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董事会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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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冯健亲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学士)评定办法

南京艺术学院冯健亲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学士)评定办法

南艺院发〔2017〕174号南京艺术学院冯健亲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学士)评定办法(修订)为提高在校学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综合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鼓励教师和学生在学士学位论文中有所建树和创新,由冯健亲先生捐资设立的“冯健亲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学士)”用于奖励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学校配套奖励部分指导老师。

具体办法如下:第一条评选对象与条件(一)当年度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论文;(二)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三)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四)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五)论文的作者在校期间,应诚实守信,品学兼优;若受过处分,但处分已被解除的也可参评。

第二条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一等奖10名,奖金800元/人;指导教师400元/人二等奖20名,奖金600元/人;指导教师300元/人三等奖30名,奖金300元/人第三条评审办法(一)各教学单位按照当年度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推荐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并注明排名次序报送教务处;(二)教务处根据奖学金评选对象与条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学位论文及其作者进行初审;(三)教务处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学位论文提交美术学、设计学、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含管理类)五个学科专家组进行评审,形成各学科组学位论文排名;(四)教务处根据奖学金奖项设置及各学科组学位论文排名,整理出拟获奖名单,并予以为期一周的公示;(五)公示无异议,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对拟获奖名单进行终审,并公布奖励结果。

第四条“冯健亲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学士)”按学年度评定,每年在6月份完成,并在毕业典礼上颁发证书和奖金。

第五条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而骗取获奖者,一经发现,立即撤消其获奖资格,追回证书和奖金。

第六条本办法由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南京艺术学院冯健亲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学士)评定办法》同时废止。

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录取分数线预估

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录取分数线预估

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录取分数线预估南京艺术学院简介南京艺术学院(Nanjing University of the Arts),简称“南艺”,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艺术院校,也是中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学府,南艺催生了中国最早的艺术学制,开创了中国最早的美术、音乐、舞蹈、理论、戏剧等大学学科,是近代以来中国艺术学高等教育的奠基者。

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奠基人刘海粟先生约同画友创办了上海图画美术院;1922年,颜文樑先生在苏州创办了苏州美术专科学校;1952年,在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与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音乐两科于江苏无锡社桥合并成为华东艺术专科学校。

1958年华东艺专迁校南京丁家桥;同年6月更名为南京艺术专科学校;1959年更名为南京艺术学院,1967年迁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

1978年,获准为全国首批招收硕士研究生的高等院校,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南京艺术学院基本情况学校现有美术学院、设计学院、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文化产业学院等七个学院,涵盖了绘画、雕塑、书法、平面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舞蹈、戏剧、影视等多个领域。

学校教育理念注重学术研究和实践教学的融合,推崇创新、实用、拓展性和综合素养,注重学生人文关怀和个性发展,为学生打造多元化的艺术教育环境和优质的师资队伍。

学校在全国艺术和文化领域拥有广泛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是重点文化院校、艺术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积极推动文化与艺术的创新和发展,成为民族文化和中国艺术的重要代表之一。

学校重视国际化教育和交流合作,与全球多所知名艺术学院和机构建立紧密的友好合作关系,开通国际留学项目,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国际化学习和发展平台。

学校注重社会服务和文化事业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文化传播活动,在促进文化交流、提高文化素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和积极贡献。

艺术机构章程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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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艺术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艺术机构名称:[机构全称]。

第三条本艺术机构性质:系经[主管部门名称]批准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四条本艺术机构宗旨:致力于培养具有艺术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社会提供优质的艺术教育服务。

第五条本艺术机构住所:[详细地址]。

第二章办学理念第六条本艺术机构秉承“以人为本、注重个性、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

第七条本艺术机构坚持“严谨治学、追求卓越、服务社会”的办学目标。

第八条本艺术机构倡导“勤奋、求实、创新、进取”的校风。

第三章办学范围与内容第九条本艺术机构主要开展以下艺术培训项目:1. 音乐类:声乐、器乐、音乐理论等;2. 美术类:素描、色彩、雕塑、国画、书法等;3. 舞蹈类:民族舞、现代舞、芭蕾舞、街舞等;4. 其他艺术类:戏剧、影视、摄影等。

第十条本艺术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学员需求,适时调整培训项目,确保教学内容的前沿性和实用性。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本艺术机构设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确定办学方向、审批重大事项等。

第十二条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构成]组成,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

