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毒物的防治措施
化工安全工程概论课件:第5章 职业毒害与防毒措施(1)

第五章
职业毒害与防毒措施
3.中毒者急救准备 救护人员进入现场后,应迅速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新鲜、 通风良好的地方。松解患者衣领、腰带,并仰卧,以保持 呼吸道通畅。同时要注意保暖。 迅速脱去被毒物污染的衣服、鞋袜、手套等。用大量清 水或解毒液彻底清洗被毒物污染的皮肤。 若毒物经口入胃引起急性中毒,对于非腐蚀性毒物,应 迅速用1/5000的高锰酸钾溶液或1%~2%的碳酸氢钠溶液 洗胃,而后用硫酸镁溶液导泻。对于腐蚀性毒物,一般不 宜洗胃,可用蛋清、牛奶或氢氧化铝凝胶灌服,保护胃粘 膜。 令中毒患者吸氧。若患者呼吸停止或心跳骤停,应立即 施行复苏术。
3.解毒和排毒措施 金属及其盐类的中毒,可采用各种金属络合剂, 如依地酸二纳钙及其同类化合物、巯基络合物以及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等,与毒物中的金属离子 络合生成稳定的有机化合物,随尿液排出体外。 注射和服用解毒剂 吸氧。一氧化碳急性中毒可立即吸入氧气,不但 可以缓解机体缺氧,对毒物排出也有一定作用。中 和体内毒物及其分解产物。 采用利尿、换血以及腹膜透析或人工肾等方法, 促进毒物尽快排出体外。
第五章
职业毒害与防毒措施
2.呼吸复苏术 呼吸复苏术与心脏复苏术应同时进行。不进行呼 吸复苏术,人体组织缺氧,心脏复苏也无法成功。 口对口的入口呼吸是最简便有效的方法,其潮气量 较大,适于现场急救。可以听到肺泡呼吸音为复苏 成功标志。 若有苏生器,采用苏生器自动进行人工呼吸更佳。
第五章
职业毒害与防毒措施
第五章备 急性中毒发生时,毒物多由呼吸系统或皮肤进人体内。 因此,救护人员在抢救之前应做好自身呼吸系统和皮肤的 防护。如穿好防护服,佩带供氧式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 否则,非但中毒者不能获救,救护者也会中毒,使中毒事 故扩大。 2.切断毒物来源 救护人员进入现场后,除对中毒者进行抢救外,还应认 真查看,并采取有力措施,如关闭泄漏管道阀门、堵塞设 备泄漏处、停止输送物料等,切断毒物来源。对于已经泄 漏出来的有毒气体或蒸气,应迅速启动通风排毒设施或打 开门窗,或者进行中和处理,降低毒物在空气中的浓度, 为抢救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炼油厂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预防措施

炼油厂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预防措施炼油厂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业领域。
随着石油需求的不断增加,炼油厂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
但是,许多人对于炼油厂中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并不了解,这可能会导致一些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因此,本文将详细分析炼油厂中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一、炼油厂主要危险有害因素1. 火灾和爆炸炼油厂中存在着各种易燃和易爆物质,如石油、天然气、液化气等。
一旦这些物质泄漏或者被放置在不恰当的地方,就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
这些灾难不仅会对人员和设备造成严重伤害,也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2. 化学毒物泄漏炼油厂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各种有害化学物质。
如果这些物质泄漏或者被处理不当,将会对工人和周边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
这些化学物质包括硫酸、氢氟酸、氰化物、苯等。
3. 噪音污染炼油厂的许多生产过程会产生噪音。
如果噪音超出安全界限,将会对工人的听力造成损伤。
噪音还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4. 热辐射炼油厂中的一些设备会产生大量热量,这可能会对周边环境和工人造成热辐射的危害。
如果这些设备没有适当的防护措施,将会导致工人和环境受到影响。
二、炼油厂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预防措施1. 火灾和爆炸为避免火灾和爆炸的发生,必须采取以下措施:(1)对易燃和易爆物品进行正确储存;(2)在危险区域周围设立隔离措施;(3)进行火灾和爆炸风险评估;(4)对员工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应该如何应对危险;(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2. 化学毒物泄漏为避免化学毒物泄漏的发生,必须采取以下措施:(1)对有害化学物质进行正确储存和处理;(2)在危险区域周围设立隔离措施;(3)对员工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如何使用防护设备;(4)制定应急预案。
3. 噪音污染为避免噪音污染的发生,必须采取以下措施:(1)进行噪音风险评估;(2)在危险区域周围设立隔离措施;(3)为工人提供耳塞或耳罩;(4)进行噪音控制措施。
4. 热辐射为避免热辐射的危害,必须采取以下措施:(1)对设备进行隔热防护;(2)在危险区域周围设立隔离措施;(3)对员工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如何使用适当的防护装备。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工业作业场所接触有毒有害气体职工身体健康,充分发挥卫生工程防护措施的效用,体现以人为本,防止职工发生急、慢性中毒,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业作业场所。
