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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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

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

云阳县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技术规范 [2009-05-19] ·作者:·来源:为落实好《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牛羊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提高规模牛场的综合生产水平、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我县牛场的生产现状与建设经验,特制定本规范。

一、审查备案1、饲养肉牛50头以上的养殖户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以下简称牛场)需向当地畜牧兽医站申请备案,经畜牧兽医站和乡镇政府加注意见后报县畜牧兽医局。

2、申请经县畜牧兽医局初审合格后,由包片技术人员到建场所在地审查场址选择是否合理。

在合理的情况下对肉牛养殖场进行规范设计。

3、在备案牛场现场条件审查时,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包片技术人员要重点审查周边土地消纳粪便能力、附近已有养殖场数量及规模、牛场对粪便处理利用方式等,合理布局和控制养殖场数量和出栏量。

4、养殖户新建牛场之前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查备案。

二、场址选择1、牛场选址应选择在各级政府规划的禁养区以外。

禁止在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古建筑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城镇建成区及规划区、工业等公害污染严重环境区建场。

新建牛场应在高速公路一公里以外选址建场。

2、牛场场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城镇发展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应体现节约用地原则,尽量选用不宜耕作土地,并为扩大生产预留空间。

3、牛场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应满足防疫要求。

要远离交通干道。

牛场与居民点、工厂、学校、商业区、其他养殖场、屠宰场、兽医院、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水源保护区保持一定距离。

牛场场址选择应距一级以上等级公路500米以上,距二级公路200米以上,距二级以下等级公路50米以上,距集中50人以上的居民点和工厂20 0米以上,距其他年出栏肉牛500头以下300头以上养殖场1000米以上,距年出栏肉牛500头以上养殖场2000米以上,距屠宰场、兽医院、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水源保护区等区域3000米以上。

农业部今年拟建1500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

农业部今年拟建1500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
5月 2 ,天津市农 民教育 培训 条例》 以下简称 《 61 《 3 ( 条 例》 )在天津市第 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 次会
议 上 获表 决 通 过 , 于 2 1 将 0 0年 8 11起施 行 。 是我 国第 一 月 3 这
全国畜禽养殖规模化 、 标准化 、 产业化协调发展 。当前 , 开展畜 禽 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 必须坚持规模 化与标 准化 相结合 , 以
上健康持续发展道路具有重要 的促进作用 。
( 宝忠 ) 梁
7 黜 拗 4
制订的地方性法规 。该《 条例》 的颁布实施 , 不仅对全 面提高该
地区农 民综合素质 , 培养有 文化 、 懂技术 、 会经营的新型农 民, 推动天津市现代农业发展 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实现城乡统 筹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 的意义 , 还意味着我 国农民教育培训 立法工作取得 了突破性进展 , 对其他省市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立 法具有一定的现实借鉴意义 , 对推动我 国农 民教育培训工作走
并 进行 管 理 和 处理 。
近年来 , 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现代 畜牧业 , 党 把标准 化规模养殖作为重要战略举措加 以推进 。中央政策扶持力度 进一步加大 , 先后投入 12亿元支持生猪 、 1 奶牛标准化规模 养 殖场( 区) 小 建设 。各级畜牧兽医部 门认真贯彻 中央决策部署 , 加强技术指 导 , 加大宣传 培训 , 强化政策扶 持 , 畜禽规模养殖
世界银行环境经济学家表示 ,希望每一家养殖场和养殖 小区都能够起到示范作 用 , 通过扩展项 目, 将引进的管理方法
比重不断提 高。全 国生猪规模养殖 比重达 6 %, 2 0 1 比 00年增 长 3. 1 %。但从整体来看 , 6 我国畜禽养殖 的标准化水平普遍偏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取消畜禽养殖标准化不合格示范场资格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取消畜禽养殖标准化不合格示范场资格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取消畜禽养殖标准化不合格示范场资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1.11•【文号】农办牧〔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取消畜禽养殖标准化不合格示范场资格的通知农办牧〔2018〕5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农牧、农业)局(厅、委、办),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牧〔2017〕4号)要求,各省(区、市)按照示范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复检工作,并按照程序报送了复检结果。

