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章程变更备案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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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地址章程备案模板

变更地址章程备案模板

【公司名称】一、备案背景鉴于我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需将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

为确保公司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备案模板。

二、备案目的1. 确保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 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3. 提高公司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三、备案范围本章程备案适用于以下情况:1. 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2. 公司办公地址的变更;3. 公司住所地的变更。

四、备案程序1.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变更地址的提案;2. 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3)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公司章程修正案;(5)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4. 审核通过后,公司领取新的营业执照;5. 公司在变更地址后,应及时通知相关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商、客户等。

五、备案材料1. 变更登记申请书;2.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3.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 公司章程修正案;5.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证明材料;6.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承诺书;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备案期限1. 公司应在变更地址后30日内完成备案手续;2. 如遇特殊情况,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备案期限。

七、备案责任1.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变更地址备案工作负总责;2. 公司法定代表人应确保备案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3. 公司在变更地址备案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

八、备案变更后的注意事项1. 公司在变更地址后,应及时更新相关证照、文件;2. 公司应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相关利益相关方;3. 公司应确保变更后的地址能够正常接收法律文书。

【公司名称】【年月日】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公司章程变更流程

公司章程变更流程

公司章程变更流程公司章程不仅是公司的自治法规,而且是国家管理公司的重要依据。

章程作为公司设立时必备的法律文件,其制定主体和程序会因公司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制定与股份公司章程的制定不同,采取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章程的制定与采取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章程的制定也有所不同。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必备的重要文件,法律对其设有严格的要求。

章程属于要式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必须经过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条、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公司章程是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必须报送的重要文件之一。

同时公司章程修改变更内容之后,也必须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登记程序的设定是保证章程内容合法和相对稳定的措施之一。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即是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此处的“股东”实际上应理解为公司发起人,因为只有在公司成立之后,才有股东之称谓,而公司章程制定之时,公司尚未成立,股东之称根本无从谈起。

“共同制定”要求章程必须反映全体发起人的意志,经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由全体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公司法修订后,对一人公司进行了明确认可,公司法第六十一条也对一人的章程制定予以了明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可见,一人的章程制定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制定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即章程都必须反映发起人的意志,并由股东签名盖章。

但国有独资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章程的制定也具有特殊性。

我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视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视管理机构批准”,除此之外的任何机关、团体均无权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

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由于其成立之后并不向社会公众开放,所以其股东仍然只限于发起人,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将会反映公司全体股东的意志。

在这点上,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章程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具有更大的相似性,即章程也必须由发起人签订,必须反映全体发起人的意志,由全体发起人签名盖章表示接收和认可,才能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

深圳市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改

深圳市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改

公司章程范本使用说明一、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

当事人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必要条款不得删减,公司组织机构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必须在章程中明确。

二、公司章程范本中黑体字为提示性或选择性条款,当事人选择时,应当注意前后条款的一致性,例如第五章选择执行董事,则应将关于董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

第六章选择监事则应将关于监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

三、当事人根据章程范本制订公司章程后,另行打印,自然人股东需亲笔签名,法人股东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名。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的修改。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深圳市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1个: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三)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四)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章程备案是什么意思

章程备案是什么意思

章程备案是什么意思章程备案是什么意思指将公司的章程到公司登记注册地的工商局留存备份;公司设立、变更都会引起章程内容的变化,因此都需要向工商局重新提交一份新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章程上需有股东的签字(自然人)或盖章(法人)章程内容变更后如果未办理备案,则新的章程只在公司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章程备案范文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xx市人民政府公布的《xx市市场主体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修订)(x政文[2014]96号,以下简称“目录”)规定企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目录”规定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4、备案事项证明文件(以下按照备案事项选择提交):章程备案。

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照章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xx市人民政府公布的《xx市市场主体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修订)(x政文[2014]96号,以下简称“目录”)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目录”规定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提交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动的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符合章程规定表决通过比例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或批准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修改公司章程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决议背景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股权分配等核心内容。

随着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可避免地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和完善。

本文档旨在记录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过程及其主要内容。

决议过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的修改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决议。

下面是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过程的主要步骤:1.召开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通知所有股东参会。

2.提出修改建议:在股东大会上,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建议,说明修改的原因、内容和影响。

3.讨论和表决:股东对修改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获得特定比例的股东支持,比如过半数、三分之二等。

4.通过决议:如果修改建议获得足够股东的支持,则决议通过。

董事会需要记录决议的结果,并制定具体的修改方案。

5.提交变更登记: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在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内容公司章程的修改主要包括几个方面:1.公司名称的修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名称可能会发生变化。

修改公司章程时,需要将新的公司名称写入章程。

2.公司组织结构的调整: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业务范围的增加,公司组织结构可能需要做出调整。