本规范的执行主体是各类含有有毒作业的工矿企业。
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本规范的规定为职工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监督部门可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
第三条本规范主要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标准。
第四条本规范主要对含有职业中毒危害的工作场所厂区平面布局和车间设备布置、建筑设计卫生要求、辅助卫生设施、防毒设备及设施中一般规定、毒物源控制、毒物排放控制、测试评价及人员培训等方面作了规定。
第五条本规范可作为拟建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和对已建建设项目经常性卫生监督的依据。
第六条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用人单位应委托相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预评价并编写评价报告书,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防止职业中毒的卫生防护工程设施的设计评价是该报告书的重要章节,第七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用人单位应委托相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编写评价报告书,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防止职业中毒的卫生防护工程设施的实施效果评价是该报告书的重要篇章。
第八条凡涉及工作场所有毒有害气体卫生工程防护监督管理的内容,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法规、条例、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第九条有毒有害作业。
有毒有害作业是指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进行的作业。
第十条职业中毒。
职业中毒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生产性毒物所致的中毒性疾病。
职业中毒主要表现为急性、亚急性及慢性中毒三种类型。
最新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工业作业场所接触有毒有害气体职工身体健康,充分发挥卫生工程防护措施的效用,体现以人为本,防止职工发生急、慢性中毒,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业作业场所。
本规范的执行主体是各类含有有毒作业的工矿企业。
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本规范的规定为职工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监督部门可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
第三条本规范主要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标准。
第四条本规范主要对含有职业中毒危害的工作场所厂区平面布局和车间设备布置、建筑设计卫生要求、辅助卫生设施、防毒设备及设施中一般规定、毒物源控制、毒物排放控制、测试评价及人员培训等方面作了规定。
第五条本规范可作为拟建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和对已建建设项目经常性卫生监督的依据。
第六条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用人单位应委托相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预评价并编写评价报告书,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防止职业中毒的卫生防护工程设施的设计评价是该报告书的重要章节,第七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用人单位应委托相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编写评价报告书,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防止职业中毒的卫生防护工程设施的实施效果评价是该报告书的重要篇章。
第八条凡涉及工作场所有毒有害气体卫生工程防护监督管理的内容,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法规、条例、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第九条有毒有害作业。
有毒有害作业是指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进行的作业。
第十条职业中毒。
职业中毒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生产性毒物所致的中毒性疾病。
职业中毒主要表现为急性、亚急性及慢性中毒三种类型。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工业作业场所接触有毒有害气体职工身体健康,充分发挥卫生工程防护措施的效用,体现以人为本,防止职工发生急、慢性中毒,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业作业场所。
本规范的执行主体是各类含有有毒作业的工矿企业。
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本规范的规定为职工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监督部门可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
