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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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各位领导、老师,早上好:

今天很高兴在这里及大家一起来共同探讨和学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及管理工作方面的知识。

大家都知道,食品安全事件影响范围广,容易引发社会及心理影响。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更是首当其冲。对此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下阶段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教育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通知,决定联合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部门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确保广大师生身心健康。

通知要求,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小卖部、饮食店、食品超市、学校自备供水及二次供水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要特别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重点检查。检查重点包括:食堂、食品小卖部、饮食店等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落实情况,对承包食堂的监督管理、食堂承包者资质及准入要求;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饮具消毒等各个环节卫生制度和卫生要求落实情况;食堂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情况;自备供水、二次供水水质消毒、检测及达标情况。

通知强调,各地由教育部门牵头,要尽快结合实际,制订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学校自查和地方教育、卫生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督查工作,确保排查治理工作扎实有效。

通知指出,地方各级卫生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饮用水监督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学校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教育、卫生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排查整治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和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要总结经验,宣传推广。

据悉,教育部将会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于对各地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食品安全问题事件频发的原因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

2)种植业、养殖业的源头污染对食品安全威胁很大,经营者违法使用高毒农药,违法使用抗生素、激素等兽药,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等;

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仍然偏低;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4)食品工业应用新原料、新工艺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如用中草药、转基因食品等新资源,食品新型包装材料,食品辐照等新食品加工工艺;

5)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如二恶英、有机氯的污染问题。

6)犯罪分子极易利用食品进行犯罪或恐怖活动;

7)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条件、手段和经费还不能完全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食品安全问题已受到各国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在2001年初世界卫生组织召开的第53届世界卫生大会上,全球100余个会员国针对食品安全问题达成了一项《食品安全》决议。将食品安全列为公共卫生的优先领域,并要求成员国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最大程度地减少食源性疾病对公众健康的威胁。我国政府也高度重视食品的安全及卫生问题。在总结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制定了《食品安全行动计划》。

二、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

1.人类健康对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该无毒无害,具有一定的营养价值,既是从营养及卫生二方面来保证食品安全。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指出:为了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法。

2.食品贸易全球化对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

目前全球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食源性疾病不断上升,恶性污染事件接二连三,新技术、新工艺带来新的危害致使世界范围内食品贸易纠纷不断,成为影响食品国际贸易的重要因素。如英国的疯牛病仅禁止出口一项每年损失52亿美元,为杜绝疯牛病而采取的宰杀行动损失约300亿美元;比利时的二恶英污染事件不仅导致其生产的动物性食品被大量销毁,而且导致世界各国禁止其动物性食品的进口,据估计经济损失在13亿欧元。

3.社会稳定发展和国家安全对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不仅使其经济上受到严重损害,还影响到消费者对政府的信任、威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比利时的二恶英事件不仅使卫生部长和农业部长下台,也使执政长达40年之久的社会党政府垮台。

三、我国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主要问题

我国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现状不容乐观,主要的不安全因素有:

1.领导不够重视,没有把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不能有效地履行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

2.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甚至很薄弱;如学校所采购的食品质量不高,所经销食品常忽略了供餐食品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包括许可项目)等资质条件的审查,对其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加工能力不能做到认真考察,只考虑到其价格因素,由于加工能力所限,导致超负荷运转,极易使所加工的食品腐败变质而引起食物中毒。有的标识不清,有的无索证等,存在着食品不安全隐患。

3.食堂硬件设施、功能区划分等卫生设施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餐具消毒措施及保洁设施不落实,无熟菜间及售菜间、无防蝇、防尘设施、熟食间中无紫外线消毒灯等;

4.从业人员卫生意识淡漠,岗位责任制不明确,法律、法规卫生意识差,不注重个人卫生,长指甲、留胡须、操作时抽烟等时有发生,有的未穿戴工作衣帽。

5.有些学校将食堂、小卖部等后勤工作社会化,全部承包给个人,将之推向市场,某些学校、个体承包商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重经营、轻卫生安全,不顾食品安全因素,置法律法规不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有的未按卫生许可核定项目经营,制售盒饭,经销油炸食品等。

四、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的重要性

学校食堂的安全卫生同样关系到学生的健康及学校的稳定发展。近年来学校食物中毒事件频频发生,为学校安全敲响了警钟。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学生的健康牵动着千万个家庭的心,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卫生问题往往影响到一个大群体,轻者影响学生学习,重者影响社会的稳定性。同时发生食品卫生问题也影响学校的正常学习和工作秩序,使学校声誉下降,可能还会进而影响学校的招生及经济利益。

