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篇一: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保证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二条:本章程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
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无论党员干部一律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本章程由村委会具体负责实施,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委会第三条:村委会由主任一人,委员二人组成,任期三年,受镇党委、政府指导,村党支部的领导。
第四条:村委会工作职责:1、组织村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协助镇政府开展各项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3、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经济发展,带领村民致富。
4、为村民办好事、办实事、举办各种公益事业开展社会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活动。
5、大力协助维护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解决好村民反映的问题,促进生产、生活的稳定。
6、在党支部的组织领导下,组织村民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切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第五条:村委会的工作制度1、村委会成员除参加支部组织学习外,自身还要对党和政府的有关知识进行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思想意识,虚心听取群众意见。
2、实行村务公开,时间不定期。
公开内容:村、组财务收支情况;救济、救灾款物发放情况;上级拨款投入水利、交通等资金使用情况等。
3、村干部必须以身做则,廉洁奉公,勤奋工作,不以权谋私,充分发扬民主,涉及村中大事要事要与村民商量,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六条:充分发挥村民、党员的聪明才智,协助村委会解忧排难。
1、调解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公安部门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2、治安工作:发动和依靠村民搞好本村社会治安,签定有效责任书,全面协调政府公安保卫部门做好工作。
3、公共卫生工作:依靠群众,共同努力,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公共卫生和环境美化,道路硬化、亮化工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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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村民自治制度篇一:村民自治制度武清区村民自治示范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村民实行村民自治,发展基层民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据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民自治是村民通过合法组织与程序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
第三条村民自治实行民主集中制。
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议事,在村民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和反映的基础上,集中正确意见,依程序作出决策。
第四条坚持党的领导、村民当家作主、依法治村的有机统一,依据法律法规建立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第五条本章程以制度形式规定了村民自治的基本办法。
全体村民、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内社团组织、经济组织都必须以本章程为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章程尊严、保证章程实施的责任。
第二章村级组织第一节村党组织委员会第六条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依照党章、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工作,领导推进村民主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区建设。
第七条村党组织委员会主要职责:(一)履行党章赋予的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二)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作出的决议决定;(三)领导村民自治组织、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四)执行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联席会议、村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组织协调和保障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定的实施。
第二节村民会议和户代表会议第八条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中的最高权力组织,由本村有政治权利的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组成。
村民自治制度

村民自治制度【篇一:村民自治制度】(一)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管理本村财务,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二)巩固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管理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各类经济组织;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者的合法的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本村经济发展。
(三)编制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修建村道,指导村民建设民房,整顿村容,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四)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特困户和军烈属,依法调解民间纠纷;教育村民加强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尊重;代表本村处理与邻村的纠纷,维护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协调处理村民小组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和劳教释放人员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和劳教释放人员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自觉履行纳税、服兵役、计划生育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七)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八)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做好村委会各方面工作。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_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政治学・行政学研究・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张金生(兰州市社会科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中图分类号]D4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492(2004)05-0031-02 收稿日期:2004-07-26 村民自治是我国基层民主的主要形式,是我国整个民主建设的切入点,它对我国整个民主化的推进将起到现实而深远的影响。