第三条本规范主要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标准。
第四条本规范主要对含有职业中毒危害的工作场所厂区平面布局和车间设备布置、建筑设计卫生要求、辅助卫生设施、防毒设备及设施中一般规定、毒物源控制、毒物排放控制、测试评价及人员培训等方面作了规定。
第五条本规范可作为拟建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和对已建建设项目经常性卫生监督的依据。
第六条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用人单位应委托相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预评价并编写评价报告书,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防止职业中毒的卫生防护工程设施的设计评价是该报告书的重要章节,第七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用人单位应委托相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编写评价报告书,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防止职业中毒的卫生防护工程设施的实施效果评价是该报告书的重要篇章。
第八条凡涉及工作场所有毒有害气体卫生工程防护监督管理的内容,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法规、条例、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第九条有毒有害作业。
有毒有害作业是指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进行的作业。
第十条职业中毒。
职业中毒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生产性毒物所致的中毒性疾病。
职业中毒主要表现为急性、亚急性及慢性中毒三种类型。
有毒有害气体危害防护措施

有毒有害气体危害防护措施常见有毒有害气体按其毒害性质不同,可分为:①刺激性气体——是指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的气体它是化学工业常遇到的有毒气体。
刺激性气体的种类甚多,最常见的有氯、氨、氮氧化物、光气、氟化氢、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和硫酸二甲酯等。
②窒息性气体——是指能造成机体缺氧的有毒气体窒息性气体可分为单纯窒息性气体、血液窒息性气体和细胞窒息性气体。
如氮气、甲烷、乙烷、乙烯、一氧化碳、硝基苯的蒸气、氰化氢、硫化氢等。
1.刺激性气体的危害与预防许多工业生产过程都存在刺激性气体,如电焊、电镀、冶炼、化工、石油等行业。
这些气体多具有腐蚀性,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可造成急性中毒。
刺激性气体对机体的毒作用的共同特点,是对眼、呼吸道粘膜及皮肤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刺激性。
一般以局部损害为主,但也可引起全身反应。
“三酸”蒸气既可刺激呼吸道粘膜,也可引起皮肤烧伤;长期接触低浓度酸雾,还可刺激牙齿,引起牙齿酸蚀症。
氯、氨、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等水溶性大,遇到湿润部位即易引起损害作用。
如吸入这些气体后,在上呼吸道粘膜溶解,直接刺激粘膜,引起上呼吸道粘膜充血、水肿、和分泌增加,产生化学性炎症反应,出现流涕、喉痒、呛咳等症状。
氮氧化物、光气等水溶性小,它们通过上呼吸道粘膜时,很少引起水解作用,故粘膜刺激作用轻微;但可继续深入支气管和肺泡,逐渐与粘膜上的水分起作用,对肺组织产生较强的刺激和腐蚀作用,严重时出现肺水肿。
刺激性气体的预防重点,是杜绝意外事故,防止跑、冒、滴、漏,并作好废气回收及综合利用。
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机械化和管道化采用自动控制技术,自动调节以维持正常操作条件,防止事故发生;提高设备的密闭性,防止金属设备腐蚀破裂;根据生产工艺特点选用合适的通风方法。
加强个人防护,大量接触酸、碱等腐蚀性液体毒物时,应穿戴耐腐蚀的防护用具,如聚氯乙烯、橡皮制品、橡皮手套、防护眼镜、防护胶鞋等;戴防毒口罩或防护面具;涂皮肤防护油膏。
加强健康监护,做好岗前及定期体检,发现有过敏性哮喘、过敏性皮肤病或皮肤暴露部位有湿疹等疾患、眼及鼻、咽喉、气管等呼吸道慢性疾患、肺结核(包括稳定期)以及心脏病患者,不应做接触刺激性气体的工作。
职业病危害及防治措施
职业病危害及防治措施(一)、职业病防治措施根据公司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措施。
1、粉尘的危害及防治措施1.1、粉尘的危害:一个成年人每天大约需要19M3空气,以便从中取得所需的氧气。
如果工人在含尘浓度高的场所作业,吸入肺部的粉尘量就多,当粉尘达到一定数量时,就会引起肺组织发生前卫化病变,合肺组织之间硬化,失去正常的呼吸功能,称为尘肺病。
按发病原因,尘肺可分为五类:1.2、矽肺吸入含有游离二氧化硅(原称“矽”)粉尘而引起的尘肺称为矽肺。
建筑行业中与矽接触的作业是隧道施工,凿岩、放炮、出碴、水泥制品厂的碎石、施工现场的砂石、石料加工、玻璃打磨等。
1.3、硅酸盐肺吸入含有硅酸盐粉尘而引起的尘肺称为硅酸盐肺。
如:石棉肺、滑石肺、水泥肺、云母肺等均属硅酸盐肺。
建筑行业中接触较多的是水泥尘和石棉尘。
接触石棉尘,不仅容易发生硅酸盐肺,而且可能导致石棉癌。
1.4、混合性尘肺吸收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和其他粉尘而引起的尘肺称为混合性肺。
如:建筑业、机械制造、修理的翻砂、铸造等作业。
1.5、焊工成肺电焊烟尘的成分比较复杂,但其主要成分是铁、硅、锰。
其中主要毒物是锰、铁、硅等。
毒性虽然不大,但其趁粉极细(5um)以下在空中停留时间较长,容易吸入肺内。
特别是在密封容器及通风除尘差的地方作业,对焊工的健康将造成危害。
尘肺就是其中之一。
1.6、其他尘肺吸入其他粉尘而引起的尘肺称为其他尘肺。
如:金属尘肺、木屑尘肺均属其他尘肺。