修改公司章程时,需要对公司组织结构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说明。

3.股东权益的调整:股东的权益是公司章程的重要内容之一,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对股东的权益进行调整和明确。

例如,调整股权的转让规定、优先购买权等。

4.公司经营范围的扩展: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可能需要调整经营范围,扩大或缩小业务领域。

修改公司章程时,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说明。

5.其他事项的调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对其他事项进行调整,例如公司治理机构、监事制度等。

注意事项在修改公司章程时,需要注意几点:1.合法合规:修改公司章程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修改的合法合规。

公司章程变更备案范本

公司章程变更备案范本

公司章程变更备案范本一、引言本章程变更备案文件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必要的变更,并按照法定程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二、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_公司全称_- 注册号:_公司注册号_- 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姓名_- 注册地址:_公司注册地址_三、变更事项3.1 变更内容- 原章程条款:_原章程具体条款编号及内容_- 变更后条款:_变更后的具体条款编号及内容_3.2 变更原因- 变更原因说明:_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和背景_3.3 变更依据- 法律依据:_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_- 公司内部决策:_公司内部决策文件编号及内容摘要_四、股东会决议- 决议日期:_股东会决议通过的日期_- 决议内容:_股东会关于章程变更的决议内容_- 股东签字:_股东签字或盖章_五、备案程序5.1 备案申请- 申请日期:_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备案申请的日期_- 申请材料:_提交备案所需的全部材料清单_5.2 备案受理- 受理机关:_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名称_- 受理日期:_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备案的日期_5.3 备案结果- 备案结果:_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章程变更备案的审核结果_- 备案编号:_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编号_六、附则- 生效日期:_章程变更生效的日期_- 其他事项:_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_七、附件- 附件清单:_附件名称及编号_八、签署- 公司盖章:_公司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日期:_签署日期_---注:本文档为范本,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所有填空部分请用下划线占位,并在实际使用时填写具体信息。

本章程变更备案文件一式两份,公司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深圳市公司章程工商局

公司章程范本使用说明一、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当事人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必要条款不得删减,公司组织机构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必须在章程中明确;二、公司章程范本中黑体字为提示性或选择性条款,当事人选择时,应当注意前后条款的一致性,例如第五章选择执行董事,则应将关于董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第六章选择监事则应将关于监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三、当事人根据章程范本制订公司章程后,另行打印,自然人股东需亲笔签名,法人股东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名;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的修改;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深圳市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名称:深圳市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区路号楼层室;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个:甲方:姓名或名称:住所: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乙方:姓名或名称:住所: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注:若有多个股东照此类推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二股东的住所;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四出资证明书编号;第三章注册资本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第十三条股东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第十四条各股东应当于公司注册登记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或:第十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于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分期缴足,首期出资额于公司注册登记前缴付,并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股东不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股东可以以非货币出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十六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第四章股东会第十七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第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第二十条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或: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第二十二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方为有效;第二十三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五章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第二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人,注:3-13人其中:董事长一人;注:是否设副董事长自行决定或:第二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由股东会任命产生任期年;注:不得超过三年或: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年注:不得超过三年;第二十六条董事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或:第二十六条执行董事由股东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十七条董事任期年注: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或:第二十七条执行董事任届期满,可以连选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二十八条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定;第二十九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到会的董事应当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并且是在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同意的前提下,董事会的决议方为有效;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或: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三十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年注:由公司自行决定;经理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三十一条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第三十二条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三条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可以随时解聘;第七章监事会或:监事第三十四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成员名注: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或: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注:1-2名〉,监事由股东会委任,任期三年;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第八章财务、会计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第三十六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第三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第三十八条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第三十九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第四十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 不得另立会计帐册;第四十一条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第九章解散和清算第四十二条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四十三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第四十四条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第四十五条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第四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四十七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第四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第四十九条财产清偿顺序如下: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第五十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五十一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五十二条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只对所修改条款作出修正案;第五十三条股东会通过的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五十四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第五十五条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五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本章程于公司核准登记注册后生效;股东盖章及签字注:自然人为签名:甲方:乙方:姓名或名称:姓名或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注:若有多个股东照此类推年月日。

公司章程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公司章程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每家公司都有着⾃⼰的章程,公司的章程是需要提交相关机构备案的,公司章程备案需要准备⼀定的材料,那么,您对公司章程备案需要哪些材料⼜有多少了解呢?今天店铺⼩编为您整理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1、法定代表⼈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的证明》(公司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的⾝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会会议记录;⼀⼈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签署)。

5、法律、⾏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公司章程备案的注意事项: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的公司修改章程申请备案适⽤本规范。

