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移交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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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移交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移交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移交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以及相关设备和设施的移交。

第三条工程移交涉及的主要工作包括工程验收、技术资料整理、设备设施清单编制、质量问题整改等。

第四条工程移交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移交的各方包括移交方和接收方,移交方为提供工程的责任方,接收方为接受工程的责任方。

第六条工程移交的责任主体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员等。

第七条工程移交的程序包括工程验收程序、技术资料整理程序、设备设施清单编制程序等。

第二章工程验收第八条工程验收是确认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并具备安全可用的程序。

第九条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完成后进行,由移交方组织进行,并邀请接收方及相关技术人员参与。

第十条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检查、工程安全检查、工程完整性检查等。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不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移交。

第十二条工程验收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移交方和接收方签字确认。

第三章技术资料整理第十三条技术资料整理是对工程相关的技术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的过程。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整理应由移交方负责,接收方协助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整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备参数资料等。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整理应根据移交方和接收方的要求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

第十七条技术资料整理结果应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存档,并进行备份和保密。

第四章设备设施清单编制第十八条设备设施清单编制是按照工程范围和要求,对工程涉及的设备和设施进行清单化管理的过程。

第十九条设备设施清单编制应由移交方负责,接收方协助提供必要的设备和设施信息。

第二十条设备设施清单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名称、型号、数量、技术参数等。

第二十一条设备设施清单编制应根据移交方和接收方的要求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

公司管理移交制度模板

公司管理移交制度模板

公司管理移交制度模板为保证公司管理的高效、有序进行,规范管理移交工作,降低管理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管理移交事项。

一、管理移交定义管理移交是指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人员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管理职责、工作任务从一个管理者或部门转移到另一个管理者或部门的过程。

二、管理移交原则1. 完整性:确保移交内容全面、准确,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2. 及时性:移交工作应在必要时尽快完成,避免影响公司工作进度。

3. 明确性:移交双方应明确移交内容、移交期限、移交责任等事项。

4. 安全性:确保移交过程中公司资产、信息等安全不受损害。

三、管理移交流程1. 移交申请:需移交方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提出移交申请,说明移交原因、移交内容、移交期限等。

2. 移交审批:上级领导对移交申请进行审批,确定移交事项是否同意,并要求移交双方做好准备工作。

3. 移交计划:移交双方根据审批结果,制定移交计划,明确移交时间、移交内容、移交方式等。

4. 移交执行:按照移交计划,移交双方进行实际移交工作,确保移交内容完整、准确。

5. 移交验收:移交完成后,接收方对移交内容进行验收,确保移交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6. 移交归档:移交双方将移交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等进行归档,以便日后查阅。

四、管理移交注意事项1. 移交双方应充分沟通,确保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2. 移交过程中,移交方应耐心、详细地向接收方讲解相关事项,确保接收方能够顺利接手工作。

3. 移交双方应签订移交确认书,明确移交内容、移交期限、移交责任等事项。

4. 移交完成后,移交方应继续协助接收方解决移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司运营不受影响。

5. 移交双方应定期对移交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提高移交工作效率。

五、违规处理1. 未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管理移交,造成公司损失的,移交方和接收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 移交过程中,故意隐瞒、遗漏重要事项,导致公司运营受影响的,移交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工程移交后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移交后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确保工程移交后安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工程移交后的人员、设备、物料和环境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移交后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包括人员、设备、物料、环境等方面。

1.3 工程移交后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工程移交后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成立工程移交后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程移交后安全管理工作。

2.2 工程移交后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以下机构及职责:(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工程移交后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和整改安全隐患。

(2)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防止设备故障。

(3)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物资的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

(4)环境管理部门:负责环境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的安全。

三、人员安全管理3.1 工程移交后,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应急预案。

3.2 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

3.3 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3.4 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5 人员应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四、设备安全管理4.1 设备应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使用,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4.2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3 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4.4 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五、物资安全管理5.1 物资储存应按照规定进行,确保物资安全。

5.2 物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防止物资丢失、损坏或污染。

单位人员变更移交管理制度

单位人员变更移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人员变更移交工作,保障单位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单位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因岗位变动、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引起的员工变更移交工作。

