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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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10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10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10篇商品房买卖合同篇1出卖人:法定代表人:电话:买受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所有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一幢第一单元四层一号。

该房号为暂定编号,最终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房号为准。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层高为2、8米。

该商品房朝向为座北朝南。

该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出卖人委托预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通江县精全测绘队,其预测建筑面积共____平方米。

第三条抵押情况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币,总价款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五条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

第一次在签订合同时付该房总价款的____%,第二次在交付使用时一次性付清下余款项。

第六条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逾期付款责任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交付条件出卖人应当在房屋竣工验收后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第九条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水、电、气均通到用户门口。

第十条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房屋总价款3‰作违约处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法

商品房买卖合同法

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商品房买卖合同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3 号公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办法》。

该办法于 2010 年 10 月 1 日正式实施。

下面是该办法的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订立的、以商品房为标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三条商品房买卖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合法、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本法所称商品房,是指开发商开发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进行交易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商品房,包括住宅、商业用地和商业用房等。

第二章商品房的销售第五条开发商应当按照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的内容,向购房者提供商品房销售信息,包括房屋面积、户型、位置、价格、房型、面积尺寸、配套设施等。

第六条开发商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许可证、施工、验收等手续,确保商品房的品质和合法性。

第七条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商品房交付购房者,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购房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验收商品房,并办理入住手续。

第八条商品房的销售可以采用线上或者线下的方式。

线上销售可以采用网络销售、电子商务等方式,线下销售可以采用店面销售、现场展示、预约看房等方式。

第九条开发商应当建立完善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体系,为购房者提供完善的服务。

购房者应当如实了解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商品房定金。

第十条商品房的销售不得存在虚假宣传、隐瞒重要信息、虚构事实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商品房的销售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开发商和购房者写成形式一致、内容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法律效力强的合同。

第三章商品房的销售方式第十二条商品房的销售可以采用线上或者线下的销售方式。

线上销售可以采用网络销售、电子商务等方式,线下销售可以采用店面销售、现场展示、预约看房等方式。

第十三条开发商可以采用多种销售方式,但不得利用不合理的销售方式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大全5篇

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大全5篇

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大全5篇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大全5篇其实合同出卖所得价款扣除买受人未支付的价款以及必要费用后仍有剩余的,应当返还买受人,那么你现在知道合同是怎么样子了吗?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大全,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大全(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工服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后附详细报价单。

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1.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______日内。

第三条加工形式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______________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结算方式1.支票结算。

此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须预付_____________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_____________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

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_____________的滞纳金。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15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15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15篇)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1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____市_____区(县)_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

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经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____市商品房外销销售许可证号为京____市外证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________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

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

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房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币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小写____元)。

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楼房买卖合同范本10篇范本

楼房买卖合同范本10篇范本

楼房买卖合同范本10篇范本楼房买卖合同范本10篇范本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楼房买卖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借鉴,希望对你们有帮助!楼房买卖合同范本篇1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房产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幢__________号房。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甲方保证此房产一切情况介绍属实,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任何权属或经济纠纷,权属无任何瑕疵,同户籍、相关亲属及房产共有、所有权人同意出售。

同时物业交接前需付清甲方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有线、通讯费及附属于该房屋的所有费用。

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成交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房屋价款分_______次付给甲方。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_______元。

余款_______元,在办理产权证完成之日交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及房屋交付1、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上列__办理完毕之日至迟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合同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示本(版)(MF--01)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18版)(MF-2018-01)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备案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备案合同合同编号:XXXXXX甲方:(买方):XXX联系电话:XXXX甲乙双方就商品房交易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买卖商品房1.卖方出售商品房及附属设施/附属物,为XXX小区XXX号,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层高X层,楼层:X层,业主为XXX;2.买方支付房款XXXX元。

第二条:其他事宜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甲方签字并正确填写《房屋买卖合同书》内容后,提供如下:(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房屋买卖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文件。

