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书

州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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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书

孵化器名称:

运营机构:(盖章) 孵化器类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

2020年制

填报说明

1.调查摸底表由申报单位填制,填报时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2.孵化器类型包括:综合孵化器、专业孵化器。其中,专业孵化器产业聚集度应达75%(含)以上,否则按综合孵化器评审。

3.各孵化场地的运营主体必须为同一法人主体且在同一个区县范围内。

4.艰苦边远地区界定参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

5.相关指标解释

(1)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2)有效知识产权:包括已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注册商标等;(3)每千平米在孵企业数量:在孵企业数量除以在孵企业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面积,单位:千平米);(4)投融资:包括天使投资、风险投资、银行贷款、股票筹资、债券融资、融资租赁等多种投融资形式;(5)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数量:指获得孵化器自有孵化资金、合作孵化资金或外部投资的企业数量,不局限于孵化器自有或合作的孵化基金投资;(6)挂牌: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新三板)、区域股权市场(四板市场)进行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行为。

申请单位意见

主管部门或推荐单位意见

受理单位意见

海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

海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 考核申请书 科技企业孵化器名称: 运营机构(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填报日期:年月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制 二○一八年

一、基本信息 孵化器名称 运营机构名称 注册时间注册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手机 运营机构性质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法人□其他□联系人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及手机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 孵化器提供的主要 服务内容 孵化企业总数 其中在孵企业数毕业企业数淘汰企业数 专职人员总数大专以上学历数占比 专职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学历手机

二、孵化器情况 运营时间年月日 可自主支配孵化场地面积(平方米)总数 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应占孵化场地面积 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在孵企业数其中拥有申请 专利的企业数 及占比 在孵企业数总 人数 其中大专以上 学历数及占比毕业企业和在 孵企业提供的 就业岗位数, 其中在孵企业 提供的就业岗 位数及占比 获得融资的在孵 企业(万元) 企业名称投融资单位投融资额典型案例企业名称简要情况

三、孵化器自成立以来的运行情况简介

四、推荐意见 申报单位意见 负责人:审核单位(盖章) 年月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考核结果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1 海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考核报告 (提纲) 1.孵化器概述(建设的必要性、管理团队、建设地点、面积、办公条件、网络条件、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占比等情况); 2.孵化器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介绍,以及上年度开展的服务活动情况; 3.孵化器在创业导师、大学生科技创业就业见习方面开展的工作; 4.孵化器在品牌和文化建设、毕业企业跟踪、数据统计和绩效评价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5.1-2家在孵企业获得融资案例以及2-3个成功孵化案例(重点介绍孵化器通过什么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了什么问题,不是简单介绍企业的发展情况); 6.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工作计划。

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

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业孵化能力与 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营造有利于科技型创业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高〔2010〕680号)和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科技文〔2011〕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科技型创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孵化器的建设应坚持“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发展方向,构建“专业孵化+创业导师+天使投资”的孵化模式,增强孵化器的增值服务功能,提高孵化器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条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创业企业(以下简称在孵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开展创业培训、辅导、咨询,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在孵企业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长性,培育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 第四条市科学技术局和各区科学技术局、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及辖区内孵化器进行业务指导。

市科技局负责市级孵化器认定工作,并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负责组织申请国家级、省级孵化器的认定。 第二章孵化器的组建与市级孵化器的认定 第五条孵化器建设分为组建和认定两个层次。具备基本条件的机构可向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组建孵化器,由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按规定下达批文。孵化器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孵化器组建批文下达后的一周内,将批文及孵化器的组建申报书报市科技局备案。达到市级认定条件的孵化器,可由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市级孵化器认定。 第六条孵化器组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条件。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孵化场地。综合孵化器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远城区孵化器不少于1500平方米),专业孵化器场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不低于场地总面积的70%。 3、有一定数量的在孵企业。综合孵化器在孵企业数不低于15家(远城区孵化器不低于10家),专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数不低于10家。 4、有孵化器组织机构和管理团队,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5、能够为入驻企业提供基础性的创业服务。 6、专业孵化器应具备支持企业专业化发展的服务能力。 第七条申请认定市级孵化器,应具备下列条件:

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器清单(截止2018年2月28日)

