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常规考试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 建设法规基础
1、何谓建设法规?其调整对象是什么?
答:建设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法律关系的总称。
其调整对象为社会关系。主要体现在:建设管理关系、建设协作关系、从事建设活动过程中的其他民事关系。

2、建设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工程建设活动应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原则
工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原则
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原则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

3、建设法规有什么特征?
答:行政隶属性
经济性
政策性
技术性

4、何谓建设法律关系?其构成要素是什么?
答:法律关系是指由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设关系是指法律关系中的一种,是指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所确认和调整的,在建设管理和协作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构成要素:建设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法人、组织)、
建设法律关系客体(财、物、人、非物质财富)
建设法律关系内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5、建设法有哪些表现形式?建设法由哪些层次的法律法规构成?
答:表现形式:宪法、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建设法规与规章
由建设行政法律、建设民事法律、建设技术法规构成

6、建设行政法律和建设民事法律各有什么特征?
答:建设行政法律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人民意志,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病友国家建设管理机关从宏观上、全局上管理建设业的法律规范。其特征:
指令性:建设行政法律调整的法律关系主体地位不平等,一方下达命令,另一方只能服从并予以服从
非对等性:主体一方面作为国家管理机构或间接管理机构只享有权利,而另一方作为接受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及公民只承担义务。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强制性:以禁止、命令形式表现出来,没有选择和考虑的余地
灵活性:政策性强,表现形式多样。可根据形势变化随时制定、修盖和废止。
建设民事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人民意志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平等主体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建设关系的行为准则。其特征:
平等性
有偿性
任意性
相对稳定性

7、我国建设技术法规是如何构成的?
答:建设技术

法规以建筑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综合评价、科学论证而制定的,由国务院及有关部委批准颁发,作为全国建设业共同遵守的准则。可分国家、专业(部)、地方、企业四级。主要类型: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建设定额、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材料检测标准
特征:科学性
标准性
系统性
稳定性






第二章 城乡规划法律制度

1、 城乡规划法立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是城乡规划法的直接目的
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住环境是城乡规划法的根本目的
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城乡规划法的终极价值目标

2、 城乡规划包括哪些规划?何为规划区?
答:城乡规划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城市、镇、乡、村庄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组成,是政府指导、调控城市和村庄建设的基本手段,是促进城市和乡村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3、什么是“城乡规划管理”?什么是规划条件?
答:城乡规划管理是指组织编制和审批城乡规划,并依法对城市、镇、乡、村庄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的安排实施控制、指导和监督审查的行政管理活动。
城乡规划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地域适用范围和人的适用范围两方面。
地域适用范围是指规划区
人的适用范围是指凡与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管理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4、城乡规划制定实施的一般原则有哪些?
答: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
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坚决杜绝“先建设后规划”、“边建设边规划”
环保节能原则
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原则
体现地方特色
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的原则

5、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该有哪些内容?
答: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除此,还有:
综合评价区域与城市的发展和开发建设条件
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
确定本区域的城镇发展战略,划分城市经济区
提出城镇体系的功能结构和城镇分工
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
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

布局
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社会设施
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景观及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和措施
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近期重点发展城镇的规划建议
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6、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和内容有哪些?
答:控制性规划主要是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的强制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限,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确定各地块的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形、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所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做标及标高
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7、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作用和内容有哪些?
答: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指以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为依据,制定的用以指导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具体安排。它一般针对的是某一具体地块,能够直接应用于指导工程施工。

8、什么是强制性内容?
答:强制性内容是指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必备内容,应当在规划图上有标准标明,并在规划文本上有明确、严格、规范的表述,并提出相应的管制措施。(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历史文化保护遗产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

9、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遵守哪些原则?旧城区的改建应遵守哪些原则?
答:新区开发:应当确定合理的建设规模和时序
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应当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应当体现地方特色
旧区改造: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
应当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
应当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地段进行改建

10、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应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应当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
应当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的原则
应当

符合城市规划,履行规划审批手续原则

11、什么是选址意见书?选址意见书的合法权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选址意见书是指建设工程(主要是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在立项过程中,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意见书。
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的范围为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的时间,必须是在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被批准或核准之前进行。

12、何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指城乡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乡规划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用地的实际需要,向提出申请的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的确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界限的证件。
程序:用地申请
初步确定位置和界限
征求意见
提供规划设计文件
提供规划设计总图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3、何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的确认其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证件。是申请开工的必备文件。(办理申请时应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要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程序:提出建设申请
核发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
核发设计方案通知书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章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1、 何谓土地所有权?土地管理法对土地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
答: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行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所有权属国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特征:主体的特定性、交易的禁止性、权属的稳固性、内容的可分离性。

