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变电站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汇总

110kV变电站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汇总
110kV变电站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汇总

110kV变电站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讨论稿)

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

2008年4月呼和浩特

目录

1.总则 (1)

1.1适用范围 (1)

1.2应遵守的规定和程序 (1)

1.3内容深度的基本要求 (1)

2.总的部分 (2)

2.1概述 (2)

2.2所址概况 (2)

2.3主要技术原则及存在问题 (3)

2.4技术经济指标 (3)

2.5初步设计有关文件 (3)

3.电力系统部分 (4)

3.1电力系统 (4)

3.2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4)

3.3系统通信 (5)

3.4所内通信 (5)

3.5系统调度自动化 (5)

3.6电力系统部分图纸 (5)

4.电气部分 (7)

4.1电气主接线 (7)

4.2短路电流及主要设备选择 (7)

4.3绝缘配合及过电压保护 (7)

4.4电气设备布置及配电装置 (8)

4.5所用电及照明 (8)

4.6微机监控装置 (8)

4.7二次接线 (8)

4.8直流系统 (9)

4.9元件保护及自动装置 (9)

4.10变电所计量系统 (9)

4.11电缆设施 (9)

4.12电气部分图纸 (9)

4.13计算项目及其深度要求 (11)

5.土建部分 (14)

5.1概述 (14)

5.2所区总布置与交通运输 (14)

5.3生产综合楼及屋外配电装置 (15)

5.4屋外配电装置 (16)

5.5采暖通风 (16)

5.6所区给排水系统 (16)

5.7所区消防 (16)

5.8土建部分图纸 (17)

5.9计算项目及其深度要求 (18)

6.环境保护及劳动安全卫生 (20)

6.1自然和社会环境 (20)

6.2变电所污染防治措施 (20)

6.3变电所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20)

202020207.主要设备材料清册211

7.1编制内容及要求 (211)

7.2编制说明 (211)

7.3编制分项 (211)

附录A 本规定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1.总则

1.1适用范围

1.1.1 本规定适用于110kV新建变电所的初步设计,改扩建和其他变电工程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执行。

1.1.2 本规定只对设计的内容深度作出要求,不作为各设计单位内部专业分工和卷册划分标准。

1.2应遵守的规定和程序

1.2.1 设计文件必须遵守国家电网公司及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等有关部门颁发的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办法的规定。

1.2.2 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批准或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审核纪要和设计基础资料(包括变电所接入系统的审批文件)是初步设计的前提条件。

1.2.3 必须贯彻国家各项技术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当地规划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批复意见;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内蒙古地区电网建设标准》的规定;积极采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国家电网公司110~500kV变电站通用设备典型规范》中110kV部分、《110kV变电所典型设计内蒙古地区实施细则》(以下统称典设)等现行的标准化设计,贯彻执行国网公司和公司制定的“反措”。

1.3内容深度的基本要求

1.3.1 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说明书(重点表达各方案的设计理由)、各专业图纸(重点描述各设计方案)、设备材料清册、概算书。

设计文件齐全,应完整表达设计意图;计算准确,文字说明清楚;图纸清晰、正确。

1.3.2 初步设计内容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方案的比选和确定。

(2)主要设备材料的确定;满足设备招投标的需要。

(3)土地征用。

(4)基建投资控制。

(5)施工图设计的编制。

(6)施工准备和生产准备。

1.3.3 各部分具体的深度要求,在本规定各章节中分别说明。

本规定未能涉及的问题,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适当加以说明。当采用典设时,相应部分可适当简化。

2.总的部分

2.1概述

2.1.1 设计依据

(1)经批准或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审核纪要。

(2)所址选择报告及批复文件。(含当地规划部门批复意见及其它和所址有关的相关部门协议。)

(3)接入系统设计(或接入系统设计的审批文件)。

(4)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批复文件;有关的技术条件书和会议纪要、建设单位委托函等(包括文件名称、文号、签发单位和日期)。

2.1.2 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及规模

(1)简述与变电所有关的系统情况。

(2)说明变压器容量、台数(包括本期及最终规模);无功补偿装置台数及容量;各侧电压出线回路及分期建设情况等。

2.1.3 设计范围及配合分工

说明本设计应包括的内容和范围以及设计的分工界限。对改、扩建工程,尚应说明原有工程情况及其与本期工程的衔接和配合。

2.2所址概况

2.2.1 所址地理位置

应说明所区所在地的市、县、乡(或街道)名称及其与周边工业区、居民区、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等的相互关系。