根据各地复检情况,共有170个示范场不符合《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复检不合格,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地按照要求对复检合格示范场换发标牌,同时继续强化对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监管与指导,切实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加快推进畜牧业现代化。

附件: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不合格示范场名单农业部办公厅2018年1月11日附件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不合格示范场名单一、北京1 生猪北京顺新龙养殖有限责任公司2 生猪北京安定猪选育有限公司3 奶牛北京安定棚沨养殖场4 奶牛北京海华云都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场二、天津1 生猪天津市聚海神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三、河北1 生猪曲周县东昌牧业有限公司良种猪繁育场2 奶牛滦县宝全牧场3 蛋鸡灵寿县梅秀养鸡专业合作社4 蛋鸡藁城市建国养鸡场5 肉鸡丰南区丰庆肉鸡养殖场6 肉鸡国昌肉鸡养殖基地7 肉羊平泉县毛兰沟乡金树肉羊养殖场8 肉羊涞水龙安综合养殖场9 肉羊宣化县天顺祥养羊专业合作社四、山西1 蛋鸡阳泉市金凤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五、内蒙古1 生猪元宝山区永富牧业有限公司2 生猪内蒙古蒙良豚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3 奶牛特尼河农场和谐奶牛养殖小区4 肉鸡突泉县和(福)润自动化肉鸡养殖场5 肉牛阿鲁科尔沁旗天山羊业有限责任公司八家肉牛场6 肉牛锡林浩特市青牧原农牧业专业合作社7 肉羊新巴尔虎右旗金旭日牧民养殖专业合作社8 肉羊陈巴尔虎旗呼伦贝尔羊扩繁场9 肉羊鄂温克旗满达牧民专业合作社六、辽宁1 生猪本溪满族自治县永得利养猪农民专业合作社2 蛋鸡东港市明华牧业有限公司3 肉鸡凤城市白旗镇雕窝养鸡场4 肉鸡北镇市大成规模化养殖基地二场5 肉牛阜新富民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6 肉牛昌图县兴龙养牛专业合作社兴龙养牛场7 肉牛建昌县茂源养牛专业合作社8 肉羊凤城市耘河牧业有限公司七、大连1 生猪大连棒棰岛万顺畜牧发展有限公司2 蛋鸡庄河市金泉种禽繁育有限公司3 肉鸡大连祥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八、吉林1 生猪吉林华正农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养殖分公司九台猪场2 奶牛吉林新源牧业有限公司奶牛养殖二场3 蛋鸡白山市江源区九岔养鸡场4 蛋鸡梅河口市福龙养殖场5 肉鸡农安县顺发养殖场6 肉鸡前郭县益顺养殖有限公司7 肉鸡信达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肉鸡养殖小区8 肉牛桦甸市山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九、黑龙江1 生猪兰西县种猪场2 生猪肇东市胜源种猪场3 生猪黑龙江天佑牧业科技有限公司4 奶牛富裕县鸿顺奶牛养殖基地5 蛋鸡哈尔滨市益农禽业有限公司平乐村养殖场6 蛋鸡大庆兴和农牧发展有限公司7 肉鸡哈尔滨市大昌禽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 肉牛穆棱市道宗韩牛养殖有限公司9 肉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振伟养羊专业合作社10 肉羊明水县富韩肉羊养殖场十、上海1 生猪上海欣光养殖场2 生猪上海东方种畜场有限公司十一、江苏1 生猪金坛市金康牧业有限公司2 生猪金湖县绿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3 生猪高邮市隆盛畜禽养殖有限公司4 生猪南通市通州区祥牛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5 生猪江苏新坤兴生态农业有限公司6 生猪江苏国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7 奶牛常州市苏农奶牛专业合作社联社8 奶牛常熟市沙家浜镇惠龙奶牛场9 蛋鸡宜兴市芳溪养鸡场10 蛋鸡盐都区潘黄镇根红养殖场11 蛋鸡宝应夏集庭余有机农业产销专业合作社12 蛋鸡江苏高志农业股份有限公司13 肉鸡江苏京海禽业集团有限公司立周鸡场14 肉鸡宿迁市合富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曹甸肉鸡场)15 肉羊徐州申宁羊业有限公司十二、浙江1 生猪嘉兴市大运河生态牧业有限责任公司2 生猪浙江金达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 生猪乐清市利民畜牧养殖场4 生猪浙江六洞山集团兰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5 奶牛杭州双峰牧业有限公司6 蛋鸡建德市航头镇开祥蛋鸡生态养殖场7 蛋鸡宁波威达龙禽业有限公司8 肉鸡嘉兴星健禽业养殖有限公司9 肉羊浦江县龙头生态湖羊场十三、福建1 生猪清流县兴业农业有限公司2 