第三条人员变更移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安全、高效、便捷原则;3. 保密原则。

第二章变更移交流程第四条人员变更移交流程如下:一、申请与审批1. 员工因岗位变动、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提出变更移交申请;2.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者提交给单位领导审批;3. 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人力资源部门下达变更移交通知。

二、交接手续1.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变更移交通知,组织办理交接手续;2. 交接双方核对员工个人信息、工作资料、设备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3. 交接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三、档案移交1. 人力资源部门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员工人事档案,并密封;2. 交接双方在档案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

四、财务结算1. 人力资源部门与财务部门对接,办理员工工资、福利、社保等财务结算;2. 双方确认无误后,财务部门出具财务结算凭证。

五、离职手续1.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离职员工情况,办理离职手续;2. 离职员工签署离职证明,并领取离职手续。

第三章责任与义务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员变更移交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包括:1. 制定人员变更移交制度;2. 指导各部门办理人员变更移交手续;3. 监督人员变更移交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人员变更移交工作,具体包括:1. 负责本部门员工变更移交的组织实施;2. 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交接手续;3. 对离职员工进行关怀和帮助。

第八条员工在变更移交过程中应遵守以下义务:1. 如实提供个人信息;2. 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交接手续;3. 保护单位商业秘密。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档案移交接收工作制度范本

档案移交接收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移交范围1. 各部门、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2. 各部门、单位在行政、党务、人事、财务、基建、科研、教育、卫生、环保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档案移交时间1. 档案形成单位应在档案形成后1年内完成档案的整理、鉴定、编目等工作,并向档案馆移交。

2. 特殊情况,经档案馆同意,可适当延长移交时间。

四、档案移交程序1. 档案形成单位向档案馆提出档案移交申请。

2. 档案馆对移交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档案形成单位进行档案移交。

3. 档案形成单位按照档案馆要求,将档案整理、鉴定、编目等工作完成,并准备好移交档案。

4. 档案馆接收档案,对档案进行验收、登记、归档。

5. 档案馆对移交的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号、编制目录等工作。

五、档案接收要求1. 档案应完整、准确、安全,无破损、污损、霉变等。

2. 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目,编制目录。

3. 档案移交时,应提供档案目录、档案清单等。

4. 档案移交后,档案馆应妥善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六、档案接收责任1. 档案馆负责接收、保管、利用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形成单位负责档案的整理、鉴定、编目等工作,确保档案质量。

3. 档案馆与档案形成单位应加强沟通,共同做好档案工作。

七、奖惩措施1. 对档案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档案馆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接管移交工作制度

接管移交工作制度

接管移交工作制度一、总则接管移交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机构或其他组织在经营管理、资产和业务等方面进行交接时的工作流程,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机构或其他组织在经营管理、资产和业务方面的交接工作。

二、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交接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各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真实有效:交接工作应当确保交接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防止虚假记载和遗漏。

3. 全面彻底:交接工作应当全面、彻底,确保交接范围内的各项资产、业务和资料无遗漏。

4. 及时高效:交接工作应当及时进行,确保交接过程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5. 保密守信:交接工作过程中,各方应当保守商业秘密,遵守信用,履行合同。

三、交接工作组织1. 交接工作由企业、机构或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设立专门的交接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2. 交接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交接工作。

3. 交接工作小组应当制定详细的交接工作计划,明确交接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和步骤等。

四、交接内容1. 资产交接: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资产的交接。

2. 业务交接:包括合同、订单、客户资料、业务流程、技术资料等业务的交接。

3. 资料交接:包括文件、档案、记录、报表、印章等资料的交接。

4. 人员交接:包括员工信息、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人员的交接。

5. 其他事项:包括知识产权、诉讼事项、税务事项、审计事项等其他事项的交接。

五、交接程序1. 准备工作:交接工作小组根据交接内容,准备相应的交接资料和文件。

2. 交接清单:交接工作小组制定交接清单,明确交接内容的具体项目和数量。

3. 交接会议:召开交接会议,双方交接工作小组成员到场,对照交接清单进行交接。

4. 交接资料:交接工作小组将交接资料交给接收方,接收方进行核对和确认。

桥梁移交相关规章制度范本

桥梁移交相关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桥梁移交工作的管理,确保桥梁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桥梁工程的移交工作。