2、章程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并提交有关材料,不再填写《公司备案申请书》。

3、《公司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商⾏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下载或者到⼯商⾏政管理机关领取。

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加盖公章或签字。

5、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然⼈股东由本⼈签字;⾃然⼈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公司章程备案对于每⼀家公司都是必不可少的⼤事,需要谨慎对待。

如果您的情况较为复杂,需要进⾏详细的咨询,店铺将为您提供周全的律师服务。

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变更(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注册资本变更,是指公司依据法定程序,增加或减少其注册资本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应当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章注册资本变更的程序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变更申请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提出注册资本变更的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1.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草案;2. 注册资本变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 注册资本变更的方案;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1.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将变更申请及有关文件报送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2.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按照法定程序召开,对注册资本变更的决议进行表决;3. 决议通过后,形成书面决议。

三、办理变更登记1.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文件:(1)变更登记申请书;(2)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公司提交的文件,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颁发新的营业执照。

第三章注册资本增加第六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发行新股1. 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提出发行新股的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2.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按照法定程序召开,对发行新股的决议进行表决;3. 决议通过后,公司根据决议发行新股。

二、吸收合并1. 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可以吸收合并其部分或全部资产、负债;2. 合并后的公司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合并各方应承担的份额;3. 合并各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明确合并各方在合并后的公司的权益。

公司备案流程及步骤

公司备案流程及步骤宝子们,今天咱们来唠唠公司备案的那些事儿哈。

一、确定备案类型。

公司备案有好几种类型呢,像工商备案、税务备案之类的。

咱得先搞清楚自己公司需要做哪种备案哦。

要是刚成立的公司,工商备案那是必须滴,这就像是给公司办个“身份证”,让它在市场上合法存在。

税务备案也不能落下,不然以后交税啥的都不方便啦。

二、准备材料。

这一步可不能马虎哦。

对于工商备案来说,营业执照副本那肯定得带上,就像出门要带钥匙一样重要。

公司章程也得准备好,这可是公司的“小宪法”呢。

还有股东的身份证明,证明咱这公司都是哪些小伙伴在参与呀。

如果是变更备案的话,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也得备齐,比如说变更经营范围,那得有相关的业务说明之类的。

税务备案呢,除了营业执照副本,还得有银行开户许可证。

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也不能忘,这就像是给税务部门介绍咱公司管钱和办税的小伙伴是谁呢。

三、前往相关部门。

材料准备好了,就可以去对应的部门啦。

工商备案就去工商局呗。

到了那儿,你就找专门办理备案的窗口。

把材料递给工作人员的时候,心里可能会有点小紧张,不过没关系啦,工作人员一般都很耐心的。

要是材料有啥问题,他们会告诉你哒,咱改了再交就好。

税务备案就是去税务局啦。

现在很多地方都有办税服务厅,进去之后也是找对应的窗口。

有的地方还可以在网上提前预约,这样就不用等太久,是不是很贴心呢?四、等待审核。

交了材料之后,就是等待审核的时间啦。

这个时候就像等待考试成绩一样,心里有点小期待又有点小忐忑。

不过一般来说,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审核都会比较顺利的。

工商备案的审核时间可能会短一些,快的话几天就好啦。

税务备案可能稍微复杂一点,不过也不会太久的。

五、领取备案结果。

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去领取备案结果啦。

工商备案如果通过了,你就可以拿到新的营业执照或者备案通知书之类的。

税务备案通过了,就可以安心地开展税务相关的工作啦。

宝子们,公司备案虽然有点小繁琐,但是按照步骤来,也不是啥难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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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章程变更备案及流程
公司章程变更备案
l 提交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批准文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署)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l 其他要求: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修改章程申请备案适用本规范。

2、章程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不再填写《公司备案申请书》。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变更公司章程的程序
1、提议修改公司章程
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章程的执行和变化情况较为了解,能够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提出具有积极意义的建议。

根据《公司法》第47条和109条的规定,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

但是修改公司章程事关公司发展的大局,不得在会间的临时提出。

如果董事会怠于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股东可以提出修改提议。

并且在董事会不主持和召集股东(大)会情况下,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以及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以及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2、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股东
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应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

负责通知义务的主体,一般是董事会。

但是在监事会或者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时,则由其通知。

3、股东(大)会决议
一般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

我国《公司法》第38条和100条规定了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但是,有些情况下公司章程修改并不需要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对公司章程的此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4、种类股股东的同意
根据《公司法》第13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和其他种类的股票。

当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种类股股东的利益时,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章程修改需要经过种类股股东同意这一程序。

5、特定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需报主管机关批准。

6、特定章程变更事项的公告
章程变更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

比如经营范围是章程必须记载事项,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应当予以公告。

《证券法》第67条第1项规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应当予以公告。

7、公司章程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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