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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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通用政策——国家政策文件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国家政策文件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国家政策文件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福祉,有利于促进家庭和谐,有利于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发挥各级政府作用,更充分激发社会力量活力,更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的政策体系(一)分层次加强科学规划布局。

根据“一老一小”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科学谋划“十四五”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省级人民政府要将养老托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并制定“十四五”养老托育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

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督促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确保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二)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托育发展。

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优化乡村养老设施布局,整合区域内服务资源,开展社会化管理运营,不断拓展乡镇敬老院服务能力和辐射范围。

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加强农村老年餐桌建设。

探索在脱贫地区和城镇流动人口集聚区设置活动培训场所,依托基层力量提供集中托育、育儿指导、养护培训等服务,加强婴幼儿身心健康、社会交往、认知水平等方面早期发展干预。

(三)积极支持普惠性服务发展。

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

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服务,支持非营利性机构发展,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优化养老托育营商环境,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促进公平竞争。

(四)强化用地保障和存量资源利用。

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养老托育用地需求,并结合实际安排在合理区位。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19•【字号】成办发〔2022〕28号•【施行日期】2022.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2〕28号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19日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工作要求,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增强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一)织密城市社区服务网络。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点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骨干网,加快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到2025年,全市每个街道及有条件的镇至少建成运营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5%以上,有条件的居住区按照5分钟生活圈设立养老服务站点。

[市民政局、市委社治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二)推动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

建设县有养护型敬老院、镇有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村有互助式养老服务站点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

2022年,每个区(市)县至少建有1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敬老院。

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村至少设置1个互助式养老服务站点。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养老服务发展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养老服务发展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养老服务发展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12•【字号】德办发〔2020〕40号•【施行日期】2020.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养老服务发展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各部门:《德阳养老服务发展重点任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12日德阳养老服务发展重点任务清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德阳养老服务发展质量,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9号),结合德阳实际,特制定德阳养老服务发展重点任务清单如下。

一、发展目标进一步理顺政府、市场、社会的职责定位,创新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需求。

到2022年,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一)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工程1.到2022年,力争全市所有街道和未设立街道的县(市、区)驻地乡镇至少建有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消防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2.2020年底前,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二)实施机构养老服务提档升级工程3.推进德阳市社会福利院项目建设。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川办发〔2021〕91号•【施行日期】2022.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9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持续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统一市场,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持续优化服务,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形成综合监管闭环(一)加强机构登记备案监管。

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依法进行登记。

民政部门对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进行备案(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备案另行规定),督促备案申请人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特种设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标准提交书面承诺,并将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对违反承诺的实施惩戒。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开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并加强备案信息核实。

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已备案的养老机构,自备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检查;对未备案的,自发现其收住老年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检查,并督促及时备案。

到2022年,全面建立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实现养老机构应备尽备。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

实施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养老服务机构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作,确保改建的养老服务机构满足消防安全条件,发现重大火灾隐患的,由民政部门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南充市嘉陵区养老服务政策措施清单

南充市嘉陵区养老服务政策措施清单

南充市嘉陵区养老服务政策措施清单前言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照料、关爱和帮助的一系列服务,旨在满足老年人的生活和健康需求。

南充市嘉陵区注重老年人的福祉和社会化需求,制定了一系列养老服务政策措施,以支持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本文将全面、详细、完整地探讨南充市嘉陵区养老服务政策措施的内容和实施情况。

一级标题1二级标题1.1在嘉陵区,养老服务政策措施的制定是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基础的。

以养老服务中心为主体,通过建设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政府向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经费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可及性。

三级标题1.1.1本地政府制定了老年人护理服务的补贴政策。

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可以申请护理补贴,用于支付养老院、护理院等机构的费用。

补贴金额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定额发放,帮助老年人解决生活和护理方面的困难。

三级标题1.1.2政府还推出了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政策,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陪伴。

老年人可以选择在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日间照料,政府提供一定程度的补贴。

这项政策不仅能够帮助老年人度过白天的时光,还能解放子女的照料压力。

二级标题1.2嘉陵区注重老年人的医疗保健需求,制定了一系列以老年人为重点的医疗保健政策,来保障老年人的健康和医疗服务。

通过建立医疗养老服务机构和卫生保健中心,提供老年人专科医疗服务和日常医疗保健服务。

政府对老年人进行医疗保健费用的补贴。

老年人在享受医保的基础上,还可以申请医疗费用的额外补贴。

补贴金额根据老年人的医疗费用支出进行核算,旨在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负担,保障他们的健康需求。

