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十一五”环境保护发展规划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3•【字号】扬府发[2011]207号•【施行日期】2011.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扬府发〔2011〕20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并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在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市发改委等36个先进集体和王玉连等7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出新的更多的业绩。
希望各地、各部门(单位)以先进为榜样,围绕国家和省、市的有关部署,立足实际,进一步开拓进取,创造性开展工作,为我市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附:扬州市“十一五”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先进集体名单: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扬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扬州市城乡建设局扬州市财政局经建处扬州市国土资源局扬州市规划局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扬州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扬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扬州市金秋建材集团宝应县国土资源局宝应县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宝应县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宝应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扬州俊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高邮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高邮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高邮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高邮市建筑设计院高邮市超越节能墙体材料厂高邮市市容管理执法大队江都市仙女镇政府江都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江都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江苏双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都市为明建材有限公司仪征市财政局仪征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仪征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仪征市国土资源局地矿科扬州市绿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邗江区财政局邗江区城乡建设局邗江区国土分局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邗江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先进个人名单:张曙升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韩长金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陈江伟扬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郑少权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张惠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王玉连扬州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汤维扬州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盛兴泉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徐文忠扬州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黄金龙扬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杨玉坤扬州市科学技术局朱冬云扬州市财政局王文扬州市财政局何义宏扬州市国家税务局仇长波扬州市地方税务局孔亚彬扬州市物价局黄新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张月龙扬州市规划局朱金坤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朱昉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赵建利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方智勇扬州市环境保护局陈卫星扬州市建筑设计院郑延年扬州市金秋建材集团夏晓东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夏心明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吉广泉宝应县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戴志斌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莫振宇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舒宝应县城建监察大队王爱霞宝应县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周健扬州建科建筑勘察设计院孙庆洪宝应县龙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倪宏伟宝应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鲜万生宝应县财政局孙殿弟高邮市城乡建设局徐华高邮市城乡建设局王龙生高邮市建筑设计院郭致华高邮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徐荣华高邮市国土资源局圣虹高邮市城乡建设局朱朝祥高邮市市容执法大队陈增山高邮市财政局XXX 高邮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杨超群高邮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张正荣江都市大桥镇人民政府洪海东江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刘智勇江都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沈斌江都市国土资源局宋政绩江都市规划建筑设计院丁星生江都市建筑工程设计院童波江都市城乡建设局刘观祥江都市世祥建材有限公司徐玉菊江都市时代建材有限公司孔琳江都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郭政仪征市城乡建设局张来顺仪征市城乡建设局王根祥仪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宋承高扬州市绿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唐文祥仪征市国土资源局陈晓红仪征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袁进仪征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汪梅仪征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周国金仪征市新集镇村建所尹存君仪征市城乡建设局樊万顺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孔樊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朱铁军邗江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XXX 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杨明邗江区财政局周景高邗江区城乡建设局蒋海滨邗江区国土资源局丁勇扬州市加气混凝土有限公司孙久江扬州新能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陈有兵扬州众和建材有限公司。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8•【字号】苏政办发[2008]26号•【施行日期】2008.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2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江苏省“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为了进一步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江苏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及《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编制本规划。