1.村民自治制度的产生和在我国整个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地位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是随着村民自治的产生而产生和发展的。
村民自治是农民自发的创造,它最初是在人民公社制度瓦解、政社公离后农村处于无序的、无治理的真空状态下由农民自发组织起来,自己管理自已的一种组织和管理方式,1982年国家以宪法的形式明确确立了这一基层自治制度。
在后来的发展中随着选举方式的引入和民主原则的推行,以及选举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村民自治成为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主要形式。
党和政府对村民自治予以积极的引导与推行。
1988年,旨在保障亿万农民自治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试行,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经修订于1998年正式施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又进一步完善了直接选举的程序。
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由此蓬勃发展起来,并为我国民主政治的创新和发展起到现实而深远的作用与影响。
以村民自治为形式的农村基层民主在我国整个基层民主建设中占有关键的地位。
这是因为:其一,我国的绝大多数人口是农民,农村基层民主如果发展不起来,我国基层的民主建设就是一句空话,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就会缺乏最深厚的基础和社会土壤,民主政治也就很难根植于中国社会。
其二,城市居民自治为形式的基层民主,由于大多数居民都有自已的工作单位,他们的生活和利益依然主要依存于单位,而与居住的社区依赖不大,因此以社区居民自治为载体的城市基层民主建设始终缺少实质性的发展。
而与城市不同,农村自治和基层民主建设则与农民自身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村委会建设实施方案

村委会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村委会是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农村自治、民主、法治的重要载体。
村委会建设是新时代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关键环节。
当前,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村委会建设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
其中,主要表现在组织机构不够完整、职能衔接不够紧密、民主自治制度不够健全等方面。
为了推进村委会建设,满足农村基层自治、民主、法治要求,提高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能力,有必要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村委会建设。
二、建设目标1.完善组织机构:村委会组织机构完整,职能衔接紧密,形成科学有效的管委会管理模式;2.健全民主自治制度:村民议事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实现村民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服务的“五位一体”目标;3.推进“三资”管理:村委会财务公开、资产公示、对外合作法人管理三位一体完善,村内财务管理极大提高;4.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村民参与村委会决策管理的意识增强,村民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提升。
三、建设内容1.改革村委会组织结构: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村委会组织机构改革方案,建立“主委办、管委会、服务站/所”三级管理体制,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强化职权的集约化和统一化,增强村委会的运行效率和效益。
2.建立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议事会制度:切实加强对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议事会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 system通过引进前沿的村级管委会管理制度,在保障村民参与自治的同时,提高自治的有效性。
3.推进“三资”管理:加强财务公开、资产公示和与外界合作的法人管理制度建设,着力完善“三资”管理制度,规范村内财务管理,推进村委会向财务公开、透明化转变。
4.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探索“四议两公开”民主管理模式,以群众代表大会议事为核心,采取联席会议、听证会、调查研究、网上民意调查等形式,不断增强村民自治能力,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意识与能力。
三农村基层组织群众自治制度实施指南

三农村基层组织群众自治制度实施指南第1章群众自治制度概述 (3)1.1 群众自治的定义与特点 (3)1.2 群众自治制度的法律依据 (4)1.3 群众自治制度的发展历程 (4)第2章三农村基层组织架构 (4)2.1 组织架构设置 (4)2.1.1 村支部 (5)2.1.2 村民委员会 (5)2.1.3 村务监督委员会 (5)2.1.4 村民小组 (5)2.1.5 其他经济社会组织 (5)2.2 组织成员产生与职责 (5)2.2.1 村支部 (5)2.2.2 村民委员会 (5)2.2.3 村务监督委员会 (5)2.2.4 村民小组 (5)2.2.5 其他经济社会组织 (6)2.3 组织间协作与监督 (6)2.3.1 协作 (6)2.3.2 监督 (6)2.3.3 民主决策 (6)2.3.4 信息公开 (6)第3章村民会议制度 (6)3.1 村民会议的组织与召开 (6)3.1.1 村民会议的组织架构 (6)3.1.2 召开村民会议的条件 (6)3.1.3 村民会议的通知与公告 (7)3.2 村民会议的决策程序 (7)3.2.1 提交议题 (7)3.2.2 讨论和表决 (7)3.2.3 表决方式 (7)3.3 村民会议决议的执行与监督 (7)3.3.1 决议的执行 (7)3.3.2 决议的监督 (7)3.3.3 决议的修改和撤销 (7)第4章村务公开制度 (7)4.1 村务公开的内容与范围 (7)4.1.1 公开内容 (8)4.1.2 公开范围 (8)4.2 村务公开的方式与程序 (8)4.2.1 公开方式 (8)4.3 村务公开的监督与问责 (8)4.3.1 监督机制 (8)4.3.2 问责机制 (9)第5章民主选举制度 (9)5.1 民主选举的原则与程序 (9)5.1.1 原则 (9)5.1.2 程序 (9)5.2 选举委员会的组建与职责 (9)5.2.1 组建 (9)5.2.2 职责 (9)5.3 选举争议的处理 (10)5.3.1 选举争议的提出 (10)5.3.2 选举争议的处理程序 (10)5.3.3 选举争议的处理结果 (10)第6章民主决策制度 (10)6.1 民主决策的原则与程序 (10)6.1.1 原则 (10)6.1.2 程序 (10)6.2 决策事项的范围与要求 (11)6.2.1 范围 (11)6.2.2 要求 (11)6.3 决策的监督与评估 (11)6.3.1 监督 (11)6.3.2 评估 (12)第7章民主管理制度 (12)7.1 村规民约的制定与执行 (12)7.1.1 制定原则 (12)7.1.2 制定程序 (12)7.1.3 执行与监督 (12)7.2 村级组织财务管理 (12)7.2.1 财务管理原则 (12)7.2.2 财务管理内容 (12)7.2.3 财务监督 (13)7.3 村级组织人事管理 (13)7.3.1 人事管理原则 (13)7.3.2 人事管理内容 (13)7.3.3 人事监督 (13)第8章民主监督制度 (13)8.1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设置与职责 (13)8.1.1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设置 (13)8.1.2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13)8.2 监督程序与方式 (14)8.2.1 监督程序 (14)8.3 违反民主监督制度的处理 (14)8.3.1 对违反民主监督制度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出批评、建议,并要求其改正错误。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如何加强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如何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乡村振兴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然而,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如民主意识淡薄、民主制度不完善、民主参与渠道不畅通等。
