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生死疲劳》等小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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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而荒谬的文字

——莫言《生死疲劳》等小说读后感

范斯琦

在许多对于莫言小说的介绍文字中,都将他的小说与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相比较,认为他的小说是中国版马尔克斯精神的体现。其实我并不喜欢这种把有些相像,或者神似或者形似的东西,说成是中国的马尔克斯之类的。莫言之所以成为今天的他,是因为他在马尔克斯的影响下发展属于自己的东西,将他的所见所感用一种让人感觉甚至有点荒谬的笔法写出。我在读了莫言的《生死疲劳》、《丰乳肥臀》、《天堂蒜薹之歌》后读了《百年孤独》;在合上马尔克斯的小说时,我忽然觉得他的风格似曾相识,但具体的又无法清晰地说出。这也证明了所谓的“中国的马尔克斯”并不正确,他们只是风格相似而已。莫言自己也曾说过:“他们是两座灼热的火炉,而我是冰块,如果离他们太近,会被他们蒸发掉。”

正如诺奖评委会前主席谢尔·埃斯普马克说:“(诺奖颁奖词中)我们用的词是hallucinationary realism,而避免使用'magic realism'(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因为这个词已经过时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会让人们错误地将莫言和拉美文学联系在一起。当然,我不否认莫言的写作确实受到了马尔克斯的影响,但莫言的'幻觉现实主义'(hallucinationary realism)主要是从中国古老的叙事艺术当中来的。他将中国古老的叙事艺术与现代的现实主义结合在一起。”

在莫言故事中一个个鲜明的人物一定是来自于生活的。他这两本小说发生的背景差不多,都是文革前后,正好与莫言的人生经历相吻合。无论是《生死疲劳》中谄媚装腔的吴秋香,顽固不化的洪泰岳,为身份“奋斗”一辈子的西门金龙,勤奋老实却最后与人私奔的蓝解放,还是《丰乳肥臀》中有恋乳癖,身材高大的精神侏儒上官金童,坚强质朴的上官鲁氏,七个性格各异又都勇敢追寻幸福的姐姐……莫言把这一个个人物演绎的生活百态清晰自然地呈现在我们面前,故事真实,辛酸,残酷。

然而他的描述同时又会让你感觉到有一种由荒诞而产生的不真实的感觉——你会觉得某些程度上那只是一个故事,就像是《生死疲劳》中作者所写的:“……这又是那小子(指莫言)胆大妄为的编造。他小说里描写的那些事,基本上都是

胡诌,千万不要信以为真。”《生死疲劳》中的掌柜西门闹生前是个乐善好施,广结好友的财主,高密没有哪一户人家没受过他的恩,然而他在文革时被打死,到阎王那里受尽折磨,经过了六世轮回。“轮回”之类的事情大多数人都认为是不可能存在的,因而这就加强了“故事”的色彩。然而他的描写如此细致甚至精致,让这“故事”有了以假乱真的效果。他如此形容两位鬼卒:“他们的身体结构与人无异,所不同的只是他们的肤色像是用神奇的汁液染过,闪烁着耀眼的蓝色光芒。我在人世间很少见过这种高贵的蓝色,没有这样颜色的布匹,也没有这样颜色的树叶,但确有这样颜色的花朵,那是一种在高密东北乡沼泽地开放的小花,上午开放,下午就会凋谢。”每次读他的文字,我都会有一种非常“异样”的感受,可以称之为“不安的真实”。明明是假的,但你却愿意去相信它,然而你相信的时候又真切地明白这个故事的不真实。大概也只有“幻觉现实主义”这个词能解释了吧。

不过,一本好的小说,或者说是一本能被大部分人接受、欣赏的小说,情节上一定是要吸引人的。毕竟这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哲学家,一本被称为“哲学著作”的充满大道理和抽象意象的书能被人尊敬却没办法让人欣赏。

