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农村的建设
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

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村地区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其中法治建设是乡村发展的重要方面。
为了推动乡村建设,加强法治意识,提高乡村治理水平,特制定本意见。
二、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性1. 促进社会稳定:法治乡村建设有助于规范乡村居民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减少矛盾和纠纷的发生,提高社会稳定性。
2. 推动经济发展:法治乡村建设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乡村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
3. 保护生态环境:法治乡村建设可以加强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监管和管理,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法治乡村建设的主要内容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乡村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确保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为乡村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2.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活动、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提高乡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培养乡村居民的法治素养。
3. 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乡村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满足乡村居民的法律需求。
4. 加强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乡村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对乡村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保障执法公正和权威性。
5.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培育和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法治乡村建设的保障措施1. 加大财政投入:政府应加大对法治乡村建设的财政投入,提供资金保障,确保法治乡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2.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法治乡村建设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取得实效。
3. 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对法治乡村建设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乡村法治建设的专业化水平。
4.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法治乡村建设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法治乡村建设的预期效果1. 社会秩序更加稳定:通过法治乡村建设,乡村社会秩序将得到有效维护,矛盾和纠纷的发生将大幅减少。
乡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意见建议

乡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意见建议标题:乡村法治建设:问题与困境,建设与前景摘要:乡村法治建设作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重要任务之一,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困境。
本文深入剖析了目前乡村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法律意识薄弱、执行难度大、监督机制薄弱等,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执行机制、强化监督与追责等。
文章旨在推动乡村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与发展。
一、引言乡村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无疑对乡村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然而,当前乡村法治建设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困境,需要我们共同思考和努力解决。
二、乡村法治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困境1. 法律意识薄弱经济落后、教育不发达、信息不畅通等因素造成了乡村居民法律意识的相对滞后,面对一些具体问题时缺乏正确的法律观念和处理方式。
2. 执行难度大乡村法治建设要面对的一个主要问题是执行难度大。
由于地域广阔、人员分散以及加强执法监督的困难,在乡村地区形成真正的法治环境变得相对困难。
3. 监督机制薄弱乡村法治建设中,监督机制相对薄弱,导致了一些法律失效、失信现象的发生。
在乡村地区,由于信息不畅通、监督力量不足等原因,监督机制无法充分发挥作用。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与努力方向1.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要提高乡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必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将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增强乡村居民的法律素养。
2. 完善法律执行机制为了解决乡村法治建设中的执行难度大问题,应加强相关法律执行机制的建设。
建立健全法律执行人员队伍,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加大对乡村法律服务中心的投入,提供更多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3. 强化监督与追责乡村法治建设的监督机制应更加健全,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追究责任,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

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一、背景介绍法治乡村建设是指在农村地区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随着中国农村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法治乡村建设已经成为推动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高农村社会的法治化水平,制定本意见,以规范法治乡村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意见内容1.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可以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制作法治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
(2)加强农村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法律服务队伍,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2. 健全法治乡村管理机制(1)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管理法制化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农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农民群众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职责和权利。
(2)完善农村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包括设立农村调解委员会、农村法庭等,提高农村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
3.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示范区建设(1)选取一批有条件的农村地区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示范区,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周边地区的法治乡村建设。
(2)加大对示范区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投入,提供专项资金,用于改善示范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法律服务设施建设等。
4.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组织领导(1)明确法治乡村建设的组织机构和责任部门,建立健全法治乡村建设的工作机制。
(2)加强对法治乡村建设的督导和评估,定期组织检查,总结经验,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落实。
三、意见的实施1.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将其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制定和实施工作。
2. 各级法院、检察院要积极参预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加强对农村法律事务的处理,提高农民的法律获得感和幸福感。
3. 各级农村自治组织要发挥好自身的作用,加强对农村社会管理的组织和协调,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平安法治建设乡村典型经验材料

平安法治建设乡村典型经验材料随着中国农村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法治建设成为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环节。
在这一背景下,许多乡村探索出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法治建设经验,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一、建立健全的乡村法治体系乡村的法治建设首先要建立健全的法治体系,包括建立法律制度、组建专业的法律队伍、加强法律宣传教育等。
江苏省如皖南某村就通过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专业律师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有效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二、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乡村法治建设需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浙江省的某村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等方式,使村民了解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建立乡村基层法治组织乡村法治建设需要建立健全的基层法治组织,强化基层法治服务能力。
山东省的某村成立了法治工作小组,负责处理村民的法律事务、维护乡村社会稳定,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推进乡村基层治理创新乡村基层治理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需要创新治理方式和机制。
湖北省的某村推行“三治融合”模式,即政治治理、经济治理、社会治理相互融合,有效提高了村民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
五、营造良好的乡村法治环境乡村法治建设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升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河南省的某村通过规范化管理村务工作、推行问责制度等举措,提高了村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总之,乡村法治建设是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地乡村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法治建设路径,不断完善法治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法治组织,推进基层治理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建设法治乡村贡献力量。
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

