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完工文件及档案整理标准

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

完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标准

1 总那么

1.1 为统一四川省交通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完工文件的编制及标准项目档案的整理,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在四川省境内建设的交通重点项目(含重点公路工程、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的完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完工档案验收,地址交通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2 依据

2.1 交通部交办发[2001]390号《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方法>的通知》

2.2 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组成的一样要求》

2.3 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及档案整理标准》2.4 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档发字[1997]15号《关于发布<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治理记录方法>的通知》

2.5 交通部[87]交办字315号《交通部关于颁发<交通部科学技术档案分类编号方法>的通知》

2.6 交通部交财发[2000]207号《关于印发<交通大体建设项目完工决算报告编制方法的通知》

2.7 交通部交公路发[1995]1081号《公路工程完工验收方法》

2.8 JTJ071--98《公路工程质量查验评定标准》

2.9 国家计委、国家档寒局国档发[1988]4号《大体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治理暂行规定》

2.10 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90]17号《关于印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完工验收方法”的通知>的通知》

2.11 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92]8号《大体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方法》2.12 国家档案局档发字[1997]20号《关于发布<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方法>的通知》

3 名词说明

3.1 项目文件

指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及完工验收全进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象、声像等形式的以纸质、胶片、磁介、光介等载体形式存在的全数文件,包括前期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完工图文件、完工验收文件等。

3.1.1 项目前期文件

指工程动工以前在立项、谈判、审批、勘测、设计和工程准确进程中形成的文件。

3.1.2 项目施工文件

指项目施工进程中形成的反映项目建筑、安装情形的文件。

3.1.3 项目监理文件

指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工期和建设资金利用等内容进行操纵的文件。

3.1.4 项目完工图文件

指项目完工后依照依照工程实际情形所绘制的图纸(简称完工图)。

3.1.5 项目完工验收文件

指项目完工后试运行中和完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

3.2 项目档案

指通过鉴定、整理-归档后的项目文件。

3.3 归档

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项目完成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经整理的全数相应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各机构将项目各时期形成并通过整理的文件按期报送档案治理机构(或人员)。

3.4 完工验收

是指建设项目完工、试运行后,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对项目的全面考核、检查。

3.5 建设项目

指建筑、安装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活动中,依照一个整体设计进行施工的独立组成的单位。

3.6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

3.6.1 单位工程是指在建设项目中,依照签定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能够单独作为本钱计算对象的工程。

3.6.2 分部工程

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假设干个分部工程。

3.6.3 分项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式、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假设干个分项工程。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划分,按《公路工程质量查验评定标准》(JTJ071—98)附录A执行。

4 建设各方责任

4.1 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业主)负责组织、和谐和指导设计单位、施工单

位和监理单位的项目完工文件编制和项目档案整理,并依照本标准结合各建设项目实情,制定相应的完工文件编制实施细那么。

4.2 项目建设各有关单位的编制工作分工依照《交通建设项完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一)要求执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完成各自的立卷、编制工作,经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移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将项目建设各时期、各单位形成的材料依照项目档案整理的有关要求进行汇总、整理和分类、排列。

4.3 建设项目在招标、投标和签定设计、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当设立专门条款,明确规定有关方面提交完工文件的套数、费用、时刻,和对项目文件的整理、归档的责任。

4.4 项目文件的搜集、整理、归档和项目档案的移交应与项目的立项预备、建设进度和交工、完工验收同步进行。

项目交工验收前,应完成文件材料的编制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或该建设项目批准初步设计单位的档案机构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项目治理机构对有关完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预验收,并提出预验收报告。

项目交、完工验收时,档案行政治理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应派人参加,并提出工程项目档案验收意见。完整、准确、系统的项目档案是建设项目完工验收的必备条件。

依照国家和省对重志建设项目档案治理要求,在工程项目动工、项目档案预验收、项目正式完工验收等各时期,由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别离填报《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治理记录表》(附件十)。

5 项目文件的搜集

5.1 建设项目各时期文件的搜集与各方责任

5.1.1 建设项目在项目预备时期形成的立项、项目治理等前期文件,和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搜集、积存;勘探设计单位负责勘探设计文件的搜集积存,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有关材料。

5.1.2 建设项目在施完工时期形成的文件,凡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数文件的搜集、积存、整理,然后由总包单位进行汇总,并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凡由建设单位别离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搜集、积存其承包项目全数文件;项目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搜集、积存。