吸入铬、砷等金属粉尘,还可患呼吸系统肿瘤患尘肺的发病率,取决于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高低和粉尘粒子大小凡浓度越高、尘粒越小,危害越大,发病率越高。
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是直径5um以下的细微尘粒,因其可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所以最容易被作业人员吸入肺部而患职业性尘肺病。
2、除尘措施:2.1、水泥除尘措施流动搅拌机除尘。
在建筑施工现场搅拌机流动性比较大,因此,除尘设备必须卡率适合流动的特点,既要达到除尘目的,又做到装拆方便。
(完整word版)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工业作业场所接触有毒有害气体职工身体健康,充分发挥卫生工程防护措施的效用,体现以人为本,防止职工发生急、慢性中毒,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业作业场所。
本规范的执行主体是各类含有有毒作业的工矿企业。
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本规范的规定为职工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监督部门可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
第三条本规范主要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标准。
第四条本规范主要对含有职业中毒危害的工作场所厂区平面布局和车间设备布置、建筑设计卫生要求、辅助卫生设施、防毒设备及设施中一般规定、毒物源控制、毒物排放控制、测试评价及人员培训等方面作了规定。
第五条本规范可作为拟建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和对已建建设项目经常性卫生监督的依据。
第六条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用人单位应委托相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预评价并编写评价报告书,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防止职业中毒的卫生防护工程设施的设计评价是该报告书的重要章节,第七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用人单位应委托相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编写评价报告书,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防止职业中毒的卫生防护工程设施的实施效果评价是该报告书的重要篇章。
第八条凡涉及工作场所有毒有害气体卫生工程防护监督管理的内容,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法规、条例、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第九条有毒有害作业。
有毒有害作业是指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进行的作业。
第十条职业中毒。
职业中毒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生产性毒物所致的中毒性疾病。
职业中毒主要表现为急性、亚急性及慢性中毒三种类型。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要求措施要求规范(GBZT194-2007)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工业作业场所接触有毒有害气体职工身体健康,充分发挥卫生工程防护措施的效用,体现以人为本,防止职工发生急、慢性中毒,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业作业场所。
本规范的执行主体是各类含有有毒作业的工矿企业。
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本规范的规定为职工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监督部门可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
第三条本规范主要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标准。
第四条本规范主要对含有职业中毒危害的工作场所厂区平面布局和车间设备布置、建筑设计卫生要求、辅助卫生设施、防毒设备及设施中一般规定、毒物源控制、毒物排放控制、测试评价及人员培训等方面作了规定。
第五条本规范可作为拟建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和对已建建设项目经常性卫生监督的依据。
第六条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用人单位应委托相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预评价并编写评价报告书,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防止职业中毒的卫生防护工程设施的设计评价是该报告书的重要章节,第七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用人单位应委托相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编写评价报告书,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防止职业中毒的卫生防护工程设施的实施效果评价是该报告书的重要篇章。
第八条凡涉及工作场所有毒有害气体卫生工程防护监督管理的内容,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法规、条例、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第九条有毒有害作业。