为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民主意识农民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主体,提高农民的民主意识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基础。
当前,一些农民对民主的认识还比较模糊,缺乏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因此,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农民的民主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
可以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民主的理念、价值和意义,让农民了解民主的内涵和形式。
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座谈会等形式,向农民普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知识和方法,提高他们的民主素养。
此外,还可以通过树立民主典型,宣传民主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先进事迹,激发农民参与民主建设的热情。
二、完善民主制度,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完善的民主制度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保障。
要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明确村民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村民自治的程序和方式。
在民主选举方面,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选举程序公正、公平、公开,防止选举中的不正当行为。
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保障农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民主决策方面,要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决策机制,让农民能够充分参与村庄事务的决策。
对于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在民主管理方面,要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村民的行为,加强对村庄事务的管理。
同时,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村务信息,接受农民的监督。
在民主监督方面,要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机构,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村一事一议制度范文(4篇)
村一事一议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加强村民的民主管理,促进村民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一事一议制度是指村民自治组织对于村级事务进行集体讨论,形成决策或合意后进行实施的一种管理模式。
第三条村一事一议制度适用于村级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村的规划、发展计划、土地利用、集体经济管理、村民福利等。
第四条村一事一议的具体程序如下:1. 提议阶段:村民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提议的方式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级事务的议题。
2. 讨论阶段:村民委员会将收集到的提议进行集体讨论,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初步决策方案。
3. 公示阶段:村民委员会将初步决策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村民可以对决策方案进行反馈意见。
4. 决策阶段:村民委员会根据公示期内村民的反馈意见,形成最终的决策方案。
5. 实施阶段:村民委员会将最终的决策方案进行实施,确保村级事务按照决策方案进行落实。
第五条村一事一议的决策原则:1. 民主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2. 公正原则:依法决策,公正公平,公开透明。
3. 利益原则: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以最大化村民利益为目标。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村民自治组织的村一事一议活动,不得妨碍决策的实施。
第七条对于违反村一事一议制度的行为,村民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报请上级行政机关进行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村民委员会所有。
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村一事一议制度范文(2)第一条为了增加村民的参与度和民主意识,提高村民自治的水平,根据村民自治法规定,制定本村一事一议制度。
第二条村一事一议是指村庄内涉及重大事务或重要决策的问题,必须由村民以集会、公告、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广泛讨论,达成共识后实施的自治制度。
第三条村一事一议适用于影响村庄整体利益、涉及大量村民利益或对村民生活有重大影响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 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改善;2. 村庄环境保护和治理;3. 村庄经济发展和产业规划;4. 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5. 村庄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6. 其他影响村庄整体利益和村民生活的重大问题。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一、引言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础。
发展村民自治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中国的农村地区广大,村民自治是农村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是指村民通过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依法管理村务和农村公共事务的一种管理制度。
发展村民自治,促进村民自治实质性发挥作用,是当代中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实现乡村治理规范化、法治化、民主化。
村民自治是我国基层民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增强村民的自主管理能力,提高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
二、村民自治的基本情况村民自治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我国古代。
在我国古代,村民自治制度是庄院体制的一种,是一种以村寨为单位的选举产生村干部并依法管理村务和农村公共事务的一种管理制度。
在今天的中国,村民自治管理制度是新时代农村治理的基础。
根据中国村民自治组织法,村民自愿按照法定程序建立村民委员会,进行村务的公共决策和管理。