生猪福建东兴种猪有限公司3 生猪晋江华昌农牧有限公司4 蛋鸡福建泉州市玉丰畜牧有限公司彭殊养殖场十四、江西1 生猪江西省明亮牧业有限公司2 生猪樟树市昌付牧工商有限公司第二种猪场3 蛋鸡南昌玉林兴农牧科技有限公司4 肉鸡江西鸣亚实业洵口肉鸡场5 肉牛进贤县犇牛实业有限公司十五、山东1 蛋鸡岚山区佳益养鸡场2 肉羊邹平县长山鲁中家庭农场3 肉羊茌平县永顺畜牧有限公司十六、青岛1 生猪青岛泽雨牧业有限公司十七、河南1 生猪洛阳恒野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 奶牛河南恒天然农牧业有限公司3 蛋鸡封丘县田园养殖场4 肉牛周口华发农牧有限公司5 肉牛确山县恒旺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6 肉牛焦作市金茂源养殖有限公司7 肉羊安阳金戊牧业有限公司十八、湖北1 生猪武汉市天源种猪场2 生猪荆州市绿康种猪场3 生猪宜昌市天兴畜牧有限责任公司稻花香猪场4 生猪仙桃市宏盛牧业有限公司5 蛋鸡荆州市裕茂田园牧业有限公司6 蛋鸡京山县苏少华蛋鸡养殖场7 肉鸡孝昌县大发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基地8 肉牛沙洋县科牧养殖有限公司9 肉牛潜江市海天牧业有限公司十九、湖南1 生猪湖南临武正邦养殖有限公司花坛猪场2 生猪邵阳县合山养猪场3 生猪醴陵市农之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猪场4 生猪湖南九峰实业有限公司猪场5 蛋鸡桃源县王排洲蛋鸡养殖场6 肉牛祁东旭成养殖专业合作社养牛场7 肉羊湖南省耀阳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养羊场二十、广东1 生猪恩平市翔鸿农牧发展有限公司2 生猪英德市德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3 生猪新兴县稔村镇赵冠平养猪场4 肉鸡广州市畜牧科学研究所原种鸡场5 肉鸡肇庆市灵莲畜牧有限公司二十一、广西1 生猪桂林荣发畜牧有限公司猪场2 生猪广西正康种猪有限公司3 生猪广西武鸣腾翔畜牧有限责任公司4 生猪广西宜州市鑫海养殖有限责任公司5 肉鸡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肉鸡养殖场6 肉鸡广西北流市茶山养殖有限公司7 肉羊广西河池都安裕祥山羊繁育有限公司二十二、海南1 肉鸡海南榕籽文昌鸡食品开发有限公司2 肉牛海南海荷牛业发展有限公司3 肉牛海南三牧牧业有限公司4 肉羊海南禾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5 肉羊海口海羊牧业有限公司二十三、重庆1 生猪重庆翰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 生猪重庆永安畜牧开发有限公司3 蛋鸡重庆广东温氏家禽有限公司大兴鸡场二十四、四川1 生猪四川犍为荣欣生猪繁育基地2 生猪四川仁寿玉泉养殖有限公司猪场3 生猪遂宁市安居区金龟村曾白林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顺木养殖场4 生猪南充市天兆河西养猪场5 奶牛达州市宣汉县天成牧业有限公司奶牛场6 蛋鸡盐亭县嫘祖禽业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蛋鸡场7 蛋鸡南充市顺芦蛋鸡农民养鸡专业合作社蛋鸡场8 肉鸡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鑫燃肉鸡专业合作社周家院肉鸡养殖场9 肉牛营山县玉家牛业专业合作社通鸿牛业有限公司玉帝肉牛场二十五、贵州1 生猪万山特区龙辉养殖有限公司种猪场2 肉羊贵州省平塘县丰盛种羊基地二十六、云南1 生猪鲁甸县城兴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2 奶牛云南楚雄汇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奶牛养殖场3 肉牛泸西县科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养牛场二十七、陕西1 生猪旬邑盛世良种猪繁育基地2 生猪鸿福种猪改良有限公司3 生猪镇坪县天生桥生猪繁育场4 奶牛千阳绿源奶业公司奶牛场5 肉羊靖边县丰程实业公司养羊场二十八、甘肃1 生猪西峰区后官寨沟畎春满园养猪小区2 奶牛定西育强牧业有限公司3 肉牛宁县兴旺牧业集团兴旺牧业有限责任公司4 肉羊大禹公司酒泉种羊场二十九、青海1 生猪平安县金吉扶贫开发万头良种仔猪繁育场2 生猪青海杨光良种猪养殖有限公司3 肉牛湟中县九道河乳肉牛繁育有限公司肉牛标准化示范场4 肉羊天井峡特色养殖专业合作社三十、新疆1 生猪克拉玛依市三达农牧有限责任公司2 蛋鸡阜康市天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3 蛋鸡阿克苏市安康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4 肉牛昌吉市智峰畜牧科技养殖有限公司5 肉羊新疆佳和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塔城市)6 肉羊哈密大红柳峡德汇源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三十一、黑龙江农垦1 生猪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盛牧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2 肉羊黑龙江齐垦澳种羊有限公司。

