十二条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工作经验,并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十三条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与考核,确保其技能持续更新。
第十四条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流程进行操作,禁止擅自变动作业程序和操作方法。
第四章特殊作业的安全装备第十五条特殊作业的安全装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标准的要求。
第十六条特殊作业的安全装备应经过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更新和更换。
第十七条特殊作业的安全装备应配备充足,且适应特殊作业的需要。
第十八条特殊作业的安全装备应由特殊作业负责人负责购置、分发和使用。
第五章特殊作业的应急措施第十九条特殊作业的应急措施应事先制定,并告知作业人员。
第二十条特殊作业的应急措施应包括事故防范、事故报告、事故应急处置等内容。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篇)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特殊作业的顺利进行,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殊作业是指对具有特殊危险性的场所、设备或物品进行操作、维修、清洁、运输等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特殊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危险化学品操作、电气作业、起重作业、焊接作业、爆破作业等。
第四条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防止事故、保护人身、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五条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相关制度。
第六条全体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第七条特殊作业的管理人员要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职责,组织实施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全体员工有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事故隐患的责任,必须立即上报。
第九条对违反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章从事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从事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或资格证书,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合从事特殊作业。
第十三条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和安全规程,服从指挥,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或绕过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按照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和试验。
第十五条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紧急避险的能力,并熟悉应急救援预案和处理方法。
第十六条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严禁疲劳作业和品酒作业。
第十七条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在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上级或作业负责人。
第十八条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应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第三章组织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九条组织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安全知识,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1. 介绍特殊作业是指那些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由于工艺、环境、施工条件等因素所决定,在施工作业过程中需采取特殊措施,且有一定的危险性和复杂性的作业活动。
为了保障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和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就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阐述。
2. 目标与任务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安全风险,提高施工效率。
其任务包括:2.1、明确特殊作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其具备足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2.2、建立健全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机构,形成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2.3、制定详细的特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2.4、加强特殊作业现场安全监督,进行随机检查和教育培训;2.5、及时总结特殊作业事故的教训,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措施。
3. 组织与管理3.1、建立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制定安全方针,协调各个部门的安全工作;3.2、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策划和实施;3.3、制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3.4、建立特殊作业现场安全监督员制度,加强对特殊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
4. 安全措施4.1、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安全资格证书,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4.2、特殊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禁止入内、安全通道等;4.3、特殊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网、护栏等;4.4、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4.5、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5. 突发事件处理5.1、针对特殊作业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5.2、建立特殊作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及时响应和协调各项紧急处理工作;5.3、对特殊作业突发事件进行事后分析,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特种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模版

特种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特种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预防和避免特种作业中的事故和伤害,提高特种作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特种安全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工作业、起重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
三、管理责任1. 企事业单位应当成立特种作业管理委员会,明确特种安全作业的管理责任。
2. 特种作业管理委员会由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特种作业负责人、工会代表等组成。
3. 特种作业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特种作业现场负责特种作业的组织、安全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特种安全作业人员的招聘和培训1. 企事业单位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招聘前的体检、资格审查和心理评估,确保他们具备从事特种作业的身体条件和素质。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3. 岗前培训包括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应急处理等内容,并进行实操训练。
五、特种安全作业的管理要求1.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状况适合从事特种作业。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3.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熟悉特种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禁止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和无证上岗等行为。
5.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6.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事故,并配合企事业单位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六、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措施1. 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2. 特种作业现场应当设置警示标识,明确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确保作业安全。
3. 特种作业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如防护网、安全绳等,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进行。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特殊作业是指那些在作业过程中存在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殊防护措施的工作,如高空作业、射线作业、腐蚀性物质接触作业等。
为了确保特殊作业的安全进行,减少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一、制度目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特殊作业人员提供明确的工作流程和安全要求,规范特殊作业的操作行为,确保特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二、适用范围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包括特殊作业操作人员、监督人员以及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
三、责任和权利1. 特殊作业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定的工作任务,有责任向上级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2. 监督人员有责任对特殊作业操作进行监督,确保操作合规、安全有效。
3. 管理人员有责任制定和完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对特殊作业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四、操作规程1. 特殊作业操作人员应在进行作业前进行必要的培训,并持证上岗。
2. 特殊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操作方案,明确作业流程和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3. 特殊作业过程中,应戴好个人防护装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违章指挥或以身试法。
4. 特殊作业结束后,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检查相关设备和工具是否完好,并提交作业报告。
五、安全检查1. 定期对特殊作业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建立特殊作业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特殊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发现特殊作业操作存在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整改或报告上级领导。
六、应急措施1. 制定特殊作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责任人,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2. 特殊作业操作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了解应急逃生路线和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七、安全教育和培训1. 对特殊作业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组织特殊作业知识的培训和交流,推动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4篇)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特种作业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需要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才能从事的作业活动。
为了保证特种作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环境以及特种作业活动提供安全工作基本要求的规范性文档,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进行特种作业的部门和个人。
二、工作责任1. 本单位负责安排特种作业前的必要准备工作,确保特种作业现场的安全环境;2. 特种作业人员负责熟悉特种设备的操作、维护和故障排除等技术要求,并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3. 现场监管人员负责对特种作业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4. 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特种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5. 所有员工都有安全生产的义务,应积极参与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三、特种作业管理1. 特种作业设备的管理特种作业设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每台设备都应有相应的设备台账。
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并记录相关维护情况。
设备报废后应及时进行处置。
2.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活动。
本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定期进行进修和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按照作业程序操作设备。
3. 特种作业现场的管理特种作业现场应根据作业需要进行布置,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现场工作人员应畅通安全疏散通道,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现场应明确作业区域和非作业区域的划分,并采取必要的封锁和警示措施。