5.1.3 建设项目工程文件的治理应列入项目建设工程打算、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工作标准和职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考查方法。

5.2 搜集范围

凡是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载体的文件,都应搜集齐全,归入建设项目成套档案。其范围见《交通建设项目完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见附件一)。

5.3 搜集时刻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前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形吸时搜集;凡是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必需第一由建设单位(或同意委托的承包单位)记录、归档,再行译校、复制和分发利用。

5.4 文件质量要求

5.4.1 笔迹清楚,图样清楚,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5.4.2 归档的文件材料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红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书写、绘制。

5.4.3 关于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托裱,对批语、签注意见写在文件装订线

上的,应予以粘贴补宽;各类大小不一的文件应适当补镶或折叠成210 X297mm (A4)规格。

5.4.4 不易保留的文件应复制,复制件放在原件后立卷;电传文件也应复印归档,并加以说明。

6 项目完工文件的编制

6.1 建设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依照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形和合同规定的要求,对搜集、积存的文件进行编制。编制要求如下:

6.1.1 施工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凡文件未知足合同或协议规定份数的,应按要求复制补齐。

6.1.2 依照《交通建设项目完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及建设项目实际情形,进一步搜集所缺少的重要文件。

6.1.3 对施工文件、施工图的准确性和更改情形进行核实,并按要求修改到相应的文件上。

6,2 项目完工图表的编制

项目完工图表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完工图的编制应准确、清楚、完整、统一,真实反映工程完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形。(完工图式样见附件二)

完工图的套数按附件一中“保管单位”数确信,每一个保管单位一套,凡在大中城市计划区范围内的重要大体建设项目,应依照《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方法》第五条,可与所在城市的城建档案馆协商,如需要可再编制一套与城市建设、计划及其治理有关的完工图,交所在城市的城建档案馆。

7 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

7.1 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数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必需按档案治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建设、设计、施工及监理等)进行整理。其组卷要求:

7.1.1 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文件、承包合同、合同谈判和工程交、完工验收时期形成的完工验收文件、工程决算及审计报告等有关文件材料应由建设单位依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期、性质、内容分类整理组卷。

7.1.2 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材料包括地质勘探资料、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整体计划设计、工程概预算、施工图设计等由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按项目、时期、单位和分部、分项工程、专业别离整理组卷。

7.1.3 建设项目施工时期形成的施工文件材料由施工单位负责组卷。其中动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打算、施工日记及中间验收等别离按合同段集中组卷。各项施工原始记录、监理签认的质量保证文件材料等按线路进行方向,结合单位工程(含分部、分项)及不同专业,别离整理组卷。完工图的组卷见附件一。

7.1.4 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形成的监理文件材料包括监理通知、开(停、复)工令、备忘录、有关会议记要、施工质量查验分析、合同治理文件、打算进度治理文件、工程质量操纵文件、工程技术治理文件、工程计量与支付文件、与总监及参建单位的来往函、监理日记等由监理单位按时期、问题分类整理组卷。

7.l.5 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维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7.1.6 卷内没有重份文件;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7.2 卷内文件的排列

7.2.1 治理性文件按问题或重要程度排列。

7.2.2 项目工程技术文件按治理、依据、施工程序、工程质量评定、实

验检测、证明材料等排列。

7.2.3 设备文件按依据性、设备开箱验收、随机图样、设备安装调试和设备运行维修等材料排列。

7.2.4 完工图按里程、专业、图号排列。

7.2.5 卷内文件一样批文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转发文件在前,被转发文件在后;文字在前,图样在后;有译文的外文资料,译文在前,原文在后。

7.3 案卷编目

一个完整案卷由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及备考表组成。案卷编目包括编写页号,填写卷内目录和卷内备考表,编写案卷封面和案卷目录。

7.3.1 编写页号: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在有文字和图表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下角、反面的左下角用编号机从1起逐页编号;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7.3.2 卷内目录的编制

卷内目录由序号、文件编号、责任者、文件材料落款、日期、页号、备注等组成;排列在卷内文件材料的首页之前。

(1)序号,填写文件排列的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2)文件编号,填写文件文号或图样图号。