2何谓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如何获得?
答: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人根据法律、合同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占有、一定收益何在限定范围内进行处分的权利。具体表现为土地使用人对土地可依法使用、出租、转让、抵押等权利。特征:派生性、独立性。
土地使用者可以通过国家依法出让、划拨、或通过其他土地使用权人依法转让、继承、获取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国有土地也可由单位或个人承包,用以进行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

业生产。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依法通过承包、转让、继承、等方式取得。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可承包本单位所有的土地,进行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若要承包给本集体经济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经营的,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成员代表同意,并报批乡政府批准。
农民可依法取得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的使用权。

3、土地管理法中确立了哪些土地利用和保护的制度?
答:土地调查制度
土地统计制度
土地利用状况动态监测制度、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监察制度

4、 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编制原则是什么?
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国土整治和资源与环境保护要求,土地使用现状及实际供给能力等各项因素的基础上,对土地的开发、利用、
编制原则: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提高土地利用率
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占用耕地和开发复耕地相平衡

5、 土地管理法对保护耕地规定了哪些基本制度?
答: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土地的开发、整理、复耕

6、 在哪些情形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将被收回?
答: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收回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对土地使用人应当给于适当补偿
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
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7、 国家征收土地要做哪些赔偿,其标准如何确定?
答: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安置补偿费。以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数量计算。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耕地的安置补偿费,不得超过前三年的15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一、概念题
1、建设法规 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

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2、建设行政复议 是指在建设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当事人不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的时间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要求变更或撤销原处理决定,复议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后作出裁决的活动。
3、建设行政诉讼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认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依法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并由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4、城市规划区 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6、建筑许可 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准许、变更和终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建筑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建筑许可的表现形式为施工许可证、批准证件(开工报告)、资质资格证书等。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依法对建筑工程是否具备施工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准许该建筑工程开始施工并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一种制度。
8、从事建筑业单位的资质审查制度 是指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9、转包 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其他承包单位的行为。
10、招标 是招标人提出招标条件,投标人提出最佳报价和最佳条件,通过竞争而成交的一种交易方式。
11、房地产转让 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这里讲的其他合法方式包括交换、继承等。
12、房地产抵押 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3、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 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14、房地产交易的要式性 是指房地产交易双方必须以合法的

法律形式将其权利义务完整地固定下来。房地产转让、抵押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否则其转让、抵押行为无效。
15、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公民和法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6、土地征用 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土地的强制行为。
17、标准合同示范文本 是有关国家机关或者权威组织为了规范、引导人们正确地订立合同,提前拟订的、供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参考使用的合同文本。
18、FIDIC红皮书 是指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简称“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俗称。
19、FIDIC黄皮书 是指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简称“FIDIC”)制定的《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的俗称。

二、填空题
1、我们要树立和增强法律意识,尤其是当遇到(突发事件)或需做出(重大决策)时,一定要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灵活机动的力争或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导致无可挽回的后果。
2、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进程中,城市规划处于(龙头)地位。
3、《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4、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在建建筑工程,应当同时至少持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或类似的批准手续。
5、为了强化对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了涉及城市规划的“两证一书”制度,它们分别是(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筑法》中规定的建筑许可制度包括对(施工的许可)和对(从业资格的许可)。
7、我国从事建筑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都实行资质证书管理制度。这些单位都必须在自己资质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绝不允许(越级承包工程)。
8、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三个序列。
9、建设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三个级别。
10、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
11、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工程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12、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的主要职责是(三控两管一协调)。

13、建筑安全生产的目的在于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和(建筑职工的人身安全)。
14、在生产过程中,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很多,但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人)、(物)和(环境)三大要素,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变化对人或物的影响)。我们在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中就要有意识地控制这些因素中的不安全因素的发生和发展,力争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15、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操作)。
16、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单位及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17、依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要求,降低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提出的上列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18、《招标投标法》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19、预售商品房的承购人应当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手续。
20、在我国现阶段,土地所有权的类型主要有两种,它们分别是(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21、建设用地的来源一般有(征用)、(划拨)、(出让)、(转让)四种方式。
22、施工单位对其施工的建设工程负有“终身保修 ”责任的项目有三种,它们分别是(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23、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共分为三部分,其中(通用)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只须参照,无须修改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完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约定的条款。这种做法也基本上适用于建筑业其他类似的合同范本。
24、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
25、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26、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

