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使用管理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钢材使用管理规定

针对客户对钢材淬透性要求不一,结合本公司实际状况,避免因原料淬透性因素出现质量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一、销售部所接订单,根据客户要求,给生产部安排生产任务时,注明客户名称,淬透性要求、产品型号、材质、数量、交货状态,交货日期等。

二、采购部根据销售部所接订单,和生产部协商订购钢材,钢材进厂时必须携带原始质保书,无质保书者禁止入库,特殊情况必须有刘永田总经理或许磊经理签字后方可卸货及办理入库手续,如不经批准,私自卸货者对责任人(即收料员)处80-200元罚款。

三、生产部安排下料生产计划时,严格按照客户要求安排下料,特别注意淬透性能。

四、下料车间主任根据生产计划来分配各班组及各设备的生产任务,并根据生产计划作业单上相应客户所要求钢材淬透性标准,找出符合要求的质保书,将材质、规格、炉号、客户名称、下料重量、数量等填入计划作业单中,下发生产班组或操作工。因生产计划作业单内容不详,不符合客户要求者发现一次处80-200元罚款,后果严重者按损失赔付。

五、下料操作工严格按照下料作业单找出所相应的炉号的材料进行生产,当完成一工装后,立即在工装上挂好工艺卡,内容必须填写清楚齐全,不得弄虚作假。如不按规定私自下料,处责任人80-200元罚款,造成重大损失者,责任人据情赔付。

六、锻造车间领料时严格按照工艺卡内容进行投产,对无卡或内容不清楚的锻件不得投入使用,对于产品型号相同但炉号不一的锻件,在加热时应采取隔断加热或其他措施进行隔离,并做好标示,所产锻件按炉号不同单一存放,不得多种炉号混装,如有混装,对当事人(班组)处400-600元罚款。

七、正火车间领料时,首先查看有无工艺卡,工艺卡内容是否齐全,卡物是否相符,对无卡或内容不全的锻件不得领用,对于不同炉号的锻件投炉时在投炉工装中放入相应的铸造耐高温标示牌,出炉后的锻件按照标示牌及已有的工艺卡依不同炉号分类装筐,最后在正火筐上放入内容齐全的工艺卡。若不按规定操作,发现一次处当事人80-200元罚款,后果严重者赔付所有损失。

八、精整车间按以上程序类推,发货时严格按照客户要求及工艺卡片发货,对于每筐发货后所剩余的锻件发货员应及时标注明确,单独存放,避免同型号混材质混炉号等现象发生。若存有混料等现象,处责任人80-200元罚款,造成重大损失者,责任人据情赔付。

九、下道工序接收上道工序时,如发现卡物不符时不得领用,并及时将实际情况汇报相应的分管领导,有相关领导据情做以处理。

此规定自2010年11月15日起执行

莱芜市温岭锻造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3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