(3)责任者,填写文井形成部门或要紧责任者,可采纳通用简称。

(4)文件材料落款,填写文件题目全称,没有题目或题目不能说明文件材料内容的,应自拟题目并用“[ ]”括上。

(5) 日期,填写文件材料的形成日期。

(6)页号,填写每份文件首页上标注的页号;最终件注起止号。

(7)卷内目录一式两份,一份随案卷装订,另一份按档号装订成册,便于卷内文件检索。

7.3.3 卷内备考表的编制

(1)卷内备考表排列在文件材料的尾页以后。

(2)说明包括:卷内材料的件数、页数和在组卷和提供利用进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3)立卷人应由责任立卷人签名,并填写完成立卷的日期。

(4)检查人应由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并填写审核的日期。

(5)互见号应填写反映同一内容形式不同且另行保管的档案保管单位的档号。档号后应注明档案载体形式,并用括号括起。

7.3,4 案卷封面的编制

案卷封面由案卷落款、立卷单位、起止日期、保管期限、密级、档号、档案馆号等组成。

(1)案卷落款,由立卷者编制,应简明、准确揭露卷内文件的内容,结构完整、文字通顺、标点正确,字数不超过50个宇。其大体魄式为:起讫桩号(或中心桩号)+工程名称(或分项工程名称)十本卷要紧内容+文种(如报告、批复、查验单、图)。

(2)立卷单位,填写负责组卷的部门或项目负责部门。

(3)起止日期,填写案卷内文件材料形成的起止日期。

(4)保管期限,填写组卷时划定的保管期限。

(5)密级,依据保密规定填写卷内最高密级。

(6)档号,由全宗号、分类号、案卷顺序号组成。

档号例如:

×—× ×· ×· ×· ×—× 案卷顺序号

层次之间用“.”符号隔开。

全宗号(单位代号):用2--4通厅统一给定。

大类号:参照交通部科技档案分类编号方法类中公路工程类,那么表示为GL5。

属类号:参照交通部科技档案分类编号方法路类中公路工程类的道路类,那么表示为1。

项目代号:立档单位所含项目代号,用2--4个阿拉伯数字或拼音字母表示。 立卷单位代号:能独立组卷的部门代码,如各合同段代码,可用2一4个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相结合来表示。

小类号:依照附件一中“小类”内容分类填写代号。未包括的内容能够增设新类,须报省交通厅审定。

案卷顺序号:依照附件一内容,在小类下按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编写案卷流水号。

7.3.5 案卷目录的编制

每套档案编制一式两套案卷目录,由归档部门(或治理人员)按每卷案卷封面对应栏目填写后,随归档档案一路移交或保管。

7.4 案卷装订要求

7.4,1 完工图按297mmx210mm规格折叠装订。

7.4.2 案卷内不同尺寸文件材料要折叠成297mmX210mm的统—幅面。

7.4.3 装订时必需去掉金属物,装订边和下边取齐,采纳三孔—线装订在文件左侧中部,距订口边lOmm,装订长度120mm。结头为死结,结头在背后中孔。

7.4.4 案卷封面、卷内备考表别离粘贴在装订好的文件材料的封面和封底,不露装订线。

7.5 卷盒、卷皮、各类表格规格及制成材料

7.5.1 卷盒外表尺寸为305mmX220mm,采纳牛皮纸板双裱压制。

7.5.2 案卷封面、卷内备考表尺寸为297mmx210mm,采纳150克牛皮纸。

7.5.3 案卷目录、卷内目录等表格尺寸为297mmx210mm,采纳70克白色书写纸或胶版纸。

7.5.4 卷盒、卷皮、各类表格规格式样见附件三至附件七。

7.6 项目文件归档

7.6.1 建设项目的承包(施工、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可分时期分期)后三个月内将经整理所形成的项目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7.6.2 建设单位各机构应将项目各时期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期或按时期向档案治理机构归档。

7.6.3 归档文件必需完整、成套、系统,文件材料质量符合5.4的要求,并经建设单位审查,填写《案卷归档签证单》(附件八),同时报送的项目完工文件归档目录(软盘)。

8 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

8.1 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对全数归档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

8.1.1 对全数工程档案进行清点、整理,分类和排列。

8.1.2 依照国家及本行业的技术标准及各类技术文件表格的要求,对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存、整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8.2 项目档案的移交

8.2.1 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协议和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正式通过完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生产利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办理移交。

8.2.2 建设单位与生产利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份数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接手续(见附件九)。

8.2.3 完工验收以后,凡在大中城市计划区范围内的重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依照国家档案局《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方法》,在三个月内向所在城市的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与城市计划、建设及其治理有关的项目档案。

