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零售药店名词解释

定点零售药店名词解释

定点零售药店是指在特定区域内经营药品零售的实体店面,是药品供应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以下是对定点零售药店相关名词的解释。

一、定点零售药店(Pharmacy)定点零售药店是指合法获得药品经营许可的商店,通过销售医药保健产品和服务满足人们的药品需求。定点零售药店提供非处方药品、处方药品和其他医疗产品,同时也可提供一些基本作用服务如药物信息咨询、健康咨询等。

二、处方药品(Prescription Drugs)处方药品是指根据医生或其他合格医疗人员的处方,须在合法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药品。处方药品一般包括对个人健康有较大影响,且需在临床指导下合理使用的药品。

三、非处方药品(Over-the-Counter Drugs)非处方药品是

指不需要医生处方就可以购买的药品,人们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自行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品属于较为安全且常见的药品,包括一些常见的感冒药、解热镇痛药、皮肤用药等。

四、药品配方(Drug Formulation)药品配方是指处方药品中的活性成分和辅料等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制成特定剂型的过程。不同的药品剂型包括片剂、胶囊、注射剂、外用贴剂等,药品配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对制药工艺和疗效具有重要影响。

五、药品管理(Pharmaceutical Management)药品管理是指对药品在销售、存储和配送过程中进行监管和控制的工作。此过程中包括对药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管、药品供应链的管理、药品库存的控制以及对药品购销的合规管理等。

六、药物信息咨询(Medication Counseling)药物信息咨询是指定点零售药店药师为顾客提供有关药品的信息和使用建议的服务。在购买药品时,药店药师可以根据顾客提供的病情信息,解答顾客对药品的疑问,并指导顾客正确、安全地使用药品。

七、药品保质期(Expiration Date)药品保质期是指药品在特定条件下可保持其质量和有效性的时间。药品保质期标示在药品的包装上,一般以年、月、日的格式进行标注。过期的药品可能会降低疗效或产生不良反应,因此在购买和使用药品时应注意其保质期。

八、处方药盒(Prescription Vial)处方药盒是指用于存放处方药物的特殊容器。一般来说,处方药盒具有耐药物性、密封性和防潮性等特点,以保护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处方药盒通常具有标签,上面标注了药品的名称、剂量、用法等信息,在使用药品时方便辨识和操作。

定点零售药店在保障公众健康和药品安全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通过了解相关名词的解释,可以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药店提供的药品和服务,促进人们的健康和福利。

药事管理学 名解和简答

1.药事是指与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广告、信息、监督等活动有关的事 2. 药事管理是指对药学事业的综合管理,是运用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对药事活动进行研究,总结其规律,并用以指导药事工作健康发展的社会活动。 (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 4.药事管理学科是应用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与行为科学等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研究“药事”的管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体系,是以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为重点、解决公众用药问题为导向的应用学科,具有社会科学性质。 1.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共11类) 3.处方药是指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4.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职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根据安全性分为甲类(红色)和乙类(绿色),乙类安全性高于甲类) 5.新药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6.仿制药是指仿制国家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品种。 7.医疗机构制剂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置、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 11.药品监督管理是指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药品、药事组织、药事活动、药品信息进行管理和监督;另外,也包括司法、检察机关和药事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对管理药品的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 15.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 16.国家药品标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 17.药品质量监督检验是指国家药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对需要进行质量监督的药品进行抽样、检查和验证并发出相关结果报告的药物分析活动。 20.国家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指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并与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管理制度 1.资格审核 (1)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 (2)零售药店必须有合格的医师执业资格证,每个零售药店至少配 备一名持有医师执业证书的合格医师; (3)零售药店必须具备完善的药物管理制度和记录的能力。 2.药品管理 (1)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只能向参保人员提供在医保药品目录中列明 的药品; (2)药品必须严格按照处方向患者配药,并保持处方的真实性和合 规性; (3)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必须按照规定方式销售药品,并开具合规的 发票。 3.医保业务管理 (1)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必须与所在地的医保机构建立定点服务协议; (2)定点服务协议中应包含服务范围、服务标准、结算办法等内容; (3)定点服务协议的内容必须合规、合法,并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4.服务质量管理