3.双方均在完成交易金额后,即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金融机构或有该业务资质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中承受交易结算责任;4.买卖商品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办理不动产登记;第三条:约定的责任1.买方有保证合同如实履行义务的责任;2.卖方有保证买方无法行使担保权利,也无法索取补偿金额的责任。

第四条:争议解决本合同若有任何疑义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据有关法律事宜解决签字确认:备案合同双方就买卖商品房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要求拟定本备案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装修1.买方有义务承担装修费用,双方可以根据合同中内容,单独就装修费用签订装修合同,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装修内容进行调整;2.装修完成后,甲乙双方签定装修验收报告以证明装修完成。

第二条:不动产登记1.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内容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变更备案手续;2.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独立的登记费用,合同内容不扣除登记费用;3.甲乙双方各自备齐必要的资料,就不动产变更备案事宜按照法律规定提交书面申请。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签订本合同时,由于不动产及其他相关事宜而产生的各自责任;2.甲乙双方有义务就本合同的履行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责任;3.甲乙双方就买卖合同负有保密义务;。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释义】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又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合同法》恢复了“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这一部分。

对于消费者来说,最保险的方法就是将一切写入合同,具体方法可以参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范本204条》。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释义】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1.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1前期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联系: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代理机构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号:法定代表人:联系:邮政编码: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现售商品房备案机关为,现售备案号为。

