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公司法练习题及原文2
2023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3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练习题(二)及答案单选题(共30题)1、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适当性管理制度,其内容包括()。
A.Ⅰ、ⅡB.Ⅰ、Ⅱ、ⅢC.Ⅰ、Ⅱ、Ⅲ、ⅣD.Ⅲ、Ⅳ【答案】 C2、收购人未按照本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的罚款。
A.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B.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C.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D.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答案】 C3、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的核心是()。
A.收益性和安全性B.净资本和收益性C.净资本和流动性D.安全性和流动性【答案】 C4、债券存续期内,企业披露定期报告应当遵守的要求有()。
A.①②③④⑤B.①②③C.③④⑤D.②③④【答案】 B5、证券公司从事自营业务的,应当建立严密的自营业务操作流程,()应当相互分离,并由不同人员负责。
A.Ⅱ、Ⅲ、ⅣB.Ⅰ、Ⅲ、ⅣC.Ⅰ、Ⅱ、ⅣD.Ⅰ、Ⅱ、Ⅲ【答案】 C6、(2020年真题)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即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从业人员,主要包括()。
A.I、IIB.I、IVC.II、IID.III、IV【答案】 A7、按照《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的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等进行合规审查,也应当对下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检查。
以下关于合规审查和合规检查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规负责人对申请材料或报告中的基本事实和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B.证券公司不采纳合规负责人的合规审查意见的,应当将有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决定C.证券公司应当建立新产品、新业务评估与决策机制、合规负责人和合规部门应当对新产品、新业务发表合规审查意见D.合规检查包括例行检查与突击检查【答案】 C8、证券公司的信息报送分为两类,一类为定期报送,一类为不定期报送。
以下不属于定期报送的内容是()。
证券法考试题及答案解析

证券法考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选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的基本原则是()。
A. 公平、公正、公开B. 诚实、信用、合法C. 公开、公平、公正、合法D. 合法、合规、诚信答案: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条规定,证券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
2. 下列哪项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证券种类?()。
A. 股票B. 债券C. 期货D. 投资基金份额答案: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条规定,证券包括股票、公司债券、政府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期货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证券种类。
二、多选题1.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业务,应当具备以下哪些条件?()A. 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B.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C. 有符合规定的业务范围D. 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答案:ABC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五条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业务,应当具备规定的注册资本、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业务范围以及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
2.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证券法禁止的操纵市场行为?()A. 通过虚假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B.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C. 通过散布虚假信息影响证券交易D. 通过合谋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答案:ABC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通过虚假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通过散布虚假信息影响证券交易、通过合谋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
三、判断题1. 证券公司可以为其关联方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关联方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2. 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直接买卖证券。
()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直接买卖证券。
四、简答题1. 简述证券法对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
新公司法试题及答案