应说明所址所在地区的人均占地及矿产资源情况。

2.2.2 说明环境对变电所的要求;说明出线走廊或通道规划及通信干扰情况。

2.2.3 供水及防洪排水

应说明水源、水质、水量、频率为2%的高水位与所址标高的关系;防洪涝及排水情况。

2.3主要技术原则及存在问题

2.3.1 选用国网公司、内蒙电力公司典设方案的说明及变化部分的专题论述。

2.3.2 主要设备选型应参考典设选择。

2.3.3 环境保护。

2.3.4 存在问题及其他。

2.4技术经济指标

表2.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5初步设计有关文件

2.5.1 当取得以下文件时,应作为初步设计附件列入:

(1)可研报告批复文件(和上报的项目建议书)。

(2)所址选择审批文件。

(3)地方规划部门对所址的意向文件。

(4)地方规划部门对出线走廊意向文件。

(5)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批复文件;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协议和会议纪要。

3.电力系统部分

3.1电力系统

3.1.1 与变电所有关的现有系统概况,系统发展规划,变电所的供电范围及建设必要性。

3.1.2 变电所各电压侧的负荷及性质和发展;出线回路数、方向和分期建设情况;系统通流容量(中间变母线的穿越功率)。

3.1.3 变电所主变压器的容量、台数、圈数、接线组别、调压方式(有载或无励磁、调压范围、分接头)及阻抗等参数的选择。

3.1.4 为满足电力系统各种运行方式的需要对主接线提出要求。

3.1.5 提供无功补偿装置的总容量及允许的最大单组容量,必要时作调相调压专题研究计算。

3.1.6 中性点接地方式选择。6~35kV电网接地电容电流的补偿设备选择。

3.1.7 提供电力系统远景年(变电所投产年起5~10年)归算到变电所有关电压母线的阻抗并说明其设定依据。

3.1.8 提供电力系统(投产年限)最大、最小运行方式归算到变电所有关电压母线阻抗。

3.1.9 必要时有关部门对谐波含量及限制措施作专题研究。

3.2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说明方案选定的依据,必要时做方案比较)

3.2.1 线路主保护和后备保护及自动重合闸配置方案。

3.2.2 母联、分段保护配置方案。

3.2.3 母线保护配置方案。

3.2.4 故障录波器配置方案(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进行配置)。

3.2.5 对(载波、光纤等)通道的技术要求。

3.2.6 对通信专业和其它专业的技术要求。

3.2.7 本所安全自动装置应另作专项设计。初步设计可根据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的要求,需要在本所装设安全自动装置时,提出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3.2.8 电力系统专业在稳定及运行方式等方面对变电所的要求(如遥切、解列点等具体要求和措施)。

3.3系统通信

3.3.1 明确调度组织关系。

3.3.2 明确信息需求。

3.3.3 通信网络现状及规划要求描述。

3.3.4 根据通信网络现状及规划,以及各种信息对通道的要求,确定通信方式(载波、光纤等方式),明确通信组网方案,并进行通道路由安排。

3.3.5 设备选型及配置,其制式、信号方式、接口要求等,应满足所属电力系统通信组网要求。

3.3.6 根据通信设备配置,提出屏位数量要求,并适当留有远期发展余地。

3.3.7 提出通信电源方案。

3.4所内通信

提出所内通信配置方案。

3.5系统调度自动化

3.5.1 说明调度端现状。

3.5.2 明确变电所调度组织关系。

3.5.3 对有关调度端接口要求。

3.5.4 确定远动信息内容、传输方式和通道要求。

3.5.5 远动设备配置原则和技术要求。

3.5.6 系统关口计量点的设置及通讯接口要求。

3.6电力系统部分图纸

本阶段一般提供表3.6.1所示设计图。

表3.6.1电力系统部分图纸目次

注:各工程视具体情况拟定。

3.6.2 图纸深度要求

(1)电力系统现状地理接线图

应表示所在区域相关的现有主要电厂和电网的连接方式;主干线的走向和长度。

(2)投产年相关电网地理接线图

应表示与本工程设计方案有关或邻近的电厂、变电所和线路等。

(3)系统继电保护配置图

应绘制电气主接线图,表示出主要一次设备及继电保护配置。若需配置安全自动装置时,应在系统继电保护配置图中表示。

(4)电力线载波通道组织图(或光通信拓扑图及光缆路线示意图)

