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招募说明书(非证券类)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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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管理人:【】

托管人:【】

前言

【】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本说明书阐述了【】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基金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基金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说明书。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基金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本说明书由【管理人】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未经管理人同意,本说明书不得转载或向第三方传阅。

第一条释义

本合同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投资基金、本基金:【】

1.2 合格投资者:达到规定的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或首次申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自然人、机构。具体标准由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及中国证监会作出规定。

1.3 基金投资人、投资人:拟投资于本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1.4 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指北京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 基金托管人、托管人:指【】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基金运营外包机构、运营外包机构:【】

1.7 监督机构:【】

1.8本合同、基金管理合同、管理合同:指《XXXX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9 基金文件:指本管理合同和认购\申购风险揭示书及其它相关文件。

1.10基金本金、基金资金:指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单位时交付的委托资金。

1.11 基金份额等级:本基金不设分级。

1.12基金财产:因投资人根据基金文件的规定认购基金份额而取得的财产是基金财产。管理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它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基金财产。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1.13基金单位:基金项下所有基金份额划分为等额的份额,每一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权益。

1.14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财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总份数(T日为估值日)。

1.15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称为“投资人”,指签署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认购义务、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1.16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第二条基金的基本情况

2.1 基金的名称

2.2 运作方式

2.3 投资目标

2.4 存续期限

2.5 基金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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