新公司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新公司法,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多少?A. 10万元B. 50万元C. 100万元D. 200万元答案:A2.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是以下哪些?A. 货币B. 实物C. 知识产权D. 所有以上答案:D3. 根据新公司法,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的期限是多久?A. 1年B. 2年C. 3年D. 5年答案:C4. 新公司法中,公司章程的修改需要经过多少比例的股东同意?A. 1/2B. 2/3C. 3/4D. 全体股东答案:B5.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对外投资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多少?A. 30%B. 50%C. 70%D. 100%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1. 新公司法中,公司可以采取哪些组织形式?A. 有限责任公司B. 股份有限公司C. 个人独资企业D. 合伙企业答案:A B2. 根据新公司法,公司股东享有以下哪些权利?A. 表决权B. 选举权C. 被选举权D. 分红权答案:A B C D3.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设立哪些机构?A. 股东大会B. 董事会C. 监事会D. 经理答案:A B C4. 根据新公司法,公司合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股东大会决议B. 相关债权人同意C. 相关政府部门批准D. 合并协议答案:A B C D5. 新公司法中,公司解散的情形包括哪些?A. 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B. 股东大会决议解散C.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D. 被依法宣告破产答案:A B C D三、判断题1. 根据新公司法,公司可以不设立监事会,只设立一名监事。
(对)2.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过董事会的同意。
(错)3. 根据新公司法,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每年至少公布一次。
(对)4.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可以以劳务出资。
(错)5. 根据新公司法,公司设立时,股东的出资可以分期缴纳。
(对)四、简答题1. 简述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
答案:新公司法要求公司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确保公司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同时保障股东权益,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透明度。
新公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新公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公司设立的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A. 人民币100万元B. 人民币50万元C. 人民币30万元D. 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答案:D2.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可以采用哪些方式出资?A. 货币B. 实物C. 知识产权D. 以上都是答案:D3. 公司章程的修改,需要经过哪些程序?A. 董事会决议B. 股东大会决议C. 监事会同意D. 以上都不是答案:B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哪些行为?A. 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B.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C. 挪用公司资金D. 以上都是答案:D5.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需要哪些程序?A. 董事会决议B. 股东大会决议C.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D. 以上都是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6. 下列哪些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A. 有限责任公司B. 股份有限公司C. 个人独资企业D. 合伙企业答案:A B7. 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以下哪些?A.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B.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C. 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D. 修改公司章程答案:A B C D8. 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哪些?A. 召集股东大会B.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C.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D. 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聘答案:A B C 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9.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一人公司。
()答案:正确10.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分期缴纳。
()答案:正确11.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不设立监事会。
()答案:错误12. 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答案:正确13. 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答案:错误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14. 简述公司法对公司设立的基本要求。
答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的基本要求包括: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有符合规定的公司住所;有符合规定的公司章程;有符合规定的股东或发起人。
新公司法试题和答案

新公司法试题和答案
1.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可以将公司划分为人合公司
与XXX。
典型的XXX是股份有限公司。
2.XXX净资产额为5000万元,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其向外投资额不得超过2500万元。
3.两家国有企业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董事会中
的职工代表应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4.甲、乙两人拟设立XXX,董事会由甲、乙、丙三人组成,丙为董事长。
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的申请文件是甲、乙、丙的身份证明。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时间是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作出予以核准登记的决定之日。
6.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
丙的出资为房产,估价为30万元。
公司成立半年后,丁加入
该公司,成为股东。
甲、乙、丁的出资均为现金,并已足额缴纳。
后该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
现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丙应当补足其