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器清单(截止2018年2月28日)

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器清单(截止2018年2月28日) 序 号 孵化器名称孵化器运营机构名称所属地域管理级别 1 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天河国家级 2 广州市海珠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广州市海珠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海珠国家级 3 华南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天河国家级 4 广州火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广州火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黄埔国家级 5 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黄埔国家级 6 广东拓思软件科学园广东拓思软件科学园有限公司黄埔国家级 7 广州联炬科技企业孵化器广州联炬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白云国家级 8 中山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广州中山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海珠国家级 9 中国科协广州科技园孵化器中国科协广州科技园联合发展有限公司黄埔国家级 10 广佛数字创意园广州五行数字创意园有限公司荔湾国家级 11 广州市至德科技企业孵化器广州市至德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白云国家级 12 广州嘉溢科技企业孵化器广州嘉溢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白云国家级 13 广州科信光机电企业孵化器广州科信光机电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天河国家级 14 华南新材料创新园孵化器广州华南新材料创新园有限公司黄埔国家级 15 琶洲会展产业孵化基地(启盛园区)广州启盛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海珠国家级 16 广州大学城健康产业产学研孵化基地广州大学城健康产业科技园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番禺国家级 17 广州国家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产 业化基地 广州星海集成电路基地有限公司番禺国家级 18 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广东星海数字家庭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 司 番禺国家级 19 广州工业设计科技园广州市晟龙工业设计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荔湾国家级 20 广州瑞粤汽车电子创新园广州瑞粤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黄埔国家级 21 广东冠昊生命与健康产业园冠昊生命健康科技园有限公司黄埔国家级 22 广州国际生物岛广州国际生物岛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黄埔国家级 23 宏太云产业孵化器广东宏太智慧谷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天河国家级 24 视联科技园广州视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埔国家级 25 达安创谷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专业孵化 器 广州市达安创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黄埔国家级 26 盛达电子信息创新园广州市怡祥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天河国家级 27 广州市琶洲科技企业孵化器广州市海珠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海珠省级 28 清华科技园广州创新基地孵化器广州市番禺创新科技园有限公司番禺省级 29 广州市巨大设计创意产业基地广州市番禺巨大电业有限公司番禺省级

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现状与展望

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现状 与展望 发展现状 我国最初的孵化器大多都是综合性的,不管来自什么样的人员,不管来自什么样的专业,都是综合性的孵化器,主要是提供一些场地、设施,技术咨询和市场连接上的服务,现在看来这种类型仍然是最多的。我国最初的孵化器大多在高新技术园区里,这样可以依托高新区的好环境,依托它的政策、服务和硬件环境。因此在中国的孵化器高新区得到了很好的支持。另外,还有一些是高新区外的,主要分布在一些大中城市。在中国做孵化器的事情,大致涉及到这样的一些组织。科技部是一直在领导孵化器事业的国家最高部门,相关的有教育部、人事部、外专局,在留学生创业园和大学科技园上有一些事务合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科委负责审批孵化器,并且给予经费支持。 中国孵化器的发展为什么跟科技非常密切呢?我们看到国外的孵化器,也不都是技术型的,而中国孵化器绝大部分都是科技型的,因此现在我们都叫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国开

放以后,最初走出去的是一些学者,因此带来的更多的是跟技术方面有关的,而且感觉到中国要实现一个比较快速的发展,应该把技术和经济很好地结合起来。反映最快和最敏感的也是在科技这样一个部门,因此在中国造成了孵化器首先接受的是科技部门而不是经济部门,后来经济部门也发展起来了,这是一个很好的事情,但后来孵化器的工作仍然是在科技部的推动下发展起来的。 中国孵化器的发展得益于几个方面。一个是根据中国的国情,政府在里面的推动起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作用,纳入火炬计划,作为高新区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政府不断推动,至少没有把孵化器的火熄下来,关键的时刻又发展上去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验。第二是中国市场的发展。中国原来是计划经济的体制,后来十几年中往市场方面推动,并且法律上确认了私人企业发展的地位,这些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这么多企业都要找地方,这是孵化器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市场,因此孵化器就像雨后春笋般在中国大地上发展起来了。 发展中的几个问题 现在孵化器发展是很好的,但是发展当中,我这里要提