(1)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必须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参保人员的用药 安全和满意度; (3)定点零售药店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报 送医保机构。 5.费用管理 (1)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必须按照医保规定收取费用,并开具合规的 发票; (2)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按照医保定价规定销售药品,不得私设价格; (3)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按时、按量、按病种向医保机构申报费用,并接受核查。 6.违规处理 (1)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 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医保定点资格等; (2)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如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主动报告医保机构,并对相关药品进行召回。 三、监督与管理 1.医保机构负责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2.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按规定向医保机构提供相应的数据和报表; 3.定点零售药店应配合医保机构的检查和核查工作;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制度 一、保证药品质量: 1、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 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 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购进业务由质管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员 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4、严把在柜、在架陈列的药品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 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 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某某某策,保证药品供应 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某某某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 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 药价格一致。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药 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及时。 三、严格大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 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a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

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到 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 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非处方药应正确合理的 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养保 健品不得刷卡购药。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 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医保定药房应不断加强 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 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科学合理的指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 者的经济负担。 六、其它规定 1、定点药房不得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妆 品等。 2、不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 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某某某部门的相关某某某策规定,按时、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定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严格按协议 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定点零售药房主要负责人全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并明确一名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

零售药店的员工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的员工管理制度 •相关推荐 零售药店的员工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零售药店的员工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零售药店的员工管理制度篇1 为加强药店管理,树立药店良好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员工管理,营造良好的营业氛围,特制定如下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树立“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营业观念,严格遵守执行道德行为规范,为顾客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 二、有顾客时,无论手头做任何工作应立即停止,首先接待顾客。销售药品时要态度认真,思想集中,站立服务、面带微笑、语气平和,并要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合理搭配销售,不得错配销售药品,要做到百问不厌,百拿不烦,出示药品应动作轻缓,药品接触柜面不得有滑动不能抛扔,闲时要直接递到顾客手中,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得与顾客争吵。 三、收银时要微笑服务,做到不出差错,下账时要认真细致,做到及时准确无误,顾客离开时要有送声!比如:慢走、你走好等礼貌用语;当班当天的现金、刷卡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班交账。短款当时赔付。找钱时要把硬币放在纸币上或放在顾客手中,不能放在柜台上。 四、员工上班时应统一着装,穿戴整齐大方、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披头散发;工作服要干净整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较好的个人卫生。 五、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辜缺班,不擅自脱离岗位,有事提前请假;上班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早餐应在8点前结束,有顾客时不接打手机,晚上下班时要锁好门窗,关闭好电源水龙头等。 六、店内应每天早晚各做一次卫生,并要做到随脏随打扫,陈列药品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规定及管理规定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规定及管理规定People should have great ideals. October 2, 2021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 1、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并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工作,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5、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7、认真做好目录维护工作,及时上传增、减项目,确保目录维护工作准确无误; 8、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销售管理规定: 1在为参保人员提供配药服务时,应核验其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做到证、卡、人一致; 2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在提供外配处方药购买服务时,接收的应是由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具并签名的外配处方,处方经在岗药师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外配处方不准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外配处方不准调配、销售;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外配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外配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备查; 3非处方药可以由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根据病情进行选购调配;

定点药店培训的基础知识

医保定点药店医保工作人员须知(培训资料) 医保定点药店的医保工作要从“查验医疗证、查处方、保存工作证据、不做假、不夸大功效销售、准确规范、诚信经营”等方面开展医保工作。 一、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工作 (一)组织培训教育员工必须熟悉掌握遵守药品、医保、物价等法律法规规定。[法律规定内容及名称见《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2007年7月版)》] (二)严格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2007年7月版)》的规定,做好相应工作,开展医保药品服务。 (三)要公布投诉、举报和咨询电话号码(物价电话12358、医保电话96888、83460066-3000)。 (四)严格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2007年7月版)》第七条的规定,核对医保药品零售价格。如有价格、规格等不准确的应予立即纠正。 在“广东医药价格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c19072746.html,/leechroot/leechPolicy.jsp”下载及向市物价局、药监局查收广东省物价局药价政策文件。 (五)准备一台能上互联网的电脑,提前申报医保目录药品,通知相应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审核后,才能实现医保记账。 (六)医保记账:网上医保标准化信息系统http://61.144.253.93/HIISS_yyWeb/index.html→门诊管理→门诊收费