9 附那么

9.1 本标准第2条中所列依据,尔后如有新规定、新标准颁;按最新规定和标准执行。

9.2 本标准由四川省交通厅负责说明。

9.3 本标准发布后,省内交通重点工程的档案验收,一概按此标准执行。附件一

交通建设项目完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附件二:完工图式样纸张规格为A3(样图略)

卷内目录

卷内备考表互见号:

附件六:科技档案案卷目录

科技档案案卷目录

四川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的通知 川建发[2009]27号 各市(州)、县(区、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国务院国发[1980]302号)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的有关规定, 结合四川实际,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建设厅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 四川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城建档案的完整收集、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四川省城乡规划区内城建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

纸、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城建档案事业发展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将城建档案馆库建设、设施设备配置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各市(州)、县(区、市)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城建档案管理处(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和城建档案馆(室),二者合署办公。 城建档案管理处(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或城建档案馆)属监督类事业单位,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城建档案馆(室)是城建档案的存储、咨询、交流和服务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乡(镇)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城建档案馆(室)主要接收下列城建档案: (一)城乡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档案;

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文件归档范围及编制办法

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及归档管理办法 宁强县交通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档案管理机制与职责••••••••••••••••••••••••••••••1第三章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2第四章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组卷••••••••••••••••••••••••4第五章档案案卷构成及质量要求••••••••••••••••••••••••••5第六章公路建设项目档案验收•••••••••••••••••••••••••••10第七章项目档案归档责任及报送交接时间••••••••••••••••••12附件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14

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文件 编制及归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县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公路建设项目档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及《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整个建设项目的提出、立项、审批、设计、施工、竣工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新建和改建的一级、二级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三级、四级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路建设项目应按本办法进行档案验收.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制与职责 第五条依据交通部《关于发布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为辖区内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指导,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政策和工程技术政策,明确本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的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全面指导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与监督,为建设单位。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省内路网改造项目、农村公路、县乡公路、乡村公路等项目,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按照项目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项目档案质量,更好地为公路建设事业服务,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工程管理、维护、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辖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路建设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形成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承担各参建单位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等管理职责;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纳入招投标制,与工程建设同步收集、同步整理、同步归档,保证项目文件材料收集、立卷、归档的及时、准确、完整、系统和安全。 第六条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应纳入工程合同管理,纳入监理工作内容,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不得委托他人。 项目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单位竣工文件材料形成、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交工验收前向项目法人单位提交项目档案质量审核意见。 第七条各参建单位应配备具有相关工程专业知识、能够适应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需要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并保持其稳定性;明确本单位有关岗位和人员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的职责和要求;按规定做好项目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 第三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 第八条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具体收集范围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中附件2《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地方公路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地方公路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川交函[2005]563号 各市、州交通局: 为贯彻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进一步完善我省地方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结合我省实际,厅制定了《四川省地方公路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地方公路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交通厅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四川省地方公路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地方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及《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四川省地方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管理的二级路网建设项目(含地方公路收费项目、通往省级以上旅游风景区公路建设项目)及三级路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新、改建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 第二条省交通厅公路局负责项目竣(交)工验收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指导。采用两阶段设计的项目,竣工验收由初步设计审批单位负责;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

计的项目,竣工验收由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批单位负责。县际公路由厅公路局组织竣工验收。 第三条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负责竣(交)工验收质量鉴定及质量检测工作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前工程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工作由市(州)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实施。厅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收费路桥、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特大桥及特殊结构桥梁、长、特长隧道的项目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意见和项目竣工验收的质量鉴定报告的审核工作。 第四条交工验收是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合同段按合同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后及试运营前,由项目业主按合同段或项目组织的工程验收活动。若以合同段为单位进行交工验收,最后一个合同段交工验收时,应同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竣工验收是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经交工验收,并试运营2年后,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活动。建设项目原则上以国家有关部门批(核)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规模进行竣工验收。对分期实施的项目,经竣工验收负责部门同意,可分期竣工验收。 第五条工程验收按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阶段进行。对建设规模较小的三级及以下等级公路项目,经竣工验收负责单位批准,可将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 未按本细则进行竣(交)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 (一)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档案管理在建设项目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涉及着项目的历史、 过程、结果等各个方面的信息。正确的档案管理可以为项目的进展和日后 的运营提供重要的支持和参考。为了保证档案的安全和有序,建设项目文 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必不可少。以下是一些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 和档案整理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文件归档要求 1.确定档案管理责任人:项目中应指定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文 件的整理、归档和管理。该人员要熟悉档案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程,并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 2.确定归档范围:在项目进行过程中,需要将涉及到的各类文件进行 归档。归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验 收报告、竣工图纸、变更通知书等。 3.文件编码:为了方便管理和查阅,每份文件都应有一个唯一的编码,编码要具备一定的逻辑性和层次性。可以按时间顺序、文件类型、部门或 项目名称等进行编码。 4.文件分类:根据文件的性质和用途,将文件进行分类,方便归档和 查找。常见的分类有项目文件、技术文件、合同文件等。 5.归档编号:每个文件都应有一个归档编号,归档编号一般由档案管 理人员负责编制。归档编号要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编制,方便后期的整理 和查询。例如,可以按照年份、文件分类和文件序号进行编号。