一、“十五”环境保护回顾及面临的形势(一)“十五”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环保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省委、省政府把环保优先确立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之一,将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引导各地在小康进程中保护环境和建设生态。
进一步完善环境价格体系,全面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环保多元投入机制,全省环保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从“九五”末的1.6%提高到2.3%。
二是重点流域区域治理初见成效。
太湖、淮河流域及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重点治污工程进度和水质达标率均达到国家阶段性控制要求。
全省万元GDP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较2000年分别下降31.7%和28.9%,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率达到75%和95%,较“九五”末分别提高13%和2%。
层次分析法(AHP)在扬州市“十一五”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中的应用研究

层次分析法 ( A H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在扬 州市“ 十一五 ”
环 境 空气 质 量 评 价 中 的应 用研 究
易睿 , 丁志成
( 1 . 扬州市环境监测 中心站 , 江苏 扬州 2 2 5 0 0 9; 2 . 扬州市规划局邗江 区分局 , 江苏 扬州 2 2 5 0 0 9 )
摘
要: 采用层次分析法( A H P ) 对扬 州 市 “ 十一 五” 期 间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进 行 了评 价 , 并将 评 价 结 果 和 传 统 的
因子为 P M “ 十一五” 期 间各 污染物对扬 州市环境 空气质 量的影响程度 变化 不大。层 次分析 法可综合考虑 三
种 污 染 物 的协 同 作 用 结 果 , 适 合 于扬 州 市环 境 空 气质 量 综合 评 价 。
关键词 : 层 次分 析 法 ; 环境 空 气 质 量 ; 综 合 评 价 中 图分 类 号 : X 8 3 0 . 2 文献标志码 : A
A p p l i c a t i o n o f A H P i n A m b i e n t A i r Q u a l i t y E v a l u a t i o n
o f Ya n g z h o u Ci t y d u r i n g 1 l t h F i v e— — y e a r P l a n
u s i n g A n l a y t i c H i e r a r c h y P r o c e s s ( A HP ) .T h e e v a l u a t i o n r e s u l t s g e n e r a t e d b y A H P, s i n g l e f a c t o r a s s e s s me n t me t h o d a n d q u a l i t y
2050年扬州发展目标

2050年扬州发展目标摘要:一、引言二、2050年扬州发展目标三、实现目标的挑战与机遇四、扬州发展的战略布局五、结论正文:一、引言扬州,位于江苏省中部,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处,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底蕴的城市。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扬州也在积极规划自己的未来。
本文将重点探讨2050年扬州的发展目标及其实现途径。
二、2050年扬州发展目标根据《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到2020年,扬州将基本建成现代化城市,实现全面小康。
而到2050年,扬州的发展目标则是成为经济实力雄厚、社会和谐、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目标:成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支点,GDP总量进入全国前列,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2.社会目标: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增长,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
3.环境目标: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绿色、低碳、循环的产业发展模式。
4.文化目标:弘扬传统文化,建设文化强市,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三、实现目标的挑战与机遇1.挑战:(1)产业结构调整:面对经济新常态,扬州需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由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的跨越。
(2)人口与资源环境矛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扬州需要解决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实现可持续发展。
(3)城市竞争力:在区域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扬州需要提高城市竞争力,吸引更多的人才和投资。
2.机遇:(1)国家战略:扬州地处长江经济带和沿海经济带的重要交汇点,具有国家战略地位,可享受政策红利。
(2)区位优势:扬州交通便利,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有利于产业布局和发展。
(3)文化底蕴:扬州历史文化底蕴丰厚,有利于旅游业的发展,提升城市知名度。
四、扬州发展的战略布局1.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2.空间布局:构建“一核两带三区”的城市空间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论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重大工程及对经济发展作用

论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重大工程及对经济发展作用环境XXX XXX 学号:XXXXXXXXXX据了解,为加快完成国家“十五”各项重点治理计划的结转项目,及时开工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的项目,研究论证一批新的工程项目。
“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10项环境保护工程。
要调动各种资源,开辟多元化投资渠道,集中力量和资金,重点建设。
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十点重大工程内容:1.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建设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环保执法能力、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系统、环境综合评估体系、“金环”工程、环境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建设。
2.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程:完成31个省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300个设区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等建设任务。
3.铬渣污染治理工程:对堆存铬渣及受污染土壤进行综合治理。
4.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规模4500万吨/日,改造和完善现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配套污泥安全处置和再生水利用。