→刷医疗保险卡,出现“门诊收费”页面,在“门诊诊断”栏输入数字“1”或“9”按键盘回车键,如果是符合非处方药医保记账的,需在“医生编码”栏输入药店操作员编码,按回车键,显示药店操作员姓名,如果是医保处方药记账的,需在“医生编码”栏输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处方上的医生工号代码,按回车键,显示医生姓名与处方上的医生姓名相同,然后在“处方费用登记”下页面左上方框内输入要记账的药品名称(全称或简称),按回车键,出现药品名称、价格等信息,在“数量”栏选择填写实际记账数量,按“登记”按钮,多种药品一起记账的,再次在“处方费用登记”下页面左上方框内输入药品名称,在“数量”选择实际记账数量,按“登记”按钮,然后在本页面最右下角按“提交结算”按钮,出现“门诊费用结算”页面,如果发现错误,需点击“返回修改”按钮进行修改,确认记账药品名称、价格、记账支付等栏目无误后,点击“支付确认”按钮,随之打印记账清单,完成整个记账过程。 (七)医疗保险证上的记账金额不足支付医保药品费的,收取不足支付部分的现金。自费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及其他非医保药品的商品一律自费付现金,也不能拿到社保局报销。 (八)严格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2007年7月版)》的规定,及时向社保局报送药师人员变化等有关资料。 (九)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十日前向深圳市社保局计划财务处送交上季度的《医疗保险医药费用结算申报汇总表》,《医疗保险医院门诊

零售药店基本概念学习

基本概念一、药品 (一)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1.中药材:即可供制药的原材料,即未经加工或未制成成品的中药原料药。 2.中药饮片:是指在中医药理论中药炮制方法,经过加工炮制后的,可直接用于调配 或制剂的中药材及中药材的加工炮制品,是中医临床的中药。 3.中成药:是以中草药为原料,经制剂加工制成各种不同剂型的中药制品,包括丸、 散、膏、丹各种剂型。是我国历代医药学家经过千百年医疗实践创造、总结的有效方剂的精华。 4.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指用于生产各类制剂的原料药物,是制剂中的有效成份,由 化学合成、植物提取或者生物技术所制备的各种用来作为药用的粉末、结晶、浸膏等,但病人无法直接服用的物质。 5.抗生素:是由微生物(包括细菌、真菌、放线菌属)或高等动植物在生活过程中所 产生的具有抗病原体或其它活性的一类次级代谢产物,能干扰其他生活细胞发育功能的化学物质。包括: 1)、β-内酰胺类: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 2)、氨基糖苷类:包括庆大霉素、妥布霉素、新霉素、小诺霉素等。 3)、酰胺醇类:包括氯霉素、甲砜霉素等。 4)、大环内酯类:临床常用的有红霉素、乙酰螺旋霉素、交沙霉素、阿奇霉素等。 5)、多肽类抗生素: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 6)、硝基咪唑类:甲硝唑、替硝唑、奥硝唑。 7)、作用于G-菌的其他抗生素:如多粘菌素、磷霉素、利福平等。 8)、作用于G+细菌的其他抗生素:如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等. 9)、抗真菌抗生素:两性霉素B。 10)、抗肿瘤抗生素:如丝裂霉素、放线菌素D、博莱霉素、阿霉素等。 11)、抗结核菌类: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利福布丁等。 12)、具有免疫抑制作用的抗生素:环孢霉素等。 13)、四环素类:包括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及强力霉素等。 6、生化药品:是指以生物化学方法为手段从生物材料中分离、纯化、精制而成的用来治疗、预防和诊断疾病的药品。 7、放射性药品:指含有放射性核素供医学诊断和治疗用的一类特殊药物。用于机体内进行医学诊断或治疗的含放射性核素标记的化合物或生物制剂。 8、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 1)、血清指血液凝固后,在血浆中除去纤维蛋白原分离出的淡黄色透明液体或指纤维蛋白已被除去的血浆。其主要作用是提供基本营养物质、提供激素和各种生长因子、提供结合蛋白、提供促接触和伸展因子使细胞贴壁免受机械损伤、对培养中的细胞的起到某些保护作用。 2)、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是指用微生物或其毒素、酶,人或动物的血清、细胞等制备的供预防、诊断和治疗用的制剂。

