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
中国脱贫攻坚的主要经验

%专家观点】中国脱贫攻坚的主要经验!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魏后凯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国情的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创造了世界减贫史上的“中国奇迹”。
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全社会广泛参与是中国农村减贫取得成功的“三大基石”。
中国脱贫攻坚的主要经验是:坚持党的领导,建立健全脱贫攻坚责任制;坚持政府主导,构建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坚持精准方略,多措并举提高脱贫实效;坚持群众主体,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坚持市场导向,注重培育减贫长效机制。
关键词:脱贫攻坚中国特色减贫道路经验中图分类号:F3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151(2021)02-0005-03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村扶贫工作,全力加大资金投入,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扶贫开发,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扶贫规划与政策措施,推动扶贫方式由救济式扶贫到开发式扶贫再到精准扶贫转变,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国情的中国特色减贫道路。
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全社会广泛参与,这是中国农村减贫取得成功的“三大基石”。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不仅实现了世界上最快速的经济增长,最大限度地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而且实现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减贫,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70%。
按照2010年农村贫困标准,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7.7亿人减少到2019年底的551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由97.5%下降到0.6%。
在这41年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共减少了7.65亿人,平均每年减少1866万人。
这种长达*本文是根据作者于2020年12月15日在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的人类减贫经验国际论坛”之“国际减贫理论与实践”专题论坛上的发言整理。
-5-中国脱贫攻坚的主要经验40多年的持续大规模减贫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创造了世界减贫史上的“中国奇迹”。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实施办法》的通知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2.15•【字号】西政办〔2019〕20 号•【施行日期】2019.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9〕20 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政府各部门:《海西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实施办法》已经州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2月15日海西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加快致富进程,提高发展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后续扶持巩固脱贫成果的意见》等,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应坚持党委总揽、政府主导;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群众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各方支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二章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对象范围第三条对象是指依据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因灾、因病、因残等造成生活困难和已退出贫困的农牧民(以下简称困难户)。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州行政区域内农村牧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行动。
第五条各市、县、行委应当按照国家扶贫标准、脱贫退出标准和程序方法,精准识别、精准确定困难户和受灾村名单,并报州级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弄虚作假、瞒报收入等方式谎报名单,骗取扶贫开发优惠政策。
第七条州级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牵头建立全州统一的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信息管理系统,精准建立户村基础数据、项目清单、资金投入、实施主体、目标时限、责任清单等信息管理台账,构建户有管理手册、村有管理台账、乡有管理档案、县有数据平台、州有数据库的精准管理体系。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号——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号——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12.01•【字号】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号《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12月1日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2017年12月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实现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促进农村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农村扶贫开发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农村扶贫开发的组织领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省人民政府负责农村扶贫开发的目标确定、资金投放、组织动员、检查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跨县(市、区)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管理、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等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农村扶贫开发的进度安排、项目实施、资金投入使用、人力调配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扶贫开发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等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2021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驻村帮扶计划)

2021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驻村帮扶计划)2021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驻村帮扶计划)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确保乡村在201年实现全面脱贫销号的目标,现结合村实际,特制定201年驻村帮扶计划。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和“生态立县、旅游强县、绿色崛起、同步小康”战略部署;按照脱贫攻坚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进一步落实“部门主帮”责任制,压实部门帮扶责任清单,着力提高帮扶意识和帮扶水平,解决基层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加快贫困村脱贫步伐;着力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凝聚力量,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促进贫困户增收致富,201年全村彻底摆脱贫困。