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doc

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中小科技企业,规范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管理,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科技进步法》和《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技企业孵化器,包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大学创业园以及二次产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企业家为宗旨的社会公益性科技服务机构。孵化器是我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创新体系的核心。 第三条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孵化器建设与发展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孵化器职能与要求 第四条孵化器应行使和履行下列职能: (一)通过整合社会科技资源,为在孵企业提供足够的创业场地和共享设施; (二)具有扶持在孵企业的优惠政策和孵化资金投入,开展信贷担保及风险资本引导和产权交易服务; (三)搭建科技信息网络平台,能够提供国内外最新科技和产业信息;(四)组织在孵企业开展各种科技交流、科技协作和市场开拓等活动;

(五)注重创业文化与氛围的营造,积极帮助创业者提高科技创业能力; (六)适应在孵企业发展要求做好各种培训、交流与合作服务。 第五条孵化器要建立起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主导的运行机制,通过优质的有偿服务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实现其经济和社会效益。要逐步实现自收自支、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向专业化、多元化、网络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 第六条要支持和鼓励孵化器的建设与发展,鼓励各类组织和机构、企业团体以及有条件的个人创办多种形式的孵化器,包括综合性孵化器、专业技术孵化器、大学创业园、国有企业孵化器、民营孵化器等。第三章孵化器认定与管理 第七条孵化器管理采取市区两级管理、分类指导的办法。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市级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工作,区(市)县建立的孵化器,符合市级孵化器条件,经所在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可依照本办法申请认定。 第八条申报市级孵化器认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孵化器目标、性质、定位及发展方向明确,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的要求; 2、具有可自主支配孵化场地,其中综合型孵化器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专业技术型孵化器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应占总场地面积的2/3以上;

佛山市顺德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doc

佛山市顺德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公众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委员会关于〈佛山市顺德区率先建设广东省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改委发〔2019〕3号)精神,引导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发展,优化科技型创业企业的成长环境,推动科技顺德建设,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区[2018]300 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试行办法(修订)》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18]1 号)等文件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等,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以科技型创业企业(以下简称在孵企业)为服务对象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基地,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孵化器通过开展创业培训、辅导、咨询,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长性,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 第三条本办法中孵化器在孵企业是指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已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以

下简称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并获得服务平台确认和赋予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36 个月。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在孵企业可包含创业团队(项目)。 第四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孵化器,围绕我区产业发展需求,形成产业技术、人才和服务资源的集聚,实现专业化、特色化发展。 第五条区财政设立“顺德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扶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孵化器的运营发展及在孵企业的孵化。 第六条区科学技术局是全区孵化器的管理部门,区财政局是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部门。 第二章备案 第七条孵化器备案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设立了专门的孵化器服务管理机构,具有明确的孵化器建设发展目标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三)具备为入驻企业提供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 企业管理、市场推广、创业辅导、咨询等孵化服务功能; (四)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 平方米,已入驻的在孵企业不少于10 家; (五)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少

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解读

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 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专门的科技产业服务机构,在将科技资源迅速、高效地转变为社会生产力,培育中小科技企业成功创业和迅速成长,加速地区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等方面已经显现出其独特的功能与潜力,正在成为各国政府推动经济持续发展,保持社会安定与进步的重要手段。企业孵化器在世界上出现50年来,总量已近3000家,主要集中在美、欧等发达国家和部分转型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世界新技术革命的产生与发展,为新经济的出现与繁荣作出了历史性的重要贡献。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状况已经成为判断一个国家和地区产业发展活力和潜力的重要标志。 我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自1987年创办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下,在火炬计划的引导下,实现了快速发展。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涌现了专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软件创业园、国企创业孵化器、国际企业孵化器等多种类型,初步营造了科技创业环境,整合了科技产业化资源,融合了科教与经济发展体系,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体制。 为推动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精神,并根据"十五"科技发展纲要和科技部产业化环境建设的要求,制定本纲要。 一、发展现状与趋势 目前,全国共有科技企业孵化器250余家,其中经科技部批准认定的国家创业中心51家,火炬软件基地19家;经科技部、教育部、人事部共同批准认定的留学人员创业园21家;经科技部、教育部共同认定的大学科技园22家。据2000年对131家创业中心的统计,孵化场地总面积达272.1万平方米,正在孵化的企业7693家,累计毕业企业2770家,在孵化企业和毕业企业的年技工贸总收入实现535.7亿元,创造直接就业机会30.6万个。

