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法家学派的思想及其影响
先秦法家政治思想

(二) 慎到的势治思想
2021/6/19 (一).贵势并倡导天子为天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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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贵势: 在权、法、礼、政策等等政治诸因素中,把权力即势放在
首要地位。掌握权势是从事政治活动的前提条件,他把权力看成 高于一切,把道德、才能、是非看成不过是权力的仆从
在政治体制上,主张君主一元化的独头政治
“贤而屈于不肖者,权轻也;不肖而服于贤者,位尊也。尧为匹夫,不 能 使其邻家;至南面而王,则令行禁止。由此观之,贤不足以服不肖,而势
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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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法家思想都可以追溯到姜太公 望。
❖ 管子也对后来的法家思想造成一定 的影响。
❖ 法家学派与道家也有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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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思想上的共同特点:
第一,特别强调法的作用,认为法是治国的不二 法门,主张以法治 国,社会生活一切遵法,一切 由法裁断。
“法者,国之权衡也。” 《商君书·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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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代表人物:
李悝
1.法家的创始人,战国初年魏文侯相,著有《法经》,已亡佚
(李克) 2.提倡耕战,主张变法和以法治国
慎到
1.以势为主 2.吸收道家思想,道、势、法结合,给势、法以理论的论证
申不害
1.以言术为主, 2.兼论法、势,受道家的影响,发展了人君南面之术
《商君书》 1.西方秦国法家著作的汇编,说理性较差,主要是具体政策的
第五章 法家思想
❖ 一、法家思想的社会背景 ❖ 人口增长,冲突加剧:各国人口增长,逐渐扩
大开发面积,争夺土地的冲突日益激烈,兼并 战争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残酷,生存之道在 于富国强兵。 ❖ 战争要求集中动员国家力量:生死存亡的战争 要求国家集中调动一切人力物力,传统的分封 制度分散了国家力量,贵族特权压抑了平民的 主动性,不能适应残酷竞争的时代,思想和制 度的变革不可避免。
法家管理思想的文献综述

法家思想在现代管理中的应用的文献综述1.前言法家管理思想是我国古代众多管理思想里非常有代表性的一支。
它是先秦的一个重要学派,其先驱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管仲、子产,形成于战国时期,衰落于西汉,因其强调“法治”,故自西汉以后被称为“法家”。
历经2500余年,法家的管理思想至今仍在影响着后世之人,并和我国古代管理思想的其他流派之间取长补短、相互交融。
时至今日,对我们的现代企业的管理工作仍然产生着极其有益的的帮助。
首先我们还是了解一下法家管理思想的具体内容吧。
先秦法家的治道思想是以法家价值论、人性论、历史论、知识论为基石,这四论构成了法家管理思想的哲学观;法家治道以道为本,以国之治强为目标,以法为行为标准,以势为运行力量,以术为操控方法,法、势、术亦相结合、三者互补,构成了法家思想的管理观,即:道---管理本质观,治强---管理目标观,法---管理行为观,势---管理组织观,术---管理控制观,以此构建了管理型法家治道模式。
法家治道的管理内涵是:具备把握管理对象客观化基础和执掌事物规则,来实施组织目标。
从法家思想的源流出发,探讨其重要代表人物的思想在现代管理中的运用和借鉴,同时对其历史局限亦作出大胆扬弃,以进一步辩识法家思想的合理内涵,为现代管理提供有益的借鉴。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因此,今天我们追源溯流,寻找法家思想的智慧滥觞并探索它在现代管理中的运用和借鉴,同时,对法家思想在现代管理中的历史局限作出大胆扬弃,借古鉴今,显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法家思想在现代管理中的应用研究进展情况2.1现代常用的法家管理思想理论一、法家没有久远的谱系,法家的法律思想也难以在战国前找到其理论的前身。
这种在战国时期盛极一时的思想体系不是春秋或春秋以前已经存在的某种学说的发展的结果,而是伴随着中国法的成文化,在制定法律、使用法律的摸索中,在对成文法及其应用的讨论中产生的。
战国前的中国法制没有进入成文法时代。
不仅“禹刑”、“汤刑”、“九刑”不能证明夏、商、西周的法已经成文化,《吕刑》不是周代成文法,而且郑国“铸刑书”、晋国“铸刑鼎” 也没有从根本上把周天下的法制从非成文法改变为成文法。
法家资料

