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QC检验规范

IPQC检验规范
IPQC检验规范

深圳市宇恒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工作指导书

1. 目的: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生产过程受控,规范IPQC 的工作方式,特制定此文件。

2. 范围:

适用于质量部IPQC 日常巡检作业管理

3. 职责:

3.1 IPQC 巡检

3.1.1生产线开线检查

3.1.2生产线换线状态确认

3.1.3防静电检查

3.1.4生产现场稽核

3.1.5制程异常处理

3.1.6产品首件质量状态确认

3.1.7针对质量部或客户判退的不合格批返工执行的确认及跟踪

3.2质量工程师

负责对日常生产现场的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控和异常反馈的处理入跟进

编 号: YD8211 保密区分: 密件

文件名称: IPQC 检验规范 使用单位: 共2个使用单位 版本识别: 第1版,第0次

修订者:

制作单位: 质量部 制作日期 : 20070112 变更日期:

审 核 : 审核日期: 20070115

核 准 :

核准日期: 20070116

3.3 工程科及制造科对IPQC提出的异常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改善

4.作业内容:

4.1生产线开线检查(上班半小时内)

4.1.1检查生产线现场使用的文件应为受控文件(包括试生产)、生产的机型应有受控

BOM;

4.1.2检查生产线应按工艺文件要求进行工位安排;

4.1.3检查生产线使用的生产工具应按要求进行点检或维护、保养;

4.1.4核对生产线使用的物料应与BOM相符。

4.2生产线换线状态确认

4.2.1确认在新机型物料上线前旧机型物料已全部清离作业现场。除整机作业工位及维

工位外所有工位不可同时存在两种不同机型的物料或机头。维修工位不同机型的物料应标识清楚。

4.3防静电检查

4.3.1上班半小时内检查静电手环测试记录表需按要求填写完整;

4.3.2检查生产线各工位作业员需配戴静电手腕,接触主板、LCM、LCD、镜片的工位

作业员需戴防静电手套;

4.3.3检查生产现场的产品,部件应进行有效的静电防护;

4.4 生产现场稽核

4.4.1检查重点工位(维修、焊接、测试、写号、下载、功能检查、外观检查等工位)

作业员应与生产部提供的“重点工位人员名单”相符

4.4.2检查各工位使用的生产设备是否与工艺相符;

4.4.3检查各工位作业员在作业前应按工艺要求对输入产品的前工位作业质量及本工位的

物料质量进行检查;应完全按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完成本工位作业后应对输出产品确认合格后方可流入下一道工序;

4.4.4检查各工位发现的不良品是否有及时记录,一级维修工位是否对每一台维修过的不

良品进行记录;

4.4.5检查生产现场所有用周转箱或周转盘放置的未正在使用的物料、半成品、成品均

有清晰的状态标识;

4.4.6 检查生产作业现场的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7每2小对在制的半成品进行抽检,每次抽检不少于5个工位,每次不少于5PCS。

其中重点工位每天至少抽查两次以上;

4.4.8每2小时对生产现场5S及生产设备点检状况根据“产线5S及点检状态确认表”进行检查,每条线每项内容每天需覆盖2次以上。

4.5制程异常处理

4.5.1.IPQC对在制品抽查中发现人为可控的不良品1PC应立即通知相关工位及组长进行

控制。如前段生产的产品需隔离返工或抽检,应跟踪返工或抽检的数量及结果;如发现有不可控的功能不良或严重的外观不良2PCS(含)以上应开出“质量异常原因追查单”立即上报质量工程科确认处理。

4.5.2.制程中同一不良现象不良率超过1%时应上报质检组长;

4.5.3.制程中同一不良现象不良率超过5%时应立即停线等待分析结果;IPQC上报质检

组长及质量科长

4.6 产品首件质量状态确认

4.6.1.根据当天生产指令,生产线开线或换线转产时,IPQC对包装和组装的产品需依据各机型《成品检验指导书》对首5台成品进行首件检查,并填写“机产品首件质量状态确认表”常或发现可控的不良现象(如外观不良等),IPQC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可否继

续生产并通知生产线进行控制。如首5件检查发现有不可控的不良现象(如不稳定的功能不良或严重的外观不良达到2台须经质量部工程师确认,确认可继续生产须注明理由及处理办法。

1.关联质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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