5.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治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水源地上游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部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6.城市垃圾处理工程:新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模24万吨/日。
7.燃煤电厂及钢铁行业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使现役火电机组投入运行的脱硫装机容量达到2.13亿千瓦。
8.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建立一批示范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
完善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护基础设施。
9.核与辐射安全工程:建成核设备性能鉴定实验室、放射性物质鉴定实验室、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中心、电磁辐射监测实验室、全国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国控网、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等。
10.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程:建成环境优美乡镇2000个,完成1万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
部分重大工程对社会经济发展得作用:1.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十一五”以来,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主要项目进展良好,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扬州市邗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扬州市邗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扬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4)第一节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4)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4)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5)第四节机遇与挑战 (6)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及目标 (8)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目标 (8)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8)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9)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1)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1)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3)第五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14)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14)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14)第三节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 (15)第六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17)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17)第二节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 (18)第三节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 (19)第七章全面推进土地整治 (19)第一节全面推进土地整理 (19)第二节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 (20)第三节合理安排土地复垦 (20)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21)第一节优化生态用地结构和布局 (21)第二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22)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2)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 (22)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 (24)第十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 (26)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26)第二节控制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26)第三节中心城区用地调控 (27)第十一章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 (29)第一节镇(街道)土地利用定位 (29)第二节镇(街道)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分解方案 (30)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4)第一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完善基本农田保护 (34)第二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集约利用水平 (34)第三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提高环境质量 (35)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35)第十三章附则 (3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改善区域土地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编制《扬州市邗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发文字号】扬府发[2014]99号【发布部门】扬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7.26【实施日期】2014.07.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府发〔2014〕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扬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7月26日扬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贯彻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对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提高城乡生态宜居水平,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根据《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苏政发〔2013〕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快建设“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
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全过程,紧紧抓住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树立全寿命期理念,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1、“十二五”期间,全市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总面积超过 400 万平方米,其中2014年新增85万平方米,邗江区、江都区、仪征市各新增10万平方米;高邮市、宝应县各新增8万平方米;广陵区新增35万平方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4万平方米。