肉牛标准化养殖生产技术规范

肉牛标准化养殖生产技术规范

年出栏数1~9头
15351990 96.75 100.00 3709.4 65.36 100.00
年出栏数10~49头 439154 2.77 3.25 1061.3 18.70 34.64
年出栏数50~99头 62029 0.39 0.48
437.7
7.71 15.94
年出栏数100~499头 12718 0.08 0.09
• 口蹄疫 • 牛支原体肺炎 • 牛流行热 • 瘦肉精催肥 • 病畜急宰 • 注水牛肉
口蹄疫扑杀现场
牛支原体肺炎, 运输后发病,发 病率肉60牛%标准以化上养殖,生死产技亡术平规范均10%
三、标准化养殖创建示范目的和意义
肉牛标准化养殖生产技术规范
1、现代化畜牧业的基本特征
• 生产高效 –饲料转化率高; –较高的劳动生产率; –资金的利润率与周转率高,即经济效益高
–经济参考报 2010年07月 26日 01:32
• “繁华牛市让人欢喜让人愁” ——牛支原体肺炎调研东北行
全镇约有2000人经纪人在从事黄牛调运工 作,年交易量2000-8000头不等,其模式 为“长期贩运,短期饲养”,牛在不断地 倒运中体况降低,疾病频发
✓ 生产记录:有完整的养殖档案 ✓ 不良行为: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无非法添
加物使用记录 ✓ 适当规模:育肥牛场出栏500头/年,或存栏能繁母
牛50头以上。
肉牛标准化养殖生产技术规范
母牛饲养成为制约 肉牛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 母牛散户饲养 • 集中育肥 • 批量屠宰
产业链各环节发展不平衡,牛源短缺或早或迟都会出现
• 适度饲养规模
德国慕尼黑:以克鲁博人工受精站为依托的养牛合作社,成员1600户, 每户30头母牛以上,饲养母牛200头以上的只有40户。