定点零售药店具体遴选标准及遴选规程

标题:深度探讨定点零售药店遴选标准及规程 1. 引言 在医疗领域的快速发展和变革中,定点零售药店的遴选标准和规程显 得尤为重要。本文将深入探讨定点零售药店具体遴选标准及遴选规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主题。 2. 定点零售药店的定义 定点零售药店是指依法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登记,为居民提供 处方药品和非处方药品的销售、沟通和监管服务的药品销售单位。其 定位和功能对医疗服务质量和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3. 定点零售药店遴选标准 - 法律合规:定点零售药店必须具有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不良行为记录。 - 药师资质:药店所有者和药师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背景,能够提供专业的药品沟通和服务。 - 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服务态度,不参与虚假宣传和非法营销活动。 4. 定点零售药店遴选规程 - 申请资格: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药品监管部门提出定点零售药店申请。

- 资质审核:相关部门将对申请者的资质进行审核,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师资格证书等。 - 质量评估: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硬件设施、药品储存管理、服务质量等进行严格评估。 - 审批批准:经过审核和评估合格的申请者,将获得定点零售药店的审批批准,并正式开展业务。 5. 个人观点和理解 定点零售药店的遴选标准和规程对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 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合理的标准和规程能够有效监管药店的经 营行为,保障药品质量,提升药师的专业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用 药指导和服务。 6. 总结回顾 通过本文对定点零售药店遴选标准及规程的深度探讨,我们对这一重 要主题有了更加全面、深刻和灵活的理解。在未来的医疗实践中,我 们可以更加准确地选择合格的定点零售药店,确保用药安全和医疗服 务质量。 结束语 在医药行业,定点零售药店的遴选标准及规程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遴选和审批,才能有效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 医疗服务质量。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这一主题,为医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规定及管理规定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1、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并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工作,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5、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7、认真做好目录维护工作,及时上传增、减项目,确保目录维护工作准确无误. 8、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销售管理规定: 1在为参保人员提供配药服务时,应核验其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做到证、卡、人一致. 2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在提供外配处方药购买服务时,接收的应是由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具并签名的外配处方,处方经在岗药师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外配处方不准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外配处方不准调配、销售;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外配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外配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备查. 3非处方药可以由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根据病情进行选购调配.

①非处方药调配应当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掌握配药量,单次购买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60元最小包装单位的药品超额可适当放宽;对有限制使用范围的非处方药,应按基本医疗保险限制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调配、销售; ②参保人员选购非处方药时,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在调配非处方药前,应在参保人员就医证历本上作详细配药记录,记录内容有购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并加盖包括药店名称、药师姓名的专用章,同时还应提醒参保人员使用非处方药的注意事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后按说明书使用.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配处方一般不能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患有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高血压病伴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者;糖尿病伴感染、心、肾、眼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脑血管意外恢复期出院后一年内;冠心病;肺结核;慢性肝炎等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量可放宽至一个月.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 规定 一、总则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医保费用的管理以及药店与医保部门的协作,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定点零售药店。 二、药店资质要求 1. 药店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许可证书,并在登记机构注册备案。 2. 药店必须具备正规的药品库房和配送系统,并按照国家药 品管理法规购进合法药品。 3. 药店必须配备专业的药师和医保管理员,确保医保相关事 务的顺利进行。 三、医保管理规范 1. 缴费与结算 (1) 药店必须准确、及时地将参保人的医保费用缴至当地医保部门,提供经费支持参保人的医疗保障。 (2) 药店必须严格按照医保部门的要求,提供医保费用结算所

需的材料和资料。 2. 药品的供应和销售 (1) 药店必须使用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真实性。 (2) 药店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照医保基金支付限额和医保目录规定的支付范围进行销售,并及时向医保部门报告销售情况。(3) 药店禁止擅自提高药品售价,不得利用医保基金牟取暴利。 3. 医保信息管理 (1) 药店必须建立和完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医保信息的安全和有效。 (2) 药店必须及时将医保部门要求的信息报送给医保部门,如药品采购情况、药品销售情况、参保人的用药情况等。 (3) 药店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参保人的个人隐私信息,不得泄露和滥用。 4. 医保理赔与风险管理 (1) 药店必须严格按照医保部门的要求进行医保理赔操作,确保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能够及时得到报销。 (2) 药店必须对医保基金的使用进行风险管理,防止医保基金的滥用和浪费。 5. 监督和考核