在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中,村民通过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通过村级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村务公共管理权,并实行村务公开公示。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基本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村规民约,组织实施村务改革,依法管理村务和农村公共事务,并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监督、服务和协调功能。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是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基础,是中国农村基本政治制度。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特点是:地方性、公开性、民主性、权力制约性。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在农村基层时期建设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断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增强农村基层自治的管理能力和自主管理水平。
三、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主要特点1、地方性。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是中国农村基层执政的特点之一。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是中国乡村基层组织。
村民自治组织的产生、组成、职权、职责和工作程序受地方政府的指导和监督,并在法律范围内依法管理村务和农村公共事务。
完善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的对策建议
2 . 2 民主 决 策 和 管 理 不 到 位
一
村 民委员会进 行 自我管理 、 自我教 育 、 自我 服务 , 具 体体 现为 法律赋予村 民的民主选举 、 民主决策 、 民主管理 和民 主监 督 四 大 民主权利 。村 民 自治的全 面实 行 , 扩大 和保 障 了亿 万农 民
习社会主义荣辱观 、 新党章活动 中, 一些村支部 虽然组 织过 学
在贯彻《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村 民委员会 组织 法》 的过程 中, 创造 了以保 障村 民民主 自治权 利为 目的 的民 主选举 、 民主决 策、 民主管理 、 民主监 督 的规 则 和程 序。在 民主选 举 中 , 从 提 名 到结 果 , 都有严格 的规则 和程 序 : ①选 举委 员会制度 。② 直
民主管理 、 民主监 督为主要 内容的村 民 自治权 。结合我 国农村村 民 自治的实践 , 分析村民 自治 中存在的 突出问题 , 并就
如 何 完 善 这 一 制 度 提 出一 些 建设 性 的认 识 。 关键词 : 村 民 自治 ; 基 层 民主 ; 对 策
d o i : 1 0 , 3 9 6 9 / j . i s s n . 1 0 0 6 —8 5 5 4 . 2 0 1 3 . 0 2 . 0 8 3
在: 一是通过贿赂 上级成 为村 干部 。二是 通过 贿赂 村 民 当选 村干部 。三是恶势力贿选村 干部。四是凭借 家族势 力贿选 村
干部 。
民主行使村 民 自治权 的活动 。
1 . 2 我 国农村村 民 自治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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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以及绵游委办[XX]4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经乡党委、政府研究,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执政基础,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完善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把村民自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 基本原则: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必须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在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村委会作为村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要自觉接受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积极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基本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要求,公开的事项包括:①村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经济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情况;②劳动. 积累工的使用与安排;③计划生育指标的分配与违规处罚;④水费、电费的收缴标准和金额;⑤“四地”的使用、调整、审批及违规处罚,林木砍伐指标的安排⑥扶贫、救灾救济物资、低保及其他补贴的发放对象、金额;⑦土地的征用标准,征用款的管理与使用;⑧村社集体经济项目的承包、拍卖、租赁情况;⑨村干部选举和干部职责、目标任务;⑩其它需要公开的“一事一议”事项。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予以公开。 主要措施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支部要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村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要把《方案》中关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宣传各家各户,使之家喻户晓。要与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村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等一系列重大会议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把党在农村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农村增收,切实解决号“三农”问题;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民为本,把农村群众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落到实处,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坚持在稳定中创新求发展,既保持制度连续性,又结合实际对原有制度充. 实内容,完善程序,细化措施,以适应新形势,满足新要求。通过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支部、村委会和村民自治组织对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真正把这一关系我乡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抓好,抓出成效。 2、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村党史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没的实践中。村党支部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及时督促村民委员会改进工作支持村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监督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农村党员特别是党干部要增强党性观念、群从观念和法制观念,充分尊重和维护广大村民的民主权利,带头执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为群众做出表率。 完善监管体制,规范公开形式 1、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制度的落实。村干部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及其成员应当热爱集体,公道正派,有一定议事能力,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知识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 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 2、加强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建设。