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一、背景介绍法治乡村建设是指在农村地区推进法治建设,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农村治理能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意识的觉醒,法治乡村建设已成为当前农村发展的重要任务。
二、意见提出的背景和目的法治乡村建设的目的在于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环境,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农村治理能力,推动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权益的保护。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意见,以促进法治乡村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1.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2. 加强法治教育,开展法律培训班、讲座等活动,提高农民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
四、完善法律服务体系1. 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解决农民在法律问题上的困惑和需求。
2.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经济困难的农民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农村社会管理1.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管理机制,加强对农村社会组织的管理,引导其依法参与农村治理。
2. 加强对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法治意识和能力。
六、加强农村法律监督1. 建立健全农村法律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村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2. 加强对农村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督,确保其依法履职,为农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七、加强农村矛盾纠纷化解1. 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对农村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
2. 推动建立多元化的农村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包括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确保农民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八、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保障1. 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2. 加大对农村法治建设的投入,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力资源支持,保障法治乡村建设的顺利推进。
九、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宣传1. 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性和成果,提高农民对法治乡村建设的认识和支持。
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

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一、背景介绍法治乡村建设是指在农村地区推进法治建设,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
法治乡村建设的目标是建设一个依法治理、安定有序、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为农民提供更加公平、公正、便利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二、意见提出1.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制作法律知识手册等方式,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同时,加强对农村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服务能力。
2. 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服务站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培训等服务。
加强与法律服务机构的合作,为农民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同时,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3. 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法治化的农村社会管理机制。
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预防。
同时,加强农村纠纷调解机构建设,提高农民对法律纠纷的解决能力。
4. 加强农村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建设农村法治宣传平台,通过农村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向农民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
同时,建立农村法治宣传员队伍,加强对农民的法律宣传工作。
5. 加强法律监督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农村法律监督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村基层执法队伍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能力。
6. 建立健全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对农村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加强对农村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的监督,确保他们依法履职,不滥用职权。
7.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强对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机制。
明确各级政府、农村社会组织、法律服务机构等的责任和职责,形成合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三、意见的意义和影响本意见的提出,将有助于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法治乡村建设的典型案例