五、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要求

(一).卫生监督及管理

工作原则: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1.学校的责任和义务:

1.1饮食安全工作计划

学校应将食品卫生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学校食堂饮食安全工作计划应是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的一部分。内容包括:学校食堂基本建设规划、维修、食堂年度工作目标、学生营养保健及食堂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学生体检及营养检测计划、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规范、食堂卫生监督检查规范等。

1.2建立组织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在食品卫生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制定各自的工作制度和规程,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物营养调配、加工烹调队伍建设。

1.3制定工作制度

学校应建立建全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张挂上墙。主要有:

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库房(仓库)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及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面食

制作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和餐厅卫生管理制度等。

1.4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1)学校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范围包括:

食堂、小卖部、学生饮用水、学生课间加餐和为学生提供食品的加工、供应和销售部门等。

(2)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内容:

①食品卫生许可证检查、营业执照检查等。

②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以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是否有效;学校内食品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情况检查。

③学校内食品的储存、运输、加工烹调、销售场所和食堂的设备条件、内外环境卫生、卫生防护设施完好情况。

④食品原料存放场所的卫生防护措施、保管条件,防尘、防虫、防鼠、防毒、防潮等措施,原料的卫生状况。

⑤食品成品的储存管理措施,设备条件、场所卫生等,以及防蝇、防尘、防腐、防鼠措施。

⑥分类存放情况,杂物、毒品及非食品不得及食品混放,食品应生熟分开。

⑦炊事用具、容器、公用餐具等的消毒方式,存放条件及标志,清洗剂的使用情况等。

⑧学校内食品销售场所的销售食品种类、出厂日期、保质期、卫生质量,是否存在禁止销售的食品。

⑨食品采购,在采购食品时,必须确认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禁止向无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购买食品,每天采购的食品必须分门别类,建立台帐。

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食品卫生法》第25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即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有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的权利,同时也是为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的卫生应履行的义务,销售者有向购买者提供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的义务.

禁止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的食品

⑩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落实情况,所以烹饪加工的食品必须留样低温冰箱保存48小时,并进行登记。

1.5不得私自订购学生餐

学校在订购学生集体用餐时必须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私自订购学生集体用餐。

1.6及时排查和处理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和处理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1)在对校内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中,应同时对受检现场进行卫生调查和测定,了解食品卫生现状,及时发现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情况。

(2)在检查中,发现可疑的食品卫生问题,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如发现重大的食品卫生问题,则应按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法事实要及时进行现场取证。

(3)学校应在卫生部门指导和协助下,建立食物中毒、食源性肠道传染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应立即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由卫生部门派人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样、必要的现场保护,并提出紧急处理意见。

确定为食物中毒,在现场即可作如下处理:

(1)封存可疑食物。封存一切剩余的可疑食物。此时除成批存放的食品外,还应查明有无零散的同一批食物,如有应予追回。

(2)查明污染原因。初步查明可疑食物在该单位被污染的可能原因,并及时督促改进。如污染原因不在该单位,则应立即通知该批食品供销系统各个环节,如商店和加工厂等将可疑食物封存。

(3)指导现场消毒。必要时指导现场进行消毒工作。对食物中毒进行调查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包括卫生、医疗、检验等人员协同进行。在调查中,要依靠领导,发动群众,认真仔细,调查情况和结果应写成书面总结,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在调查过程中和调查结束后,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应保证食物中毒不再发生,同时也应该避免经济财物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所以,要坚持客观、慎重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调查中,必须做好详

细记录,必要时应查明或索取有关证件和资料。如怀疑为投毒或及刑事案件有关,应报告公安部门。

2.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教师有对学生进行营养及食品卫生健康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内容包括:

2.1青少年、儿童合理营养及食品卫生、饮食安全教育、饮食场合的公共卫生等,如: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

2.2人体所需的主要营养素,食物营养价值,合理搭配,合理利用等。

2.3良好的饮食习惯及对青少年、儿童生长发育、身体健康的重要性等。

2.4正确的饮食卫生态度和行为等。

发现学生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同时积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安定学生情绪,避免集体癔病现象和混乱现象发生。

3.校医在学校集体用餐管理和卫生监督中的作用

校医在学校集体用餐管理和卫生监督中的作用包括以下几方面。

3.1、在校长领导下和卫生监督指导下,负责学校集体用餐管理和卫生监督工作。

3.2、根据教育、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年度学校集体用餐管理和卫生监督工作的计划,按照总结上报。

3.3、有计划地组织学校健康教育,开展食品卫生和营养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行为。

3.4、对学校集体用餐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对学校集体用餐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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