4. 特种作业的安全控制特种作业应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和标准作业规范,并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或缺失。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足够的应急处置能力,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5. 特种作业事故的处理特种作业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和救援,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5篇)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对特殊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特殊作业过程中事故的发生。
2.特殊作业定义: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3.特殊作业管理的范围:空压机、电气、厂区机动车辆的操作人员。
4.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者,经劳动部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有上岗证方可上岗操作。
5.取得上岗证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复训,复训期限:特殊作业人员二年一次。
6.特殊作业由于作业的危险性,因此对特殊作业人员的身体素质提出较高要求。
每二年进行一次体检,对患禁忌症的特殊作业人员应由综合管理科发通知书调离。
7.特殊作业人员应遵守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8.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应给予奖励,并记入员工档案;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扣证____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对情节严重者给予扣款处理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2)一、背景和目的特殊作业是指对一些特殊环境、特殊设备、特殊工艺条件下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操作。
这类作业相对危险,需要特定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工作安全和顺利进行。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特殊作业的操作流程,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作业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进行特殊作业的各个部门、车间和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深水作业、火工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
三、责任和权限1. 作业负责人:负责特殊作业的组织和管理,包括确定作业人员、分配工作任务、制定作业计划、组织培训和事故应急演练等。
作业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作业经验和管理能力,并且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2.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负责人的指示进行作业,不得擅自变更作业计划或操作方法。
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熟悉作业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且要严格遵守作业现场的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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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川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编制: 审核: 批准:2015 年12月10日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i目的加强对公司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安全。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作业。
3职责与权限3.1公司安环科负责各类作业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动火、高处、受限空间、抽堵盲板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设备科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吊装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
3.2 作业负责人对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4程序和基本要求4.1基本要求4.1.1各类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4.1.2当在同一作业点有多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4.1.3作业中焊接、电工、登高架设、带压堵漏等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资格。
4.2作业管理4.2.1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2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3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4抽堵盲板作业按《抽堵盲板安全规范》执行。
4.2.5 动土作业按《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6 断路作业按《断路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7 受限空间作业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8临时用电作业按《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3作业人员管理4.3.1作业负责人作业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3.2作业人作业人应对作业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监护人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
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4.3.4分析人员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4.3.5安全员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监督办理作业相关票证,并检查相关作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分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4.3.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作业的各级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并通过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判断作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5相关文件5.1《动火作业安全规程》5.2《吊装作业安全规程》5.3《高处作业安全规程》5.4《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程》5.5《动土作业安全规程》5.6《断路作业安全规程》5.7《受限空间安全规程》5.8《临时用电安全规程》6记录6.1《动火作业许可证》6.2《吊装作业许可证》6.3《高处作业许可证》6.4《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6.5《动土作业许可证》6.6《断路作业许可证》6.7《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6.8《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吊装作业安全规定1吊装作业在检维修和安装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2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2.1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2.2相关部门对有关安全事项进行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2.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2.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是否有汽车防火罩。
2.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2.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
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3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3.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现场作业的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3.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3.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3.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的重物。
3.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3.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
3.7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3.8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3.9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3.10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4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4.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应断开电源开关。
4.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
4.3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4.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5《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5.1凡使用汽车吊装机械吊装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设备科负责办理。
5.2项目单位负责人到设备科办理《作业证》,设备科应到作业现场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
5.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
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作业内容及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5.4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5.5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1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2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2.1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2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2.3二级动火作业2.3.1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3.2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环科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2.4遇节、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3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3.1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3.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票。
3.1.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3.1.3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特殊动火作业规定执行。
3.1.4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
3.1.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3.1.6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3.1.7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3.1.8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3.1.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3.1.10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应设置防晒设施。
3.1.11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3.2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 3.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3.2.1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3.2.2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3.2.3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应通知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2.4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3.2.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
4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4.1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4.2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在不小于动火点10 m范围内进行动火分析。
4.3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
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4.4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4.5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寸,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 (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寸,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 (体积百分数)。
5职责要求5.1动火作业负责人5.1.1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5.1.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5.1.3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5.2动火人5.2.1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并逐项确认。
5.2.2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可拒绝进行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