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技术规范(参考Word)

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技术规范(参考Word)

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技术规范为落实好《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牛羊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提高规模牛场的综合生产水平、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我县牛场的生产现状与建设经验,特制定本规范。

一、审查备案1、饲养肉牛50头以上的养殖户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以下简称牛场)需向当地畜牧兽医站申请备案,经畜牧兽医站和乡镇政府加注意见后报县畜牧兽医局。

2、申请经县畜牧兽医局初审合格后,由包片技术人员到建场所在地审查场址选择是否合理。

在合理的情况下对肉牛养殖场进行规范设计。

3、在备案牛场现场条件审查时,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包片技术人员要重点审查周边土地消纳粪便能力、附近已有养殖场数量及规模、牛场对粪便处理利用方式等,合理布局和控制养殖场数量和出栏量。

4、养殖户新建牛场之前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查备案。

二、场址选择1、牛场选址应选择在各级政府规划的禁养区以外。

禁止在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古建筑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城镇建成区及规划区、工业等公害污染严重环境区建场。

新建牛场应在高速公路一公里以外选址建场。

2、牛场场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城镇发展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应体现节约用地原则,尽量选用不宜耕作土地,并为扩大生产预留空间。

3、牛场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应满足防疫要求。

要远离交通干道。

牛场与居民点、工厂、学校、商业区、其他养殖场、屠宰场、兽医院、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水源保护区保持一定距离。

牛场场址选择应距一级以上等级公路500米以上,距二级公路200米以上,距二级以下等级公路50米以上,距集中50人以上的居民点和工厂200米以上,距其他年出栏肉牛500头以下300头以上养殖场1000米以上,距年出栏肉牛500头以上养殖场2000米以上,距屠宰场、兽医院、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水源保护区等区域3000米以上。

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技术经验规范

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技术经验规范

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技术经验规范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技术规范为落实好《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牛羊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提高规模牛场的综合生产水平、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我县牛场的生产现状与建设经验,特制定本规范。

一、审查备案1、饲养肉牛50头以上的养殖户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以下简称牛场)需向当地畜牧兽医站申请备案,经畜牧兽医站和乡镇政府加注意见后报县畜牧兽医局。

2、申请经县畜牧兽医局初审合格后,由包片技术人员到建场所在地审查场址选择是否合理。

在合理的情况下对肉牛养殖场进行规范设计。

3、在备案牛场现场条件审查时,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包片技术人员要重点审查周边土地消纳粪便能力、附近已有养殖场数量及规模、牛场对粪便处理利用方式等,合理布局和控制养殖场数量和出栏量。

4、养殖户新建牛场之前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查备案。

二、场址选择1、牛场选址应选择在各级政府规划的禁养区以外。

禁止在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古建筑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城镇建成区及规划区、工业等公害污染严重环境区建场。

新建牛场应在高速公路一公里以外选址建场。

2、牛场场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城镇发展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应体现节约用地原则,尽量选用不宜耕作土地,并为扩大生产预留空间。

3、牛场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应满足防疫要求。

要远离交通干道。

牛场与居民点、工厂、学校、商业区、其他养殖场、屠宰场、兽医院、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水源保护区保持一定距离。

