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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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职称评考核细则说明

[绩效考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职称评考核细则说明

(绩效考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职称评考核细则说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职称评考核细则说明职称量化考核评审标准评分说明壹、“学历”项1、学历指国民教育系列所规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包括经认定合格的自学考试学历);2、以本人所获得的符合晋职条件的最高学历为评分基准。

二、“资历”项1、先聘为专业技术人员且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取得成人教育学历的,其资历从取得合格学历后开始算起;2、先取得专业学历,后聘为专业技术人员且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资历从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开始算起。

三、“外语水平”项1、按照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制度》要求,以符合申报晋职人员的外语(政治理论)水平统壹考试成绩除以10再乘以该项权重计算得出该项分值。

托福(含集团公司模拟托福)考试成绩达到500分及之上,集团公司俄语水平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之上的均视为达到合格要求,成绩按照60分进行折算。

2、晋升政工专业职称人员的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之上。

四、“计算机水平”项以《关于开展公司2008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中规定的计算机成绩条件为准。

依据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除以10乘以该项权重计算得出该项分值。

五、“获奖成果”项1、量化标准中的“科技进步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创新奖;“科技成果奖”包括企业现代化管理成果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工法;情报成果、QC成果等要做降级处理,如国家级情报成果、QC成果按省部级科技成果处理,依次类推。

“鲁班”奖、优质工程奖、“四优”工程奖(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软件、优秀工程建设)参照科技进步奖降级处理。

如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奖按照公司级科技进步奖处理。

成果奖项已经明确等次的以实际获奖等次来计算(金奖、银奖和铜奖分别对应壹等、二等和三等奖),没有明确获奖等次的按照量化考核标准取同类奖项的中间等次计算;获奖成果没有体现工作人员名次的,该项目的实际工作负责人均按照量化考核标准取中间名次计算。

08_CNPC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9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DOC 15页)

08_CNPC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9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DOC 15页)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中油人事〔2019〕71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有效实施激励与约束、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推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一)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二)控(参)股公司中由公司推荐聘任的领导班子成员;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考核,是指通过签订内部绩效合同的方式,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或任期内应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定量、定性为关键绩效指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以此作为薪酬兑现、职务调整、潜能开发和工作改进的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依据统一的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受约人的工作绩效,避免非客观因素影响。

(二)突出重点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应突出关键工作和重点任务,少而精,不面面俱到。

(三)分类考核原则。

按照业务和岗位特点,分为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贸易、管道运输、国际业务、工程技术、物资采购、装备制造、科研规划、生活服务、金融事业、机关部门等不同类别,分别考核。

(四)定量定性结合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能量化的,实行定量考核;关键绩效指标难以量化的,实行定性评价。

(五)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使激励与约束相配套,责权利相统一。

第五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研究制订绩效考核政策及办法,审议绩效合同,监控绩效合同执行,审批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

第六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人事部。

第二章绩效合同第七条绩效合同是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作为发约人,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受约人,以书面形式对考核期应完成的绩效目标所签订的协议,包括发约人、受约人的单位名称、姓名、职务、合同有效时间、签订时间、关键绩效指标及权重、指标值等内容。

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办法为习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习惯、与高级治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法相衔接、鼓舞与约束结合的业绩考核评判体系,按照股份公司章程,借鉴国际大石油公司成功做法,现就中层以下治理人员实施业绩考核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一、指导思想和差不多原则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提升股份公司价值和追求股东投资回报最大化为中心,以保证公司连续稳固进展为目的,以合同为基础、业绩为重点、分层分类实施为差不多方法,自上而下建立一整套治理人员业绩考核制度,形成一种人人有指标、层层负责任、用人看业绩、奖惩凭奉献的鼓舞约束机制,持续增强各级治理人员的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使其把要紧精力投入到制造工作业绩上来,确保各单位生产经营目标和股份公司总体进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差不多原则:1、1、以业绩为主、量化评判原则。

工作业绩是治理人中德才素养的综合反映,量衡量治理人职员作能力的重要依据。

实行以业绩为主、量化评判,能够科学、准确地评判治理人员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形,便于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比较,实施有效的奖惩和有针对性的培养、使用。

2、2、分层分类、逐级考核原则。

按照治理人职员作责任的在小,分为不同的层次;按照工作岗位的差异,分为生产、经营、科研、党群、机关部门等不同类别;依据能级治理原理,建立起逐级负责的目标责任制,分别确定相应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一级考核一级。