《生死疲劳》是我看得第一本莫言的书。一开始看了书名以为是一个历经过生死的人医生的故事,没有想到是一个被枪毙的地主西门闹经历六世轮回,跨越五十年的所见所感。西门闹“虽死犹存”,用自己的眼睛和自己的灵魂见证着曾经与自己一起生活的人们跨越半个世纪的变迁。他认识的和他认识的人们的后代的故事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张巨大的网。高密东北乡的人们无一例外地被不由自主地困在这张网中。不论他们一生中曾走到世界的那一个角落,他们最终的归宿永远是生他们的这片土地,在生命的最后时光回到故乡。莫言这一种叙述的方式非常奇特——尽管他的每一篇小说都有一种不同于其他的特殊叙述方式,甚至有的顺序乱得让人头疼,只有看完一遍后才能稍微理清。在莫言众多的有着鲜明人物形象的小说中,这一篇有着一定的特别地位——因为很多对于“莫言的代表作”的推荐,人们能首先想到的其中之一都是有《生死疲劳》的。我想对我而言,是那些性格各异的又通人性的动物们。比如《猪撒欢》这一章节中的沂蒙山公猪刁小三。

在这一章节中,西门闹转世为一头健壮的公猪,“四肢健壮,身体修长,粉

皮白毛,短嘴肥耳,是猪中的英俊少年”,在杏园养猪场称了王。然而他前世为西门闹时的儿子西门金龙开车到沂蒙山进了一卡车的猪,包括了那只叫做“刁小三”的野猪。他从一出场就充满了传奇色彩:他下了车就躲在了车下,戳梧桐杆子,扔瓦片都没用,刁小三一口就能把那些坚硬的东西咬碎。最后还是用泡了酒的白面馒头才灌醉、制服了他。这个角色的设立一看就知道是和西门猪站在对立面上的——“瘦而精干,嘴巴奇长,尾巴拖地,鬃毛密集而坚硬,肩膀阔大,屁股尖削,四肢粗大,眼睛细小但目光锐利,两只焦黄的獠牙,从唇边伸出来。”果然后来他就和西门猪为了争夺猪王的地位而搏斗,结果以刁小三双目被抓得失明而告终。但是没有人能想到的是,后来他们相继逃出养猪场后,刁小三竟成了主角的军师,使三角洲上的野猪全都臣服于他。这两个角色可谓“不打不相识”,失明后的老刁一下子变得沉稳起来了,尤其是在被人阉割催胖时,他坚持锻炼,吃东西很节制,硬是没让自己接近被宰杀的命运。这与那些面临看似的绝境却仍然用自己的力量拼出一条道路的人们是多么的相似!《生死疲劳》中还有一章叫做“狗精神”,我想并不仅仅是狗这个物种有着某种特别的精神,哪怕是猪这个公认是好吃懒做的代表的物种,也有着人们可以去学习的地方。我并不清楚莫言在塑造这些动物形象时是否有着这种特别的用意,但我从他们的故事中领悟到了谁也没有资格小瞧谁,每个人,每个动物,哪怕看上去不堪,说不定有一天就能让我们为之惊叹。

说到“西门猪和刁小三成为同盟”的后来,我不得不提起莫言的有一种写作风格——把故事后来的情节在前面用几笔带过,有意无意地先提起。他也曾以某个主人公的口吻这么说:“我大概是被莫言这小子传染了,总把后面的内容提前说。”不管他这是出于什么目的,在读书的时候这种特殊的内容安排的确能产生不同一般的写作效果。后来在读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时,一开头就是一个悬念,“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而这个悬念甚至要到了好几个章节过后才得以解开。回到莫言的“剧透”写法,这种写法在某种程度上使后来发生转折的时候,读起来不至于吓一跳;在之前读到的时候也对后面的内容产生了些许期待。当然这么说并不意味着莫言的小说情节会急转直下来达到让人受到惊吓的效果——他的构思比较缜密,层层递进,不会让人觉得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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