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领导班子决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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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

第二章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及议案第三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

第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五条在发出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前,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向董事、监事、经理层征集议案,形成会议议题后报董事长审定。

会议议题确定后,由董事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制作会议议案。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三)外部董事提议时;(四)总经理提议时;(五)监事会提议时;(六)公司股东提议时。

第七条按照第七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

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明确具体的议案;(三)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四)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与议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与书面提议一并提交。

第八条董事会秘书在收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原则上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

董事长认为议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补充。

经提议人修改或补充完善并再次提交后,应及时列入议题。

第九条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的外部董事会议,听取外部董事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董事长应将外部董事提出的问题与建议向公司经理层进行反馈。

四川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

四川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

四川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监事会条例》)等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中央、省委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包括由国有产权代表出任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正副总经理;党委正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以及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遵循的主要原则:(一)党管干部与依法选聘相结合。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又合理制约。

(四)组织选拔与市场配置相结合。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六)分层分类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加强和改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理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关系,避免一个班子多头管理。

第六条按照产权关系确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不再按现行行政隶属关系管理企业领导人员。

政府有关部门按其职能,对企业依法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取消企业行政级别,对企业及企业领导人员不确定行政级别。

企业领导人员的待遇按所任职务确定;免职、降职后按新岗位确定;退(离)休后按办理退(离)休手续时所任职务确定。

第八条资产财务关系在省级的涉及全省支柱产业,以及对全省国民经济关系重大的重要骨干企业的领导人员,由省委管理。

资产财务关系在省级的其他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由中共四川省委企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委企业工委)管理。

第九条各地重要骨干企业的领导人员由各地党委管理,其管理机构和管理范围由各地党委根据本地实际决定。

河南省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河南省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河南省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一、背景为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管,提升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河南省制定了相应的贯彻落实办法。

具体来说,该办法规定了以下重要内容:二、河南省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基本原则1.依法依规,科学管理:国有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化原则和企业治理的科学方式进行管理。

2.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制管理体制:即国有企业应当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实行公司制管理体制,做到董事会、总经理、业务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3.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监管和风险控制,防止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4.贯彻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国有企业应当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注重环境保护、公益慈善等方面的工作。

三、河南省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步骤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对国有企业的监管职责,加强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和指导,督促企业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2.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法规建设,明确国有企业的权力、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的法律制度,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3.健全治理结构:国有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制管理体制,强化董事会的作用。

4.加强内部控制:国有企业应当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企业规范、安全、有效地运作。

同时,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预防和控制企业风险。

5.加强信息化建设:国有企业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数字化转型,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四、贯彻落实工作的保障措施1.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河南省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宣传,提高企业的规范运作意识和法律意识。

2.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制定健全奖惩制度,通过激励优秀企业和人才、严惩不良行为,强化企业内部约束。

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清单手册

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清单手册

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清单手册1. 背景国有企业董事会的授权清单手册是为了保证企业决策的独立性和法律合规性而制定的。

本清单手册旨在提供简明扼要的策略,避免法律复杂性,并且不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

2. 决策独立性原则国有企业董事会在做出决策时必须保持独立性,不依赖外部的帮助和干预。

董事会成员应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做出独立的决策,以维护企业的长远利益。

3. 简单策略原则国有企业董事会应采取简单直接的策略,避免法律复杂性和风险。

决策应基于清晰的目标和明确的战略,避免牵涉到无法确认的内容和法律问题。

4. 授权清单手册内容董事会授权清单手册应包含以下内容:4.1. 授权范围明确国有企业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包括决策的范围和权限。

确保董事会只在授权范围内做决策,避免越权行为。

4.2. 决策程序规定国有企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包括决策的流程、会议的召开和决策的表决方式等。

确保决策过程透明、公正,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4.3. 决策记录要求董事会对每项决策进行记录,并保存相关文件和资料。

决策记录应包括决策的内容、理由和结果等信息,以备将来审计和监督使用。

4.4. 决策风险评估要求国有企业董事会在做出决策前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决策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和后果。

确保决策符合法律合规要求,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

4.5. 决策的追责机制建立国有企业董事会决策的追责机制,对决策结果负责。

董事会成员应对自己的决策承担责任,并接受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和审计。

5. 结论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清单手册是确保董事会决策独立性和法律合规性的重要工具。

董事会应遵循独立决策和简单策略的原则,制定清晰的授权范围和决策程序,同时加强决策的风险评估和追责机制。

通过这些措施,国有企业董事会能够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保护企业的利益和长远发展。