二、基本情况侯家乡村位于县西南方向39公里处,距离侯家乡场镇8公里,村幅员面积3.1平方公里,辖四个社,250户,1033人;有耕地875亩,其中田570亩;主要收入来为传统种植、养殖和劳务输出。
201年末人均纯收入4626元,贫困发生率17.62,全村有建卡贫困户46户179人,201年已脱贫3户12人,201年已脱贫5户22人,计划201年脱贫38户145人。
三、帮扶内容按照“一路二水三产业四居住环境改善”的总体思路和村“七有”、户“七有”的“双七”目标,建立台账和任务清单,逐项消号。
1、抓好“双七有”,实现精准脱贫。
强化对薄弱项目的建设,年底必须实现“双七有”,一是做好村集体经济项目,加强对山坪塘承包经营管理、强化无花果等产业发展等,确保集体经济收入。
二是抓好人饮工程,拉通剩余48户农户的自来水管道,实现自来水全覆盖,整治病害塘库,确保旱涝保收。
三是建设50平方米以上的村文化室。
四是年内实现宽带网络进村入户,家家有闭路电视,覆盖率达100。
五是加强安全住房建设,入住率达100。
五是巩固其他已建好的“双七有”工程。
(完成时间:201年9月以前,责任人:)2、抓好土地流转,培育支柱产业。
支持鼓励村民李飞创建“利飞农场”,流传土地100亩,种植西瓜、大棚蔬菜100亩,新建养猪厂,年出栏生猪500头。
论党内法规体系的多维复合型结构

论党内法规体系的多维复合型结构作者:赵娜来源:《理论探索》2022年第04期〔摘要〕党内法规体系是由若干党内法规相互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有机统一体,该体系功能效益提升的关键在于结构的优化配置。
党内法规体系多维复合型结构在优化配置中呈现出独特的优越性,使党内法规体系在内部逻辑合理、外部联结合度、运行动态有序的结构样态中实现长效发展。
该多维复合型结构围绕着立体、场域、环节三大维度进行构建,即以载体、层次、领域为维度的“点-线-面”立体结构,以调整内外系统关系为维度的“宏-中-微”场域结构,以产生、实施、废止为维度的“立-行-废”环节结构。
党内法规体系多维复合型结构,有力推动了党的自我管理效能提升、法治理念不断内化和制度优势转化升级,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和全面建成“法治中国”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关键词〕党内法规体系,多维复合型结构,依规治党〔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22)04-0043-06“党内法规体系,是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以部委党内法规、地方党内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各领域各阶层党内法规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1〕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尤其是实现该体系的“有机统一”,需要科学合理、集成集约的体系结构。
“结构反映了人们看待问题的周全性与系统性,意味着各类主体之间的关系。
没有关系,各要素之间就会分崩离析,无法形成一个整体。
”〔2〕因此,从系统思维入手明确各要素、各主体之间的关系,优化配置体系结构,构建起多维复合的党内法规体系,对于挖掘党内法规运行的深层逻辑,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加快党内法规体系有效、高效、长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亦有助于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全面转化。
一、党内法规体系多维复合型结构的优越性党内法规体系的多维复合型结构,以党内法规体系各个组成部分的具体搭配和排列为呈现方式,内含着党内法规体系各部分之间的构建逻辑,即多维的而非单维的、联系的而非孤立的、动态的而非静态的。
脱贫攻坚巡察问题整改措施和意见

1.工作重点(1) 村级建档资料:村级扶贫工作室建设制度牌上墙,梳理精准识别“七步法”流程资料,完善工作队帮扶规划、年度计划,上级下发文件(特别是规模分解文件)的存档,梳理贫困户脱贫流程资料(含会议、公示、公告、照片)。
(2)工作室“一户一档”资料:完善贫困户的识别“七步法”表格(表 1-8)资料,国办系统再识别、再认定信息采集表要对应国办系统信息一致,贫困户退出调查认定表(要签字、盖章、落款时间),贫困户享受分红与合作社签订的协议复印件。
(3) 贫困户档案袋资料:贫困户家中档案袋要求的证件全部复印一份放入档案袋,政策手册、一本通、连心照全部发放到位,享受政策分红的协议全部复印一份放入贫困户家中档案袋。
对贫困户资料信息进行全面检查,信息牌、一本通、脱贫荣誉证书上的信息、计划脱贫时间要与国办系统标识的相一致,不一致的要以国办系统为准及时进行修正。
2.工作要求按照《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的通知》(筠字〔2022〕98 号)文件精神,已经全部落实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干部,所有问题要求在 9 月 12 日前全面整改到位。
(二)针对工作队、帮扶干部作风不实1.工作重点(1)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选派村“第一书记”、常驻队员。
选派的“第一书记”、常驻队员要与原有业务工作彻底脱钩,不能浮现“两边跑”现象,要保证他们的驻村工作时间每月不少于 20 天,以便更好地掌握村里的情况。
(2)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履职要到位。
巡察发现部份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没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存在对付检查、过关了事的心态,对挂点村的基本情况不熟悉;有的村“第一书记”对帮扶政策掌握宣传不够,如对帮扶政策不太了解,对贫困户识别、退出程序不清晰。
(3)工作队走访要到位,提高群众知晓率。
“第一书记”不仅仅要走访自己所帮扶的贫困户,还要对全村的贫困户进行走访,要让大部份贫困户说得出名字。
有的第一书记因工作调整变动,工作衔接上要到位,新任的第一书记要加强走访,及时掌握贫困户情况。
陕政办发[2016]66号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
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陕政办发[2016]6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实施以建档立卡扶贫搬迁为主,避灾、生态及其他各类搬迁统筹推进的全省移民搬迁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及《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总体思路。
着眼“四化同步”、城乡一体,把移民搬迁作为治本性的民生工程、全局性的发展工程、关键性的生态工程。
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谋划推进,实现移民搬迁、城乡治理、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治理一举多赢、协同推进,加快我省追赶超越步伐。
第三条主要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面完成35.5万户125万人建档立卡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扶贫搬迁”)及同步实施的避灾、生态和其他类型搬迁安置任务。
陕南地区2016年基本完成避灾搬迁任务,2018年基本完成扶贫搬迁任务;其他地区2018年基本完成扶贫和避灾搬迁任务。
第二章搬迁对象第四条对象类型。
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共建共享基础设施,集中提供公共服务,分类享受相关政策,区别标准组织考核验收”的原则,统筹扶贫、避灾、生态及其他类型搬迁。
(一)扶贫搬迁。
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易地搬迁的农村人口。
(二)避灾搬迁。
主要指生活在工程措施难以有效消除灾害隐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频发和采煤塌陷区农村人口(以下简称:地灾户、洪灾户、采煤塌陷户)。
(三)生态搬迁。
主要指生活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内,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农村人口,包括自然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两类。
(四)其他搬迁。
主要指国家及省级公路、铁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搬迁群众;以及城镇化和镇村综合改革等涉及的需搬迁农村人口。
第五条对象识别。
扶贫搬迁对象由省扶贫办提供精准到户名册。