有毒有害作业是指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进行的作业。
第十条职业中毒。
职业中毒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生产性毒物所致的中毒性疾病。
职业中毒主要表现为急性、亚急性及慢性中毒三种类型。
工业防毒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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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铬(Cr) • 钢灰色、硬而脆的金属,相对密度 7.20 ,熔点 1900℃。氧化缓慢,耐腐蚀。溶于盐酸、热硫 酸。铬化合物中六价铬毒性最大。化肥工业催化 剂主要原料三氧化铬,是强氧化剂,易溶于水, 常以气溶胶状态存在于厂房空气中。
• 汞离子与体内的巯基、二巯基有很强的亲和力。汞 与体内某些酶的活性中心巯基结合后,使酶失去 14 活性,造成细胞损害,导致中毒。
• b.铅(Pb)
• 银灰色软金属,延展性强,相对密度11.35,熔点 327℃。加热至 400 ~ 500℃即有大量铅蒸气逸出, 在空气中迅速氧化成氧化亚铅和氧化铅,并凝结 成烟尘。不溶于稀盐酸和硫酸,能溶于硝酸、有 机酸和碱液。
红蛋白失去携氧能力,引起组织缺氧。这类毒物还能
导致红细胞破裂,出现溶血性贫血,也可直接引起肝、 肾和膀胱等脏器的损害。
18
• c.有机氟化合物
• 有机氟化合物主要包括二氟一氯甲烷、四氟乙烯、六 氟丙烯、八氟异丁烯等。这些化合物都是无色、无臭 气体,密度比空气大,沸点低。有机氟化合物的中毒 机理目前尚不清楚。毒气被吸入后,作用于肺脏引起 肺炎、肺水肿、肺间质纤维化,并能作用于心脏引起 中毒性心肌炎。 • d.有机磷农药
5
3. 常见的工业毒物
• A:刺激性气体
• a.氯气(Cl2) • 黄绿色气体,密度为空气的 2.45倍,沸点- 34.6℃。易 溶于水、碱溶液、二硫化碳和四氯化碳等。高压下液氯 为深黄色,密度为1.56。化学性质活泼,与一氧化碳作
用可生成毒性更大的光气。
• 氯溶于水生成盐酸和次氯酸,产生局部刺激。主要损害 上呼吸道和支气管的黏膜,引起支气管痉挛、支气管炎 和支气管周围炎,严重时引起肺水肿。 • 吸入浓度为2.5mg/m3时,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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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工业毒物的危害和防护措施
科目:化工环境保护与安全技术概论
学院:轻工化工学院
班级:13级化工(3)班
学号:3113001918
姓名:陈超
老师:叶飞
日期:20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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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某些物质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体后,仅小的剂量就会与器官
或组织发生一定的作用变化,打乱或破坏人体的正常生理机能,使一
些器官和组织发生暂时性或者持久性病变,甚至可能危及生命,这样
的物质被称为毒物。工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或者产生的毒物被称为工
业毒物。在劳动过程中,工业毒物引起的中毒被称为职业中毒。工业
毒物的危害性很大,影响到了广大的劳动人民群众,所以对它的防范
措施甚为重要。
关键词:工业毒物、职业中毒、危害性、防范措施
一、引言:
工业毒物一般以工业产品或者废弃物等形式存在于工业生产中,
少量毒物进入人体后,作用于人体的组织或器官,破坏人体器官或组
织,引起功能障碍、疾病,甚至死亡。一般情况下工业毒物常以物理
形态存在。随着不同的生产过程,在工业生产环境的空气中,工业毒
物则以气体、雾和粉尘等多种形态存在,并可能污染工厂周围环境,
影响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现在化工厂的毒物对工作人员以及居民
的危害也越来越大,那么要怎样才能让我们生活在健康、安全的环境
下呢?这就成了非常严重的问题。
二、工业毒物的分类
工业毒物可按多种方法予以分类:1、按化学结构分类,如金属、
醇、酮等;2、按用途分类,如农药、有机溶剂等;3、按毒害作用分
类,也可按其作用的性质和损害的器官或系统加以区分,作用的性质
可分为:刺激性、窒息性、麻醉性、致癌性、致畸胎性、致敏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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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损害的器官或系统可分为:肾脏毒性、血液毒性、肝脏毒性、全身
毒性等。有的工业毒物主要有一种作用,有的则有很多种作用。
采用常用的毒物分类方法,即主要按毒害作用的性质和化学结构
的方法分为:1、刺激性气体;2、窒息性气体;3、金属、类金属及
其化合物 ; 4、有机化合物;5、高分子化合物生产中的毒物。
三、工业毒物的毒性评价
"毒性"是毒物的剂量与人体反应之间的关系。使毒物经口或皮肤
及呼吸进入实验动物体内,再根据实验动物的死亡数与剂量或浓度对
应值来作为评价指标。常用的几种评价指标如下:
(1)、LD100或LC100:表示绝对致死浓度或剂量,即能引起实
验动物全部死亡的最小剂量或最低浓度。(2)、LD50或LC50:表示
半数死亡剂量或浓度,即能引起半数实验动物死亡的剂量或浓度。
(3)、MLD或MLC:表示最小的致死剂量或浓度,即引起实验动物
中少数动物死亡的剂量或浓度。(4)、LD0或LC0:表示最大的耐受
剂量或浓度,即全部染毒,但是实验动物全部存活的最大剂量或浓度。
各种评价指标中,常用半数致死量来衡量各种毒物的急性毒性的大
小。所以毒物的急性毒性分6级:无毒、微毒、低毒、中等毒、高毒
和剧毒。
四、工业毒物侵入人体的途径
毒物侵入人体有三个途径:皮肤、呼吸道和消化道。生产过程中,
毒物主要的途径是呼吸道,其次是皮肤,而消化道侵入的较少。当意
外事故发生时,毒物有可能直接进入口腔。
.