资料法家简述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
他们以在法律界及法理学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而闻名,并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
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制定各项政策提供了相当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有商鞅、申不害、韩非子、李斯等。
法家学派来源商鞅重“法”,申不害则重“术”。
“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韩非子·定法》)。
为了防备大臣操纵权力、玩弄法柄,申不害建议最高统治者必须用术,君主应以“独视”、“独听”、“独断”的手段来实行统治。
他认为,“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
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君主“方寸之机正而天下治,故一言正而天下定,一言倚而天下靡”。
君主个人的言论和主张可以决定国家的兴亡,表明了专制独裁主义的思想。
慎到是法家中强调“势”治的一派,主张君主可以“握法处势”,“无为而治天下”。
他从“弃知去己”的观点出发,提出“大君任法而弗躬,则事断于法矣”。
他以法为最高准则,提倡“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君臣》),强调“法”必须和“势”相结合,把君主的权势看作行法的力量,所谓“贤智未足以服众,而势位足以缶贤者”,但他又认为国家的存亡并非全由君主一人的力量所决定。
“亡国之君非一人之罪也,治国之君非一人之力也”。
他承认“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提出“守法而不变则衰”。
战国末期的韩非集秦晋法家思想之大成,将“法”、“术”、“势”三者糅合为一,又吸收道家思想,将法治理论系统化。
他主张加强君主集权,剪除私门势力,“以法为教”,厉行赏罚,奖励耕战。
在历史观方面,他提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事异则备变”的观点,把历史的发展分为上古之世、中古之世、近古之世和当今之世。
法家法律思想

第五节法家法律思想一、学派简介•法家是先秦诸子百家中主张“以法治国”的一个学派,对当时的政治和法律实践产生了最大的影响。
在法律思想方面,法家为中国古代法律理论建设和制度建设,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法家一词,最早也是由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提出:•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也。
•1、法家的形成•法家的出现,是时代的必然。
春秋战国时期,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个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传统的礼制、分封制、井田制、世卿世禄制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中央集权、郡县制、土地私有、地主经济以及选举制度等新生事物纷纷登上中国的历史舞台。
政治、经济因素的变化必然体现在思想的领域中,而新的变化,也必然需要新的思想学说来提供新的思想理论资源。
•为了适应新的时代,各国纷纷对统治方法进行了巨大的变革。
在各国的变法改革过程中,涌现出了大量的政治家和改革家,他们从富国强兵的目的出发,提出了一系列的打破礼制、鼓励耕战、以法治国的顺应时代发展潮流而又充满功利主义色彩的主张和思想。
由于他们大多有相同的政治使命,扮演着相同和相似的政治角色,所以,他们的思想学说具有极大的相似性,因此,后人将他们统一称为法家。
•2、主要代表人物•先驱:管仲、子产、邓析•前期法家:李悝申不害慎到商鞅•后期法家:韩非、李斯•齐法家:《管子》为代表,秦晋法家:李斯韩非申不害慎到•重法:商鞅•重势:慎到•重术:申不害•法、势、术结合:韩非•商鞅•韩非韩非(前280~前233),战国末期韩国诸公子,曾和李斯同学于荀况,李斯自以为不及。
当时韩国国力衰弱,韩非多次上书韩王,提出富国强兵、修明法制的主张,不被采纳,退而著书,成十余万言。
他的著作传到秦国,秦王嬴政读后十分钦佩,于是发兵攻韩,索要韩非。
韩王派遣韩非入秦,秦王却听了李斯、姚贾诬陷,将他拘囚下狱,李斯送毒药使他自杀于狱中。
•3、法家学说的历史命运•法家学说在春秋战国时期受到了统治者的欢迎,指导了这个时期的政治实践,也取得明显的实际效果。
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社会思想