6.文件装订:将文件进行装订,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装订材料要符合国家标准,使用防水、耐磨、耐候和耐腌蚀等特性的材料,以确保档案长期保存的质量。 7.文件存放:归档文件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或档案室中。档案室要保持干燥、通风和温度适宜,避免阳光直射和灰尘污染。文件要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存放,方便管理和查找。 1.档案目录:对每个项目档案进行目录编制,将文件的名称、文件编号、归档时间等信息进行统一记录。可以使用电子表格或专用软件进行编制,确保目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2.档案顺序:文件的编排顺序要符合一定的规则,通常是按照文件分类、日期或次序进行编排。档案顺序要统一,避免混乱和错误。 3.档案标识:对档案进行标注,包括文件名称、文件编码、归档时间等信息。标识要清晰、准确,避免模糊和错误。 4.档案装订:对档案进行规范的装订,使用专用的装订材料,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 5.档案保管:档案要定期检查和整理,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档案要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中,避免酸碱、潮湿、温度过高或过低等恶劣环境。 6.档案借阅:对档案的借阅要进行登记和管理,借阅人要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归还。 7.档案销毁:对于已经过时或无用的档案,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销毁要记录并签字确认,确保档案销毁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021年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发[2021]382号)[1]

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发[2021]382号)[1]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项目档案质量,更好地为公路建设事业服务,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21)、《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工程管理、维护、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辖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路建设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形成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承担各参建单位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等管理职责;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纳入招投标制,与工程建设同步收集、同步整理、同步归档,保证项目文件材料收集、立卷、归档的及时、准确、完整、系统和安全。 第六条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应纳入工程合同管理,纳入监理工作内容,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不得委托他人。 项目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单位竣工文件材料形成、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交工验收前向项目法人单位提交项目档案质量审核意见。 第七条各参建单位应配备具有相关工程专业知识、能够适应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需要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并保持其稳定性;明确本单位有关岗位和人员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的职责和要求;按规定做好项目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 第三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 第八条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具体收集范围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21〕65号)中附件2《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的规定执行。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全)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全)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项目档案质量,更好地为公路建设事业服务,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工程管理、维护、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辖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路建设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数码照片应刻录在不可擦写光盘上保存,同时还须冲印出6英寸纸质照片与说明一并整理归档;照片档案的整理应符合国家档案局《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要求。 第十五条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数字化的形成和保存应符合国家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994-2002)、《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GB/T17678.1-1999)和《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的要求。 第十六条竣工图编制要求 (一)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编制完成的竣工图应由编制单位逐张加盖竣工图章并签署,经监理审核签字认可;如项目法人指定由设计单位编制或施工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的,应明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核及签字认可责任。 (二)竣工图应能全面、准确、清晰地反映项目竣工时的实际情况。竣工图编制说明应能充分体现已完工项目的建设过程和完工时的实际情况,包括主要建设内容、完成工程量、执行的规范标准、主要施工方案、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特殊问题的处理、施工图的版本、变更情况以及修改完善情况、完工时间等。 (三)一般性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要注明修改依据,并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凡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变更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10%的,须重新