2020年四个责任制报告
2020年四个责任制报告摘要:一、引言二、2020年四个责任制报告概述1.责任制落实总体情况2.各领域责任制推进情况3.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三、具体责任制分析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a.落实情况b.成果与亮点c.不足与改进2.安全生产责任制a.落实情况b.成果与亮点c.不足与改进3.生态保护责任制a.落实情况b.成果与亮点c.不足与改进4.脱贫攻坚责任制a.落实情况b.成果与亮点c.不足与改进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与措施1.持续加强责任制落实2.深入推进各领域责任制建设3.强化责任制考核与问责4.提升责任制执行力度五、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2020年四个责任制的报告出炉,我国在各领域责任制的推进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报告全面总结了2020年责任制落实的整体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并为下一步工作计划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2020年四个责任制报告概述1.责任制落实总体情况2020年,我国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四个责任制,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生态保护责任制和脱贫攻坚责任制。
在各领域的共同努力下,责任制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2.各领域责任制推进情况(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廉洁从政观念。
通过加强廉洁教育、完善制度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了有效落实。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事故总量持续下降。
(3)生态保护责任制生态保护责任制方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贯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推动绿色发展。
在生态保护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
(4)脱贫攻坚责任制脱贫攻坚责任制方面,各级扶贫部门和广大扶贫干部全力以赴,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战。
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扶贫责任落实,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山东省枣庄市第八中学2022-2023学年高一下学期3月月考政治试卷
高一政治阶段性检测2023.3一、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1.认识和解决近代中国一切社会问题和革命问题的基本依据是近代中国社会的( )A.主要矛盾 B.主要任务 C.基本国情 D.阶级结构2.丽水市党委纪委监委启动的“清廉文化进村晚”行动,多角度、多层次诠释清廉文化的内涵,以文艺形式营造清廉村居,促进乡村治理。
这体现出中国共产党( )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③始终走在时代前列④领导乡村文化建设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3.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其决定因素是( )①中国共产党的宗旨②中国共产党的性质③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④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形成的时代条件是( )A.时代主题已由战争与革命转变为和平与发展B.世界已处于多极化和全球化时代C.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5.“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下列能体现这一观点的是( )A.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浴血奋战、百折不挠,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B.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C.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D.中国共产党采取了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具有很强的执政能力6.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下列对这一科学论断理解正确的是( )①这一论断正确把握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②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是要解决经济危机和发展动力问题③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人民对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逐步减少④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必须牢固树立并贯彻新发展理念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7.改革开放40余年,见证了一段东方文明在全球化浪潮中觉醒、奋起、蜕变的时空跃迁。
脱贫攻坚常用知识
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1.中央提出的“一个目标”是什么?答:补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
2.中央提出的“两个确保”目标是什么?答: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
3.总书记提出对各类困难群众要做到的“三个格外”是什么?答:对各类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
4.中央提出的“四个切实”是什么?答: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
5.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五个一批”工程是什么?答: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6.总书记对精准扶贫提出的六个精准”是什么?答: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7.中央提出的“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是什么?答:“两不愁”就是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就是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我省又提出了一个保障安全饮水。
8.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就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各级党委政府是如何要求的?答: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9.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不断提高脱贫攻坚成效要解决好哪4个问题?答:要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这4个问题。
10.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基本方略是什么?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11.每年的“扶贫日”是哪一天?答:经国务院批准,从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
1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就强化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是如何规定的?答:实行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