应表示与本工程有关的电力线载波通道起止点、结合相、数量、用途等(如本工程选用微波、光纤等其它通信方式,通道组织应另列专项表示)。

(5)通信设备布置图

应绘制主要通信设备布置,表示出主要设备种类、数量。

4.电气部分

4.1电气主接线

4.1.1 说明变电所规模、各级电压负荷、出线回路数及其名称等。

4.1.2 说明变压器台数、型式、容量、调压方式、电压等级、阻抗电压及接线组别。参数选择若与典设不一致,应说明理由。

4.1.3 说明无功补偿装置容量、台数、连接方式及其回路设备。

4.1.4 论述电气主接线方案及其比选结果(包括各级电压母线、近期接线、分期建设方式及过渡方案等)。对于改、扩建项目,要突出反映本期对主接线的影响。

4.1.5 说明各级电压中性点接地方式(包括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方式及设备;6~35kV 单相接地电容电流补偿等)。

4.2短路电流及主要设备选择

4.2.1 说明短路电流计算的设定依据和条件(包括计算接线、各种运行方式及系统容量等),并列表反映短路电流计算结果。

4.2.2 说明污秽等级的确定依据,明确各电压等级设备的外绝缘爬距。

4.2.3 说明导体和主要电气设备的选择原则和依据。

4.2.4 说明导体和主要电气设备的选择结果(包括选型及主要技术规范,并宜将主要电气设备选择结果表列入本部分)。改、扩建工程应校验原导体和设备是否满足要求。4.2.5 当采用SF6全封闭组合电器时,对其本期建设情况和远景扩建方案应作专门论述。

4.3绝缘配合及过电压保护

4.3.1 论述绝缘配合及防止过电压措施,应符合DL/T620《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的要求;说明避雷器选型及其配置情况。

4.3.2 应说明变电所的防雷保护方式。对于变电所内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描述。

4.3.3 说明变电所土壤电阻率及其对接地材质的影响,明确接地装置设计技术原则及接地体的主要用材规格及接地网布置面积,以及电气二次设备室对接地装置的要求。说明接地电阻阻值计算结果,接触电势和跨步电压的校验结果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4.3.4 说明变电所自然条件、环境状况、污秽等级;提出电气设备及绝缘子串的防污措施。

4.4电气设备布置及配电装置

4.4.1 说明各级电压出线走廊和出线方式、所区自然环境因素等对电气布置的影响。4.4.2 说明本设计应用何种典设方案。条件一致的可以简化,不一致的部分要详细提出原因。

4.4.3 说明电气设备总平面布置方案及其优选结论。

4.4.4 各级电压配电装置型式选择。

4.4.5 说明各级电压配电装置的间隔(或房间)配置及远近期配合措施。描述配电综合楼各层布置情况。

4.4.6 根据变电所所在地区地震烈度要求,说明电气设备的抗震措施。

4.5所用电及照明

4.5.1 应说明所用电电源(包括所用备用电源)的引接及所用电接线方案。

4.5.2 说明所用负荷计算及所用变压器选择结果。

4.5.3 简要说明所用配电装置的布置及设备配置。

4.5.4 说明工作照明、事故照明、检修电源等供电方式,并说明主要场所和照明及其控制方式。

4.5.5 交流不停电电源的设置、容量及技术要求。

4.6微机监控装置

4.6.1 监控系统配置方案。应反映“反措”、“五防”的执行情况。

4.6.2 计算机监控系统的主要功能。

4.6.3 监控对象及采集量。

4.6.4 硬件、软件的配置及性能说明。

4.6.5 监控系统接口要求。

4.7二次接线

4.7.1 提出电气二次设备室布置方案。

4.7.2 控制、保护、测量、计量电缆的防干扰措施。

4.7.3 各电流互感器精度及变比的配置。

4.7.4 视频监控及电子防盗要求。(应反映施工阶段现场视频监控的要求,同时考虑临时光缆以及其它相关临时设备费用的开列)

4.8直流系统

4.8.1 直流系统电压、接线方式的选择。

4.8.2 直流屏的选择、直流负荷的统计、蓄电池容量的选择、充电设备的选择。

4.9元件保护及自动装置

主要元件保护(包括主保护和后备保护)的配置原则及设备配置。

自动装置配置原则及设备配置。

4.10变电所计量系统

4.10.1 计量表计接线要求。

4.10.2 计量表计及计量终端服务器配置。

4.11电缆设施

4.11.1 说明所区电缆隧道、电缆沟道的布置。

4.11.2 应说明电缆及其构筑物采取的防火和阻燃措施。

4.12电气部分图纸

4.12.1 电气专业图纸可参考表4.12.1所示编制,各工程视具体情况确定。

表4.12.1 电气部分图纸目次

4.12.2 图纸深度要求

(1)电气主接线图

应表示主变压器与各级电压设备的连接。

应表示各级电压的电气接线方式以及主变压器、所用变压器(或接地变压器)、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无功补偿装置、消弧系统、载波通信用阻波器和抽压电容器等的配置。对于110kVGIS设备要反映基本的气室分隔,区分出线方式(电缆或架空)。