第十三条本艺术机构设校长一名,负责全面管理学校的日常教学工作。

第十四条本艺术机构设教务处、财务处、行政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的具体工作。

第五章教学与师资第十五条本艺术机构聘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艺术素养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

第十六条本艺术机构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本艺术机构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效果。

第十八条本艺术机构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升教学质量。

第六章学生管理第十九条本艺术机构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根据所学专业和课程安排,修满规定学分后,可获得相应证书。

南京艺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一、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教学单位专业序号招生专业学制招生名额专业考试类型录取办法(摘要)影视学院26表演4年30(其中男15)校考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艺术类对外省校考专业省控线,按专业分录取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录取27播音与主持艺术4年30(其中男15)校考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录取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录取28戏剧影视文学4年24(其中男12)校考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29导演4年12(其中男7)校考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3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4年24(其中男12)校考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传媒37广播电视编导4年80(其中男40)校考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学院38摄影4年30(其中男15)校考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39录音艺术4年20(其中男10)校考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录取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录取4动画4年70同绘画专业同绘画专业41数字媒体艺术4年70同绘画专业42广告学4年20同绘画专业人文学院43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4年50 校考同美术学(美术理论)专业44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4年50 校考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45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4年50 校考文化产业学46公共事业管理(文化创意产业)4年100 校考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47艺术设计4年面向江苏190省统考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48表演4年面向江苏15省统考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专业分录取49播音与主持艺术4年面向江苏20省统考5舞蹈编导4年面向江苏30省统考51艺术教育(音乐教育)4年面向江苏45省统考※注:1、以上各专业2012年具体录取办法以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为准;2、除设计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展示)专业只面向外省招生、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招生外,其他学院所列本科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3、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名额最终以上级批文为准;4、艺术设计专业在安徽省的招生计划不超过10名。

最新民办非企业董事会章程

最新民办非企业董事会章程

裕隆培训学校董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学校名称:青岛市城阳区裕隆培训学校。

第二条本学校性质:社会力量办学,专业从事教育业、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三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办学层次:中等及以下层次非学历。

办学形式:业余。

第五条本学校自觉接受审批机关城阳区教育体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城阳区民政局、城阳区物价局等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业务范围:韩国语、日本语、会计、计算机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七条青岛市城阳区裕隆培训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

董事会是本学校的权力机构,每届五年。

董事长通过举办者选举产生,董事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五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二)决定本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四)决定本学校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五)聘任或者解聘学校校长,根据校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副校长,并决定其报酬;(六)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和工资标准;(七)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方案;(八)决定本学校的弥补亏损方案;(九)决定本学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董事会由3人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两名,其中一人有五年以上教育管理经验。

董事长为本校的法定代表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做最后决定。

第九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召开董事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

南艺 是什么学校?

南艺 是什么学校?

南艺是什么学校?南京艺术学院坐落于秦淮河畔、石头城下的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教育学府,以省内为主并面向全国招生,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的高等艺术学府,其前身华东艺术专科学校,由上海美术专科学校(1912年创立)、苏州美术专科学校(1922年创立)两所中国最早的私立美术学校在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与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音乐两科于1952年合并而成,址于无锡社桥。

其是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约同画友创办的上海美术图画院,1930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由蔡元培先生任上海美专董事会主席,并为校歌作词、题写校训、学训。

1922年,颜文梁先生在苏州创办了苏州美术专科学校。

合并工作于12月8日完成,从此,这一天成为南京艺术学院的校庆日。

1958年华东艺专迁校南京,址于丁家桥。

同年6月更名为南京艺专。

1959年定名为南京艺术学院,学制改为四年,从而最终完成了我院的建制。

1967年迁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

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南京艺术学院经风雨而茁壮,历沧桑而弥坚,已发展成为在国内外卓有影响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南京艺术学院位于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地处南京市区西北部草场门北侧,毗邻江苏省电视发射塔。

校园占地72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

拥有景色秀丽的古林公园,建有目前国内一流、艺术院校中独一无二的专业音乐厅,建筑面积达5000多平方米,造型别致,富丽堂皇,拥有808个座位,为我院师生和广大市民提供了良好的艺术实践的舞台和欣赏高雅音乐的场所。