3、3、从实际动身、公平公平原则。

要围绕股份公司和本单位工作目标,充分考虑阻碍完成业绩的客观因素,力求贴近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做到考核过程公布透亮,严格按程序办事;考核结论客观公平,具有引导鼓舞作用。

4、4、突出重点、便于操作原则。

要克服形式主义,注重工作实效,抓住考核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特点,力求考核指标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考核清晰明确,便于执行;考核方法简便有用,操作性强;考核数据真实可靠,具有有用价值;考核资料完整准确,便于查询检索。

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有效实施激励与约束、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推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一)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二)控(参)股公司中由公司推荐聘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三)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需要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考核,是指通过签订内部绩效合同的方式,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或任期内应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定量、定性为关键绩效指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以此作为薪酬兑现、职务调整、潜能开发和工作改进的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依据统一的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受约人的工作绩效,避免非客观因素影响。

(二)突出重点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应突出关键工作和重点任务,少而精,不面面俱到。

(三)分类考核原则。

按照业务和岗位特点,分为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贸易、管道运输、国际业务、工程技术、物资采购、装备制造、科研规划、生活服务、金融事业、机关部门等不同类别,分别考核。

(四)定量定性结合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能量化的,实行定量考核;关键绩效指标难以量化的,实行定性评价。

(五)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使激励与约束相配套,责权利相统一。

第五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研究制订绩效考核政策及办法,审议绩效合同,监控绩效合同执行,审批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

第六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人事部。

第七条绩效考核工作在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领导下,由人事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公司共同实施,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考核政策,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审定考核结果,统一组织奖惩兑现。

中石油高管绩效考核办法

中石油高管绩效考核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有效实施激励与约束、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推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一)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二)控(参)股公司中由公司推荐聘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三)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需要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考核,是指通过签订内部绩效合同的方式,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或任期内应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定量、定性为关键绩效指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以此作为薪酬兑现、职务调整、潜能开发和工作改进的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依据统一的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受约人的工作绩效,避免非客观因素影响。

(二)突出重点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应突出关键工作和重点任务,少而精,不面面俱到。

(三)分类考核原则。

按照业务和岗位特点,分为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贸易、管道运输、国际业务、工程技术、物资采购、装备制造、科研规划、生活服务、金融事业、机关部门等不同类别,分别考核。

(四)定量定性结合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能量化的,实行定量考核;关键绩效指标难以量化的,实行定性评价。

(五)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使激励与约束相配套,责权利相统一。

第五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研究制订绩效考核政策及办法,审议绩效合同,监控绩效合同执行,审批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

第六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人事部。

第七条绩效考核工作在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领导下,由人事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公司共同实施,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考核政策,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审定考核结果,统一组织奖惩兑现。

HSE绩效管理指南

HSE绩效管理指南

HSE绩效管理指南本文件的所有版权归中国石油所有目录1 范围与应用领域 (3)1.1 目的 (3)1.2 适用范围 (3)1.3 应用领域 (3)2 参考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职责 (3)5 管理要求 (3)5.1 HSE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 (3)5.2 HSE目标与指标的设定 (4)5.3 HSE绩效考核 (6)5.4 HSE数据和信息的收集 (8)5.5持续改进 (10)6 管理系统 (11)6.1 资源支持 (11)6.2 管理记录 (11)6.3 审核要求 (11)6.4 复核与更新 (11)6.5 偏离管理 (11)6.6 培训和沟通 (11)6.7 解释 (11)本文件的所有版权归中国石油所有1 范围与应用领域1.1 目的为规范HSE绩效管理,提升HSE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指南。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中国石油所属企业,包括中国石油控股的合资企业,以及为中国石油服务的承包商。

1.3 应用领域本指南适用于各级组织和员工的HSE绩效管理。

2 参考文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指导意见》3 术语和定义3.1过程性指标:衡量为了预防事故发生需采取的所有行动及措施的指标。

3.2结果性指标:衡量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情况的指标。

3.3 先导性指标:在事故未发生之前所发出的先兆性指标。

4 职责4.1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指南。

4.2 专业分公司(事业部)组织推行、实施本指南,并提供资源保障。

4.3 企业根据本指南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HSE绩效管理制度,企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制度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

4.4 企业HSE部门对HSE绩效管理制度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5 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HSE绩效管理制度,并提出改进建议。