出资差额,甲、乙、XXX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
产清偿债务。
7.以下几种出资形态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信用出资。
8.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分本公司的股票。
这是公司法的规定。
新修订《证券法》竞赛题试题与答案

新修订《证券法》竞赛题试题与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1. 新修订《证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该法于()正式开始实施。
[单选题] *A、2020年2月29日B、2020年3月1日(正确答案)C、2020年3月31日D、2020年4月1日2. 新修订《证券法》规定,我国现行证券发行制度为()。
[单选题] *A、审批制B、核准制C、注册制(正确答案)D、审定制3.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以下对证券公开发行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单选题] *A、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属于公开发行B、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正确答案)C、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属于公开发行,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D、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4.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法》的适用范围不包括()。
[单选题] *A、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B、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C、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D、证券衍生品(正确答案)5.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的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发行并上市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
[单选题] *A、责令发行人回购证券(正确答案)B、撤销发行注册决定C、责令发行人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D、终止上市6.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以下有关证券承销的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 *A 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B、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C、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D、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五千万的,需由承销团承销(正确答案)7.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的,为发行失败。
公司法练习题及答案【优质版】
公司法练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甲为朝阳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现朝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合并决议,依法向债权人发出通知、并进行公告。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甲在法定期间内有权要朝阳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该法定期间为()。
A.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B.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60日内C.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D.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60日内2.甲上市公司在成立6个月时召开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随时转让B、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即日起可以对外转让C、公司收回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用于未来1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D、决定与乙公司联合开发房地产,并要求乙公司以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作为履行合同的质押担保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可以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的是()。
A.公司分立B.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C.公司年度报告D.修改公司章程4甲、乙、丙三个国有企业于2006年8月1日共同投资设立新阳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月31日,新阳公司召开股东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选举和更换全部董事B.审议批准公司的弥补亏损方案C.解聘公司经理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时间是( )A、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予以核准登记的决定之日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C、申请人收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D、公司成立公告发布之日6甲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其规定的时间为:()。
公司法第一二章练习题
