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资料整理收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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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进场伊始:进行分包单位的资格报审,表附企业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装饰装修及设计资格证书、体系认证、三年内公司业绩、项目经理认命书或委托书、项目部人员设置通知书及资格证书、A、B、C三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 施工方案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临时用水用电专项方案、脚手架搭拆专项方案、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等方案的报审。

3. 图纸会审记录:由施工方将施工图纸中存在疑问提出,与设计、监理、甲方一起商讨解决方案所形成的会审记录。

4. 技术(安全)交底:技术交底是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及班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工艺、工艺流程及注意事项所做的书面交底,交底人与受交底人签字确认;安全交底是由专职安全员对新进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对各分部分项各工种上岗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杜绝安全隐患所做的书面交底,交底人和接受人签字确认。

5. 开工申请报告:根据甲方发出的开工令或是开工指示,施工方依现场实际情况申报开工申请。

6. 各类材料的品牌报审:收集齐全各类材料生产厂家或是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体系认证、厂家情况介绍、产品性能介绍、产品使用说明书或维修保养手册、公司三年内业绩、材料第三方检测合格的一年有效期检验报告、合格证等资料后报监理、甲方审批,确认合格后方可材料进场。

7. 各类材料的进场及使用报验:材料进场后,通知监理验收并拍照留底,然后进行材料进场及使用报审。材料报审须提供第三方检测合格的一年有效期检验报告、合格证及供货证明。凡是进口产品还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商检报告;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进口税专用交款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交款书;入境货物通知单;所得税发票等复印件,如果是外文的检验报告须有国家承认资质的公司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章。若是复印件资料须加盖原件存放处章。材料进场后按规范要求进行送检的,由有见证资质的监理进行取样送检,按质监站要求送到指定的检测站进行有见证检测。

8. 设计变更:当施工现场发生变更时,由设计或甲方发出变更单并办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9. 现场签证:设计、监理或甲方下发的指令,涉及到工程量增减或费用变更的,

完成施工后,通知监理验收并拍照留底,并办理施工现场签证单。

10. 隐蔽报验:隐蔽即下道工序会将上道工序遮挡住,看不到的,在进行下道工

序施工前须办理隐蔽工程会签记录,经各专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现场施工员须提前48小时知会并配合资料员办理此会签记录和隐蔽工程报验资料,并将验收拍照留底。如果本工序施工完成后,下道工序由外单位施工时,经监理方验收合格后,须办理工序交接记录。

11. 检验批报验:各分项工程的检查记录。

12. 分项工程报验:各分项工程完工后的报验。

13. 分部工程报验:各分部工程完工后的报验。

14. 单位工程报验:各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整个的单位工程的报验。

15. 竣工报告:工程完工后,经各方验收合格,由甲方出具的竣工报告。

16. 竣工图:竣工图上须盖设计出图章、竣工图章、总监注册章,不是A4幅面的竣工图需按规范要求折叠成A4(297mm×210mm)幅面。

17. 施工日志、安全日记(包含天气变化、施工内容进度、安全管理内容、重要事件的发生记录)及新技术(新工艺)施工总结。

18. 所有签字须使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签字笔。

19. 收集齐全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20.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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