应表示中性点接地方式及补偿设备。标注图中设备主要技术规范。各级电压出线回路(包括备用)应标注名称,以及相序。

应绘出远景接线示意图(一般可在图纸右上角表示);改、扩建工程应对工程的原有部分、本期及预留扩建应加以区分。

绘出详细的无功补偿装置的接线,并注明设备主要技术规范。

(2)电气总平面图

应表明主要电气设备、所区建(构)筑物、电缆隧(沟)道及道路等的布置。表明配电综合楼各层主要电气设备。各级电压配电装置的布置要便于远景扩建。

应表示各级电压配电装置的间隔(或房间)配置及进出线排列。进线构架布置方向要与进线方向统一,以满足出线直进直出。

母线和架空出线均应标注相序;同名双回线路应核对两端对应的间隔编号顺序。

布置图应标明方位、标注位置尺寸,并附必要的说明及图例。

(3)短路电流计算接线及等效阻抗图

计算接线应按可能发生最大短路电流的正常接线方式绘制,并标明短路点。阻抗图应标注各元件计算阻抗。注明计算基准值。

(4)变电所屋内配电装置及二次设备室平面布置图

应表示出各层配电装置的布置(包括设备、母线等各设施的安装布置,以及导线引接方式)。

建筑物需采用土建平面布置图纸。标注建筑物主要尺寸,以及各设备安装位置尺寸。注明出线排列和间隔配置。

对于电气二次设备室,应表示控制室屏(柜)、保护屏等布置方式、布置尺寸、标注屏(柜)编号。图上应有屏(柜)编号、名称、型式对照表。

(5)配电装置断面图

表示设备安装位置、尺寸、标高,导线引接方式,允许最大弧垂,电气安全距离校

验等。(若各方案差别不大,可只出推荐方案断面。)

(6)电流互感器配置图

应表示保护、测量、计量等电流互感器次级的配置要求。

(7)直流系统图

应表示直流系统的接线方式,蓄电池技术参数,充电、浮充电设备及馈线数量等。

(8)所用电接线图

应表示所用工作及备用电源的引接方式。

应表示所用母线的接线方式。

标注开关柜型号、回路名称、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9)全所直击雷保护范围图

应表示需要进行保护的电气设备、建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并标注其高度。

应表示避雷针(线)的布置位置,并标注其高度。应绘出对不同保护高度的保护范围。宜将保护范围计算结果列表于图中。

(10)计算机监控系统方案配置图

应表示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配置方案,包括系统采集装置、远动通信装置、工作站、打印机、显示器等设备的配置以及传输通道的配置。

4.13计算项目及其深度要求

4.13.1 电气部分计算项目,初设阶段可参考表4.13.1拟订,具体工程应视需要增减。计算书底稿不列入设计文件,一般只引述计算条件和计算结果,但必须存档妥善保存,以备查用。

表4.13.1电气部分计算项目目次

4.13.2 计算书深度

(1)短路电流计算及主要设备选择

短路电流计算应满足导体和电气设备选择的要求。

导体和电气设备的选择应符合现行的《导体和电气设备选择设计技术规定》及典设的要求。

在计算三相、两相和单相短路电流时,均应采用可能发生最大短路电流的正常接线方式。

对导体和电气设备的动稳定、热稳定以及电气设备的开断电流应进行选择计算和校验,并列出选择结果表。

本项计算的成品应包括:

a)短路电流计算阻抗图。

b)短路电流计算结果表。

c)主要电气设备选择结果表。

(2)所用电负荷及所用变压器选择

应进行所用电负荷统计和计算,并编制负荷计算及所用变压器容量选择表。

应计算在正常运行方式下所用母线的电压波动范围,以选择所用变调压分接开关。

所用变的选择应符合现行的《35kV~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

(3)导线的电气及力学计算

应符合现行的《导体和电气设备选择设计技术规定》的要求。

(4)直流负荷统计及蓄电池容量和充电设备选择

本项计算结果应列表在说明书中表示。

(5)保护装置选择计算

一般不作计算。根据工程具体要求,对运行方式变化大的变电所,宜对后备保护的整定值及灵敏度进行校核计算,并将结论列入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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