医药市场名词解释

药物一致性评价:药物一致性评价;是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的一项药品质量要求;即国家要求仿制药品要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具体来讲;要求杂质谱一致、稳定性一致、体内外溶出规律一致.. 三保合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实现统一.. 两票制:“两票制”是指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以“两票”替代目前常见的七票、八票;减少流通环节的层层盘剥;并且每个品种的一级经销商不得超过2个.. 第三方物流:也称作委外物流或是合约物流;指一个具实质性资产的企业公司对其他公司提供物流相关之服务;如运输、仓储、存货管理、订单管理、资讯整合及附加价值等服务;或与相关物流服务的业者合作;提供更完整服务的专业物流公司.. 分级诊疗: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三医联动:三医联动就是医保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联动; 通俗的说即是: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即“三医联动”.. 冷链管理:指在产品加工、贮藏、运输、分销和零售、直到消费者手中;其各个环节始终处于产品所必需的低温环境下;以保证质量安全.. 飞行检查:简称飞检;是跟踪检查的一种形式;指事先不通知被检查部门实施的现场检查.. GPO模式:医疗用品集中采购;是指医院等医疗机构通过采购组织;集中采购药品、耗材以

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

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

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零售药店人员要求、设施设备条件、经营服务环境和服务标准,制订了零售药店分级管理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零售药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0年第20号

3 术语和定义 3.1 零售药店 retail pharmacy 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开办和经营许可,以向消费者直接销售药品及健康相关产品为主要 业务,并为消费者直接提供药学和健康领域专业服务的零售营业场所。按形态可分为零售单体药店门店和零售连锁药店门店。 3.2 药学服务 pharmaceutical care 零售药店为消费者提供的专业化指导性服务,主要包括: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药物,提供与药物使用相关的信息,保障药物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合理,最终提升药物使用者的生活品质。 3.3 药历 medicine record 执业药师记载的消费者用药状况的文书,即消费者的用药档案。其内容包括消费者的一般资

料及家族史、嗜好、过敏史、历次用药时间、药品名称、剂量、疗程、不良反应等,并重点详细地记载消费者的用药经过、药效表现、不良反应等信息。 3.4 执业药师 licensed pharmacist 取得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过注册登记、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5 药学技术人员 pharmacy technician 在零售药店内从事与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有关工作并依法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人员,包括技术职称系列的(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主任(中)药师;执业资格的执业(中)药师等。 4 总则

药事管理学期末复习题与参考答案

《药事管理学》期末复习题与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本题共20分> 1.药学:是指研究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所用药物的科学,包括中药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生药学、药理学、临床药学、预防药学、药事管理学等学科。 2.现代药:一般是指19世纪以来由于近、现代医学的进步推动了现代药学的发展而出现的化学原料药与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等物质。这些物质是用化学合成、化学修饰、提取、分离、生物工程等现代技术方法制取的,物质结构基本清楚,有质量控制的标准和方法,通过现代医学理论和方法筛选确定其疗效,用现代医学观点表述其特性,能被现代医学临床使用,这类药称为现代药。 3.国家基本药物:系指从目前国家临床应用的各类药品中,经过科学评价遴选出的在同类产品中具有代表性的药品品种。它们是医疗、预防、康复、计划生育不可缺少的,疗效确切,安全有效,适合国情的首选药物,能满足在我国目前经济水平上基本用药的需求。 4.知识产权:是人类基于对脑力劳动所创造产生的智力<技术>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的总称。它包括专利权、发明<发现>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原产地地理标记等一系列技术成果权。这种权利属于无形资产。 5.中药饮片: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根据辨证施治和调剂、制剂的需要,对中药材进行特殊加工炮制后的制成品。 6.处方与处方调配:处方是医师为患者防治疾病需要用药而开具的书面文件;是药剂调配、分发的书面依据。处方调配:是指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根据医生处方调剂、配合药品的活动过程。 7.药事组织<广义>:组织是实现目标的工具,为了实现目标,就必须设计和维持一种结构。药事管理学中的药事组织是以实现药学社会任务为共同目标而建立起来的人们的集合体。它是药学人员相互影响的社会心理系统,是运用药学知识和药学技术的系统,是人们以特定形式的结构关系而共同工作的系统。 8.药品经营企业<法定含义>:药品经营企业是指经营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 药品经营企业又分为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9.药学事业:药学事业是指人们以药学为对象,按一定的组合,具有一定的目标、规模和系统,组织起来开展对社会发展具有影响的经常性活动的药物研究机构、药学教育单位、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房、药品检验机构、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药学社团等单位所构成的完整的大系统。各个单位、部门作为大系统中的子系统,既相对独立,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又密切联系,互为条件,互为制约。要求各部门团结协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整体推动药学事业为人类健康服务,为社会进步和经济繁荣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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