绩效考核中石油

绩效考核中石油

绩效考核中石油背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作为中国最大的石油和天然气生产商,其员工的绩效水平对企业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为了确保中石油员工的业绩达到公司的期望,企业实行了一套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系统中石油的绩效考核由三个部分组成:1.目标分解目标分解是中石油绩效考核的第一步。

在每个考核周期开始时,员工需要和上级领导商定个人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在目标分解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工作的实际去确定目标的合理性和可实施性,同时保证目标的质量和效益。

2.绩效评估绩效考核的第二步是绩效评估。

中石油通过考核反馈、总结分析和打分评估等方式,对员工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估,并给予奖励和惩罚。

在绩效评估中,中石油依据员工的职业特点和工作内容,采取不同的评估方式和指标体系,如年度评估、半年度评估、季度评估等。

3.激励机制中石油绩效考核的第三步是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作为绩效考核工作的最终目的,它通过一系列奖励和惩罚措施,对员工的绩效进行激励和调动,并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中石油的激励机制主要包括晋升和加薪、奖励和表彰。

绩效考核的重要性绩效考核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重视。

作为一种管理工具,绩效考核可以对人员的工作质量及成果进行检测,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同时也为公司做出更好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对于中石油这样的大型企业来讲,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和落实,能够为企业提高管理效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中石油的绩效考核体系中,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激励机制,全面地考核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绩效水平,通过考核结果为公司的管理、人才选拔、年度评估等提供依据。

同时,正确、公正地进行绩效考核还能够影响员工的工作动力和职业发展,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总结可以看出,绩效考核制度在企业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尤其对于中石油这样的大型企业来说,建立和落实好绩效考核体系,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个人潜力,提高企业的效率和合规性,为整个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中石油公司公务员部门绩效排名与奖励方案

中石油公司公务员部门绩效排名与奖励方案

中石油公司公务员部门绩效排名与奖励方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是一家以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石油化工生产和销售为主要业务的大型国有企业。

为提高公务员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激励干部员工的积极性,中石油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绩效排名制度,并通过合理的奖励方案激励优秀员工。

本文将深入探讨中石油公司公务员部门绩效排名与奖励方案的运作和影响。

一、绩效排名制度中石油公司公务员部门的绩效排名制度是基于员工工作表现的评估与排名,旨在鼓励员工在工作中展现出色的绩效。

该制度通过量化指标和综合评价的方式评定每位员工的绩效水平,并将员工按照绩效的高低进行排名。

绩效排名制度的运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量化指标:中石油公司设定了一系列的绩效评估指标,包括工作完成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创新能力等方面,这些指标可以客观、清晰地衡量员工的工作表现。

2. 综合评价:除了量化指标,中石油公司还注重员工的综合评价。

在绩效评估中,不仅会考虑员工的工作业绩,还会兼顾员工的专业素质、学习进步、责任担当等综合因素。

3. 排名标准:根据综合评价的结果,中石油公司对员工进行排名,并按照绩效的高低给予不同的奖励。

排名标准公平、公正,确保每位员工有机会获得公平竞争和评价的权利。

二、奖励方案中石油公司公务员部门绩效排名的主要目的就是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动力,激励机制主要通过奖励方案来实施。

中石油公司的奖励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薪酬奖励:中石油公司根据绩效排名结果,针对绩效优秀的员工给予薪酬上的奖励。

这可以是一次性的绩效奖金,也可以是在年度工资调整上给予更高的幅度。

2. 晋升机会:优秀的绩效排名也会为员工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

中石油公司会根据绩效排名结果,推荐优秀员工参与内部晋升考试或竞聘工作岗位,为其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

3. 培训机会:绩效优秀的员工还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培训机会。

中石油公司会为他们提供各类培训项目,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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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中油人事〔2007〕71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有效实施激励与约束、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推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一)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二)控(参)股公司中由公司推荐聘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三)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需要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考核,是指通过签订内部绩效合同的方式,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或任期内应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定量、定性为关键绩效指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以此作为薪酬兑现、职务调整、潜能开发和工作改进的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依据统一的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受约人的工作绩效,避免非客观因素影响。

(二)突出重点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应突出关键工作和重点任务,少而精,不面面俱到。

(三)分类考核原则。

按照业务和岗位特点,分为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贸易、管道运输、国际业务、工程技术、物资采购、装备制造、科研规划、生活服务、金融事业、机关部门等不同类别,分别考核。