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向买受人出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有效用地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白蚁预防合同及出卖人的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房屋所在层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米,位于所在建筑设计标高±0.000【地上】【地下】第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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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 通常购房者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过程中相对被动,因此,为了减少购房过程中产生的风险,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做到以下几点: (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要具有强烈的合同意识,知道在合同中尽可能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认真、完整地阅读合同,提出质疑,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认真调查清楚。 (二)、项目建设依据。 应注意审查《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与出卖人的关系。同时注意建设用地的用途、使用年限及来源。如果是划拨用地、军用土地以及集体土地,必须改变土地使用的性质、用途,必须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和变更登记手续。划拨用地,还必须补交百分之四十的地价款,否则,不能做为商品用地,购房者将无法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在实践中也有土地使用权被查封或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而发生诉讼的房产,这将对办理产权过户有影响,应谨慎购买此类房产。 (三)、合同文本是否规范。应了解开发商所使用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如果不是,应当提出疑问并特别注意合同条款的内容。 (四)、所售商品房是否已作了抵押。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弄清楚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果房产在购买前就设定了抵押并不能如期解除抵押关系,那就随时会有被抵押权人主张实现抵押权的风险,这样,购房人不仅不能顺利取得 房产证,甚至会陷入一场纠纷之中。 (五)、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有两项基本原则,即意思自治与合法原则。合同有约定的,遵从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遵从法律规定。关于面积确认及差异处理问题,在开发商自制的格式合同里,很少有约定,但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本文里,都做出了基本一致的详细约定,建议选择《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本文条款。建议在签订此条时,在选择《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本文关于“误差”约定的条款的同时,另行在补充协议里约定什么是“误差”,在什么情况下适用“误差”约定条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9条第二款规定:“按套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相关尺寸在约定的误差范围之内,维持总价格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售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从上述法律规定看,房屋面积误差,应是指“套型”与“尺寸”引起的。如果不是因“套型”与“尺寸”引起的面积差异,不应算作面积误差。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本文对开发商分摊的公摊面积,以附件的形式,要求开发商详细告知购房者,这对制止售房面积欺诈防止大幅度面积缩水,无疑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建议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本文以合同附件形式列出公摊面积的详细情况,同时约定,如果因误差以外的原因发生的面积纠纷,按开发商售房面积欺诈处理。 (六)、关于付款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本文里没有关于按揭付款的约定,如果选择银行按 揭的付款方式,建议补充如下几项约 1、按揭付款的时间,即出卖人与购房者双方同意何时由银行按揭付款。 2、双方同意的按揭付款时间与银行实际的按揭时间往往不一致,建议双方约定双方同意的按揭时间与银行实际按揭时间不一致的处理方式。 3、除了时间外,还有按揭金额。双方约定的按揭金额也往往和银行实际的按揭金额不一致甚至不能贷款,建议双方约定在两者金额不一致及不能贷款的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方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受人。 4、关于按揭付款,除出卖人与购房者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约定外,按揭银行也要和够房者签订按揭合同或贷款合同,这样由原来单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又引申出来了另一法律关系即按揭贷款关系。购房者为了购得房产必须同时履行两个合同,在两个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发生出卖人、购房者甚至按揭银行违约的情况。一旦一方出现违约,必定导致两个合同履行障碍。上述司法解释第24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消、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第25条第2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消、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 和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此时,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显得尤为重要。建议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按揭合同时,都要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关于装修标准和设备标准。购房者不能只单纯地信任样板间或广告、售楼书等宣传品中对装修的许诺,而应在购房合同中将房内外的装修和设备设施的种类、型号、品牌、颜色、位置、方向等内容约定清楚,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八)、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1、附件一即平面图及附件二即公摊说明,很多合同都予省略,应坚持要求两附件。 2、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开发商在将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应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3、购房者实际签订的形形色色的购房合同中,只约定建筑面积,不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与公摊面积。有的是因开发商自制的合同根本无此内容,有的是合同虽有此内容,但被开发商全部或部分划掉,故意不填,这都是对购房者不利的。 4、根据现行政策法律规定,关于公摊面积,购房者与开发商是可以协商确定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公摊面积。 5、有些购房合同,用语不规范,例如使用“实得建筑面积”这样不规范概念,从而引发面积纠纷。建议使用规范用语。(九)、关于交房期限。 这是至为重要的一条,也是实践中发生纠纷最多的一条。建议签订此条时注意以下问题: 1、该条规定了4种交付使用的条件,但每一种交付使用的条件在法律上的 规定并不十分明确,这是关于此条大量发生纠纷的原因所在。鉴于“房屋验收合格”及“房屋综合验收合格”的概念并不十分明确,现行法律又没有明确规定取得何种文件是“验收合格”及“综合验收合格”,建议不要选取《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本文中的选择,另行单独做出明确具体的约定。 2、关于毛坯房的验收,《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第三条规定:“初装饰是指住宅工程户门以内的部分项目,在施工阶段只完成初装饰。房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房屋进行再装饰,按城市房屋装饰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规定:“再装饰的工程完成后,均应按国家和当地规定标准,由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报竣或交付使用”。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初装饰验收不等于建筑工程验收,也不能代替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其法律含义,仅限于可以交付购房者进行二次装修。但在实践中,很多开发商以初装饰验收代替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欺骗购房者,应引以为戒。 3、房屋的交付条款,不仅关系到交付的期限、交付的责任、交付的质量等问题,还事关办理房产证、交付房款等合同关键条款的执行,签订好合同交付条款意义十分重要。 4、在签订此条另需注意的问题是,开发商往往在自制的格式合同中,将不属于不可抗力交房的情形也列入不可抗力条款,以此减轻或免除其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应注意对此提出异议。 (十)、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房屋的,按照逾期 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如果双方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发生纠纷以后,将按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逾期交房除承担违约金及陪偿损失之责外,购房者还有权解除购房合同。解除购房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也首先尊重合同当事人自己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前述司法解释第15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延迟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延迟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的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催告并不是解除购房合同的法定程序,如果当事人合同有约定可以直接解除购房合同,就可以不催告。催告解除购房合同,只是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解除购房合同的程序。 该条司法解释第二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催告的,为三个月;没有催告的,自有权解除之日起一年内。 合同第七条的注意事项,也同样是该条的注意事项。 (十一)、解决争议的办法。 此条是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在约定仲裁时,关于仲裁机构的名称一定要填写准确,否则视为无效约定。仲裁虽时间虽然短,但是仲裁费用比较高,而且属于一裁终局,建议直接采用诉讼程序。 (十二)、签订补充协议。 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尽事项要进一步补充,如:将开发商做出的口头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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