第三条桥梁移交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安全、方便交通的原则。

第四条桥梁移交工作由桥梁建设管理单位负责,移交后由桥梁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第二章桥梁移交的条件第五条桥梁移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桥梁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二)桥梁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明确;(三)桥梁经营的收费标准、收费期限和收费方式明确;(四)桥梁经营管理单位已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五)桥梁经营管理单位具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桥梁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向桥梁经营管理单位提供完整的桥梁工程技术资料和经营管理资料。

第三章桥梁移交程序第七条桥梁移交程序分为前期准备、移交验收、交接手续和接管运营四个阶段。

第八条前期准备阶段:(一)桥梁建设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桥梁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桥梁移交方案,明确移交时间、移交内容、移交方式等;(二)桥梁建设管理单位应当与桥梁经营管理单位协商确定桥梁移交的具体事项,签订桥梁移交协议;(三)桥梁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向桥梁经营管理单位提供桥梁工程的相关资料,并对桥梁经营管理单位进行培训。

第九条移交验收阶段:(一)桥梁建设管理单位组织桥梁移交验收,桥梁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参加;(二)桥梁移交验收应当包括桥梁工程的质量、安全、功能等方面的内容;(三)桥梁移交验收合格的,桥梁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向桥梁经营管理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条交接手续阶段:(一)桥梁建设管理单位向桥梁经营管理单位移交桥梁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二)桥梁经营管理单位向桥梁建设管理单位支付桥梁移交费用;(三)桥梁建设管理单位向桥梁经营管理单位提供桥梁工程的保修服务。

工地安全责任移交制度范本

工地安全责任移交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为确保工地安全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明确移交双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移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工地安全管理的顺利过渡。

二、责任移交范围1. 移交方应将施工现场的全部安全责任及相关资料移交给接收方。

2. 移交方应确保移交的安全责任及相关资料完整、准确、有效。

3. 移交方应对移交后的安全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如因移交不完整、不准确或无效导致的安全事故,移交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责任移交程序1. 双方签订安全责任移交协议,明确移交时间、移交内容、移交方式等。

2. 移交方整理并提供完整的安全资料,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安全生产培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等。

3. 接收方对移交的安全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4. 移交方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移交时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符合规定。

5. 接收方对安全检查结果进行确认,并对移交后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6. 双方在移交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安全责任移交工作。

四、责任移交后的管理1. 接收方应继续保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2. 接收方应持续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接收方应定期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 接收方应建立健全事故处理机制,对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

五、责任移交的监督和考核1. 双方应共同参与安全责任移交的监督和考核,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双方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双方应对安全责任移交过程中的优秀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不断优化安全管理流程。

4. 双方应对安全责任移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通报,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六、法律责任1. 双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离职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精选7篇)

离职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离职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离职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职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精选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离职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制度1一、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三、离职管理1、辞职1.1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1.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1.3辞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1.4审批通过后,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到离职日期当日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1.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员工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存档、结算薪资。

1.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视岗位的重要性应提前3-7天提出申请。

1.7审批权限:岗位审批人一线岗位(装卸工、生产线员工、厨师、清洁工等)基层管理岗位(文职岗位、仓管、质检、秘书、助理、出纳、统计、班组长等)中层管理岗位(各部门主管、会计)高层管理岗位(副总经理、总经理)部门主管√√××副总×√√×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董事会×××√2、辞退、除名2.1有以下情况的予以辞退:(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2)经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经过多次培训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服从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能胜任工作的;(3)损害单位利闪,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坏影响的;(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各社会秩序的;(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成刑事处分的;(6)受到刑事处罚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员工由其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通知单》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信息工作移交制度

信息工作移交制度为了保证组织内部信息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及更好地进行工作移交和交接,制定信息工作移交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制度背景及目的1.1制度背景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信息已成为组织运营的重要资源。

信息工作负责管理和维护组织内部的信息系统和设备,保证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然而,由于人员变动、工作调整等因素,可能导致信息工作的连续性受到影响。

1.2制度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内所有与信息工作相关的岗位和人员。

三、移交准备3.1移交方案移交人员在离职前应准备一份详细的信息工作移交方案,包括工作任务的清单、工作流程的说明、操作手册和技术文档等,以便接手人员能够了解和熟悉现有的信息工作情况。

