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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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文 -回复

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文 -回复

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文-回复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工程规模和实施内容、施工过程及技术要求等方面。

下面将按照这些要点一步一步进行回答。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针对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首先需要简要介绍该项目的基本情况。

比如,项目的名称、承建单位、项目地点、主要施工期限等。

还可以包括项目的背景和目的,例如该矿山所处的地理位置、采矿历史、地质环境问题以及整治的目标和意义等。

二、工程规模和实施内容在此部分,应详细描述该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工程的规模和实施内容。

具体来说,可以包括整治范围、整治面积、整治深度等工程的规模参数。

同时还要介绍实施的主要措施和方法,例如采用的土地复垦、水体治理、废弃物堆场修复等技术手段。

要明确整治的目标,例如恢复生态功能、修复水体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等。

三、施工过程及技术要求详细介绍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工程的施工过程和实施的技术要求是本部分的重点。

可以按照施工序列或阶段,逐步叙述整治工程的过程,包括工程前期调研、方案设计、施工准备等。

并详细介绍关键技术措施,例如植被恢复、土壤修复、水体净化等。

还要解析采用的具体技术手段,如物理治理、生物治理或化学修复等,以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要求。

四、工程效果评估该部分要对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工程的效果进行评估。

可以通过指标评价方法,对比项目实施前后的环境指标变化,验证整治工程的效果。

例如,可以通过水质监测、土壤监测、生态恢复监测等,来评估水体质量、土壤污染程度以及生态系统恢复情况等方面的变化。

同时,为了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科学性,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并参考国内外类似项目的实践经验。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在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还应该列举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技术困难,应进行逐一的描述,并提出改进和解决办法。

同时,还应对可能存在的隐患和不足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估,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措施。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治理措施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治理措施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治理措施摘要:在我国的工业化发展中,矿产资源是重要的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发展经济,力求将中国由落后的农业国转变成先进的工业国,这一宏伟目标也在慢慢实现。

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于环境也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尤其是矿山的地质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周边的生态系统。

基于此,本文将重点阐述当前资源开发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并给出一定的治理措施。

关键词:矿产资源;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措施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保证人们正常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基础,对于我国的经济建设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矿产资源的源源不断的提供,是我国工业发展的根本需要。

但矿业的开发,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对于矿产资源的开采管理方式过于粗犷,导致对环境的影响相对恶劣,因此及时改进开采方式,做好环境治理工作,才能保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当前我国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分析(一)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具体表现长期以来,就矿产资源的开发而言,容易造成不同程度的大气污染、水质污染以及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

矿产资源的开发需要对地面以下的资源进行开采利用,就以煤炭资源而言,在开采过程中会出现大量的粉尘和易挥发气体,这些气体多半有毒有害,这也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长此以往,将会降低周边的大气质量。

另一方面,这种气体本身作为一种易燃易爆物质,因此在特定环境下,一旦由于管理不慎将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爆炸,爆炸不仅会释放出大量的有害气体,还会造成人员伤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且爆炸带来的冲击力也会对周边的环境以及生态系统造成影响。

上世纪由于技术本身的限制,我国在煤炭资源的开发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资源浪费问题。

这种浪费主要与开采的工具以及开采的规划有关,由于煤炭形成过程需要漫长的时间,因此在开采过程中也存在一定量的副产物,这些物质中存在不同含量的重金属以及有毒有害物质,一旦矿石长期在地表裸露,堆放,将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引起水质的污染。

矿山修复环境整治的建议

矿山修复环境整治的建议

矿山修复环境整治的建议
矿山开采在为经济发展提供重要资源的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实现矿山可持续发展,加强矿山修复环境整治工作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建议:
1. 制定科学合理的矿山修复计划。

根据矿山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修复计划,明确修复目标、任务和时间表。

计划应包括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方面,确保修复工作全面、系统。

2.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对矿山开采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如填坑、筑坝、加固边坡等,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矿山周边的生态环境。

3. 推进土地复垦工作。

对矿山开采占用的土地进行复垦,恢复土地的生产能力。

可以选择种植适合当地气候条件的植被,进行生态修复,提高土地的生态效益。

4. 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

建立健全矿山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矿山修复环境整治效果进行评估。

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5.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矿山修复环境整治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可以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山修复项目。