新落成的4000多平方米教学实验楼,配置有美术、设计方面较完整而有特色的设备。

建有全国技术领先、规模较大的电脑写生室,能容纳200多人的计算机中心,有先进的现代化教学设施、完备的教学手段。

并有与国际著名公司合作的计算机图形设计授权培训中心。

学校三维地图、校园实景展示:/南京艺术学院下设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影视学院、流行音乐学院、传媒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尚美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留学生院、成人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等教学单位。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董事会二届七次会议决议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董事会文件院董字[2012]5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董事会二届七次会议决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5月14日至15日在学院德馨楼507会议室召开,会期两天。

学校董事会成员黄飞建、楼佩煌、姜弘道、苗中正、刁玉章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黄飞建董事长主持,由董事会秘书陈鹏飞记录。

学院党委书记张新明、副院长王岩、孙雷、唐元林、吴坚、财务处处长吉桂华、人力资源处处长陈万寅、学院办公室主任袁竞列席本次会议。

经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一、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苗中正等同志的任免决定:1、同意免去程业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董事职务。

2、同意任命苗中正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董事。

3、同意聘任陈鹏飞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秘书处工作。

4、同意免去全泽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终身学院运营总监职务。

5、同意免去吴姝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终身学院运营副总监职务。

二、会议讨论通过了学院2011年工作总结报告并原则同意学院2012年工作计划要点。

1、要求学院强化并明晰年度工作任务的分解,尽快制定年度一般性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时间表,严控过程,稳步推进,加强过程监控和节点考核,确保全面完成2012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

2、要求学院进一步提高对学院特色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尽快成立学院特色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民航特色建设的内容,丰富特色建设体系的内涵,并制定年内需落实完成的工作目标。

3、由董事会牵头,联动院党政领导班子,继续提高开发、整合资源的力度和效率,尽快制定出关于资源引进和利用的机制和激励办法。

4、全院上下须高度重视学院财务管理工作,责成财务处联同学院办公室牵头召开全院财务工作学习会议,强调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加快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

5、成立金城学院校友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着手建立金城学院校友会。

南京艺术学院校训

南京艺术学院校训
南京艺术学院是中国知名的艺术学院,它坐落在美丽的江苏省南京市,学校创立于1958年,专注于培养具有智慧、素养和独到见解,能创造出舞台艺术设计、现代雕塑和摄影等学科的教育人才。

南京艺术学院校训是一句“让真理驱赶黑暗,光明守护福音的的火种”,以此校训,学校深切理解艺术家必须以全新的视野和态度来消灭贪婪、暴力和不公正,不断推进艺术的发展,向社会传达美的理念。

同时,南京艺术学院坚持“纪律和自由”、“学习与研究”、“共享与分享”的核心理念,以提升学员技能和视野。

学校认为,只有当艺术以和平、仁爱、礼貌为基础,使用历史、文化和艺术概念的交流,激发精神力量和创造活力时,它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在南京艺术学院,学生们有机会参加国际交流计划,与不同国家的学生一起分享艺术经验和知识,从而提升自己的艺术能力。

学校确保实现每位学生多姿多彩的学习经历,并让每个学生都能自由发展自己的潜力。

南京艺术学院开设了层次完备的课程,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例如培养浅嘉会式日语务能师、现代装饰美术等。

南京艺术学院同样注重国际交流,学校聘请世界顶级的大师当兼职教授,为学校带来新的教学理念和方法,同时开设游学项目,专家讲座,学院还在课外及夏季等特殊时期举办艺术院系统相关活动,拓展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的国际意识和向往。

南京艺术学院专注于发展舞台艺术设计、现代雕塑和摄影等学科的人才,以“让真理驱赶黑暗,光明守护福音的的火种”为校训,凭借完善的教育体系、优秀的师资队伍和良好的师生关系,学校为学子们提供了宽松的空间,让学生能够在创造性的自主中更好地挖掘自身潜力,树立一定深刻的学习观念,以及卓越的素质,为社会打造具有文明素养、创新思维、开拓创新能力的艺术家。

南京艺术学院机关部门科室设置及职数调整方案

团委
/
设干事、秘书
1—2
人事处
人事师资科
人事师资科
3—4
劳资科
劳资与保险科
人才流动中心
人才流动中心
教务处
学籍科
学籍管理科
3—4
教务科(选课中心)
教务管理科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教学评估科
教学研究科
教学研究科
艺术创作与实践处
/
创作管理科
2
展演科
科研处
科研管理科
科研管理办公室
2—3
学科建设办公室
学科建设办公室
保卫部(处)
治安科
治安科
2
政保科
政保科
保卫科