吴起,卫国人。 吴起镇守西河期间,强调兵不在多 而在“治”,首创考选士卒之法: 凡能身着全副甲胄,执12石之弩 (12石指弩的拉力,一石约今30公 斤),背负矢50个,荷戈带剑,携 三日口粮,在半日内跑完百里者, 即可入选为“武卒”,免除其全 家的徭赋和田宅租税,并对“武 卒”严格训练,使之成为魏国的 精劲之师。吴起治军,主张严刑 明赏、教戒为先,认为若法令不 明,赏罚不信,虽有百万之军亦 无益,曾斩一未奉令即进击敌军 的材士以明法。
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社会思想
• 背景介绍 • ——法家学派溯源和人物
法家出现的背景
春秋时期,诸侯势力渐盛,建立在氏 族血缘基础上的贵族宗法制度开始瓦 解,维护宗法社会等级秩序的礼乐也 逐渐失去其统摄力量。周王室虽是名 义上天下君王,但诸侯各自为政,欲 成为当代霸主,于是富国强兵,就成 为春秋战国学术的主旋律。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颇具影响的一 个学派,如果说儒、墨在春秋战国时 期是思想学术的"显学",那么,法家 当时则是在政治上独步天下。
战国早期文 物——牺背 立人擎盘
子产出生于郑国的贵族家 庭,他的父亲子国是郑穆公 的儿子。 子产从政后,在郑国进行 了内政改革,整理田制,整 顿贵族田地和农户编制,承 认土地私有,按田亩征税等 等。接着,他又用200多斤铁 铸造了一只鼎,把新制定的 刑书铸在鼎上,放置于王宫 门口,让百姓都知道新刑法。 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刑鼎。
李悝,战国初期魏国著名政 治家。也作李克。有的古书 中还将李克写成“里克”。 李悝编订《法经》,这是李 悝在法律制度方面作出的重 大贡献。春秋末年,晋、郑 诸国作刑鼎或刑书,以公布 新的法律条文。到战国时, 随着历史条件的改变,出现 了更多的新的成文法典。李 法家学派溯源和人物
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几大主要治世思想之一

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几大主要治世思想之一它形成于战国初中期的法家学派根据时代的特殊需要立足现实提出了许多经世致用的政治法律主张为结束中国分崩离析的乱世局面实现大一统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时至今日这一思想体系仍有极大的现实价值它在我国建设法治社会和完善企业内控制度方面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一.法家思想的内容与发展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上政治和社会重大变革时期。
西周以来的宗法等级制为核心的分封制趋于破坏周王衰落诸侯强盛统一的中央王权不断受到冲击社会矛盾愈演愈烈整个社会呈现出混乱不堪的局面。
春秋末年这种变革逐渐演变成一种学术思想运动出现了“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景象。
参与其中的士人根据不同的观点各成一派从不同的角度、立场试图提出自己的救世之道作为社会革新的产物春秋时期的法家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思想这一时期的先驱人物有的管仲、子产和邓析。
到战国时期申不害、李悝、商鞅、慎到等开创了法家学派的先河。
战国末期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采众家之长发展了强调以法为本法、势、术相结合的法治思想为统一专制的秦帝国的出现奠定了理论基础。
内容1.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
2. 法律有“定分止争”的作用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同时还有“兴功惧暴”的作用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3.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
4.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
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
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二.法家思想的现实价值1. 对法制社会建设的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方向而法治是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调控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为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提供法律保障; 依法治国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提供制度支持; 依法治国为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和矛盾创造有利条件。
先秦的思想总结

先秦的思想总结先秦时期,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也是中国哲学思想发展的关键阶段。
在这段历史时期中,诸子百家各自有着不同的思想理论,这些思想理论对后来中国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对先秦思想进行总结。
先秦时期是一个较为动荡的时期,国家的封建制度未能真正建立,社会经济处于初级阶段。
在这个背景下,人们对于人生、社会、道德等问题的思考日益深入,形成了多种思想流派。
儒家思想是先秦思想中最有影响力的一派,他们提倡仁爱、礼仪、孝道等美德。
儒家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倡和谐共处,主张追求道德上的完善。
孔子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强调修养自身,塑造自己成为一个德行高尚、品行端正的人。
他的学说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主张以仁爱来取得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道家思想是另一重要的思想流派。
道家强调“道”与“德”的观念,认为宇宙万物皆有自然规律,主张顺应自然而生活。
老子是道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认为人应该追求道的无为而自然,强调顺应自然的规律,宣扬“无为而治”的思想理念。
道家思想强调个体的内心修养,重视个体与自然的和谐。
墨家是先秦时期的第三大思想流派。
墨子创立了墨家学派,强调兼爱、非攻、节俭等观念。
墨家主张以兼爱推行社会,反对战争和侵略,提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追求和平与安定。
法家是先秦思想中的重要流派。
法家提出“法治”的观点,主张制定刑法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以维护社会的稳定与秩序。
法家认为只有通过严厉的刑罚来惩罚犯罪行为,才能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
除此之外,先秦时期还有一些其他的思想流派,如阴阳家、名家、纵横家等。
阴阳家重视自然现象的研究,提出了阴阳五行等观念;名家强调名与实之间的关系;纵横家提倡权谋之术。
综上所述,先秦时期的思想涵盖了儒家、道家、墨家、法家和其他几个重要思想流派,他们对于人生、社会、道德等问题的思考为中国哲学思想奠定了基础。
这些思想流派各自有着不同的观点和理论,对后来中国哲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影响。
先秦法家思想的认识和理解1000字