公司法第一-二章练习题————————————————————————————————作者:————————————————————————————————日期:ﻩ第一章公司法(总则练习题)一单选题:1 国有独资公司从性质上讲属于A股份有限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C独资企业D无限公司「」2关于我国现行公司法的特点,下列何者是错误的A 确立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原则B 专章规定法律责任C严格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票的发行及上市D只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公司形式,是我国公司法的缺陷「」3下列哪项不属于公司的法律特征A 独立性B组织性C合法性D营利性「」4 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是A以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形式为标准划分的B以公司股东构成和股份转让方式为标准划分的C 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划分的D 以公司之间的控制依附关系为标准划分的「」5以下对公司法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A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B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组织法的双重性质C 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D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实体法的双重性质「」6 以下经济组织,具有法人资格的是A 国有独资企业B个人独资企业C 个人合伙D集团企业「」7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50万元,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后,该公司的资产达到了150万元,问:该公司现在对外清偿债务时,以为限承担责任。
A 其注册资本50万元B现有资产150 万元C现有资产150 万元扣去注册资本50万元后的100万元D 股东个人全部资产「」8 住所地在上海的甲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
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乙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40万元。
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与乙公司发生了纠纷,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A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当事人独立承担B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乙公司的授权,所以租赁合同无效C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D 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公司和其分公司连带承担「」9甲公司由三名股东出资设立,其登记注册地在上海市A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后将其董事会的一部分办公地点移至B区,后该公司又在杭州设立一分公司,并将其董事会的另一部分移至杭州,2003年9月,因其在苏州的一个合资项目,该甲公司董事会的一小部分办公地点又移至苏州,甲公司的债权人因甲欠债不还,欲起诉,应诉至A 上海市A 区法院B上海市B 区法院C杭州市法院D苏州市法院「」10张某欲以自己拥有产权的房产作为投资与他人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公司成立后,张某仍享有对房屋享有所有权B 公司成立后,张某不享有对房屋的所有权,但公司转让房屋需经张某同意C公司成立后,公司享有房屋所有权D公司成立后,房屋由公司和张某共同所有「」11上海市五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共同发起成立属于集体所有制性质的某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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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发行、交易和证券公司监管若干重要制度修订的情况介绍冯鹤年(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证券业协会高主任(主持人):这次《公司法》和《证券法》是全面修订,大家知道修订和修改是不一样的,修改的内容比较少,往往是对这几条进行修改,然后做个修改决定。
这个修订是全面修订,基本上对大部分内容都要进行修改,所以叫做修订。
法律中的修改和修订的区别主要就在这。
昨天法工委的李副主任和黄副主任给大家进行讲解,今天我们请到了证监会法律部的冯鹤年副主任来给我们授课。
冯主任多年从事《证券法》制工作,这次又参加了《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全面修订工作,从始至终参加了立法工作,对于这两法修订了哪些内容,为什么这么修订,应该说冯主任可以做出权威的解释。
这对于我们今后证券业开展工作也十分有意义。
下面就请冯主任给我们授课。
冯鹤年:各位上午好,今天根据大会安排让我就有关的证券的发行、上市、证券交易以及证券公司的监管等一些方面的问题给大家做一些介绍,昨天下午李主任作为最高立法机关、最权威的领导已经做了全面的阐述。
今天来讲的话给我的难度也很高。
李主任在98年的《证券法》的制定时是《证券法》律室的主任。
在李主任的指导下,这次《证券法》的修改都是在李主任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完成的,在大局上,李主任比我们掌握的更权威。
接下来借助这段时间我想就一些具体的问题给大家做些介绍。
先简要的介绍一下我们这次法律修改的基本背景情况。
从我们监管工作者角度谈谈我们的感受。
98年制定的《证券法》从99年7月1日实施到现在,过去了6年时间,应该说6年时间并不长,在不到6年的时间里,这次做个整个的全面的修订,这次的修订和一般的修订案是不一样的。
它是一个全面的修改,实际上从条文变化上大家也能看出来,基本上原封不动的条文大概不到40条。
在这6年不到的时间把这部法律整个重新修改,据我所知,在我们国家的立法史上还是不多见的。
其他的(如果有变化)中间做一条修订案。
美国的1933年的《证券法》直到1975年才开始修改,用了40多年,而我们用了6年,就整个大换血。
什么要做这样的调整,实际上当初从证监会的角度,也没有想到要做如此大的修改,当初动议要修改不是在第6年而是在《证券法》实施3年的时候,已经就开始提出这个问题。
当初在2001年《证券法》实施3周年的时候,全国人大搞了一次《证券法》实施的大检查,对《证券法》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当时成思危副委员长当组长,分了几个小组到全国各地对《证券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所以有关《证券法》的实施中的一些问题和意见检查组给人大常委会做了一个报告。
大家都知道,在2001年市场还是比较热的时候,陆续出现了一些问题,包括当时出现的如上市公司质量不高、上市公司造假等问题逐渐暴露,各个方面对监管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
在检查组向人大报告的会上,人大及检查组明确提出来证券市场出现一些问题,这里就讲到立法方面的问题,就是《证券法》所规定的一些内容不适宜证券监管工作的需要,需要适时的对《证券法》进行修改,在《证券法》实施了3年的时候就提出了这个问题。
在此之后,每次人大政协会议期间,人大代表都陆续提出议案,建议修改《证券法》,最多的一次有230人大代表提议修改。
当时证券市场的情况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证券市场这些年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人大代表通过各种途径来反映这个问题。
《证券法》修改开始提上议事日程,作为监管部门证监会开始研究《证券法》修改工作,到2003年年初,人大才正式将《证券法》的修改列入立法计划。
在这之前我们一直在着手研究,系统的研究。
7月份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修改小组,专门组织人员对这个法进行修改。