三级标题1.2.2政府还有针对老年人的健康体检服务政策。

定期组织老年人进行免费的健康体检,早发现疾病,及时干预。

通过提供便利的健康检查机构和服务,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

一级标题2二级标题2.1为了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嘉陵区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

中国及部分省市养老院行业相关政策汇总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中国及部分省市养老院行业相关政策汇总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中国及部分省市养老院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院(社会养老方式之一)一般指敬老院,敬老院(geracomium),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又称养老院。

西方国家的养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或慈善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办,能接收有各种各样需求的老人。

国家层面养老院行业政策
显示,近年来,为了促进养老院行业的发展,中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1年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建设,推动乡镇敬老院升级改造。

2016-2021年国家层面养老院行业政策汇总
地方层面养老院行业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养老院行业发展,如北京市发布的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支持养老机构智能升级改造,推动“智慧养老院”和智能化养老社区建设,促进科技养老在社区落地。

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研究

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研究

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研究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养老服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促进养老服务的发展和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本文将就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研究,以期为相关机构和个人提供参考。

一、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1.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以老年人为主体的法律,于1996年实施。

该法针对老年人的需求和特点,确立了老年人享有的权利和受到的保护,明确了养老服务的责任主体,规范了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标准。

2.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条例》《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条例》对于养老机构的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包括机构的设立、资质认证、服务质量等方面。

该条例要求养老机构必须具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和专业人员,确保老年人得到安全、优质的养老服务。

3. 《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和管理方式。

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该办法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各类居家养老服务,如上门护理、健康咨询、文娱活动等。

二、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1. “老有所养”政策“老有所养”是我国政府提出的养老服务政策口号,旨在为老年人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和贴心的服务。

政府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投入,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提供,并鼓励发展智能养老技术,提升养老服务的水平。

2. 养老服务专项配套政策为了支持养老服务的发展,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专项配套政策,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奖励、养老服务产品研发支持等。

这些政策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养老服务行业,推动养老服务的创新和发展。

3. 医养结合政策医养结合是当前养老服务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服务。

政府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提供医疗、康复等专业服务,并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医疗的深度融合,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和有效的养老服务。

结语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于推动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国家养老服务清单

国家养老服务清单

国家养老服务清单国家养老服务清单是指国家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政策和措施的汇总和梳理,旨在为老年人提供全面、优质、多元的养老服务。

以下是国家养老服务清单的相关参考内容,总结了养老服务的方方面面。

1.长期护理服务:国家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包括日间护理、居家护理、养老院等,满足老年人生活和护理需求。

护理人员需要考取相应证书,并接受相关培训,提供专业和个性化的照料。

2.医疗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是养老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鼓励建立老年病科、老年专科等医疗机构,提供老年人常见疾病的诊治服务。

同时,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疾病预防和保健知识的宣传,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素养。

3.社区养老服务:国家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供方便老年人居住和生活的条件。

社区养老中心可以提供健康体检、文化娱乐、互助活动、养生保健等服务,增加老年人的社交活动和精神寄托。

4.养老金制度:国家建立养老金制度,通过征收养老金、个人储蓄和政府投入等多种方式筹集养老金,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各地区也可适度增加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补贴和扶助,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品质。

5.法律保障:国家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和利益。

包括《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福利设施条例》等,明确老年人的权利和福利待遇,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和管理。

6.社会保障体系:国家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确保老年人有基本的养老金、医疗保障和生活补贴等。

7.教育培训:国家鼓励老年人参加各种学习和培训活动,提升生活质量和素养。

提供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如老年大学、技能培训等,满足老年人的学习需求,促进老年人的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8.文化娱乐活动:国家支持和举办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包括老年人文艺演出、娱乐活动、旅游等,满足老年人对文化娱乐的需求。