3.2移交材料移交人员应整理和归档工作所需的全部信息材料,确保接手人员可以便捷地找到和查看相关材料。

3.3移交培训移交人员应对接手人员进行相关信息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包括系统操作、常见问题处理和安全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接手人员能够顺利接手工作。

四、移交执行4.1移交程序移交人员在离职前应按照移交方案进行信息工作的移交执行,包括将工作权限转交给接手人员、解释和讲解工作流程、系统操作等,确保接手人员能够独立完成信息工作。

4.2移交确认接手人员应在移交结束后进行确认,包括对移交的工作任务、系统权限、资料等进行核对和验收,确保移交过程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移交后续5.1问题解决与支持接手人员在工作移交后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或困惑,移交人员应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帮助,帮助其尽快适应和熟悉新的工作环境。

5.2移交评估与总结组织应定期进行对信息工作移交的评估和总结,收集相关反馈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优化移交制度,提高信息工作的移交效率和质量。

六、附则6.1本制度由组织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6.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组织内部相关人员。

6.3对于严重违反或不配合信息工作移交制度的人员,将视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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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HMKLS/ZG-C-0116
为保证岗位人员变动后,各项工作衔接顺畅,规避因交接不利给工
作带来的损失,规范交接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员工岗位发生变动时,按“交接会签单”逐项签署意见后,
到人力资源科开据调令,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条 本部门的业务交接:
1、由移交人负责编制详细的“业务移交清单”,包括在原岗位保
管及办理的帐册、文件、资料、印章及其它应专项移交事项,由所在部
门领导负责详细审查“业务移交清单”的内容是否齐全,不符合之处或
遗漏之处给予及时更正,并指定监交人;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三方
必须在“业务移交清单”上分别签字确认。如在移交后出现“业务移交
清单”以外的资料、工作事项或财、物等遗漏项,由审查领导负全责,
负责追回;出现“业务移交清单”以内的资料、工作事项或财、物等遗
漏项,由接管人、监交人负全责。
2、移交人应对接管人交待清楚正常业务处理流程、各部门间工作
的衔接;以及对外(客户、供应商、上级部门、业务往来部门)的联络事
项。接交人认为不清的事项,移交人必须解释清楚,否则,接管人有权
向部门领导提出不予办理移交人的调转手续。
3、移交前,要尽量将手中未处理事件处理完毕,不能处理完毕的,
应由移交人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报主管领导审批。
4、移交人对在原岗位时所使用的物品(桌椅、电脑及附件等办公用
品)、工器具等要列清单交给接管人,并有移交、接管、监交三方签字确
认。
5、以上交接完毕,由所在部门领导在“交接会签单”上签署意见。
第三条 持“交接会签单”到采购部签署意见:根据采购部工具帐,
对工器具交接进行确认签字;根据劳保帐,对领用劳动保护用品情况进
行确认签字;对企业物资及其它涉及事项进行确认签字。
第四条 持“交接会签单”到财务部签置意见:由财务部负责审核:
移交人有无欠款、有无业务往来帐目、有无其它财务票据未结清等事项,
由财务部负责确认签字。
第五条 持“交接会签单”到综合管理部签署意见:由综合管理部
审核:移交人保管的各类资料及涉及保密材料的交接情况;其它涉及事
项的交接情况;综合各部门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并根据总经理签署意见
办理相关调转手续。
第六条 由于各部门把关不严,会签时未能发现移交人漏交、瞒交
事项,哪个部门所造成的损失,由会签人承担责任。损失额在500元以
内的全额承担,损失额500元以上部分承担10%的损失。
第七条 接交人在接交后,发现有漏交事项或不清事项时,应及时
向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汇报,由主管领导负责向移交人追交;如不及时汇
报或瞒报时,由接交人负全责。
第八条 移交人应主动配合各部门的交接工作,凡是因不配合、不
积极交接,漏交、瞒交时,会签部门有权拒签,不予办理调转手续,因
此而带来的损失和因此而带来的调转延时,由移交人负全责。
此制度从2008年4月份开始执行

黑龙江省牡丹江垦区连珠山水泥厂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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