当时计划在当年年底提交人大进行审议。
在这个个过程中正式组建了一个小组,在修改过程中各个方面对《证券法》如何修改,修改哪些内容意见分歧很大。
就是怎么改、改哪些内容、是大改还是小改,各方面意见完全不一样,特别是对一些重大问题大家意见分歧更大。
在证监会初步提交人大的修改建议里,我们证监会从当时的情况考虑,从客观需要考虑,主要是对我们监管过程中遇到的突出的问题进行修改。
对一些大的宏观政治方面的问题我们当时也没有把握,最终会不会改,朝哪个方向改我们没有提出这方面的建议。
只是对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制度性的修改给人大提出建议。
到人大以后各个方面认为意见比较集中,对于怎么修改,修改哪些东西,除了我们提交的这些修改建议外,其他的涉及大的金融政治的问题这次要不要改,是大改还是小改的问题也提到了议事日程。
这个所谓的大改主要是就有关的大的金融政策,比如大家都知道所谓的五大问题,就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问题、现货交易的问题、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的问题、银行资金入市的问题,还有国企炒股的问题,这几个问题当时从我们证监会的角度来看都没敢动。
因为这些问题不是证监会这个层面所能考虑的问题。
到了人大以后,人大的有关领导对各个方面提出了这些问题,改不改,如何改,不管改不改,都要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就是要拿出来讨论。
7月之后除了我们提出的制度性修改议案以外,主要围绕这五大问题,还有一些衍生品市场的问题,多层次市场的问题,这些大的问题先拿出来讨论,各个方面的意见分歧非常大,原定03年年底提交人大的,因为在这些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当年就没有提交人大,因为时机还不成熟,跨了个年度到04年以后,仍然对这个问题在调查、研究、讨论。
期间国务院领导,人大领导也对这些问题给予了极大关注。
国务院领导,人大副委员长都分别、专门听过对这几个问题的汇报。
什么思路、大体怎么改人大几个副委员长都听了汇报。
应该说《证券法》修改当时得到国务院和人大领导的高度关注。
在2004年整个一年里,主要还是对这些重大问题进行调查、论证,对一些意见分歧比较大的,有些意见就认为《证券法》修改目前时机不成熟。
所以当初决定提交人大的时间一拖再拖。
所以比较《证券法》和《公司法》两者,《公司法》是2004年年初才正式启动,但是它仅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实际上到当年的年底就提交到国务院进行审议。
国务院审议完了以后,2月份提交人大,《公司法》比《证券法》进展要顺利的多,这也说明我们的《证券法》确实比较复杂。
由于各个方面达不成一致意见,要提交决议的时间无限期往后拖。
这期间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三中全会就明确提出了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在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报告里,提出了要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
继续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扩大直接融资,这是在党的文件里第一次比较系统的阐述国家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这样一个要求,有了党中央这个决定之后,在04年年初,国务院发布了《国九条》,《国九条》的发布应该所是进一步对党中央关于发展资本市场这样一个要求的进一步具体化,对资本市场发展《国九条》做了一个全面的规划,明确了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提出了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文件里对发展资本市场的目标和方向明确了,对具体要求也有措施。
包括扩大品种的问题,鼓励合规资金入市的问题,包括建立银行和证券协调发展机制的问题,协调发展的问题。
这些都是在三中全会文件和《国九条》里都有答案。
还有多层次市场的问题,明确要建立多层次市场,应该说党中央和国务院文件发表以后对于整个的修改工作起了一个巨大的推动作用。
立法离不开党中央关于资本市场的一个总体部署和安排,既然在党中央文件里有个明确要求,法律也应该与之相适应。
必须把党中央有关发展资本市场的要求,应以法律的形式把一些成熟的政策和经验固定下来。
关于要实现党中央国务院发展资本市场目标和任务也必须要有更加完善的法律作保障。
所以在三中全会决定和《国九条》发布以后,客观上也要求《证券法》与之相适应。
《国九条》和三中全会里面都提出了要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的问题,而我们《证券法》还规定了银行资金违规入市、国企不能炒股类似这样的规定,跟我们当初制定《证券法》背景已经完全不一致了。
所以,《国九条》发布以后,《证券法》要不要修改,要大改还是小改的问题已经有了比较一致的意见。
至少在争论的问题上都能找到答案。
所以对于我刚才讲的这五大问题通过《国九条》的发布之后都能找到答案。
但紧接着下面还有一个怎么修改的问题,毕竟立法和制定政策是两件事情。
虽然成熟的政策可以把它当作法律,但是政策文件不能代替法律。
有些政策文件可以作为规定,但是不成熟的未必在法律中能够得到体现。
虽然三中全会决议和《国九条》对一些发展资本市场的大的宏观的方针政策确定了,但是具体怎么落实,在法律上怎么落实还需要研究。
在这期间,各方面对于如何修改,特别是一些重大方面如何修改,各个方面都在论证,不是改不改的问题,而是如何改的问题。
对这个五大问题我们《证券法》从7月份启动到05年4月提交人大第一次审议应该说这不到两年的时间,用了18个月的时间,主要在这些重大政策问题上在讨论。
技术上的问题主要还是参考了证监会的建议稿,但是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作为证监会这一层面没办法碰这些问题。
我们知道在立法上要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包括证券公司融资融券问题,因为当时基于那样一个背景,虽然证监会对这些问题做了研究但还是没有敢动。
我们在报给全国人大建议修改《证券法》的过程中主要还是从技术角度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所以,一开始对多大幅度的修改我们心里也没有底。
在这种情况下,用了那么长的时间对这些重大政策问题各个方面基本上达成一致,对于那些重大问题首先是国务院有一致的意见,虽然我们的《证券法》和《公司法》提案单位不一样,《证券法》由全国人大直接负责修改,《公司法》是国务院组织修改。
(证券法)当初是由人大组织起草,这次也是人大负责组织修改,在这期间,要充分听取国务院有关方面的意见。
但是它的修改工作是由人大直接做的。
经过各个方面的努力,在一些重大政策问题上,基本达成一致。
这样才在4月份提交人大进行第一次审议,《公司法》是2月份提交审议的,所以《公司法》的进展比《证券法》要顺利的多,因为在重大问题上达成一致,那么技术性知识就相对容易多了,后面应该说是非常顺利的。
一共用了三次审议,只用了半年时间,4月份一次,8月份一次审议,到10月份通过。
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争论的时间比较长,也比较充分,在4月份提交人大以后,在重大条款上基本都没动。
因为前面已经经过充分的论证。
后面的几次修改主要是常委会委员和其他一些部门针对其他一些条款提出一些意见。
涉及一些重大的政策性条款基本上一个字都没动。
到今年10月底通过比我们预想要顺利的多。
这最后一稿提交以后,又涉及到一个跟《公司法》衔接的问题,因为2月份审议的《公司法》,到4月份审议《证券法》,这两个议题一开始是不同的提案单位。
那边是国务院,这边是人大,但是到了国务院提交人大以后都统一到人大法工委这个全国人大立法的办事机构,继续进行统一调整,这样的话,根据各个方面的意见,就提出了对《证券法》和《公司法》这两部法律各自调整的范围要重新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