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选题指南(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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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师科研基金“十二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

《中国学校法制教育行动研究》子课题选题指南

国家教师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是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与中教创新研究院依据有关法律而设立的旨在加强教师教育研究,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校本研究的专业机构。为进一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刚要》的政策精神和要求,现下达十二五重点课题《中国学校法制教育行动研究》。

课题审批号:CTF120048课题类别:全国重点。

课题负责人:程方平教授(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

莫治文(中国生命教育工作发展中心主任)

研究的意义:

1.本研究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和国家关于在大、中、小学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探索学校法制教育长效机制的建立途径,提高学校教职员工、学生法律素养,培养良好的守法、尊重和自我保护意识。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

2.据权威数据统计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13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明显增加,其中十四五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主要为:犯罪比例居高不下;犯罪年龄呈低龄化趋势;犯罪性质多为暴力犯罪;犯罪方式呈现团伙犯趋势;在校学生犯罪案件增多。

3.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入,改革开放活跃了国民生活,青少年在思想、文化、意识等层面上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很大,有积极正面的影响,也有消极负面的影响。教育功利性凸显,“金钱本位主义”、“读书无用论”盛行,青少年群体过早离开学校,走进社会的人数不断增多。知识积累较少,素质相对偏低,对违法犯罪行为和结果的认识不足。

4.当前引发青少年犯罪的因素非常复杂,从内因来说,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正处于青春发育期,辨别是非能力差,抵抗不良影响的免疫力弱,个性压抑、逆反心理、闭锁心理和群体心理等个体心理因素中的不良成分,是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内因。从外因来说,家庭、学校、社会的不良影响不容忽视,青少年在受到外部不良刺激时,感情容易冲动,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5.学校教育应试性突出,家长要成绩,学校要升学率,迫使老师教学特点注重应试性,忽视学生素质的提高教学。导致学生发展缺乏综合性,缺乏法律意识、道德标准模糊不清、盲从心理突出、心理发展畸形。导致学生自我保护、权利维护、尊重意识弱化。校园自杀、伤害等恶性事件频频爆发。

6.学校教育应试性突出,忽视学生道德意识、法律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方面的素质培养。很多教育工作者(包括校长、老师)自身法律素养偏低,中小学校因师生冲突、体罚、变相体罚、冷暴力等一起的悲剧频频发生。法制教育的课程的渗透,提高师生法律、道德、责任方面的素养,有利于提高校园和谐程度,减少校园冲突事件的发生,维护校园安全。

7.本研究主要是以实践与研究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结合我国教育体制,针对各年龄段学生心理、思想、道德意识、责任意识等实际情况,探索、设计符合不同阶段学生心理发展的法制教育课程及法制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法制教育课程及活动的参与,培养青少年学生法律素养,强化青少年群体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懂得权利义务的权衡运用、懂得尊重和自我保护,法制教育行动研究将弥补我国教育体制下法制教育的空缺,同时完善更多教育工作者对法制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知,注重教学模式的专业性和综合性,促进教育服务工作的和谐发展。

研究的特征:

学校、老师、家长及学生的相互配合,积极参与学校法制教育实践活动谓之“行动”,“研究”则是对学校法制教育理论、教学模式、内容结构、法制教育实践等的设计、探索活动。我国当前的教育体制应试性是最大的特点,而法制教育属于素质教育范畴,被重视的程度不高,可以说绝大多数学校法制教育依然空白。然而,校园恶性事件、冲突事件、凶杀事件、自杀事件等安全事件的发生率逐年攀升,“学生生命不保,何以谈教育?”道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学校法制教育刻不容缓,本研究工作将突出以下特征:

1.注重培养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养成教育。

我国很多学校早已开展校园法制教育工作,也形成了一定的法制教育体系,同时也出现了很多学校法制教育教材、课外读物、实践活动。但,由于法制教育课程设计针对性不强,层次划分不明确,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不能形成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体系,加之,学校应试教育特点突出,法制教育得不到具体的实施,大多流于形式。本研究,要根据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探索符合其发展程度的法制教育课程、知识体系,低年龄层次的学生重在习惯、行为、心理的培养,即法律习惯、意识、观念的养成教育。高年龄层次的学生重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理念、生命与法制、社会与法制、国家与法制、人与法制等方面的思想构建,从而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自我保护与尊重他人的意识,指引自身人生观、价值观的健康发展。

2.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实务研究,完善学校法制教育模式。

目前学校法制教育,特别是中小学法制教育课程,大多都是课外教育和各科老师渗透教育方式居多,高级中学及大学非法律类学校涉及到的法制教育就明显减少,甚至是空缺。高级中学现象最为明显,非法律类大学一般在公共科目里设置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休完学分也就结束了实质性的法制教育。然而,学校的法制教育与社会未成年人犯罪、大学生犯罪的发生率形成了极大的对比,不断攀升的青少年犯罪率折射出学校法制教育缺位的弊端。学生在学校是接受知识、生理发展、心理发展较快的阶段,同时也是判断力、辨明是非能力较弱的阶段,缺乏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对法律界定不明确,导致对罪与非罪、为与不能为以及尊重和自我保护的行为判断不清,最终触犯法律。故,法制教育是学校教育不可或缺的,本研究将以学校法制教育教学模式和实践等实务为主要研究内容,旨在促进学校法制教育得到良好的实施,培养人格健全、心智良好的年轻一代。

3.以学校法制教育为基点,加强家庭、社会法制教育环境建设。

法制教育不仅靠学校,社会和家庭也是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学校是知识的殿堂,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地方。学校法制教育让青少年了解到更多的法律知识,养成良好的法律思维、维权意识、责任意识。

家庭是孩子一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行为、意识、思想对孩子影响极大,父母对法律意识、观念可以引导孩子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形成。

社会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社会发展变化对青少年带来的影响力极大。青少年是是非分辨能力较弱的人群,很多青少年犯罪诱中,成年人的行为、社会犯罪、思想引导、影视剧、网络等都是不可忽视的诱因。社会法制教育环境的营造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有很大的积极促进和配合作用。

4.重视行动研究,加强合作,鉴定推广。

学校法制教育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知识体系、课外读物等室内行为,应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放在研究实践上。利用科学的方法,探索适合不同年龄层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模式,通过不断的试验,跟踪测试,形成积极有效的学校法制教育模式。联合社会力量,加大对学校法制教育的支持和投入,共同寻求和探索一条符合当今校园发展的法制教育有效途径,建立学校法制教育的长效机制。

5.注重试点,特色开展。

学校法制教育研究,通过探索、研究、试验、总结,形成有效的学校法制教育模式、知识体系、实践方式、影像教学等。通过基地的测试后,各地区结合地区发展状况特色开展学校、社会、家庭法制教育工作,促进法制教育工作的切实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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