政府可以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如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

6.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矿山修复环境整治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同时,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管,促使其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矿山修复环境整治工作。

通过以上建议的实施,可以有效推进矿山修复环境整治工作,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我为你提供的建议,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项目竣工申请验收及意见书(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项目竣工申请验收及意见书(1)

矿⼭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项⽬竣⼯申请验收及意见书(1)
重庆市铜梁区
2014年度矿⼭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申请竣⼯验收及意见书
矿⼭名称(盖章):重庆铜梁永红煤业有限公司友砾煤矿
填表时间:2014年9⽉1 ⽇
填写申请竣⼯验收及意见要求
1.申请⼈、采矿权基本信息及年度矿⼭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申请竣⼯验收主要内容由矿⼭企业填写。

矿⼭企业在完成矿⼭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项⽬实施⽅案后,必须要按照年度实施⽅案的有关内容编制竣⼯验收报告及竣⼯平⾯图、剖⾯图(1:1000)。

2.年度矿⼭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竣⼯报告及竣⼯平⾯图、剖⾯图(1:1000)、治理前后对⽐照⽚作为此申请书的附件。

3.项⽬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和镇(街)在填写验收意见时,重点审查矿⼭企业是否按照年度实施⽅案设计进⾏施⼯,⼯程质量及效果是否达到实施⽅案的有关要求,管护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有效等,并签署是否同意验收。

4.区国⼟房管局会同区财政局重点审查矿⼭企业年度矿⼭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竣⼯决算资⾦使⽤情况,并依此作为矿⼭企业申请领取或者补充缴存保证⾦的依据。

5.本竣⼯申请验收及意见书⼀式三份。

矿山环境地质恢复方案

矿山环境地质恢复方案

矿山环境地质恢复方案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矿山环境地质恢复方案随着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矿山环境地质恢复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矿山开采过程中会对周围的土地、水源、植被等环境造成破坏,影响生态平衡和地质环境。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制定科学合理的矿山环境地质恢复方案势在必行。

矿山环境地质恢复是指对矿山开采后所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进行修复和恢复,使其逐步恢复到原有的生态环境状态。

矿山环境地质恢复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生态环境:矿山开采过程中会对土地、水源、植被等环境造成破坏,影响生态平衡,矿山环境地质恢复可以修复矿山开采带来的环境问题,保护生态环境。

2. 促进资源循环利用:通过矿山环境地质恢复,可以将矿产资源开采后形成的废弃矿山重新利用,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减少资源的浪费。

3. 维护地质安全:矿山环境地质恢复可以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保障矿山周围地区的地质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 水环境恢复:矿山开采会对周围水源造成影响,导致水质污染或水资源枯竭。

矿山环境地质恢复可以通过水体净化、水资源保护等手段来恢复水环境,保障周围水源的正常供应。

4. 社会效益恢复:矿山开采会对周围社会经济产生影响,矿山环境地质恢复还需要重视社会效益恢复,通过发展矿山相关产业、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等方式,实现社会效益的恢复。

5. 其他恢复工作:矿山环境地质恢复还包括其他一些工作,如垃圾处理、废弃矿山再利用、环境监测等。

制定科学合理的矿山环境地质恢复方案是矿山环境保护的关键。

矿山环境地质恢复方案的制定应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特点、历史开采情况、周围社会经济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恢复目标、恢复措施、恢复周期等内容。

在制定矿山环境地质恢复方案时,应重视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

矿山环境地质恢复方案的实施需要全面动员,并形成多方合力。

政府部门、企业单位、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各方应共同参与,明确各自责任,协同推进矿山环境地质恢复工作。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篇)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篇)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将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统筹安排使用的通知》(财建〔xx〕92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通过中央分成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是指对国有矿山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或责任人已经灭失的、因矿山开采活动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恢复和治理。

第四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可以充分挖掘低效、废弃工矿用地潜力,能够同时体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第五条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

第二章支出范围第六条专项资金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支出及其他相关支出。

工程支出包括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治理、矿区地下含水层破坏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等。

第七条矿山地质灾害治理支出,是指采取工程或技术手段对采矿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实施治理发生的支出。