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认定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规范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业中心)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创业中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核心内容。 第三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及所在地区的创业中心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主要功能与目标 第四条创业中心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为入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的场地和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为社会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 第五条创业中心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完善服务功能。在提供高品质服务的同时,逐步实现自收自支、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同时要充分利用当地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和企业服务机构的研究、试验、测试、生产等条件,扩大自身的服务功能,提高孵化服务水平。 第六条为提高创业中心的服务水平与质量,国家鼓励建立专业技术型创业中心。专业技术型创业中心是指围绕某一特定技术领域,在孵化对象、孵化条件、服务内容和管理团队上实现专业化,培育和发展某一特定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一种创业中心形式。 第三章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认定与管理 第七条地级以上(含地级)城市建立的创业中心,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

新形势下的科技企业的孵化器发展规划之路

新形势下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之路 一、孵化器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世界上第一个企业孵化器诞生于1956年美国的贝特维亚,是全球企业孵化器事业的开端。企业孵化器的创立,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企业孵化器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导入,帮助一些新成立的、相对较弱的企业和公司成长,增强了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能力;通过渠道沟通和平台架设,为风险资金提供优质的投资项目和初创企业;同时也解决了部分社会就业问题。企业孵化器在实践中取得了卓越的成果:据美国统计,经过企业孵化器孵化的企业,其成活率能达到80%。 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科技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特别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需要日益突出,客观上形成了对企业孵化器的需求。1987年,我国第一家企业孵化器——武汉东湖创业者中心宣告成立,企业孵化器事业从此在中国红红火火的发展起来。16年来,我国企业孵化器实现了健康、快速发展,企业孵化器的政策环境得到了改善,资金投入力度加大;企业孵化器的数量和规模有了很大的提高,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培育了大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具有创新实干精神的企业家。最新资料表明,全国共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约465家,在孵企业职工29.2万人,

吸引海外留学人员4100多人,累计转化省级以上成果7930项,开发新产品22046个,拥有专利6650项,孵化场地总面积为333.6万平方米,正在培育孵化的企业15449家,年销售额达到422.6亿元,累计毕业企业为3887家,其中32家企业已经成功在海内外上市。 我国企业孵化器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得到了国际上的承认。企业孵化器的成功运作极大地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形成了创业氛围,弘扬了容忍失败、鼓励冒险、崇尚创新的企业家精神,吸引了一批海外高素质人才回国创业,推进了国际合作。企业孵化器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一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道路,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创新和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孵化器发展的新模式 1、制度模式的转变 从制度模式来看,我国孵化器发展的路径从政府主导投入向民营资本投入进行转变,这充分体现了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商业模式逐渐成熟,经过政府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逐步发展成为一个行业,拥有较为成熟的商业模式,通过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创造社会价值。 2、组织模式的转变 我国孵化器发展先后经历从政府投入向民营投入的转变,随着投入主体的转变,孵化器组织模式也发生了根本性

科技孵化器:企业入园孵化协议书

科技孵化器企业入园孵化协议书 共享者:0 入园孵化协议书甲方:乙方: 乙方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于年月日入孵化器(孵 化期二年),与甲方构成孵化与被孵化的关系。经双方协商,就入园孵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作为科技企业的孵化器,甲方根据乙方具体情况和需要提供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增值服务:根据乙方发展情况,为乙方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各类各级政府资金的申报指导;协助乙方进行科技成果鉴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等工作。 2、投融资服务:甲方建立由政府、金融机构与丰富民间资本等多方投资者共同搭建的立体平台,打造和完善投融资平台,积极与金融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乙方的发展需要,向各风险投资机构和各种基金组织推荐乙方有发展前景的科技项目帮助乙方融资,向各银行推荐协助乙方贷款,向各担保公司推荐协助乙方担保贷款。甲方也可向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融资。 3、技术平台服务:依托大学技术转移中心资源,为乙方的技术创新提供服务。 4、人力资源服务:整合各方资源,力争为乙方在人力资源之招聘、培训等方面提供帮助。