(四)定量定性结合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能量化的,实行定量考核;关键绩效指标难以量化的,实行定性评价。

(五)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使激励与约束相配套,责权利相统一。

第五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研究制订绩效考核政策及办法,审议绩效合同,监控绩效合同执行,审批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

第六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人事部。

第七条绩效考核工作在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领导下,由人事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公司共同实施,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考核政策,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审定考核结果,统一组织奖惩兑现。

第二章绩效合同第八条绩效合同是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作为发约人,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受约人,以书面形式对考核期应完成的绩效目标所签订的协议,包括发约人、受约人的单位名称、姓名、职务、合同有效时间、签订时间、关键绩效指标及权重、指标值等内容。

第九条绩效合同分为年度绩效合同和任期绩效合同。

其中:(一)年度绩效合同以公历年为考核期,考核指标主要是当年经济效益、营运管理、人员管理等。

(二)任期绩效合同以三年为考核期,起始时间为国资委考核公司领导班子的时间,考核指标主要是资产保值增值、生产经营管理运行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十条绩效合同指标类别分为效益类、服务类、营运类和人员类关键绩效指标。

其中:(一)效益类关键绩效指标是全面衡量价值创造及投资回报的重要指标,包括投资回报、利润、现金贡献、资产保值增值、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等。

(二)服务类关键绩效指标是衡量服务水平、质量、效率的指标,包括上级、同级、下级和客户对其工作(服务)的满意度等。

(三)营运类关键绩效指标是衡量利用营运杠杆实现公司战略及完成效益目标能力的指标,包括以下三类:1.营运操作指标,包括产(销)量、成本、流动资产周转、安全环保、节能减排、工程(产品)质量、投资控制等;2.可持续发展指标,包括储量、技术开发与创新、新产品市场份额、安全环保隐患治理等;3.营运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指标,包括工作进度、产品开发周期、应收账款、履职评价等。

(四)人员类关键绩效指标是衡量营造积极健康的工作环境、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的指标,包括反腐倡廉、队伍稳定和员工管理等。

具体指标的选择和确定,应根据受约人岗位和考核期实际,在制订绩效合同时综合考虑(绩效合同样本详见附件1)。

第十一条关键绩效指标权重应结合受约人控制力强弱、担负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

其中:(一)效益类关键绩效指标权重。

企业正职效益类指标权重,一般为35%左右;机关部门正职效益类指标权重,一般为20%左右;科研规划和事业单位等正职效益类指标权重,一般为15%左右;副职低于正职。

(二)服务类关键绩效指标权重,一般为10%左右。

专业公司、销售、生活服务、事业和机关部门等直接面向内(外)部客户的,服务类权重可更高一些。

(三)营运类关键绩效指标权重。

企事业、科研规划、控(参)股公司和机关部门正职营运类指标权重,一般为50%左右;专业公司正职营运类指标权重一般为55%左右;副职高于正职。

(四)人员类关键绩效指标权重为10%左右。

(五)企业多业务单元指标权重,由前三年资产、利润、销售收入三项因素确定(详见附件2)。

第十二条关键绩效指标目标值的确定,以分解发约人和上级重点工作目标为基准,有数量、时间、质量要求,能够度量,既有先进性、可实现性,又有挑战性,并得到发约人和受约人的认可。

第十三条关键绩效指标、权重和目标值按下列程序确定:(一)每年第四季度和任期考核内,绩效考核办公室按照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指标,在与各单位充分沟通后,提出下一考核期的关键绩效指标、权重和目标建议值。

(二)年度考核指标目标建议值,一般不低于前三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任期考核指标目标建议值,一般不低于前一任期考核指标目标值和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

但对处于行业周期性下降阶段且与同行业其它企业相比仍处于领先水平的除外。

(三)按照行业对标,精准考核,实事求是等原则,人事部汇总平衡有关指标主管部门和专业板块的建议,起草绩效合同报绩效考核委员会审定。

(四)领导班子副职的关键绩效指标、权重和目标值,在分解正职绩效指标的基础上,按照相同岗位指标体系相同的原则,由正职与副职协商提出,报人事部进行平衡性和一致性审核。

第十四条关键绩效指标、权重和目标值,年度绩效合同每年核定一次;任期绩效合同每个任期核定一次。

第十五条关键绩效指标、权重和目标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

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由受约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程序报批。