牛场场址选择应距一级以上等级公路500米以上,距二级公路200米以上,距二级以下等级公路50米以上,距集中50人以上的居民点和工厂200米以上,距其他年出栏肉牛500头以下300头以上养殖场1000米以上,距年出栏肉牛500头以上养殖场2000米以上,距屠宰场、兽医院、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水源保护区等区域3000米以上。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山西饲料》
【年(卷),期】2010(000)002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中央1
号文件关于加快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的精神,进一步发挥标准化规模养殖在规范畜牧业生产、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尽快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总页数】3页(P4-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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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业部发
出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5.据农业部官网消息,为加快推进畜
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农业部决定2014年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并发布~2014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拟再创建300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

能繁母猪存栏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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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牛标准化示范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肉牛标准化示范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肉牛标准化示范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目录第一章总论 (1)第二章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2)一、项目建设背景 (2)二、项目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状 (3)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目的意义 (4)四、市场供求分析 (5)第三章项目建设单位发展潜力分析 (6)一、饲草饲料资源分析 (6)二、项目建设单位情况 (7)第四章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条件 (10)一、建设地点 (10)二、地理位臵 (10)三、建设条件 (11)第五章项目建设方案及内容 (13)一、总体思路 (13)(一)指导思想 (13)(二)实施原则 (13)二、建设目标 (14)三、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规模 (15)第六章工艺设计 (15)一、场地选择原则 (15)二、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 (15)三、项目养殖技术方案 (25)四、项目实施引用的技术规范与标准 (25)五、设备方案 (26)第七章建筑工程设计 (26)一、技术要求 (26)二、建筑工程设计 (27)第八章给排水、采暖、通风及电力设计 (27)一、给水工程 (27)二、排水工程 (28)三、采暖、通风设计 (28)四、电气设计 (29)第九章环保节能与安全生产设计 (29)一、环境影响 (29)二、环保措施 (29)三、节能措施 (30)四、安全措施 (30)第十章工程概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30)一、概算总投资 (30)二、投资概算 (30)三、资金来源 (31)第十一章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 (32)一、建立项目建设相关制度 (32)二、项目实施组织模式 (32)三、项目组织管理 (33)四、生产管理措施 (33)五、项目资金管理 (34)六、项目建成后运行管理机制 (34)七、建设工期与进度 (34)第十二章效益分析 (36)一、经济效益 (36)二、社会效益 (36)第十三章招投标方案 (36)附表附表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表(含现有仪器设备清单)附表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一览表附表三: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表附表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表附表五:项目采购清单(附自行采购申请书)附表六:项目承建单位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附表七:养殖场生产备案表附表八:项目帮扶对象统计表附图(1)项目地理位臵图(2)项目建设规划图或总平面(3)典型建筑设计图有关证明材料(1)承建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现有土地租用协议(3)承建单位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4)环评登记表(5)动物防疫合格证(6)技术依托证明(4)无重大动物疫病证明(5)不使用违禁药品及添加剂的承诺第一章总论一、项目名称:某肉牛标准化示范场建设项目二、项目建设单位: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三、建设地点:某县许家坝镇万塘村四、建设年限:1年五、建设性质:改扩建六、建设内容与规模、产品方案引进基础母牛150头,改造农户圈舍900平方米,改造示范场标准化圈舍1856平方米,新修建水池200立方米,通风降温设备添臵20套,饲料加工设备2套,购臵地磅1套,完善公司技术服务和质量控制体系,带动发展肉牛养殖示范户19户,每户发展基础母牛5-10头,养殖户技术培训500人次,购办公及培训用设备3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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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
(农牧发[2010]6号)要求,为做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加
强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以下简称示范场)管理,提升畜牧业标
准化规模生产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场指以规模养殖为基础,以标准化生产为核心,在
场址布局、畜禽舍建设、生产设施配备、良种选择、投入品使用、卫
生防疫、粪污处理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具有示范带
动作用,经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由农业部正式公布的养
殖场。
第三条 示范场创建以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
代畜牧业为核心,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要求,
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技术引导、示范带动,实现畜禽标准化规
模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
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畜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
极争取发改、财政、环保、工商和质检等部门的支持,切实抓好示范
场建设工作。
第五条 中央与地方的相关扶持政策向示范场倾斜。鼓励畜牧业
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参与示范场创建,
带动广大养殖场户发展标准化生产。