四川省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 (见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促进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更好地为我省 公路建设事业服务,根据《科技档案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22),《国家重大 建设项目文件档案归档要求》(DA/t28-2002),根据《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川发[2022]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公路建设项目文件资料备案管理办法》(交办发[2022]382号)及实施细则省份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境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干线及农 村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专用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细则所称建设项目,是指土木工程、房屋建筑、绿化和机电工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在公路建设项目的提出、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 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重要资产。是工程竣工验收、质 量评定、运行维护、改扩建的依据 1 以及其他属于国家档案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应当集中统一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投资、谁管理”的原则,实行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项目法人责任制,明确责任,依法推进。 第五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应将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领 导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工程建设计划和管理程序,纳入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及监理工作内容,纳入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工作制度,落实档案管理机构,配备具 有相关工程专业知识、能够适应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需要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并 保持其稳定性。各参建单位应建立以项目法人单位档案部门为核心、各参建单位专兼职档 案人员为基础的项目档案工作体系,从开工到竣工,每个标段、每个工作程序都要明确档 案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单位形成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 归档工作,对各参建单位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并接收 汇总项目文件材料,与工程建设同步收集、同步整理、同步归档。提供项目档案管理所需

工程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水电成都地铁四号线二期工程土建二标项目经理部档案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统一工程档案文件的编制标准,确保档案文件完整、准确、规范、及时移交归档,根据XXX颁发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2001)、XXX印发的《四川省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技术管理规定》(XXX[2006]158号)、XXX印发的《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川档发〔2008〕45号)、XXX印发的《成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竣工文件编制移交管理暂行制度》,结合中国水电成都地铁四号线二期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竣工文件系指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如实反映施工过程和工程实体状况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图纸、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等。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工程办理部归口办理轨道项目档案文件编制移交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水电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土建2标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文件管理制度

第五条文件的分类:文件分受控文件和非分受控文件两类。 1、受控文件: word文档可自由复制编辑 (1)管理体系文件:管理手册(除因投标送给顾客以及其它用途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包括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管理规定等); (2)合同文件:施工合同、分包文件、供货合同等; (3)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职业健康安全办理方案、环境办理方案、专项技术步伐等; (4)外来文件: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招标文书、顾客提供的图纸、图样等)。 (5)其他文件:包括公司其他与一体化管理体系有关的管理文件及上级下发的文件; 2、除以上受控文件外,其他为非受控文件。 第六条文件的标识 1、各部分负责编制各自利用的“受控文件清单”,并由部分负责人审核,文件和资料办理员负责掌握。 2、受控文件一般加盖“受控”印章;规程、规范、图纸、技术资料可采用其它的适当方式进行标识。

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增强和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 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括重大大体建设项目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以下简称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进程中形成的,具有保留价值的各类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强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将昔时建设项目名

单位抄送同级档案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增强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按要求做好项目档案记录工作,参加项目档案验收。 省档案局对全省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对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项目档案验收;各市(州)、县(市、区)档案局负责对本地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或参加项目档案验收。 第五条成立项目档案记录制度。 项目动工后直至项目正式完工验收前每一年应进行项目档案记录,填报《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记录表》(附表1)。 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属于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的,由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填写,归口在市(州)人民政府的,由市(州)档案局组织填写,每一年10月底前报省档案局。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由同级档案局组织记录。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应当把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

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文件及档案整理规范

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 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规范 1 总则 1.1 为统一四川省交通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及规范项目档案的整理,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在四川省境内建设的交通重点项目(含重点公路工程、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地方交通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2 依据 2.1 交通部交办发[2001]390号《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的通知》 2.2 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2.3 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及档案整理规范》 2.4 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档发字[1997]15号《关于发布<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的通知》 2.5 交通部[87]交办字315号《交通部关于颁发<交通部科学技术档案分类编号办法>的通知》 2.6 交通部交财发[2000]207号《关于印发<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 2.7 交通部交公路发[1995]1081号《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2.8 JTJ071--9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9 国家计委、国家档寒局国档发[1988]4号《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2.10 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90]17号《关于印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11 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92]8号《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2.12 国家档案局档发字[1997]20号《关于发布<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的通知》 3 名词解释 3.1 项目文件 指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象、声像等形式的以纸质、胶片、磁介、光介等载体形式存在的全部文件,包括前期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图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 3.1.1 项目前期文件 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谈判、审批、勘测、设计以及工程准确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3.1.2 项目施工文件 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项目建筑、安装情况的文件。 3.1.3 项目监理文件 指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内容进行控制的文件。 3.1.4 项目竣工图文件 指项目竣工后按照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简称竣工图)。 3.1.5 项目竣工验收文件 指项目竣工后试运行中以及竣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 3.2 项目档案 指经过鉴定、整理-归档后的项目文件。

