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课程拍摄制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执行方):

甲方邀请乙方录制视频课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录制视频课程,甲乙双方共同拥有此视频的著作权和所有版权,包括在国内、外各地区以各种形式出版、发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出版权和网络出版权等。

2、甲方录制的视频作品,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得侵犯其他人知识产权,如有侵犯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3、根据课程录制形式乙方可以提供录制场地、人员、设备。甲方负责课程资料的制作和讲解,甲方如需前往乙方场地进行录制课程而产生的费用一律由甲方承担。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书稿和本视频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后以原名或更换名称授权第三者出版。若违反本规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为甲方将所有课程上传至已有的教学平台。并按照甲方课程要求对课程网站修饰、对课程的内容进行梳理,提供教学平台服务,方便甲方师生的使用。甲方承诺2017年至2019年教学过程中使用乙方的教学平台。

二、制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1、甲方委托乙方录制频课程总片长约为分钟(左右)。

2、本课程成片为MP4格式。

3、乙方将鉴定合同后正式拍摄、制作,正式的拍摄时间约为个工作日。具体期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次录制频课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

2、签定合同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制作费总额的50%定金,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乙方开始投入摄制。

3、样片经甲方审查通过后向乙方支付全部余款,即制作费总额的另50%,

(小写)元(大写:)乙方将完成的源文件交予甲方。

4、合同期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拍摄时间推迟,乙方提交样片时间顺延;如因甲方原因脚本等进行改编时,费用以成本另计。

四、验收标准和验收后的修改:

1、按照要求提交的格式影音文件能正常播放。甲方可以当场在乙方的播放设备上试播验收,也可以在其他正常播放设备上试播验收。

2、书面签收合格后,如果甲方还需要修改时,改动占验收合格的成片的40%及40%以上时须重新交制作费,改动占验收合格的成片的40%以内时收取费用的30%。

4、录制频课程后期制作初稿完成后,甲方审阅时应集中意见并及时提出明确修订方案,限三次修订。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于其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保密:

合作双方因本合作项目而得悉对方之营业秘密、技术、文件或资料(含协议条款)等,非经对方同意,不得作本项目之外使用,且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有一方违反,另一方有权提出索赔,由违约方承担全部协议金额的损失。

七、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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