部门
原有科室
设置科室
科职干部职数
基建处
/
综合科
2
工程科
后勤管理处
办公室
后勤管理科
2—3
校产物资科
房地产管理科
卫生所
卫生所
离退休工作处
/
设干事、秘书
1
信息化建设管理
中心
网络中心
网络管理中心
2
计算机中心
维修中心
学报编辑部
办公室
设秘书
2
发行科
图书馆
特藏室(馆长助理)
南京艺术学院机关部门科室设置及职数调整方案
部门
原有科室
设置科室
科职干部职数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
秘书科
3—4
小车班
行政科
/
机要室
综合档案室
档案室
党委组织部
党委统战部
/
设干事、秘书
1—2
党委宣传部

百年南艺——中国艺术教育百年的缩影

百年南艺——中国艺术教育百年的缩影2012年12月8日,南京艺术学院迎来百年华诞。

回顾中国现代百年的艺术教育史,南京艺术学院是一个绕不过去的独特存在。

它的前身是1912年刘海粟创办的上海图画美术院,1930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

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与1922年颜文樑创办的苏州美术专科学校以及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音乐两科合并为华东艺术专科学校。

1959年定名为南京艺术学院。

拓荒奠基开先河回溯历史,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前后,正是我国教育走向现代化并取得重大进步的关键时期。

这所百年老校,它历经百年的风雨征程,几易其名,曲折前进,是我国现当代艺术教育跨越一个世纪发展的历史见证。

它始终引领现代艺术教育改革与创新风气之先,诸如旅行写生、引入人体模特、男女同校、绘画工作室的教育制度、创办学术期刊、中画西教、中西结合等教学体系和教学方法,逐渐发展成为我国现代美术教育的普遍模式并延续至今。

轰动一时的“模特儿”事件,无疑促进了画家在对人物塑造技法上的进步,也打开了艺术创作的思路,更是推动了大众思想观念的深刻转变。

1912年11月,年仅17岁的刘海粟,怀揣着改造艺术的梦想,以“研究西方艺术的蕴奥”为开端,以“发展东方固有的艺术”为宗旨,和画友在上海创办了图画美术院,从此拉开了我国新美术运动的序幕,并开创了我国新式艺术教育的先河。

十年后的1922年9月,颜文樑邀集同道画友在毗邻上海的苏州创建了苏州美术专科学校。

这两所私立美术学校的创建,在民国初年已与清末只将美术教育作为技艺教育附属品的做法有了根本的区别,其办学主旨突出艺术素养的培育,鲜明提出了以“涵养美感”、“养成工作之趣味、勤劳之习惯”,成为培养具有全面人格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

这两所美术学校的创办,无论是在教学体制上,还是在教学内容上都已具备了现代学校教育的基本要求。

上海图画美术院创办伊始,年轻的创办者就立下了三项宣言:“第一,我们要发展东方固有的艺术,研究西方艺术的蕴奥;第二,我们要在惨酷无情、干燥枯寂的社会里,尽宣传艺术的责任,因为我们相信艺术能够匡济现时中国民众的烦苦,能够惊觉一般人的睡梦;第三,我们原没有什么学问,我们却自信有这样研究和宣传的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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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董事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南京艺术学院为贯彻党和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深
化教育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并完
善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以及学校与社会相互协助、相互服务的办
学体制,特恢复设立南京艺术学院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

第二条董事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
理论伟大旗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董事会的桥梁纽带
作用,促进董事与学校的联系、沟通和共同发展,为将南京艺术学院建设成国内
一流的综合性艺术大学而奋斗。

第三条董事会的宗旨:通过董事会的组织形式,有效地利用董事资源和学
校有利条件,充分发挥董事与学校间相互联合的互补优势,推动社会各界参与学
校办学,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国
民经济和文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董事会是对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科研、产业和管理等重要事务进行
审议、咨询、指导的机构,是董事单位与学校建立和发展合作关系的桥梁,是促
进学校与社会各界广泛联系与合作、筹措学校教育发展基金、支持学校建设与发
展的一种组织形式。董事会为非行政性常设机构,其行为不影响南京艺术学院原
有的办学机制。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董事会对学校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办学规模、办学
层次、招生就业、科研开发以及“产学研”合作等重大改革措施进行审议、咨询、
指导和支持。