..
1、经呼吸道侵入
呼吸道是工业生产中毒物进入体内的最主要的途径。只要是以气
体、烟、粉尘等形式存在的毒物,都可经呼吸道侵入人体。毒物一旦
进入肺脏,会快速度的通过肺泡壁进入血液而被运送到全身。呼吸道
吸收量的大小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其在空气中的浓度、环境温度、呼
吸深度等。
2、经皮肤侵入
毒物通过完整的皮肤经毛囊空间到达皮肤腺及腺体细胞而被吸
收,一小部分则通过汗腺进入人体。这条途径也不经过肝脏而直接进
入血液循环而散布全身,危险性也较大。
3、经消化道侵入
工业生产环境中,单纯由消化道吸收引起中毒较少见。脂溶性化
合物和某些盐类,特别是氰化物,可以经口腔粘膜直接吸收。在胃液
中溶解度高的毒物可以在胃内吸收。口服毒物的主要吸收部位是在小
肠。经胃肠吸收后的毒物经血液循环分布全身。一旦侵入人体,它危
害性较大。
五、工业毒物对人体的危害
毒物进入人体后,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到身体的各组织或器官。中
毒可分为急性和慢性中毒两种情况。急性中毒表现为突发性。慢性中
毒表现为潜伏性。由于毒物不同,作用于人体的不同系统,对各系统
的危害也不同。
(1)、对呼吸系统的危害:①窒息状态、②呼吸道炎症、③肺水肿。
.
..
(2)、对神经系统的危害:①急性中毒性脑病、②中毒性周围神经
炎、③神经衰弱症候群。
(3)、对血液系统的危害:①白细胞数变化、②血红蛋白变性、③
溶血性贫血。
(4)、对泌尿系统的危害:有很多毒物可引起肾脏损害,尤其是升
汞、四氯化碳、乙二醇等。
(5)、对循环系统的危害:磷、四氯化碳、有机汞等中毒可引起急
性心肌损害。
(6)、对消化系统的危害:①急性肠胃炎、②中毒性肝炎。
六、工业毒物的防治措施
生产过程中的密闭化、自动化是处理毒物危害的根本途径。以无
毒、低毒的物料来代替有毒、高毒的物料是从根本上解决毒物危害的
首选办法,但是有的毒物是不可以替代的。因此,生产过程中控制毒
物的卫生工程技术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一)、通风排毒系统:通风是为了不让毒物的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
准的重要措施。分为局部和全面通风。局部通风效率高,全面通风是
比较广泛,动力消耗大。
(二)、隔离和自动化控制:隔离操作是由于无法将毒物浓度降低到国
家标准时采取的措施。自动化控制是用仪表或微机控制,使工作人员
远离设备。
(三)、净化回收排出的气体:即对毒物进行净化处理、回收利用。按
照输送介质的特性和生产工艺的不同,气体净化的方法也不一样。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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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净化的基本方法有:洗涤吸收法、催化氧化法等。
(四)、个体防护措施:为了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个人防护显得尤
为重要。因此,公司或企业都要有规章制度,而且要求作业人员严格
执行。这样不仅是为了保护操作者自身安全,而且也是为了其他人。
结语:随着化工业的发展,工业中毒受到了许多投身于化学的科学家
与企业、员工的高度重视。他们的生命对于这个行业、他们自己以及
家人,乃至社会都是非常宝贵的。我们如何才能两全呢?首先,我们
自己要有防范意识,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措施的同时,公司企业也要
做好发生安全性问题的准备。其次,在中毒发生之前医学治疗方面要
做好万全的准备,以应对意外事故的发生。最后,公司或企业应建立
安全体系,购买安全性能高的设备。在此我诚心希望以后工业中毒的
事故越来越少甚至不再发生,不要再让投身于化工业的人们担惊受怕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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