5、商务配套服务:完善园区各类硬件设施,协助乙方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有关变更手续,协助乙方办理工商年检。 6、中介优质服务: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联结、构筑形成了功能全面的中介服务网络,为乙方提供统一而优质的服务。 二、作为被孵化企业,乙方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在本企业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合法经营活动。 2、根据相关合同按时向甲方缴纳各种有偿服务费用及根据政府相关要求完成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 3、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孵化器规定的各种优惠政策。 4、遵守甲方一一孵化器各项管理规定,有权向甲方直接反映服务质量或服务态度等问题。 5、乙方接受孵化2—3年后可申请毕业,经甲方按孵化器规定标准审核符合标准后即可毕业。 6、在孵化期间,乙方有权提出提前解除与甲方的孵化 关系,但必须在每年企业年审前三个月递交书面报告。甲方在该年度企业年审工作完成后办理解除孵化关系的有关手续。 7、在孵化期间,乙方有权按本企业《章程》规定,办理《公司法》允许的一切业务手续,遇重大变更事件须书面报告甲方。

西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

西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健康发展,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我市科技型创业企业的成长环境,根据科学技术部《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字[2006]498号)及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发[2012]12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为入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的场地和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为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 第三条西安市科技局负责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各区县、开发区建立社会公益性创业服务机构,引导带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鼓励各类非政府组织、企业以及个人创办多种形式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第五条各类孵化器要建立创业培训、咨询和辅导的预孵化体系,完善企业成长加速机制,推动孵化器由物理空间服务向战略规划、资金、技术、人才和市场等深层服务构成的企业加速器建设,提高创业企业的存活率,满足毕业企业的高成长发展需求。 第六条孵化器应围绕大学生的创业就业工作,创建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形成与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关系,营造创业环境、完善孵化功能。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服务机构可被认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实际运营时间在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2.孵化器性质、定位明确,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3.具有一支较高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的管理队伍,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占70%以上(专业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占80%以上); 4.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综合型孵化器使用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型孵化器达3000平方米以上)。其中,且有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5的共享区域和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占2/3以上。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和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5.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综合型孵化器的在孵企业达3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20家以上; 6.年度毕业企业数占在孵企业的5%以上; 7.服务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强,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交流等多方面的服务; 第八条进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及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 2.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满2年; 3.企业在孵化器孵化的时间平均不超过5年,最长不超过7年; 4.单家企业租用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不超过整个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的1/10;

完善科技企业专业孵化器创新服务体系

完善科技企业专业孵化器创新服务体系 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987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成立,标志着作为区域经济活力助推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我国探索运行,并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载体之一。科技企业孵化器对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进战略性高新技术产业高速发展、构建自主创新体系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经过20多年的建设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已经成为我国自主创新的一个重要平台。 我国孵化器建设初期,大多是综合性的孵化器,普遍存在着功能定位模糊、专业针对性不强、运行机制与自身发展矛盾突出、技术创新服务程度低等问题,一般仅局限于提供办公场地及日常管理服务,有的甚至成了“摆设”。如何改变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机制与创新发展需求的矛盾,增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创新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升孵化器硬件资源利用率,建设专业型的孵化器,完善创新服务体系,推进战略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是当前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 绵阳高新区生物医药专业孵化器成立于2001年,是国家科技部“十五”科技攻关计划重点支持建设的科技型专业孵化器,2005年正式投入运行,专业为生物医药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生物医药项目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目前已累计完成40余家生物医药中小企业、100余项生物医药项目的孵化服务。在对生物医药企业和项目的服务中,我们不断探索尝试专业孵化器机制创新、资源整合创新、管理创新、服务模式创新、自身发展创新等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与改进,为科技