第二章 示范场条件及建设要求
第六条 示范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场址不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令禁止区域,
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
(二)达到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所规定的
饲养规模;
(三)按照畜牧法规定进行备案;养殖档案符合《农业部关于加
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通知》(农牧发[2007]1号)要求;
(四)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禁止在饲料和动物
饮用水中使用违禁药物及非法添加物,以及停用、禁用或者淘汰的饲
料和饲料添加剂;
(五)具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两年内无重大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六)从事奶牛养殖的,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和销售
符合《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执行《奶牛场卫生规范》(GB16568-2006)。设有生鲜乳收
购站的,有《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运输车有《生鲜乳准运证明》;
(七)饲养的商品代畜禽来源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
殖企业,饲养、销售种畜禽符合种畜禽场管理有关规定。
第七条 示范场建设其他条件按照农业部和各省畜禽养殖标准化
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执行。
第八条 示范场建设内容:
(一)畜禽良种化。因地制宜选用畜禽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
疫合格。

(二)养殖设施化。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畜禽圈舍、饲养
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和动物防疫要求。

(三)生产规范化。建立规范完整的养殖档案,制定并实施科学
规范的畜禽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
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规定,生产过程实行信息
化动态管理。
(四)防疫制度化。防疫设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按照国家规
定开展免疫监测等防疫工作,科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
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
(五)粪污无害化。畜禽粪污处理方法得当,设施齐全且运转正
常,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或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第三章 示范场确立
第九条 示范场标准
农业部制定示范创建验收评分标准,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可以
根据本省区情况对评分标准进行细化,制定不低于农业部发布标准的
实施细则。
第十条 创建方案制定与下达
农业部根据各地畜牧业发展现状,下达当年示范场创建方案,明
确各省区标准化示范场的创建数量,并向社会公布。
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细化本区域内的示范场创建方案,组
织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第十一条 申报程序
符合示范场创建验收标准的养殖场户根据自愿原则向县级畜牧兽
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县、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级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评审验收
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三人以上的专家组,对申请参与示范
创建的养殖场进行现场评审验收,确定每个养殖场在示范期限内的具
体示范任务和目标,并将验收合格的养殖场名单在省级媒体公示,无
异议后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第十三条 批复确认
农业部对各地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实地抽查复核,审核通过
后正式发布,并授予“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称号,有效期三年。

第四章 指导监督与管理
第十四条 农业部和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分别成立技术专家组。
全国畜牧总站负责对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技术专家组成员进
行培训。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省区参与示范创建的养殖场
进行集中培训与技术指导,养殖场根据相关指导意见开展示范创建活
动。
第十五条 示范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农业部
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的有关要求组织生产,以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多种方
式带动周边养殖场户开展标准化生产。
示范场应当按照农业部及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定期提供示
范场有关基础数据信息,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本年度生产经营、
具体示范任务和目标完成等情况报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示范场的监督管理,建
立健全示范场奖惩考核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并建立示范场
监督检查档案记录,每年抽查覆盖率不少于30%。
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掌握示范场建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
向上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农业部不定期开展对示范场的监督抽查,并将示范场作为农业部
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重点。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示范场资格:
(一)弄虚作假取得示范场资格的;
(二)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
(三)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使用违禁药物、非法添加物或不按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的;
(五)其他必备条件发生变化,已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六)因粪污处理与利用不当而造成严重污染的;
(七)停止生产经营1年以上的;
(八)日常抽查不合格,情节严重的,或整改仍不到位的。
(九)未按规定完成示范任务和目标的。
第十八条 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
会监督。
第十九条 地方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示范场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
的,由农业部予以通报批评。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
组织开展省级示范场创建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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