9.志愿服务:国家鼓励和组织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平台和培训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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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民发〔2014〕176号 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通知
65 62
2014.12.31 2014.4.18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民政 四川省住建厅厅 国土资源
厅 民政厅 省老龄委
川国土资发〔2014〕89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的通知 川建发〔2014〕9号 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87 2017.04.18 四川省民政厅等五部门 川民发〔2017〕53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5 2017.06.13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改规划〔2017〕1116号 关于印发《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的通知
26 2017.06.16
国务院办公厅
85
2016.06.03
四川省民政厅 发改委 财政厅 国土资源厅
川民发〔2016〕102号 关于印发《2016年养老服务业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68 18 55
2016.06.14 2016.06.24 2016.08.04
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 公民室政部四川国省家民发政展厅改革四 委
员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乡建设厅
51 2014.10.1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川办发〔2014〕90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8 2014.11.24
商务部 民政部
2014年第81号
商务部 民政部发布公告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华设立盈利性养老机构从事养老 服务
80 2014.11.28
四川省民政厅
13 2016.02.22
国务院
国发〔2016〕15号 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
14
2016.03.03
中国人民银行 民政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银发〔2016〕65 号 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15
2016.03.03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民政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
81 2015.01.12
四川省民政厅
川民发〔2015〕2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养老服务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52 2015.02.02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川办发〔2015〕13号 印发关于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9 2015.02.03
民政部等十部门
民发〔2015〕33号 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4.02.28
民政部 中国保监会 全国 老龄办
民发〔2014〕47 号
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49 2014.03.1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川办函〔2014〕35号 转发民政厅等部门关于2014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安排意见的通知
76 2014.03.31 四川省民政厅 省发改委 川民发〔2014〕47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4年实施意见》
四川省民政厅 工商行政 管理局 统计局
川民发〔2015〕51号 关于做好养老服务业统计综合监测工作的通知
83 2015.04.03
四川省民政厅
川民发〔2015〕52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5年实施意见》 的通知
11 2015.04.24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5〕32号 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川财社〔2018〕20号 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94 2018.04.24
四川省民政厅
川民发〔2018〕58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导则》的通知
97 2018.04.24
四川省民政厅
川民发〔2018〕58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导则》的通知
川民发〔2017〕134号 关于做好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90 2017.09.22
四川省民政厅
川民发〔2017〕149号 关于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57 2017.10.26
四川省人民政府
川府发〔2017〕55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91 2017.11.23
四川省民政厅
川民发〔2017〕169号 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
58
2017.12.12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 民政府
川委发〔2017〕36号 关于加快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意见
29 2017.12.28
民政部等九部门
民发〔2017〕193号 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
10 2015.03.06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5〕14号 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
53 2015.03.2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川办函〔2015〕57号
转发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四川省2015-2017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安排 意见的通知
82
2015.03.30
28
2017.08.14
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
财金〔2017〕86号
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88 2017.09.04
四川省民政厅
川民发〔2017〕133号 关于做好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89 2017.09.04
四川省民政厅
30 2018.01.08 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
交运发〔2018〕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
59 2018.01.12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川办发〔2018〕5号 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60 2018.01.12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川办发〔2018〕6号 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
31 2018.04.25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8〕26号 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
7
川老龄委〔2018〕1号
关于落实《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成员单位 分工的意见
98
2018.05.02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 政厅
川民政〔2018〕32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有关事项的请示
财社〔2014〕105号 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7 2014.09.12 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 发改投资〔2014〕2091号 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
四川省民政厅 国土资源 79 2014.09.17 厅 财政厅 住房和城 川民发〔2014〕145号 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 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32 2018.06.2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卫医发〔2018〕20号 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33 2018.07.18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8〕63号 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
养老服务相关法律 法规 政策文件清单
序号 时 间
74 2013.04.01 1 2013.09.09 2 2013.12.16
发文单位
四川省民政厅 国务院 民政部
发文号
川民发〔2013〕53号 国发〔2013〕35号 民发〔2013〕207 号
文件名
关于印发《四川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标准》的通知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关于建立养老服务协作与对口支援机制的意见
川老委办〔2016〕15号 转发《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民发〔2016〕107号 川办发〔2016〕57号
关于印发 《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转发省卫计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
19 2016.10.01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75 2014.01.03
四川省民政厅
川民发〔2014〕6号 建立养老服务协作与对口支援机制的实施方案
3 2014.01.26
民政部等五部门
民发〔2014〕17 号 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48 2014.02.14
四川省人民政府
川府发〔2014〕8号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4
78
2014.07.29
四川省民政厅 商务厅 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老龄
川民发〔2014〕111号 关于加强全省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64 2014.07.30 四川省财政厅 民政厅 川财社〔2014〕132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
6 2014.08.26
财政部等四部委
12 2015.11.18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5〕84号 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
54 2015.11.2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川办发〔2015〕96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养老与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84 2015.11.20 四川省民政厅等八部门 川民发〔2015〕17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7〕5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
27 2017.06.29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7〕59号 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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