第六条咨询、指导学校与董事单位各方合作协议的签订,监督协议的执行
情况。
第七条代表学校对外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和接受捐赠,对以董事会名义筹
集基金的投向和使用进行决定和监督。

第八条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名誉董事长和秘书长、副秘书长。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董事(单位)的权利:
1.听取南京艺术学院校长关于学校工作的报告,对学校工作进行评议,提出
改进意见和建议;
2.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培养目标、体制改革和其它重大决策及董事单位之间
的合作事项进行监督、指导和咨询;
3.审议董事会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状况,有权对基金的使用提出质询和批评;
4.享有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南京艺术学院承担的义务:
1.优先向董事单位输送所需的专门人才;优先为董事单位的员工培训、进修、
继续教育等提供服务,并在收费上予以优惠;
2.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董事单位相关人员升学及自学成才创造条
件;
3.优先并优惠向董事单位转让艺术创作新成果,与董事单位共同组织艺术文
化交流活动;
4.在合适的场所为董事单位提供宣传,帮助董事单位在南京地区建立宣传窗
口;
5.尽可能地为董事单位在南京的工作、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一条董事(单位)承担的义务:
1.为南京艺术学院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经费、物资或其它方面的支持,积极
扶助改善办学条件;
2.促进学校教学和科研创作工作的开展,促进南京艺术学院与国内外企事
业及社会各界的紧密联系与合作;
3.优先向南京艺术学院提供学校可承担的开发合作项目及产学研工程项目;
4.优先并优惠向学校提供学生实习、教师社会实践的基地和科研实践场所,
并选派有经验的人员进行指导;
5.协助加强优秀学生培养,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国内外宣传南京艺术学院;
6.协助学校募集办学基金,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学校发展,并协助发展
新的董事会成员。

第四章组织

第十二条申请加入本会的董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海外基金会以
及民营实业家,均可获得董事会成员资格,拥有董事会一个席位。国内外知名人
士、著名专家学者也可受聘为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可聘请国内外知名人士、著名
专家学者担任顾问和名誉董事长。
2.自愿加入本会,拥护本会章程,填写“南京艺术学院董事会成员登记表”;
3.单位或个人应为南京艺术学院的发展捐助一定数额的经费;
4.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个人在所在地区或领域内具有良好的社会声
誉和广泛的社会影响。
5、南京艺术学院负责董事会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三条董事会坚持“平等、自愿、互利、务实”的原则,强调各董事单
位间的平等相待、互相尊重、互惠互利、取长补短、自愿协商、互不制约和影响,
注重实效、共同发展。

第十四条董事会由各董事单位推荐的负责人及个人董事组成。董事代表其
所在单位参与董事会的工作。董事会每届任期四年。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常务副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若干名。正副董事长由
董事会全体会议协商选举产生。董事增补由正副董事长协商决定。

第十五条董事会下设秘书处,是董事会常设办事机构,设秘书长1名,副
秘书长若干名,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南京艺术学院,正副
秘书长经学校推荐,由正副董事长审定。秘书处每年向学校及董事单位提交工作
报告。

第十六条董事会全体会议行使董事会最高权力,每年召开一次。出席董事
会全体会议的有效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否则通过的决议无效。会议
议题及时间、地点由秘书处与各董事协商,经正副董事长确定后安排。根据需要,
正副董事长可决定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必要时,可设常务董事,其地位、作用和选举办法由董事会全体
会议另行商定。

第十八条退会手续:
1.董事自愿退会。董事提出书面申请,经董事会(或正副董事长)讨论决定,
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宣布。董事退会不得提出财产要求。

第五章董事会基金

第十九条董事会鼓励董事在南京艺术学院设立董事会基金,支持学校的建
设与发展。

第二十条董事会基金主要用于:南京艺术学院重大活动;改善南京艺术学
院的办学条件;奖励德行高尚、为人师表的优秀教师和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奖
励在“校企结合、产学结合”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学校和董事单位工作人员;董
事会有关活动经费等。

第二十一条为了加强对基金的管理,由董事会秘书处制订《南京艺术学院
董事会基金管理实施细则》(附后),交由董事会全体大会讨论通过后,按照实
施细则规定管理和使用基金。

第二十二条南京艺术学院董事代表在每年一次的董事会全体会议上通报
基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董事会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解释权和修改
权属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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