法治乡村建设的典型案例
麻岗村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是一个传统农耕村庄,人口800多人。
在乡村振兴的推动下,麻岗村积极响应乡村治理的要求,全力推进法
治乡村建设。
其次,麻岗村通过建立健全的法规制度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他们制
定了《麻岗村法规制度》,明确了村民权益保护、村级事务管理、村民自
治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例如,他们规定了村民集会议事、选举和监督程序,确保了村级民主决策的透明和公正。
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使得村民的
权益可以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也提高了乡村治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麻岗村还依托现代信息化技术,推进了法治乡村建设。
他们建
立了“村级e平台”,包括村级网站和手机APP等,用于向村民发布政策
信息、受理投诉建议、开展意见征求等。
通过这种方式,村民可以随时随
地了解到相关政策和村级活动,也能够方便地参与到村级事务的决策和管
理中来。
这种数字化的管理模式,提高了村民参与度和治理效率,同时也
增加了村级政府的透明度和问责性。
总的来说,麻岗村以法治乡村建设为重点,通过建立健全的农村自治
机制、完善的法规制度、培育村级人才和提高村民法制意识,推进了乡村
治理的现代化和法治化。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麻岗村的经济发展得以促进,村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社会稳定得到有效维护。
这个案例充
分证明了法治乡村建设对于促进农村振兴和实现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价值。
我国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我国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随着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的逐渐凸显,乡村建设在我国的发展中越来越受到重视。
乡村建设的法治化是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实践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针对我国法治乡村建设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我国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法律意识薄弱。
由于乡村地区的教育资源相对较少,农民对法律的了解和意识相对较低,很多问题往往得不到及时解决。
农民对法律环境的重视程度也不高,很多农民对于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往往选择默认或者私下解决,导致了一些问题的长期积累。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
应当加强对农民的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
可以通过政府主导的法治进村活动、法律知识培训等方式,向农民普及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要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体系,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可以通过设立乡村法律援助点、培养专业的农村法律工作者等方式,为农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我国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第二个问题是监管不力。
农村地区的监管机构及其工作力量相对较少,导致了一些乱象的滋生。
一些地方政府在乡村建设中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导致了一些违法行为的出现。
地方政府对于乡村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也不够,导致一些项目落地后存在问题。
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加强对乡村建设的监管力度。
政府应当加大对乡村地区的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要加强对乡村建设项目的监管。
政府应当加强对乡村建设项目的审批和评估工作,对于存在问题的项目,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我国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第三个问题是农民权益保护不到位。
在乡村建设中,一些农民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存在土地征用补偿不合理、产业转型困难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影响了乡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
要加强对农民权益的保护。
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民的权益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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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农村的建设 内容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所选择的国家治理方式和社会发展目标,然而,我们应该把眼光放到基层去,探讨基层尤其是农村的法治建设,作为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部分而得到重视。本文试图通过当前我国法治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及其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来探讨其解决方式,探讨法治农村建设对于我国三农发展的重大意义,对于我国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法治国家 农村法治 农村自治
一、当前我国法治农村建设的重要性 我国自古以来是农耕文明发达的国家。即使时至今日,我国依然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农业大国之一,农村人口或从事农业的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依然很大,农村人口的收入所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也很大,农民最迫切关心的问题当然也是增加收入、生活安定以及自己的切身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能不能解决好这些问题更是关乎社会秩序稳定,国家社会经济得以稳步发展,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基础。所以我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其重要一项就是要协调城乡关系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减小城乡差异的根本方法是为农村地区和农业人口提供支持,为其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包括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保证农村地区或主要农业地域的和谐发展,化解这些地区的社会矛盾。增强农业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律素养,所以我们党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七大报告也进一步提出了推进基层民主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①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基层尤其是农村的法治建设尤其重要。