支出范围主要包括矿区的采空区塌陷治理、地裂缝治理、泥石流治理、滑坡及崩塌治理等。

第八条地形地貌景观治理支出,是指对因采矿活动造成的土地毁坏、山体破损、岩石裸露、植被破坏和废(渣)石堆放等问题治理发生的支出。

支出范围主要包括削坡、修建台阶、护坡、修建挡土墙、防渗、排水、加固、挖填和植被恢复等。

第九条矿区地下含水层破坏治理支出,是指对矿区地下含水层破坏进行综合治理发生的支出。

支出范围主要包括回填采空区、矿坑水处理、覆盖密封、帷幕注浆隔水、灌浆堵漏、防渗、回灌、修补含水层、供水和排水等治理工程。

第十条矿区土地复垦支出,是指对采矿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和污染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发生的支出。

支出范围主要包括回填、推覆平整及铺垫表土,污染土壤修复、输排水、废石覆盖和修建道路等。

矿山地质环境特征及其治理措施

矿山地质环境特征及其治理措施一、矿山地质环境特征矿山地质环境是指矿山开采活动对地质环境产生的影响。

矿山地质环境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地表裸露和破坏:矿山开采活动导致地表裸露和破坏,使得原本绿树成荫的山川变得光秃秃,山体裸露,土壤流失加剧,可供植被覆盖的土地减少。

2. 水土流失:矿山开采活动会破坏地表植被,加速土壤侵蚀,导致水土流失。

特别是在降雨较多的地区,水土流失现象更为严重,严重影响了地质环境。

3. 土地沉降和河流改道:矿山开采过程中,大量的土地被破坏和挖掘,可能导致土地沉降和河流改道的现象,影响周边的生态环境和农田耕作。

4. 土壤污染:矿山开采过程中可能产生废渣、废水和废气等污染物,导致土壤受到污染,影响植被的生长和土壤的肥力。

5. 地下水位下降:由于矿山的开采活动需要大量的水资源,可能导致地下水位下降,甚至出现干涸的地下水井。

1. 地表绿化:绿化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合理配置绿化带、种植植被等措施,可以恢复和改善地表的植被覆盖,减轻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改善地表裸露和破坏的现象,恢复生态平衡。

2. 土地整治:针对矿山开采导致的土地沉降和河流改道等问题,可以通过土地整治的方式进行修复和恢复。

比如采用土地平整、河道整治等手段,恢复土地的原有形态,保护周边的生态环境。

3. 废弃矿山治理:针对已经停止开采的废弃矿山,需要进行综合治理。

包括对废弃矿山进行整治、修复和复绿,减少废弃矿山对地质环境的影响,提高矿山的综合效益。

4. 污染物处理: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和废气等污染物,需要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可以通过污水处理、尾矿处理、废气治理等手段,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影响,保护土壤和地下水资源。

5. 智能化管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和智能设备,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监测和管理。

通过实时监测矿山开采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及时调整和优化开采方式,减少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在矿山开采活动中,地质环境治理是一个重要的课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某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某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1:引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旨在保护和恢复矿山区域的地质环境,并规划有效的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开采活动对周围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本方案将详细介绍矿山地质环境的特点,确定污染物治理和修复目标,并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2:矿山地质环境特征2.1:地质条件概述- 描述矿山所处地理位置、气候水文条件、地质构造等地质情况。

- 说明地壳稳定性、自然环境变化等方面的特征。

2.2:地质环境现状评估- 调查并评估矿山区域的水质、土壤质量、气候等现状。

- 分析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风险。

3:污染物治理目标3.1:污染物鉴别与评估- 确定矿山开采活动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 进行污染物排放和迁移分析,评估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2:污染物治理目标设定- 设定矿山污染物排放限值,以确保对地质环境的最小干扰。

- 制定治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风险。

4:矿山治理措施4.1:污染物排放控制- 制定矿山开采活动的排放标准和监测要求。

- 确定排放治理措施,包括净化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等。

4.2:污染物迁移控制- 制定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监测方案,及时发现和控制污染物的扩散。