2、2015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2020年,全市5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扬州市2024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

为了推动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扬州市制定了2024年的重大项目投资计划。
以下是该计划的概述。
1.基础设施建设(1)拓宽城市道路:计划投资10亿元用于改善和拓宽扬州市内的主要道路和交通枢纽,以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2)改善公共交通:投资5亿元用于新购置公共交通工具,改善市民的出行条件,并减少对私家车的依赖。
(3)城市给排水系统升级:计划投资8亿元用于提升城市的给排水系统,确保市民的日常生活用水和排水的顺畅。
(4)市政公用建筑升级:投资3亿元用于改善城市中的市政公用建筑,提升市民的服务体验。
2.经济发展项目(1)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计划投资20亿元用于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吸引高新技术企业的落户,并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2)南京扬州经济带建设:投资30亿元用于推动南京扬州经济带的建设,加强两地的合作和交流,实现互利共赢。
(3)旅游开发项目:计划投资10亿元用于开发和改善扬州市的旅游资源,提升旅游业的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4)农业现代化建设:投资5亿元用于农业现代化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
3.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1)水源保护区建设:计划投资5亿元用于建设水源保护区,保护和管理扬州市的水源,确保市民的饮水安全。
(2)生态修复和保护:投资3亿元用于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提升市民的生活环境品质。
(3)河道治理和水质改善:计划投资8亿元用于河道治理和水质改善,确保城市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以上是扬州市2024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概述。
通过这些重大项目的投资,扬州市将进一步推动经济的发展,改善市民的生活品质,并保护和修复环境。
这些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扬州市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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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十一五”环境保护发展规划扬州市邗江区环境保护局二00六年一月扬州市邗江区“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领导小组及编制技术小组一、领导小组组长:朱万国副组长:温凡平成员:许吉定、张宏毕、张渔侪、黄西凤、赵明山、冯景森二、技术小组组长:温凡平副组长:黄辉成员:王祥薇、金霏、秦春艳、王兵、曹坚、田燕、吴晓芳1、总则1.1规划目的根据《扬州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和《江苏省“十一五”环境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编制。
本规划纲要,以邗江实现争做扬州“两个率先”先行区,保护辖区内环境质量,加强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为总体目标,在全面调查和综合分析扬州市邗江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现状的基础上,围绕扬州市“富民强市、建设名城”的总要求,提出“十一五”期间邗江区环境保护主要目标及相关保障政策措施,为邗江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和谐统一、协调发展提供指导性。
1.2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4年6月19日);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9、《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10、《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1993年省政府38号令);11、《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03年3月);12、《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13、《扬州市城市总体建设规划》;14、《扬州生态市建设规划》;15、《扬州市邗江区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16、《扬州市邗江区环境质量报告》(2000~2004年);17、《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国家环保总局2004年10月29日)18、《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2004年);19、《江苏省长江污染防治条例》。
1.3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邗江区行政辖区内11个镇:头桥镇、李典镇、沙头镇、杭集镇、泰安镇、瓜洲镇、杨庙镇、甘泉镇、槐泗镇、方巷镇、公道镇,3个街办:汊河街道办事处、蒋王街道办事处、邗上街道办事处。
总面积749.28平方公里。
1.4规划年限本规划侧重于中远期规划,现状数据以2004年数据为基准。
“十一五”规划期:2006年-2010年远期:2011年-2020年2 社会经济发展现状2.1 人口和行政区划2004年底邗江区总人口49137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5005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人口密度656人/KM2。
2004年邗江区总面积749.28KM2,共辖11个镇和3个街办。
2.2 经济发展概况2004年邗江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内生产总值115.94亿元,其中:第一产业8.5亿元、第二产业67.86亿元、第三产业39.58亿元。
工农业总产值2951943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97413万元。
2004年工业经济快速增长,实现工业总产值2754530万元。
3 “十五”环保计划执行情况概述3.1“十五”环保计划执行情况“十五”期间,邗江区环境保护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保证了环保目标的顺利完成。
1、环境质量目标(1)空气环境质量通过努力,目前全区空气环境质量主要指标基本符合二级标准,建成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2004年全年监测数据的362天中,API小于100的有291天,占有效数据日的80.4%,空气质量为良。
(2)水环境质量“十五”期间,我区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境内夹江、公道河、杨寿涧、方巷小运河、槐泗河、仪扬河、古运河(邗江段)、廖家沟、太平河等九条主要河流基本达到规划功能标准。
到目前为至,各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仍保持在98.4%以上。
(3)声环境质量邗江区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表明,“十五”期间我区建设区区域环境噪声基本符合《扬州市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2004年新建成噪声达标区3.35平方公里,实现了邗江建设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100%的目标。
2、总量控制目标2004年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二氧化硫(不含生活)3736吨、烟尘(不含生活)1705吨、工业粉尘929吨、COD(不含生活)1557吨、石油类0.0256吨、挥发酚0.0758吨、氨氮(不含生活)138吨、悬浮物275.吨、氰化物0.1133吨、六价铬0.6737吨。
预计,在“十五”期末,通过有计划的削减,我区列入总量控制的各项污染物总量可达到省、市规定的阶段排放总量要求。