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__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__公司(以下简称__)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__公司章程》(以下简称__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向股东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董事由股东委派或指定。

董事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四条董事会设董事长。

董事长由股东在董事中指定。

第五条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六条董事每届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时,经股东委派或指定可以连任。

第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新的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股东应当尽快委派或指定新的董事填补缺额。

第八条董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第九条公司应当为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十条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日常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第二章董事会职权第十一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二)制订公司发展战略;(三)向股东报告工作,并执行其决定;(四)制定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并监督实施;(五)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投资计划;(七)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八)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九)根据股东授权,审议、批准公司重大投资、担保以及其他重大交易事项;(十)制订公司境内外子公司(项目公司除外)的设置方案;(十一)决定一级分支机构的设置;(十二)决定公司一级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十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十四)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及考核事项;(十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十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方案;(十七)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十八)有关法律规定或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事项清单指引

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事项清单指引

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事项清单指引子企业X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事项(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出售或转让)。

7.研究决定公司与外部机构合作、投资、收购等重大经营决策。

并报告董事会备案。

三)对其他管理层授权事项1.研究决定公司X万元以下的采购、服务、劳务合同签订及变更事项。

2.研究决定公司X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事项:各级子企业X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事项(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出售或转让)。

3.研究决定公司X万元以下的投资、合作、收购等重大经营决策。

并报告总经理办公会备案。

4.研究决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和废止事项,并报告总经理办公会备案。

5.研究决定公司内部人事、薪酬、考核等管理事项,其中涉及职务任免、晋升、降职、辞退等重大事项,应报告总经理办公会备案。

本指引自征求意见之日起实施。

企业应根据本指引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授权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企业治理体系,提高治理水平。

本文主要是关于子企业资产处置、员工招聘计划、经营管理制度的研究和总经理的授权事项。

具体来说,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聘任和解聘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审批公司对外签署合同,以及审批年度预算方案内X万元以下的资本性支出项目、资金使用事项、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事项等。

此外,要求党委(党总支)严格把关董事会授权事项,对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应听取党委(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意见,强化风险防控和行权监督,确保授权执行监督、落实保障机制。

企业应根据本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科学有效的授权清单。

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人数
根据企业规模和治理结构,董事会人数通常为奇数,一般为 5-19人。
董事的任职资格
资格要求
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具有相应的学历、从业经历、财产状况等。
独立性
独立于股东或其他企业,能够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
诚信和勤勉
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董事的选举和罢免
选举程序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
01
作为公司治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力,为监
督机制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公司章程
02
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的宪法,详细规定了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
监督机制。
董事会决议
03
董事会决议是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作出的决定,是监
督机制实施的重要依据。
监督机制的执行机构
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董事会的决 策符合公司利益。
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总则 •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监督机制 • 附则 • 相关文件、法规和指引
01
总则
制定目的
1
规范董事会的组织架构和议事程序,提高决策 效率和科学性。
2
保障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董事会的 战略决策作用。
3
促进国有企业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实现可持 续发展。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并主持。
董事会议事程序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 涉及公司重大事项需要2/3以上董事同意。

国有企业董事会股东大会,领导班子

国有企业董事会股东大会,领导班子一、国有企业董事会组成和设置是如何的?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

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至九人,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按照董事会的任期委派或者更换。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视需要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从董事会的成员中指定。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国有企业董事会具体职责范围:作为公司董事会,其形成有资格上、数量上和工作安排上的具体要求,也有其具体职责范围:(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

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

或者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如果是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

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法定的董事资格如下:首先,董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如果法人充当公司董事,就必须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其代理人。

在目前的公司法实践中,董事只能由自然人担任。

其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董事。

(2)从人员数量上说,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因为人数太少,不利于集思广益和充分集中股东意见。

但人数也不宜过多,以避免机构臃肿,降低办事效率。

因此公司或在最低限额以上,根据业务需要和公司章程确定董事的人数。

由于董事会是会议机构,董事会最终人数一般是奇数。

(3)从人员分工上,董事会一般设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

人数较多的公司还可设立常务董事会。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

(4)在董事会中,董事长具有最大权限。

是董事会的主要负责人。

一般情况下,主要行使下列职权:第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第二,在董事会休会期间,行使董事会职权,对业务执行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第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项目清单指引

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项目清单指引一、背景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项目的清单指引旨在规范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事项,确保决策的独立性和合法性。