① 王红建、王圭宇:《“法制农村”建设的困境与出路——基于一份〈村民自治情况调查问卷〉的实证分析》,
2011年4月30日,http://www.law.cn。 首先源于西方的工业文明是在近现代以来中国的屈辱史中才扎下跟来并不断发展壮大的,其相对于农业文明的优越性显现无疑,于是伴随这一文明而来的西方社会的价值观念、治理模式也不断打击者世世代代脸朝黄土背朝天的中国人,单纯的自给自足农耕文明不复存在。但是伴随这一切而来的西方带来法治的历史和方式相对于几千年来不复变动的人治模式显然更为可靠,其更注重整个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更注重保障每个社会生存者的权利等等,“法律不只是一整套规则,它是人们进行立法、裁判、执法和谈判的活动。它是分配权利与义务、并据以解决纠纷、创造合作关系的活生生的程序。”①这对我们对于法律与法治的看法产生了极大影响,基于此我们认识到法治才应当是人类社会的最好的治理模式,并且法治不只是法律条文,它是法律条文产生并使用于规范人们社会行为和个人行为的一整套程序。又经过了建国以来一系列社会动荡的教训,尤其是经过了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暴民民主,在改革开放以后我们的重心重新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且认为只有发展才是硬道理之后,我们认为民主必须是具有法律制约的。由此,党的十五大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农村的法治建设作为其中的一方面当然也要积极与时俱进,促进农村的法治建设也将为农村农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 费孝通先生认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②并因此而产生出主要依靠血缘关系链接的具有地缘性的差序格局和长 ① 伯尔曼:《法律与宗教》,梁治平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8月第一版,第11页。
② 费孝通:《乡土中国》,人民出版社,2008年10月第一版,第1页。 老政治,在这样的国度中人口不需要流动,自给自足的物质和文化也缺乏较大的变动的可能。但是我认为,这仅仅意味着传统的农耕文明之中国的模式,近现代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文明所带来的社会巨大变动和大规模市场经济建设的冲击,这一传统中国模式正在不断的解体,单纯的基于家族血缘连接的农村自治方式也随之瓦解。农村人口的流动与交流大大加强,走亲访友或者追求更好的生存环境和更高的生存地位在交通技术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不再是难题,这也加大了社会管理者的政府的难度。农村中人们对于物质和精神文明的需求越来越大,并且也越来越注重自身权益的维护,农民的思想观念愈来愈开放,甚至与城里人相比也毫不逊色。 所以怎样在传统基层理念与制度瓦解的背景下创立新的治理农村的一整套理念和制度是当前中国重要的课题。我国1982年宪法确认了由部分农村地区自发组织的“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①认可民主为基础村民自治模式,同时法治也日益成为农村保障和扩大这一基层民主以及提高治理水平的前提和重要条件。② 但是当前我国在建设法治农村的过程中还存在诸多的理念与制度架构的缺陷,所以基于以上几点,在当今中国加快推进农村法制的建设十分重要。 二、当前我国法治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当前我国建设法治农村存在诸多理念和制度架构的缺陷,以下试
①王红建、王圭宇:《“法制农村”建设的困境与出路——基于一份〈村民自治情况调查问卷〉的实证分析》,
2011年4月30日,http://www.law.cn。
② 王红建、王圭宇:《“法制农村”建设的困境与出路——基于一份〈村民自治情况调查问卷〉的实证分析》,
2011年4月30日,http://www.law.cn。 论之: (一)法治基础薄弱,农村法治观念有待增强。“作为秩序类型的法治,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法的普遍性,二是它的至上性。”①但是正如上文所言中国的基层一直延续着基于家族血缘连接的农村自治方式,人治思想根深蒂固,于是法的普遍性与至上性被忽略了。“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行同虚设。”②但是我国农村很多村民对于宪法和法律的信仰基本是缺失的,他们更相信长老统治或者解脱俗世的宗教。在乡村,习惯(法)和道德的影响力深远而广泛其约束力量较之于法律更加强大。一人犯罪,则整个家族甚至列祖列宗的脸上都不光彩,甚至于自己为维权而打官司也为所有村民所看不起。自古以来儒家的“无讼”思想的影响不无关系,“所有这些都表明了一个基本的立场:理想的社会必定是人民无争的社会;争讼乃是绝对无益之事;政府的职责以及法律的使命不是要协调纠纷,而是要彻底的消灭争端。”③还有便是熟人社会在作怪,村民更多讲究人情,这诸多原因导致“冤死不告官,屈死不上堂”。但更是我们的普法进行程度不够,农民法律素养较低的结果。 (二)农民经济基础薄如,维权意识淡薄,维权能力较低。或者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或者没有能力维持自己的正当权益。更有甚者某些农村中占支配地位的家族间或出产一些恶霸,他们欺压群众颠倒黑白,其他村民敢怒不敢言,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某些
① 梁治平:《法辨——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11月第一版,第235页。
② 伯尔曼:《法律与宗教》,梁治平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8月第一版,第1页。
③ 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11月修订版,第229页。 贪官墨吏或是狡黠奸商与之勾结相连,村民即使进行维权活动也会被百般阻挠。政府和法律的公信力被大大降低,于是村民为了生存更加宁可不维权。当然,我国的上访制度也应该积极完善。 (三)基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与法制观念普遍缺乏,习惯于机械式服从上级领导的知识办事,或者如上文所说是人治思想作怪。还有某些基层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意识淡薄,为了一己之丝贪污纳贿,鱼肉百姓或者官商勾结欺行霸市,一来大大降低政府和法律公信力,二来使百姓更不敢轻易动用法律维权。 (四)基层尤其是农村司法机构的不健全,基层法院及其法庭数量较少,农村法律援助机构更少,比如我所在的县城,整个县一个法院两个派出法庭,农村的法律援助机构则几近于无,我们村委会直辖四个自然村,却没有一个法律援助机构。这导致村民寻求法律援助和打官司都带来极大不便。 (五)基层法治机构的不作为,农民打官司往往要要跑来跑去奔波劳累,而司法机构之间对于农民的诉求却是你推我让,检察院说找法院,法院说找公安局,公安局说找检察院,通过各种法律程序也是繁琐至极,一个官司打上几个月甚至几年却得不出结果。这些在我家就曾发生过。这就导致很多农民宁可不受那份累,更多的争取私下解决。 (六)村民自治制度的漏洞频仍而监督不够,村民委员会的决策民主程度不够,办事透明度欠缺,财政开支等做很多糊涂账。农村自治模式的不公正与不公平也存在很多,比如我所在的县,很多村民干部得以当选的手段是靠家族势力的支持或者向村民行贿笼络,当上干部以后则鱼肉村民,甚短时间就能发家致富。然而村民的反应却是都去争当村干部,而非检举揭发。这固然是很多农村熟人社会的缘故,可是更多的是基层监督机制的不完善,监督机构的不作为。还有村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对法律的漠视,以及贪图小利的思想作怪。 三、法治农村建设的理念 针对以上的诸多问题,我认为,我国建设法治农村的理念正是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执政为民;必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必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 四、建设法治农村过程中的合力 (一)国家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力,在我国基本都是成文法的形式,这个约束力不应当尽是针对人民群众的,也应当是针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不容侵犯,应当被在农村地区时时宣讲,在新闻媒体之上时时播报相关违法事件及其处罚,着重在于重建法律和政府的公信力,好的立法应当被良好的实施。 (二)习惯(法)和道德的约束力,习惯法作为“这样一套地方性规范,它是在乡民长期的生活与劳动过程中逐渐形成;它被用来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