企业提供人性化创新服务,培养科技创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我们的实践证明,科技企业专业孵化器创新服务体系在推进战略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一、完善专业孵化器创新服务体系的前提是机制创新 经过多年的发展探索,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机制主要分为三类:政府主导下纯公益事业运行机制、企业自主创立的纯企业运行机制、政府与企业联合创办的联合运行机制。政府主导下的孵化器重点突出了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公益性质,但孵化器运行效率低下,孵化器可持续性发展较弱;企业主办的孵化器一般强调自身企业的发展,重点解决企业自身的技术创新,而社会公益性较弱,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做大做强;政府与企业联合创办的孵化器同时兼顾了孵化器的社会公益性和孵化器可持续性的特点,也是目前大多数孵化器采用的运行模式,但仍然存在着很多矛盾,不利于孵化器的创新服务。完善专业孵化器创新服务体系的前提是运行机制创新,只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孵化器运行机制,才能满足孵化企业的需求。孵化器的良性运行应在政府主导下,走企业化运作之路,融合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人才、硬件、项目、成果等优势资源,借助产权交易平台和社会风险投资等服务机构多方共同运作孵化器,这样既保障孵化器的社会公益服务性,同时又能满足企业自身造血功能实现可持续性发展,更能发挥科研单位的人才、项目等资源优势,将多方利益纽带联系在一起,使孵化器真正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有效载体。 为充分发挥专业孵化器的公共平台作用,高新区成立了“绵阳高新区生物医药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孵化器公司)”,采用“政府职能服务+企业化运作”的管理模式,即绵阳高新区生物医药孵化器管理办公室、绵阳高新区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绵阳高新区生物医药孵化器有限公司实行合署办公。专业孵化器、生物医药科技

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合同范本

*******************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合同 合同编号: [ 号] 签定单位: 负责人: 签定时间: 甲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为将科技创新成果迅速、高效地转变为社会生产力,培育中小型科技企业成功创业和快速成长,甲方提供孵化场地,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吸纳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人才入孵.乙方符合甲方的孵化条件,自愿申请入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孵化场地、期限、场地使用费及相关费用: 1、孵化场地位于层 房间,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计 m2 . 2、孵化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 3、在孵化期间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孵化场地使用费、物业服务费、咨询服务费和中央空调使用费.数额如下: 孵化场地使用费为元/㎡.月,全年计元; 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电梯、卫生、安全保卫等)3元/㎡.月,全年计元; 咨询服务费为2元/㎡.月,全年计元; 中央空调使用费为3.5元/㎡.月(全年收费期为8个月),全年计元; 四项合计全年费用为元. 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4、付款方式及期限 付款方式为(一季度、半年、一年)一付,每次元.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合同签定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乙方将应付款项以现金或支票形式存入或转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款到帐后,乙方即可入住;在上一期费用到期前一周内(遇节假日应向前顺延),乙方将下一期应付费用按照同样方式存入或转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甲方每年为乙方开具一次正式的发票,若是按季度、按半年支付费用,未满一年,甲方为乙方暂时开具内部收款收据,年底由甲方统一换发票. 二、甲方的义务 1、协调外部关系,保证水、电、空调等基础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转. 2、为乙方提供相关科技中介服务和各项代理、代办服务. 3、保守乙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机密. 4、组织乙方参加各类培训、会务、展示等科技活动. 三、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从事合法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活动. 2、遵守************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制度. 3、按时交纳各项费用.

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办法

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业孵化能力与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孵化器的发展,营造有利于科技型创业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高[2010]6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科技型创业企业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孵化器包括各类综合性、专业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校园科技创业孵化器、归国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大学科技园等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 第三条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创业企业(以下简称在孵企业)为服务对象,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提供政策、法律、投融资、企业管理、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培训、辅导与咨询服务,以降低在孵企业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培育成功的科技型企业和创业领军人才。 第四条全市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所在地的孵化器进行业务指导。市科技局负责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级孵化器及市级孵化器备案工作。 第二章孵化器的组建

第五条孵化器组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和可共享的基础设施。 2、有孵化器组织机构和管理团队,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3、能够为入驻企业提供基础性的创业服务。 4、专业孵化器应具备支持企业专业化发展的服务能力。 第六条在孵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孵化器场地内。 2、申请进入孵化器的企业应是科技型创业企业,其中,科技型创业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或上年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3、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 4、在孵企业从事研究、生产的主营产品应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导向,知识产权明晰。 5、在孵企业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一定驾驭能力。 第七条毕业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中至少两条: 1、有自主知识产权。 2、连续2年累计营业总收入超过500万元。 3、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4、被兼并、收购或在资本市场上市。 第三章孵化器备案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孵化器,可向市科技局申请备案:

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现状与展望

发展现状 我国最初的孵化器大多都是综合性的,不管来自什么样的人员,不管来自什么样的专业,都是综合性的孵化器,主要是提供一些场地、设施,技术咨询和市场连接上的服务,现在看来这种类型仍然是最多的。我国最初的孵化器大多在高新技术园区里,这样可以依托高新区的好环境,依托它的政策、服务和硬件环境。因此在中国的孵化器高新区得到了很好的支持。另外,还有一些是高新区外的,主要分布在一些大中城市。在中国做孵化器的事情,大致涉及到这样的一些组织。科技部是一直在领导孵化器事业的国家最高部门,相关的有教育部、人事部、外专局,在留学生创业园和大学科技园上有一些事务合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科委负责审批孵化器,并且给予经费支持。 中国孵化器的发展为什么跟科技非常密切呢?我们看到国外的孵化器,也不都是技术型的,而中国孵化器绝大部分都是科技型的,因此现在我们都叫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国开放以后,最初走出去的是一些学者,因此带来的更多的是跟技术方面有关的,而且感觉到中国要实现一个比较快速的发展,应该把技术和经济很好地结合起来。反映最快和最敏感的也是在科技这样一个部门,因此在中国造成了孵化器首先接受的是科技部门而不是经济部门,后来经济部门也发展起来了,这是一个很好的事情,但后来孵化器的工作仍然是在科技部的推动下发展起来的。 中国孵化器的发展得益于几个方面。一个是根据中国的国情,政府在里面的推动起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作用,纳入火炬计划,作为高新区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政府不断推动,至少没有把孵化器的火熄下来,关键的时刻又发展上去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验。第二是中国市场的发展。中国原来是计划经济的体制,后来十几年中往市场方面推动,并且法律上确认了私人企业发展的地位,这些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这么多企业都要找地方,这是孵化器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市场,因此孵化器就像雨后春笋般在中国大地上发展起来了。 发展中的几个问题 现在孵化器发展是很好的,但是发展当中,我这里要提出几个问题。我要申明的是,第一,这些问题不是所有的问题,第二,这些问题不仅仅是中国的问题,可能国际上都关心这几个问题。 第一,物业化问题。比如盖一个楼,有物业管理中心,要和这个有区别。在孵化器发展过程中,场地是很重要的,要增加场地,提供一个非常好的环境。现在如何加速产业化,使它尽快成长是大家的一个目标,仅靠物业就很难了。孵化器的定义有三个方面,一个是场地,一个是公共设施,一个是服务。在这三方面,物业应该是没有问题了。公共设施也有一些了,更主要是企业成长、企业营销、企业融资等等相关的服务如何提高的问题。在提高方面,服务的机制要提高。 第二,孵化主体与创业主体的区分。有一些说是孵化器,是自己在办,找一些人打工,你们进行研发,最后创业中心一个一个企业出来了,是我控股的。在国际交往中,创业主体还应该是那个企业,企业家很重要。孵化器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包办,说有了孵化的经理,企业肯定能成长起来,不是这样,你应该创造一个环境,一个温床和条件,能否成长起来还是看企业家,这个环境对锻炼企业家很有好处。中国的孵化器这方面应该多注意。过去一些综合性的创业中心问题不是很大,但是现在增长数量很快,大家交流比较少,各种的理解就出来了。有一些说是办孵化器,实际是在自己干企业,也影响了企业家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第三,政府的角色定位。政府的推动作用非常非常大,这在中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现在存在着一个问题,对具体事务干预比较多,孵化经理有多少时间用在为企业服务上?实际很多人是围着领导转。政府不仅创造很多条件,还干预企业,说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

珠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和

珠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和 扶持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和管理,推动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发展,培育更多创新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更好的支撑我市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区〔2018〕30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和《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9〕XXX号待出台)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指在本市范围内以科技创业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办公空间和孵化服务,提升企业存活率和成长率的各类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孵化器主要功能是围绕创业企业成长需求,集聚配置各类要素资源,提供包括创业场地、共享设施、技术服务、投资融资、创业辅导、资源对接、政策咨询等高水平创业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和企业家精神。