本指引旨在为国有企业提供简单且无法律复杂性的策略,以保证决策的高效性和透明度。

二、指引内容1. 授权项目的确定国有企业董事会应根据企业的经营性质、规模和特点,确定需要授权的项目。

授权项目应明确、具体,并与企业发展战略和目标相一致。

2. 决策独立性原则国有企业董事会在决策过程中应保持独立,不受其他利益团体的干扰。

董事会成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决策。

3. 决策流程国有企业董事会在授权项目决策过程中,应遵循以下流程:- 项目提案:相关部门或个人向董事会提交项目提案,提案应包含项目背景、目标、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 决策讨论:董事会成员对项目提案进行讨论,充分了解项目的利弊、风险和影响,并就关键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 决策投票:董事会成员根据讨论结果进行投票,决定是否授权该项目。

投票结果应记录并公示,确保决策的透明度。

4. 授权范围和期限国有企业董事会应明确授权项目的范围和期限。

授权范围应具体明确,确保董事会的决策权不被滥用。

授权期限应根据项目的性质和需要进行合理确定,到期后需重新审议和授权。

5. 监督与评估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授权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监督机制应确保决策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评估机制应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三、总结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项目清单指引是为了保证国有企业决策的独立性和合法性而制定的指引。

通过明确授权项目、保持决策独立性、规范决策流程、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以及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可以有效提升国有企业的决策效率和透明度。

以上为《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项目清单指引》的内容概要,以供参考。

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事项清单导读

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事项清单导读1. 背景在国有企业中,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企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

为了确保董事会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需要对其授权事项进行清单导读,明确各项事项的权限和责任。

2. 目的本文档旨在提供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事项的清单导读,以便董事会成员了解自己的权限和责任,并能够在决策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3. 清单导读内容董事会授权事项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1. 企业战略规划董事会有权制定企业的长期战略规划,并对战略目标和重要决策进行审议和批准。

3.2. 重大投资决策董事会有权对涉及重大投资的决策进行审议和批准,包括投资项目选择、投资额度、投资回报评估等。

3.3. 重大合同签署董事会有权对涉及重大合同的签署进行审议和批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司的利益。

3.4. 重大人事任免董事会有权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进行审议和批准,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重要职位的人事安排。

3.5. 资产处置决策董事会有权对企业重大资产的处置进行审议和批准,包括资产出售、租赁、抵押等。

3.6. 资本运作决策董事会有权对企业的资本运作进行审议和批准,包括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并购重组等。

3.7. 分红决策董事会有权对企业的分红决策进行审议和批准,包括利润分配方案、股息支付等。

3.8. 公司治理和合规监督董事会有权对公司治理和合规监督进行审议和批准,包括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

4. 注意事项在行使授权事项时,董事会成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同时,董事会应当注重信息披露和公开透明,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股东和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5. 结论清单导读为国有企业董事会提供了明确的授权事项,有助于董事会成员了解自己的权责,规范决策流程,提高企业治理水平。

同时,董事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股东和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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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领导班子决策管理办

一、背景
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有高效的决策管理机制。

为此,本办法旨在规范国有企业董事会对领导班子的决策授权,以提高决策效率和协同管理能力,确保企业的长期发展。

二、授权原则
国有企业董事会向领导班子授权决策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决策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2. 公平性原则:决策应公正、公平,维护各方利益的平衡。

3. 责任原则:领导班子在决策中需承担相应责任,并能够追究领导班子成员的违规行为。

4. 可控性原则:董事会对决策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决策的质量和合规性。

三、决策授权范围
国有企业董事会对领导班子的决策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战略决策:涉及企业整体发展方向和重大战略调整的决策。

2. 重大投资决策:涉及企业资本运作、重大投资项目等的决策。

3. 组织架构调整决策:涉及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和人员调整的决策。

4. 薪酬和人事决策:涉及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和任免的决策。

5. 监督和考核决策:涉及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和监督的决策。

四、决策程序
1. 决策提案: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决策提案,并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2. 决策讨论:董事会对决策提案进行讨论、评估和审核。

3. 决策授权:董事会根据提案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决定是否
授权领导班子进行决策。

4. 决策执行:领导班子按照授权的权限和程序执行决策。

5. 决策监督:董事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采取
必要的纠正措施。

五、决策责任
1. 领导班子成员在决策过程中需充分发挥专业能力,确保决策
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领导班子成员对决策结果承担相应责任,如需追究个别成员
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3. 董事会对决策结果承担最终责任,并对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和
评估。

六、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领导
班子的决策管理。

2. 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由各企业根据本办法制定,并报有关主
管部门备案。

3. 对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决策,董事会有权予以否决和撤销。

该办法旨在推动国有企业董事会和领导班子的良性互动,实现
决策的高效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各企业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
相应的决策管理细则,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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