未获批准的,仍以原指标、权重和目标值为准。

第十六条绩效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

第十七条任期绩效考核,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机关部门负责人,均不设置具体指标。

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副职的任期考核结果,根据其正职任期绩效和本人年度绩效综合确定;机关部门负责人的任期考核结果,由本人年度绩效平均值确定。

第十八条考核期内高级管理人员调整,所任岗位已签绩效合同的,由新任人员继续执行;所任岗位未签订绩效合同的,应补签绩效合同;班子副职分工调整的,应同时调整绩效合同。

第十九条年度绩效合同,在年初签订;任期绩效合同,在任期内签订。

第二十条党政主要领导分设的,党政正职同签一份绩效合同。

第三章考核评价方法第二十一条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

定量考核直接用客观数据计算绩效分值。

定性评价采取测评方式获取考核结果。

第二十二条定量考核单项指标绩效分值按以下公式确定:单项指标绩效分值=(指标完成值÷指标目标值)×100(适用于目标值为正数的增长性指标)或单项指标绩效分值=100+[1-指标完成值÷指标目标值]×100(适用于控制性指标和目标值为负数的增长性指标)第二十三条定性考核单项指标绩效分值按以下公式确定:单项指标绩效分值=∑评价得分/评价内容条数第二十四条单项指标绩效分值130分封顶,超过130分的按130分计算。

第二十五条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综合绩效分值按以下公式确定:年度综合绩效分值=∑(年度单项指标绩效分值×权重)×年度经营管理难度系数第二十六条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综合绩效分值按以下公式确定:正职任期综合绩效分值=∑(任期单项指标绩效分值×权重)×任期经营管理难度系数×60%+任期年度综合绩效平均分值×40%(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或正职任期综合绩效分值=任期年度综合绩效平均分值(适用于机关部门)副职任期综合绩效分值=正职任期综合绩效分值×60%+本人年度综合绩效平均分值×40%第二十七条经营管理难度系数,由人事部根据资产、销售收入、员工及离退休人数等因素加权测算,分类确定,动态调整(详见附件3)。

第二十八条同一板块企业正职的平均综合绩效分值与其归口专业公司正职的综合绩效分值挂钩;同一单位副职的平均综合绩效分值,与其正职的综合绩效分值挂钩。

高于或低于的,由人事部同比例调整。

第四章考核评价程序第二十九条年度绩效考核每年一次,在财务决算完成后进行;任期绩效考核在任期届满时进行,在任期审计结束后的3个月内完成。

第三十条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由人事部牵头组织实施,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每年11月底前发布考核通知,具体部署绩效考核工作,收集考核评价信息。

(二)关键绩效指标主管部门、专业公司于3月15日前向人事部报送经审计(或审核)后的关键绩效指标完成值和分析报告。

(三)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副职的考核,由其正职按本办法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于4月15日前报人事部审核兑现。

(四)人事部在核对、汇总关键绩效指标完成值,测算综合绩效分值的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与奖惩意见,提交绩效考核委员会审批。

(五)人事部按照审批结果组织绩效反馈和奖惩兑现。

第三十一条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绩效考核,按下列程序运行:(一)任期审计结束后,指标主管部门、专业公司依据审计结果,向人事部报送指标完成值和分析报告。

(二)人事部对受约人任期绩效合同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形成绩效考核与奖惩意见,提交绩效考核委员会审批。

(三)绩效反馈和奖惩兑现等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同。

第三十二条任职未满一个年度或一个任期的高级管理人员,其绩效考核与兑现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

第三十三条人事部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合同执行情况实施定期跟踪和动态监控。

年度绩效合同的季度跟踪,考核指标完成值以有关快报数据为准,与考核报告一并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5日前报出;任期考核实行年度跟踪,与年度绩效考核一并进行。

第五章考核结果应用第三十四条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综合绩效得分,年度和任期绩效考核最终结果按下列比例由高到低分为A、B、C、D、E 五个级别,C级为进级点。

A级为绩效杰出者,比例为不超过10%;B级为绩效优秀者,比例为45-50%;C级为绩效良好者,比例为35-45%;D级为绩效一般者,比例为不高于7%;E级为绩效较差者,比例为不高于3%。

第三十五条公司依据年度和任期绩效考核结果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奖惩。

第三十六条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效益年薪挂钩。

其中,效益年薪的8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其余的20%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延期到连任或离任的下一年度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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