众创空间是以创业者、创业团队、初创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其提供低成本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众创空间主要功能是以专业化服务推动创业者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业态,帮助创业者把想法变成产品、把产品变成项目、把项目变成企业。 第三条孵化器、众创空间是科技创业孵化育成链条中的重要环节。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发展目标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完善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形成多元化的创新发展格局,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认定、管理及业务指导。强化市区联动,各区应对国家、省、市认定的孵化器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各区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出台扶持孵化器、众创空间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第二章珠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第五条申请珠海市科技企孵化器(以下简称“市级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为珠海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以及明确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的经营实体。实际注册并运营时间满2年。 2.已在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广东孵化在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绩效考核申报书【模板】

附件2.1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绩效考核申报书 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签章)联系电话:E-mail: 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年月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制

二〇二〇年四月 提交附件: 1.《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汇总表》(见附件); 2.在孵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缴纳房租发票(一张即可)、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与在孵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 3.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中介服务机构为在孵企业提供服务的证明材料; 4.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为孵化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测试等公共技术服务的设备清单,以及设备购买合同、付款凭证; 5. 简要说明孵化产业主题及产业集聚度情况; 6.运营管理团队成员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证书; 7. 成立自有种子资金证明材料; 8. 投资在孵企业需提交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缴纳房租发票(一张即可,以下同)、投资协议、到款凭证、股权变更信息等;引入投资机构投资在孵企业还需提交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与风险投资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风险投资机构与在孵企业签订的投资协议、到款凭证、股权变更信息等;9. 2019年全年收入情况(包括房租、政府补贴、增值服务收入等)相关证明材料; 10. 2019年开展各类创业服务活动情况一览表,以及活动方案或通知、签到表、媒体报道及活动现场图片等; 11.创建升级情况,主要说明目前所属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新区孵化器(大学科技园); 12.利用互联网开展线上服务(含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

APP等)证明材料; 13. 推进双创工作情况说明,内容主要包括: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参加各类创业活动、配合科技部门推进各项创业服务工作等; 14. 国际化服务能力需提交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2019年在海外开展双创交流活动或在国内开展国际交流主题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15.孵化器(大学科技园)LOGO、中英文标识图片; 16.2019年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含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创新型企业)证书; 17.在孵企业2019年获得的知识产权证书,每家在孵企业提交一份知识产权证书即可; 18. 入选区级及以上人才计划证书,入选时间以2019年为准。 承诺书

四川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办法-四川科技厅

四川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办法-四川科技厅附件 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推动我省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业领军人才~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制定本备案办法。 第二条本备案办法所称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指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为科技创业者、创业项目和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全要素创业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本办法所称专业孵化器是指围绕特定技术领域~在孵化对象、服务内容、运行模式和技术平台上实现专业化服务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为科技创业者、创业项目和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创业培训、辅导、咨询、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专利代理、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条鼓励孵化器通过前伸后延孵化功能建设科技创业苗圃,以下简称苗圃,与科技企业加速器,以下简称加速器,~建立以孵化器为核心的“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

鼓励创投机构、天使投资人、行业领军企业、大中型企业、科研机构等社会主体建立孵化器~通过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初创科技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新创业综合服务。 鼓励各类孵化器引入专业化、市场化运营管理团队~提升孵化器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能级。 第四条科技厅对全省孵化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服务,各市,州,或扩权试点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所在地区孵化器进行业务指导和服务。 第二章条件与程序 第五条各地区的孵化器~经所在地市,州,或扩权试点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依照本办法向科技厅申请备案。 第六条申请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应当从以下方面创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目标明确~管理规范, 2(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中应有企业管理经验者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占70%以上,接受孵化器专 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30%以上, 3(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应不少于5000平方米~其中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占2/3以上,欠发达地区可适当放宽条件,; 4(服务设施齐备~服务功能强~可为企业提供商务、投融资、信息、咨询、市场、培训、人力资源、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孵化服务, 5(孵化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30家以上~累计毕业企业在5家以上,欠发达地区可适当放宽条件,; 6(孵化器应设立100万元以上的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并与创业投资、担保机构等建立正常的业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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