党中央、国务院主要负责统筹制定扶贫开发大政方针,出台重大政策举措,规划重大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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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0月17日印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
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脱贫攻坚责任的落实。
第三条 脱贫攻坚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
第二章 中央统筹
第四条 党中央、国务院主要负责统筹制定脱贫攻坚大政方针,出台重
大政策举措,完善体制机制,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协调全局性重大问题、全
国性共性问题。
第五条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脱贫攻坚的综合协调,建立
健全扶贫成效考核、贫困县约束、督查巡查、贫困退出等工作机制,组织实
施对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和
第三方评估,有关情况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第六条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建设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
建立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完善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
第七条 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按照工作职责,运用行业资源落实脱贫攻
坚责任,按照《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要求制定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中央纪委机关对脱贫攻坚进行监督执纪问责,最高人民检察院
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进行集中整治和预防,审计署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资
金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第三章 省负总责
第九条 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并确保责任制
层层落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
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政策措施,根据脱贫目标任务制定省级脱贫攻坚滚动规
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省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向中央签署脱贫责任
书,每年向中央报告扶贫脱贫进展情况。
第十条 省级党委和政府应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扶贫资金增长机
制,明确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主体,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
应;统筹使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等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
与脱贫攻坚。
第十一条 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的
检查监督和审计,及时纠正和处理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第十二条 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贫困县的管理,组织落实贫困县考核
机制、约束机制、退出机制;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做到不脱贫不调整、
不摘帽不调离。
第四章 市县落实
第十三条 市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协调域内跨县扶贫项目,对项目实施、
资金使用和管理、脱贫目标任务完成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监督。
第十四条 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负责制定脱贫攻坚
实施规划,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县级党委和政
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第十五条 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指导乡、村组织实施贫困村、贫困人口
建档立卡和退出工作,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情况进行检
查考核。
第十六条 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制定乡、村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指
导意见并监督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保证贫困退出的真实性、有效性。
第十七条 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指导乡、村加强政策宣传,充分调动贫
困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第十八条 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强化贫困村基
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和稳定基层干部队伍。
第十九条 县级政府应当建立扶贫项目库,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立健
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对扶贫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
第五章 合力攻坚
第二十条 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双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
亲力亲为,推动建立精准对接机制,聚焦脱贫攻坚,注重帮扶成效,加强产
业带动、劳务协作、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合作。东部地区应当根据财力增长情
况,逐步增加帮扶投入;西部地区应当主动对接,整合用好资源。
第二十一条 各定点扶贫单位应当紧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细化实化帮
扶措施,督促政策落实和工作到位,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不脱贫不脱
钩。
第二十二条 军队和武警部队应当发挥组织严密、突击力强等优势,积
极参与地方脱贫攻坚,有条件的应当承担定点帮扶任务。
第二十三条 各民主党派应当充分发挥在人才和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
作用,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
第二十四条 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主动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
第六章 奖惩
第二十五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以及有关中央和国家
机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到位、工作成效显着的部门和个
人,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并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不负责任、
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以及有关中央和国家
机关对在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帮扶主体,予以大力宣传,并按照
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参照本办法,结
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参照本办法实
施。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