- 设立污染物扩散防治措施,如建设拦河大坝或人工湖等。

4.3:土壤修复与重建- 评估受污染土壤的程度和类型,制定相应的修复方案。

- 实施土壤修复措施,恢复土壤的健康状况。

5:法律名词及注释5.1:《土壤污染防治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18年颁布实施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5.2:《环境影响评价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3年颁布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5.3:《矿产资源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19年颁布实施的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6:附件本文档涉及以下附件:- 地质环境调查报告- 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治理措施实施方案- 土壤修复验收报告。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

定期评估和调整
针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的实施,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规 范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规范实施的意义和作用
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0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有助于保护
矿山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提高治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
02
规范的实施可以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治理恢复的治理水平,保障公共Fra bibliotek全和社会稳定。
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03
规范的实施可以推动矿山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的可持续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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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监测与评估
制定矿区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的监 测与评估方案,对实施效果进行定 期评估和调整。
方案的审批和实施程序
编制初稿
由矿山企业或其委托的技术单位负责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初稿。
审查修改
初稿完成后,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修改。
审批定稿
经过审查和修改后,由相关部门审批定稿。
实施方案
矿山企业按照审批定稿的方案进行实施。
预测与评估
根据矿山开采方案,对未来可能产生 的地质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
制定治理恢复方案
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具体的治理恢复 方案,包括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管 理措施等。
评价的指标和标准
地质环境质量指标
包括土壤质量、地下水质量 、岩石质量等指标,用于评 估矿山地质环境的质量状况 。
生态影响指标
包括生物多样性、植被覆盖 率、动物种群数量等指标, 用于评估矿山开采对生态环 境的影响。
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
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规范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

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研究

43矿产资源Mineral resources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研究黄 乐(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湖南 浏阳 410300)摘 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使人们忽略了矿物开采所引起的生态地质环境破坏问题,矿山资源的过度开采,严重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甚至危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

随着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使得人们对废弃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更加关注。

地质环境恢复涉及多个学科,是一项综合性的修复工程。

本文从废弃露天砂石矿山地质状况入手,探讨其恢复治理的相关措施,以期为恢复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提供参考。

关键词: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修复措施中图分类号:X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1-5004(2020)16-0043-2收稿日期:2020-08作者简介:黄乐,男,生于1985年,汉族,湖南浏阳人,本科,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

长期以来,矿产开发处于粗放型的发展状态,大量矿山开发导致资源枯竭。

废弃矿山是人类为获得矿产资源而对土地进行剧烈改造的区域,是剧烈人为干扰下的一种特殊的环境类型。

随着人们生态环境意识的提高,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如何恢复和治理废弃矿山的地质环境成为专家学者探讨的焦点。

本文以废弃矿山地质环境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探讨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相关措施,以期为其恢复治理工作提供参考。

1 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受到矿山自身特性的影响,其环境破坏原因大多是矿物的开采挖掘所导致的,矿山周边产生了大量的固体废弃物无人处理,废弃物大面积堆积使原有的地貌景观遭到破坏,开采场周边的自然植被遭到严重碾压。

由于人们一味追求矿业经济的发展,而忽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导致地区的矿区因矿业活动而诱发了地面沉降,水均衡破坏等问题。