先秦法家思想的认识和理解1000字法家,被视为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它以“以法治国”的“法治”主张而闻名,与此同时,一整套被他们提出来的理论和方法,也为后期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
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墨是思想学术的“显学”,而在政治上独步天下的则是法家。
如今学者统归传统政治特点,说法如此:儒法互补,儒道互补,外儒内法,儒表法里。
由此可观,法家对历代王朝的影响非常巨大。
法家代表人物有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李斯、韩非等人。
1.商鞅的政治思想商鞅是最早提出法制观念的思想家,法家理论的主要奠基者。
商鞅认为人性“好利恶害”,他反对儒家所倡导的“礼治”学说,极力主张以“法"代“礼”,反复告诫国君“不可以须臾忘于法”。
他认为法能够“定纷止争”和“兴功禁暴”,主张“缘法而治”,主张“以刑去刑”的重罚,他提出:“重刑者,民不敢犯,故无刑也。
”“行罚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
"“以刑去刑”的思想反映出商鞅已经认识到法律被普遍、自觉地遵守的重要性。
他还主张“刑无等级”、“不赦不宥”的法律平等适用思想,反对“刑不上大夫”的旧传统,否定奴隶主贵族的特权,主张法律的统--性和平等性。
这是其法治思想的超前性和先进性。
商鞅的传世著作为《商君书》。
2申不害的政治思想申不害亦称申子,韩国灭掉郑国遂成为韩人,在韩为相19年,使韩国走向国治兵强。
作为法家人物,申不害以“术”者称。
“术”是君主的专有物,是驾驭驱使臣下的方法。
申不害认为,君主有了势,定了法,其地位还不是稳固的,必须有两面之术,不然势与法就会变得威严而不受用,刻板而不通达。
他的术分两类,类是控制术,如"正名责实”,就是讲规定职责,考校监督的。
另一-类是搞阴谋,耍手腕,弄权术。
申不害研究术,有正面的领导控制方法,也有阴谋诡计,但他的思想和研究是可以启迪后人的。
他的传世著作为《申子》。
3慎到的政治思想慎到早年学黄老道术,后为韩国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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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学派的思想及其影响先秦时期,法家学派是一个以法治为核心的学术流派,成为中
国古代思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和
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法家学派的思想、
主要代表人物及其言论以及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影响三方面对法家
学派进行探析。
一、法家学派的思想
法家学派主张以法治国,强调制度的重要性,认为法律是维持
社会秩序的根本,实现政治稳定的保障。
同时,他们还特别强调
功利思想,认为一切事物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国家的利益。
法家学派主张尽可能多的征税,使国家具备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军
事力量来保障国家的繁荣昌盛和安全。
法家学派的创立者韩非子对于法律的重要性有深刻的理解。
他
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法律具备普遍适用性,没
有人是大于法律的。
在其著作《韩非子》中,他强调“法得天下,
兵备四海,人足己用,仓廪实实,非此以治人之术,则不能治人”。
这语简意赅、表达了法家思想的核心。
二、法家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及其言论
1、韩非子
韩非子,战国时期著名的法家学派代表,其成名之作《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重要理论体系。
韩非子认为,法律是制约人的规则,但人的本性却是贪婪的。
因此,他提倡实行奖励、惩罚制度以及管制权代替财产权的思想。
此外,韩非子还欣赏君主独裁的作为,认为君主是法律的最高代表,可以采取各种手段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2、李斯
李斯,秦国政治家和法家学派代表,是中国封建制度下的一个
伟大政治家。
李斯也是秦代重要的官员,是秦始皇大政治和文化
的制定者。
李斯传承了韩非子的思想,认为制度是实行国家管理的必要条件,强调法律的严格、官吏的专制、君主的独裁。
他创立了“一刀
尽断”、“不问罪己”等政策,实现了统一中国,成为中国历史上一
个有争议的人物。
3、商鞅
商鞅是一个卓越的法学家和政治家。
他开创了以奖罚制度为核
心的法家思想,提倡重视法律,反对礼教,认为伦理道德是人类
社会混乱的原因。
商鞅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手段推行改革,实行土
地私有制、推行新农村建设、创立新的税制和货币制度,并制定
了科举制度,这些制度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法家学派的影响
法家学派对中国封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
影响。
法家主张以法治国,强调政治制度的重要性,这种思想在
中国封建社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另外,法家学派的主张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商鞅推行的改革中,土地私有制的实行,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科举制度的推行,为人才的选拔和社会流动提供了发展的平台,也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总的来说,法家学派的思想和理论,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为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