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办法—修订稿

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修订稿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竣工文件编制范围和责任主体 (4) 第三章竣工文件编制、装订及要求 (12) 第四章竣工文件的整理移交及保管 (19) 第五章附则 (20) 附件: 1、档案编号 (21) 2、案卷目录 (24) 3、案卷背脊 (25) 4、案卷封面 (26) 5、卷内目录 (27) 6、备考表 (28) 7、养护工程竣工文件保管期限 (29) 8、竣工图图框式样 (40) 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川北片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管理工作,结合养护工程实际情况,参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要求,特制定川北片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川北片区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维修工程和专项养护工程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 第三条制定依据 一、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04年第3号令); 二、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 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 四、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川交函[2006]110号); 五、四川交通运输厅、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规范》(川交办[2002]245号); 六、JTG 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四条凡是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都应收集齐全,归入项目成套档案。 第五条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项目档案的移交与项目的立项准备、建设进度和交工、竣工验收同步进行。项目交工验收前,应完成文件材料的编制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公路养护档案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制度}公路养护档案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实 施细则

公路养护档案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并规范四川龙光泸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公路养护档案管理水平,统一公路养护管理档案文件形成、收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活动的操作标准,保证公路养护管理档案存放有序,检索明白方便,按照《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规范》(川交办[2002]245号)、《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IGH10-2009)等办法、规范要求,结合我司具体管理情况,编制本实施细则。 1.2本细则所称公路养护管理档案主要是指我司养护工程部在公路日常养护、小修保养、大中修养护等养护生产与管理全过程中形成并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像、声像等以纸制、胶片、磁介、光介等载体形式存在的全部文件。 1.3我司公路养护档案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规范 填写、及时归档”的原则。 1.4本实施细则仅适用我司养护工程部。 2、职责分工 2.1分管领导 养护工程部分管领导负责养护档案形成、收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活动中人员、物资、资金、任务分工等工作的总体协调、安排,贯彻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完成应由其本人亲自完成的档案形成的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分管工作范围内养护档案的形成系列工作。 2.2养护工程部负责人 养护工程部负责人负责落实养护档案形成、收集、整理、归档等

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第3号交通部令)和《关于贯彻执行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重点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四川省境内新建和改建的重点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 本细则所称重点公路工程是指四川省交通厅管理建设的省重点公路工程项目及市(州)交通主管部门管理建设的省重点公路工程项目。 第三条重点公路工程应按本实施细则进行竣(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重点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对于规模较小、等级较低的小型项目,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可合并进行。 第五条重点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三)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四)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五)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或项目投资主体负责。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国家交通部负责;其它 重点公路工程项目,由省交通主管部门或由其委托项目所在地的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第七条重点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分为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和竣工验收前质量鉴定两个阶段。重点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由负责该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的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实施。 第八条重点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应遵循公正、真实和科学的原则,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组织实施。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九条重点公路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 (二)施工单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四)竣工资料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

四川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编制实施细则

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泸州段工程 竣工文件资料编制实施细那么 1、总那么 “本工程〞〕各参建单位竣工文件材料的管理,统一竣工文件材料形成、收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活动的操作标准,保证竣工文件资料质量及一次性顺利通过交〔竣〕工验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实施细那么?〔交公路发[2021]65号〕、?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标准?〔川交办[2002]245号〕、?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JTGF80/2-2004〕、四川省交通厅?转发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登记方法>、<交通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方法>、<交通档案进馆方法>的通知的通知?〔交办发[2007]436号〕、?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方法?(交办发[2001]390号)、?交通部科学技术档案分类编号方法?〔[87]交办字315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标准?〔JTG G10-2006〕、?照片档案管理标准?〔GB/T 11821-2002〕、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等方法、标准、标准,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2、职责分工

负责竣工验收文件、交工验收文件、工程单项验收文件〔环保、档案等〕、各参建单位总结报告、接管养护单位工程使用情况报告、技术文件及补充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 1〕统筹本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及归档工作,催促检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竣工文件编制归档情况。 2〕负责综合文件中“建设依据及上级有关指示〞、“工程管理文件中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和其它文件及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 负责综合文件中“工程管理文件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合同书、协议书〞及决算和审计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 负责征地拆迁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 负责泸贵公司与各参建单位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往来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3、竣工文件归档范围、形成单位、保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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