矿产资源的开采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危害十分严重,比如露天砂石矿产资源多处于山区或丘陵地区,海拔大多在100m ~1000m 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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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了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矿山地质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采矿权人应当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状况进行验收。 第三条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工作按采矿许可证发证权限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的,可以委托市、州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第四条 采矿权人在矿山被批准关闭之日起1年内,应当向负责组织验收工作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矿山开采已连续三年及以上且已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采矿权人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登记时,可以向负责组织验收工作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矿山地质环境分期验收。 第五条 矿山地质环境验收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乙级及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并承担过二级以上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工作。 第六条 采矿权人申请矿山地质环境验收,应当经国土资源、财政部门确认的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签定验收合同,并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矿山地质环境申请验收报告; (二)矿山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缴存收据复印件; (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说明书及恢复治理工程一览表; (五)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合同; (六)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验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认真审查,验收承担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业绩条件的,应当责令申请人重新委托验收单位。 第八条 验收承担单位在接受验收任务后,应当组织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组主要由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及其它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不应少于3人。 第九条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按照《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标准》执行。 第十条 矿山地质环境验收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察看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二)听取当地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对地质环境的意见; (三)考察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质量,查阅有关施工和质量管理的原始资料; (四)编写验收报告。 第十一条 矿山地质环境验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验收工作情况; (二)采矿产生的主要地质环境问题; (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及效果; (四)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 (五)验收结论。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验收报告应附补充恢复治理意见书。 验收报告上应当加盖验收单位公章并附具验收人员名单。 第十二条 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验收报告进行评审。评审专家组不应少于3人,主要由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 第十三条 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验收报告,由验收申请人报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经专家评审未通过的验收报告,退还验收承担单位重新编制验收报告。 第十四条 矿山关闭时采矿权人申请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的,矿山地质环境验收报告经认定且验收结论为合格的,采矿权人可以持验收报告认定书向备用金收存机关申请返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及利息;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由负责组织验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治理,逾期不治理或治理后仍不合格的,备用金及利息不予返还。申请分期矿山地质环境验收的,采矿权人可以持经认定且结论为合格的验收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将原已缴存的备用金及利息抵交采矿许可证延期需缴存的备用金。 第十五条 采矿权人在矿山批准关闭之日起满1年不申请矿山地质环境验收或虽申请验收,但验收结论不合格,且限期恢复治理后仍不合格的,其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及利息上缴财政,其资金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第十六条 各级国土资源和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应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工作进行实地抽查。其中:市级国土资源和财政主管部门抽检率不得低于验收矿山的30%,省级国土资源和财政主管部门抽检率不得低于验收矿山的5%。 第十七条 在验收工作中出具不实验收报告弄虚作假的,由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验收相关单位及直接责任人验收资格,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标准 (试行)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二○○六年十一月 6

目 录 前言……………………………………………………………………………1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2 2.规范性引用文件……………………………………………………………2 3.术语定义……………………………………………………………………3 4.总则…………………………………………………………………………4 5.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应解决的地质环境问题………………………5 6.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总体要求………………………………………6 7.矿山地质灾害治理验收标准……………………………………………6 8.矿山土地资源与土石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标准……………………………10 9.矿山水资源、水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标准…………………………………12 10.矿山植被重建验收标准…………………………………………………13

附录A(规划性附录)矿山植被恢复适应条件和判断标准 附录B(规划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与地质灾害和危险性分级 7

前 言 为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实现矿业开发与矿山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恢复与治理的达标程度进行验收提供技术依据,根据《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龙服忠、李贵仁、王 群、杨顺泉、周志权、李成秋、赵龙辉 本标准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8

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标准 (试行)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基本原则,治理与验收对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总体要求,应解决的主要地质环境问题以及矿山地质环境分类验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固体矿产矿山地质环境验收,煤层气、地热及矿泉水等水气矿产矿山验收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地质灾害分类分级(试行)》(DZ0238-2004);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及设计标准》(DZ/T0239-2004);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40-2004); 《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UDC-TD);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9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B); 《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B3372-2001)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198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上列技术规范与标准执行其修订的最新版本。

3.术语定义 3.1矿山地质环境 指矿山矿业活动所影响到的岩石、土壤、地下水、地质作用及其与大气、水、生物圈之间的相互作用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的环境系统。 3.2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指矿业活动与地质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和影响而产生的地质环境变化、破坏等问题。如水、土壤、岩石环境的污染和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矿坑突水突泥、岩爆、瓦斯等。 3.3矿山地质灾害 矿山地质灾害是指矿业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生产生活或破坏生态环境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矿井突水等灾害性的地质事件。 10

3.4矿山土地复垦 对矿业活动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与污染等所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3.5矿山植被恢复 通过人工手段营造出植物长久生长的生育基础,使矿山植被得到有效恢复的过程。 3.6矿山地质环境恢复 为消除矿业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地质环境影响(如水资源枯竭、水、土石环境污染与破坏)和地质灾害而进行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再造过程。

4.总则 4.1本标准是用以衡量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程度的技术依据。 4.2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本原则 4.2.1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应以消除已经产生的地质环境问题和不再产生新的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地质环境问题为主要任务。 4.2.2“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对矿山采、选、冶引起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由采矿权人承担恢复治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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