价款的根据。
27、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三、判断题 请注意,本大题为倒扣分题,即对每小题判断对了的得分,判断错了的倒扣分。如本大题出现负分,将从总分中扣除。
1、国务院于2000年1月30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部门规章范畴。
( )
2、在我国现阶段,任何工程在开工前都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 ( )
3、自2001年4月开始,我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了一次大的调整。 ( )
4、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人员绝不允许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就是在发现工程设计确有错误时也应坚持这样的原则。
( )
5、标准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公正、全面、合法的特点,所以我们在订立合同时要尽量使用它。
( )
6、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是受雇于业主从事监理活动,所以它应绝对服从业主的所有命令。
( )
7、邀请招标中,所邀请投标企业的数量不受限制。
( )
8、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不论中标人收到没有,都立即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发生法律效力。
( )
9、因为房地产属于不动产,所以国家规定,对房地产的买卖、交换、赠与、抵押、租赁等都要到国家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
( )
10、在我国现阶段,将基本农田以外的少量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可以由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 )
11、建设项目需新占用土地的,不论是占用国有土地还是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必须依法履行申请报批等手续。
( )
12、使用标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时,不得对文本中原有的内容进行增删。
( )
13、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予以支持。 ( )
14、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 )
15、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

予支持。 ( )
1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 )
17、建设工程合同中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 )

四、简述题
1、简述合法行为应当具备的要件。
答:(1)主体合法 (2)客体合法 (3)内容合法 (4)形式和程序合法
2、简述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必须具备的要件。
答:(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筑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简述土地管理的原则
答:(1)土地公有原则;
(2)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3)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特别是保护耕地原则;
(4)土地有偿使用原则;
(5)保护合法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原则;
(6)国家对土地的统一管理原则。
4、简述我国各立法机关及其所制定的法律法规的层次(名称)
答:(1)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普通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3)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4)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办、局级机关制定;
(5)地方性法规,由省(或较大的市)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6)地方性规章,由省(或较大的市)级人民政府制定。
5、请简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发包人或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如何处理的规定。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发包人或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按下列方式处理: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五、叙述或论述
1、请叙述《建筑法》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
答:该法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2、论标准合同示范文本
答题参考 回答本题时,可以从以下层次展开论述
(1)标准合同示范文本的概念;
(2)标准合同示范文本的特点;
(3)建筑业常用标准合同示范文本的格式体例及使用方法;
(4)标准合同示范文本的识别与购买;
(5)使用标准合同示范文本时的注意事项;
(6)标准合同示范文本与格式条款的关系。
3、联系我国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国目前建设法规的有关规定,谈谈你对建筑市场“治乱”的看法。



4、请叙述我国《建筑法》中“建筑许可”制度的内容。




六、案例分析题
(一)案情简介
2004年春季,某建筑公司从某起重设备厂购进了一台井字架(含所有配套设备)用于工地一五层楼施工用,在使用的过程中,先是控制卷扬机启动或停止的按钮开关坏了,经工地电工的“指点”,开卷扬机的女工乙平时就用打开该卷扬机的配电箱直接用木柄螺丝刀顶配电箱内的接触器使其吸合的方式开启卷扬机;同时由于操作使用井字架的人员看到吊盘升降过程中将两根圆管“滑道”磨得铮亮并发出较响的声音,遂在该两“滑道”上涂满了黄油 。这样使用了约两个月左右,工地上也从没出现过涉及井字架的任何事故,人们都习已为常。2004年6月26日上述起重设备制造商来该工地对该井字架及其设备例行检查时,对此没提任何异议,同时,因该天恰逢停电,该制造商的技术人员也没能检查控制井字架吊盘上升最高位的限位开关是否正常以及其灵敏度等指标。2004年6月27日该工地

用井字架向楼上四层运送用小铁车盛好的水泥沙浆,当运送至该楼层连接井字架的进料口(门)后,在该层楼上施工的民工甲从楼内出来到停在空中的吊盘上,欲将吊盘上的小铁车推至该层内时发现吊盘比该层楼面矮了约20公分,该甲遂站在吊盘上指挥开控制吊盘升降的卷扬机的女工乙将吊盘再升高些,女工乙看到甲发出的信号后,随即打开控制卷扬机的配电箱,并和往常一样用螺丝刀顶推配电箱内的接触器使其吸合的方式开启了卷扬机。结果卷扬机迅速转动致吊盘迅速升至滑道的顶端(高度限位开关失灵)后卷扬机仍在旋转,最终导致了将钢丝绳拉断、吊盘瞬间坠至地面,致甲全身五处粉碎性骨折并数处内脏受损的严重后果。
(二)问题
根据以上案情,请从控制事故发生的角度分析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并谈谈你对控制你对控制该类事故的设想。
答题思路: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入手,分析出如下几个事故原因点:1、卷扬机控制触点开关损坏后带病运行;2、限位开关失灵;3、“滑道”上抹了黄油;4、甲站在吊盘上随吊盘升降;5、女工乙打开控制卷扬机的配电箱,用螺丝刀顶推配电箱内的接触器使其吸合。然后从这几点入手展开适当的分析论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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