3、污染控制目标在“九五”末基本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我区进一步加快城乡综合整治步伐,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推行清洁生产和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五”期末,全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8.15%,工业废气处理率95.93%,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99.98%,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率100%,“三同时”执行合格率100%。
危险废物处置率100%;建成区生活垃圾处理率100%。
4、生态建设目标“十五”期间,我区创建并顺利通过全国生态示范区验收,共实施43项生态项目,成为本区重点生态建设的基础工程。
先后创成公道河西村、红桥福成村等37个市级生态村和1个绿色小区。
在生态农业方面,考虑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及保护环境三个方面结合的效益,已建成了优质无公害稻米、蔬菜、特水产品生产基地及规模产业化辐射项目,建设无公害稻米基地22.5万亩,申报51个无公害产品。
加大生态旅游景区、景点的恢复建设与生态品位的提高项目的支持力度。
到目前为至,全区森林覆盖率达15.33%,建设区绿化覆盖率38%,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1.6平方米。
3.2主要问题1、全面深入推进生态建设力度不大。
我区作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虽然经过几年的生态示范区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未建立起环境、生态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及制约机制。
生态镇创建是生态示范区建设的一个节点,加快生态镇建有助于从镇级领导层面上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推动生态建设。
2、环境保护规划、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我区处于南水北调的源头区,区内河流多受闸坝控制,且关闸时间长,开闸时间短,导致水体不活,流量小,流速慢,水体自净能量差,环境容量小。
而建设区和邗江工业园的污水管网与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场的接管以及杭集工业园的污水处理工作严重滞后,必然会影响区域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全区集镇建设和工业集中区规划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滞后。
3、农村环境保护未能得到高度重视。
农业自身污染需要解决,自然资源需得到充分利用,农业生产还是以粗放型和利用传统农业生产技术为主,导致农业生产增效不高,化肥、农药流失量偏大,农村生活垃圾未能集中处理,河道淤塞,蓄水排涝能力下降,河内水质有富营养化趋势,农村生态环境脆弱。
农村多数高物耗、低效益的手烧锅炉未被淘汰,制约了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4、城市经济建设中环境保护矛盾较为突出。
城市化进展的加快,带动了我区“第三产业”和房地产开发业的迅速升温。
在“三产”业中,由于楼盘的规划功能定位而引发的“三产”业扰民纠纷越来越突出。
同时随着工业化的加快,部分企业仍然存在粗放型、分散型、高投入、低产出的生产方式,小企业未集中规划,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流失。
5、环保投入严重不足。
环境保护投入占GDP的比例较低,与当前的环境保护形势不相适应,对环境功能的修复不容乐观,形势严峻。
由于环保投入不足,医疗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等固废管理以及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基础数据的采集统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我区环境管理的弱项。
6、环境保护宣传及环境意识急待加强。
部分领域和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环保法制意识不强,未形成自觉遵守环境法规、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可持续消费、绿色文明生活方式未得到广泛的推广。
部分企业对办理环保审批、执行排污许可证等制度认识不深。
4“十一五”环境保护发展规划4.1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十一五”时期是邗江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区工业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时期,同时良好的人居环境作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基本要素,未来几年生态环境保护和投资发展战略目标、步骤及措施,必须适应与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内容之一,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是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今后人类发展的能力,也就是要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因此,可持续发展本身应该作为我区未来几年发展的一个基本战略。
4.2规划的总体目标4.2.1规划期目标(2006年-2010年)坚持城乡统筹同步推进,保持生态环境良好,着力环境质量提高,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持续发展。
至2010年,建立小康社会人民普遍需求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环境污染得到控制,环境质量状况稳定。
4.2.2实现目标的标志全区空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区内主要集镇建成区声环境符合功能区划环境噪声标准。
境内主要河流控制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各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7%以上。
各项指标达到上级部门指标控制要求。
生态示范区的建设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城乡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
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扬州市总量控制计划要求。
全区环境管理能力和体系,能适应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4.3 环境保护指标规划4.3.1大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到2010年,全区空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
其中城市全年空气环境质量达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292天,农村空气质量保持在2005年的水平并有所提高。
(表4-1)4.3.2水环境保护目标境内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功能区划标准(表4-2),CODMn、溶解氧、氨氮、总氮、氰化物、六价铬、石油类、总磷等指标的达标率均达80%以上,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60%以上。
各集镇饮用水源水质达类Ⅲ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大于97%。
4.3.3声环境保护目标到2010年,各集镇建成区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达标率为100%。
建设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5dB(A),昼间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dB(A)。
4.3.4总量控制目标列入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排总量控制在计划以内,力争在2005年实绩的基础上按比例削减(表4-3),污染物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
同时加强对镇域总量控制考核(表4-4)。
表4-3“十一五”期间邗江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注:其中二氧化硫、烟尘、化学需氧量、氨氮不含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