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以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有权对本村集体的财务帐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帐目,有权要求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对群众反映财务问题较多的村,应由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帮助搞好财务清理整顿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民主理财制度;要制定和完善集体资产监管的办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3、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和基本程序。各乡镇要指导村委会除保持原有的固定村务公开栏外,还应通过广播、“明白墙“等其他有效形式对村务进行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及群众关心的. 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要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不断创新村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手段。 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村民的决策权 1、确定民主决策事项。与村级重大事务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财务类、服务类、事务类,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要把涉及村集体资产转移、处置等纳入民主决策的重要内容,并认真规范。村民小组的撤并和设置经村民小组会议通过,报乡镇政府批准,报区人民政府备案。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并、范围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村级事务中民主决策的事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2、明确民主决策形式。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根据农村不断变化的形式,要进一步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涉及村级重大事务和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应坚持“一事一议”切实保障广大村民行使决策权。 3、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凡涉及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 必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特殊情况只要有1/10以上的村民联名或1/5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议,也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户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村民代表的过半数参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要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会后要及时公布表决结果。 4、维护民主决策权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具有法定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归档保存。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涉及村级重大事务和全体村民利益的活动,因少数人或人行为产生的费用、造成的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问题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完善自治机制,确保村民的参与权 1、发动群众规范自我管理制度。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要适时引导广大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采用大多数群众.
认可的方法实现村民自我管理。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和村民自治的实际,及时组织全体村民讨论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民的行为,增强干部尊重民意的观念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2、进一步完善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强化村集体资产监管机制,建立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相关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的监管机构。进一步完善村集体资产登记、报告制度,把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提取村民对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村民委员会换届后,原村民委员会在应在乡人民政府的主持和村民代表的监督下,应在10日内将与村民委员会工作相关的资产、资料如数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并完备相关手续。资产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或依法追究责任。 3、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并经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由会计人员审核记帐。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乡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将 对村级财务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 完善约束机制,确保村民的监督权 1、突出监督重点。区、乡镇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将切实组织好对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审计内容包括涉及集体和村民利益的财务类、服务类、事物类事项,以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当前要加大对集体土地的征用、集体企业改制、“村改居”等集体资产的处置,以及政府下拨发放到村到户的各项补贴、救助款物的审计力度,同时应及时将各项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布。在审计中查出有侵占集体、村民利益的,要责令当事人限期如数退赔;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把握监督形式。乡上将及时指导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开展工作,通过抓村务公开的规范和深化,实现对村务的有效监督。积极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把大多数村民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民主评议村干部一般一年进行一次,由乡党委、政府组织,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召开的村民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民主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及享受的补贴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